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有烟草的吸烟物品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0780045783.3

文献号 : CN10155772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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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J·H·鲁滨逊D·W·小格利非斯B·T·克纳E·L·克鲁克斯D·B·小部鲁尔

申请人 : R.J.雷诺兹烟草公司

摘要 :

一种吸烟物品(10)可包括包含在用作卷烟固定器的电动浮质形成装置内的卷烟(150)。吸烟物品具有至少一种形式的烟草(89)。吸烟物品还具有嘴端(15),其由吸烟者使用,以吸入施加在卷烟各成分上的热量作用下所产生的烟草成分。代表性的吸烟物品具有外容器(20),该外容器包括电源(36)(例如,电池)、至少在吸气期间内对装置供电的检测机构(60)、以及用来形成含有烟草成分的热产生浮质的加热装置(70、72)(例如,至少一个电阻加热元件)。在使用期间,卷烟(150)定位在装置内,使用后,从该装置中取出用过的卷烟并用另一卷烟替代。

权利要求 :

1.一种含有烟草的电动吸烟物品,该吸烟物品包括:

(a)外壳,该外壳具有嘴端和远离所述嘴端的远端,其中,所述嘴端包括适于让所述吸烟物品内产生的浮质排出的开口,所述远端包括适于让空气进入所述吸烟物品内的开口;

(b)位于所述外壳内的电源,该电源可工作地定位在所述外壳远端的开口的下游,以使进入所述吸烟物品的空气通过所述电源;

(c)位于所述外壳内的第一电阻加热元件,该第一电阻加热元件由所述电源供电,并可工作地定位成加热通过所述外壳远端的开口吸入的空气;

(d)定位在所述外壳内的烟草材料;

(e)定位在所述外壳内的浮质形成材料,该浮质形成材料与所述烟草材料流体地连通,使得空气可被吸过所述烟草材料和所述浮质形成材料;

(f)位于所述外壳内的第二电阻加热元件,该第二电阻加热元件由所述电源供电,并可工作地定位以便加热所述浮质形成材料和烟草材料;以及(g)抽吸致动控制器,该抽吸致动控制器适于在吸气期间调节流过所述第一和第二电阻加热元件中至少一个的电流,并包括适于检测吸烟者在所述吸烟物品上的吸气的传感器;

其中,所述浮质形成材料和烟草或者(i)包含在位于所述第二电阻加热元件与所述外壳的嘴端之间的烟筒内,所述烟筒具有面向所述第二电阻加热元件的开口和密封的嘴端区域,以使所述烟筒内产生的浮质在起初向所述第二电阻加热元件的方向流动;或者(ii)设置在卷烟杆内,所述卷烟杆包括被包裹纸包围起来的烟草杆和相邻的滤嘴元件,所述卷烟杆定位在所述第二电阻加热元件和所述外壳嘴端之间,其中所述卷烟杆包括被包裹材料包围起来的浮质形成材料的烟筒,所述烟筒定位在所述烟草杆与所述第二电阻加热元件之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浮质形成材料和所述烟草材料呈所述烟筒内的紧密混合物的形式。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浮质形成材料和所述烟草材料定位在所述烟筒内的分离的相邻区域内。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烟草材料的至少一部分呈提取物的形式。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浮质形成材料包括甘油、丙二醇或它们的混合物。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烟草材料的至少一部分呈切丝烟草填料的形式。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物品,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嘴件,空气通过其可从所述外壳嘴端吸入,所述嘴件可拆卸地附连到所述外壳。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物品,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位于所述外壳内的第三电阻加热元件,该第三电阻加热元件由所述电源供电,并可工作地定位成加热所述烟草杆。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烟草杆内的烟草的至少一部分呈切丝的烟草填料形式,所述切丝填料与所述浮质形成材料紧密地接触。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烟草材料的至少一部分和所述浮质形成材料呈紧密混合物的形式。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卷烟杆可从所述外壳取下。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卷烟杆内的所述烟筒具有两端敞开的管子形状,以使空气可流过其中。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烟筒包含选自由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纤维、其中包括有碳微粒的纸质材料、含碳纤维材料以及包括导热材料颗粒的再造烟草材料组成的一组中的材料。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物品,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至少一个空气通道,所述空气通道在所述外壳的内表面与具有所述密封嘴端区域的所述烟筒的外表面之间纵向延伸。

说明书 :

含有烟草的吸烟物品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烟草制品,诸如含有烟草的吸烟物品。

背景技术

[0002] 诸如卷烟之类的普通吸烟物品具有大致圆柱形的杆形结构,其包括由卷烟纸包裹起来的诸如烟丝(例如,切丝填料形式)那样的可吸烟材料装料、卷或柱状物,由此,形成所谓的“可吸烟杆”或“烟草杆”。一般地,卷烟具有圆柱形的滤嘴元件,其以端部对端部的关系与烟草杆对准。较佳地,滤嘴元件包括被称之为“滤棒成型纸(plug wrap)”的纸质材料包围的增塑的醋酸纤维素束。某些滤嘴元件可包括多元醇。例如,参见英国专利说明书755,475。某些卷烟包括具有多段的滤嘴元件,并且那些段直译可包括活性炭颗粒。例如,参见授予Blakeley等人的美国专利No.5,360,023和授予Veluz的6,537,186。较佳地,滤嘴元件用一称之为“接装纸”的包围包裹材料附连到烟草杆的一端。为了用周围空气来稀释吸入的主烟流,还希望对接装材料和滤棒成型纸进行穿孔。Davis等人(Eds.)所著的“烟草制品,化学与技术(Tobacco Production,Chemistry and Technology)”(1999)中对卷烟及其各种部件进行了描述。传统上,最普通型的卷烟由吸烟者通过点燃卷烟的一端使烟草杆燃烧起来使用。然后,吸烟者在卷烟的相对端(例如,滤嘴端)上吸气,就可将烟草燃烧产生的主烟流吸入他/她嘴中。
[0003] 经年来,人们提出了改变烟草主烟流成分的各种方法。在Bereman的PCT申请公开No.WO02/37990中,人们提出了可将金属颗粒和/或碳颗粒包含到卷烟的可吸烟材料内,以尝试减少卷烟产生的烟中某些化合物的量。在Nestor等人的美国专利申请公开No.2005/0066986中,有人提出了可将具有包裹在纸内的烟草的可吸烟杆与诸如甘油之类浮质形成材料组合的烟草填料。授予Shafer等人的美国专利No.6,874,508提出了一种具有纸包裹的烟草杆的卷烟,其末端部分用添加剂处理过,例如,碳酸氢钾、氯化钠或磷酸钾。
[0004] 有人已经提出了各种烟草替代材料,各种类型的这些材料的大致清单可见授予Rainer等人的美国专利No.4,079,742和授予White等人的4,771,795。某些卷烟型产品采用非烟草材料(例如,诸如莴苣叶那样的干蔬菜叶子)作为填料,它们燃烧产生像烟草的烟那样的烟,这种类型卷烟产品以商标名“荜澄茄(Cubebs)”、“胜利(Triumph)”、“爵士(Jazz)”和“好啊(Bravo)”在市场上销售。例如,可见授予Torigian的美国专利No.4,700,727中所述的各种类型材料。此外,具有商标名为“赛特雷尔(Cytrel)”和“NSM”的烟草替代材料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期间引入欧洲。提出的代表性类型的合成烟草替代材料、包括烟草和其它成分的可吸烟材料以及包括这些材料的卷烟在以下文献中描述:英国专利No.1,431,045,授予Bennett的美国专利No.3,738,374,授予Webster的美国专利No.3,844,294,授予Gibson等人的美国专利No.3,878,850,授予Miano等人的美国专利No.3,931,824,授予Boyd等人的美国专利No.3,943,941,授予Boyd等人的美国专利No.4,044,777,授予Miano等人的美国专利No.4,233,993,授予Ehretsmann等人的美国专利No.4,286,604,授予Hardwick等人的美国专利No.4,326,544,授予Lawrence等人的美国专利No.4,920,990,授予Bolt的美国专利No.5,046,514,授予Gentry等人的美国专利No.5,074,321,授予Montoya等人的美国专利No.5,092,353,授予Saito等人的美国专利No.5,778,899,授予McAdam的美国专利No.6,397,852,以及授予McAdam的美国专利No.6,408,856。此外,在以下专利中阐述了各种类型包括烟草和其它成分的高度加工的可吸烟材料:授予Luke的美国专利No.4,823,817,授予Tamol等人的美国专利No.4,874,000,授予Luke的美国专利No.4,977,908,授予Luke等人的美国专利No.5,072,744,授予White等人的美国专利No.5,829,453,以及授予White等人的美国专利No.6,182,670。
[0005] 有人已经提出了某些类型的同轴的或同中心型的吸烟物品。已提出包括包围纵向延伸的其它材料芯的烟草可吸烟材料的卷烟型吸烟物品。英国专利申请2,070,409提出具有吸烟材料杆的吸烟物品,该吸烟材料具有在杆长度的至少主要部分上延伸的至少一根细丝。授予Thornton的美国专利No.3,614,956提出了一种吸烟物品,其具有由烟草吸烟材料制成的环形外部和中心圆柱形吸收剂材料芯。授予Rainer等人的美国专利No.4,219,031提出了一种吸烟物品,其具有被烟草包围的碳化纤维的中心芯。授予Nichols等人的美国专利No.6,823,873提出了一种包括卷烟,它被烟草包围的点燃元件,烟草又被复合的外包裹物包围。一种类型的卷烟型吸烟物品包括烟草可吸烟材料杆,其被某些其它材料的纵向延伸的环面包围。例如,授予White等人的美国专利No.5,105,838提出了一种可吸烟材料杆,其通常被一层包裹材料包围,该包裹材料又被绝热材料(例如,玻璃丝或玻璃纤维)包围。Snaidr等人的PCT申请公开No.WO 98/16125提出了一种吸烟装置,其由非常细的卷烟构造而成,该卷烟设计成配合到管形陶瓷筒内。
[0006] 许多参考文献提出了各种产生香气、可见浮质或香气和可见浮质的混合物类型的吸烟物品。这些提出的类型中的一些类型的吸烟物品包括管形部分或纵向延伸的空气通路。例如,可参见以下文献中描述的那些类型的吸烟物品:授予Ellis等人的美国专利No.3,258,015,授予Ellis等人的美国专利No.3,356,094,授予Moses的美国专利No.3,516,417,授予Lanzellotti等人的美国专利No.4,347,855,授予Bolt等人的美国专利No.4,340,072,授予Burnett等人的美国专利No.4,391,285,授予Riehl等人的美国专利No.4,917,121,授予Litzinger的美国专利No.4,924,886,以及授予Hearn等人的美国专利No.5,060,676。许多这些类型的吸烟物品采用了可燃烧的燃料源,这些燃料源的燃烧可提供浮质和/或加热浮质形成材料。例如,可参见授予Banerjee等人的美国专利No.4,714,082和授予White等人的4,771,795中所引证的背景技术,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这些文献。例如,还可参见以下文献中描述的那些类型的吸烟物品:授予Clearman等人的美国专利No.4,756,318,授予Banerjee等人的4,714,082,授予White等人的4,771,795,授予Sensabaugh等人的4,793,365,授予Clearman等人的4,917,128,授予Korte的4,961,438,授予Serrano等人的4,966,171,授予Bale等人的4,969,476,授予Serrano等人的4,991,606,授予Farrier等人的5,020,548,授予Clearman等人的5,033,483,授予Schlatter等人的5,040,551,授予Creighton等人的5,050,621,授予Lawson的5,065,776,授予Nystrom等人的5,076,296,授予Farrier等人的5,076,297,授予Clearman等人的5,099,861,授予Drewett等人的5,105,835,授予Barnes等人的
5,105,837,授予Hauser等人的5,115,820,授予Best等人的5,148,82l,授予Hayward等人的5,159,940,授予Riggs等人的5,178,167,授予Clearman等人的5,183,062,授予Shannon等人的5,211,684,授予Deevi等人的5,240,014,授予Nichols等人的5,240,016,授予Clearman等人的5,345,955,授予Riggs等人的5,551,451,授予Bensalem等人的
5,595,577,授予Barnes等人的5,819,751,授予Matsuura等人的6,089,857,授予Beven等人的6,095,152,授予Beven的6,578,584,以及授予Dominguez的6,730,832,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这些文献。此外,使用碳燃料元件的某些类型的卷烟已由R.J.雷诺兹烟草公司(R.J.Reynolds TobaccoCompany)在市场上以商标名“普勒米尔(Premier)”和“艾里普斯(Eclipse)”出售。例如可见,这些类型的卷烟在以下的文献中有描述:“对加热替代燃烧的新型卷烟原型的化学和生物研究”(Chemical and Biological Studies on NewCigarette Prototypes that Heat Instead of Burn Tobacco),R.J.雷诺兹烟草公司专著(R.J.Reynolds Tobacco Company Monograph)(1988)and《吸入毒理学》(Inhalation Toxicology),12:5,p.1-58(2000)。
[0007] 某些提出的卷烟形烟草制品采用了不被燃烧的形式的烟草。例如,参见授予Sudoh的美国专利No.4,836,225,授予Kuriyama等人的4,972,855,以及授予Edwards的5,293,883,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这些文献。还有其它类型的吸烟物品,例如,通过使烟草或经加工的烟草经受由化学或电加热源产生的热量来产生香气的那些类型的吸烟物品,它们在以下的文献中有描述:授予Chard等人的美国专利No.4,848,374,授予Brooks等人的4,947,874,授予Counts等人的5,060,671,授予Deevi等人的5,146,934,授予Deevi的5,224,498,授予Banerjee等人的5,285,798,授予Farrier等人的5,357,984,授予Farrier等人的5,593,792,授予Counts的5,369,723,授予Counts等人的5,692,525,授予Collins等人的5,865,185,授予Adams等人的5,878,752,授予Deevi等人的5,880,439,授予Baggett等人的5,915,387,授予Watkins等人的5,934,289,授予Deevi等人的
6,033,623,授予Adams等人的6,053,176,授予White的6,164,287,授予Fournier等人的6,289,898,授予Fournier等人的6,615,840,以及Li等人的美国专利申请公开No.2003/0131859,Banerjee等人的2005/0016549和Hearn等人的2006/0185687,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这些文献中的每一个。一种采用电能来产生热的类型的吸烟物品已由菲利普莫里斯有限公司(Philip Morris Inc.)以商标名“阿可得(Accord)”在市场上销售。
[0008] 人们已经作出了某些努力来提供蒸气、喷雾或浮质,就像那些具有或包含香气和/或尼古丁的蒸气、喷雾或浮质。例如,可参见以下文献中所阐述类型的装置:授予Virag的美国专利No.4,190,046,授予Ray的4,284,089,授予Jacobs的4,635,651,授予Gerth等人的4,735,217,授予Ray等人的4,800,903,授予Ingebrethsen等人的5,388,574,授予Gross等人的5,799,663,授予Abhulimen等人的6,532,965,以及授予Adiga等人的6,598,607,以及授予Hon的EP1,618,803,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这些文献。还可参见授予Cox等人的美国专利No.7,117,867,以及在网址www.ecig.com上阐述的装置,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它们。
[0009] 采用烟草替代材料的吸烟物品和采用除了燃烧烟草切丝填料之外的热源来产生烟草香气或有烟草香气的可见浮质的的吸烟物品,都没有得到商业上的广泛成功。因此,极其需要提供一种吸烟物品,其向吸烟者提供使用烟草进行享受的能力,而无需燃烧任何大量的烟草。尤其是,极其需要提供一种含有烟草的吸烟物品,例如,具有卷烟、雪茄或烟斗的通常外观的物品,其具有向吸烟者提供传统烟草吸烟所具有的许多好处和优点的能力,而不会必需输出相当大量不完全燃烧产物和高温热解产物。

