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玻璃花瓶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110178975.X

文献号 : CN10231898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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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人 : 卢娈

申请人 : 卢娈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水晶玻璃花瓶,包括:花瓶本体,其包含,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周边侧面(3)与空腔(4);在由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与所述周边侧面(3)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周边侧面(3)的其中一个侧面与另一个侧面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空腔(4)的开口处与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与所述周边侧面(3)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设置有若干个第一构件(8),在所述第一构件(8)的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第一凹孔(5),在所述第一凹孔(5)中,固定有第一宝石(6);在上述各棱角部具有斜面(7)和/或弧面;在所述侧面设置有凸部(9)。本发明极具装饰观赏效果,而且结构新颖、制作简便。

权利要求 :

1.一种水晶玻璃花瓶,包括:花瓶本体,所述花瓶本体包含: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和介于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之间的周边侧面(3);其中,所述周边侧面(3)具有至少一个侧面来共同确定所述周边侧面(3);以及位于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处的至少一空腔(4);其中所述花瓶本体之整体是由无色透明和/或有色半透明和/或有色不透明的水晶玻璃或光学玻璃或工艺玻璃中的至少一种所制作成的若干片/块色彩相异的片材,通过粘合剂粘合而成;或者,所述花瓶本体之整体,是由上述制作材料中的至少一种通过切割或者热成型而成,其特征在于:在由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与所述周边侧面(3)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周边侧面(3)的其中一个侧面与另一个侧面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空腔(4)的开口处与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与所述周边侧面(3)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分别设置有与所述棱角部的形状、角度相适配的若干个第一构件(8),其中,每个第一构件(8)包括,一具有至少二个呈不同方向的内部面所构成的第一内部,一具有至少二个呈不同方向的外部面所构成的第一外部;每个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内部通过粘合剂与所述棱角部相粘接固定;以及在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至少部分的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第一凹孔(5),且在每个所述第一凹孔(5)中,固定有与所述第一凹孔(5)相适配的第一宝石(6);以及在上述各棱角部均具有宽度介于0.5~12mm之间、角度介于15~75度之间的斜面(7)和/或宽度介于

0.5~12mm之间的弧面;以及在每个所述侧面设置有至少一个凸部(9),其中,每个所述凸部(9)包括:一内部面,一外部面;每个所述凸部(9)的所述内部面通过粘合剂与所述侧面相粘接固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除所述第一凹孔(5)所在位置以外的区域设置有第一图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图案是由至少一种色彩所组成的图案。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图案为镂空图案。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图案是由至少一种色彩所组成的图案与镂空图案的组合。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具有若干个第一切面/刻面。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这些所述第一切面/刻面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一镀膜层。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镀膜层为银层或铬层或铝层或金层或铜层或铂层或不锈钢层,或者是上述任一金属的合金层。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和/或所述第一内部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二镀膜层。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镀膜层为银层或铬层或铝层或金层或铜层或铂层或不锈钢层,或者是上述任一金属的合金层。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包括所述第一宝石(6)在内的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包覆有第一透明层。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明层是由有机玻璃所形成的。

1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6或7或9或1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各棱角部分别设置有至少一个凹部,那些所述第一构件(8)均通过粘合剂分别粘接固定在每个所述凹部中。

1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6或7或9或1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凸部(9)与所述侧面之间具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三镀膜层。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镀膜层镀覆在所述凸部(9)的所述内部面的表面。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镀膜层镀覆在与所述凸部(9)位置相对应的所述侧面。

17.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镀膜层为银层或铬层或铝层或金层或铜层或铂层或不锈钢层,或者是上述任一金属的合金层。

18.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侧面存在二个以上的所述第三镀膜层时,彼此相邻的所述第三镀膜层之间的色彩分别是相同的。

19.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侧面存在二个以上的所述第三镀膜层时,彼此相邻的所述第三镀膜层之间的色彩分别是相异的。

20.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凸部(9)与所述侧面之间具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三镀膜层。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镀膜层镀覆在所述凸部(9)的所述内部面的表面。

22.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镀膜层镀覆在与所述凸部(9)位置相对应的所述侧面。

23.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镀膜层为银层或铬层或铝层或金层或铜层或铂层或不锈钢层,或者是上述任一金属的合金层。

24.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侧面存在二个以上的所述第三镀膜层时,彼此相邻的所述第三镀膜层之间的色彩分别是相同的。

25.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侧面存在二个以上的所述第三镀膜层时,彼此相邻的所述第三镀膜层之间的色彩分别是相异的。

2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6或7或9或1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凸部(9)与所述侧面之间具有至少一种色彩的色彩层。

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色彩层设置在所述凸部(9)的所述内部面的表面。

28.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色彩层设置在与所述凸部(9)位置相对应的所述侧面的表面。

29.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色彩层是将所需相应的图像/图片经过计算机处理后,通过打印机打印在纸质载体上,或者打印在透明或半透明的胶片上的图案,然后再通过无色透明的紫外线光固化粘合剂将该图案转移/粘接在所述凸部(9)的所述内部面的表面,或者所述侧面的表面的图案。

30.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侧面存在二个以上的所述色彩层时,彼此相邻的所述色彩层之间的色彩/图案分别是相同的。

31.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侧面存在二个以上的所述色彩层时,彼此相邻的所述色彩层之间的色彩/图案分别是相异的。

32.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凸部(9)与所述侧面之间具有至少一种色彩的色彩层。

33.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色彩层设置在所述凸部(9)的所述内部面的表面。

34.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色彩层设置在与所述凸部(9)位置相对应的所述侧面的表面。

35.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色彩层是将所需相应的图像/图片经过计算机处理后,通过打印机打印在纸质载体上,或者打印在透明或半透明的胶片上的图案,然后再通过无色透明的紫外线光固化粘合剂将该图案转移/粘接在所述凸部(9)的所述内部面的表面,或者所述侧面的表面的图案。

36.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侧面存在二个以上的所述色彩层时,彼此相邻的所述色彩层之间的色彩/图案分别是相同的。

37.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侧面存在二个以上的所述色彩层时,彼此相邻的所述色彩层之间的色彩/图案分别是相异的。

3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6或7或9或1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凸部(9)的所述外部面,具有若干个第二切面/刻面(10)。

39.根据权利要求38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切面/刻面(10)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四镀膜层。

40.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镀膜层为银层或铬层或铝层或金层或铜层或铂层或不锈钢层,或者是上述任一金属的合金层。

41.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凸部(9)的所述外部面,具有若干个第二切面/刻面(10)。

42.根据权利要求4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切面/刻面(10)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四镀膜层。

43.根据权利要求42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镀膜层为银层或铬层或铝层或金层或铜层或铂层或不锈钢层,或者是上述任一金属的合金层。

44.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凸部(9)的所述外部面,具有若干个第二切面/刻面(10)。

45.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凸部(9)的所述外部面,具有若干个第二切面/刻面(10)。

4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6或7或9或1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部(9)的所述外部面的形状呈平坦的平面,或者呈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组合。

47.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凸部(9)的所述外部面的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五镀膜层。

48.根据权利要求47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镀膜层为银层或铬层或铝层或金层或铜层或铂层或不锈钢层,或者是上述任一金属的合金层。

49.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部(9)的所述外部面的形状呈平坦的平面,或者呈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组合。

50.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部(9)的所述外部面的形状呈平坦的平面,或者呈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组合。

51.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部(9)的所述外部面的形状呈平坦的平面,或者呈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组合。

52.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6或7或9或1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对于分别存在于由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与所述周边侧面(3)所共同确定的所述棱角部的若干个第一构件(8)来说,只在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其中一个所述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所述第一凹孔(5),并在这些所述第一凹孔(5)中,固定有与这些所述第一凹孔(5)相适配的所述第一宝石(6);这里所说的具有所述第一凹孔(5)与所述第一宝石(6)的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其中一个所述外部面是与所述周边侧面(3)的方向是一致的;而另外一个不具有若干个所述第一凹孔(5)与所述第一宝石(6)的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所述外部面,是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的方向是一致的,以及,在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的方向一致的那个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所述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凸出部。

53.根据权利要求52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具有弹性,或者具有柔软特性。

54.根据权利要求52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是由橡胶制作的。

55.根据权利要求52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的形状为圆形,或者多边形。

56.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对于分别存在于由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与所述周边侧面(3)所共同确定的所述棱角部的若干个第一构件(8)来说,只在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其中一个所述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所述第一凹孔(5),并在这些所述第一凹孔(5)中,固定有与这些所述第一凹孔(5)相适配的所述第一宝石(6);这里所说的具有所述第一凹孔(5)与所述第一宝石(6)的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其中一个所述外部面是与所述周边侧面(3)的方向是一致的;而另外一个不具有若干个所述第一凹孔(5)与所述第一宝石(6)的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所述外部面,是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的方向是一致的,以及,在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的方向一致的那个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所述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凸出部。

57.根据权利要求5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具有弹性,或者具有柔软特性。

58.根据权利要求5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是由橡胶制作的。

59.根据权利要求5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的形状为圆形,或者多边形。

60.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对于分别存在于由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与所述周边侧面(3)所共同确定的所述棱角部的若干个第一构件(8)来说,只在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其中一个所述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所述第一凹孔(5),并在这些所述第一凹孔(5)中,固定有与这些所述第一凹孔(5)相适配的所述第一宝石(6);这里所说的具有所述第一凹孔(5)与所述第一宝石(6)的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其中一个所述外部面是与所述周边侧面(3)的方向是一致的;而另外一个不具有若干个所述第一凹孔(5)与所述第一宝石(6)的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所述外部面,是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的方向是一致的,以及,在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的方向一致的那个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所述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凸出部。

61.根据权利要求60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具有弹性,或者具有柔软特性。

62.根据权利要求60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是由橡胶制作的。

63.根据权利要求60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的形状为圆形,或者多边形。

64.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对于分别存在于由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与所述周边侧面(3)所共同确定的所述棱角部的若干个第一构件(8)来说,只在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其中一个所述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所述第一凹孔(5),并在这些所述第一凹孔(5)中,固定有与这些所述第一凹孔(5)相适配的所述第一宝石(6);这里所说的具有所述第一凹孔(5)与所述第一宝石(6)的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其中一个所述外部面是与所述周边侧面(3)的方向是一致的;而另外一个不具有若干个所述第一凹孔(5)与所述第一宝石(6)的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所述外部面,是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的方向是一致的,以及,在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的方向一致的那个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所述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凸出部。

65.根据权利要求6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具有弹性,或者具有柔软特性。

66.根据权利要求6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是由橡胶制作的。

67.根据权利要求6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的形状为圆形,或者多边形。

68.根据权利要求38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对于分别存在于由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与所述周边侧面(3)所共同确定的所述棱角部的若干个第一构件(8)来说,只在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其中一个所述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所述第一凹孔(5),并在这些所述第一凹孔(5)中,固定有与这些所述第一凹孔(5)相适配的所述第一宝石(6);这里所说的具有所述第一凹孔(5)与所述第一宝石(6)的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其中一个所述外部面是与所述周边侧面(3)的方向是一致的;而另外一个不具有若干个所述第一凹孔(5)与所述第一宝石(6)的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所述外部面,是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的方向是一致的,以及,在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的方向一致的那个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所述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凸出部。

69.根据权利要求68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具有弹性,或者具有柔软特性。

70.根据权利要求68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是由橡胶制作的。

71.根据权利要求68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的形状为圆形,或者多边形。

72.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对于分别存在于由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与所述周边侧面(3)所共同确定的所述棱角部的若干个第一构件(8)来说,只在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其中一个所述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所述第一凹孔(5),并在这些所述第一凹孔(5)中,固定有与这些所述第一凹孔(5)相适配的所述第一宝石(6);这里所说的具有所述第一凹孔(5)与所述第一宝石(6)的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其中一个所述外部面是与所述周边侧面(3)的方向是一致的;而另外一个不具有若干个所述第一凹孔(5)与所述第一宝石(6)的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所述外部面,是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的方向是一致的,以及,在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的方向一致的那个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所述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凸出部。

