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厂用电系统单产电耗指示方法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0910300302.X

文献号 : CN101526816B

文献日 :

基本信息:

PDF:

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张笠彭能华石启明

申请人 : 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水泥厂用电系统单产电耗指示方法,其特征在于:计算生产设备电机输入功率或车间、全厂计算功率,除以额定产量得额定单位产品电耗A;检测得到实际功率,除以实际产品单位流量,得单位产品电耗实测值B;当B/A大于1,DCS系统发出超标报警。本发明可以直观、有效的对水泥生产能耗进行监控,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合。并可在现有的DCS系统上进行改造,因此不需要增加更多的资金投入,就能为水泥企业提供专业化技术及高素质的管理,耗电量巨大的水泥企业易于接受,市场容量巨大。

权利要求 :

1.一种水泥厂用电系统单产电耗指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述步骤:

a、根据水泥厂生产工艺的提供资料,计算生产设备电机输入功率或车间、全厂计算功率,除以该设备或车间、全厂工艺设计确定的产品额定产量,得额定单位产品电耗A,以额定单位产品电耗A为基准值;

b、在水泥厂生产设备、车间或全厂的电源端安装电流互感器,检测得到实际功率,除以该生产设备环节的实际产品单位流量,得单位产品电耗实测值B;

c、通过单位产品电耗实测值B与额定单位产品电耗A的对比,当B/A大于1,DCS系统发出超标报警;

按以下值设定已建水泥厂全厂额定单位产品电耗基准值A的限定值为:当只生产熟料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时,熟料的A≤68kWh/t;当2000t/d≤只生产熟料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时,熟料的A≤73kWh/t;当1000t/d≤只生产熟料的水泥企业规模<2000t/d时,熟料的A≤76kWh/t;当只生产熟料的水泥企业规模<1000t/d时,熟料的A≤78kWh/t;同样,当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时,水泥的A≤105kWh/t;当

2000t/d≤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时,水泥的A≤110kWh/t;当1000t/d≤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规模<2000t/d时,水泥的A≤115kWh/t;当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规模<1000t/d时,水泥的A≤120kWh/t;

新建水泥厂全厂额定单位产品电耗基准值A的限定值为:当只生产熟料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时,熟料的A≤62kWh/t;当2000t/d≤只生产熟料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时,熟料的A≤65kWh/t;当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时,水泥的A≤90kWh/t;当2000t/d≤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时,水泥的A≤93kWh/t;

已建水泥粉磨厂的全厂额定单位产品电耗基准值A的限定值为:水泥A≤45kWh/t;

新建水泥粉磨厂的全厂额定单位产品电耗基准值A的限定值为:水泥A≤38kWh/t。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泥厂用电系统单产电耗指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步骤b中的电流互感器与DCS系统连接,在DCS系统的监控屏幕上显示额定单位产品电耗A、单位产品电耗实测值B,超标报警的指示信号。

说明书 :