发明内容

[0010] 本发明涉及提供烟草享受的吸烟物品,以及使用如此吸烟物品提供烟草享受的方式和方法。即,本发明涉及产生含有从烟草中得到的或由烟草提供的成分的浮质的物品。较佳的吸烟物品产生不必由烟草燃烧而产生的浮质,而是产生含有由施加到烟草或与烟草接触的材料上的热量而从烟草中得到或由烟草提供的成分的浮质。较佳的吸烟物品产生可见的浮质,这样的浮质在性质上为“烟状”并显现与燃烧烟草的那些类型吸烟物品相关的许多感官上的特性。其结果,本发明涉及在使用吸烟物品期间产生浮质而不必燃烧任何烟草或其它成分材料的烟草吸烟物品。因此,本发明涉及吸烟物品,尤其是,涉及包括某些形式烟草的吸烟物品。特别关注的是大致杆形的吸烟物品(例如,卷烟、小雪茄或雪茄),或具有可与其它传统类型的吸烟物品(例如,烟斗)相比拟形状的吸烟物品。
[0011] 本发明较佳的吸烟物品在吸烟时能够提供主浮质流,其特点是很香且令人满足。尤佳的卷烟能提供燃烧烟草切丝填料的普通卷烟发出的某种香气、感觉和满足感,因为这些较佳的卷烟至少部分地通过对某些形式的烟草施加热量来产生主浮质流。
[0012] 在一实施例中,本发明涉及一种卷烟,其通过将卷烟联接到电动浮质产生装置而进行吸烟,该浮质产生装置用作为卷烟的固定器。卷烟具有至少一种形式的烟草,且该烟草用包裹纸包裹起来。如果需要的话,各种形式的烟草或各种形式的含有烟草的组分可定位在卷烟内的特定部位。卷烟还包括形成浮质的材料,该浮质形成材料可以是除了烟草之外还被采用的配料。卷烟还可具有被吸烟者使用的嘴端件以吸入烟草的成分、从烟草中得出的成分以及其它成分,较佳地呈可见浮质的形式,其至少部分地由施加到卷烟成分上的热量作用而产生。代表性的吸烟装置具有电源(例如,电池)、包括传感器的控制器机构以及至少一个加热装置(例如,电阻加热单元),传感器能够至少在吸气期间有选择地对装置的某些部件(例如,电阻加热元件)供电,,加热装置用来形成加热产生的含有烟草成分的浮质。在使用期间,卷烟定位在吸烟物品的外壳内,用后则从吸烟物品中取下用过的卷烟。在需要时,另一卷烟可定位在装置内以备之后使用。
[0013] 在另一实施例中,本发明涉及一种吸烟物品,其通过将烟草装入电动浮质产生装置内进行吸烟。至少一种形式的烟草可定位在卷烟内的一个或多个特定部位。除了烟草还采用形成浮质的材料。吸烟者使用嘴端件来吸入施加在吸烟物品部件上的热量作用所产生的烟草成分。代表性的吸烟物品具有电源(例如,电池)、包括传感器的控制器机构以及至少一个加热装置(例如,电阻加热单元),传感器能够至少在吸气期间有选择地对装置的某些部件(例如,电阻加热元件)供电,,加热装置用来形成加热产生的含有烟草成分的浮质。在使用期间,含有某些形式烟草的烟筒定位在吸烟物品内,用后则从装置的外壳中取下用过的烟筒。在需要时,另一烟筒可定位在装置内以备使用。
[0014] 在一较佳的实施例中,提供一种含有烟草的电动吸烟物品,该吸烟物品包括:
[0015] (a)外壳,该外壳具有嘴端和远离嘴端的远端,其中,嘴端包括适于让吸烟物品内产生的浮质排出的开口,远端包括适于让空气进入吸烟物品内的开口;
[0016] (b)位于外壳内的电源,电源可工作地定位在外壳远端的开口的下游,以使进入吸烟物品的空气通过电源;
[0017] (c)位于外壳内的第一电阻加热元件,其由所述电源供电,并可工作地定位成加热通过外壳远端的开口吸入的空气;
[0018] (d)定位在外壳内的烟草材料;
[0019] (e)定位在外壳内与所述烟草材料流体地连通的浮质形成材料,以可将空气吸过烟草材料和浮质形成材料;
[0020] (f)位于外壳内的第二电阻加热元件,其由所述电源供电,并可工作地定位以加热浮质形成材料和烟草材料;以及
[0021] (g)抽吸致动控制器,适于在吸烟期间调节流过所述第一和第二电阻加热元件中至少一个的电流,该控制器包括适于检测吸烟者在吸烟物品上的吸气的传感器。
[0022] 浮质形成材料和烟草可定位在外壳内的烟筒内,该烟筒具有面向第二电阻加热元件的开口,以使烟筒内产生的浮质起初向第二电阻加热元件的方向流动。含有烟草材料和浮质形成材料的烟筒可定位在第二电阻加热元件和外壳的嘴端之间,烟筒内产生的浮质起初向第二电阻加热元件方向流动,然后朝向外壳的嘴端流动。
[0023] 在另一实施例中,烟草材料呈烟草杆形式,其由包裹材料包围起来并定位在第二电阻加热元件和外壳的嘴端之间。包括由包裹材料包围起来的浮质形成材料的烟筒可定位在烟草杆和第二电阻加热元件之间。较佳地,滤嘴元件附连到烟草杆最靠近外壳嘴端的端部。
[0024] 在某些实施例中,吸烟物品还可包括位于外壳内的第三电阻加热元件,其由所述电源供电,并可工作地定位成加热烟草杆。例如,该第三电阻加热元件可以是包围全部或一部分烟草杆的管形加热元件。当存在第三电阻加热元件时,过该加热元件的电流也可由抽吸致动控制器来有选择地控制和调节流。
[0025] 在还有另一较佳实施例中,提供一种含有烟草的电动吸烟物品,该吸烟物品包括:
[0026] (a)外壳,其具有嘴端和远离嘴端的远端,其中,嘴端包括适于让吸烟物品内产生的浮质排出的开口,远端包括适于让空气进入吸烟物品内的开口;
[0027] (b)位于外壳内的电源,电源可工作地定位在外壳远端的开口的下游,以使进入吸烟物品的空气通过电源;
[0028] (c)位于外壳内的第一电阻加热元件,其由所述电源供电,并可工作地定位成加热通过外壳远端的开口吸入的空气;
[0029] (d)定位在外壳内的卷烟杆(其较佳地可被拆卸,以可在吸烟物品内更换卷烟杆),其包括由包裹纸包围动起来烟草杆和相邻的滤嘴元件,该卷烟杆定位在第二电阻加热元件的下游;
[0030] (e)定位在外壳内的浮质形成材料,其与所述卷烟杆流体地连通,以可将空气吸过卷烟杆和浮质形成材料;
[0031] (f)位于外壳内的第二电阻加热元件,其由所述电源供电,并可工作地定位成加热浮质形成材料和烟草杆;以及
[0032] (g)抽吸致动控制器,其适于在吸烟期间调节流过所述第一和第二电阻加热元件中至少一个的电流,该控制器包括适于检测吸烟者在吸烟物品上的吸气的传感器。
[0033] 浮质产生材料可与烟草杆内的烟草紧密接触,或吸烟物品还可包括烟筒,烟筒包括由包裹材料包围起来的浮质发生材料,该烟筒定位在烟草杆和第二电阻加热元件之间。在此实施例中,装置还可包括位于外壳内的第三电阻加热元件,其由所述电源供电,并可工作地定位成加热烟草杆。
[0034] 在还有另一实施例中,本发明提供一种含有烟草的电动吸烟物品,该吸烟物品包括:
[0035] (a)外壳,其具有嘴端和远离嘴端的远端,其中,嘴端包括适于让吸烟物品内产生的浮质排出的开口,远端包括适于让空气进入吸烟物品内的开口;
[0036] (b)嘴件,可通过其从外壳嘴端吸入空气,嘴件可拆卸地附连到外壳;
[0037] (c)位于外壳内的电源,电源可作地定位在外壳工远端的开口的下游,以使进入吸烟物品的空气通过电源;
[0038] (d)位于外壳内的第一电阻加热元件,其由所述电源供电,并可工作地定位成加热通过外壳远端的开口吸入的空气;
[0039] (e)位于外壳内的可拆卸的载体装置,其包括烟草材料和与烟草材料流体地连通的浮质形成材料,以可将空气吸过烟草材料和浮质形成材料;
[0040] (f)位于外壳内的第二电阻加热元件,其由所述电源供电,并可工作地定位成加热浮质形成材料和烟草杆;以及
[0041] (g)抽吸致动控制器,其适于在吸烟期间调节流过所述第一和第二电阻加热元件中至少一个的电流,该控制器包括适于检测吸烟者在吸烟物品上的吸气的传感器。
[0042] 示范的可拆卸的载体装置是如上所述的卷烟杆,卷烟包括由包裹纸包围起来的烟草杆和相邻的滤嘴元件,卷烟杆定位在第二电阻加热元件和可拆卸的嘴件之间。可拆卸的载体装置的另一示例是如上所述的包封浮质形成材料和烟草材料的可拆卸的烟筒,该烟筒具有面向第二电阻加热元件的开口,以使烟筒内产生的浮质起初向第二电阻加热元件的方向流动。该可拆卸的载体装置可由外壳内的第三电阻加热元件进行加热,第三电阻加热元件由电源供电。
[0043] 在任何一个上述实施例中,烟草杆内的烟草的至少一部分可呈烟草切丝填料的形式,该切丝填料可与浮质形成材料紧密接触。在某些实施例中,烟草杆内的烟草的至少一部分呈烟草提取物的形式。在任何一个实施例中,烟草杆内的烟草的至少一部分和浮质形成材料可呈密切混合物的形式,或该两个成分可分开地位于吸烟物品内,诸如在卷烟杆或烟筒内的分开的相邻区域。示范的浮质形成材料包括甘油、丙二醇和它们的混合物。

