一种防儿童的安全点火枪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0810163108.7

文献号 : CN10147674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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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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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茅雪飞李东良

申请人 : 宁波飞翔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防儿童的安全点火枪,包括有一可供握持的把手和一向外延伸的枪管,在把手内设置有燃气箱及其气阀装置、压电点火装置,用于驱动压电点火装置点火以及驱动气阀装置放气的点火扳机设置在把手的腹部且部分露于把手之外,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内还设置有一当点火枪使用完毕后点火扳机无法自动完全复位的保险装置:一保险开关,部分外露于把手对应的安装孔之外;一可复位的阻挡件,能在所述保险开关驱动下克服复位力发生位移,并且在该阻挡件处于复位状态下,能与点火扳机相抵从而使点火扳机无法完全复位,而在保险开关驱动下,该阻挡件发生位移并能释放对点火扳机的限位从而使点火扳机复位。并且本发明结构简单紧凑,可靠性高。

权利要求 :

1.一种防儿童的安全点火枪,包括有一可供握持的把手和一向外延伸的枪管,在把手内设置有燃气箱及其气阀装置、压电点火装置,用于驱动压电点火装置点火以及驱动气阀装置放气的点火扳机设置在把手的腹部且部分露于把手之外,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内还设置有一当点火枪使用完毕后点火扳机无法自动完全复位的保险装置:一保险开关,部分外露于所述把手对应的安装孔之外;

一可复位的阻挡件,能在所述保险开关驱动下克服复位力发生位移,并且在该阻挡件处于复位状态下,能与所述点火扳机相抵从而使所述点火扳机无法完全复位,而在保险开关驱动下,该阻挡件发生位移并能释放对所述点火扳机的限位从而使所述点火扳机复位;

所述阻挡件为一整体弹性件,并设置在所述点火扳机的上方,该阻挡件的第一端固定在所述把手内,在该阻挡件处于复位状态下,该阻挡件的第二端与所述点火扳机的上端部相抵从而使所述点火扳机无法完全复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儿童的安全点火枪,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险开关连接在所述弹性件的中部,并与所述弹性件为一体件。

3.一种防儿童的安全点火枪,包括有一可供握持的把手和一向外延伸的枪管,在把手内设置有燃气箱及其气阀装置、压电点火装置,用于驱动压电点火装置点火以及驱动气阀装置放气的点火扳机设置在把手的腹部且部分露于把手之外,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内还设置有一当点火枪使用完毕后点火扳机无法自动完全复位的保险装置:一保险开关,部分外露于所述把手对应的安装孔之外;

一可复位的阻挡件,能在所述保险开关驱动下克服复位力发生位移,并且在该阻挡件处于复位状态下,能与所述点火扳机相抵从而使所述点火扳机无法完全复位,而在保险开关驱动下,该阻挡件发生位移并能释放对所述点火扳机的限位从而使所述点火扳机复位;

所述阻挡件为一整体弹性件,并设置在所述点火扳机的下方,而所述点火扳机的下端部设有一限位凸起,该阻挡件的第一端固定在所述把手内,在该阻挡件处于复位状态下,该阻挡件的第二端与所述点火扳机的下端部的限位凸起相抵从而使所述点火扳机无法完全复位。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防儿童的安全点火枪,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险开关连接在所述弹性件的中部,并与所述弹性件为一体件。

5.一种防儿童的安全点火枪,包括有一可供握持的把手和一向外延伸的枪管,在把手内设置有燃气箱及其气阀装置、压电点火装置,用于驱动压电点火装置点火以及驱动气阀装置放气的点火扳机设置在把手的腹部且部分露于把手之外,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内还设置有一当点火枪使用完毕后点火扳机无法自动完全复位的保险装置:一保险开关,部分外露于所述把手对应的安装孔之外;

-可复位的阻挡件,能在所述保险开关驱动下克服复位力发生位移,并且在该阻挡件处于复位状态下,能与所述点火扳机相抵从而使所述点火扳机无法完全复位,而在保险开关驱动下,该阻挡件发生位移并能释放对所述点火扳机的限位从而使所述点火扳机复位;