73.根据权利要求72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具有弹性,或者具有柔软特性。

74.根据权利要求72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是由橡胶制作的。

75.根据权利要求72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的形状为圆形,或者多边形。

76.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对于分别存在于由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与所述周边侧面(3)所共同确定的所述棱角部的若干个第一构件(8)来说,只在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其中一个所述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所述第一凹孔(5),并在这些所述第一凹孔(5)中,固定有与这些所述第一凹孔(5)相适配的所述第一宝石(6);这里所说的具有所述第一凹孔(5)与所述第一宝石(6)的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其中一个所述外部面是与所述周边侧面(3)的方向是一致的;而另外一个不具有若干个所述第一凹孔(5)与所述第一宝石(6)的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所述外部面,是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的方向是一致的,以及,在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的方向一致的那个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所述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凸出部。

77.根据权利要求7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具有弹性,或者具有柔软特性。

78.根据权利要求7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是由橡胶制作的。

79.根据权利要求7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的形状为圆形,或者多边形。

80.根据权利要求47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对于分别存在于由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与所述周边侧面(3)所共同确定的所述棱角部的若干个第一构件(8)来说,只在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其中一个所述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所述第一凹孔(5),并在这些所述第一凹孔(5)中,固定有与这些所述第一凹孔(5)相适配的所述第一宝石(6);这里所说的具有所述第一凹孔(5)与所述第一宝石(6)的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其中一个所述外部面是与所述周边侧面(3)的方向是一致的;而另外一个不具有若干个所述第一凹孔(5)与所述第一宝石(6)的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所述外部面,是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的方向是一致的,以及,在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的方向一致的那个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所述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凸出部。

81.根据权利要求80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具有弹性,或者具有柔软特性。

82.根据权利要求80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是由橡胶制作的。

83.根据权利要求80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的形状为圆形,或者多边形。

8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6或7或9或1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同一个所述侧面中存在的彼此相邻的所述凸部(9)之间,具有第二构件;其中,每个所述第二构件包括:一第一内部面,一第一外部面;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内部面通过粘合剂与所述侧面相粘接固定;以及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第二凹孔,且在每个所述第二凹孔中,固定有与所述第二凹孔相适配的第二宝石。

85.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除所述第二凹孔所在位置以外的区域设置有第二图案。

86.根据权利要求85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图案是由至少一种色彩所组成的图案。

87.根据权利要求85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图案为镂空图案。

88.根据权利要求85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图案是由至少一种色彩所组成的图案与镂空图案的组合。

89.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具有若干个第三切面/刻面。

90.根据权利要求89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这些所述第三切面/刻面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六镀膜层。

91.根据权利要求90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六镀膜层为银层或铬层或铝层或金层或铜层或铂层或不锈钢层,或者是上述任一金属的合金层。

92.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一内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七镀膜层。

93.根据权利要求92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七镀膜层为银层或铬层或铝层或金层或铜层或铂层或不锈钢层,或者是上述任一金属的合金层。

94.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包括所述第二宝石在内的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包覆有第二透明层。

95.根据权利要求9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明层是由有机玻璃所形成的。

96.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同一个所述侧面中存在的彼此相邻的所述凸部(9)之间,具有第二构件;其中,每个所述第二构件包括:一第一内部面,一第一外部面;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内部面通过粘合剂与所述侧面相粘接固定;

以及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第二凹孔,且在每个所述第二凹孔中,固定有与所述第二凹孔相适配的第二宝石。

97.根据权利要求9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除所述第二凹孔所在位置以外的区域设置有第二图案。

98.根据权利要求97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图案是由至少一种色彩所组成的图案。

99.根据权利要求97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图案为镂空图案。

100.根据权利要求97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图案是由至少一种色彩所组成的图案与镂空图案的组合。

101.根据权利要求9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具有若干个第三切面/刻面。

102.根据权利要求10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这些所述第三切面/刻面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六镀膜层。

103.根据权利要求102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六镀膜层为银层或铬层或铝层或金层或铜层或铂层或不锈钢层,或者是上述任一金属的合金层。

104.根据权利要求9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一内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七镀膜层。

105.根据权利要求10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七镀膜层为银层或铬层或铝层或金层或铜层或铂层或不锈钢层,或者是上述任一金属的合金层。

106.根据权利要求9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包括所述第二宝石在内的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包覆有第二透明层。

107.根据权利要求10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明层是由有机玻璃所形成的。

108.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同一个所述侧面中存在的彼此相邻的所述凸部(9)之间,具有第二构件;其中,每个所述第二构件包括:一第一内部面,一第一外部面;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内部面通过粘合剂与所述侧面相粘接固定;

以及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第二凹孔,且在每个所述第二凹孔中,固定有与所述第二凹孔相适配的第二宝石。

109.根据权利要求108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具有若干个第三切面/刻面。

110.根据权利要求109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这些所述第三切面/刻面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六镀膜层。

111.根据权利要求108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一内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七镀膜层。

112.根据权利要求108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包括所述第二宝石在内的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包覆有第二透明层。

113.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同一个所述侧面中存在的彼此相邻的所述凸部(9)之间,具有第二构件;其中,每个所述第二构件包括:一第一内部面,一第一外部面;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内部面通过粘合剂与所述侧面相粘接固定;

以及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第二凹孔,且在每个所述第二凹孔中,固定有与所述第二凹孔相适配的第二宝石。

114.根据权利要求113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具有若干个第三切面/刻面。

115.根据权利要求11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这些所述第三切面/刻面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六镀膜层。

116.根据权利要求113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一内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七镀膜层。

117.根据权利要求113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包括所述第二宝石在内的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包覆有第二透明层。

118.根据权利要求38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同一个所述侧面中存在的彼此相邻的所述凸部(9)之间,具有第二构件;其中,每个所述第二构件包括:一第一内部面,一第一外部面;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内部面通过粘合剂与所述侧面相粘接固定;

以及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第二凹孔,且在每个所述第二凹孔中,固定有与所述第二凹孔相适配的第二宝石。

119.根据权利要求118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除所述第二凹孔所在位置以外的区域设置有第二图案。

120.根据权利要求119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图案是由至少一种色彩所组成的图案。

121.根据权利要求119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图案为镂空图案。

122.根据权利要求119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图案是由至少一种色彩所组成的图案与镂空图案的组合。

123.根据权利要求118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具有若干个第三切面/刻面。

124.根据权利要求123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这些所述第三切面/刻面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六镀膜层。

125.根据权利要求12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六镀膜层为银层或铬层或铝层或金层或铜层或铂层或不锈钢层,或者是上述任一金属的合金层。

126.根据权利要求118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一内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七镀膜层。

127.根据权利要求12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七镀膜层为银层或铬层或铝层或金层或铜层或铂层或不锈钢层,或者是上述任一金属的合金层。

128.根据权利要求118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包括所述第二宝石在内的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包覆有第二透明层。

129.根据权利要求128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明层是由有机玻璃所形成的。

130.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同一个所述侧面中存在的彼此相邻的所述凸部(9)之间,具有第二构件;其中,每个所述第二构件包括:一第一内部面,一第一外部面;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内部面通过粘合剂与所述侧面相粘接固定;

以及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第二凹孔,且在每个所述第二凹孔中,固定有与所述第二凹孔相适配的第二宝石。

131.根据权利要求130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具有若干个第三切面/刻面。

132.根据权利要求13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这些所述第三切面/刻面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六镀膜层。

133.根据权利要求130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一内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七镀膜层。

134.根据权利要求130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包括所述第二宝石在内的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包覆有第二透明层。

135.根据权利要求52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同一个所述侧面中存在的彼此相邻的所述凸部(9)之间,具有第二构件;其中,每个所述第二构件包括:一第一内部面,一第一外部面;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内部面通过粘合剂与所述侧面相粘接固定;

以及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第二凹孔,且在每个所述第二凹孔中,固定有与所述第二凹孔相适配的第二宝石。

136.根据权利要求135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除所述第二凹孔所在位置以外的区域设置有第二图案。

137.根据权利要求13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图案是由至少一种色彩所组成的图案。

138.根据权利要求13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图案为镂空图案。

139.根据权利要求13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图案是由至少一种色彩所组成的图案与镂空图案的组合。

140.根据权利要求135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具有若干个第三切面/刻面。

141.根据权利要求140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这些所述第三切面/刻面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六镀膜层。

142.根据权利要求14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六镀膜层为银层或铬层或铝层或金层或铜层或铂层或不锈钢层,或者是上述任一金属的合金层。

143.根据权利要求135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一内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七镀膜层。

144.根据权利要求143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七镀膜层为银层或铬层或铝层或金层或铜层或铂层或不锈钢层,或者是上述任一金属的合金层。

145.根据权利要求135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包括所述第二宝石在内的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包覆有第二透明层。

146.根据权利要求145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明层是由有机玻璃所形成的。

147.根据权利要求5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同一个所述侧面中存在的彼此相邻的所述凸部(9)之间,具有第二构件;其中,每个所述第二构件包括:一第一内部面,一第一外部面;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内部面通过粘合剂与所述侧面相粘接固定;

以及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第二凹孔,且在每个所述第二凹孔中,固定有与所述第二凹孔相适配的第二宝石。

148.根据权利要求147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除所述第二凹孔所在位置以外的区域设置有第二图案。

149.根据权利要求148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图案是由至少一种色彩所组成的图案。

150.根据权利要求148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图案为镂空图案。

151.根据权利要求148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图案是由至少一种色彩所组成的图案与镂空图案的组合。

152.根据权利要求147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具有若干个第三切面/刻面。

153.根据权利要求152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这些所述第三切面/刻面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六镀膜层。

154.根据权利要求153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六镀膜层为银层或铬层或铝层或金层或铜层或铂层或不锈钢层,或者是上述任一金属的合金层。

155.根据权利要求147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一内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七镀膜层。

156.根据权利要求155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七镀膜层为银层或铬层或铝层或金层或铜层或铂层或不锈钢层,或者是上述任一金属的合金层。

157.根据权利要求147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包括所述第二宝石在内的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包覆有第二透明层。

158.根据权利要求157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明层是由有机玻璃所形成的。

159.根据权利要求60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同一个所述侧面中存在的彼此相邻的所述凸部(9)之间,具有第二构件;其中,每个所述第二构件包括:一第一内部面,一第一外部面;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内部面通过粘合剂与所述侧面相粘接固定;

以及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第二凹孔,且在每个所述第二凹孔中,固定有与所述第二凹孔相适配的第二宝石。

160.根据权利要求159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具有若干个第三切面/刻面。

161.根据权利要求160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这些所述第三切面/刻面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六镀膜层。

162.根据权利要求159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一内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七镀膜层。

163.根据权利要求159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包括所述第二宝石在内的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包覆有第二透明层。

164.根据权利要求6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同一个所述侧面中存在的彼此相邻的所述凸部(9)之间,具有第二构件;其中,每个所述第二构件包括:一第一内部面,一第一外部面;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内部面通过粘合剂与所述侧面相粘接固定;

以及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第二凹孔,且在每个所述第二凹孔中,固定有与所述第二凹孔相适配的第二宝石。

165.根据权利要求16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具有若干个第三切面/刻面。

166.根据权利要求165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这些所述第三切面/刻面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六镀膜层。

167.根据权利要求16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一内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七镀膜层。

168.根据权利要求16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包括所述第二宝石在内的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包覆有第二透明层。

169.根据权利要求68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同一个所述侧面中存在的彼此相邻的所述凸部(9)之间,具有第二构件;其中,每个所述第二构件包括:一第一内部面,一第一外部面;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内部面通过粘合剂与所述侧面相粘接固定;

以及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第二凹孔,且在每个所述第二凹孔中,固定有与所述第二凹孔相适配的第二宝石。

