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小区重选的方法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0810173503.3

文献号 : CN10173016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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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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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曾玲玲

申请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小区重选的方法,涉及无线通信领域。本发明方法包括:RNC在向UE请求建立无线承载的过程中,若要求所述UE从CELL_DCH状态迁入其它连接状态时,在无线承载建立消息中携带用于指示所述UE的移动状态的指示信元;所述UE收到所述无线承载建立消息后,根据该消息从CELL_DCH状态迁入其它连接状态时,从该消息中获取所述指示信元,根据所述指示信元确定小区重选参数。实施本发明中的技术方案,使得UE从CELL_DCH状态迁入至其他三种状态时,能够根据RNC指示的移动状态来优化其小区重选参数,从而提高其在移动过程中接入的可靠性。

权利要求 :

1.一种小区重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无线网络控制器RNC在向用户设备UE请求建立无线承载的过程中,若要求所述UE从小区专用信道连接CELL_DCH状态迁入其它连接状态时,在无线承载建立消息中携带用于指示所述UE的移动状态的指示信元;

所述UE收到所述无线承载建立消息后,根据该消息从CELL_DCH状态迁入其它连接状态时,从该消息中获取所述指示信元,根据所述指示信元确定小区重选参数;

其中,RNC判断所述UE的移动状态的方式包括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a)根据所述UE在设定周期内进行小区切换的次数判断所述UE的移动状态;

b)检测所述UE的移动速度,并根据检测到的移动速度判断所述UE的移动状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UE的移动状态为高速移动或低速移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若所述UE在设定周期内进行小区切换的次数达到设定门限时,所述RNC判断所述UE的移动状态为高速移动。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仅当所述RNC判断所述UE的移动状态为高速移动时,所述RNC在所述无线承载建立消息中携带用于指示所述UE移动状态的所述指示信元。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指示信元的取值表示“已检测到高速”。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其它连接状态为小区前向接入信道连接CELL_FACH状态、小区寻呼信道连接CELL_PCH状态、通用地面无线接入网络UTRAN注册区寻呼信道连接URA_PCH状态。

说明书 :

一种小区重选的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无线通信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小区重选的方法。