附图说明

[0044] 为了帮助理解本发明的实施例,现将参照诸附图,但它们不一定成比例绘出。附图仅是起示例作用,不应认为其限制本发明。
[0045] 图1至图3示出电动的含有烟草的吸烟物品的各种实施例的纵向剖视图;以及[0046] 图4和图5各是吸烟物品的电子电路的代表性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47] 下面将参照附图更加详细地描述本发明。本发明可实施为许多不同的形式,不应认为就局限于这里所阐述的实施例;相反,提供这些实施例使得本发明将满足适用的法律要求。相同的标号表示相同的元件。如本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所采用的,名词冠词的单数形式包括复数含义,除非文中另有清楚表示。
[0048] 本发明的吸烟物品包括烟草。烟草的类型可以改变。可采用一种类型的烟草,也可采用各种类型烟草的组合或混合。此外,可在吸烟物品内的不同部位处采用不同类型的烟草或烟草的不同混合物。
[0049] 所采用的烟草可包括如下的烟草或可从它们得到:烟熏烟草、白肋烟、东方烟草、马里兰烟草、深色烟草、深色烤烟草和黄花烟草(Rustica tobacco)以及其它稀有或特殊烟草,或它们的混合物。例如,还可参见以下文献中所阐述的烟草类型:授予Dominguez等人的美国专利No.6,730,832和授予Lawson等人的7,025,066,以及Stebbins等人的于2006年6月30日提交的美国专利申请序列号No.60/818,198,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各个文献。Davis等人(Eds.)(1999)的文章“烟草生产、化学和技术(Tobacco Production,Chemistry andTechnology)”介绍了各种类型的烟草、种植实践、收获实践和烤熟实践。最佳的做法是,所采用的烟草已经过合适的烤制和陈化。烤熟烟熏烟草的特别较佳的工艺和条件在以下文献中有描述:Nesto等人的Beitrage Tabakforsch.Int.20(2003)467-475,以及授予Peele的美国专利No.6,895,974,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它们。用于晾干烟草的代表性技术和条件在以下文献中有描述:Roton等人的Beitrage Tabakforsch.Int.21(2005)305-320,以及Staaf等人的BeitrageTabakforsch.Int.21(2005)321-330,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它们。
[0050] 包含在吸烟物品内的烟草可采用各种形式,并可采用各种形式烟草的组合,或可在吸烟物品内的不同部位处采用不同形式的烟草。例如,烟草可采用切碎的或弄碎的烟片或烟梗的形式,采用加工过的形式(例如:再造烟草薄片,诸如弄碎成切丝填料形式的再造烟草薄片;包括烟草成分的薄膜;挤压的烟草部分或烟草件;延展的烟片,诸如体积膨胀过的切丝填料;与切丝填料的尺寸和总体外貌相当的加工过烟梗的碎粒;颗粒的烟草;发泡的烟草材料;压缩或丸状烟草;等等);诸如细分的烟草的碎片(例如,烟草灰、烟草粉末、凝团的烟草粉末,等等);或呈烟草提取物的形式。例如,可见Cantrell等人的于2005年8月1日提交的美国专利申请No.11/194,215,Crooks等人的于2006年3月16日提交的
11/377,630,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它们。
[0051] 吸烟物品可采用呈烟片和/或烟梗形式的烟草。这样,烟草可采用实际上与传统上用于制造诸如卷烟之类烟草制品的那些形式和方式在许多方面是相同的形式和方式。传统上,切丝或弄碎的烟片和烟梗在卷烟制造中已经用作为所谓的“切丝填料”。也可使用提取掉水的烟梗。这样,如此形式的烟草在吸烟物品中带来了质量和体积。烟草制品制造领域内的技术人员显然明白用作为切丝填料的烟草的烤制、去梗、陈化、加湿、切丝、重新排列和搬运等方式和方法。
[0052] 可以改变可包括在吸烟物品内的经加工的烟草。提供再造烟薄片的示范的方式和方法,包括模铸(稠浆)法(casting)和造纸法技术,在以下文献中阐述:授予Keritsis等人的美国专利No.4,674,519,授予Clapp等人的4,941,484,授予Young等人的4,987,906,授予Kieman等人的4,972,854,授予Young等人的5,099,864,授予Sohn等人的5,143,097,授予Brinkley等人的5,159,942,授予Brinkley等人的5,322,076,授予Young等人的5,339,838,授予Litzinger等人的5,377,698,授予Young的5,501,237,以及授予Kumar的6,216,707,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各个文献。提供加工过烟草挤压形式的示范的方式和方法,在以下文献中阐述:授予Toft等人的美国专利No.4,821,749,授予Graves,Jr等人的4,880,018,授予Luke等人的5,072,744,授予Tamol等人的4,874,000,授予Hemsley的5,551,450,授予Cho等人的5,649,552,授予White的5,829,453,授予Nevett等人的
6,125,855,以及授予White的6,182,670,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各个文献。挤压的烟草材料可具有圆柱形、线形、盘形等形式。可采用以下文献所阐述的类型的技术来提供示范的膨胀的烟草(例如,疏松的烟草):授予de la Burde等人的美国专利No.Re 32,013,授予Amstong等人的3,771,533,授予Ziehn的4,577,646,授予White的4,962,773,授予Johson的5,095,922,授予Steinberg的5,143,096,授予Zambelli的5,172,707,授予Brown等人的5,249,588,授予Conrad的5,687,748,以及授予Poindexter的5,908,032,以及Poindexter等人的美国专利公开2004/0182404,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各个文献。一个特别较佳类型的膨胀烟草是干冰膨胀烟草(DIET)。经加工的烟梗的示范形式包括切丝-滚压烟梗、切丝-滚压-膨胀烟梗、切丝-疏松烟梗以及弄碎-蒸汽膨胀烟梗。提供经加工的烟梗的示范的方式和方法在以下文献中阐述:授予Kite的美国专利No.4,195,646,授予Honeycutt等人的5,873,372,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各个文献。使用烟草灰的方式和方法在以下文献中阐述:授予Keritsis等人的美国专利No.4,341,228,授予Vos等人的
4,611,608,授予Gellatly的4,706,692,以及授予Gellatly等人的5,724,998,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各个文献。还有其它类型的经加工的烟草是McGrath等人的美国专利公开No.2006/0162733中阐述的类型。
[0053] 烟草可以混合形式使用。通常地,各种类型和形式烟草的混合物可以混合的切丝填料形式提供。例如,通常称之为“美式混合物”的用于烟草制造的某种流行的烟草混合物包括切丝或弄碎的烟熏烟草、白肋烟和东方烟草的混合物,在许多情形中,如此的混合物还含有某种经加工的烟草,例如,经加工的烟梗、体积膨胀的烟草和/或再造的烟草。用于制造特定吸烟物品的烟草混合物内每种类型或形式的烟草的精确量可以变化,该精确量是设计选择的方式问题,其取决于所要的诸如感知特征之类的因素(例如,香气和味道)。例如,可参见以下文献所描述的烟草混合的类型:Tobacco Encyclopedia,Voges(Ed.)ed
p.44-45(1984);Browne,The Design of Cigarettes,3 Ed.,p43(1990);以及Tobacco Production,Chemistry and Technology,Davis等人(Eds.)p.346(1999)。还可参见以下文献所述的代表类型的烟草混合物:授予Lawson等人的美国专利No.4,836,224,授予Perfetti等人的4,924,888,授予Brown等人的5,056,537,以及授予Gentry的5,220,930,Perfetti等人的美国专利申请公开No.2004/0255965,以及Nestor等人的2005/0066986,Bereman的PCT申请公开.No.WO 02/37990,以及和Bombick等人的Fund.Appl.Toxicol.,
39,p.11-17(1997),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上述文献中的每一个。
[0054] 某些经加工的烟草可包括烟草之外的成分。然而,较佳的是,经加工的烟草主要由某些形式的烟草组成,其根据这些经加工的烟草的干重量来决定。即,这些经加工的烟草大部分干重量、包含这些经加工的烟草的混合物的大部分重量(包括各种材料,或具有施加到其中或以其它方式包含在其中的添加剂的材料的混合物)均由某些形式的烟草提供。例如,这些材料可以是包含少量非烟草填料材料(例如,碳酸钙微粒、海绵或吸收剂材料、包括碳微粒和石墨纤维的含碳材料、颗粒或木纸浆)和/或粘结剂(例如,瓜尔胶、藻酸钠或藻酸铵)的经加工的烟草;和/或这些材料的混合物可包括烟草替代物或增量剂。示范类型的烟草替代物或增量剂在以下文献中有描述:Fagg等人的于2006年7月19日提交的美国专利申请序列号No.11/489,334,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它。根据烟草、非烟草填料和非烟草替代物或增量剂的重量组合,上述材料和含有这些材料的混合物的干重量常包括超过约70%的烟草,往往大于约80%的烟草,一般地,大于约90%的烟草。然而,这些经加工的烟草也可基本上全部由烟草组成,不包括任何非烟草的填料、替代物或增量剂。
