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调节装置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210484472.X

文献号 : CN10313407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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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浅井一浩片冈邦夫

申请人 : 林内株式会社

摘要 :

在现有的火力调节装置中,在使柄构件从全闭位置朝右方向摆动来进行点火的情况下,用于使锤子克服作用力移动的力全都由对柄构件进行操作的力提供,因此,点火操作时的柄构件的操作感非常重。当使柄构件从全闭位置开始摆动时,通过压下柄构件的前端来解除对柄构件的锁定状态,且设有施力元件,该施力元件对柄构件朝其锁定解除方向施力来辅助柄构件的压下方向上的操作力。

权利要求 :

1.一种火力调节装置,将通过在水平方向上摆动来进行火力调节的柄构件保持成也能在上下方向上自由摆动,使柄构件从全闭位置朝全开位置摆动时,与该摆动连动地,使插栓旋转来增减气体的流量,其特征在于,柄构件的摆动中心与插栓的旋转中心分离设置,插栓的旋转角度比柄构件的摆动角度大,当使柄构件从全闭位置开始摆动时,通过压下柄构件的前端来解除对柄构件的锁定状态,且设有施力元件,该施力元件对柄构件朝其锁定解除方向施力来辅助柄构件的压下方向上的操作力。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火力调节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柄构件位于火力调节范围内的状态下,所述施力元件始终对柄构件朝一个方向施力,以防止柄构件在操作时的松动。

说明书 :

火力调节装置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用于主要对气体炉的火力进行调节的火力调节装置。

背景技术

[0002] 作为现有的这种火力调节装置,具有在水平方向上摆动的板状的柄构件,在使该柄构件从左端即全闭位置移动至右端即全开位置的中途,使压电元件用的锤子克服作用力而移动,在全开位置的跟前使锤子与压电元件碰撞,产生高电压以向气体燃烧器产生火花放电,从而对气体燃烧器进行点火(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
[0003] 现有技术文献
[0004] 专利文献
[0005] 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特开昭63-58018号公报(第5页、图1、图4)[0006] 在上述现有的火力调节装置中,在使柄构件从全闭位置朝右方向摆动来进行点火的情况下,用于使锤子克服作用力移动的力全都由对柄构件进行操作的力提供,因此,点火操作时柄构件的操作感非常重。
[0007] 另外,柄构件被安装成能自由摆动,因此,在与气体炉的可动部分之间存在间隙,但该间隙会松动,当在火力调节范围内对柄构件进行操作时,柄构件会微妙地在上下方向上运动而不稳定,其结果是,搭载有该火力调节装置的气体炉的高级感被损害,从而产生商品价值降低这样的不良情况。

发明内容

[0008] 因此,本发明鉴于上述问题,其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能使利用火力调节用的柄构件进行点火时的操作力尽可能小,此外还能在点火后的火力调节操作时使柄构件不松动的火力调节装置。
[0009]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火力调节装置将通过在水平方向上摆动来进行火力调节的柄构件保持成也能在上下方向上自由摆动,使柄构件从全闭位置朝全开位置摆动来对气体燃烧器进行点火,其特征是,当使柄构件从全闭位置开始摆动时,通过压下柄构件的前端来解除对柄构件的锁定状态,且设有施力元件,该施力元件对柄构件朝其锁定解除方向施力来辅助柄构件的压下方向上的操作力。
[0010] 在上述结构中,为了对气体燃烧器进行点火,需使柄构件从全闭位置朝全开位置摆动,但为此需要解除锁定。为了解除锁定,必须压下柄构件的前端,但通过以上述施力元件的作用力辅助该压下方向上的操作力,能以较小的力压下柄构件的前端以解除锁定。
[0011] 另外,较为理想的是,在柄构件位于火力调节范围内的状态下,上述施力元件始终对柄构件朝一个方向施力,以防止柄构件在操作时的松动。
[0012] 由以上说明可明确,本发明也可使为了从燃烧器熄火的全闭位置进行点火而让柄构件朝全开位置摆动时的锁定解除的操作力较小。

