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钢坯制造方法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110000206.0

文献号 : CN10253441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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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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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人 : 李辉秦晓锋张成连陶春国肖利民温宝利

申请人 : 齐齐哈尔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钢坯制造方法,包括:电炉冶炼、LF吹氩、VD真空、钢坯浇注、钢坯轧制以及冷却处理步骤,其中,在所述LF吹氩步骤调整钢坯中元素C、Si、Mn、P、S、Cr、Cu、Ni、V、Mo、Ti和Al的含量;并在所述VD真空步骤,调整钢坯中氢和氧的含量;另外还包括,在LF吹氩步骤调整各元素含量后和VD真空步骤前,倒渣去除钢水中的非金属夹杂物。使用本发明提供的方法制成的钢坯适用于制造符合AARM101-2009检验标准的F级车轴。

权利要求 :

1.一种钢坯制造方法,包括电炉冶炼、LF吹氩、VD真空、钢坯浇注、钢坯轧制以及冷却处理步骤,其特征在于,在所述LF吹氩步骤调整钢水中元素C、Si、Mn、P、S、Cr、Cu、Ni、V、Mo、Ti和Al的含量(wt%),使这些元素在最终得到的钢坯中的含量为:C为0.47~0.57,Si为0.17~0.40,Mn为0.60~0.90,P为≤0.03,S为≤0.03,Cr为0.01~0.30,Cu为0.01~0.25,Ni为0.01~0.30,V为0.01~0.15,Mo为0.01~0.15,Ti为0.01~0.05,Al为0.020~

0.050;

所述钢坯轧制步骤包括,在1200~1300℃将浇注好的钢坯保温5~7小时,然后按照≥6:1的比例压缩所述钢坯,使最终得到的钢坯在酸处理后,其低倍组织的一般疏松、中心疏松和锭型偏析均≤2.0级,点状偏析≤1.5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VD真空步骤中,在67Pa下至少保持真空15分钟,以重量百分比计,使最终得到的钢坯中的氢≤2ppm,氧≤25ppm。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LF吹氩步骤调整各元素含量后和VD真空步骤前倒渣去除钢水中的非金属夹杂物,所述非金属夹杂物为硫化物、氧化铝、硅酸盐或球状氧化物中的一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合,使最终得到的钢坯中任一类非金属夹杂物级别≤2.0级;同时含有硫化物和硅酸盐时其合并级别≤2.5级。

说明书 :

一种钢坯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钢坯制造方法,尤其涉及一种适于制造AARM101-2009F级车轴的钢坯的制造方法。

背景技术

[0002] 车轴作为影响铁道车辆行车安全的重要部件,在国内外均受到高度的重视,并都制定了相应的专用标准。对于铁道车辆货车类F级车轴加工,国内应用的是TB/T2945-1999《铁道车辆用LZ50钢车轴及钢坯技术条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F级车轴及其加工所用钢坯的生产标准和检验标准;而在世界大部分地区尤其是北美及澳大利亚等地区应用的是北美铁道行业协会制定的AARM101-2009《经热处理后碳素钢车轴规范》标准,该标准规定了F级车轴的检验标准和生产标准,但对其加工所用的钢坯的检验标准和生产标准没有作出详细规定。
[0003] 钢坯的质量是决定后续能否生产出符合车轴检验标准的车轴的关键,在AARM101-2009《经热处理后碳素钢车轴规范》标准没有对钢坯检验标准进行规定的情况下,国内大部分车轴制造厂仍沿用了TB/T2945-1999《铁道车辆用LZ50钢车轴及钢坯技术条件》规定的钢坯检验标准。
[0004] 国内使用的TB/T2945-1999《铁道车辆用LZ50钢车轴及钢坯技术条件》标准在1999年制定时,在关于F级车轴及钢坯的生产和检验标准上等同于AARM101-1999《经热处理后碳素钢车轴规范》标准所规定的F级车轴及钢坯的生产和检验标准,但随AARM101-1999《经热处理后碳素钢车轴规范》标准在2004、2005、2007、2009年的不断修订,在其车轴检验标准中所规定的车轴的机械性能检测指标上都超越了TB/T2945-1999《铁道车辆用LZ50钢车轴及钢坯技术条件》标准对车轴的机械性能检测指标的要求,在车轴检验标准升高的基础上,仍沿用旧的钢坯检验标准来生产和选择钢坯,势必会影响按照AARM101-2009《经热处理后碳素钢车轴规范》标准所规定的车轴生产方法制造F级车轴的质量。实践证明,目前生产出的车轴大量不符合AARM101-2009《经热处理后碳素钢车轴规范》标准所规定的F级车轴检验标准,不能满足国际客户对F级车轴的质量要求。因此,确定作为F级车轴加工原料的钢坯的性能指标,并生产符合F级车轴加工要求的钢坯,是制约AARM101-2009F级车轴生产的关键技术。

