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控制机动车的闭锁系统的方法以及机动车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0980147100.4

文献号 : CN10222431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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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专利:

发明人 : B·埃利亚斯R·迈尔R·哈博尔I·莱登德克尔M·德恩哈德A·斯图博尔

申请人 : 奥迪股份公司奥迪电子投资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控制机动车的闭锁系统的方法,其中设有解锁状态、闭锁状态和安全状态作为闭锁系统的状态,从所述闭锁状态可以通过机动车内的至少一个第一操作元件变换为解锁状态,而在所述安全状态中不能仅通过操作第一操作元件变换为解锁状态。本发明的目的在于,给出一种方法,该方法使得停留在机动车内部的人尽管在使用者激活了安全状态的情况下仍能离开机动车,同时不会使未经允许的第三方很容易从外部打开机动车。提出了四种方案,它们可以尤其有利地全部组合在一起实现。它们使处于机动车中的人在安全状态激活时还能离开机动车。

权利要求 :

1.一种用于控制机动车的闭锁系统的方法,其中设有解锁状态、闭锁状态和安全状态作为所述闭锁系统的状态,从所述闭锁状态能通过所述机动车内的至少一个第一操作元件变换为所述解锁状态,而在所述安全状态中不能仅通过致动第一操作元件变换为所述解锁状态,其特征在于,

-对于警报装置的去激活被使用者启动的情况,仅转换为所述闭锁状态;和/或-对于从所述解锁状态向所述安全状态的转变被使用者启动的情况,-要么在预定的时间段中,自动地获取一指示出所述机动车中存在或不存在人员的信号,且当信号指示出所述机动车中存在人员时,转换为所述解锁状态或所述闭锁状态,-要么首先在预定的时间段中转换为所述闭锁状态,然后变换为所述安全状态;和/或-对于闭锁系统处于所述安全状态的情况,当信号指示出处于所述机动车中的人员的下车意愿时,自动地获取指示出所述机动车中存在或不存在人员的信号,且当信号指示出所述机动车中存在人员时,转换为所述解锁状态或所述闭锁状态,或者对于闭锁系统处于所述安全状态的情况,当信号指示出处于所述机动车中的人员的下车意愿时,通过光学和/或声学的输出装置给出所述机动车内的行动指示,其中在所述行动指示被执行时转换为所述解锁状态或所述闭锁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警报装置是内部空间监控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信号指示出处于所述机动车中的人员的下车意愿指的是第一操作元件被致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预定的时间段的至少一部分期间,给出光学的和/或声学的和/或触觉的和/或嗅觉的警报提示。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作为警报提示,给出关于安全状态被激活或即将来临的文本消息。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假如首先在所述预定的时间段内转换为所述闭锁状态,则在所述预定的时间段的最初就获取指示出所述机动车中存在或不存在人员的信号,且当信号指示出所述机动车中不存在人员时不给出警报提示。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致动至少一个第二操作元件在所述预定的时间段期间维持首先采用的所述闭锁状态而不转换为所述安全状态。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定的时间段持续20秒至2分钟。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定的时间段持续30秒。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指示出内部把手被致动以打开所述机动车车门和/或安全带从安全带锁松脱的信号用作指示出处于所述机动车中的人员的下车意愿的信号。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借助于至少一个布置在所述机动车内部的传感器自动获取所述指示出所述机动车中存在或不存在人员的信号。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至少一个座椅占用垫用作传感器和/或,如果不将指示出安全带从安全带锁松脱的信号用作指示出处于所述机动车中的人员的下车意愿的信号,则将一指示出安全带插入在安全带锁中的传感器和/或一摄像机和/或一超声波传感器用作传感器。

13.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至少所述传感器被去激活时,在转换为所述安全状态且当存在所述指示出处于所述机动车中的人员的下车意愿的信号时,重新激活所述传感器,并且通过对在所述传感器去激活的时刻记录的传感器数据和在激活的时刻记录的传感器数据进行比较来产生所述指示出所述机动车中存在或不存在人员的信号。