170.根据权利要求169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除所述第二凹孔所在位置以外的区域设置有第二图案。

171.根据权利要求170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图案是由至少一种色彩所组成的图案。

172.根据权利要求170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图案为镂空图案。

173.根据权利要求170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图案是由至少一种色彩所组成的图案与镂空图案的组合。

174.根据权利要求169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具有若干个第三切面/刻面。

175.根据权利要求17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这些所述第三切面/刻面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六镀膜层。

176.根据权利要求175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六镀膜层为银层或铬层或铝层或金层或铜层或铂层或不锈钢层,或者是上述任一金属的合金层。

177.根据权利要求169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一内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七镀膜层。

178.根据权利要求177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七镀膜层为银层或铬层或铝层或金层或铜层或铂层或不锈钢层,或者是上述任一金属的合金层。

179.根据权利要求169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包括所述第二宝石在内的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包覆有第二透明层。

180.根据权利要求179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明层是由有机玻璃所形成的。

181.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6或7或9或1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凹孔(5)的内壁具有若干个第四切面/刻面。

182.根据权利要求18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四切面/刻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八镀膜层。

183.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凹孔(5)的内壁具有若干个第四切面/刻面。

184.根据权利要求183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四切面/刻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八镀膜层。

185.根据权利要求38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凹孔(5)的内壁具有若干个第四切面/刻面。

186.根据权利要求185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四切面/刻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八镀膜层。

187.根据权利要求52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凹孔(5)的内壁具有若干个第四切面/刻面。

188.根据权利要求187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四切面/刻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八镀膜层。

189.根据权利要求5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凹孔(5)的内壁具有若干个第四切面/刻面。

190.根据权利要求189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四切面/刻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八镀膜层。

191.根据权利要求68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凹孔(5)的内壁具有若干个第四切面/刻面。

192.根据权利要求19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四切面/刻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八镀膜层。

193.根据权利要求182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八镀膜层为银层或铬层或铝层或金层或铜层或铂层或不锈钢层,或者是上述任一金属的合金层。

194.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凹孔(5)的内壁具有若干个第五切面/刻面。

195.根据权利要求19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五切面/刻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九镀膜层。

196.根据权利要求9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凹孔(5)的内壁具有若干个第五切面/刻面。

197.根据权利要求196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五切面/刻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九镀膜层。

198.根据权利要求118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凹孔(5)的内壁具有若干个第五切面/刻面。

199.根据权利要求198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五切面/刻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九镀膜层。

200.根据权利要求130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凹孔(5)的内壁具有若干个第五切面/刻面。

201.根据权利要求200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五切面/刻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九镀膜层。

202.根据权利要求147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凹孔(5)的内壁具有若干个第五切面/刻面。

203.根据权利要求202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五切面/刻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九镀膜层。

204.根据权利要求159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凹孔(5)的内壁具有若干个第五切面/刻面。

205.根据权利要求20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五切面/刻面镀覆有至少一种色彩的第九镀膜层。

206.根据权利要求195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九镀膜层为银层或铬层或铝层或金层或铜层或铂层或不锈钢层,或者是上述任一金属的合金层。

20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粘合剂为无色透明、有色半透明和不透明的紫外线光固化粘合剂,或者AB胶,或者聚丙烯胶水。

20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凹孔(5)与所述第一宝石(6)彼此之间,存在着0.01~2mm之间的间隙,并且,在所述间隙中填充有由无色和/或有色紫外线光固化粘合剂和/或AB胶和/或聚丙烯胶水所形成的胶水层。

209.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凹孔与所述第二宝石彼此之间,存在着0.01~2mm之间的间隙,并且,在所述间隙中填充有由无色和/或有色紫外线光固化粘合剂和/或AB胶和/或聚丙烯胶水所形成的胶水层。

2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构件(8)与所述凸部(9)是由玻璃,或者金属,或者塑料制成的。

211.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构件是由玻璃,或者金属,或者塑料制成的。

2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构件(8)的整体长度在8~380mm之间,宽度在5~38mm之间,厚度在2~30mm之间。

2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构件(8)的整体长度在15~280mm之间,宽度在6~28mm之间,厚度在3~20mm之间。

2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构件(8)的整体长度在20~180mm之间,宽度在8~18mm之间,厚度在5~15mm之间。

2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构件(8)的整体长度在30~120mm之间,宽度在10~15mm之间,厚度在8~12mm之间。

2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构件(8)的整体长度在40~100mm之间,宽度在6~28mm之间,厚度在2~30mm之间。

2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构件(8)的整体长度在50~80mm之间,宽度在8~18mm之间,厚度在3~20mm之间。

2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第一构件(8)彼此之间的间隔距离在5~98mm之间。

21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第一构件(8)彼此之间的间隔距离在8~88mm之间。

22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第一构件(8)彼此之间的间隔距离在18~68mm之间。

22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第一构件(8)彼此之间的间隔距离在28~58mm之间。

22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构件(8)在2~80个之间。

22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构件(8)在4~60个之间。

22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构件(8)在6~50个之间。

22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构件(8)在8~40个之间。

22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构件(8)在12~30个之间。

22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构件(8)在16~20个之间。

228.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构件的整体长度在

28~180mm之间,宽度在6~58mm之间,厚度在2~18mm之间。

229.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构件的整体长度在

38~160mm之间,宽度在8~48mm之间,厚度在3~12mm之间。

230.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构件的整体长度在

48~120mm之间,宽度在10~38mm之间,厚度在5~8mm之间。

231.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构件的整体长度在

58~88mm之间,宽度在18~28mm之间,厚度在2~18mm之间。

232.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构件在1~8个之间。

233.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构件在2~6个之间。

23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孔(5)的纵截面形状呈V形,或者呈U形,或者呈凹弧形,所述第一凹孔(5)的开口处的形状呈圆形、或者椭圆形、或者多边形。

235.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凹孔的纵截面形状呈V形,或者呈U形,或者呈凹弧形,所述第二凹孔的开口处的形状呈圆形、或者椭圆形、或者多边形。

23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的轮廓形状为多边形,或者梅花形,或者圆形。

23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腔(4)的形状呈方形,或者圆形,或者梅花形。

23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侧面的横向宽度介于

58~180mm之间,所述周边侧面(3)的高度介于80~380mm之间。

23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侧面的横向宽度介于

80~160mm之间,所述周边侧面(3)的高度介于100~280mm之间。

24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侧面的横向形状呈水平面或者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组合,每个所述侧面的纵向形状呈垂直面或者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组合。

24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腔(4)的深度介于

58~158mm之间,所述空腔(4)的口径介于28~98mm之间。

24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腔(4)的深度介于

68~128mm之间,所述空腔(4)的口径介于38~78mm之间。

24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斜面(7)的角度介于

20~70度之间,所述斜面(7)与所述弧面的宽度介于0.8~10mm之间。

24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斜面(7)的角度介于

30~60度之间,所述斜面(7)与所述弧面的宽度介于1~8mm之间。

24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斜面(7)的角度介于

40~50度之间,所述斜面(7)与所述弧面的宽度介于1.5~6mm之间。

24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斜面(7)的角度为45度,所述斜面(7)与所述弧面的宽度介于2~4mm之间。

24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斜面(7)的角度介于

20~70度之间,所述斜面(7)与所述弧面的宽度介于2.5~3mm之间。

24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宝石(6)选自人造水钻、人造锆石、人造钻石尖晶、红刚玉、蓝刚玉、钆镓石榴石、人造金红石、镜面玻璃、平底钻或者由有机玻璃制作成的人造宝石中的至少一种。

249.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宝石选自人造水钻、人造锆石、人造钻石尖晶、红刚玉、蓝刚玉、钆镓石榴石、人造金红石、镜面玻璃、平底钻或者由有机玻璃制作成的人造宝石中的至少一种。

25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宝石(6)在2~380颗之间。

25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宝石(6)在6~280颗之间。

25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宝石(6)在8~180颗之间。

25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宝石(6)在10~120颗之间。

25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宝石(6)在18~80颗之间。

25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宝石(6)在28~60颗之间。

256.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宝石在2~380颗之间。

257.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宝石在6~280颗之间。

258.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宝石在8~180颗之间。

259.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宝石在10~120颗之间。

260.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宝石在18~80颗之间。

261.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宝石在28~60颗之间。

26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孔(5)彼此之间的间隔距离在1~80mm之间。

26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孔(5)彼此之间的间隔距离在2~60mm之间。

26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孔(5)彼此之间的间隔距离在3~50mm之间。

26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孔(5)彼此之间的间隔距离在4~30mm之间。

26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孔(5)彼此之间的间隔距离在5~20mm之间。

267.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凹孔彼此之间的间隔距离在1~80mm之间。

268.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凹孔彼此之间的间隔距离在2~60mm之间。

269.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凹孔彼此之间的间隔距离在3~50mm之间。

270.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凹孔彼此之间的间隔距离在4~30mm之间。

271.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凹孔彼此之间的间隔距离在5~20mm之间。

27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宝石(6)的直径在

1~18mm之间。

27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宝石(6)的直径在

2~15mm之间。

27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宝石(6)的直径在

3~12mm之间。

27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宝石(6)的直径在

5~8mm之间。

276.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宝石的直径在1~

18mm之间。

277.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宝石的直径在2~

15mm之间。

278.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宝石的直径在3~

12mm之间。

279.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宝石的直径在5~

8mm之间。

28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片材在1~80片/块之间。

28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片材在2~60片/块之间。

28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片材在3~45片/块之间。

28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片材在4~40片/块之间。

28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片材在5~30片/块之间。

28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片材在6~20片/块之间。

28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片材在8~15片/块之间。

28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片材在3~10片/块之间。

288.根据权利要求84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花瓶本体、所述第一构件(8)、所述凸部(9)、所述第二构件,他们彼此之间的色彩分别是相同或者相异的。

28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花瓶本体之整体的制作材料选自无色透明或者有色半透明或者有色不透明的水晶玻璃、光学玻璃和工艺玻璃中的至少一种,通过机械和/或手工切割和/或热成型而成型的。

29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花瓶本体是由无色透明和/或有色半透明和/或有色不透明的水晶玻璃或光学玻璃或工艺玻璃中的至少一种,所制作成的若干片/块色彩相异的片材,根据需要依色彩间隔排列,通过无色和/或有色的紫外线光固化粘合剂和/或AB胶和/或聚丙烯胶水间隔粘合而成的。

29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花瓶本体是由无色透明和/或有色半透明和/或有色不透明的水晶玻璃或光学玻璃或工艺玻璃中的至少一种,所制作成的若干片/块色彩相异的片材,通过将所述若干片/块色彩相异的片材根据需要依色彩间隔排列在一起放入模具中,然后,将其与模具一起放入玻璃熔炉或者窑室中用

480~720分钟缓慢加温至735~780℃,并且维持40~120分钟,促使相邻的片材接触部位熔合且相互粘接成一起,然后,再经600~1500分钟使玻璃熔炉或者窑室的温度缓慢降温至常温,形成所述花瓶本体的。

29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花瓶,其特征在于:所述花瓶本体是由包括经机械和/或手工磨抛,或者火焰抛光,或者化学抛光,或者离子束抛光,或者等离子体辅助抛光,或者激光抛光,或者电子束抛光加工制作而成的。

说明书 :

水晶玻璃花瓶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花瓶,尤其涉及一种包括花瓶本体、以及位于所述花瓶本体上部面上的空腔构成的水晶玻璃花瓶。

