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零件下盖结构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210196113.4

文献号 : CN10268973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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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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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朱安邦

申请人 : 昆山维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摘要 :

一种零件下盖结构,包括盖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盖体包括底部的盖板和盖罩,所述盖罩包括至少两片折板,所述折板设置在盖板外围并向上弯折,所述折板包括上部的盖沿和连接盖沿与盖板的连接部,所述连接部向盖板外侧倾斜。将下盖安装在箱型零件上时,下盖向外倾斜的连接部能够利用弹性使下盖卡紧在零件上,克服了零件下盖易于脱落的缺陷,使零件更加稳固牢靠。

权利要求 :

1.一种零件下盖结构,包括盖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盖体包括底部的盖板和盖罩,所述盖罩包括至少两片折板,所述折板设置在盖板外围并向上弯折,所述折板包括上部的盖沿和连接盖沿与盖板的连接部,所述连接部向盖板外侧倾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零件下盖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呈弯折状,连接部下部连接盖板的部分向盖板外侧倾斜,连接部上部向盖板内侧弯折。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零件下盖结构,其特征在于,竖直方向上,所述盖沿向外不超出所述连接部。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一种零件下盖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盖板设有一个以上的通孔。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零件下盖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设置在盖板的端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零件下盖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盖板上设有两个通孔,分别设置在盖板相对的两端。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零件下盖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向外倾斜的角度不大于10°。

说明书 :

一种零件下盖结构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属于机械加工领域,具体是一种新型的零件下盖。

背景技术

[0002] 箱型零件是机械加工制造领域非常常见的一种零件,有封闭型的和可拆装式的,可拆装式的箱型零件通常设有上盖或下盖,以方便零件的拆装加工。对于一些设置下盖的箱型零件,下盖的牢固性相对重要,尤其是一些小型的箱型零件,不便于加工锁定装置,在外力或盖体自身重量影响下,很容易有下盖脱落的情况产生。

发明内容

[0003] 本发明的技术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牢固、不易脱落的零件下盖结构。
[0004]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
[0005] 一种零件下盖结构,包括盖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盖体包括底部的盖板和盖罩,所述盖罩包括至少两片折板,所述折板设置在盖板外围并向上弯折,所述折板包括上部的盖沿和连接盖沿与盖板的连接部,所述连接部向盖板外侧倾斜。
[0006] 当给箱型零件安装下盖时,人工或利用工具将下盖折板的连接部向内收紧一些,使连接部的上部伸入箱型零件内部,然后松开连接部,向上推入下盖,这时连接部因形变产生向外的弹力,使盖罩压紧在箱型零件的箱壁上,使下盖不易脱落。
[0007]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包括:
[0008] 所述连接部呈弯折状,连接部下部连接盖板的部分向盖板外侧倾斜,连接部上部向盖板内侧弯折。
[0009] 竖直方向上,所述盖沿向外不超出所述连接部,避免盖沿和箱型零件的箱壁摩擦。
[0010] 所述盖板设有一个以上的通孔,可通过钩子等工具从通孔内伸入,将下盖从零件内脱离出来。
[0011] 所述通孔设置在盖板的端部。
[0012] 所述盖板上设有两个通孔,分别设置在盖板相对的两端。
[0013] 所述连接部向外倾斜的角度不大于10°,避免连接部过度变形。
[0014]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0015] 设计简单,易于加工,结构稳固,大大降低了零件下盖的脱离率,保障安全生产。

附图说明

[0016]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0017] 图2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8] 为了阐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技术目的,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介绍。
[0019] 如图所示,一种零件下盖结构,包括盖体,所述盖体包括底部的盖板1和盖罩,所述盖罩包括左右两片折板,所述折板设置在盖板1外围并向上弯折,所述折板包括上部的盖沿2和连接盖沿2与盖板1的连接部3,所述连接部3向盖板1外侧倾斜,其倾斜的角度不大于10°,优选控制在5°左右。
[0020] 所述连接部3呈弯折状,连接部3下部连接盖板1的部分向盖板外侧倾斜,连接部上部向盖板内侧弯折,所述盖沿2竖直设置在连接部上部,与其向内侧弯折的部分连接。竖直方向上,所述盖沿2向外不超出所述连接部3。
[0021] 所述盖板1上设有两个通孔4,分别设置在盖板1相对的两端。
[0022]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