发明内容

[0005] 本发明提供一种钢坯制造方法,使用本发明提供方法制成钢坯适用于制造符合AARM101-2009检验标准的F级车轴。
[0006] 本发明提供的钢坯制造方法,包括电炉冶炼、LF吹氩、VD真空、钢坯浇注、钢坯轧制以及冷却处理步骤,其中,在所述LF吹氩步骤调整钢水中元素C、Si、Mn、P、S、Cr、Cu、Ni、V、Mo、Ti和Al的含量(wt%),使这些元素在最终得到的钢坯中的含量为:C为0.47~0.57,Si为0.17~0.40,Mn为0.60~0.90,P为≤0.03,S为≤0.03,Cr为0.01~0.30,Cu为0.01~0.25,Ni为0.01~0.30,V为0.01~0.15,Mo为0.01~0.15,Ti为0.01~
0.15,Al为0.020~0.050。
[0007] 本发明提供的钢坯制造方法,在VD真空步骤,在67Pa下至少保持真空15分钟,以重量百分比计,使最终得到的钢坯中氢≤2ppm,氧≤25ppm;具体为,在67Pa下至少保持真空15分钟后,分别参照GB/T11261《钢铁氧含量的测定脉冲加热惰气熔融-红外线吸收法》和GB/T223.82《钢铁氢含量的测定惰气脉冲熔融热导法》测定钢水中氧和氢的含量,根据测得的含量,计算需要进一步VD真空的时间,使最终得到的钢坯中氢≤2ppm,氧≤25ppm。
[0008] 优选的,本发明提供的钢坯制造方法,还包括在LF吹氩步骤调整各元素含量后和VD真空步骤前,倒渣去除钢水中的非金属夹杂物,所述非金属夹杂物为硫化物、氧化铝、硅酸盐或球状氧化物中的一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合,使最终得到的钢坯中任一类非金属夹杂物级别≤2.0级,同时含有硫化物和硅酸盐时其合并级别≤2.5级;
[0009] 在本发明提供的钢坯制造方法中,所述钢坯轧制步骤包括,在1200-1300℃保温浇注好的钢坯5-7小时,然后按照≥6∶1的比例压缩,使最终得到的钢坯,在酸处理后,其低倍组织的一般疏松、中心疏松和锭型偏析均≤2.0级,点状偏析≤1.5级。
[0010] 使用本发明提供钢坯制造方法所制成的钢坯,适合于制造AARM101-2009F级车轴,生产出的F级车轴符合AARM101-2009《经热处理后碳素钢车轴规范》F级车轴的检验标准,有效地解决了现有钢坯不能满足国际客户对车轴的质量要求的问题。

附图说明

[0011] 图1为测定非金属杂物级别的试样部位。
[0012] 图2为测定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A50mm( )和断面收缩率,以及晶粒度的试样部位(图中长度单位为毫米)。