14.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警报装置是内部空间监控装置,至少一个传感器配设给内部空间监控装置。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显示器上显示所述行动指示。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行动指示包括致动至少一个第三操作元件。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三操作元件是专用的操作元件。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通过键盘输入字符串和/或在一显示器上选择菜单项用作行动指示。

19.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显示器上显示所述行动指示,将通过键盘输入字符串和/或在所述显示器选择菜单项用作行动指示。

2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第四操作元件进行所述警报装置的由使用者启动的去激活。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操作元件是专用的操作元件。

22.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警报装置是内部空间监控装置。

23.一种具有闭锁系统的机动车(15),其中设有解锁状态、闭锁状态和安全状态,从所述闭锁状态能通过所述机动车内的至少一个第一操作元件变换为所述解锁状态,而在所述安全状态中不能仅通过操作第一操作元件变换为所述解锁状态,所述机动车(15)设计用于实施根据权利要求1至2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说明书 :

用于控制机动车的闭锁系统的方法以及机动车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控制机动车的闭锁系统的方法,其中设有解锁状态、闭锁状态和安全状态作为闭锁系统的状态,从所述闭锁状态可以通过机动车内部的至少一个第一操作元件变换为解锁状态,而在所述安全状态中不能仅通过操作第一操作元件变换为解锁状态。此外,本发明还涉及一种相应的机动车。

背景技术

[0002] 原则上,具有闭锁系统的机动车是已知的,其中存在两种不同的状态,即解锁状态(通常也称为UNLOCK-状态)和闭锁状态(LOCK-状态)。已证明仅使用这两种状态是有缺陷的。尽管LOCK-状态实现了机动车也可由机动车中的人向外闭锁,从而车门例如在危险的街道上不会容易地被打开,然而停下的空车对未经允许的第三方的操纵是无抵抗力的,该操纵例如可以借助于工具从外部致动用于将闭锁状态转换至解锁状态的第一操作元件。这样的第一操作元件例如是通常布置在车窗旁的、至少可部分地下沉的车门按钮或者指示车门闭锁状态的发光二极管、闭锁/解锁开关(LOCK-UNLOCK-按键)或者简单地就是用于打开车门的内部门把手。
[0003] 为了避免发生这种情况,提出了一种用于机动车的闭锁系统,其中存在有另一种闭锁状态,即所谓的安全状态(通常也称为SAFE或双重闭锁状态)。例如当机动车闭锁时,从外部——通过遥控器或者外部锁——被激活的安全状态同样闭锁了整个车门,然而另外还禁止了从内部空间再次取消闭锁。因此,致动第一操作元件不会导致变换到解锁状态。通过这种方式明显增大了未经允许的第三方打开停下的空机动车的难度。
[0004] 然而,由此产生了另一个缺点。可能会发生下述情况:有意或无意地,当闭锁系统转变成安全状态时,会有人留在机动车中。因为第一操作元件被去激活,所以对目前的机动车来说,留在机动车中的人无法离开机动车。