背景技术

[0002] 第三代移动通讯伙伴计划(3rd Generation Partnership Project,简称为3GPP)的25.331协议是无线网络控制器(Radio Network Controller,简称为RNC)和用户设备(User Equipment,简称为UE)之间的无线资源控制(RadioResource Control,简称为RRC)层协议,该协议将UE分为空闲模式和连接模式,而连接模式又进一步分为4种RRC状态:小区专用信道CELL_DCH(Cell Dedicated Channel)状态、小区前向接入信道CELL_FACH(CellForward Access Channel)状态、小区寻呼信道CELL_PCH(Cell PagingChannel)状态和通用地面无线接入网络UTRAN注册区(Universal TerrestrialRadio Access Network Registration Area)寻 呼 信 道 URA_PCH(UTRANRegistration Area Paging Channel)状态。当UE进行相关的业务操作时,RNC将会指示UE在上述状态间进行切换。
[0003] 但是,根据目前协议的内容,当RNC在无线承载建立消息中要求UE从CELL_DCH状态迁入至其他三种状态时,RNC无法指示出UE的移动状态是高速移动还是低速移动,从而导致UE无法根据自身的移动状态来优化其小区重选参数,进而无法保证UE移动过程的可靠性。发明内容:
[0004]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就是,提供一种小区重选的方法,当UE从CELL_DCH状态迁入至其他三种状态时,UE可以根据本端的移动状态来优化其小区重选参数。
[0005]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小区重选的方法,包括:
[0006] 无线网络控制器RNC在向用户设备UE请求建立无线承载的过程中,若要求所述UE从小区专用信道连接CELL_DCH状态迁入其它连接状态时,在无线承载建立消息中携带用于指示所述UE的移动状态的指示信元;
[0007] 所述UE收到所述无线承载建立消息后,根据该消息从CELL_DCH状态迁入其它连接状态时,从该消息中获取所述指示信元,根据所述指示信元确定小区重选参数。
[0008] 进一步地,上述方法中,所述UE的移动状态为高速移动或低速移动。
[0009] 上述方法中,所述RNC在向UE请求建立无线承载的过程中,根据所述UE在设定周期内进行小区切换的次数判断所述UE的移动状态后,在所述无线承载建立消息中携带所述指示信元,所述指示信元指示所述UE的移动状态;
[0010] 所述UE收到所述无线承载建立消息后,根据该消息中所述指示信元所指示的UE的移动状态,确定相应的小区重选参数。
[0011] 其中,若所述UE在设定周期内进行小区切换的次数达到设定门限时,所述RNC判断所述UE的移动状态为高速移动。
[0012] 上述方法中,所述RNC在向UE请求建立无线承载的过程中,检测所述UE的移动速度,并根据检测到的移动速度判断所述UE的移动状态后,在所述无线承载建立消息中携带所述指示信元,所述指示信元指示所述UE的移动状态;
[0013] 所述UE收到所述无线承载建立消息后,根据该消息中所述指示信元所指示的UE的移动状态,确定相应的小区重选参数。
[0014] 其中,仅当所述RNC判断所述UE的移动状态为高速移动时,所述RNC在所述无线承载建立消息中携带用于指示所述UE移动状态的所述指示信元。
[0015] 所述指示信元的取值表示“已检测到高速”。
[0016] 进一步地,上述方法中,所述其它连接状态为小区前向接入信道连接CELL_FACH状态、小区寻呼信道连接CELL_PCH状态、通用地面无线接入网络UTRAN注册区寻呼信道连接URA_PCH状态。
[0017] 实施本发明中的技术方案,使得UE从CELL_DCH状态迁入至其他三种状态时,能够根据RNC指示的移动状态来优化其小区重选参数,从而提高其在移动过程中接入的可靠性。附图说明:
[0018] 图1是本实施例中方法流程图。具体实施方式:
[0019]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0020] 这里所称的小区重选,主要是指UE根据RNC在无线承载建立消息中指示的UE移动状态,来确定小区重选参数的过程,如图1所示,包括以下步骤:
[0021] 步骤110:当RNC发送无线承载建立消息,要求UE从CELL_DCH状态迁入CELL_FACH状态时,RNC判断此时UE的移动状态是高速移动还是低速移动,并把该信息作为无线承载建立消息的信元之一发送给UE;
[0022] 优选的,RNC可以根据UE在一段时间内进行小区切换的次数来判断UE的移动状态,例如,UE在一段时间内进行小区切换的次数达到设定门限时,RNC则判断该UE处于高速移动,当然RNC也可以依据UE的实际运动速度来判断UE的移动状态,即UE的实际运动速度达到设定的阀值时,RNC判断UE处于高速移动状态;
[0023] 优选的,RNC可以仅仅在检测到UE为高速移动时,才在无线承载建立消息中携带用于指示所述UE移动状态的指示信元,并取值表示“已检测到高速”;
[0024] 该步骤中,RNC如果要求UE从CELL_DCH状态迁入URA_PCH,或者从CELL_DCH状态迁入CELL_PCH,也同样适用。
[0025] 步骤120:UE收到上述无线承载建立消息后,建立无线承载,并向RNC返回无线承载建立完成消息的同时,UE根据无线承载建立消息判断是否需要从CELL_DCH迁入CELL_FACH状态,如果是,UE则根据无线承载建立消息判断本端移动状态,并根据本端移动状态确定小区重选参数;
[0026] 对应步骤110的优选方案,在步骤120中UE根据无线承载建立消息中是否有UE移动状态指示信元的情况,确定小区重选参数,即无线承载建立消息中有UE移动状态指示信元时,RNC指示“已检测到高速”,UE则认为本端移动状态为高速移动,UE确定与高速移动状态相对应的小区重选参数,无线承载建立消息中没有UE移动状态指示信元时,UE则认为本端移动状态为低速移动,UE确定与低速移动状态相对应的小区重选参数。
[0027] 在其他实施例中,RNC也可以与UE约定只在无线承载建立消息中携带取值表示“已检测到低速”的UE移动状态指示信元,若RNC发送的无线承载建立消息中未携带此指示信元,UE则认为本端移动状态为高速移动。或者不论UE高速移动或者低速移动,RNC均在无线承载建立消息中携带UE移动状态指示信元。
[0028] 从上述实施例可以看出,本发明技术方案在无线承载消息中新增了指示UE移动状态的信息,从而使得UE从CELL_DCH状态迁入到其它状态时,可以根据RNC指示的UE移动状态,确定小区重选参数,提高UE移动过程的可靠性。
[0029] 当然,本发明还可以有其他多种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发明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根据本发明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发明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