附图说明

[0013] 图1是本发明一实施方式的火力调节装置的立体图。
[0014] 图2是上述火力调节装置的侧视图。
[0015] 图3是表示柄构件的摆动状态的俯视图。
[0016] 图4是表示柄构件的动作与间壁的形状之间的关系的图。
[0017] 图5是表示力从柄构件朝连结销的作用方向的图。
[0018] 图6是表示另一实施方式的图。
[0019] (符号说明)
[0020] 1  火力调节装置
[0021] 2  柄构件
[0022] 4  锁定销

具体实施方式

[0023] 参照图1及图2,符号1是本发明的火力调节装置。符号2是火力调节用的柄构件,利用销23与支架22连结,该支架22被保持成能以摆动轴21为中心自由摆动。另外,在支架22与柄构件2之间压缩设置有后述弹簧24。
[0024] 在上述结构中,柄构件2能在左右方向上以摆动轴21为中心进行摆动,并能在上下方向上以销23为中心进行摆动。此外,弹簧24以朝下方对柄构件2的前端施力的方式起作用。
[0025] 在该火力调节装置1中,内置有通过日本专利特开平9-159053号公报等目前已知的插栓(未图示)。该插栓呈圆锥台形状,在周面形成有成为气体通路的开口。此外,也在收纳有插栓的周壁上形成有开口,当周壁的开口与插栓的开口一致时,气体经由该一致的部分而供给至下游的气体燃烧器。另外,使插栓旋转,若一致的部分的面积增加,则供给至气体燃烧器的气体量增加而使火力变大,相反地,若一致的部分的面积减小,则供给至气体燃烧器的气体量减少而使火力变小。此外,使一致的部分的面积进一步减小,当一致的部分的面积为零时(全闭状态),气体完全不会被供给至气体燃烧器,气体燃烧器熄火。
[0026] 该插栓收纳于锁定销4的下方。此外,以该锁定销4为中心旋转的连结销31与插栓相连。因此,当以锁定销4为中心使该连结销31旋转时,收纳于下方的插栓以相同的角度旋转。然而,该锁定销4锁定以使插栓处于全闭状态并使插栓不旋转,当锁定销4位于图示的锁定位置时,即便想要使连结销31旋转,也不能使连结销31旋转。
[0027] 锁定销4被朝上方施力,当克服该作用力压下锁定销4时,锁定销4的位置变为锁定解除位置而解除锁定状态。若形成该状态,则能使连结销31旋转而使插栓旋转,但在使旋转转矩连续作用于连结销31的状态、即插栓连续旋转的状态下,设有即便解除针对锁定销4的压下方向上的力、也不会使锁定销4返回至上方的机构。由于该机构根据上述日本专利特开平9-159053号公报等是已知的,因此省略详细的说明,但若在压下锁定销4的状态下使插栓旋转,则插栓能旋转至设定于越过全开位置的位置的点火位置,在该点火位置打开微动开关,使点火装置(未图示)工作,以对气体燃烧器开始火花放电。在该状态下,插栓与全开状态相同,因此,从气体燃烧器喷出气体,并利用火花对气体燃烧器进行点火。
[0028] 当解除对连结销31的旋转转矩时,锁定销4因作用力而返回至上方,但若在该状态下返回至火力调节范围内,则不能使连结销31越过全开位置而旋转至点火位置。另外,即便锁定销4返回至上方,到插栓返回至全闭位置而使气体燃烧器熄火之前,锁定销4的锁定功能也不会工作,其结果是,插栓能在被夹在全闭状态与全开位置之间的火力调节范围内自由旋转,根据该旋转角度调节气体燃烧器的火力。
[0029] 返回至图1,在柄构件2的中部形成有长孔25,在将柄构件2安装于支架22的状态下,连结销31插通于长孔25。
[0030] 符号11为间壁,在从前方施加有水等液状物的情况下,用于将该液状物堵住而不会影响到内置有插栓的部分。另外,与此同时,也可进行限制,以在如后所述压下柄构件2的前端的情况下不过度压下柄构件2。具体而言,当柄构件2被压下时,形成于柄构件2的朝下方突出的凸部26与间壁11的上缘抵接,从而进行限制以使柄构件2不会被进一步压下。另外,在压下柄构件2以使其与间壁11的上缘抵接的状态下,为降低左右摆动时的摩擦力而形成凸部26。此外,将限制用的安全爪27形成于柄构件2,当在柄构件2的前端沿左右方向、即沿火力调节方向瞬间作用有较大的力的情况下,使安全爪27与安全壁32a、32b抵接来使该力不作用于插栓。