背景技术

[0002] 花瓶,顾名思义其是主要作为人们用来盛放花束的器物。不可否认它是人们一种常见的装饰性生活日用品,故作为花瓶有着其存在的必要。花瓶的制作材料通常为:陶瓷、塑料、木头、搪瓷、石材、金属等等,其形状、色彩和功能也不尽相同,各有特点。如今,且已日渐成为人们在家居、办公等场所不可或缺的装饰用品/摆饰件。
[0003] 近些年来,随着工艺水晶玻璃制品的逐步流行,在市场上出现了如下的水晶玻璃花瓶,一种是该水晶玻璃花瓶本体之整体是由单一的无色透明的水晶玻璃块料制作而成。但这样的水晶玻璃花瓶本体之整体在外观上的色彩是单一无色透明的,并且形状设计相对单一,装饰效果较差,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0004] 至今,已知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有关水晶玻璃花瓶的现有技术,在如下专利文献中有记载。具体为:其中在专利文献CN 201550999 U(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号:ZL 2009 20199325.1)中公开了一种水晶玻璃花瓶,该花瓶由水晶玻璃本体及其内的容纳池构成,水晶玻璃本体由水晶玻璃底板和多块圆台形水晶玻璃块构成,多块圆台形水晶玻璃块上下纵向粘接固定,每块圆台形水晶玻璃块的中心处均有孔径相同的通孔,所有通孔纵向同心排列形成容纳池。
[0005] 另外,在专利文献CN 201734318 U(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号:ZL 2010 2 0050177.X)中公开了一种水晶玻璃花瓶,该花瓶由水晶玻璃本体及其内的容腔构成,水晶玻璃本体由上下粘接固定的水晶玻璃底座、水晶玻璃中间层和水晶玻璃顶盖构成;水晶玻璃顶盖上设有通孔,水晶玻璃中间层由多块环形玻璃块上下粘接构成,环形玻璃块的内外侧壁均呈弧形;水晶玻璃底座顶部、环形玻璃块个内侧和水晶玻璃顶盖底部构成容腔;水晶玻璃顶盖上的通孔与容腔贯通;上下环形玻璃块外圆偏心设置。
[0006]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同样地,对于在现有的包括上述水晶玻璃花瓶的实用性、装饰性的基础上,公众(消费者)更为关注看重的,是为该水晶玻璃花瓶的外表装饰性能所表现而决定的装饰效果。因而,现有包括上述水晶玻璃花瓶的花色品种(包括外观、色彩等)装饰效果等方面已不能满足公众/消费者更高的审美观和样式的更新需求,从而迫切希望有更多、更为丰富的花色品种,以及装饰效果更加优异的水晶玻璃花瓶可供公众/消费者们予以选择。
[0007] 然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一种除上述现有技术以外的技术,能用以改善和提高由玻璃类材料所制成的水晶玻璃花瓶的装饰特性。
[0008] 总而言之,装饰特性的改进对于由玻璃类材料所制成的水晶玻璃花瓶而言,将是一个永远努力的方向和课题。

