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碎煤加压气化废水处理系统和处理方法及应用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310472686.X

文献号 : CN10346690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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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人 : 安洪光李春启牟伟腾刘俊峰梅长松宋学平赵荧李国胜张文博

申请人 : 大唐国际化工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碎煤加压气化废水处理系统,该系统包括依次序连接的调节单元、一级吸附沉淀单元、二级吸附沉淀单元、混凝沉淀单元、缺氧生化处理单元和好氧生化处理单元;所述一级吸附沉淀单元所使用的吸附剂包括二级吸附沉淀单元中的沉淀物。本发明还提供了用于上述碎煤加压气化废水处理系统的处理方法,以及该处理系统或方法在用于处理碎煤加压气化废水中的应用。

权利要求 :

1.一种碎煤加压气化废水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由依次序连接的调节单元、一级吸附沉淀单元、二级吸附沉淀单元、混凝沉淀单元、缺氧生化处理单元和好氧生化处理单元组成;所述一级吸附沉淀单元所使用的吸附剂由二级吸附沉淀单元中的沉淀物和一级吸附沉淀单元的沉淀物组成,并且两者之间的重量比为1:0.1~0.5;

所述二级吸附沉淀单元所使用的吸附剂为活性焦,并且所述二级吸附沉淀单元的沉淀物沉积区域与所述一级吸附沉淀单元连通,以使所述二级吸附沉淀单元的沉淀物通入所述一级吸附沉淀单元。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级吸附沉淀单元包括一级吸附池和一级沉淀池,所述二级吸附沉淀单元包括二级吸附池和二级沉淀池,所述二级吸附沉淀单元的沉淀物沉积区域包括二级沉淀池的底部空间;所述二级沉淀池的底部空间与一级吸附池连通,以使二级沉淀池的沉淀物通入所述一级吸附池。

3.一种用于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碎煤加压气化废水处理系统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调节处理:将废水通入调节单元,调节其水质、水量,得到调节处理后的废水;

2)一级吸附沉淀处理:使用吸附剂对上述步骤1)得到的调节处理后的废水进行吸附处理,然后使包含该吸附剂的沉淀物沉积于所述一级吸附沉淀单元的沉淀物沉积区域,取上清液体,得到一级吸附沉淀处理后的废水;

3)二级吸附沉淀处理:使用活性焦作为吸附剂对上述步骤2)得到的一级吸附沉淀处理后的废水进行吸附处理,然后使包含活性焦的沉淀物沉积于所述二级吸附沉淀单元的沉淀物沉积区域,取上清液体,得到二级吸附沉淀处理后的废水;

4)混凝沉淀处理:向上述步骤3)得到的二级吸附沉淀处理后的废水中加入絮凝剂,使悬浮物发生絮凝作用并沉淀,得到混凝沉淀处理后的废水;

5)缺氧生化处理:对上述步骤4)得到的混凝沉淀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缺氧生化处理,得到缺氧生化处理后的废水;

6)好氧生化处理:对上述步骤5)得到的缺氧生化处理后的废水进行好 氧生化处理,得到可排放/回用水;

其中,步骤2)中所使用的吸附剂由步骤3)中的沉淀物和步骤2)中的沉淀物组成,并且两者之间的重量比为1:0.1~0.5;

上述步骤3)中的沉淀物从所述二级吸附沉淀单元的沉淀物沉积区域通入所述一级吸附沉淀处理单元,以作为步骤2)中所使用的吸附剂的至少部分。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2)中所使用的吸附剂中,步骤

3)中的沉淀物与步骤2)中的沉淀物之间的重量比为1:0.1~0.3。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2)中,废水与所使用的吸附剂的重量比为20~200:1。

6.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2)中,废水与所使用的吸附剂的重量比为20~100:1。

7.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2)中,废水与所使用的吸附剂的重量比为40:1。

8.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3)中,废水与所使用的活性焦的重量比为30~200:1。

9.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3)中,废水与所使用的活性焦的重量比为30~100:1。

10.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3)中,废水与所使用的活性焦的重量比为40:1。

11.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4)中所加入的絮凝剂选自有机絮凝剂或生物絮凝剂;所述有机絮凝剂为蛋白质、动物胶、藻朊酸钠和羧甲基纤维素钠中的一种或多种;所述生物絮凝剂为微生物絮凝剂。

12.根据权利要求3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5)中的缺氧生化处理时间为10~30h;所述步骤6)中的好氧生化处理时间为30~60h。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缺氧生化处理时间和所述好氧生化处理时间的总和为40~80h。