水泥厂用电系统单产电耗指示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水泥厂用电系统单产电耗指示方法,属于水泥生产电耗控制技术领域。
[0002] 背景技术
[0003] 节约能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制定了“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为落实此规划目标,国家发改委最近启动了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作为耗能大户的水泥行业是节能的重点行业。目前,国内大多数水泥厂因生产配电设施不合理,管理不完善,节能技术了解不深,生产工人节能意识淡薄,不但给生产用电管理带来诸多不便,而且在运行中造成了极大的能源浪费,使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给企业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已经越来越明显的成为节能主题展开的“瓶颈”问题,因此急需进行节能改造措施和完善管理办法的研究和探索,使企业抛掉沉重的经济、管理负担。由于大多数耗电量巨大的水泥企业都很难做好此项工作,因此我们感到解决这个问题迫在眉睫。
[0004] 目前电气自动化集散控制技术(DCS)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广泛运用。但从公布的情况看,水泥生产DCS系统等技术均未涉及节电内容,在节电管理上存在不足之处,并未与国家现行颁布标准《水泥单位产品能耗消耗限额》(GB16780-2007)有效配合。 [0005] 发明内容
[0006]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在水泥生产DCS系统中使用,能将水泥企业单位产品电耗达标状况直观表达、进行动态追踪控制的水泥厂用电系统单产电耗指示方法,能直观地知道水泥厂用电负荷是在节电达标,还是在耗电超标情况下运行,以对生产设备进行电耗控制。
[0007] 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包括下述步骤:
[0008] a、根据水泥厂生产工艺的提供资料,计算生产设备电机输入功率或车间、全厂计算功率,除以该设备或车间、全厂工艺设计确定的产品额定产量,得额定单位产品电耗A,以额定单位产品电耗A为基准值;
[0009] b、在水泥厂生产设备、车间或全厂的电源端安装电流互感器,检测得到实际功率,除以该生产设备环节的实际产品单位流量,得单位产品电耗实测值B;
[0010] c、通过单位产品电耗实测值B与额定单位产品电耗A的对比,当B/A大于1,DCS系统发出超标报警。
[0011] 上述的水泥厂用电系统单产电耗指示方法,将步骤b中的电流互感器与DCS系统连接,在DCS系统的监控屏幕上显示额定单位产品电耗A、单位产品电耗实测值B,超标报警的指示信号。
[0012] 上述的水泥厂用电系统单产电耗指示方法,按以下值设定
[0013] 已建水泥厂全厂额定单位产品电耗基准值A的限定值为:当只生产熟料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时,熟料的A≤68kWh/t;当2000t/d≤只生产熟料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时,熟料的A≤73kWh/t;当1000t/d≤只生产熟料的水泥企业规模<2000t/d时,熟料的A≤76kWh/t;当只生产熟料的水泥企业规模<1000t/d时,熟料的A≤78kWh/t;同样,当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时,水泥的A≤105kWh/t;当2000t/d≤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时,水泥的A≤110kWh/t;当1000t/d≤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规模<2000t/d时,水泥的A≤115kWh/t;当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规模<1000t/d时,水泥的A≤120kWh/t;
[0014] 新建水泥厂全厂额定单位产品电耗基准值A的限定值为:当只生产熟料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时,熟料的A≤62kWh/t;当2000t/d≤只生产熟料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时,熟料的A≤65kWh/t;当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时,水泥的A≤90kWh/t;当2000t/d≤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时,水泥的A≤93kWh/t。 [0015] 已建水泥粉磨厂的全厂额定单位产品电耗基准值A的限定值为:水泥A≤45kWh/t。
[0016] 新建水泥粉磨厂的全厂额定单位产品电耗基准值A的限定值为:水泥A≤38kWh/t。
[0017] 在水泥行业中,能耗的要求越来越高,如何在正常生产中达到国家新的能耗标准,在现有的水泥生产DCS系统很难达到要求。依据国家颁布标准《水泥单位产品能耗消耗限额》(GB16780-2007),见下两表:
[0018] 表一现有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电耗限额限定值
[0019]
[0020] 表二新建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电耗限额限定值
[0021]