所述阻挡件包括有一限位件和一弹性复位件:

所述弹性复位件的第一端与所述限位件相抵,所述弹性复位件的第二端与把手内壁相抵,并迫使所述限位件具有朝点火扳机方向移动的趋势;

所述限位件的第一端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把手内,在所述弹性复位件处于复位状态下,所述限位件的第二端在所述弹性复位件的弹力作用下与所述点火扳机的上端相抵从而使所述点火扳机无法完全复位;而所述限位件的第二端能在所述保险开关的驱动下释放对所述点火扳机的限位从而使所述点火扳机复位。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防儿童的安全点火枪,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复位件为一弹簧或一扭簧。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防儿童的安全点火枪,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险开关连接在所述限位件的中部,并与所述限位件为一体件。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防儿童的安全点火枪,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复位件为一弹性片,该弹性片与所述限位件为一体件。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防儿童的安全点火枪,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险开关为一推钮,并设置在所述把手的背部,所述阻挡件还包括有推杆,该推杆一端与所述限位件的第一端可转动连接,该推杆第二段延伸至所述推钮的下端,并能在所述推钮的推动下带动所述限位件释放对所述点火扳机的限位。

说明书 :

一种防儿童的安全点火枪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点火枪,尤其指一种使用者按常规只按下点火扳机而不能正常点火,从而可防止儿童误点火的点火枪。

背景技术

[0002] 现有的点火枪一般包括有一可供握持的把手和一从把手上端向外延伸的点火枪管,在把手内设置有燃气箱及其气阀装置、压电点火装置和点火扳机,在燃气箱内装有液化的可燃气体,使用时,按下点火扳机,气阀随之开启,同时压电点火装置通过导线在点火枪管口产生电火花,点燃经输气管输送到点火枪管口的可燃气体,此时如持续按着点火扳机不放开,即可在枪管口维持燃烧的火焰,操作十分方便。由于点火枪的枪管向外延伸,远离握在把手上的人手,因此比火柴、打火机等点火器具来说具有相当的安全性,同时也更具灵活性,因此深受人们喜爱,广泛用于各种场合,如在厨房内点燃燃气灶具,外出野餐时点燃篝火,在晚会上点燃生日蜡烛,等等。然而,正因为其操作的简易性,而且其外形、功能、使用方式都很像一个玩具,因此很容易被儿童玩耍而误点燃,从而造成安全隐患。 [0003] 为了克服上述缺陷,现已出现各种带有保险装置的各式点火枪,并且大多的保险装置都能自动复位,即,当点火枪不用或使用完毕后,其保险装置始终自动处于“关”的位置,这时只按下点火扳机但由于点火行程不足而不能点火的点火枪被设计出来,如中国专利号为01246127.X《一种儿童安全点火枪》、02260474.X《防儿童的安全点火枪》就是这样一种方案,由于它虽能按下点火扳机,但无法被全程压下点火行程而点火,所以很好地克服了上述缺陷,但是在使用过程中,专利号为01246127.X《一种儿童安全点火枪》中使用的十字杆为单独一体件,体积较大,在把手内的背部与腹部之间移动时,只依靠于把手侧壁的导向槽,因而在移动过程中会产生在把手侧壁间晃动而不稳定现象,从而造成点火可靠性差的缺陷;且安装时,由于复位弹簧抵于竖杆的上部,使十字杆受力不平衡,容易使其脱离安装位置,而使得安装费时、麻烦;而专利号为02260474.X《防儿童的安全点火枪》中使用一滑块,该滑块上折边夹于点火钮与压电点火装置之间,并且前端较薄,向后逐渐变厚,在自然状态下,上折边前端较薄部位夹于点火钮与压电点火装置之间,从而使压电帽在自然状态下有了一个提前行程,但此行程仍未使压电帽达到点火行程,因而也不能打火;滑块的体积也 较大,结构相对复杂,不易加工;并且,滑块需要竖直放置,而滑块的上折边与压电点火装置相邻,滑块的下折边与气阀装置相邻,这就使气阀装置和压电点火装置之间必须在竖直方向上错开滑块长度,使整个点火枪把手部位体积拉长;另外,由于大部分压电点火装置在使用完一次后,如果没有回复到原位,再次打下时压电不易打响,本专利中由于在自然状态下给压电点火装置设置了一个提成行程,在使用过程中,压电点火装置由于没有回复到原位容易失灵。