14.根据权利要求3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6)中经好氧生化处理后的废水的部分或全部回流至所述缺氧生化处理单元, 进行反硝化。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6)中经好氧生化处理后的废水回流至所述缺氧生化处理单元的水量与步骤5)中通入所述缺氧生化处理单元的混凝沉淀处理后的废水的水量之间的重量比为1~3:1。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6)中经好氧生化处理后的废水回流至所述缺氧生化处理单元的水量与步骤5)中通入所述缺氧生化处理单元的混凝沉淀处理后的废水的水量之间的重量比为1:1。

17.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统或权利要求3~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在用于处理碎煤加压气化废水中的应用。

说明书 :

一种碎煤加压气化废水处理系统和处理方法及应用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废水处理系统,具体涉及一种煤气化废水,尤其是碎煤加压气化废水的处理系统和处理方法及它们的应用。

背景技术

[0002] 煤气化技术通常包括常压气化和加压气化两种,是指在常压或加压条件下,保持一定温度,通过气化剂(空气、氧气或蒸汽)与煤炭反应生成煤气,煤气的主要成分是一氧化碳、氢气、甲烷等可燃气体。煤中的硫、灰分等在气化过程中或之后得到脱除,使污染物的排放得到控制,因而煤气化是一种制备洁净燃料的重要方法,同时提高了能量转换效率。碎煤加压气化是煤气化技术的方式之一。
[0003] 碎煤加压气化废水主要来源于煤气洗涤、冷凝和分馏工段。由于加压气化炉内的温度相对较低,导致产生的碎煤加压气化废水污染物组分非常复杂,主要包括悬浮物、挥发酚、氰化物、油、硫化物、氨氮、脂肪酸、芳香族化合物、杂环化合物、含硫化合物等。该类废水具有有机污染物种类多、浓度高、毒性大、氨氮浓度高、色度深等特性,是一种典型的含有难降解的有机化合物的工业废水。
[0004] 目前,碎煤加压气化废水主要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和深度处理组合的处理工艺。预处理一般包括调节、隔油、气浮、水解酸化等,生化处理主要以活性污泥法为主,或辅以一定的填料,包括厌氧、缺氧、好氧等处理单元,深度处理主要包括高级氧化、低负荷氧化、过滤、活性炭吸附等。该工艺流程较为复杂,停留时间长,投资和运行成本高,易受冲击,容易导致出水不能稳定达标或不能满足回用要求。因而需要寻求一种工艺流程更简单且处理效果较好的碎煤加压气化废水的处理系统及处理方法。