[0055] 烟草可用烟草制品制造中传统采用类型的烟草添加剂进行处理。这些添加剂可包括用来提高制造雪茄、卷烟、烟斗等所采用的烟草香料和芳香剂的那些类型的材料。例如,这些添加剂可包括各种卷烟加料和/或加香成分。例如,可参见以下专利:授予Wochnowaski的美国专利No.3,419,015,授予Berndit等人的4,054,145,授予Burcham,Jr等人的4,887,619,授予Watson的5,022,416,授予Strang等人的5,103,842,以及授予Martin的5,711,320。较佳的包裹材料包括水、糖和糖浆(例如,蔗糖、葡萄糖和高果糖玉米糖浆)、湿润剂(例如,甘油或丙二醇)以及增香剂(例如,可可和甘草)。这些添加成分还包括加香材料(例如,诸如薄荷醇的增香材料)。例如,可参见授予Mays等人的美国专利No.4,449,541。添加剂还可使用如授予Lettau的美国专利No.4,995,405中所述类型设备添加到烟草中,或采用由科尔机械公司(Kohl MaschinenbauGmbH)制造的薄荷醇添加系统(Menthol Application System MAS)类型设备。特殊加料和加香成分的选择依据诸如所需感觉特征那样的因素,卷烟设计和制造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容易明白这些成分的选择和使用。可参见Gutcho所著的“烟草增香物质和方法(Tobacco Flavoring Substances and Methods)”,诺伊斯数据公司(Noyes Data Corp.)(1972),以及Leffingwell等人的“用于吸烟制品的烟草增香(Tobacco Flavoring for Smoking Products)”(1972)。例如,烟草还可用氨和氢氧化铵进行处理,或用其它方法处理以包含氨(例如,添加诸如磷酸氢二铵那样的氨盐)。较佳地,可选地包含在可吸烟的烟草中的氨量小于约5%,一般地约为1至
3%(基于烟草的干重量)。
[0056] 烟草可以不同于切丝填料的形式与吸烟物品结合。例如,烟叶和/或再造的烟草薄片可用作为用于具有雪茄形式的含有烟草的部件的包裹物,或用作为双包裹的卷烟杆的内包裹物。或者,诸如某些类型的再造烟草的经加工的烟草可用作为纵向延伸的条带。例如,可参见授予Raker的美国专利No.5,025,814所述的结构类型,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它。此外,某些类型的再造烟草薄片可成形、滚压或聚集成要求的构造。此外,成形为要求形状(例如,条带、管自、圆柱、小丸等)的含有烟草的材料的模制、压缩或挤压段或件可被包含在浮质输出物品内。例如,可参见授予Sudoh的美国专利No.4,836,225,授予White的4,893,639,授予Kuriyama等人的4,972,855,以及授予Edwards的5,293,883,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各个文献。如果需要的话,细磨的烟草或烟草灰可包含在其它类型的经加工的烟草内,诸如压出物成分、再造烟草薄片等。此外,细磨的烟草或烟草灰可包含到诸如膜或网形式。如果需要的话,至少一部分烟草可使用之前在吸烟物品内进行热处理(例如,具有高温干燥、烘培、预热解、烟草加热后收集的冷凝的挥发物、冷凝的烟草烟成分等形式)。
[0057] 包含在吸烟物品内的至少一部分的烟草可以烟草提取物形式提供。如这里所采用的,术语“烟草提取物”是指使用烟草提取工艺条件和技术从烟草中分离、除去或得到的成分。一般地,烟草提取物使用溶液来获取,诸如具有水成特性(例如,水)的溶液或有机溶液(例如,诸如乙醇之类的酒精或诸如己烷之类的链烷)。这样,所提取的烟草成分可从烟草中除去并与未提取的烟草成分分离;对于溶解在溶液内的提取出来的烟草成分,(i)可从提取的烟草成分中除去溶剂,或(ii)可就这样使用提取的烟草成分和溶剂的混合物。例如,可使用水作为溶剂对烟草进行提取;然后,生成的烟草水提取物与不溶于水的浆料分离;以及然后(i)可以就这样使用水中的烟草的水提取物的混合物,或(ii)大量的水可从提取的烟草成分中除去(例如,使用喷雾干燥工艺或冷冻干燥工艺),以便提供粉末状的烟草提取物。较佳的烟草提取物包括许多从烟草中分离、除去或得到的成分;它们不是使用对单一成分高度选择性的烟草提取工艺条件来获得的(例如,较佳的提取物不是高尼古丁含量的提取物,或其特征为相当纯尼古丁组分的提取物)。这样,示范的较佳的烟草提取物具有小于45%的尼古丁,往往小于35%的尼古丁,通常小于25%的尼古丁,按除去溶剂后的总提取物重量来计(例如,在溶剂为水时,根据干重量来计)。此外,尤佳的烟草提取物是很香且可口的,因此在含有这些提取物的吸烟物品所产生的浮质中引入了理想的感觉特性。
示范类型的烟草提取物、烟草精、溶剂、烟草提取工艺条件和技术以及烟草提取收集和隔离的程序可见如下的文献所述:授予Schachner的澳大利亚专利No.276,250、授予Meriro的美国专利No.2,805,669、授予Green等人的3,316,919、授予Tughan的3,398,754、授予Rooker的3,424,171、授予Luttich的3,476,118、授予Osborne的4,150,977、授予Kite的4,131,117、授予Muller的4,506,682、授予Roberts等人的4,986,286、授予Faag的5,005,593、授予Fagg的5,065,775、授予White等人的5,060,669、授予White等人的
5,074,319、授予White等人的5,099,862、授予White等人的5,121,757、授予Munoz等人的5,131,415、授予Smith等人的5,230,354、授予Sensabaugh的5,235,992、授予Smith的5,243,999、授予Raymond的5,301,694、授予Gonzalez-Parra等人的5,318,050、授予Clapp等人的5,435,325、以及授予Brinkley等人的5,445,169,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各个文献。
[0058] 烟草提取物通常由基质承载,或其它方式包含在载体或材料内。用于烟草提取物的基质可以由一般为固体的基质来提供,诸如氧化铝珠、碳材料片、纸或纸型材料(例如,切丝的或收集起来的多孔纸片、含有诸如烟梗或茎之类烟草材料的纸、含有吸收剂碳颗粒的纸等)、烟片和/或烟梗、经加工的烟草薄片、合成纤维等。或者,烟草提取物可以与通常的液体或流体物质混合,诸如溶剂、浮质形成材料、香料携带剂等。烟草提取物和一般为液体或流体物质的混合物,又可被一般的固体基质材料携带,或可包含在合适的容器、小瓶、小罐等内。
[0059] 将烟草包含到吸烟物品内有各种方式和方法,尤其是设计成不是有目的地燃烧在这些吸烟物品内的几乎所有烟草的那些吸烟物品,这些方式和方法在以下文献中阐述:授予Brooks等人的美国专利No.4,947,874、Banerjee等人的美国专利申请公开No.2005/0016549、以及Cantrell等人的于2005年8月1日提交的美国专利申请序列号No.11/194,215和Crooks等人的于2006年3月16提交的11/377,630,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它们。此外,烟草已经与由R.J.雷诺兹烟草公司以“普勒米尔”和“艾里普斯”商标名在市场上销售的卷烟结合。例如看见下文中所述的那些卷烟类型:“对加热替代燃烧的新型卷烟原型的化学和生物研究”,R.J.雷诺公司专著(1988)and《吸入毒理学》,12:5,p.1-58(2000)。烟草也已包含在菲利普莫里斯有限公司出品的商标名为“阿可得”的吸烟物品内。
[0060] 本发明的吸烟物品还包括浮质产生材料,其可与烟草材料紧密地接触(例如,呈紧密混合物的形式),或可由非烟草基质携带并与吸烟物品内的烟草隔离(例如,定位在装置的相邻区域内)。浮质产生材料定位成与烟草材料流体地连通,以使空气可通过烟草和浮质产生材料吸入,由此,产生浮质,该浮质包括浮质生成材料的挥发性部分和从烟草中得到的挥发性成分。浮质形成材料可以变化,可采用各种浮质形成材料的混合物。代表性类型的浮质形成材料在以下文献中有阐述:授予Sensabaugh,Jr.等人的美国专利No.4,793,365,以及授予Jacob等人的5,101,839,Biggs等人的PCT申请公开No.WO98/57556,授予Hon的EPO1,618,803,以及“对加热替代燃烧的新型卷烟原型的化学和生物研究”,R.J.雷诺公司专著(1988),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它们。
[0061] 一旦对较佳的浮质形成材料施加足够热量,它就产生可见的浮质,或通过使用吸烟物品的部件在浮质形成条件作用下产生可见浮质。尤佳的浮质形成材料产生一种可认为是“烟状的”浮质。较佳的浮质形成材料相对于燃烧烟草所产生的烟的化学特性来说,其在化学上简单。较佳的浮质形成材料是多元醇:以及示范的较佳浮质形成材料包括甘油、丙二醇及它们的混合物。如果需要的话,浮质形成材料可与诸如水那样的其它液体材料组合。例如,浮质形成材料的组分可包括甘油和水的混合物,或丙二醇和水的混合物。示范的浮质形成材料还可包括容纳在由美国佐治亚州阿克沃斯市(Acworth)的亚特兰大进口公司(Atlanta Imports Inc.)出品的装置内的那些材料类型,其是具有商标名为E-CIG的电子雪茄,它们的使用可采用相关的吸烟筒型号C1a、C2a、C3a、C4a、C1b、C2b、C3b和C4b;并且是中国、北京如烟赛波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uyuanSBT Techonoly and Development Co.Ltd.)制造的“如烟”(Ruyan)雾化电子烟斗和“如烟”雾化电子卷烟。
[0062] 浮质形成材料可以各种方式包含在吸烟物品内。例如,浮质形成材料可以液体形式包含在容器内,或被浸泡在可进行吸收的纤维材料或海绵状材料内。示范的吸收剂材料可由诸如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那样合成的聚合物材料组成。或者,浮质形成材料可被包括在诸如基质那样的材料内,或由这样的材料承载。例如,基质可以是(至少部分地)包括烟草的材料。示范的基质材料和示范的包括浮质形成材料的组成在以下文献中阐述:授予Sensabaugh等人的美国专利No.4,793,365、授予White的4,893,639、授予Clearman等人的5,099,861、授予Jakob等人的5,101,839、授予Gentry等人的5,105,836、授予Brinkley等人的5,159,942、授予Clearman等人的5,203,355、授予Arzonico等人的5,271,419、授予Lekwauwa等人的5,327,917、授予Casey,III等人的5,396,911、授予Young等人的5,533,530、授予Clearman的5,588,446、授予Jakob等人的5,598,868,以及授予Young等人的5,715,844,以及Nestor等人的美国专利申请公开No.2005/0066986,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它们。还可见“对加热替代燃烧的新型卷烟原型的化学和生物研究”,R.J.雷诺公司专著(1988)。示范的基质材料包含在由R.J.雷诺兹烟草公司以“普勒米尔”和“艾里普斯”商标名在市场上销售的类型的卷烟内。
[0063] 基质材料可包括通常主要由烟草组成的某种形式的烟草,并可由几乎全烟草材料提供。基质材料的形式可以变化,但最佳的是该材料使用在基本上为传统的卷烟、雪茄或烟斗填料(例如,切丝填料)的形式。基质材料可以其它方式形成为要求的构造。基质材料可采用授予Pryor等人的美国专利No.4,807,809中所总地阐述的技术类型,以集拢起来的卷材或薄片的形式使用。基质材料可采用授予Raker的美国专利No.5,025,814中所总地阐述的技术类型,用来形成为切成多个纵向延伸条带的卷材或片的形式。基质材料可具有松松地卷拢起来的片的形式,以使螺旋形的空气通道纵向地延伸穿过浮质产生材料段。代表性类型的含有基质材料的烟草可由各种烟草类型的混合物制造;或由一种主要类型的烟草制造(例如,主要由白肋烟构成的模铸薄片型或纸型再造的烟草,或主要由东方烟草构成的抛郑片型或纸型再造的烟草)。