发明内容

[0005]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给出一种方法,该方法使得停留在机动车内部的人尽管在使用者激活安全状态的情况下还能离开机动车,而同时还不会使未经允许的第三方很容易从外部打开机动车。
[0006] 为了实现该目的,根据本发明,在一种开头所述类型的方法中,对于使用者启动了警报装置、尤其是内部空间监控装置的去激活的情况,原则上仅转换为闭锁状态;和/或对于使用者启动了从解锁状态向安全状态的转变的情况,要么在预定的时间段中自动地获取指示机动车中存在或不存在人员的信号,且当信号指示出机动车中存在人员时,转换为解锁状态或闭锁状态,要么首先在预定的时间段中转换为闭锁状态,然后变换为安全状态;和/或对于闭锁系统处于安全状态的情况,当信号指示出处于机动车中的人员的下车意愿时,尤其当第一操作元件被致动时,自动地获取指示机动车中存在或不存在人员的信号,且当信号指示出机动车中存在人员时,转换为解锁状态或闭锁状态,或者对于闭锁系统处于安全状态的情况,当信号指示出处于机动车中的人员的下车意愿时,通过光学和/或声学的输出装置给出机动车内的行动指示,其中在行动指示被执行时转换为解锁状态或闭锁状态。
[0007] 因此,给出了四种方案,这四种方案可以尤其有利地全部组合在一起地实现。这些方案使得处于机动车中的人员在激活安全状态时仍能离开机动车、并进而提高了安全性。
[0008] 当接收到指示出使用者想要激活安全状态这一意愿的信号时,如果之前使用者例如通过第四操作元件已使警报装置、尤其是内部空间监控装置被去激活,那么本发明的第一方案本身完全阻止了安全状态的激活。如果使用者故意和有意地通过专用的操作元件使警报装置、尤其是内部空间监控装置被去激活,那么可以得出,使用者由于人仍处于机动车中而阻止警报发生——因此可以推断,这样的人停留在车内。尤其有利的是能够实现,即使当使用者想要激活安全状态时,也不会转换为安全状态。
[0009] 根据本发明的第二方案最终分成两个子方案,其展示了不同的、然而在两种情况下都有利地解决本发明的技术问题的方法。两种子方案可二者择一地使用。根据第一子方案,当使用者发起从解锁状态至安全状态的转变时,在预定的时间段中自动地获取指示机动车中存在或不存在人员的信号,且当信号指示出机动车中存在人员时,转换为解锁状态或闭锁状态。在此,原则上要区分两种情况。一方面,可以为了获取指示出机动车中存在或不存在人员的信号而使用这样的系统、尤其是至少一个传感器,即所述系统、尤其是至少一个传感器通常在闭锁系统的安全状态时是不作用的,因此不能记录测量值。这种传感器的一个例子为座椅占用垫。在这种情况下,在第一子方案中,在预定的时间段中停止所述至少一个传感器的去激活,以便可以获取指示出机动车中存在或不存在人员的信号。在所述另一种情况下(在必要时附加地)可以使用本来就作用的警报装置以获得指示出机动车中存在或不存在人员的信号,尤其是使用内部空间监控装置。因此在——通常是短暂的、即例如持续20秒至2分钟、尤其是30秒的——预定的时间段期间,该警报装置不用于防备不被允许的第三方、亦即触发警报,而是用于提供所述指示机动车中存在或不存在人员的信号。在此得出,在短暂的预定的时间段内仅可登记/记录(registrieren)一个在激活安全状态的时刻已经位于机动车中的人。然而通过在任何情况下首先激活安全状态,保持了最高的安全标准。