发明内容

[0005]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目前现有的碎煤加压气化废水的处理工艺所存在的诸如流程复杂、效率低、成本高、抗冲击性能不足等缺陷,提供了一种工艺流程简单、处理效率高、成本低廉、抗冲击性能好的碎煤加压气化废水处理系统,用于该处理系统的处理方法,以及该处理系统或该处理方法在用于处理碎煤加压气化废水中的应用。
[0006]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碎煤加压气化废水处理系统,该系统包括依次序连接的调节单元、一级吸附沉淀单元、二级吸附沉淀单元、混凝沉淀单元、缺氧生化处理单元和好氧生化处理单元;所述一级吸附沉淀单元所使用的吸附剂包括所述二级吸附沉淀单元中的沉淀物。
[0007] 优选地,所述二级吸附沉淀单元所使用的吸附剂为活性焦,并且所述二级吸附沉淀单元的沉淀物沉积区域与所述一级吸附沉淀单元连通,以使所述二级吸附沉淀单元的沉淀物通入所述一级吸附沉淀单元。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泵等设备以使上述沉淀物更顺利地进入一级吸附沉淀单元。此外,所述一级吸附沉淀单元所使用的吸附剂还可以包括所述一级吸附沉淀单元的沉淀物沉积区域中的沉淀物。
[0008] 根据本发明的处理系统,其中,所述一级吸附沉淀单元包括一级吸附池和一级沉淀池,所述二级吸附沉淀单元包括二级吸附池和二级沉淀池,所述二级吸附沉淀单元的沉淀物沉积区域包括二级沉淀池的底部空间,该二级沉淀池的底部空间与一级吸附池连通,以使二级沉淀池的沉淀物通入所述一级吸附池。
[0009] 本发明还提供了用于上述碎煤加压气化废水处理系统的处理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10] 1)调节处理:将废水通入调节单元,调节其水质、水量,得到调节处理后的废水。调节水质主要是对不同时间或不同来源的废水进行混合,使流出水质比较均匀;调节水量则主要是使废水的水量较为恒定均匀。例如,可以设置一定容量的调节单元,使碎煤加压气化废水首先在此与池内存水经过搅拌、混合,调节水质、稳定水量,调节后废水通入一级吸附池。
[0011] 2)一级吸附沉淀处理:在一级吸附沉淀单元中,使用吸附剂对上述步骤1)得到的调节处理后的废水进行吸附处理,然后使包含吸附剂的沉淀物沉积于所述一级吸附沉淀单元的沉淀物沉积区域,取上清液体,得到一级吸附沉淀处理后的废水。作为一种实施方式,一级吸附沉淀单元包括一级吸附池和一级沉淀池,在一级吸附池中使用吸附剂对上述步骤1)调节处理后的废水进行吸附处理,吸附时间可以优选为3~6h,例如5h。然后在一级沉淀池中使包含吸附剂的沉淀物沉积于其底部区域,沉积时间优选为3~5h,取上清液体,得到一级吸附沉淀处理后的废水。
[0012] 3)二级吸附沉淀处理:在二级吸附沉淀单元中,使用活性焦作为吸附剂对上述步骤2)得到的一级吸附沉淀处理后的废水进行吸附处理,然后使包含活性焦的沉淀物沉积于所述二级吸附沉淀单元的沉淀物沉积区域,取上清液体,得到二级吸附沉淀处理后的废水。作为一种实施方式,二级吸附沉淀单元包括二级吸附池和二级沉淀池,在二级吸附池中使用活性焦对上述步骤2)一级吸附沉淀处理后的废水进行吸附处理,吸附时间可以优选为3~6h,然后在二级沉淀池中使包含活性焦的沉淀物沉积于其底部区域,沉积时间优选为
1~3h,取上清液体,得到二级吸附沉淀处理后的废水。
[0013] 4)混凝沉淀处理:在混凝沉淀单元中,向上述步骤3)得到的二级吸附沉淀处理后的废水中加入絮凝剂,使悬浮物发生絮凝作用并沉淀,得到混凝沉淀处理后的废水。
[0014] 5)缺氧生化处理:在缺氧生化处理单元中,对上述步骤4)得到的混凝沉淀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缺氧生化处理,得到缺氧生化处理后的废水。缺氧生化处理主要是脱氮,并可将大分子有机物分解为小分子有机物,提高废水的可生化性。
[0015] 6)好氧生化处理:在好氧生化处理单元中,对上述步骤5)得到的缺氧生化处理后的废水进行好氧生化处理,得到可排放/回用水。好氧生化处理主要是进一步降解有机物,降低COD(化学需氧量)。
[0016] 其中,步骤2)中所使用的吸附剂包括步骤3)中的沉淀物。
[0017] 优选地,上述步骤3)中的沉淀物从所述二级吸附沉淀单元的沉淀物沉积区域通入所述一级吸附沉淀处理单元,以作为步骤2)中所使用的吸附剂的至少部分。