[0031] 参照图3及图4,对上述结构的火力调节装置1的作用进行说明。由于柄构件2的长孔25与连结销31卡合,因此,当柄构件2从图示的全闭位置朝全开位置摆动时,连结销31旋转而使插栓旋转。然而,在全闭位置,锁定销4的锁定起作用,因此,若不解除该锁定状态,则不能使柄构件2从全闭位置开始摆动。
[0032] 如上所述,为了解除锁定状态而需要压下锁定销4。因此,当压下柄构件2的前端时,柄构件2的下表面与锁定销4的前端抵接,以压下锁定销4。然而,锁定销4被朝上方施力,因此,为了压下柄构件2的前端,需克服朝上方对锁定销4施力的作用力来压下柄构件2的前端。此处,上述弹簧24的作用力朝降低柄构件2的前端的方向起作用,因此,利用弹簧24的作用力可降低实际压下柄构件2的前端所需的力。另外,即便在未与柄构件2接触的状态下,也可利用弹簧24的作用力对柄构件2朝下方施力,因此,可防止柄构件2的晃动,并可提高握住柄构件的前端进行操作时的感觉。
[0033] 如上所述,当使柄构件2从全闭位置朝全开位置摆动时,首先,压下柄构件2的前端,使锁定销4位于锁定解除位置。在该状态下,柄构件2的凸部26与间壁11的上缘低部11a抵接。在该状态下使柄构件朝右方向摆动时,虽然凸部26沿着上缘低部11a移动,但锁定销4的前端会摩擦柄构件2的下表面。当使柄构件2进一步摆动时,凸部26爬上上缘高部11b。
[0034] 在柄构件2连续摆动的状态下,即便解除了对锁定销4的压下力,也可保持锁定销4连续下降的状态。因此,当凸部26爬上上缘高部11b时,柄构件2远离锁定销4的前端,锁定销4不会摩擦柄构件2的下表面。
[0035] 当使柄构件2进一步朝右方向摆动时,柄构件2越过全开位置而摆动至点火位置。此处,当确认到对气体燃烧器的点火时,使手远离柄构件2。这样,柄构件2被朝上方回复的锁定销4上推,且返回至全开位置。在该状态下,对气体燃烧器进行点火,因此,若使柄构件2移动至火力调节范围内,则能调节气体燃烧器的火力。此外,当最后使柄构件2返回至全闭位置时,锁定销4的锁定工作,若不再次压下柄构件2,则不能使柄构件2朝右方向摆动。
[0036] 在上述实施方式中,由于将间壁11的上缘设为上缘低部11a和上缘高部11b这两层,因此,在柄构件2的摆动中途,锁定销4的前端不与柄构件2的下表面接触,但也可在柄构件2的下表面形成凹部,以从摆动中途在该凹部处从锁定销4的前端避开。
[0037] 参照图5,在上述结构中,因柄构件2的摆动而施加于连结销31的旋转力的方向F与连结销31欲移动的方向M在几乎所有的状态下都不一致。这是因柄构件2的摆动中心21与连结销31的旋转中心(锁定销4的设置位置)不一致而引起的,但这是欲使连结销31的旋转角度比柄构件2的摆动角度大的缘故。然而,当上述旋转力的方向F与移动方向M不一致时,对柄构件2的摆动方向上的力并不会有效地作为旋转力而传递至连结销31,其结果是,产生柄构件2的操作感变重这样的不良情况。
[0038] 因此,在上述情况下,如图6所示,也可通过柄构件2的摆动使大齿轮5旋转,并与和该大齿轮5啮合的小齿轮51连动地使插栓旋转。在该结构中,能将对柄构件2的操作力高效地设为插栓的旋转力,使柄构件2的操作感变轻。另外,通过改变齿轮比,能自由地改变柄构件2的摆动角度与插栓的旋转角度之比。
[0039] 另外,在上述结构中,使柄构件2的前端的宽度比其它部分的宽度细,在不需要的较大的力作用于前端的情况下,前端部分变形以吸收力,但如图6所示,也可设置缺口2a,以主动在缺口2a部分处变形来吸收力。
[0040] 另外,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也可在不脱离本发明主旨的范围内进行各种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