发明内容

[0009]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相对于现有的水晶玻璃花瓶具有更多更强的视觉效果和色彩效果,而极具装饰观赏功效的水晶玻璃花瓶。并且,该水晶玻璃花瓶具有设计合理、结构新颖、制作简便。
[0010] 本发明丰富了水晶玻璃花瓶的花色品种,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其相对于现代人的居住、办公等场所的环境/条件来说是极为相适应的。
[0011] 本发明的上述技术问题是通过提供一种具有如下结构的水晶玻璃花瓶而解决的:
[0012] 本发明的一种水晶玻璃花瓶,包括:花瓶本体,
[0013] 其包含,花瓶本体上部平面、花瓶本体下部平面,和介于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之间的周边侧面;
[0014] 其中,所述周边侧面具有至少一个或者更多个的侧面来共同确定所述周边侧面;
[0015] 以及和位于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处,预先确定在其特定位置上的至少一空腔;
[0016] 其中,所述花瓶本体之整体是由无色透明和/或有色半透明和/或有色不透明的水晶玻璃或光学玻璃或工艺玻璃中的至少一种或者一种以上所制作成的若干片/块色彩相异的片材,通过粘合剂粘合而成;
[0017] 或者,所述花瓶本体之整体,是由上述制作材料中的至少一种或者一种以上,通过切割或者热成型而成;
[0018] 其特殊之处在于:在由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与所述周边侧面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周边侧面的其中一个侧面与另一个侧面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空腔的开口处与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与所述周边侧面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分别设置有与所述各棱角部的形状、角度相适配的若干个第一构件;
[0019] 其中,每个第一构件包括:一具有至少二个或三个呈不同方向的内部面所构成的第一内部,一具有至少二个或三个呈不同方向的外部面所构成的第一外部;
[0020] 每个所述第一构件的所述第一内部均通过粘合剂与所述棱角部的相应位置相粘接固定;以及
[0021] 在所述第一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的至少部分或者全部的外部面,设置有形状、大小、深度相同或者相异的若干个第一凹孔,且在每个所述第一凹孔中,固定有与所述第一凹孔相适配的第一宝石;
[0022] 其中,那些所述第一宝石彼此之间的色彩分别可以是相同或者相异的;以及[0023] 在上述各棱角部均具有宽度介于0.5~12mm(毫米)之间、角度介于15~75度之间的斜面和/或宽度介于0.5~12mm(毫米)之间的弧面;以及
[0024] 在每个所述侧面预先确定的特定位置上,设置有至少一个或多个凸部;
[0025] 其中,每个所述凸部包括:一内部面,一外部面;
[0026] 其中,每个所述凸部的所述内部面通过粘合剂与所述侧面相粘接固定。
[0027]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0028] 由于在所述棱角部的预定位置,设置有与所述棱角部的形状、角度相适配的若干个第一构件,在每个第一构件的第一外部的至少部分或者全部外部面具有若干个形状、大小、深度相同或者相异的第一凹孔,且在每个所述第一凹孔中,固定有与所述第一凹孔的形状、大小相适配的,且色彩可以是相同或者相异的所述第一宝石,而这些形状、大小、色彩相同或者相异的所述第一宝石,在所处环境光线的照射和在从上述花瓶本体各个方向光线的反射、折射、散射所产生的虹彩交相辉映下,本发明的通体无疑能够获得各种诱人的绚丽色彩。并且,由于有上述斜面和/或弧面与至少一个或多个凸部在上述各棱角部、所述侧面的存在,从而当光线照射/透过所述花瓶本体时,光线同时向上述花瓶本体的各个方向发生反射、折射、散射、透射,从而产生五光十色、闪烁不定的迷人色彩;而这些斜面和/或弧面在这当中起到了棱镜的作用,并部分地能将白色光线分解为七色虹彩,从而它可以呈现出彩虹般的瑰丽的光辉;另外,由于上述斜面和/或弧面的存在,在日常生活的使用当中,它还可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一些由玻璃花瓶的锐角对使用者造成的不必要的意外伤害。因而,本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的水晶玻璃花瓶来说,毫无疑问具备了更多的视觉效果和色彩效果,从而极具装饰观赏效果,而且结构新颖、制作简便。
[0029] 当然,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为了提高本发明所表现出的装饰特性,本发明可以作出如下改进: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所述第一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除所述第一凹孔所在位置以外的任意区域设置有第一图案;所述第一图案可以是由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所组成的图案;或者,所述第一图案为镂空图案;或者,所述第一图案是由上述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所组成的图案与上述镂空图案的组合。
[0030] 进一步,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所述第一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和/或所述第一内部具有若干个第一切面/刻面。以及,在这些所述第一切面/刻面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的第一镀膜层。
[0031] 进一步,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所述第一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和/或所述第一内部镀覆有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的第二镀膜层。
[0032] 进一步,为了提高本发明所表现出的装饰特性,以及所述第一宝石与所述第一构件之间的牢固度,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包括所述第一宝石在内的所述第一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包覆有第一透明层;所述第一透明层例如可以是由有机玻璃(亚克力)材料所形成的。
[0033] 进一步,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上述各棱角部预先确定的特定位置上,分别设置有至少一个或者多个凹部,那些所述第一构件均通过粘合剂分别粘接固定在每个所述凹部中。
[0034] 进一步,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所述凸部与所述侧面(也即所述周边侧面)之间具有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的第三镀膜层;所述第三镀膜层优选镀覆在所述凸部的所述内部面的表面,然后再将该具有第三镀膜层的所述凸部的所述内部面通过粘合剂与所述侧面(也即所述周边侧面)相粘接固定。当然,所述第三镀膜层根据需要镀覆在与所述凸部位置相对应的所述侧面(也即所述周边侧面)表面,也并不影响本发明的实施,从而也是可以的。此外,在所述侧面(也即所述周边侧面)存在二个以上的所述第三镀膜层时(也即相对应的在所述侧面存在二个以上的所述凸部),彼此相邻的所述第三镀膜层之间的色彩分别可以是相同或者相异的。
[0035] 进一步,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所述凸部与所述侧面(也即所述周边侧面)之间具有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的色彩层;所述色彩层优选设置在所述凸部的所述内部面的表面,然后再将该具有色彩层的所述凸部的所述内部面通过粘合剂与所述侧面(也即所述周边侧面)相粘接固定而成。当然,所述色彩层如果根据需要设置在与所述凸部位置相对应的所述侧面(也即所述周边侧面)的表面,也并不影响本发明的实施,从而也是可以的。所述色彩层可以是将所需相应的图像/图片经过电脑(计算机)处理后,通过打印机打印在纸质载体上,或者打印在透明或半透明的胶片上的图案,然后再通过无色透明的紫外线光固化粘合剂将该图案转移/粘接在所述凸部的所述内部面的表面,或者所述侧面(也即所述周边侧面)的表面的图案。此外,在所述侧面(也即所述周边侧面)存在二个以上的所述色彩层时(也即相对应的在所述侧面存在二个以上的所述凸部),彼此相邻的所述色彩层之间的色彩/图案分别可以是相同或者相异的。
[0036] 进一步,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所述凸部的所述外部面,具有若干个第二切面/刻面。以及,在所述第二切面/刻面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的第四镀膜层。
[0037] 进一步,作为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凸部的所述外部面的形状呈平坦的平面,或者呈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组合。以及,在所述呈平坦的平面,或者呈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组合的所述凸部的所述外部面的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的第五镀膜层。
[0038] 在本发明中,对于分别存在于由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与所述周边侧面所共同确定的所述棱角部的若干个第一构件来说,比较有利的是,只在所述第一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的其中一个所述外部面设置有形状、大小、深度相同或者相异的若干个所述第一凹孔,并在这些所述第一凹孔中,固定有与这些所述第一凹孔相适配的所述第一宝石。当然,这里所说的具有所述第一凹孔与所述第一宝石的所述第一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的其中一个所述外部面是与所述周边侧面的方向是一致的;而另外一个不具有若于个所述第一凹孔与所述第一宝石的所述第一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的所述外部面,理所当然的是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的方向是一致的。
[0039] 进一步,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的方向一致的那个所述第一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的所述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凸出部,所述凸出部比较好的是具有需要的弹性或者说具有需要的柔软特性;例如可以是由橡胶类材料制作的;这些所述凸出部的形状可以是圆形或者方形或者多边形。由于在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存在着这些所述凸出部,因而在本发明的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与支撑物表面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间隙,从而它可以有效地避免本发明在移动的过程中,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受到擦伤/划伤等情况的发生。
[0040] 当然,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为了提高本发明所表现出的装饰特性,还可以作出如下改进:在同一个所述侧面中存在的彼此相邻的所述凸部之间,具有第二构件;
[0041] 其中,每个所述第二构件包括:一第一内部面,一第一外部面;
[0042] 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内部面通过粘合剂与所述侧面相粘接固定;以及[0043] 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设置有形状、大小、深度相同或者相异的若干个第二凹孔,且在每个所述第二凹孔中,固定有与所述第二凹孔相适配的第二宝石;
[0044] 其中,这些所述第二宝石彼此之间的色彩分别可以是相同或者相异的;
[0045] 进一步,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除所述第二凹孔所在位置以外的任意区域设置有第二图案;所述第二图案可以是由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所组成的图案,或者,所述第二图案为镂空图案,或者,所述第二图案是由上述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所组成的图案与上述镂空图案的组合。
[0046] 进一步,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一内部面具有若干个第三切面/刻面。以及,在这些所述第三切面/刻面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的第六镀膜层。
[0047] 进一步,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一内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的第七镀膜层。
[0048] 进一步,为了提高本发明所表现出的装饰特性,以及为了所述第二宝石与所述第二构件之间的牢固度,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包括所述第二宝石在内的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包覆有第二透明层;所述第二透明层例如可以是由有机玻璃(亚克力)材料所形成的。
[0049] 进一步,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所述第一凹孔、所述第二凹孔的内壁(表面)分别均具有若干个第四切面/刻面、第五切面/刻面。以及,在所述第四切面/刻面、所述第五切面/刻面分别均镀覆有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的第八镀膜层、第九镀膜层。
[0050] 进一步,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所述第一凹孔与所述第一宝石、所述第二凹孔与所述第二宝石彼此之间,分别均可以存在着0.01~2mm(毫米)之间的间隙,并且,在所述间隙中填充有由无色和/或有色紫外线光固化粘合剂和/或AB胶和/或聚丙烯胶水(PP胶)所形成的胶水层。
[0051] 进一步,作为优选实施方式,这些所述胶水层彼此之间的色彩,分别可以是相同或者相异的。