[0018] 根据本发明的方法,其中,所述步骤2)中所使用的吸附剂还可以包括所述一级吸附沉淀单元的沉淀物。
[0019] 在本发明中,二级吸附沉淀单元中沉积的沉淀物可回流至一级吸附沉淀单元进行二次利用,作为一级吸附沉淀单元中所使用的吸附剂的至少部分。此外,一级吸附沉淀单元中沉积的沉淀物也可用作一级吸附沉淀单元中所使用的吸附剂的至少部分。简单来说,在一级吸附沉淀单元中所使用的吸附剂中可包含有二级吸附沉淀单元和/或一级吸附沉淀单元中所沉积的沉淀物。
[0020] 优选地,所述步骤2)中所使用的吸附剂中,二级吸附沉淀单元的沉淀物与一级吸附沉淀单元的沉淀物之间的重量比为1:0~0.5,优选为1:0.1~0.3,例如1:0.2。发明人发现,在采用该重量比时,不仅能够更充分地利用活性焦的吸附容量,还可减轻对二级吸附沉淀单元中沉淀物的过度需求,并且能够获得较好的吸附效果。如果一级吸附沉淀单元的沉淀物过多,可能会削弱吸附效果,从而相应地增加一级吸附沉淀单元和/或二级吸附沉淀单元中的吸附时间,使处理效率降低。
[0021] 根据本发明的方法,其中,在步骤2)中,废水与所使用的吸附剂的重量比可以为20~200:1,可以优选为20~100:1(例如30:1或70:1),更优选为40:1。
[0022] 根据本发明的方法,其中,在步骤3)中,废水与所使用的活性焦的重量比可以为30~200:1,可以优选为30~100:1,更优选为40:1。
[0023] 根据本发明的方法,其中,所述步骤4)中所加入的絮凝剂可以选择易被分解的有机絮凝剂或生物絮凝剂。有机絮凝剂可以为天然的有机絮凝剂,例如蛋白质、动物胶、藻朊酸钠等,或者可以为较易分解的羧甲基纤维素钠等。生物絮凝剂例如为微生物絮凝剂等。
[0024] 根据本发明的方法,其中,所述步骤5)中的缺氧生化处理时间可以为10~30h,例如20h。所述步骤6)中的好氧生化处理时间可以为30~60h,例如40h或50h。作为优选,所述缺氧生化处理时间和所述好氧生化处理时间的总和可以为40~80h。
[0025] 根据本发明的方法,其中,所述步骤6)中经好氧生化处理后的废水的部分或全部可以回流至所述缺氧生化处理单元,进行反硝化。反硝化可以进一步对废水进行脱氮处理,降低废水中的总氮。
[0026] 根据本发明的方法,其中,所述步骤6)中经好氧生化处理后的废水回流至所述缺氧生化处理单元的水量与步骤5)中通入所述缺氧生化处理单元的混凝沉淀处理后的废水的水量之间的重量比可以为1~3:1,优选为1:1。
[0027] 本发明的上述处理系统或上述处理方法在用于处理碎煤加压气化废水中的应用。
[0028] 本发明所提供的碎煤加压气化废水处理系统及方法具有但不限于以下的有益效果:
[0029] 1.本发明所提供的系统所包括的调节单元、一级吸附沉淀单元、二级吸附沉淀单元、混凝沉淀单元、缺氧生化处理单元和好氧生化处理单元均可采用本领域的常规设备,因而本系统的建设过程较为方便、简捷且耗时短。
[0030] 2.本发明先使用活性焦作为吸附剂对废水进行吸附处理,可将废水中的大分子、难降解有机物吸附去除,改善出水的可生化性,减轻后续生化处理的负担,缩短其处理时间;而缺氧生化处理和好氧生化处理则主要用于降解剩余的有机污染物和氨氮,并控制出水总氮,从而使出水达到排放或回用的标准要求,因而本发明系统的工艺流程较为简单,停留时间短、抗冲击性能好,可达到较好的处理效果。
[0031] 3.本发明使用了两级吸附,且二级吸附沉淀单元或者一级吸附沉淀单元所排出的沉淀物均可以重新利用作为一级吸附沉淀单元中所使用的吸附剂的至少部分,这不仅可以达到更好的吸附效果,而且还可以有效降低活性焦用量,大幅减少了处理成本。实验证明,相对于传统的一级吸附,本发明通过对活性焦回流利用,可使其吸附容量提高至接近原来的两倍。
[0032] 4.现有技术中通常采用吸附和生化处理同时进行的方式,或者采用先沉淀使吸附材料与废水分离然后再进行生化处理的方法,而本发明的系统在二级沉淀后还设置了混凝沉淀单元,并采用合适的絮凝剂对废水中的悬浮物进行絮凝沉淀。该方法可以有效减少进入缺氧生化处理单元的悬浮物含量,并且不引起含盐量的变化,避免了对其后续处理的不利影响,使处理效果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提升。
[0033] 5.好氧生化处理单元的排出水可回流至缺氧生化处理单元,实现反硝化和氨氮的去除,使出水更好地达到标准要求。