[0064] 基质材料还可用烟草添加剂进行处理,添加剂是制造卷烟传统使用的类型,诸如加料和/或加香成分。基质材料可选择用氨进行处理(例如,用无水氨、水成氢氧化铵或诸如磷酸氢二铵的铵盐)。或者,这些材料可以没有,或几乎没有任何类型的添加氨(例如,无论是用无水氨、水成氢氧化铵、还是用诸如磷酸氢二铵的铵盐来处理过)。这些材料还可用其它添加剂进行处理,例如,碳酸钾或碳酸氢钠。其它诸如催化剂、毫微粒成分等的材料也可包含在可吸烟杆的任何可吸烟材料内。例如可参见授予Crooks等人的美国专利公开2004/0173229中所阐述的部件类型。较佳的是,除了浮质形成材料之外不用超过10%的任何那些类型添加剂进行处理,所述百分比基于基质材料内的烟草材料的干重计算。
[0065] 浮质形成材料与基质材料(例如,烟草)接触的方式可以变化。在制造这些烟草过程中,浮质形成材料可施加到形成的烟草材料上,或可包含在经加工的烟草中。浮质形成材料可溶解或分散在水成液体中,或其它合适的溶剂或液体载体中,以及喷射到基质材料上。例如,可参见Nestor等人的美国专利申请公开No.2005/0066986。采用的浮质形成材料相对于基质材料干重量的数量可以变化。采用传统类型的自动化卷烟制造设备,可能难于将包括极高水平浮质形成材料的材料加工成卷烟杆。
[0066] 模铸薄片型的经加工烟草较佳的是可包括相当高水平的浮质形成材料。使用纸制类型的工艺制造的再造烟草较佳的是可包括中等水平的浮质形成材料。烟片带和烟草切丝填料可包括少量的浮质形成材料。对于诸如模铸薄片材料和纸型的再造烟草那样的经加工的材料,用水成液体提取出来的烟草浆料可以作为上述材料的组成成分。除去一部分的或基本上全部的烟草的水溶成分,可有助于提供能够当作高水平的浮质形成材料的有效基质的经加工材料。此外,用干烟草粉末洒粉于经加工的烟草上,可有助于提供具有相当高水平甘油同时不显现过度发粘或粘性特征的经加工材料。或者,相当高水平的浮质形成材料可施加到或包含在烟草基质材料内;这些生成的材料可认为有稍许的潮湿、湿润、发粘、粘性或胶粘的特性。
[0067] 经模铸薄片加工的烟草,尤其是用水进行提取的含有一定烟草浆料量的模铸薄片型烟草往往可包括高达约65%的浮质形成材料,通常包括高达约60%,以及经常高达约55%的浮质形成材料,其根据如此形成的经加工材料中的烟草和浮质形成材料的干重量来计。纸型再造烟草,尤其是用水进行提取而不再施加某些或全部的水溶提取的成分回到浆料的含有一定烟草浆料材料量的那些形式的烟草,往往可包括高达约55%的浮质形成材料,通常包括高达约50%,以及经常高达约45%的浮质形成材料,其根据如此形成的材料中的烟草和浮质形成材料的干重量来计。用带有浮质形成材料的烟草带或切丝填料喷洒而形成的烟草材料通常不包括高于约20%,以及经常不包括高于约15%的浮质形成材料,其根据如此形成的经加工材料中的烟草和浮质形成材料的干重量来计。具有相当高装载水平的浮质形成材料的材料可以干燥处理(例如,经受热空气流),达到约为4%至5%(按重量计)水分含量;然后可处理已干燥材料而形成设计构造的成分;再然后这些成分可再平衡到约为12%至13%(按重量计)水分含量。或者,这些材料可以一定的潮湿或湿润的形式使用。
[0068] 含有相对高水平的浮质形成材料的其它类型材料可包含在吸烟物品中。可采用成形的、封装或微封装的材料。如此类型的材料较佳地主要包括浮质形成材料,以及那些最佳的是包括一定量和一定形式烟草的材料。如此类型的材料实例是由以下方法形成的薄膜,将约65至70重量份数的甘油、约25至30重量份数的粘结剂(例如,柑橘胶质、藻酸铵、藻酸钠或瓜尔胶)、约5重量份数的增香剂(例如,香草醛、咖啡、茶、可可和/或果香精)形成水成溶液,并模铸和干燥该溶液,然后,用约2至10重量份数的通过研磨烟片提供的细粉末对薄膜进行表面涂敷。
[0069] 用于吸烟物品内的浮质形成材料量应能使卷烟显示出可接受的感觉和感官感特性以及要求的工作特性。例如,较佳地是,可使用足够的诸如甘油和/或丙二醇之类的浮质形成材料,以便确保产生在许多方面类似于烟草烟雾外貌的可见主浮质流。一般地,包含在吸烟物品内的浮质产生材料量的范围小于约1.5g,通常小于约1g,有时小于约0.5g。浮质形成材料量取决于诸如每个吸烟物品内包含的含有烟草的烟筒或卷烟所需要的抽吸口数之类的各种因素。浮质形成材料量还可取决于如下各种因素:诸如该材料相对于吸烟物品发热部件的位置或部位、材料通过毛细现象传输或转移到吸烟物品内加热区域的能力、以及该材料在由吸烟物品产生的浮质内要求的材料浓度等。
[0070] 浮质产生成分要求不引入明显程度的不可接受的走味、薄膜那样的嘴感、或非常不同于传统型的通过燃烧烟草切丝填料来产生主烟流的卷烟的那种整体感官体验。为了控制卷烟产生的主浮质流的全部化学成分,可改变对所用的特定浮质产生材料和基质材料的选择、所使用的这些成分的量、以及所使用的烟草材料的类型。
[0071] 可采用其它类型的增香剂或改变吸烟物品的主浮质流的感觉和感官感特性或性质的材料。如此的增香剂可由烟草之外的来源提供,其本质可以是天然的或合成的,并可以香料精或香料包的形式使用。特别关注的是,施加到或包含在吸烟物品的产生浮质的区域内的增香剂。示范的增香剂包括香草醛、乙基香草醛、奶酪、茶、咖啡、水果(例如,苹果、樱桃、草莓、桃子和柑橘味的,包括酸橙和柠檬)、枫木、薄荷醇、薄荷、胡椒薄荷、留兰香、冬青、肉豆蔻、丁香、熏衣草、小豆蔻、生姜、蜂蜜、茴香、鼠尾草、肉桂、檀香木、茉莉花、西印度苦香树、可可豆、甘草以及传统上用作卷烟、雪茄和烟斗烟草的香料类型和特性的香料和香料包。也可使用诸如高果糖玉米糖浆之类的糖浆。增香剂还可包括酸性或碱性特征(例如,诸如乙酰丙酸之类的有机酸)。较佳地,如此的增香剂的干重小于烟草总重量的约10%,通常小于总重量的约5%。增香剂可添加到烟草材料或浮质产生材料,或添加到两者。
[0072] 包含在每个吸烟物品内的烟草量可变化。对于某些实施例,包含在每个吸烟物品内的烟草切丝填料量干重至少约为20mg,一般地至少约为50mg,通常至少约为75mg,经常至少约为100mg。对于某些实施例,包含在每个吸烟物品内的烟草切丝填料量干重不超过约400mg,一般地不超过约350mg,通常不超过约300mg,经常不超过约250mg。对于含有烟草切丝填料或呈切丝填料形式的经加工的烟草的区段或部分,这些区段或部分内材料填塞密度
3 3
通常小于约400mg/cm,一般地小于约350mg/cm ;而这些区段或部分内材料填塞密度可超
3 3
过约100mg/cm,通常可超过约150mg/cm。较佳地,每个如此的区段或部分全部由烟草和/或经加工的烟草组成。或者,每个如此的区段或部分可由与非烟草基质材料混合或掺和的烟草和/或经加工的烟草组成。在任一情形中,烟草材料和可选的非烟草基质材料可起作用于浮质形成材料的基质、增香剂等。
[0073] 用于吸烟物品内的烟草水分含量可以变化。一般地,烟草水分含量超过约12重量百分比,通常可超过约15重量百分比。在某些情形中,可使用潮湿的烟草;该烟草的水分含量超过约20重量百分比,通常超过约30重量百分比,甚至超过约40重量百分比。
[0074] 本发明的吸烟物品的某些实施例含有卷烟杆作为必要的部件。即,本发明的吸烟物品可包括用纸或其它包裹材料包裹起来的烟草杆。用于装烟草并用于卷烟制造的用作为包裹物的包裹材料可变化。示范类型的包裹材料在授予Barnes等人的美国专利No.4,938,238和授予Barnes等人的5,105,837中阐述。诸如Hampl,Jr等人的美国专利申请公开No.2005/0005947和Rasouli等人的PCT申请公开No.WO2005/039326中阐述的包裹材料可用作为所谓的“双包裹”构造的内包裹材料。一种示范类型的导热包裹材料在授予Riggs等人的美国专利No.5,551,451中阐述;其它合适包裹材料在以下专利中阐述:授予Lawson等人的美国专利No.5,065,776,以及授予Nichols等人的6,367,481,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各个专利。诸如纸和金属箔的层叠物以及用于发热段外包围的包裹物的示范的包裹材料,已经包含在R.J.雷诺兹烟草公司出品的商标名为“普勒米尔”和“艾里普斯”的市售类型的卷烟内。适用于卷烟制造的其它代表性包裹材料和经加工的包裹材料在以下文献中阐述:授予Gentry的美国专利No.5,220,930,授予Chapman等人的6,976,493,以及授予Seymour等人的7,047,982,以及Crooks等人的于2006年3月16日提交的US专利申请序列号No.11/377,630,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各个文献。为了提供弹性,纸材料可由各种材料组成或用膜处理,特别是当纸材料用来包裹作为相对大量液体材料(例如浮质形成材料)的基质的烟草材料时。例如,如此的纸可进行硝化纤维或乙基纤维素的涂层处理。或者,纸材料可以具有高吸收性,并可用作液体材料(例如,浮质形成材料、液体增香剂、或浮质形成材料与烟草提取物的混合物)的基质。
[0075] 烟草可包裹在至少一层烟片和/或再造烟草薄片上。这样,包含在吸烟物品内的烟草可构造成形成雪茄特性的类型。用于雪茄型烟草段或部分的外包裹物可用作液体材料的基质(例如,浮质形成材料、液体增香剂、烟草提取物或它们的混合物)。
[0076] 烟草可包裹在透湿和透气的小袋、香囊、小包等内。例如,细碎的烟草片可密封在网眼型的小袋内。合适的小袋是用于装某些类型无烟烟草制品的传统类型。例如,可见以下专利申请中所阐述的那些小袋类型和小袋内含物类型:Holton等人的于2005年9月22日提交的美国专利申请序列号No.11/233,399;Holton等人的于2006年2月10日提交的11/351,919;以及Mua等人的于2006年8月1日提交的11/461,633,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各个专利申请。如此的小袋和其内含物可用作大量浮质形成材料、增香剂和烟草提取物的基质。例如,相对高水平的液体材料可施加到或包含在这些基质内,这些所得的材料可以被认为是潮湿的、湿润的、发粘的、粘性的或胶粘的特性。如果需要的话,这些基质可浸泡在浮质形成材料和对吸烟物品产生的浮质提供烟草香气特征的其它成分的液体混合物中。包含在代表性吸烟物品内的如此类型的小袋的数量可以变化,通常可在1至5个的范围内。
[0077] 吸烟物品通常具有嘴端件。诸如用于卷烟中的那些代表性类型的滤嘴元件包括分段的卷烟滤嘴元件,Nelson等人的于2006年8月2日提交的美国专利申请序列号No.11/461,941阐述了如此类型的滤嘴元件,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该文献。嘴端件还可用诸如尼龙、聚丙烯、聚苯乙烯、聚(丁二烯/苯乙烯/丙烯腈)等的塑料加工成要求的形状。