[0052] 进一步,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所述花瓶本体之中具有第三图案;所述第三图案是通过激光内雕机雕刻而成的。
[0053] 在本发明中,所述第一构件、所述第二构件与所述凸部均可以是由玻璃类(包括透明或者半透明或者不透明的水晶玻璃或光学玻璃或工艺玻璃)材料制成的,或者是由金属类(包括金、银、铜、铝及其合金以及不锈钢或者根据相应需要可以制作本发明的其它金属材料等等)材料制成的,所述第一构件、所述第二构件与所述凸部由上述材料制作的好处在于能够以特别简单和经济的生产方式,例如能够简单地压铸或压制这种玻璃类所述第一构件、所述第二构件与所述凸部,便于批量生产。当然,用其它材料制作所述第一构件、所述第二构件与所述凸部也是可以想到的,例如所述第一构件、所述第二构件与所述凸部是由塑料类(包括热塑性塑料和热固性塑料)材料制成的。
[0054] 在本发明中,所述第一构件的厚度优选<(小于)所述凸部的厚度;这样当这些所述第一构件分别粘接固定在所述各棱角部后,所述第一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低于所述凸部的所述外部面。当然,如果所述第一构件的厚度≥(大于等于)所述凸部的厚度,这样当这些所述第一构件分别粘接固定在所述各棱角部后,所述第一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与所述凸部的外部面相齐平或略为高出,也并不影响本发明的实施。其中,所述第一构件的整体长度可以在8~380mm(毫米)之间,或者在15~280mm(毫米)之间,或者在20~180mm(毫米)之间,或者在30~120mm(毫米)之间,或者在40~100mm(毫米)之间,或者在50~80mm(毫米)之间;所述第一构件的任意一个第一外部的宽度可以在5~38mm(毫米)之间,或者在6~28mm(毫米)之间,或者在8~18mm(毫米)之间,或者在10~15mm(毫米)之间;所述第一构件的任意一个第一内部至与其相对应的第一外部之间的厚度可以在
2~30mm(毫米)之间,或者在3~20mm(毫米)之间,或者在5~15mm(毫米)之间,或者在8~12mm(毫米)之间。
[0055] 在本发明中,对于上述其中任意一条所述棱角部来说,允许有若干个第一构件的存在;也即在上述每条所述棱角部,设置有若干个第一构件,而彼此相邻的每个所述第一构件之间的间隔距离可以根据所述花瓶本体的轮廓形状和/或该棱角部的尺寸大小相适应地而进行确定;其中,对处于同一条所述棱角部来说,通常每个所述第一构件彼此之间的间隔距离可以在5~98mm(毫米)之间,或者在8~88mm(毫米)之间,或者在18~68mm(毫米)之间,或者在28~58mm(毫米)之间予以选择。另外,对于同一个所述第一构件中的不同方向的两个所述第一外部(第一内部)的宽度、厚度可以是相同或者不相同的。
[0056] 在本发明中,所述第二构件的整体长度可以在28~180mm(毫米)之间,或者在38~160mm(毫米)之间,48~120mm(毫米)之间,或者在58~88mm(毫米)之间;所述第二构件的的宽度可以在6~58mm(毫米)之间,或者在8~48mm(毫米)之间,或者在
10~38mm(毫米)之间,或者在18~28mm(毫米)之间;所述第二构件的厚度可以在2~
18mm(毫米)之间,或者在3~12mm(毫米)之间,或者在5~8mm(毫米)之间。
[0057] 在本发明中,所述第一构件可以在2~80个之间,或在4~60个之间,或在6~50个之间,或在8~40个之间,或在12~30个之间,或在16~20个之间;以及,对于彼此相邻的所述每个第一构件之间的形状、大小、尺寸以及色彩来说,其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成相同或者相异的。换句话说,对于存在于同一个或者不同个所述棱角部的所述第一构件,其彼此之间的形状、大小、尺寸(包括所述第一构件的长度、宽度与厚度)以及色彩来说,其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成相同或者相异的。所述第二构件可以在1~8个之间,或在2~6个之间;
同样,对于存在于同一个所述侧面的所述第二构件彼此之间的形状、大小、尺寸以及色彩来说,其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成相同或者相异的。
[0058] 在本发明中,对处于不同的所述第一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彼此之间的所述第一凹孔、所述第二凹孔的数量、形状、大小分别可以是相同或者相异的。
[0059] 在本发明中,对处于同一个所述第一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或者不同的所述第一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上的所述第一宝石、所述第二宝石彼此之间的数量、形状、大小、以及色彩分别可以是相同或者相异的。另外,在同一个所述第一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具有至少一颗或者更多颗(包括一个至一百个之间的任一数值)所述第一宝石(也即所述第一凹孔)、所述第二宝石(也即所述第二凹孔)。
[0060] 在本发明中,所述第一至第五切面/刻面均可以是由至少三条或三条以上长度等长或不等长的边所构成的多边形;通常边的数目可以是3~8条,也即是包括:三角形、四角形、五角形、六角型、八角形等等。
[0061] 在本发明中,所述第一凹孔与第二凹孔的纵截面形状分别均可以呈V形,或者呈U形,或者呈凹弧形等等。
[0062] 在本发明中,所述第一凹孔、所述第二凹孔的开口处的形状分别均可以呈圆形或者椭圆形或者多边形;其中,所述多边形的边的长度可以等长或者不等长。
[0063] 在本发明中,所述第一镀膜层至第九镀膜层分别均可以为银层或铬层或铝层或金层或铜层或铂层或不锈钢层或是上述任一金属的合金层,或者其它合适的金属层;以及,所述第一镀膜层至第九镀膜层的色彩分别均包括红色、黄色、蓝色、白色、黑色、等颜色的至少其中一种或者二种以上颜色的组合。
[0064] 在本发明中,所述第一镀膜层至第九镀膜层均是通过镀膜设备(包括电镀、溅射、金属蒸镀、银镜反应涂装以及真空磁控溅射法、真空蒸发法、化学气相沉积法等形式)镀覆而成的。
[0065] 在本发明中,由于有所述第一镀膜层至第九镀膜层在所述位置的存在,其所反射、折射、散射和透射出来的色彩斑斓的光线,进一步增加了本发明水晶玻璃花瓶通体的火彩特性。此外,由于有上述若干切面/刻面在上述位置的存在,当光线经该若干个切面/刻面的反射、折射、散射和透射后所产生的瑰丽光辉,又进一步提高了本发明的视觉效果和色彩效果;无疑又进一步提高了本发明的装饰观赏效果。以及,由于有上述切面/刻面的存在,无疑增加了所述凹孔内壁的面积,这对于镶嵌粘接固定在所述凹孔内的所述宝石来说,因上述切面/刻面的存在,而形成其与所述宝石之间的间隙进一步扩大,使该间隙处可以容纳相对较厚的胶水层,而该较厚的胶水层对于所述宝石与所述凹孔之间的粘接牢固度来说,是有利的;并且,该较厚的胶水层对于有时可能存在的外力碰撞所述宝石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有利的。
[0066] 在本发明中,所述第一构件和/或所述第二构件与所述凸部彼此之间,所述第一构件和/或所述第二构件与所述花瓶本体彼此之间,以及所述凸部与所述花瓶本体彼此之间,它们的色彩分别可以是相同或者相异的。
[0067] 在本发明中,在此规定,所述花瓶本体之整体是由制作材料为水晶玻璃(晶质玻璃)、光学玻璃(包括俗称K9料)或工艺玻璃(包括上述水晶玻璃、光学玻璃未包括的,且根据相应需要可以制作本发明的其它玻璃)等为原材料,经机械和/或手工切割和/或热成型(包括压铸、浇铸或压制等方法)而成型;然后,再经机械和/或手工磨抛(包括机械和/或手工研/打粗磨、细/精磨、抛光)或者火焰抛光或者化学抛光(酸抛光)或者离子束抛光或者等离子体辅助抛光或者激光抛光或者电子束抛光等工序加工制作而成的。
[0068] 或者,所述花瓶本体之整体是由上述制作材料中的至少一种或者一种以上,所制作成的若干片/块色彩相异的片材,通过粘合剂将该若干片/块色彩相异的片材根据需要依纵向(上下)和/或横向(左右)色彩间隔排列粘接而成所述花瓶本体之整体的。
[0069] 或者,所述花瓶本体之整体是由上述制作材料中的至少一种或者一种以上,所制作成的若干片/块色彩相异的片材,通过将该若干片/块色彩相异的片材根据需要依纵向(上下)或者横向(左右)色彩间隔排列在一起放入模具中,然后,将其与模具一起放入玻璃熔炉或者窑室中用480~720分钟缓慢加温至735~780℃(度),并且维持40~120分钟,促使相邻的片材接触部位熔合且相互粘接成一起,然后,再经600~1500分钟使玻璃熔炉或者窑室的温度缓慢降温至常温,形成本发明的所述花瓶本体,然后,再经机械和/或手工磨抛(包括机械和/或手工研/打粗磨、细/精磨、抛光)等工序加工制作而成。
[0070] 本发明中,所述花瓶本体之整体的色彩优选单一的无色透明色,次选有色半透明色,再次选有色不透明的色彩;或者,所述花瓶本体之整体的色彩可以是由无色透明与有色半透明和/或有色不透明的色彩组合而成的色彩;其中,所述组合后形成的色彩以无色透明色占主导色彩;也即在整个所述花瓶本体中,无色透明色的面/体积占大部分,有色透明色和/或的面/体积占小部分;也即是占60%以上,有色半透明占25%以下,有色不透明占15%以下。
[0071] 需要指出的是,在本发明中所述制作材料的色彩为半透明,通常指的是制作材料的色彩介于无色透明和有色不透明之间的色彩,并不是说该色彩按照严格意义上说介于无色透明和有色不透明之间50%的色彩才称为半透明;因为,即使相同色彩的制作材料,在其厚度增加或者减少时,以及在受到周围环境的光线强弱等因素影响下,其色彩的透明度也会相应地有所减少或者增加。
[0072] 在本发明中,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的轮廓形状可以根据需要制作成多边形,例如:制作成方形(包括正方形、长方形)、三角/边形、五角/边形、六角/边形、八角/边形,或者梅花形、圆形(包括椭圆形)等相应所需合适的几何形状。另外,应当理解的是,当所述周边侧面只具有一个侧面时,通常指的是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的轮廓形状为圆形;又如当所述周边侧面具有二个侧面时,通常指的是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的轮廓形状为椭圆形;又如当所述周边侧面具有三个侧面时,通常指的是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的轮廓形状为三角/边形;再如当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与所述花瓶本体下平部面的轮廓形状为方形时,所述周边侧面即具有四个不同方向的侧面来共同确定所述周边侧面;以此类推。并且,上述任一几何形状的边长,分别可以是等长或者不等长的。
[0073] 在本发明中,每个所述侧面的横向宽度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而制作在58~180mm(毫米)之间,或者在80~160mm(毫米)之间;所述周边侧面的高度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而制作在80~380mm(毫米)之间,或者在100~280mm(毫米)之间。另外,每个所述侧面的宽度、形状分别可以根据需要制作成相同或者不相同的;例如每个所述侧面的横向形状分别可以根据需要制作成水平面或者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组合;同样的,每个所述侧面的纵向形状也可以根据需要制作成垂直面或者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组合。应当理解,所述凸部的所述内部面的形状是与所述侧面的表面形状是相适配的;
同样的,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内部面的形状是与所述侧面的表面形状是相适配的。
[0074] 在本发明中,所述空腔的形状可以根据所述花瓶本体之整体形状相适应地而进行制作;例如可以制作成方形(包括正方形、长方形)、圆形(包括椭圆形)、或者梅花形等形状。所述空腔的深度可以在58~320mm(毫米)之间,或者在68~220mm(毫米)之间。所述空腔的口径可以在38~120mm(毫米)之间,或者在45~100mm(毫米)之间。其中,所述空腔的个数可以根据需要例如为至少一个或者二个或三个或四个或五个;当然,当所述空腔的数量在二个以上时,它们的形状、大小可以是相同或者相异的。有利的是,当所述空腔的数量在二个以上时,本发明可以盛放/容纳更多不同品种、颜色的花束。
[0075] 本发明中,所述斜面的角度,例如其相对于水平面来说,可以在15~75度之间,或者在20~70度之间,或者在30~60度之间,或者在40~50度之间,优选45度。
[0076] 所述斜面与所述弧面的宽度可以在0.5~12mm(毫米)之间,或者在0.8~10mm(毫米)之间,或者在1~8mm(毫米)之间,或者在1.5~6mm(毫米)之间,或者在
2~4mm(毫米)之间,或者在2.5~3mm(毫米)之间。
[0077] 本发明中,所述第一宝石与所述第二宝石包括合成的或者天然的宝石制品和次宝石,例如:人造钻石、人造水钻、人造锆石(也即合成立方氧化锆)等等,当然,所述第一宝石与所述第二宝石也可以进一步包括尖晶、红刚玉、蓝刚玉、钆镓石榴石(GGG)、人造金红石、镜面玻璃、平底钻等等;同样地,以及其他例如由有机玻璃(亚克力)材料制作成的人造宝石,也是可行的。
[0078] 本发明中,所述第一宝石与所述第二宝石,在此规定,选自人造水钻、人造锆石、人造钻石、尖晶、红刚玉、蓝刚玉、钆镓石榴石(GGG)、人造金红石、镜面玻璃、平底钻或者由有机玻璃(亚克力)材料制作成的人造宝石中的至少一种或者一种以上的组合,有利的是,它们可以较为方便、廉价的生产和购买,且具有基本能满足本发明要求的装饰特性。
[0079] 本发明中,所述第一宝石与所述第二宝石可以在2~380颗之间,或者在6~280颗之间,或者在在8~180颗之间,或者在10~120颗之间,或者在18~80颗之间,或者在28~60颗之间。
[0080] 本发明中,这些彼此相邻的所述第一凹孔、所述第二凹孔(也即彼此相邻的所述第一宝石、所述第二宝石)之间的间隔距离可以根据所述花瓶本体和/或所述第一构件、所述第二构件的整体形状、大小尺寸等实际相关情况而进行具体确定;例如所述第一凹孔或所述第二凹孔(也即每颗所述第一宝石或所述第二宝石)彼此之间的间隔距离可以在1~80mm(毫米)之间,或者在2~60mm(毫米)之间,或者在3~50mm(毫米)之间,或者在
4~30mm(毫米)之间,或者在5~20mm(毫米)之间。
[0081] 在这里可以规定,所述第一宝石与所述第二宝石的直径在1~18mm(毫米)之间予以选择,或者在2~15mm(毫米)之间,或在3~12mm(毫米)之间,或者在5~8mm(毫米)之间。
[0082] 本发明中,当所述第一宝石和/或所述第二宝石在二颗以上时,彼此相邻的每颗所述第一宝石和/或所述第二宝石之间的形状、大小、色彩可以是相同或者相异的;如:这些所述第一宝石和/或所述第二宝石的色彩统一为单一色的无色透明或者有色的,或者是由浅色到深色依次排列的,或者是浅色与深色间隔排列的。
[0083] 在本发明中,所述第一凹孔、所述第二凹孔的数量、形状、大小、深度,及其开口处的直径是随着与其粘接镶嵌固定在一起的所述第一宝石、所述第二宝石的数量、形状、尺寸大小相适配的。
[0084] 所述片材其比较好的数值是在1~80片/块之间,或在2~60片/块之间,或在3~45片/块之间,或在4~40片/块之间,或在5~30片/块之间,或在6~20片/块之间,或在8~15片/块之间,或在3~10片/块之间。
[0085] 毋容置疑,本发明对于其与现代人的居住、办公等场所的环境/条件来说,是极为有利的。
[0086] 在本发明中,所述粘合剂的概念包含无色透明、有色半透明和不透明的紫外线光固化粘合剂、AB胶,以及根据相应需要可以用作本发明的其它粘合剂,例如聚丙烯胶水(PP胶)。
[0087] 综上所述,本发明相对于采用现有技术制作的水晶玻璃花瓶具有更多更强的视觉效果和色彩效果。并且该水晶玻璃花瓶具有设计合理、结构新颖、制作简便。本发明丰富了水晶玻璃花瓶的花色品种,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