具体实施方式

[0013]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进一步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
[0014] 实施例1、以下为通过本发明提供的方法制备适用于制造AARM101-2009F级车轴的钢坯。
[0015] 步骤1、电炉冶炼:在冶炼炉内配入38%的铁水,其余配入废钢,在1500-1600℃冶炼30-50分钟。
[0016] 步骤2、LF吹氩:LF炉(钢包精炼炉)中,使用GB22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测定步骤1冶炼钢水中C、Si、Mn、P、S、Cr、Cu、Ni、V、Mo、Ti和Al各元素的含量,根据测得的含量,将钢水中各元素调整到以下的含量(wt%)范围:C为0.47~0.57,Si为0.17~0.40,Mn为0.60~0.90,P为≤0.03,S为≤0.03,Cr为0.01~0.30,Cu为0.01~0.25,Ni为0.01~0.30,V为0.01~0.15,Mo为0.01~0.15,Ti为0.01~0.05,Al为0.020~
0.050;对于在含量小于上述要求的元素含量时可以通过直接加入相应的上述元素单质的方式进行调节,当某些元素含量过高时,在大于上述含量时可通过过滤去除含有上述相应元素的化合物的方式进行调节。
[0017] 优选的,本发明提供的钢坯制造方法,还包括在LF吹氩步骤调整各元素含量后和VD真空步骤前倒渣去除钢水中的非金属夹杂物,所述非金属夹杂物为硫化物、氧化铝、硅酸盐或球状氧化物中的一类或两类以上,使最终获得的钢坯中任一类非金属夹杂物级别≤2.0级;同时含有硫化物和硅酸盐时其合并级别≤2.5级。
[0018] 步骤3、VD真空:在67Pa保持真空,15分钟后,分别通过GB/T11261《钢铁氧含量的测定脉冲加热惰气熔融-红外线吸收法》和GB/T223.82《钢铁氢含量的测定惰气脉冲熔融热导法》测定钢水中氧和氢的含量,根据测得的含量,计算需要进一步VD真空的时间,使最终得到的钢坯中氢的含量≤2ppm,氧的含量≤25ppm。
[0019] 步骤4、钢锭浇注:在钢包下水口安装氩气罩,在氩气保护下,进行钢锭浇注。
[0020] 步骤5、钢锭热轧:将上述钢锭在1280℃下保温6小时,用825型号的扎机,按照压缩比不小于6∶1轧制;
[0021] 步骤6、冷却处理:采用具有顶盖的冷却坑,使钢坯在自然条件下冷却至200℃以下出坑(缓冷处理),用电动砂轮进行钢坯表面清理。
[0022] 利用本发明提供的方法制备出的钢坯中各元素、氧和氢的含量以及非金属夹杂物级别的测定。
[0023] 1)根据GB22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的步骤对本发明提供的方法制备出的钢坯中各元素的含量进行测定,重复两次,钢坯中各元素的含量如表1所示:
[0024] 表1
[0025]
[0026] 2)根据GB/T11261《钢铁氧含量的测定脉冲加热惰气熔融-红外线吸收法》和GB/T223.82《钢铁氢含量的测定惰气脉冲熔融热导法》对本发明提供的方法制备出的钢坯中氧和氢的含量进行测定,重复两次,结果如表2所示:
[0027] 表2
[0028]
[0029] 3)根据GB10561《钢中非金属夹杂物显微评定方法》的步骤对本发明提供的方法制备出的钢坯中非金属夹杂物级别进行测定,所述用于测定非金属夹杂物级别的试样为在钢坯的一个断面上,取该断面中心处至断面边缘直线距离的一半处的试样,如图1中A所示部位。重复两次,测定结果如表3所示:
[0030] 表3
[0031]
[0032] 4)根据GB1979《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对本发明提供的方法制备出的钢坯经酸处理后进行低倍组织评级,重复两次,结果如表4所示:
[0033] 表4
[0034]
[0035] 5)从本发明方法制备出的钢坯截取的200mm×200mm×200mm的试样,经两次正火和回火处理后,根据GB228《金属拉伸试验方法》,在该试样的一个截面上,距两侧边直线距离均为60mm处,如图2所示的部位A处,测定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A50mm( )和断面收缩率等机械性能;以及根据YB/T5148《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测定如图2所示的部位A处的晶粒度,图2中B代表切割线。所述第一次正火为850℃,保温3-5小时;第二次正火为800℃,保温3-5小时;所述回火为:600℃,保温3-5小时。按上述方法,重复两次,测定结果如表5所示。
