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折射实验仪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0910060024.5

文献号 : CN10195807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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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雷海平

申请人 : 雷海平

摘要 :

一种光折射实验仪,包含用于装放液体的液体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折射实验仪由该液体容器及直尺构成,所述液体容器的上端开有广口,所述广口处的直径、或长度、或宽度大于15厘米,所述直尺为一把长条形的刻度尺。采用上述结构后,在液体体容器中装满水,将直尺竖直地插入水中,人眼从水面外斜向下观察,可清楚直观地观察到:水面下的直尺刻度线变密集了,水面下的直尺部分明显地变短了,直接从现象上说明“看见的浅、实际的深”,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1、能清楚、直观地观察到“看见的浅、实际的深”。2、操作方便、现象可靠、重复性好。3、装置简单,成本低,极易推广。

权利要求 :

1.一种光折射实验仪,包含用于装放液体的液体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折射实验仪由该液体容器及直尺构成,所述液体容器的上端开有广口,所述广口处的直径、或长度、或宽度大于15厘米,所述直尺为一把长条形的刻度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折射实验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直尺上刻度值的长度大于10厘米。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折射实验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液体容器为正方体形状的容器。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光折射实验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液体容器为长方体形状的容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光折射实验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液体容器为圆柱形容器。

说明书 :

光折射实验仪

所属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初中物理的教学仪器,特别是光折射实验仪。

背景技术

[0002] 现在各版本的初中物理教材中都有这样的内容:在水面外斜向下观察,看见的水(或水下的某物体)比实际的浅,并为常见考点之一。但因课本无实验,教师只好通过理论上的作图分析,说明从水下某物体反射出的光线在水面处经折射后,折射光线远离法线,折射光线进入人眼,于是人眼看见了物体。但因人眼的错觉,以为折射光线是从水下直射入人眼的,即人眼看见的虚像位于真实物体的上方。
[0003] 如此理论上的描述确实让学生难于掌握,因此,迫切需要通过做实验增强感性认识来帮助理解。但现目前只有一个间接性的实验:
[0004] 将一根筷子斜插在水中,可看到水中部分向上偏折,以此说明看起来变浅了。该实验存在两大缺点:一是不能直接通过实验证明:从水面外斜向下观察水下物体“看见的浅、实际的深”;二是实验方法较为平淡学生积极性不高,不能达到用实验吸引学生、培养兴趣的目的。

发明内容

[0005]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效果明显、趣味性强、能直观观察出“看见的浅、实际的深”的光折射实验仪。
[0006] 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光折射实验仪,包含用于装放液体的液体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折射实验仪由该液体容器及直尺构成,所述液体容器的上端开有广口,所述广口处的直径、或长度、或宽度大于15厘米,所述直尺为一把长条形的刻度尺。
[0007] 采用上述结构后,在液体体容器中装满水,将直尺竖直地插入水中,人眼从水面外斜向下观察,可清楚直观地观察到:水面下的直尺刻度线变密集了,水面下的直尺部分明显地变短了,但直尺的真实长度、直尺在水面下的刻度线位置并未改变,即水面下真实的深度不变,改变的只是看见的部分变浅了。
[0008]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1、能清楚、直观地观察到“看见的浅、实际的深”。2、操作方便、现象可靠、重复性好。3、装置简单,成本低,极易推广。

附图说明

[0009] 图1是人眼从水面外斜向下观察本发明的透视图;
[0010] 图2是本发明的剖视图。
[0011] 图中:1.液体容器,2.水,3.直尺。

具体实施方式

[0012] 如图1、图2所示,本发明由液体容器及直尺构成,液体容器的上端开有广口,所述直尺为一把长条形的刻度尺。
[0013] 为使人眼能从水面外观察到直尺的全部,所述液体容器应有较大的广口,经实测,该广口处的直径、或长度、或宽度应大于15厘米,以20至30厘米较为合适。
[0014] 所述直尺上刻度值的长度大于10厘米,一般选用长度为15厘米、20厘米的长条形刻度尺。
[0015] 所述液体容器可以是正方体形状、长方体形状的装水容器(水槽),也可以是圆柱形的装水容器(水槽)。
[0016] 如图1所示,可斜向看到水面下的6厘米长度明显比水面外的6厘米长度短,但真实的深度不变,这就充分说明“看见的浅、实际的深”。
[0017] 本发明的实施例已对本发明作出了说明性而非限制性的描述,应当理解的是,在不脱离由权利要求所限定的相关保护范围的情况下,其他(她)技术人员可以做出变更和/或修改,也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