附图说明

[0088]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行具体说明。应当理解,附图仅用于示意的目的,且没有必要按比例绘制。但是,本发明本身可通过参照/结合附图时给出的详细描述而被最好地理解。在附图中:
[0089] 图1是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的花瓶本体上部平面的示意图;
[0090] 图2是图1所示实施方式的周边侧面的其中一个侧面的示意图;
[0091] 图3是图1、图2所示实施方式的花瓶本体下部平面的示意图。
[0092] 图4是本发明的另一种实施方式的花瓶本体上部平面的示意图;
[0093] 图5是图4所示实施方式的周边侧面的其中一个侧面的示意图;
[0094] 图6是图4、图5所示实施方式的花瓶本体下部平面的示意图。
[0095] 图中:1.花瓶本体上部平面,2.花瓶本体下部平面,3.周边侧面,4.空腔,5.第一凹孔,6.第一宝石,7.斜面,8.第一构件,9.凸部,10.第二切面/刻面。

具体实施方式

[0096] 为了使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间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从对本发明的详细说明中,对于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本发明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将是显而易见的。
[0097] 图1至图3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一种水晶玻璃花瓶,包括:花瓶本体,其包含,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和介于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之间的周边侧面3。其中,所述周边侧面3具有至少一个或者更多个的侧面来共同确定所述周边侧面3。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周边侧面3则由四个不同方向的侧面来共同确定所述周边侧面3。以及位于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处,预先确定在其特定位置上的用于盛放/容纳花束的至少一个空腔4。在图1中,所述空腔4为一个圆形空腔。当然,所述空腔4的具体数量可以根据需要制作为例如为一个或者二个或者三个或者四个或者五个;当然,当所述空腔4的数量在二个以上时,它们之间的形状、大小可以是相同或者相异的。在由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与由四个不同方向的侧面共同构成的所述周边侧面3所形成的棱角部,和在由所述周边侧面3的其中一个侧面与另一个侧面所形成的棱角部,设置有与所述各棱角部的形状、角度相适配的若干个第一构件8,每个第一构件8均包括一由至少二个呈不同方向的内部面所构成的第一内部,一由至少二个呈不同方向的外部面所构成的第一外部。所述第一构件8的第一内部通过紫外线光固化粘合剂与所述相应棱角部的预定位置相粘接固定;在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设置有若干个第一凹孔5;其中,当所述第一凹孔5的数量在二个以上时,这些所述第一凹孔5的形状、大小、深度可以根据需要制作成相同或者相异的;且在每个所述第一凹孔5中,通过紫外线光固化粘合剂粘接固定有与所述第一凹孔5相适配的第一宝石6;其中,那些彼此相邻的所述第一宝石6之间的色彩分别可以是相同或者相异的。当然,在本发明中,所述紫外线光固化粘合剂也可以由AB胶,或者根据相应需要可以用作本发明的其它粘合剂,例如聚丙烯胶水(PP胶)替代。当然,所述第一宝石6与所述第一凹孔5(也即与所述第一构件8)之间的固定方式,采取其它公知的固定方式也是容易想到的。
[0098] 当然,所述第一构件8也可以根据需要例如设置在由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与所述周边侧面3所形成的棱角部和/或设置在由所述空腔4的开口处与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所形成的棱角部。此外,所述第一构件8也可以根据所述各棱角部的具体形状而进行设置,例如设置成具有一由至少三个或更多个呈不同方向的内部面所构成的第一内部,一由至少三个或更多个呈不同方向的外部面所构成的第一外部,也是可行的。总之,那些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内部的形状分别是与所述各棱角部的形状相适配的。此外,所述第一凹孔5(相应的也即所述第一宝石6)也可以根据需要例如设置在所述第一构件8的任意一个所述第一外部;至于在那些或者每个所述第一外部所存在的所述第一凹孔5的具体数量、及其形状、大小尺寸通常是根据需要而确定的;例如所述第一外部的所述每个外部面可以具有至少一个或者更多个(包括一个至一百个之间的任一数值)的所述第一凹孔5(相应的也即所述第一宝石6)。应当理解,所述第一构件8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在上述各棱角部的任意一条或者部分或者全部的所述棱角部。
[0099] 本发明为了获得各种诱人的绚丽色彩,在图1至图3示出了在由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与所述周边侧面3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由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与所述周边侧面3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由所述周边侧面3的其中一个侧面与另一个侧面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以及由所述空腔4的开口处与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分别设置有宽度介于0.5~12mm(毫米)之间、角度介于15~75度之间的斜面7。
[0100] 当然,设置在上述各棱角部的所述斜面7也可以根据需要统一制作成宽度介于0.5~12mm(毫米)之间呈圆弧形的弧面;或者,根据实际情况之需要,将上述部分棱角部制作成上述斜面7的形状,而将另一部分棱角部制作成呈圆弧形的弧面。
[0101] 以及,在所述周边侧面3的至少其中一个或者全部所述侧面预先确定的特定位置上,设置有至少一个或多个凸部9,每个所述凸部9包括:一内部面,一外部面,所述凸部9的所述内部面通过紫外线光固化粘合剂与所述侧面(或者说所述周边侧面3)相粘接固定。在本实施例中,每个所述侧面中均具有一个所述凸部9;当然,在本发明中,所述侧面中所存在的所述凸部9的具体数值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例如为至少一个或二个或三或四个或五或六或八个或者更多个。
[0102] 图4至图6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另一种水晶玻璃花瓶,其与前一种所述水晶玻璃花瓶的区别在于,在上述各棱角部预先确定的特定位置上,分别设置有至少一个或者多个凹部,那些所述第一构件8均通过紫外线光固化粘合剂分别粘接固定在每个所述凹部中。以及,在每个所述侧面分别均具有二个所述凸部9,以及,在所述凸部9的所述外部面,具有若干个第二切面/刻面10。
[0103] 当然,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为了提高本发明所表现出的装饰特性,本发明可以作出如下改进: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除所述第一凹孔5所在位置以外的任意区域设置有第一图案;所述第一图案可以是由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所组成的图案;或者,所述第一图案为镂空图案;或者,所述第一图案是由上述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所组成的图案与上述镂空图案的组合。
[0104] 当然,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为了提高本发明所表现出的装饰特性,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和/或所述第一内部具有若干个第一切面/刻面。以及,在这些所述第一切面/刻面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的第一镀膜层。
[0105] 当然,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为了提高本发明所表现出的装饰特性,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所述第一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和/或所述第一内部镀覆有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的第二镀膜层。
[0106] 当然,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为了提高本发明所表现出的装饰特性,为了提高本发明所表现出的装饰特性,以及所述第一宝石6与所述第一构件8之间的牢固度,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包括所述第一宝石6在内的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包覆有第一透明层;所述第一透明层例如可以是由有机玻璃(亚克力)材料所形成的。
[0107] 当然,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为了提高本发明所表现出的装饰特性,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所述凸部9与所述侧面(也即所述周边侧面3)之间具有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的第三镀膜层;所述第三镀膜层优选镀覆在所述凸部9的所述内部面的表面,然后再将该具有第三镀膜层的所述凸部9的所述内部面通过紫外线光固化粘合剂与所述侧面(也即所述周边侧面3)相粘接固定。当然,所述第三镀膜层根据需要镀覆在与所述凸部9位置相对应的所述侧面(也即所述周边侧面3)表面,也并不影响本发明的实施,从而也是可以的。此外,在所述侧面(也即所述周边侧面3)存在二个以上的所述第三镀膜层时(也即相对应的在所述侧面存在二个以上的所述凸部9),彼此相邻的所述第三镀膜层之间的色彩分别可以是相同或者相异的。
[0108] 当然,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为了提高本发明所表现出的装饰特性,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所述凸部9与所述侧面(也即所述周边侧面3)之间具有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的色彩层;所述色彩层优选设置在所述凸部9的所述内部面的表面,然后再将该具有色彩层的所述凸部9的所述内部面通过紫外线光固化粘合剂与所述侧面(也即所述周边侧面3)相粘接固定而成。当然,所述色彩层如果根据需要设置在与所述凸部9位置相对应的所述侧面(也即所述周边侧面3)的表面,也并不影响本发明的实施,从而也是可以的。所述色彩层可以是将所需相应的图像/图片经过电脑(计算机)处理后,通过打印机打印在纸质载体上,或者打印在透明或半透明的胶片上的图案,然后再通过无色透明的紫外线光固化粘合剂将该图案转移/粘接在所述凸部9的所述内部面的表面或者所述侧面(也即所述周边侧面3)的表面的图案。此外,在所述侧面(也即所述周边侧面3)存在二个以上的所述色彩层时(也即相对应的在所述侧面存在二个以上的所述凸部9),彼此相邻的所述色彩层之间的色彩/图案分别可以是相同或者相异的。
[0109] 当然,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为了提高本发明所表现出的装饰特性,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所述第二切面/刻面10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的第四镀膜层。
[0037]当然,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为了提高本发明所表现出的装饰特性,作为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凸部9的所述外部面的形状呈平坦的平面,或者呈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组合。以及,在所述呈平坦的平面,或者呈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组合的所述凸部9的所述外部面的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的第五镀膜层。
[0110] 在本发明中,对于分别存在于由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与所述周边侧面3所共同确定的所述棱角部的若干个第一构件8来说,比较有利的是,只在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其中一个所述外部面设置有形状、大小、深度相同或者相异的若干个所述第一凹孔5,并在这些所述第一凹孔5中,固定有与这些所述第一凹孔5相适配的所述第一宝石6。当然,这里所说的具有所述第一凹孔5与所述第一宝石6的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其中一个所述外部面是与所述周边侧面3的方向是一致的;而另外一个不具有若干个所述第一凹孔5与所述第一宝石6的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所述外部面,理所当然的是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的方向是一致的。
[0111] 当然,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为了提高本发明所表现出的装饰特性,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的方向一致的那个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的所述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凸出部(包括三个至八个之间的任意个数),所述凸出部比较好的是具有需要的弹性或者说具有需要的柔软特性;例如可以是由橡胶类材料制作的;这些所述凸出部的形状可以是圆形或者方形或者多边形。
[0112] 当然,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为了提高本发明所表现出的装饰特性,还可以作出如下改进:在同一个所述侧面中存在的彼此相邻的所述凸部9之间,具有第二构件;其中,每个所述第二构件包括:一第一内部面,一第一外部面;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内部面通过紫外线光固化粘合剂与所述侧面相粘接固定;以及,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设置有形状、大小、深度相同或者相异的若干个第二凹孔,且在每个所述第二凹孔中,通过紫外线光固化粘合剂粘接固定有与所述第二凹孔相适配的第二宝石;其中,这些所述第二宝石彼此之间的色彩分别可以是相同或者相异的。
[0113] 当然,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为了提高本发明所表现出的装饰特性,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除所述第二凹孔所在位置以外的任意区域设置有第二图案;所述第二图案可以是由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所组成的图案,或者,所述第二图案为镂空图案,或者,所述第二图案是由上述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所组成的图案与上述镂空图案的组合。
[0114] 当然,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为了提高本发明所表现出的装饰特性,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一内部面具有若干个第三切面/刻面。以及,在这些所述第三切面/刻面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的第六镀膜层。
[0115] 当然,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为了提高本发明所表现出的装饰特性,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和/或所述第一内部面镀覆有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的第七镀膜层。
[0116] 当然,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为了提高本发明所表现出的装饰特性,以及为了所述第二宝石与所述第二构件之间的牢固度,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包括所述第二宝石在内的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包覆有第二透明层;所述第二透明层例如可以是由有机玻璃(亚克力)材料所形成的。
