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式真空炉的物料输送方法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010210719.X

文献号 : CN10187172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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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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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陈靖陈龙民施飒英韩鹏

申请人 :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卧式真空炉的物料输送方法,采用驱动小车和输送小车,输送小车装载物料,驱动小车推动输送小车,并在真空炉体内和真空炉体外分别设置台车走行轨道;包括以下步骤:驱动小车与输送小车由连接销轴连接;驱动小车推动输送小车进入真空炉体;输送小车被驱动小车完全推入真空炉体,取下两车之间的连接销轴,驱动小车返回待机位。按本发明的物料输送方法,物料运输由两台车完成,台车走行轨道也分为两段,一段在炉体外,另一段在炉体内,两段轨道之间的空间用于真空炉的密封门启闭;装载用台车由提供动力的台车推入或拉出炉体。因此,不会有电缆跟随进入炉体,也不会出现轨道延伸的问题,能使真空炉完全密封,减少不必要的漏点,达到高真空度的要求。

权利要求 :

1.一种卧式真空炉的物料输送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驱动小车和输送小车,输送小车装载物料,驱动小车推动输送小车,并在真空炉体内和真空炉体外分别设置台车走行轨道;

所述物料输送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驱动小车与输送小车由连接销轴连接;

(2)驱动小车推动输送小车进入真空炉体;

(3)输送小车被驱动小车完全推入真空炉体,取下两车之间的连接销轴,驱动小车返回驱动小车的待机位。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卧式真空炉的物料输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输送小车包括四组车轮,所述步骤(2)中,还包括以下步骤:(21)驱动小车推动输送小车进入真空炉体,此时输送小车的第一组车轮踏空,其车身由第二、三、四组车轮支撑保持其稳定;

(22)输送小车的第一组车轮进入真空炉体并踏上炉体内轨道段,其第二组车轮离开炉外轨道段处于踏空状态,其车身由第一、三、四组车轮支撑保持其稳定;

(23)输送小车的第三组车轮、第四组车轮先后进入真空炉体。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卧式真空炉的物料输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真空炉体内和真空炉体外这两段轨道之间设有用于真空炉的密封门启闭的空间,所述步骤(1)中,密封门在密封门的待机位。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卧式真空炉的物料输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中,密封门由密封门的待机位移动到处理位。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卧式真空炉的物料输送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以下步骤:当真空处理完毕后,驱动小车行驶到真空炉体附近与输送小车通过连接销轴连接,然后将输送小车拉出真空炉体,准备下一轮动作。

说明书 :

卧式真空炉的物料输送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物料输送方法,具体涉及一种卧式真空炉的物料输送方法。

背景技术

[0002] 对于竖式真空处理炉,采用行车吊运物料很方便。但是对于卧式真空处理炉来说,行车就不能将物料直接吊入炉体内,而一般采用台车方式运输,但独立的台车运输形式,对于大型物料的运输,必定需要通过电机驱动,因此电缆不可避免地跟随台车被带入真空炉体内,这样就给真空炉的密封带来困难,其真空度很难达到要求。如果采用轨道输送,铺设的轨道则要从炉体外一直延伸到炉体内,这样也给真空炉的密封带来困难。
[0003] 有鉴于此,寻求一种卧式真空炉的物料输送方法成为该领域技术人员的追求目标。

发明内容

[0004] 本发明的任务是提供一种卧式真空炉的物料输送方法,它解决了上述现有技术所存在的问题,不会有电缆跟随进入炉体,也不会出现轨道延伸的问题,能使真空炉完全密封,减少不必要的漏点,达到高真空度的要求。
[0005] 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如下:
[0006] 一种卧式真空炉的物料输送方法,采用驱动小车和输送小车,输送小车装载物料,驱动小车推动输送小车,并在真空炉体内和真空炉体外分别设置台车走行轨道;
[0007] 所述物料输送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08] (1)驱动小车与输送小车由连接销轴连接;
[0009] (2)驱动小车推动输送小车进入真空炉体;
[0010] (3)输送小车被驱动小车完全推入真空炉体,取下两车之间的连接销轴,驱动小车返回待机位。
[0011] 所述驱动小车包括四组车轮,所述步骤(2)中,还包括以下步骤:
[0012] (21)驱动小车推动输送小车进入真空炉体,此时输送小车的第一组车轮踏空,其车身由第二、三、四组车轮支撑保持其稳定;
[0013] (22)输送小车的第一组车轮进入真空炉体并踏上炉体内轨道段,其第二组车轮离开炉外轨道段处于踏空状态,其车身由第一、三、四组车轮支撑保持其稳定;
[0014] (23)输送小车的第三组车轮、第四组车轮先后进入真空炉体。
[0015] 所述两段轨道之间设有用于真空炉的密封门启闭的空间,所述步骤(1)中,密封门在待机位。
[0016] 所述步骤(3)中,密封门由待机位移动到处理位。
[0017] 所述卧式真空炉的物料输送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当真空处理完毕后,驱动小车行驶到真空炉体附近与输送小车通过连接销轴连接,然后将输送小车拉出真空炉体,准备下一轮动作。
[0018] 本发明由于采用了以上技术方案,使之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
[0019] 按本发明的卧式真空炉的物料输送方法,物料运输由两台车完成,一台为装载物料用,另一台为提供动力用;台车走行轨道也分为两段,一段在炉体外,另一段在炉体内,轨道型号相同,标高相同,同一走行直线,两段轨道之间的空间用于真空炉的密封门启闭;装载用台车由提供动力的台车推入或拉出炉体。
[0020] 因此采用本发明的物料输送方法,不会有电缆跟随进入炉体,也不会出现轨道延伸的问题,能使真空炉完全密封,减少不必要的漏点,达到高真空度的要求。