[0036] 表5
[0037]
[0038] 使用本发明提供的方法制备出的钢坯根据AARM101《经热处理后碳素钢车轴规范》F级车轴生产标准生产的F级车轴,其各项性能指标如表6所示,均符合AARM101-2009《经热处理后碳素钢车轴规范》F级车轴检验标准。
[0039] 表6
[0040]
[0041] 实施例2、使用实施例1的方法制造钢坯,其中,加入铁水的比例为39%,钢坯的其他加工步骤同实施例1。
[0042] 对本实施例的钢坯按照实施例1的检测步骤进行检测,其中,对钢坯中各元素的含量进行测定,重复两次,结果如表7所示:
[0043] 表7
[0044]
[0045] 对本实施例的钢坯中氧和氢的含量进行测定,重复两次,结果如表8所示:
[0046] 表8
[0047]
[0048] 对本实施例的钢坯中非金属夹杂物级别进行测定,用于测定非金属夹杂物级别的试样部位同实施例1。重复两次,测定结果如表9所示:
[0049] 表9
[0050]
[0051] 本实施例的钢坯,经酸浸处理后,对其低倍组织进行评级,重复两次,结果如表10所示:
[0052] 表10
[0053]
[0054] 对本实施例获得的钢坯按照实施例1的方式获取试样,对该试样进行两次正火和回火处理后,在与实施例1相同的部位对试样进行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A50mm( )和断面收缩率以及晶粒度的测定,所述第一次正火为850℃,保温3-5小时;第二次正火为800℃,保温3-5小时;所述回火为:600℃,保温3-5小时测定结果如表11所示:
[0055] 表11
[0056]
[0057] 使用本实施例的钢坯根据AARM101-2009《经热处理后碳素钢车轴规范》F级车轴生产标准生产的F级车轴,其各项性能指标如表12所示,均符合AARM101-2009《经热处理后碳素钢车轴规范》F级车轴检验标准。
[0058] 表12
[0059]
[0060] 实施例3、使用实施例1的方法制造钢坯,其中,加入铁水的比例为36%,钢坯的其他加工步骤同实施例1。
[0061] 对本实施例的钢坯按照实施例1的检测步骤进行检测,其中,对钢坯中各元素的含量进行测定,重复两次,结果如表13所示:
[0062] 表13
[0063]
[0064] 对本实施的钢坯中氧和氢的含量进行测定,重复两次,结果如表14所示:
[0065] 表14
[0066]
[0067] 对本实施的钢坯中非金属夹杂物级别进行测定,用于测定非金属夹杂物级别的试样部位同实施例1。重复两次,测定结果如表15所示:
[0068] 表15
[0069]
[0070] 对本实施获得的钢坯,经酸浸处理后,对其低倍组织进行评级,重复两次,结果如表16所示:
[0071] 表16
[0072]
[0073] 对本实施例的钢坯按照实施例1的方式获取试样,对该试样进行两次正火和回火处理后,在与实施例1相同的部位对试样进行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A50mm( )和断面收缩率以及晶粒度的测定,所述第一次正火为900℃,保温3-5小时;第二次正火为850℃,保温3-5小时;所述回火为:680℃,保温3-5小时。按上述方法,重复测定两次,结果如表17所示:
[0074] 表17
[0075]
[0076] 使用本实施例的钢坯根据AARM101-2009《经热处理后碳素钢车轴规范》F级车轴生产标准生产的F级车轴,其各项性能指标如表18所示,均符合AARM101-2009《经热处理后碳素钢车轴规范》F级车轴检验标准。
[0077] 表18
[0078]
[0079] 虽然本发明以实施例揭示如上,但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任何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内,可作任意改动或等同替换,故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本申请权利要求书所界定的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