[0117] 当然,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为了提高本发明所表现出的装饰特性,,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所述第一凹孔5、所述第二凹孔的内壁(表面)分别均具有若干个第四切面/刻面、第五切面/刻面。以及,在所述第四切面/刻面、所述第五切面/刻面分别均镀覆有至少一种或者多种色彩的第八镀膜层、第九镀膜层。
[0118] 当然,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为了提高本发明所表现出的装饰特性,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所述第一凹孔5与所述第一宝石6、所述第二凹孔与所述第二宝石彼此之间,分别均可以存在着0.01~2mm(毫米)之间的间隙,并且,在所述间隙中填充有由无色和/或有色紫外线光固化粘合剂和/或AB胶和/或聚丙烯胶水(PP胶)所形成的胶水层。
[0119] 当然,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为了提高本发明所表现出的装饰特性,作为优选实施方式,这些所述胶水层彼此之间的色彩,分别可以是相同或者相异的。
[0120] 当然,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为了提高本发明所表现出的装饰特性,作为优选实施方式,在所述花瓶本体之中具有第三图案;所述第三图案是通过激光内雕机雕刻而成的。
[0121] 在本发明中,所述第一构件8、所述第二构件与所述凸部9均可以是由玻璃类(包括透明或者半透明或者不透明的水晶玻璃或光学玻璃或工艺玻璃)材料制成的,或者是由金属类(包括金、银、铜、铝及其合金以及不锈钢或者根据相应需要可以制作本发明的其它金属材料等等)材料制成的,所述第一构件8、所述第二构件与所述凸部9由上述材料制作的好处在于能够以特别简单和经济的生产方式,例如能够简单地压铸或压制这种玻璃类所述第一构件8、所述第二构件与所述凸部9,便于批量生产。当然,用其它材料制作所述第一构件8、所述第二构件与所述凸部9也是可以想到的,例如所述第一构件8、所述第二构件与所述凸部9是由塑料类(包括热塑性塑料和热固性塑料)材料制成的。
[0122] 在本发明中,所述第一构件8的厚度优选<(小于)所述凸部9的厚度;这样当这些所述第一构件8分别粘接固定在所述各棱角部后,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低于所述凸部9的所述外部面。当然,如果所述第一构件8的厚度≥(大于等于)所述凸部9的厚度,这样当这些所述第一构件8分别粘接固定在所述各棱角部后,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与所述凸部9的外部面相齐平或略为高出,也并不影响本发明的实施。其中,所述第一构件8的整体长度可以在8~380mm(毫米)之间,或者在15~280mm(毫米)之间,或者在20~180mm(毫米)之间,或者在30~120mm(毫米)之间,或者在40~100mm(毫米)之间,或者在50~80mm(毫米)之间;所述第一构件8的任意一个第一外部的宽度可以在5~38mm(毫米)之间,或者在6~28mm(毫米)之间,或者在8~18mm(毫米)之间,或者在10~15mm(毫米)之间;所述第一构件8的任意一个第一内部至与其相对应的第一外部之间的厚度可以在2~30mm(毫米)之间,或者在3~20mm(毫米)之间,或者在5~15mm(毫米)之间,或者在8~12mm(毫米)之间。
[0123] 在本发明中,对于上述其中任意一条所述棱角部来说,允许有若干个第一构件8的存在;也即在上述每条所述棱角部,设置有若干个第一构件8,而彼此相邻的每个所述第一构件8之间的间隔距离可以根据所述花瓶本体的轮廓形状和/或该棱角部的尺寸大小相适应地而进行确定;其中,对处于同一条所述棱角部来说,通常所述每个第一构件8彼此之间的间隔距离可以在5~98mm(毫米)之间,或者在8~88mm(毫米)之间,或者在18~68mm(毫米)之间,或者在28~58mm(毫米)之间予以选择。另外,对于同一个所述第一构件8中的不同方向的两个所述第一外部(第一内部)的宽度、厚度可以是相同或者不相同的。
[0124] 在本发明中,所述第二构件的整体长度可以在28~180mm(毫米)之间,或者在38~160mm(毫米)之间,48~120mm(毫米)之间,或者在58~88mm(毫米)之间;所述第二构件的的宽度可以在6~58mm(毫米)之间,或者在8~48mm(毫米)之间,或者在
10~38mm(毫米)之间,或者在18~28mm(毫米)之间;所述第二构件的厚度可以在2~
18mm(毫米)之间,或者在3~12mm(毫米)之间,或者在5~8mm(毫米)之间。
[0125] 在本发明中,所述第一构件8可以在2~80个之间,或在4~60个之间,或在6~50个之间,或在8~40个之间,或在12~30个之间,或在16~20个之间;以及,对于彼此相邻的所述每个第一构件8之间的形状、大小、尺寸以及色彩来说,其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成相同或者相异的。换句话说,对于存在于同一个或者不同个所述棱角部的所述第一构件8,其彼此之间的形状、大小、尺寸(包括所述第一构件8的长度、宽度与厚度)以及色彩来说,其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成相同或者相异的。所述第二构件可以在1~8个之间,或在2~6个之间;同样,对于存在于同一个所述侧面的所述第二构件彼此之间的形状、大小、尺寸以及色彩来说,其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成相同或者相异的。
[0126] 在本发明中,对处于不同的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彼此之间的所述第一凹孔5、所述第二凹孔的数量、形状、大小分别可以是相同或者相异的。
[0127] 在本发明中,对处于同一个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或者不同的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上的所述第一宝石6、所述第二宝石彼此之间的数量、形状、大小、以及色彩分别可以是相同或者相异的。另外,在同一个所述第一构件8的所述第一外部、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外部面具有至少一颗或者更多颗(包括一个至一百个之间的任一数值)所述第一宝石6(也即所述第一凹孔5)、所述第二宝石(也即所述第二凹孔)。
[0128] 在本发明中,所述第一至第五切面/刻面均可以是由至少三条或三条以上长度等长或不等长的边所构成的多边形;通常边的数目可以是3~8条,也即是包括:三角形、四角形、五角形、六角型、八角形等等。
[0129] 在本发明中,所述第一凹孔5与第二凹孔的纵截面形状分别均可以呈V形,或者呈U形,或者呈凹弧形等等。
[0130] 在本发明中,所述第一凹孔5、所述第二凹孔的开口处的形状分别均可以呈圆形或者椭圆形或者多边形;其中,所述多边形的边的长度可以等长或者不等长。
[0131] 在本发明中,所述第一镀膜层至第九镀膜层分别均可以为银层或铬层或铝层或金层或铜层或铂层或不锈钢层或是上述任一金属的合金层,或者其它合适的金属层;以及,所述第一镀膜层至第九镀膜层的色彩分别均包括红色、黄色、蓝色、白色、黑色、等颜色的至少其中一种或者二种以上颜色的组合。
[0132] 在本发明中,所述第一镀膜层至第九镀膜层均是通过镀膜设备(包括电镀、溅射、金属蒸镀、银镜反应涂装以及真空磁控溅射法、真空蒸发法、化学气相沉积法等形式)镀覆而成的。
[0133] 在本发明中,由于有所述第一镀膜层至第九镀膜层在所述位置的存在,其所反射、折射、散射和透射出来的色彩斑斓的光线,进一步增加了本发明水晶玻璃花瓶通体的火彩特性。此外,由于有上述若干切面/刻面在上述位置的存在,当光线经该若干个切面/刻面的反射、折射、散射和透射后所产生的瑰丽光辉,又进一步提高了本发明的视觉效果和色彩效果;无疑又进一步提高了本发明的装饰观赏效果。以及,由于有上述切面/刻面的存在,无疑增加了所述凹孔内壁的面积,这对于镶嵌粘接固定在所述凹孔内的所述宝石来说,因上述切面/刻面的存在,而形成其与所述宝石之间的间隙进一步扩大,使该间隙处可以容纳相对较厚的胶水层,而该较厚的胶水层对于所述宝石与所述凹孔之间的粘接牢固度来说,是有利的;并且,该较厚的胶水层对于有时可能存在的外力碰撞所述宝石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有利的。
[0134] 在本发明中,所述第一构件8和/或所述第二构件与所述凸部9彼此之间,所述第一构件8和/或所述第二构件与所述花瓶本体彼此之间,以及所述凸部9与所述花瓶本体彼此之间,它们的色彩分别可以是相同或者相异的。
[0135] 在本发明中,在此规定,所述花瓶本体之整体是由制作材料为水晶玻璃(晶质玻璃)、光学玻璃(包括俗称K9料)或工艺玻璃(包括上述水晶玻璃、光学玻璃未包括的,且根据相应需要可以制作本发明的其它玻璃)等为原材料,经机械和/或手工切割和/或热成型(包括压铸、浇铸或压制等方法)而成型;然后,再经机械和/或手工磨抛(包括机械和/或手工研/打粗磨、细/精磨、抛光)或者火焰抛光或者化学抛光(酸抛光)或者离子束抛光或者等离子体辅助抛光或者激光抛光或者电子束抛光等工序加工制作而成的。在上述实施方式中,所述花瓶本体之整体即是单一的无色透明或者有色半透明或者有色不透明的上述水晶玻璃(晶质玻璃)、光学玻璃(包括俗称K9料)或工艺玻璃,通过机械和/或手工切割和/或热成型(包括压铸、浇铸或压制等方法)而成型;然后,再经机械和/或手工磨抛(包括机械和/或手工研/打粗磨、细/精磨、抛光)等工序加工制作而成的。
[0136] 或者,所述花瓶本体之整体是由上述制作材料中的至少一种或者一种以上,所制作成的若干片/块色彩相异的片材,通过粘合剂将该若干片/块色彩相异的片材根据需要依纵向(上下)和/或横向(左右)色彩间隔排列粘接而成所述花瓶本体之整体的。
[0137] 或者,所述花瓶本体之整体是由上述制作材料中的至少一种或者一种以上,所制作成的若干片/块色彩相异的片材,通过将该若干片/块色彩相异的片材根据需要依纵向(上下)或者横向(左右)色彩间隔排列在一起放入模具中,然后,将其与模具一起放入玻璃熔炉或者窑室中用480~720分钟缓慢加温至735~780℃(度),并且维持40~120分钟,促使相邻的片材接触部位熔合且相互粘接成一起,然后,再经600~1500分钟使玻璃熔炉或者窑室的温度缓慢降温至常温,形成本发明的所述花瓶本体,然后,再经机械和/或手工磨抛(包括机械和/或手工研/打粗磨、细/精磨、抛光)等工序加工制作而成。
[0138] 本发明中,所述花瓶本体之整体的色彩优选单一的无色透明色,次选有色半透明色,再次选有色不透明的色彩;或者,所述花瓶本体之整体的色彩可以是由无色透明与有色半透明和/或有色不透明的色彩组合而成的色彩;其中,所述组合后形成的色彩以无色透明色占主导色彩;也即在整个所述花瓶本体中,无色透明色的面/体积占大部分,有色透明色和/或的面/体积占小部分;也即是占60%以上,有色半透明占25%以下,有色不透明占15%以下。
[0139] 需要指出的是,在本发明中所述制作材料的色彩为半透明,通常指的是制作材料的色彩介于无色透明和有色不透明之间的色彩,并不是说该色彩按照严格意义上说介于无色透明和有色不透明之间50%的色彩才称为半透明;因为,即使相同色彩的制作材料,在其厚度增加或者减少时,以及在受到周围环境的光线强弱等因素影响下,其色彩的透明度也会相应地有所减少或者增加。
[0140] 在本发明中,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的轮廓形状可以根据需要制作成多边形,例如:制作成方形(包括正方形、长方形)、三角/边形、五角/边形、六角/边形、八角/边形,或者梅花形、圆形(包括椭圆形)等相应所需合适的几何形状。另外,应当理解的是,当所述周边侧面3只具有一个侧面时,通常指的是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的轮廓形状为圆形;又如当所述周边侧面3具有二个侧面时,通常指的是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的轮廓形状为椭圆形;又如当所述周边侧面3具有三个侧面时,通常指的是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的轮廓形状为三角/边形;再如当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与所述花瓶本体下平部面2的轮廓形状为方形时,所述周边侧面3即具有四个不同方向的侧面来共同确定所述周边侧面3;以此类推。并且,上述任一几何形状的边长,分别可以是等长或者不等长的。
[0141] 在本发明中,每个所述侧面的横向宽度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而制作在58~180mm(毫米)之间,或者在80~160mm(毫米)之间;所述周边侧面3的高度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而制作在80~380mm(毫米)之间,或者在100~280mm(毫米)之间。另外,每个所述侧面的宽度、形状分别可以根据需要制作成相同的或者不相同的;例如每个所述侧面的横向形状分别可以根据需要制作成水平面或者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组合;同样的,每个所述侧面的纵向形状也可以根据需要制作成垂直面或者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或者其之组合。应当理解,所述凸部9的所述内部面的形状是与所述侧面的表面形状是相适配的;同样的,所述第二构件的所述第一内部面的形状是与所述侧面的表面形状是相适配的。
[0142] 在本发明中,所述空腔4的形状可以根据所述花瓶本体之整体形状相适应地而进行制作;例如可以制作成方形(包括正方形、长方形)、圆形(包括椭圆形)、或者梅花形等形状。所述空腔4的深度可以在58~320mm(毫米)之间,或者在68~220mm(毫米)之间。所述空腔4的口径可以在38~120mm(毫米)之间,或者在45~100mm(毫米)之间。
[0143] 本发明中,所述斜面7的角度,例如其相对于水平面来说,可以在15~75度之间,或者在20~70度之间,或者在30~60度之间,或者在40~50度之间,优选45度。
[0144] 所述斜面7与所述弧面的宽度可以在0.5~12mm(毫米)之间,或者在0.8~10mm(毫米)之间,或者在1~8mm(毫米)之间,或者在1.5~6mm(毫米)之间,或者在
2~4mm(毫米)之间,或者在2.5~3mm(毫米)之间。
[0145] 本发明中,所述第一宝石6与所述第二宝石包括合成的或者天然的宝石制品和次宝石,例如:人造钻石、人造水钻、人造锆石(也即合成立方氧化锆)等等。当然,所述第一宝石6与所述第二宝石也可以进一步包括尖晶、红刚玉、蓝刚玉、钆镓石榴石(GGG)、人造金红石、镜面玻璃、平底钻等等;同样地,对于由有机玻璃(亚克力)材料制作成的人造宝石来说,由其替代上述由玻璃类材料制作的人造宝石来说,也是可行的。
[0146] 本发明中,所述第一宝石6与所述第二宝石,在此规定,选自人造水钻、人造锆石、人造钻石、尖晶、红刚玉、蓝刚玉、钆镓石榴石(GGG)、人造金红石、镜面玻璃、平底钻或者由有机玻璃(亚克力)材料制作成的人造宝石中的至少一种或者一种以上的组合,有利的是,它们可以较为方便、廉价的生产和购买,且具有基本能满足本发明要求的装饰特性。
[0147] 本发明中,所述第一宝石6与所述第二宝石可以在2~380颗之间,或者在6~280颗之间,或者在在8~180颗之间,或者在10~120颗之间,或者在18~80颗之间,或者在28~60颗之间。
[0148] 本发明中,这些彼此相邻的所述第一凹孔5、所述第二凹孔(也即彼此相邻的所述第一宝石6、所述第二宝石)之间的间隔距离可以根据所述花瓶本体和/或所述第一构件8、所述第二构件的整体形状、大小尺寸等实际相关情况而进行具体确定;例如所述第一凹孔5或所述第二凹孔(也即每颗所述第一宝石6或所述第二宝石)彼此之间的间隔距离可以在1~80mm(毫米)之间,或者在2~60mm(毫米)之间,或者在3~50mm(毫米)之间,或者在4~30mm(毫米)之间,或者在5~20mm(毫米)之间。
[0149] 在这里可以规定,所述第一宝石6与所述第二宝石的直径在1~18mm(毫米)之间予以选择,或者在2~15mm(毫米)之间,或在3~12mm(毫米)之间,或者在5~8mm(毫米)之间。
[0150] 本发明中,当所述第一宝石6和/或所述第二宝石在二颗以上时,彼此相邻的每颗所述第一宝石6和/或所述第二宝石之间的形状、大小、色彩可以是相同或者相异的;如:这些所述第一宝石6和/或所述第二宝石的色彩统一为单一色的无色透明或者有色的,或者是由浅色到深色依次排列的,或者是浅色与深色间隔排列的。
[0151] 在本发明中,所述第一凹孔5、所述第二凹孔的数量、形状、大小、深度,及其开口处的直径是随着与其粘接镶嵌固定在一起的所述第一宝石6、所述第二宝石的数量、形状、尺寸大小相适配的。
[0152] 所述片材其比较好的数值是在1~80片/块之间,或在2~60片/块之间,或在3~45片/块之间,或在4~40片/块之间,或在5~30片/块之间,或在6~20片/块之间,或在8~15片/块之间,或在3~10片/块之间。
[0153] 在本发明中,所述粘合剂的概念包含无色透明、有色半透明和不透明的紫外线光固化粘合剂、AB胶以及聚丙烯胶水(PP胶)。
[0154] 在本发明中,对于所述无色或有色的紫外线光固化粘合剂而言,其固化时间/速度通常取决于紫外线的强弱,紫外线愈强,固化时间越短、速度愈快;对于上述AB胶而言,其固化时间/速度取决于固化组分含量比例的多少,及周围环境温度的高低,固化组分含量比例愈大,温度越高,则固化时间越短,反之亦然;同样,对于上述聚丙烯胶水(PP胶)而言,其固化时间/速度通常取决于周围环境温度的高低,温度越高,则固化时间越短,反之亦然;而对于具有色彩的上述粘合剂而言,其对于透明或半透明的本发明的花瓶本体来说,还可以进一步提高所述花瓶本体的色彩效果。
[0155] 诚然,本发明在采用上述粘合剂的目的在于,其在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还能有效提高本发明的装饰观赏效果。在本发明中,粘合剂优选采用紫外线光固化粘合剂。
[0156] 不言而喻,本发明其对于与现代人的居住、办公等场所(包括家具、办公用品等等)的环境/条件来说,是极为相适配的。
[0157] 毫无疑问,本发明的上述技术方案相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足够清楚的。
[0158] 同样,应当理解的是,以上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而已,该具体实施方式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并且,在此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组合和等同替换以及改进,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