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改进的锅炉系统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210261344.9

文献号 : CN10278834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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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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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苏本玉王新玉史亚贝王传明李君领靳玲杨笋

申请人 : 濮阳县飞达炉料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属于锅炉处理系统,具体涉及一种改进的能够燃烧废渣的节能锅炉系统。一种改进的锅炉系统,包括锅炉、旋风分离器、分料器及抽风机,所述锅炉通过热气管与送料管联通,所述送料管连接旋风分离器,所述旋风分离器连接分料器,所述分料器连通锅炉,所述旋风分离器还连接有抽风机,所述送料管与热气管联通处设置有进料孔。本发明通过让锅炉的蒸汽排出管与送料管联通,从而能够充分利用锅炉排出的高温蒸汽使燃料加热干燥,由经分料器的分料,进而燃料进入锅炉燃烧时能够充分燃烧。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能够代替煤燃烧废渣,从而达到节能的目的。

权利要求 :

1.一种改进的锅炉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锅炉、旋风分离器、分料器及抽风机,所述锅炉通过热气管与送料管联通,所述送料管连接旋风分离器,所述旋风分离器连接分料器,所述分料器连通锅炉,所述旋风分离器还连接有抽风机,所述送料管与热气管联通处设置有进料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改进的锅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抽风机还与排气筒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改进的锅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锅炉设置有隔离拱把燃烧室和加热室隔离开,以使炉灰和热气隔离开。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一种改进的锅炉系统,其特征在于,加热室内设置有盘管。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改进的锅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料器是把燃料分散开来进入锅炉内以使燃料燃烧充分。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一种改进的锅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隔离拱底部设置有气洞使热气通过。

说明书 :

一种改进的锅炉系统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属于锅炉处理系统,具体涉及一种改进的能够燃烧废渣的节能锅炉系统。

背景技术

[0002] 目前,工业锅炉主要采用的是燃煤锅炉。 燃煤锅炉是指燃料燃烧的煤、煤炭热量经转化后,产生蒸汽或者变成热水,但并不是所有的热量全部有效转化,有一部分无功消耗,这样就存在效率问题,一般的锅炉效率在60%~80%之间。国内燃料资源的严峻问题导致对锅炉的环保节能改进势在必行。

发明内容

[0003] 本发明的目的为了提供一种经过改进的能够燃烧废渣的节能锅炉系统。
[0004] 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是:
[0005] 一种改进的锅炉系统,包括锅炉、旋风分离器、分料器及抽风机,所述锅炉通过热气管与送料管联通,所述送料管连接旋风分离器,所述旋风分离器连接分料器,所述分料器连通锅炉,所述旋风分离器还连接有抽风机,所述送料管与热气管联通处设置有进料孔。
[0006] 具体的,所述抽风机还与排气筒连接。
[0007] 具体的,所述锅炉设置有隔离拱把燃烧室和加热室隔离开,以使炉灰和热气隔离开。
[0008] 具体的,加热室内设置有盘管。
[0009] 优选的,所述分料器是把燃料分散开来进入锅炉内以使燃料燃烧充分。
[0010] 优选的,所述隔离拱底部设置有气洞使热气通过。
[0011] 本发明通过让锅炉的热气排出管与送料管联通,能够充分利用锅炉排出的高温热气使燃料加热干燥,燃料经分料器的分散,进而燃料进入锅炉燃烧时能够充分燃烧。糠醛生产是用农产品废料玉米芯作为原料经过一系列的反应制备的,生产后的废渣黑又多,不仅占用空间还污染环境,很是让人头疼,本发明的锅炉系统解决了这一难题,能够变废为宝,能够用废渣代替煤燃烧,从而达到节能的目的。

附图说明

[0012] 图1是具体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0013] 图2是隔离拱的结构示意图。
[0014] 1锅炉 2隔离拱 3燃烧室 4分料器 5旋风分离器 6排气筒 7加料孔[0015] 8 热气管 9送料管 10抽风机 11盘管 12气洞。

具体实施方式

[0016] 如图1所示一种改进的锅炉系统,包括锅炉、旋风分离器、分料器及抽风机。所述锅炉通过热气管与送料管联通,所述送料管连接旋风分离器,所述旋风分离器连接分料器,,所述分料器连通锅炉,所述分料器是把燃料分散开来进入锅炉内以使燃料燃烧充分。所述旋风分离器还连接有抽风机,所述抽风机还与排气筒连接。所述送料管与热气管联通处设置有进料孔。
[0017] 所述锅炉设置有隔离拱把燃烧室和加热室隔离开,以使炉灰和热气隔离开。加热室内设置有盘管。
[0018] 如图2所示,所述隔离拱底部设置有气洞使热气通过。
[0019] 本发明的锅炉系统,能够废物利用,而且能够合理利用锅炉排出的热气的高温加热燃料,使整个系统结构合理,节能环保。
[0020] 最后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依然可以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修改或者对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精神,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范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