[0022] 表中的限定值是国家规定的硬指标。通过本发明的方法,可以从生产设备的电源进线端实测得到的实际功率电耗,除以熟料秤等自动计量装置检测的实际产品单位流量,得到单位产品电耗实测值,与额定单位产品电耗比较,在实际能耗超过规定的额定单位产品电耗时进行报警或者强制停机,以此来控制水泥生产的能耗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同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可以直观、有效的对水泥生产能耗进行监控,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合。并可在现有的DCS系统上进行改造,因此不需要增加更多的资金投入,就能为水泥企业提供专业化技术及高素质的管理,耗电量巨大的水泥企业易于接受,市场容量巨大。 附图说明
[0023] 附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4] 本发明的实施例:a、根据水泥厂生产工艺的提供资料,计算生产设备的电机输入功率或按照生产车间或全厂计算额定功率,除以该设备、车间或全厂工艺设计确定的产品额定产量,得额定单位产品电耗A,以额定单位产品电耗A为基准值。
[0025] b、在水泥厂生产设备、车间或全厂的电源端安装电流互感器,检测得到实际功率,除以该生产设备环节的实际产品单位流量,得单位产品电耗实测值B。如图1所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分别在水泥厂的全厂进电电源处1、车间进电电源处2和大功率电机电源处3安装电流互感器,分别得到全厂、车间、单个电机的实际功率,分别对比全厂产品单位流量、车间产品单位流量和单个生产设备的产品单位流量,进行覆盖全厂的整体和每个电耗环节的监控。大功率电机电源处3是指功率超过500KW的磨机、风机等大功率电机。实际产品单位流量通过现有的本生产环节自动计量装置(秤等)进行检测即可。
[0026] c、通过单位产品电耗实测值B与额定单位产品电耗A的对比,当B/A大于1时,DCS系统发出超标报警,以提醒管理人员,水泥厂的实际电耗超标。
[0027] 为了监控方便,将各个电源处安装的电流互感器与现有的水泥厂DCS系统连接,在DCS系统的监控屏幕上显示额定单位产品电耗A、单位产品电耗实测值B,超标报警及停机的指示信号。
[0028] 为了符合新的国家标准《水泥单位产品能耗消耗限额》(GB16780-2007)的要求,在设置时,额定单位产品电耗A应小于或等于国家标准内的限定值,针对不同产量的新建和已建水泥厂,具体如下:
[0029] 已建水泥厂全厂额定单位产品电耗基准值A的限定值为:当只生产熟料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时,熟料的A≤68kWh/t;当2000t/d≤只生产熟料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时,熟料的A≤73kWh/t;当1000t/d≤只生产熟料的水泥企业规模<2000t/d时,熟料的A≤76kWh/t;当只生产熟料的水泥企业规模<1000t/d时,熟料的A≤78kWh/t;同样,当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时,水泥的A≤105kWh/t;当2000t/d≤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时,水泥的A≤110kWh/t;当1000t/d≤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规模<2000t/d时,水泥的A≤115kWh/t;当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规模<1000t/d时,水泥的A≤120kWh/t;
[0030] 新建水泥厂全厂额定单位产品电耗基准值A的限定值为:当只生产熟料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时,熟料的A≤62kWh/t;当2000t/d≤只生产熟料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时,熟料的A≤65kWh/t;当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时,水泥的A≤90kWh/t;当2000t/d≤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时,水泥的A≤93kWh/t。 [0031] 已建水泥粉磨厂的全厂额定单位产品电耗基准值A的限定值为:水泥A≤45kWh/t。
[0032] 新建水泥粉磨厂的全厂额定单位产品电耗基准值A的限定值为:水泥A≤38kWh/t。只生产熟料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熟料A≤68kWh/t;2000t/d≤只生产熟料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熟料A≤73kWh/t;1000t/d≤只生产熟料的水泥企业规模水泥企业规模<2000t/d,熟料A≤76kWh/t;只生产熟料的水泥企业规模水泥企业规模<1000t/d,熟料A≤78kWh/t。同样,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水泥A≤105kWh/t;2000t/d≤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规模<4000t/d,水泥A≤110kWh/t;1000t/d≤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规模<2000t/d,水泥A≤115kWh/t;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规模<1000t/d,水泥A≤120kWh/t。
[0033] 本发明增加的设备只是电源端装设电流互感器监测电流;然后将现有DCS系统软件进行修改,现有的自动计量装置符合该厂DCS系统要求的输出接口,即可实现,改造简单,不需要增加更多的资金投入。全厂的基准值等于或小于国标《水泥单位产品能耗消耗限额》(GB16780-2007)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