附图说明

[0021] 图1至图6为按本发明的卧式真空炉的物料输送方法的实施例中驱动小车进入真空炉体的过程状态示意图。
[0022] 图7为图1中所示结构的A-A向剖视图。
[0023] 图8为图6中所示结构的B-B向剖视图。
[0024] 附图标记:
[0025] 1为真空炉体,2为炉体内轨道段,3为密封门,4为炉外轨道段,5为待处理物料,6为输送小车,7为连接销轴,8为驱动小车,9为动力电缆,10为待机位,11为处理位。

具体实施方式

[0026]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详细说明。
[0027] 参看图9,按本发明的一种卧式真空炉的物料输送方法,采用驱动小车和输送小车,输送小车装载物料,驱动小车推动输送小车,并在真空炉体内和真空炉体外分别设置台车走行轨道。
[0028] 所述物料输送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29] (1)驱动小车与输送小车由连接销轴连接。
[0030] (2)驱动小车推动输送小车进入真空炉体。
[0031] (3)输送小车被驱动小车完全推入真空炉体,取下两车之间的连接销轴,驱动小车返回待机位。
[0032] 所述驱动小车包括四组车轮,在步骤(2)中,还包括以下步骤:
[0033] (21)驱动小车推动输送小车进入真空炉体,此时输送小车的第一组车轮踏空,其车身由第二、三、四组车轮支撑保持其稳定。
[0034] (22)输送小车的第一组车轮进入真空炉体并踏上炉体内轨道段,其第二组车轮离开炉外轨道段处于踏空状态,其车身由第一、三、四组车轮支撑保持其稳定。
[0035] (23)输送小车的第三组车轮、第四组车轮先后进入真空炉体。
[0036] 在两段轨道之间设置用于真空炉的密封门启闭的空间,在步骤(1)中,密封门在待机位。在步骤(3)中,密封门由待机位移动到处理位。
[0037] 所述物料输送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
[0038] 当真空处理完毕后,驱动小车行驶到真空炉体附近与输送小车通过连接销轴连接,然后将输送小车拉出真空炉体,准备下一轮动作。
[0039] 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如下:
[0040] 参看图1,为一真空处理系统,主要由真空炉体1、炉体内轨道段2、密封门3、炉外轨道段4、待处理物料5、输送小车6、连接销轴7、驱动小车8以及动力电缆9组成。
[0041] 图1和图7所示为系统待机状态,驱动小车8与输送小车6由连接销轴7连接,密封门3在待机位10。
[0042] 参看图2,驱动小车8推动输送小车6进入真空炉体1,此时输送小车6的1#轮踏空,其车身由2#、3#、4#轮支撑保持其稳定。
[0043] 参看图3,输送小车6的1#轮进入真空炉体1并踏上炉体内轨道段2,其2#轮离开炉外轨道段4处于踏空状态,其车身由1#、3#、4#轮支撑保持其稳定。
[0044] 同理,参看图4和图5,为输送小车6的3#轮、4#轮进入真空炉体的过程示意。
[0045] 参看图6,输送小车6被驱动小车8完全推入真空炉体1,取下两车之间的连接销轴7,驱动小车8返回待机位。此时,如图8所示,密封门2由待机位10移动到处理位11。
[0046] 当真空处理完毕后,驱动小车8行驶到真空炉体附近与输送小车6通过连接销轴7连接,然后将输送小车6拉出真空炉体1,准备下一轮动作。
[0047] 为了保证输送小车6能顺利进入真空炉体1,输送小车6的1#轮与2#轮(或3#轮与4#轮)之间的距离L2,应大于炉体内轨道段2与炉外轨道段4之间的距离L1。
[0048] 综上所述,按本发明的卧式真空炉的物料输送方法,物料运输由两台车完成,一台为装载物料用,另一台为提供动力用;台车走行轨道也分为两段,一段在炉体外,另一段在炉体内,轨道型号相同,标高相同,同一走行直线,两段轨道之间的空间用于真空炉的密封门启闭;装载用台车由提供动力的台车推入或拉出炉体。因此,不会有电缆跟随进入炉体,也不会出现轨道延伸的问题,能使真空炉完全密封,减少不必要的漏点,达到高真空度的要求。
[0049] 当然,本技术领域内的一般技术人员应当认识到,上述实施例仅是用来说明本发明,而并非用作对本发明的限定,只要在本发明的实质精神范围内,对上述实施例的变化、变型等都将落在本发明权利要求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