[0010] 根据本发明的第二方案的第二子方案,当使用者发起从解锁状态至安全状态的转变时,不是直接转换为安全状态,而是首先在一预定的时间段中变换为闭锁状态。仍处于机动车中的人员就可以在该预定的时间段期间如通常情况那样通过致动第一操作元件——亦即尤其是至少可部分地下沉的车门按钮、车门把手和/或闭锁/解锁开关——变换为解锁状态并再从机动车离开。在此应该如此选择该预定的时间段,即尽可能使发起向安全状态的转变的使用者仍位于机动车附近,进而不会由于未经允许的第三方等而产生危险。因此可以设计,所述预定的时间段持续20秒至2分钟、尤其是30秒。
[0011] 在实现第二方案的情况下,在根据本发明的方法的尤其有利的设计方案中,在所述预定的时间段的至少一部分期间,给出光学和/或声学和/或触觉和/或嗅觉的警报提示。由此提醒留在机动车中的人注意,在由于要激活的安全状态而至少使离开机动车变得困难之前,该人员可能仅还能停留短暂的时间,或者使留在机动车中的人得到提示,要让被分派用于记录指示出机动车中存在或不存在人员的信号的系统能察觉到自己。例如,可以给出关于安全状态即将来临的文本消息。这种可以光学或声学地复述的文本消息例如可以为:“注意,车辆即将转变成安全的闭锁状态。请立即离开车辆”。
[0012] 如果在第二子方案的情况下可以确定,在机动车中根本没有人,那么在预定的时间段的最初就可以获取指示出机动车中存在或不存在人员的信号,且当信号指示出机动车中不存在人员时,不发出警报提示。通过这种方式,当实际上没有人在机动车中时,可以避免——可能是干扰的——警报提示。
[0013] 在本发明的第二方案的第二子方案的尤其有利的设计方案中,可通过致动至少一个第二操作元件而在预定的时间段期间保持闭锁状态且不转换为安全状态。即提供了下述可能性:由于机动车中一直有人,所以完全阻止了安全状态的出现并仅维持闭锁状态。留在机动车中的人对此仅需致动第二操作元件。其中需要说明的是,第一操作元件当然也可被用作第二操作元件。例如,当闭锁/解锁开关是第二操作元件时,留在机动车中的人可以致动该作为第二操作元件的开关,从而彻底阻止安全状态。该人员事后可以随时通过致动第一操作元件而在期望的时刻离开机动车,丝毫不会处于危险中。尤其有利的是,在这样的设计方案中,可选择的警报提示可以扩展到对第二操作元件的提示。文本消息可以包括例如“请按压LOCK-UNLOCK-键,以绕过安全的闭锁状态”的组成部分。因此,在预定的时间段期间,机动车内部空间中的人员可以禁止安全状态的自动激活或可以离开机动车。如果没有随后的动作,那么在所述预定的时间段后激活安全状态。
[0014] 在包含在根据本发明的方法中的另外的方案中,涉及这样的可能性:在保持留在机动车中的人员针对未经允许的第三方的安全性的情况下,即使在安全状态已被激活的情况下,也可以实现安全状态的去激活,并进而离开机动车。在此,首先获取指示出机动车内人员下车意愿的信号。在通常的在安全状态中机动车的至少大部分电子组件被去激活期间,继续监控机动车中是否执行了能表达留在机动车中的人员的下车意愿的动作。在有利的设计方案中,可将指示出用于打开机动车车门的内部把手被致动的信号和/或指示出安全带从安全带锁松脱的信号用作指示出机动车内人员下车意愿的信号。尤其有利地,主要把门把手的致动用作触发信号,因为这是希望下车的人的普遍做法。然而,因为这种信号也可能被未经允许的第三方——例如通过相应的工具——触发,所以在根据本发明的方法中这一点还不足以使闭锁系统的状态改变。因此,提出了两种变型,以便尽可能可靠地确定,机动车内部是否真的有人,这两种变型必要时可以结合使用。
