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删除即时通信信息的方法和系统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110367413.X

文献号 : CN10248749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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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专利:

发明人 : 梁星黄清张斌

申请人 :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提出一种自动删除即时通信信息的方法和系统,其中方法包括:信息发送终端接收来自发送方用户的自动删除指令,将该指令携带在需要发送的信息中,发送所述信息;信息接收终端接收并播放或显示所述信息,判断该信息中是否携带自动删除指令,如果携带,则自动删除该信息。本发明能够根据发送方用户的指令,在信息接收终端接收并播放信息后,自动删除该信息。

权利要求 :

1.一种自动删除即时通信信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信息发送终端接收来自发送方用户的自动删除指令,将该指令携带在需要发送的信息中,发送所述信息;

信息接收终端接收并播放或显示所述信息,判断该信息中是否携带自动删除指令,如果携带,则自动删除该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发送终端将自动删除指令携带在需要发送的信息中的方式为:在该信息中设置标识位;

所述信息接收终端判断信息中是否携带自动删除指令的方式为:根据信息发送终端和信息接收终端之间建立的通讯协议,判断所述信息中的标识位的值是否为预设值,如果是,则判定该信息中携带自动删除指令。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接收终端判定信息中携带自动删除指令之后,并在删除该信息之前,进一步包括:提示接收方用户是否同意删除该信息,在接收到来自接收方用户的同意删除指令后,删除该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删除信息的方式为:在播放或显示所述信息完毕之后,立即删除所述信息;或者,在播放或显示所述信息完毕之后,经过预先设定的时间间隔后,删除所述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为文本信息、语音信息、视频信息或图像信息。

6.一种可自动删除信息的即时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信息发送终端,用于接收来自发送方用户的自动删除指令,将该指令携带在需要发送的信息中,并发送所述信息;

信息接收终端,用于接收并播放或显示所述信息,判断该信息中是否携带自动删除指令,如果携带,则自动删除该信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发送终端将自动删除指令携带在需要发送的信息中的方式为:在该信息中设置标识位;

所述信息接收终端判断信息中是否携带自动删除指令的方式为:根据信息发送终端和信息接收终端之间建立的通讯协议,判断所述信息中的标识位的值是否为预设值,如果是,则判定该信息中携带自动删除指令。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接收终端还用于,判定信息中携带自动删除指令之后,提示接收方用户是否同意删除该信息,在接收到来自接收方用户的同意删除指令后,删除该信息。

9.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接收终端自动删除信息的方式为:在播放或显示所述信息完毕之后,立即删除所述信息;或者,在播放或显示所述信息完毕之后,经过预先设定的时间间隔后,删除所述信息。

10.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为文本信息、语音信息、视频信息或图像信息。

说明书 :

一种自动删除即时通信信息的方法和系统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移动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自动删除即时通信信息的方法和系统。

背景技术

[0002] 在现有的移动通信技术中,移动通信设备之间可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相互发送文字、图片、语音或视频等形式的信息,因其仅消耗较少的网络流量,得到用户的青睐。然而,当发送方发出信息之后,就失去了对该信息的控制权,发送方不能删除该信息;如果需要删除该信息,则只能在接收方手动进行删除,否则该信息将保存在接收方的移动通信设备中。由于这一缺点,导致当存在重要信息时,如果接收方没有及时进行删除,则容易造成信息或者隐私泄密。

发明内容

[0003]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自动删除即时通信信息的方法和系统,能够根据发送方用户的指令,在信息接收终端接收并播放信息后,自动删除该信息。
[0004]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0005] 一种自动删除即时通信信息的方法,包括:
[0006] 信息发送终端接收来自发送方用户的自动删除指令,将该指令携带在需要发送的信息中,发送所述信息;
[0007] 信息接收终端接收并播放或显示所述信息,判断该信息中是否携带自动删除指令,如果携带,则自动删除该信息。
[0008] 一种可自动删除信息的即时通信系统,包括:
[0009] 信息发送终端,用于接收来自发送方用户的自动删除指令,将该指令携带在需要发送的信息中,并发送所述信息;
[0010] 信息接收终端,用于接收并播放或显示所述信息,判断该信息中是否携带自动删除指令,如果携带,则自动删除该信息。
[0011] 可见,本发明提出的自动删除即时通信信息的方法和系统,通过在信息中添加发送方用户设置的自动删除指令,使该信息到达信息接收终端后能够被自动删除。