[0078] 代表性吸烟物品可具有类似于Hon的EPO 1,618,803阐述类型的装置的某种部件,并可以类似于该类型装置的方式操作。代表性的吸烟物品和其示范的部件也可使用尼古丁浮质输出系统的部件提供,该尼古丁浮质输出系统可从由美国的佐治亚州的阿克沃斯市的亚特兰大进口公司购得,其是商标名为E-CIG的电子雪茄,可使用相关的吸烟筒型号C1a、C2a、C3a、C4a、C1b、C2b、C3b和C4b来使用。代表性吸烟物品的示范部件还可以是作为中国北京的如烟赛波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制造的“如烟”雾化电子烟斗和“如烟”雾化电子卷烟出售的那些装置的部件。
[0079] 现参照图1-3中的图示来描述涉及各种吸烟物品的本发明的各个方面和实施例。参照图1,图中示出代表性吸烟物品10的实施例。吸烟物品10具有大致为杆状或管形的整体形状,基本上类似于卷烟型或雪茄型吸烟物品。吸烟物品10包括远端13和嘴端15。
[0080] 吸烟物品10具有外容器或外壳20。尽管外容器20的尺寸和形状可变化,但代表性的外壳大致呈管形(例如,具有约11cm总长和约1.5cm的外直径)。外壳20可采用各种材料提供。例如,外壳20可由金属(例如,铝或不锈钢)、耐热塑料(例如,聚碳酸脂)、处理过的纸板材料等提供。如果需要的话,外壳可具有美观的盖子(未示出)。代表性的外壳可以是如烟赛波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制造的“如烟”雾化电子卷烟所具有类型。如图所示,外壳20包括嘴端15和远离嘴端的一端13,其中,嘴端包括适于放出吸烟物品内产生的浮质的开口,而远端包括适于将空气吸入到吸烟物品10内的开口。
[0081] 吸烟物品10的外容器20的远端13可具有端盖或帽35。该端盖或帽35可通过摩擦配合、螺纹机构等保持在位,该螺纹机构与固定到外容器远处区域的互补的螺纹机构28相合作。端盖35可用来帮助保持容纳在外容器内的吸烟物品的各种成分。端盖较佳地具有至少一个空气通道32,以使空气吸入而进入外壳20的内部区域。代表性的端盖或帽35可以是如烟赛波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制造的“如烟”雾化电子卷烟所具有的类型。
[0082] 诸如至少一个电池那样的电源36位于外壳20内。电池通常用大体管形电池盒40固定就位,该电池盒定位和固定在外壳20内适当的位置。一般地,至少一个纵向延伸的空气通道45可让空气吸入而流过电池朝向吸烟物品10的嘴端15流动。如图所示,在电池盒40内包含一个或多个槽来形成通道45,或者,包含延伸到电池盒内部的肋(未示出)来防止电源36进入通道。电池盒40还可用作相关电线(未示出)的容器,电线从电池通向吸烟物品10的下游区域。代表性类型的电源、电池在外容器内的代表性的布置是可作为如烟赛波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制造的“如烟”雾化电子卷烟所获得的装置内具有的类型。如果需要的话,可使用较高功率的电源。
[0083] 吸烟物品10包含各种电动控制部件50。对于代表性的实施例,控制部件50定位在管形电池盒40内位于电池36的下游区域。一般地,电动控制部件50包括微芯片,其控制操作时间、控制电流、控制电阻加热等。可包括在控制器50内的示范电路在图4-5中示出。电动部件50由电池36供电。代表性类型的电子控制部件可以是如烟赛波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制造的“如烟”雾化电子卷烟所具有的类型。也可参见授予Brooks等人的美国专利No.4,947,874中所阐述的电子系统的类型。
[0084] 代表性的吸烟物品10包括合适的检测机构60,以用于在要求的时间段内用的电动部件的操作。代表性类型的检测机构部件被包括在可作为如烟赛波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制造的“如烟”雾化电子雪茄获得的装置内。还可参见以下专利中提出的气流检测机构类型:授予Hon的EPO1,618,803,以及授予Gerth等人的美国专利No.4,735,217,授予Brooks等人的4,947,874,以及授予Ingebrethsen的5,388,574。检测机构60也可用电池36供电。一般地,检测机构部件60定位在外容器20内,位于用电控制部件50的下游。检测机构60与控制器50内的某个控制电路合作,检测机构60较佳地是抽吸致动控制器的一部分,其适于调节流过以下所述的一个或多个电阻加热元件中的电流。检测机构60较佳地适于检测吸烟物品使用者的吸气(即,从吸烟物品中吸入空气)。代表性类型的吸气检测机构可见授予Brooks等人的美国专利4,947,874中所介绍,其中,讨论了压敏开关、压敏换能器、带有运动传感器的气流偏转叶片等,前述压敏开关诸如由佛罗里达州的Ft.劳德雷乐市(Ft.Laudedale)的微型气动逻辑公司(Micro Pneumatic Logic,Inc.)出品的压敏差动开关。
也可见授予Cox等人的美国专利No.7,117,867。检测机构60构造成允许气流通过或围绕传感器。在所示实施例中,传感器60构造成环形形状,有一通道通过环形的中心。其它的构造也是可能的,诸如,带有通过或围绕传感器60的多个通道的构造。
[0085] 代表性的吸烟物品10还包括至少一个电阻加热元件70、72。可选的第一电阻加热元件70可以位于检测机构60的上游,这样,可用来加热从外壳20的远端13通过吸烟物品吸入的空气。第二电阻加热元件72可以位于检测机构60的下游。电阻加热元件70、72也可用电池36供电,电动控制部件50可控制这些加热元件的运行。加热元件70、72构造成允许气流通过其中。检测机构60上游的加热元件70与传感器构造方式相同(即,呈环形形状);然而,如上所述,其它的构造也是可能的。
[0086] 一般地,第二电阻加热元件72可由诸如石墨线的相对大表面面积的吸收剂或芯吸型材料、大表面面积的金属棉或筛网等制成。如此类型的电阻元件用于支承或保持足够的用来产生浮质的浮质形成材料,以及用于在其后的抽吸过程中芯吸用来产生浮质的附加浮质形成材料。或者,第二电阻元件72可用在靠近吸收剂芯吸材料处,以使浮质形成材料可通过毛细作用或其它方式进行传递,从而接触第二电阻元件或接触靠近第二电阻元件的的区域(例如,经受第二电阻元件产生的热量的区域)。代表类型的电阻加热元件包含在可作为如烟赛波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制造的“如烟”雾化电子卷烟来获得的装置内。如果需要的话,每个加热元件70、72可布置成响应于由抽吸致动控制器提供的信号而有电流通过其中(由此产生热量),所述控制器响应于传感器60的信号调节通过一个或多个加热元件的电流。例如,每个加热元件70、72可响应于信号而“接通”和“断开”,该信号响应于检测机构60和相关的控制电路而发出。或者,在吸烟物品10正常使用期间,可控制通过第一加热元件70的电流,而仅在吸气期间(即,第二加热元件在传感器60检测到吸烟者吸气时通电),可控制通过第二加热元件72的电流。
[0087] 图1的代表性吸烟物品10包含烟筒85。烟筒可用各种材料制造,诸如金属(例如,铝或不锈钢)、纸(例如,涂覆有防水膜或涂层的纸板或纸)、塑料(例如,聚酯、聚丙烯、尼龙、聚碳酸脂等)。烟筒85含有某种形式的烟草89。最佳的是,烟筒85还含有浮质形成材料。烟草89和浮质形成材料可呈紧密混合物的形式或设置在烟筒85的分离开的区域内。包含在可作为如烟赛波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制造的“如烟”雾化电子卷烟而获得装置内的代表性类型的烟筒,可以如下方式修改,即添加烟草提取物或除去包含在其中的至少一部分的基质和含尼古丁的材料并用烟草成分来替代该除去的部分。例如,对于图1所示的实施例,烟筒85可含有上游段95和下游段98,上游段95由包含浮质形成材料的烟草填料或经加工的烟草填料材料89组成,而下游段98由基质101组成,诸如携带香料和/或浮质形成材料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纤维。代表性的吸烟物品10组装成可使一定量的浮质形成材料和烟草成分通过毛细作用或其它方式传输到加热元件72或靠近加热元件的区域。如图所示,烟筒85的最末嘴端区域可项地加以密封,这样,烟草成分和浮质形成材料具有向上游方向朝向电阻加热器72移动的趋势。一般地,至少一个空气通道115纵向地延伸在外容器20的内表面和烟筒85的外表面之间。该空气通道115可采用与以上结合电池盒40内的通道45所述的相同技术来形成。
[0088] 通过修改可作为如烟赛波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制造的“如烟”雾化电子卷烟而获得的装置内所用的烟筒的部件来提供代表性的烟筒85。例如,从该烟筒取出纤维基质以及浮质形成材料部分或段并放弃它,且该部分用复合的烟草切丝填料部分或段替代,该填料浸透有甘油和喷雾干燥的烟草提取物的混合物。作为另一实例,可用丙二醇、增香剂和烟草提取物的混合物来处理再造的烟草薄片的卷材,这些卷材聚集成具有多个纵向延伸的通道。作为另一实例,从烟筒中取走整个纤维基质和浮质形成材料部分或段并放弃它们弃,所有的材料用水提取的烟草切丝填料浆组成的部分或段替代,该填料浆浸透或接近浸透有甘油、增香剂和喷雾干燥的烟草提取物的混合物。作为还有另一实例,纤维基质和浮质形成材料可定位在烟筒的上游端内,可由多个成形的烟草片或丸来形成烟筒的下游端,这些烟草片或丸用作浮质形成材料和增香剂的基质。
[0089] 基质携带的浮质形成材料、烟草提取物、增香剂等的量可以变化;这些成分的重量一般地至少等于基质干重,通常可至少约为基质干重的两倍,经常可以至少约为基质干重的三倍。这样,烟筒可适于提供各种组分,在类型和数量上足以提供显示出可接受的可见特征、可接受的口感和其它感官效果、可接受的烟草香味等的浮质。
[0090] 在另一实施例中,烟草可包含在能用作吸烟物品的液体储藏容器的烟筒85内。例如,粉末状的喷雾干燥烟草提取物可包含在液体储藏容器85内,或者液体烟草提取物或烟草精可组合在包含在液体储藏容器内的成分(例如,浮质形成材料)内,以便与这些成分密切地组合。在另一实施例中,烟片、烟梗或经加工的烟草可包含在液体储藏容器85内。例如,烟片切丝填料、烟草灰或再造的烟草薄片可包含在液体储藏容器内。这样,烟草可与烟筒85内的浮质形成混合物混合或成为其一部分。最佳的是,基本上纯的尼古丁、主要由尼古丁组成的提取物、或主要由尼古丁组成的组分不包含在液体储藏容器85内,或吸烟物品内的任何地方。
[0091] 在另一实施例中,烟草可位于吸烟物品10内的实体上与烟筒85分离的区域内。例如,烟草可定位成邻接烟筒85,或相对于烟筒定位成间隔开的关系。这样,烟草不与烟筒85内的浮质形成混合物混合。在一实施例中,包裹在纸内的烟草切丝填料的装料或卷(例如,提供大致圆柱形的烟草装料),可定位在烟筒85的上游或下游。在另一实施例中,含有烟草的再造烟草薄片(例如,形成的模铸薄片或再造的烟草纸)可用作为吸烟物品10内各种部件(例如,包括烟筒85)的包裹材料。在另一实施例中,烟草切丝填料可包围烟筒85或其它位于吸烟物品10内的部件。在另一实施例中,烟草提取物可由基质携带,或可定位在一烟筒内,该烟筒定位在吸烟物品10内并与上述含有浮质形成材料的烟筒85实体分离。