[0015] 一方面,可以自动地获取指示机动车中存在或不存在人员的信号。即试图在不需要有可能位于机动车中的人员的另外的动作的情况下确定机动车内部是否有人。这可以尤其有利地借助于布置在机动车内部的至少一个传感器自动地进行。这种监控机动车内部空间的传感机构是已知的。例如,可将至少一个座椅占用垫用作传感器和/或,如果不将指示出安全带从安全带锁松脱的信号用作指示出机动车中的人员的下车意愿的信号,那么可将一指示出安全带插入在安全带锁中的传感器和/或一摄像机和/或一超声波传感器用作传感器。此外,这些类型的传感器是已知的,在此不必详细解释。尤其可以明显看出,借助于传感器可以尽可能可靠地确定机动车中存在或不存在人员。同时,如已经说明的那样,也可以使用被配设给内部空间监控装置的传感器。
[0016] 如上文已经叙述过的,在转换为安全状态时,通常机动车的电子部件大部分被去激活。然而在根据本发明的方法中,通过如下措施可以有利地利用这一点,即:在至少所述传感器被去激活时,在转换为安全状态时且当存在指示出机动车中的人员的下车意愿的信号时,重新激活该传感器;并且通过比较在传感器去激活的时刻记录的传感器数据和在激活的时刻记录的传感器数据来产生指示出机动车中存在或不存在人员的信号。机动车中的人员——最迟通过表达下车意愿——进行移动;这与例如放置在座椅占用垫上的重的物件不同。根据本发明,通过观察传感器去激活之前最后测量的传感器数据与重新激活时测量的传感器数据之间的偏差,这一点被有利地利用。在此,还宜根据变化的类型进行区分。适宜地,当测得的传感器数据之间的区别满足一定的标准时,可以认为人员存在。因此,尤其应该排除,从外部行动的未经允许的人员为了打开机动车而进行机动车内部空间中的操作从而欺骗传感器。例如,可能利用长的物体挤压座椅等。如果针对传感器调整用于指示出机动车中存在人员的信号的条件,亦即使用了特定的标准,那么可以进一步提高机动车的安全性。要说明的是,其它从传感器数据本身得出的信息当然也可以用于排除或用于识别针对人员的数据。例如,当存在内部空间摄像机时,可以进行图像分析等。
[0017] 要说明的是,原则上在根据本发明的第二方案中,例如当禁止警报提示时,也可以利用确定指示出机动车中存在或不存在人员的信号的方式。
[0018] 每次当确定不存在指示出机动车中存在人员的信号时,或者假如没有设置这种自动的检查,那么原则上可以通过光学和/或声学的输出装置给出机动车内部的行动指示,其中在行动指示被执行时转换为解锁状态或闭锁状态。描述特定的行动序列的这种行动指示例如可以在显示器上显示。尤其可以使用人机界面以传达行动指示。这种行动指示例如可以包括致动至少一个——尤其是专用的——第三操作元件。因此,例如可以通知所述人员,应该致动必要时为这种情况专门设置的、尤其从机动车外部难以接触的第三操作元件。为了提高安全性可以有利地设计为致动多个操作元件。例如指示可以为:“请打开杂物箱,致动左上方的开关,以便去激活安全的闭锁状态”。可选地,也可以将通过键盘输入字符串和/或选择显示器上的菜单项用作行动指示。例如可以要求解锁密码等。机动车外的未经允许的第三方不能足够快地实施这些动作。
[0019] 当由行动指示描述的行动序列被执行时,才发生向解锁状态或闭锁状态的转变。
[0020] 除了所述方法,本发明还涉及一种具有闭锁系统的机动车,其中设有解锁状态、闭锁状态和安全状态,从所述闭锁状态可以通过机动车内部的至少一个第一操作元件变换为解锁状态,而在所述安全状态中不能仅通过致动第一操作元件变换为解锁状态,所述机动车设计用于实施根据本发明的方法。因此,在根据本发明的机动车中,可以例如通过至少一个为此设计的控制装置、尤其是闭锁系统的控制装置来实现所述方案中的若干个或尤其有利地实现全部所述方案,从而使无意或有意地被关在车辆中的人员可以在任意时刻不受伤害地离开机动车。同时确保,对陌生人来说从外部的接近——例如为了打开机动车——不会变得容易。