发明内容

[0004]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结构紧凑、加工方便的防儿童的安全点火枪,这种点火枪的保险装置在自然状态下限制压电点火装置回复到原位,而当需要点火时,可将压电点火装置完全复位。
[0005] 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该防儿童的安全点火枪,包括有一可供握持的把手和一向外延伸的枪管,在把手内设置有燃气箱及其气阀装置、压电点火装置,用于驱动压电点火装置点火以及驱动气阀装置放气的点火扳机设置在把手的腹部且部分露于把手之外,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内还设置有一当点火枪使用完毕后点火扳机无法自动完全复位的保险装置:
[0006] 一保险开关,部分外露于所述把手对应的安装孔之外;
[0007] 一可复位的阻挡件,能在所述保险开关驱动下克服复位力发生位移,并且在该阻挡件处于复位状态下,能与所述点火扳机相抵从而使所述点火扳机无法完全复位,而在保险开关驱动下,该阻挡件发生位移并能释放对所述点火扳机的限位从而使所述点火扳机复位。
[0008] 所述阻挡件可以为一整体弹性件,并设置在所述点火扳机的上方,该阻挡件的第一端固定在所述把手内,在该阻挡件处于复位状态下,该阻挡件的第二端与所述点火扳机的上端部相抵从而使所述点火扳机无法完全复位。
[0009] 所述阻挡件还可设置在所述点火扳机的下方,这时,所述点火扳机的下端部设有一限位凸起,在该阻挡件处于复位状态下,该阻挡件的第二端与所述点火扳机的下端部的限位凸起相抵从而使所述点火扳机无法完全复位。
[0010] 为了使本发明结构更加紧凑,所述保险开关连接在所述弹性件的中部,并与所述弹性件为一体件,这样,保险开关可以设置在点火扳机相对应的供使用者手部操作的腹部空腔处,方便使用者的手部操作。
[0011] 所述阻挡件可以为部分弹性件,即所述阻挡件可以包括一限位件和一弹性复位件:
[0012] 所述弹性复位件的第一端与所述限位件相抵,所述弹性复位件的第二端与把手内壁相抵,并迫使所述限位件具有相对点火扳机向内移动趋势;
[0013] 所述限位件的第一端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把手内,在所述弹性复位件处于复位状态下,所述限位件的第二端在所述弹性复位件的弹力作用下与所述点火扳机的上端相抵从而使所述点火扳机无法完全复位;而所述限位件的第二端能在所述保险开关的驱动下释放对所述点火扳机的限位从而使所述点火扳机复位。
[0014] 所述弹性复位件可以为一弹簧,也可以为一扭簧,还可以为一弹性片。 [0015] 为了方便使用者的手部操作,所述保险开关可以连接在所述弹性件的中部,并与所述限位件为一体件,设置在点火扳机相对应的供使用者手部操作的腹部空腔处。 [0016] 当所述弹性复位件为一弹性片时,可以将弹性片与限位件制成一体件。 [0017] 所述保险开关可以为一单独部件,例如一推钮,该推钮可以设置在所述把手的背部,所述阻挡件还包括有推杆,该推杆一端与所述限位件的第一端可转动连接,该推杆第二段延伸至所述推钮的下端,并能在所述推钮的推动下带动所述限位件释放对所述点火扳机的限位。
[0018]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在于:通过在点火扳机的回复位置设置一可复位的阻挡件,使点火扳机在点火使用后在阻挡件处于复位状态下,阻挡件能抵住点火扳机而使所述点火扳机和压电点火装置无法完全复位,并且设置一保险开关来释放阻挡件对点火扳机的限位从而使点火扳机和压电点火装置完全复位,并且本发明结构简单紧凑,可靠性高。
[0019] 附图说明
[0020]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中阻挡件处于复位状态下的结构图;
[0021]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一中按下保险开关迫使阻挡件释放对点火扳机的限位时的结构图;