[0092] 使用单个烟筒85过程中的抽吸口数可以变化,其取决于如下的因素:浮质形成材料、烟草和采用的其它相关的成分的量、这些成分的形式、这些成分在吸烟物品10内相对于电阻加热元件的定位等。当在吸烟物品内使用该烟筒,并在FTC吸烟条件下吸烟时,这些成分的量可例如足以提供每个烟筒约10至15次抽吸。然而,当在吸烟物品内使用该烟筒,并在FTC吸烟条件下吸烟时,这些成分的量可例如足以提供大于每个烟筒约200次抽吸,通常大于每个烟筒约400次抽吸,经常大于每个烟筒约600次抽吸。对于使用含有足够组分以提供相对大数量的抽吸的烟筒的吸烟物品来说,这些吸烟物品可结合可移去帽或其它合适的密封装置来使用,以使该吸烟物品在不使用期间可得到密封。吸烟物品10可构造成使烟筒85既可从吸烟物品中取出又可按需要更换。
[0093] 吸烟物品10在其嘴端15处具有嘴端件120。该通常可拆卸的嘴端件120可用摩擦配合、螺纹机构等固定就位,所述螺纹机构与固定到外容器上的互补的螺纹机构协配。代表性的嘴端件可以是包含在可作为如烟赛波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制造的“如烟”雾化电子卷烟而获得的装置内的类型。或者,嘴端件120可具有建议用于吸烟物品的其它类型固定器的形式。例如,还可参见Crooks等人的于2006年3月16日提交的美国专利申请序列号No.11/377,630中所阐述的嘴端件类型和卷烟型滤嘴元件。
[0094] 在使用期间,吸烟物品10的嘴端15放置在吸烟者的嘴唇上。空气通过位于吸烟物品的远端13上的帽35内的空气通道或开口32吸入到外容器20内。吸入的空气穿过沿着电源36和电子控制部件50的长度延伸的空气通道45、穿过第一加热元件70内的空气通道区域、穿过气流检测区域60、经过或穿过第二加热元件72、穿过沿着烟筒85的长度延伸的空气通道115,进入到嘴端件120内。典型的是,电阻加热元件提供表面区域的温度以及因此提供加热在那些加热元件附近的周围区域中的浮质形成材料和烟草材料的能力。典型的是,在相关使用期间,那些电阻加热元件可提供至少约为200℃的表面区域的温度,通常至少约为300℃。典型的是,这些温度不超过约600℃,通常不超过约500℃,常常不超过约400℃。由于在第二加热元件72所占据的区域中吸入的空气穿过加热的烟草成分和浮质形成材料而形成的浮质通过嘴端件120被吸入到吸烟者嘴内。即,当使用时,吸烟物品10产生可见的主浮质流,其较佳的是类似于燃烧烟草切丝填料的传统卷烟产生的主烟草烟流。浮质还可含有由烟草提供或从其产生的香味和其它成分。
[0095] 参照图2,图中示出代表性吸烟物品10的另一实施例。该吸烟物品10具有杆形的形状,并包括远端13和嘴端15。吸烟物品10具有某些相当于上文参照图1所述吸烟物品的部件,这些部件在某些方面与图1所述吸烟部件相当的方式进行操作。然而,该吸烟物品适于含有卷烟150。
[0096] 示范类型的卷烟150具有包裹在包裹材料160(例如,纸)内的烟草装料或卷89(例如,烟草切丝填料或经加工的烟草材料)。生成的烟草杆的长度可以变化,典型的烟草杆的长度至少约为30mm,通常至少约为40mm,而典型的烟草杆的长度不超过约60mm,通常不超过约50mm。烟草杆的周长可以变化,典型的烟草杆的周长为约20mm至约35mm,通常为约25mm至约30mm。根据诸如以下的因素:卷烟150内含有的成分、每个卷烟中有望达到的浮质抽吸口数、可将卷烟插入的固定器的结构、由电阻加热元件产生的热量等等,卷烟的实体尺寸可小于传统的市场上出售的燃烧烟草的卷烟尺寸。
[0097] 一般地,包裹材料160包裹在烟草89周围,以形成大致圆柱形的杆形卷烟杆或烟草杆。即,包裹材料160形成为大致管形,烟草定位在该管内的中空区域中,较佳地,包裹材料160形成为使烟草杆的每一端敞开而暴露出其中所含的烟草,并允许吸入的空气穿过其中。
[0098] 包裹材料160可以变化。包裹材料160可以是卷烟制造中传统采用类型的纸质包裹材料。包裹材料160也可由金属箔和纸的层叠物组成,这样,由第二加热元件产生的热量可加热层叠物中的金属箔,因此,加热含在层叠物中的烟草。例如可参见Crooks等人于2006年3月16日提交的美国专利申请序列号No.11/377,630中所述的包裹材料、包裹材料层叠物和包裹材料构造的类型。
[0099] 对于所示的实施例,卷烟150具有位于包裹材料160内远端处并与烟草杆流体连通的烟筒85。该可选的烟筒85中含有浮质形成材料组分101。成分101的成分可包括基质材料(例如,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其可与烟草填料混合或混和。典型的是,基质材料用作可提供给吸烟者嘴的烟草成分和其它浮质形成材料的载体。烟筒85可具有两端敞开的大致管子形状,以使空气可流过其中。烟筒可用各种材料制造,诸如纸或塑料或导热材料(例如,金属箔、金属丝网或筛网、陶瓷无纺织物等)。一般地,如果存在有烟筒,则烟筒85长度不超过约30mm,通常不超过约20mm。一般地,如果有烟筒的话,则烟筒85的长度至少约为5mm,通常至少约为10mm。可供选择地是,一空气通道或间隙(未示出)可存在于烟筒85下游,或如图2所示烟筒85可邻接烟草杆,以使某些材料可在烟草杆和烟筒之间的迁徙。如此的空气通道若存在的话,则其长度典型可约达10mm。
[0100] 在一实施例中,烟筒85和/或烟草杆的包裹材料160可用一定程度上导电的材料制造。这样,根据卷烟150在吸烟物品10内的定位,烟筒85和/或包裹材料160可与电阻加热元件72相关联的电路电气接触。其结果,烟筒85和/或包裹材料160也可提供一定程度的电阻加热。
[0101] 在一实施例中,烟筒85实际上几乎没有或毫无尼古丁。例如,烟筒85可含有浮质形成材料、非烟草的增香剂以及除去尼古丁(例如,采用除尼古丁的工艺或通过使用几乎无尼古丁的烟草)的烟草(例如,为烟草片或提取物)。这样,仅使用包含在容器85内的成分所产生的可见浮质或有香味的可见浮质几乎不含有尼古丁。相反,在吸烟物品提供的主浮质流内提供给吸烟物品吸烟者的尼古丁,是通过作用于位于吸烟物品10另一区域内的烟草89上来提供的,而不是由烟筒85内含有的尼古丁提供。
[0102] 在一实施例中,烟筒85可含有卷起来的卷筒纸,其含有碳颗粒(例如,按重量计约10至60份碳和约40至90份的木浆或亚麻纤维)。例如,参见授予Blakley等人的美国专利No.5,360,023所阐述的含碳纸的类型,本文以引用方式包含该文献。例如,重量约为
40mg长度约为10mm至20mm的卷起来的含碳纸可浸透有甘油、烟草提取物和增香剂的液体混合物(例如,用约40mg至120mg的液体混合物)。
[0103] 在另一实施例中,烟筒85可含有卷起来的卷筒纸,其含有碳酸钙颗粒(例如,按重量计约10至40份碳酸钙和约60至90份的木浆或亚麻纤维)。例如,一重量约为40mg长度约为10mm至20mm的卷起来的含碳纸可浸透有甘油、烟草提取物和增香剂的液体混合物内(例如,用约40mg至100mg的液体混合物)。
[0104] 在还有另一实施例中,烟筒85可包含含碳纤维材料(例如,石墨纤维)。例如,由约40mg至约100mg的这些纤维组成的长度为约10mm至约20mm的段可浸透有甘油、烟草提取物和增香剂的液体混合物内(例如,液体混合物量约为这些纤维干重的3倍)。
[0105] 在还有另一实施例中,烟筒85可含有再造的烟草材料(例如,抛郑薄片型材料、挤压材料或纸型再造烟草材料),其包括高导热材料颗粒或片(例如,铝线、铝箔、铜线、铜管、金属珠的基体等)。代表性的片材或珠子的长度、厚度或直径可以是约为0.01微米至约1mm。该材料可用作浮质形成材料、烟草提取物、增香剂等的基质,还可用作热导体,将电阻加热元件产生的热传递到卷烟150内的区域。
[0106] 如果需要的话,包裹在纸包裹物160内的卷烟150的区域可完全由烟草材料、经加工的烟草材料、或烟草材料和其它基质材料的混和物组成,这些材料以某种方式处理,以用作浮质形成材料的基质。对于如此的实施例,上述烟筒85不包含在卷烟150内,包含在包裹材料160内的成分不必以分段方式定位或布置在其中。
[0107] 卷烟150也可具有位于卷烟杆下游端的可选滤嘴元件200。该滤嘴元件可由包裹在包围的端塞包裹件218内的过滤材料215组成(例如,醋酸纤维素束、卷起的聚丙烯卷材、增塑的醋酸纤维素管等)。过滤元嘴件可利用接装材料222附连到烟草杆,该接装材料包围滤嘴元件200的长度和烟草杆的相邻区域。
[0108] 吸烟物品10的嘴端件120可适于用作对卷烟150的滤嘴元件200的支承,并可拆卸地附连到吸烟物品的外壳20。即,嘴端件120可从吸烟物品10的外壳20取下,卷烟150的滤嘴元件200可固定在嘴端件内(例如,通过摩擦配合),而卷烟可插入到外壳的下游端内。在如此情况下,嘴端件120可具有大致的管形状。这样,嘴端件可用作对卷烟150的支承,而该卷烟定位在外壳20内以备使用。
[0109] 在使用过程中,吸烟物品10的嘴端15放置在吸烟者的嘴唇上。空气通过位于吸烟物品的远端13上的帽35内的空气通道或开口32吸入到外容器20内。吸入的空气穿过沿着电源36和电子控制部件50的长度延伸的空气通道45、穿过第一可选的加热元件70内的空气通道区域、穿过气流检测区域60、经过或穿过第二加热元件72、穿过卷烟150(包括穿过烟筒85),进入到嘴端件120内。作用在烟草和其成分上的加热元件所产生的热量,用来挥发烟草的成分或以其它方式致使烟草成分被夹带在吸气的空气内。这样,生成的含有烟草成分或从烟草中得到的成分的的浮质可被吸到吸烟者的嘴中。使用之后,从外容器20取下用过的卷烟150,并将其丢弃掉,需要的时候,可将新的卷烟更换到外容器内。
[0110] 参照图3,图中示出代表性吸烟物品10的还有另一实施例。吸烟物品具有远端13和嘴端15。吸烟物品10具有某些相当于图1所述吸烟物品的部件,这些部件在某些方面以与图1的吸烟物品相当的方式进行操作。吸烟物品10适于包括某种类型的卷烟150。用包裹材料160包围起来的烟草段89可设置成在热作用下提供烟草成分或从烟草中得到的成分。可处理烟草段89的各种成分(例如,通过与金属盐、湿气或其它合适材料接触),以使经受电发热作用而加热的烟草(例如,切丝填料、再造的烟草薄片等)显示出理想的热阻,不燃烧到不理想的程度,经历有控制的阴燃等。烟草段89还可包括浮质形成材料。如图所示,卷烟150可包括如图2所示的滤嘴元件200。
[0111] 吸烟物品10可具有由电源36供电的第三可选的电阻加热元件300。第三电阻加热元件的操作方式基本上与参照图1中所述的第一和第二电阻加热元件70、72的方式相同。这样,第三电阻加热元件300由电源36供电,并通过合适的电气连接如导线(未示出)等由电动控制部件50进行控制。第三电阻加热元件300可由合适的导电材料提供,所述导电材料可合适地用作为电阻加热元件,诸如无纺石墨线或卷材、陶瓷材料、金属布或筛网、金属合金片等。第三电阻加热元件的实际尺寸和形状应使加热元件可对卷烟150的至少一部分烟草89提供热量。例如,第三电阻加热元件300可具有管子的大致形状,该管子适于贴合在烟草杆89插入其中的那一部分周围。或者,第三电阻加热元件300可具有某种形式,使得浮质形成材料和提取的烟草成分可从烟草基质或包裹在烟草89周围的基质纸材料毛细作用地传输。如果需要的话,至少一个电阻加热元件(例如,第一和/或第三电阻加热元件)可装备有单独的开/关定时机构和/或开关机构,以便可预加热卷烟150或可在吸烟物品10的某个要求的使用时间段内以其它方式控制加热。换句话说,在某些实施例中,每个加热元件可有选择地和单独地进行控制。如果需要的话,每个加热元件可布置成对响应于检测机构部件60而提供的信号作出响应而令电流通过其中(由此产生热量)。例如,每个加热元件可对响应于检测机构60而提供的信号作出响应而“接通”和“断开”。或者,可在吸烟物品10正常使用期间控制通过第一加热元件70的电流,而可仅在吸气期间控制通过第二加热元件72的电流。因此,每个电阻加热元件可提供不同量的热量,并可在不同时段内可操作而提供热量。