附图说明

[0021] 从下文描述的实施例中以及根据附图得到本发明的其它优点和细节。在附图中:
[0022] 图1示出根据本发明的方法的流程图,以及
[0023] 图2示出根据本发明的机动车。

具体实施方式

[0024] 图1示出根据本发明的方法的一种实施例的流程图。该方法用于控制机动车的闭锁系统,其中设有解锁状态(UNLOCK-状态)、闭锁状态(LOCK-状态)和安全状态(SAFE-状态)作为闭锁系统的状态。闭锁状态和安全状态的区别在于,在闭锁状态中可通过机动车内部的至少一个第一操作元件(车门按钮、车门把手或闭锁/解锁开关)变换为解锁状态。
[0025] 在步骤1中,通过下述方式接收一表达使用者的想要从解锁状态转变成安全状态的意愿的信号,即例如机动车的使用者遥控地通过向钥匙件施加压力想要在下车后可靠地锁住机动车。根据本发明,现在首先检测,使用者之前是否已借助专用的操作元件使内部空间监控装置被去激活/失去效用。这种用于使内部空间监控装置被去激活的开关例如可以设置在驾驶室车门中。如果在步骤30中确定,使用者已经使内部空间监控装置被去激活,那么在步骤31中持久地仅激活闭锁状态,从而留在机动车中的人可以借助于第一操作元件随时离开机动车。
[0026] 然而,当在步骤30中不能确定内部空间监控装置的去激活是否已被使用者启动时,在图1示出的方法中也不会立即变换为安全状态,而是在步骤2中首先开始一预定的时间段(在本实施例中为30秒),且车辆首先被设定到闭锁状态(步骤2)。
[0027] 然后在步骤3中,获取一指示出机动车中存在或不存在人员的信号。例如这可通过不同的传感器来进行,比如座椅占用垫、内部空间摄像机、超声波传感器等。当为摄像机时,例如发生相应的图像处理,当为座椅占用垫时,检查信号样本是否对应于坐在相应的座椅上的人员。如果确定机动车中可能有人,那么在步骤4中给出警报提示,否则跳过该步骤。在此处要指出的是,步骤3是可选项,当然完全可能始终发出警报提示,尤其是当在用于获取机动车中人员的存在的传感器或变型物中保留有不安全性时。
[0028] 如所述的,在步骤4中发出警报提示。在此在机动车的显示器上显示如下消息:“注意,车辆即将转变成安全的闭锁状态。请立即离开车辆或按下闭锁/解锁开关以绕过安全的闭锁状态”。该消息伴有声音。必要时也可设想伴有触觉和/或嗅觉上的体现。
[0029] 仍处于机动车中的人员目前具有多个可选项。首先,他/她可以如在闭锁状态中普遍所做的那样通过致动第一操作元件(在此为车门把手或车门按钮)使机动车转变成解锁状态并尤其是下车。此外,在步骤5中检查,是否致动了作为第二操作元件的闭锁/解锁开关。这也仅进行像所述预定时间段所持续的那样长的一段时间。如果所述开关被致动,那么闭锁系统在一不确定的时间内——也就是说,直至所述人员或另外的人员进行了其它的动作为止——都保持闭锁状态(步骤6)。所述人员可以停留在机动车内,然而也可以如从闭锁状态中已知的那样随时通过致动第一操作元件来解锁。
[0030] 如果在该预定的时间段内,既不通过第一操作元件解锁也不通过第二操作元件持久地切换至闭锁状态,那么在该预定的时间段过去之后,自动地切换至安全模式(步骤7)。
[0031] 在此应该说明的是,根据本发明,代替步骤2至7还可设想另一种实施例,该实施例可以同样好地被应用。其中,实际上在步骤2的时刻转换为安全状态,然而还是开始一预定的时间段。在该预定的时间段(在此又是30秒)内,与步骤3至5等同地,获取一指示出机动车中存在或不存在人员的信号。如随后在图1示出的实施例的框架内仍将进一步说明的那样,这一点可以通过推迟在安全状态期间常见的、传感器如座椅占用垫的去激活来进行,然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也可以有利地使用例如一内部空间监控装置。该内部空间监控装置在所述预定的时间段内不是用于触发警报,而是用于记录信号。如果——通过传感器或内部空间监控装置—一指示出人员的存在,那么再次换回到闭锁状态或解锁状态(等同于步骤6),所述人员可以离开机动车。
[0032] 如果在步骤7中机动车进入安全模式,那么使机动车中各电子部件、尤其是用于获取一指示机动车中存在或不存在人员的信号的传感器被去激活。在这些电子部件确实被去激活之前,保存最后由它们记录的、测得的传感器数据。