[0022]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一中推动点火扳机后的结构图;
[0023]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二中阻挡件处于复位状态下的结构图;
[0024]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三中阻挡件处于复位状态下的结构图;
[0025] 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四中阻挡件处于复位状态下的结构图;
[0026] 图7为本发明实施例五中阻挡件处于复位状态下的结构图;
[0027] 图8为本发明实施例六中阻挡件处于复位状态下的结构图;
[0028] 图9为本发明实施例六中推动保险开关迫使阻挡件释放对点火扳机的限位时的结构图;
[0029] 图10为本发明实施例六中推动点火扳机后的结构图。
[0030] 具体实施方式
[0031] 以下结合附图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0032] 实施例一:
[0033] 如图1~3所示,该点火枪包括一可供握持的把手1和一向外延伸的点火枪管,本实施例中的把手1和点火枪管的外形大体相同而成一体,在把手1内设置有燃气箱8及其气阀装置5和压电点火装置6,其中气阀装置5包括出气针51和一端与出气针51相连的跷板52,燃气通过与出气针51相连的输气软管54送至点火枪管口,压电点火装置6包括压电帽61、压电体62和压电铜砧63,用来产生电压并通过导线在点火枪管口引起放电火花;在把手1背部还设有一调节火陷大小的调节钮53;
[0034] 点火扳机2设置在把手1的腹部,且部分露于把手之外,把手的腹部还设置有供使用者手部操作的空腔3,并且把手上还设置有一当点火枪使用完毕后点火扳机无法自动完全复位的保险装置,该保险装置包括一可复位的阻挡件4和一保险开关5,其中可复位的阻挡件4为一整体弹性件,该阻挡件4的第一端41固定在把手内部,该阻挡件4的第二端42在复位状态下与点火扳机2的上端部21相抵从而使点火扳机2无法完全复位;而保险开关5则为设置在上述弹性件4中部的一凸起,该凸起部分外露于把手腹部空腔的上方;而上述阻挡件4的第二端42能在保险开关5驱动下克服复位力发生位移,同时能释放对点火扳机
2的限位从而使点火扳机2复位。
[0035] 使用时,当保险开关5未向上按下时,即在自然状态下,阻挡件4处于复位状态,见图1,阻挡件4的第二端42与点火扳机2的上端部21相抵,此时,即使推动点火扳机2,由于压电点火装置6没有回复到原位,压电点火装置6不会打响,因此,只推动点火扳机2时,由于没有在枪管口打火,点火枪也没能点火,所以此时很安全。
[0036] 当向上按下保险开关5,如图2所示,此时阻挡件4的第二端42向内发生位移,这时阻挡件4的第二端42不再抵住点火扳机2的上端部21,这样,点火扳机2和压电点火装置6在压电点火装置自身复位构作用的下完全回复到位,由于没有推动点火扳机2,因此既没有打火、也没有燃气释放,所以在该状态下也很安全。
[0037] 当将保险开关5向上按下,然后再推动点火扳机2时,如图3所示,这时由于点火扳机2和压电点火装置6已经完全回复到位,推动点火扳机2达到了足够的点火行程时,压电点火装置6打火,并通过导线在枪管口的火花发生组件上产生放电火花,与此同时,点火扳机2压迫跷板52自由端,从而使气阀打开,并通过输气软管53输送至枪管口,遇到放电火花而产生火焰。
[0038] 在上述点火过程中,阻挡件4的第二端42在其自身弹性力作用下复位,完成点火后,放开点火扳机2,点火扳机2和压电点火装置6在压电点火装置6的复位机构作用下复位,这时点火扳机2在回复位置会再次遭遇阻挡件4的第二端42,从而阻挡件4的第二端42再次将点火扳机2的上端部21抵住,使点火扳机2和压电点火装置6无法完全复位,回复到如图1所示的初始状态,以待下一次的打火。