附图说明

[0012]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发送信息的流程图;
[0013]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中接收并删除信息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4] 本发明提出一种自动删除即时通信信息的方法,包括:
[0015] 信息发送终端接收来自发送方用户的自动删除指令,将该指令携带在需要发送的信息中,发送所述信息;
[0016] 信息接收终端接收并播放或显示所述信息,判断该信息中是否携带自动删除指令,如果携带,则自动删除该信息。
[0017] 上述方法中,信息发送终端将自动删除指令携带在需要发送的信息中的方式可以为:在该信息中设置标识位;
[0018] 相应地,信息接收终端判断信息中是否携带自动删除指令的方式可以为:根据信息发送终端和信息接收终端之间建立的通讯协议,判断所述信息中的标识位的值是否为预设值,如果是,则判定该信息中携带自动删除指令
[0019] 另外,信息接收终端判定信息中携带自动删除指令之后,并在删除该信息之前,可以进一步包括:提示接收方用户是否同意删除该信息,在接收到来自接收方用户的同意删除指令后,删除该信息。
[0020] 信息接收终端自动删除信息的方式可以为:在播放或显示所述信息完毕之后,立即删除所述信息;或者,在播放或显示所述信息完毕之后,经过预先设定的时间间隔后,删除所述信息。
[0021] 上述信息可以是语音信息、文字信息、视频信息、图像信息等多种形式的信息,上述发送终端、接收终端可以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发送终端和接收终端之间按照即时通信工具所设定的通信协议进行信息的传递。本发明对信息的形式以及发送、接收终端均不做限定。
[0022] 以下举具体的实施例详细介绍:
[0023] 本实施例分两个阶段进行介绍,第一阶段为信息发送终端发送信息的过程,第二阶段为信息接收终端接收并自动删除信息的过程。
[0024] 第一阶段:
[0025] 如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发送信息的流程图,包括:
[0026] 步骤101:信息发送终端准备需要发送的信息;在该信息中设置标识位bAutoDestroy,将bAutoDestroy的值设置为假(False)。
[0027] 步骤102:判断发送方用户是否发出自动删除指令,如果已发出,则执行步骤103;否则,bAutoDestroy的值仍为False,继续执行步骤104。
[0028] 步骤103:将bAutoDestroy的值设置为真(True)。
[0029] 步骤104:发送该信息。
[0030] 第二阶段:
[0031] 如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中接收并删除信息的流程图,包括:
[0032] 步骤201:信息接收终端接收信息。
[0033] 步骤202:信息接收终端播放或显示该信息。
[0034] 步骤203:判断该信息中的标识位bAutoDestroy是否为True,如果为True,则在播放或显示完毕之后立即删除该信息,或者在播放或显示完毕之后,经过预先设定的时间间隔后,删除该信息;如果为False,则结束本流程。
[0035] 在本发明的其他实施例中,信息接收终端在判断出bAutoDestroy为True后,可以提示接收方用户是否同意删除该信息(提示方式可以有多种,如图像、语音等方式),并在接收到来自接收方用户的同意删除指令后,删除该信息;如果没有接收到来自接收方用户的同意删除指令,则可以暂时保存该信息。
[0036] 本发明还提出可自动删除信息的即时通信系统,包括:
[0037] 信息发送终端,用于接收来自发送方用户的自动删除指令,将该指令携带在需要发送的信息中,并发送所述信息;
[0038] 信息接收终端,用于接收并播放或显示所述信息,判断该信息中是否携带自动删除指令,如果携带,则自动删除该信息。
[0039] 上述信息发送终端将自动删除指令携带在需要发送的信息中的方式为:在该信息中设置标识位;
[0040] 相应地,信息接收终端判断信息中是否携带自动删除指令的方式为:根据信息发送终端和信息接收终端之间建立的通讯协议,判断所述信息中的标识位的值是否为预设值,如果是,则判定该信息中携带自动删除指令。
[0041] 上述信息接收终端还可以用于,判定信息中携带自动删除指令之后,提示接收方用户是否同意删除该信息,在接收到来自接收方用户的同意删除指令后,删除该信息。
[0042] 上述系统中,信息接收终端自动删除信息的方式可以为:
[0043] 在播放或显示所述信息完毕之后,立即删除所述信息;或者,在播放或显示所述信息完毕之后,经过预先设定的时间间隔后,删除所述信息。
[0044] 上述信息可以为文本信息、语音信息、视频信息或图像信息。
[0045] 综上可见,本发明提出的自动删除即时通信信息的方法和系统,通过在信息中添加发送方用户设置的自动删除指令,能够使该信息到达信息接收终端后被自动删除。进一步地,在删除信息之前可以先得到接收方用户的同意。
[0046]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保护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