[0033] 在闭锁系统处于安全状态的任意时刻发生图1所示方法的接下去的过程。这通过断开线8来表示。在机动车保持安全状态的整个期间,监控是否产生一指示出机动车内人员下车意愿的信号。在本例中,一检查机动车的车门的门把手是否从内部被致动的电路是作用的。这样的对车门把手的致动解释为机动车内人员的下车意愿。现在在步骤9中接收这种信号,因此再次激活车辆电子设备的部件、尤其是用于获取一指示出机动车中存在或不存在人员的信号的传感器。现在在步骤10中获取所述信号。在此——以座椅占用垫为例——对步骤7中在去激活时存储的传感器数据与步骤9中在再激活时获得的传感器数据进行比较,亦即比较座椅占用是否相同。如果机动车中有人,那么可以认为,所述人员在这期间移动并因此事实上存在传感器数据的改变。这种考虑当然也可以转用在其它传感器、例如超声波传感器上。此外还可以设计为,检测安全带锁的状态,这是因为(该状态的)变化指示了在此期间安全带的松脱和系上。如果将摄像机用作传感器,那么也可以与变化无关地进行图像分析或甚至将图像分析设定为附加的标准。
[0034] 在此要注意的是,不是将每次变化都认作指示了人员的存在,而是必须满足一定的标准。对座椅占用垫来说,该标准例如可以是对坐在座椅上的人员而言典型的、特定的信号分布。仅当差别满足特定的标准时,通过承认人员的存在来提供针对操作的更广泛的安全性。
[0035] 在步骤11中分析处理所获取的信号。如果所述信号指示出机动车中存在人员,那么在步骤12中进行向解锁状态或闭锁状态的转变,从而所述人员可以下车。在此,完全自动地进行步骤10和11,也就是说,在表明了下车意愿后,所述人员不必为了变换闭锁系统的状态而做出进一步的行动。如果在步骤10中获取的信号表明,看来没有人处在机动车中,那么在该实施例中,根据本发明的方法通过下述方式还是提出另一种保险办法,即,在步骤13中在显示器上——必要时还伴有声音——显示文本形式的行动指示。行动指示包含为了离开安全状态而需要执行的一行动序列。在此可以设想多种可能性。例如可以把输入字符串例如密码作为行动指示,然而也可以设计为,在人机界面上选择特定的菜单项。也可以设想,在行动指示中告知致动至少一个第三操作元件。该第三操作元件尤其可以是设置得特别隐蔽、如设置在杂物箱中或很难接触到的专用的操作元件。
[0036] 然后在步骤14中检查,在预定的期限内是否遵照了行动指示,也就是说,是否执行了行动序列。如果是,那么同样在步骤12中变换为闭锁状态或解锁状态。
[0037] 如果未执行行动指示,那么在预定的期限过后再次换回到正常的安全状态,因此对例如从外部操作的人员来说不可能引起状态的变换。例如,该预定的期限可以和所述预定时间段持续同样长的时间。
[0038] 最后,图2示出根据本发明的机动车15,该机动车15设计为用于执行图1中的方法。在本示例中,机动车15具有两个具有闭锁机构17的前门16以及具有闭锁机构19的后盖18。存在中央闭锁装置,也就是说,闭锁机构17、19通过控制装置20中央集控地闭锁或解锁。控制装置20和闭锁机构17、19形成机动车15的闭锁系统的一部分。如已经探讨的,该闭锁系统具有三种状态,即解锁状态、闭锁状态和安全状态。
[0039] 此外,机动车15具有若干个配设给闭锁系统的操作元件,在此这些操作元件尤其起着第一操作元件的作用。在此涉及可下沉的车门按钮21、车门把手22和闭锁/解锁开关23。此外,设有具有显示器24和扬声器25的人机界面。还示出了杂物箱中的用26标注的隐藏的开关,该开关可以起到第三操作元件的作用。最后,在驾驶室车门中还布置有用于使标注为33的内部空间监控装置被去激活的开关32,该开关可形成第四操作元件。
[0040] 最后在机动车15中设置有内部空间传感机构,该内部空间传感机构除了前部座椅上的座椅占用垫27外还包括内部空间摄像机28以及指示出安全带插入在安全带锁中的传感器29。
[0041] 同样可以检测车门把手22的致动。车门把手22、车门按钮21、开关23、闭锁机构17和19、传感器27、28和29、开关26和输出装置、显示器24和扬声器25、开关32和内部空间监控装置33都与控制装置20通信,因此通过该控制装置可以如上所述地执行根据本发明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