[0112] 可选地,第二电阻加热元件72的尺寸和形状可以变化。例如,如图3所示,第二电阻加热元件的至少一部分可以延长的,其至少一部分可在外容器20内向下游延伸。这样,第二电阻加热元件的至少一部分可以延伸到烟草段89内,因此,可与烟草内大量的基质和浮质形成材料紧密接触。
[0113] 较佳地,如图所示,绝热的区域400包围吸烟物品10的电阻加热元件300,但该绝热结构也可进一步沿吸烟物品延伸,并还包围例如第一和第二电阻加热元件。绝热结构的代表性类型和构造阐述在如下的文献中:Cantrell等人的于2005年8月1日提交的美国专利申请序列号No.11/194,215,以及Crooks等人的于2006年3月16日提交的11/377,630。这样,提供一种方法来防止吸烟物品10使用过程中外容器20的外部区域变得过热而不能接触。此外,一系列基本上不渗透的壁或类似的结构区域420可在吸烟物品10使用过程中有助于确保吸入的空气趋于通过烟草89。绝热材料400还可定位在吸烟物品10内的任何地方。例如,绝热材料400可用作为烟草提取物、烟草灰、浮质形成材料、增香剂等的基质材料。此外,绝热材料400可定位在靠近吸烟物品10远端13的部位或区域,围绕电源36,围绕吸烟物品10的电子的和/或抽吸控制部件,或其它地方。
[0114] 在使用过程中,吸烟物品10的嘴端15放置在吸烟者的嘴唇上。空气通过位于吸烟物品的远端13上的帽35内的空气通道或开口32吸入到外容器20内。吸入的空气穿过沿着电源36和电子控制部件50的长度延伸的空气通道45、穿过第一加热元件70内的空气通道区域、穿过气流检测区域60、经过或穿过第二加热元件72、穿过卷烟150进入到嘴端件120内。作用在烟草和其成分上的三个加热元件70、72、300所产生的热量可挥发烟草的成分或以其它方式致使烟草成分被夹带在吸气的空气内。典型的是,电阻加热元件提供表面区域的温度,因此提供加热这些加热元件附近的周围区域内的浮质形成材料和烟草材料的能力。通常地,在相关的使用时间内,这些加热元件可提供至少约为200℃的表面区域温度,通常至少约为300℃。这些温度通常不超过约600℃,通常不超过约500℃,经常不超过约400℃。这样,生成的含有烟草成分或从烟草中得得的成分的浮质可被吸到吸烟者的嘴中。使用之后,从外容器20取下用过的卷烟150,并将其丢弃掉,需要的时候,可将新的卷烟更换到外容器内。嘴端件120通常是可拆卸地附连到外容器20,通过拆卸嘴端件120可取下卷烟150。
[0115] 对于所有上述实施例,电池和电阻加热元件的选择可以变化,这样的选择可以说是设计选择方面的事情。例如,可以选择电池电压、各种电阻加热元件提供的电流和电阻值,以为初始加热提供足够的电力(例如,吸烟者一旦吸气,就足以几乎即刻提供浮质形成物和提供从烟草得到的成分),充分加热吸烟物品内相关的成分(即,足够的热量来产生浮质形成物),足够的电源寿命等。典型的是,各种控制电路的各种部件用来确保电流得到控制,以使电阻加热元件将相关部件加热到要求的温度或要求的温度范围内(即,较佳的吸烟物品不会过热)。选择电源和电阻加热元件可以说是设计选择方面的事情,其容易为电阻加热系统的设计和制造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明白。
[0116] 如果需要的话,本发明的吸烟物品10可选地用空气稀释。对于用空气稀释或通气的吸烟物品10,空气稀释或通气的量或程度可以变化。经常地,用于空气稀释卷烟的空气稀释量大于约10%,一般地大于约20%,通常大于约30%,且有时大于约40%。较佳地,用于空气稀释卷烟的空气稀释量上限低于约80%,且通常低于约70%。如这里所使用的,术语“空气稀释”是指通过空气稀释装置吸入的空气体积对通过卷烟吸入并从卷烟嘴端部分流出的空气和浮质的总体积之比(表达为百分比)。较高的空气稀释水平可用来减小浮质形成材料进入主浮质流内的转移效率。
[0117] 本发明的较佳的吸烟物品10显示出要求的吸阻。例如,示范的吸烟物品在17.5cc/sec(立方厘米/秒)气流下显现约50至约200mm水柱压降之间的压降。较佳的吸烟物品在17.5cc/sec气流下显现约60mm至约180mm水柱压降之间的压降值,较佳的是显现约70mm至约150mm水柱压降之间的压降值。较佳地,使用菲尔特罗纳器械和自动化有限公司(Filtrona Instruments andAutomation Ltd.)出品的菲尔特罗纳卷烟测试台(Filtrona Cigarette Test Station)(CTS系列)来测量吸烟物品的压降值。
[0118] 本发明吸烟物品产生的浮质是包括诸如蒸汽、气体、悬浮颗粒等的含有空气的成分的浮质。浮质成分可由施加在某种形式烟草上的热量作用而产生;在某些情形中,通过加热烟草、阴燃烟草和炭化烟草造成的烟草热分解而产生;以及通过挥发浮质形成剂而产生。这样,浮质可含有挥发性的成分、燃烧产物(例如,二氧化碳和水)、不完全燃烧产物以及高温热解的产物。也可通过燃烧某种形式烟草(和可选的是燃烧产生热量的其它成分)产生的施加在定位成与燃烧的烟草和燃烧的其它成分保持热交换的关系是基质上的热量作用来产生浮质成分。浮质成分也可通过浮质产生系统在发热系统的热量作用下产生。最佳地是,浮质产生系统产生的各成分具有这样的总体组成并定位在吸烟物品内,以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使这些组分往往不经受很大程度热解(例如,由于燃烧、阴燃或高温热解)。
[0119] 参照图4,图中示出包含在本发明吸烟物品内的电子电路500的一实施例的图。用于本发明吸烟物品的控制电路可组装为离散的电子部件,或在功能上组装为集成的微处理器。代表性电路包括电源36、致动机构510(例如,致动开关)、以及至少一个电阻加热元件;而对于所示实施例,则是第一电阻加热元件70、第二电阻加热元件72和第三电阻加热元件
300。如此一个包括三个电阻加热元件的电路可包含到如前参照图3所述类型的吸烟物品内。应该指出的是,图4的电路500可容易地适用于包括两个加热元件的吸烟物品内,只要简单地除去包括加热元件300的电路路径就可,因此,可适用于图1和2的实施例。
[0120] 致动机构510通常是可由吸烟者动作来接合的开关机构。即,通过吸烟者使用他/她的手指按压或其它类型的运动,通过与吸烟者嘴唇接触来启动,或通过至少一个其它类型位于吸烟物品上合适部位的检测机构,即可启动如此的开关。代表性的开关可以由吸烟者手动操作。
[0121] 该电路较佳地包括定时机构520。如此的定时机构可编程以提供有控制的工作时间。例如,在导致电流致动机构510切换到“接通”位置的动作使电路启动之后,定时机构工作选定时间段(例如,1分、2分、4分钟等)。在电路其余部分在该选定时间段内被重启动的情况下,定时机构510重置并再次开始工作。在发生不工作或停止使用的某一时间段的情况下,定时机构则可用来将电路转换到“断开”,直到该循环重新启动为止。
[0122] 在电路运行过程中,电流通过第一电阻加热元件70和第三电阻加热元件300,这样,这些电阻加热元件产生热量。控制机构530、540分别控制每个电阻加热元件产生的温度。
[0123] 诸如合适的气流检测开关的抽吸控制机构550用来完成对第二电阻加热元件72提供电流的电路。即,在吸气时间段期间,提供通过第二电阻加热元件的电流的电路闭合,因此,该加热元件产生热量。由定时器控制的电流可产生的预定量的热量(例如,设定在持续约0.5秒至约2秒的固定脉冲)。或者,在吸气时间段内,可提供一系列“开/关”型的脉冲。当吸烟完成时,该电路就断开。诸如定时器的控制机构560用来提供对流过电路的电流的控制,因此,控制加热元件产生的热量。例如,对于较长的抽吸时间段,可由定时器提供的有控制的顺序的“开”和“关”信号来提供供应到加热元件的电流以及用于浮质产生的电力。一般地,电流流动的定时段的范围从约0.1秒至1秒,一般可采用约0.2秒至0.6秒;而周期性电流流动之间的时间之间的“断开”时间段范围常在约0.1秒至0.6秒。
[0124] 参照图5,图中示出可包含在本发明吸烟物品内的电子电路500的另一实施例的电路图。又要指出的是,用于本发明吸烟物品的控制电路可组装为离散的电子部件,或集成的微处理器装置。代表性电路包括电源36、致动机构510、以及至少一个电阻加热元件;而对于所示实施例,则是第一电阻加热元件70、第二电阻加热元件72和第三电阻加热元件
300。如此一个包括三个电阻加热元件的电路可包含在前面参照图3所述类型的吸烟物品内。再者,只要简单地除去第三加热元件300就可产生可用于本文所阐述的其它吸烟物品实施例中的电路。
[0125] 该电路较佳地包括一定时机构520。如此的定时机构可编程以提供有控制的工作时间。例如,在导致电流致动机构510切换到“接通”位置的动作使电路启动之后,定时机构操作选定时间段。在电路其余部分被启动的情况下,定时机构重置并再次开始工作。在发生不工作或停止使用的某一时间段的情况下,定时机构则可用来将电路转换到“断开”。
[0126] 在电路工作过程中,电流通过第一电阻加热元件70和第三电阻加热元件300,这样,这些电阻加热元件产生热量。控制机构530、540分别控制每个电阻加热元件产生的温度。
[0127] 抽吸控制机构590用来完成对第二电阻加热元件72提供电流的电路。即,在吸气时间段期间,提供通过第二电阻加热元件的电流的电路闭合,因此,该加热元件产生热量。在吸烟完成时,该电路就断开。在所示实施例中,抽吸控制机构590由压力传感器570和阈值检测器580(例如,施密特(Schmitt)触发器)提供,它们可提供对流过第二电阻加热元件72的电流的控制,因此由加热元件72正比于吸气时间段和吸气量值地发热。例如,对于较长的抽吸时间段,可提供较长时间段的供应到加热元件72的电流以及用于浮质产生的电力。作为另一实例,对于较深或较强烈的抽吸,可利用较强吸气的检测来提供较大的流动到合适的电阻加热元件的电流,因此提供对应较多的浮质产生。或者,吸烟者可选择单独的开关(未示出)来对流到至少一个电阻加热元件的电流提供控制;这样,在吸气时间段内(例如,不管吸气或抽吸是否强烈、长时间、短时间、深、浅、体积大、体积小等),与浮质形成的发热相关联的条件都得到控制,因此,在每次抽吸过程中,可提供一致的浮质形成。
[0128] 得益于以上描述中所教授的内容,本发明相关的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将会想到对本发明的许多修改和其它实施例;显然,本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会明白,本发明可作出许多变化和修改,而不会脱离本发明的范围或精神。因此,应该理解到,本发明不局限于所揭示的具体实施例,各种修改和其它的实施例都将包含到附后权利要求书的范围之内。尽管这里采用专门的术语,但它们的使用只是一般和描述的含义而并无限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