[0039] 实施例二:
[0040] 如图4所示,与实施例一不同的是,参见图4所示,上述可复位的阻挡件4设置在点火扳机2的下方,而点火扳机2的下端部设有一限位凸起22,当点火扳机在点火使用后在压电装置的复位机构作用下复位时,弹性件4的自由端在其自身弹力作用下与点火扳机2的下端部的限位凸起221相抵从而使点火扳机2无法自动地完全复位。
[0041] 而保险开关5则设置在把手的中部空腔下方,部分外露外露于把手中部下方的空腔。
[0042] 其工作原理与实施例一相同,这里不再累述。
[0043] 实施例三:
[0044] 与实施例一不同的是,可复位的阻挡件4不是一个整体的弹性件,而是为一部分弹性件,其包括一限位件4a和一弹性复位件4b,参见图5所示,并且限位件4a和弹性复位件4b为一体件,弹性复位件4b由一弹性片制成,弹性复位件4b的第一端与限位件4a的自由端412相连,弹性复位件4b的第二端与把手内壁相抵,并迫使限位件4a具有相对点火扳机向下移动趋势;限位件4a的一端411可转动设置在把手内,另一自由端412在复位状态下与点火扳机2的上端部相抵。其工作原理与实施例一相同,这里不再累述。 [0045] 实施例四:
[0046] 与实施例三不同的是,弹性复位件4b为一弹簧,参见图6所示,该弹簧一端与限位件4a相抵,另一端与把手内壁相抵,并迫使限位件4a具有相对点火扳机向下移动趋势。工作原理与实施例一相同,这里不再累述。
[0047] 实施例五:
[0048] 与实施例三不同的是,弹性复位件4b为一扭簧,参见图7所示,该扭簧一端固定在把手内,另一自由端压在限位件4a上方,并迫使限位件4a具有相对点火扳机向下移动趋势。工作原理与实施例一相同,这里不再累述。
[0049] 实施例六:
[0050] 与实施例三不同的是,保险开关5为一推钮,并设置在把手1的背部,参见图8~10所示,可复位的阻挡件44还包括有一推杆4c,该推杆4c一端与限位件4a的一端可转动连接,该推杆4c另一自由端延伸至推钮的下端,并能在推钮的推动下带动所述限位件释放对所述点火扳机的限位。
[0051] 使用时,当推钮5未向前推动时,即在自然状态下,见图8,这时,推杆4c的自由端处于推钮5下方,弹性片4b处于复位状态,阻挡件4整体处于复位状态,限位件4a的 第二端412与点火扳机2的上端部21相抵,此时,即使推动点火扳机2,由于压电点火装置6没有回复到原位,压电点火装置6不会打响,因此,只推动点火扳机2时,由于没有在枪管口打火,点火枪也没能点火,所以此时很安全。
[0052] 当向前推动推钮5,如图9所示,此时推杆4c的自由端在推钮5的推动下沿限位件4a的第一端411转动,继而带动限位件4a克服弹性片4b的弹力也沿着,限位件4a的第一端411转动,这时限位件4a的第二端412向内发生位移,这时限位件4a的第二端412不再抵住点火扳机2的上端部21,这样,点火扳机2和压电点火装置6在压电点火装置自身复位构作用的下完全回复到位,由于没有推动点火扳机2,因此既没有打火、也没有燃气释放,所以在该状态下也很安全。
[0053] 当将推钮5向前推,然后再推动点火扳机2时,如图10所示,这时由于点火扳机2和压电点火装置6已经完全回复到位,推动点火扳机2达到了足够的点火行程时,压电点火装置6打火,并通过导线在枪管口的火花发生组件上产生放电火花,与此同时,点火扳机2压迫跷板52自由端,从而使气阀打开,并通过输气软管53输送至枪管口,遇到放电火花而产生火焰。
[0054] 在上述点火过程中,弹性片4b在其自身弹性力作用下复位,带动限位件4a的第二端412向外发生位移,从而进一步带动推杆4c旋转,使推钮5向后复位。完成点火后,放开点火扳机2,点火扳机2和压电点火装置6在压电点火装置6自身复位机构作用下复位,这时点火扳机2在回复位置会再次遭遇限位件4a的第二端412,从而限位件4a的第二端412再次将点火扳机2的上端部21抵住,使点火扳机2和压电点火装置6无法完全复位,回复到如图8所示的初始状态,以待下一次的打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