附图说明

[0034] 以下,结合附图来详细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案,其中:
[0035] 图1示出了本发明的碎煤加压气化废水处理系统的实施方式流程图;
[0036] 图2示出了本发明的碎煤加压气化废水处理系统的可变换的实施方式流程图。
[0037] 附图标记:
[0038] 1-调节单元, 2-一级吸附沉淀单元, 3-二级吸附沉淀单元,
[0039] 4-混凝沉淀单元, 5-缺氧生化处理单元, 6-好氧生化处理单元,[0040] 21-一级吸附池, 22-一级沉淀池, 31-二级吸附池, 32-二级沉淀池。

具体实施方式

[0041] 下面通过具体的实施例进一步说明本发明,但是,应当理解为,这些实施例仅仅是用于更详细具体地说明之用,而不应理解为用于以任何形式限制本发明。
[0042] 本部分对本发明试验中所使用到的材料以及试验方法进行一般性的描述。虽然为实现本发明目的所使用的许多材料和操作方法是本领域公知的,但是本发明仍然在此作尽可能详细描述。本领域技术人员清楚,在上下文中,如果未特别说明,本发明所用材料和操作方法是本领域公知的。
[0043] 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各实施例中所采用的碎煤加压气化废水的CODCr为3500mg/L,氨氮含量为250mg/L。
[0044] 实施例1
[0045] 本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发明的碎煤加压气化废水处理系统及其处理方法。
[0046] 图1示出了本发明的碎煤加压气化废水处理系统的一种实施方式。该系统包括通过管道依次连接的调节单元1、一级吸附沉淀单元2(包括一级吸附池21和一级沉淀池22)、二级吸附沉淀单元3(包括二级吸附池31和二级沉淀池32)、混凝沉淀单元4、缺氧生化处理单元5和好氧生化处理单元6。二级沉淀池的底部区域与一级吸附池可以是连通的。
[0047] 处理碎煤加压气化废水的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0048] 1)调节处理:将碎煤加压气化废水通入调节单元,在调节单元内可以使废水的水质均匀,并调节其水量,并将调节后废水通入一级吸附池。
[0049] 2)一级吸附处理:使用吸附剂对所述调节后废水进行吸附处理,废水与吸附剂的重量比为40:1,吸附时间为5h,所得的一级吸附处理废水通入一级沉淀池。此步骤中所使用的吸附剂来源于二级沉淀池所排出的含有活性焦的沉淀物。
[0050] 3)一级沉淀处理:所述一级吸附处理废水中的沉淀物沉积于所述一级沉淀池的池底并排出,沉积时间为4h,所得的一级沉淀处理废水通入二级吸附池。
[0051] 4)二级吸附处理:使用活性焦对所述一级沉淀处理废水进行吸附处理,所得的二级吸附处理废水通入二级沉淀池。其中,废水与所使用活性焦的重量比为40:1,吸附时间为5h。
[0052] 5)二级沉淀处理:所述二级吸附处理废水中的活性焦沉积于所述二级沉淀池的池底并排出,沉积时间为2h,所得的二级沉淀处理废水通入混凝沉淀单元。二级沉淀池所排出的活性焦回流至一级吸附池可以再次利用。
[0053] 6)混凝沉淀处理:向所述二级沉淀处理废水中加入有机絮凝剂,使悬浮物发生絮凝作用并沉淀,然后将所得的混凝沉淀废水通入缺氧生化处理单元。
[0054] 7)缺氧生化处理:所述混凝沉淀废水在缺氧生化处理单元中处理10h后,通入好氧生化处理单元。
[0055] 8)好氧生化处理:步骤7)所得的废水在好氧生化处理单元中处理40h,即在缺氧和好氧生化处理单元的停留总时间为50h,然后排出。排出水的一部分回流至缺氧生化处理单元,使该回流水与从混凝沉淀单元向缺氧生化处理单元所通入的废水之间的重量比为1:1。
[0056] 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对最终排出水进行检测。排出水的CODCr为50mg/L左右,氨氮含量为10mg/L左右,达到了回用要求。
[0057] 实施例2
[0058] 本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发明的碎煤加压气化废水处理系统及其处理方法。
[0059] 本实施例中的碎煤加压气化废水处理系统与实施例1相同,可以参见图1。
[0060] 本实施例中的碎煤加压气化废水处理方法基本与实施例1相同,其不同之处在于:
[0061] 步骤3)中,废水与所使用吸附剂的重量比为70:1。
[0062] 步骤4)中,废水与所使用活性焦的重量比为100:1。
[0063] 步骤6)中,所加入的絮凝剂为生物絮凝剂。
[0064] 步骤7)中,废水在缺氧生化处理单元中的处理时间为30h。
[0065] 步骤8)中,废水在好氧生化处理单元中的处理时间为50h,使缺氧和好氧生化处理单元的处理总时间为80h;同时,步骤8)中的排出水的一部分回流至缺氧生化处理单元,使该回流水与从混凝沉淀单元向缺氧生化处理单元所通入的废水之间的重量比为3:1。
[0066] 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对最终排出水进行检测。排出水的CODCr为80mg/L,氨氮含量为15mg/L,达到了回用要求。
[0067] 实施例3
[0068] 本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发明的碎煤加压气化废水处理系统及其处理方法。
[0069] 图2示出了本发明的碎煤加压气化废水处理系统的一种实施方式。该系统包括通过管道依次连接的调节单元1、一级吸附沉淀单元2(包括一级吸附池21和一级沉淀池22)、二级吸附沉淀单元3(包括二级吸附池31和二级沉淀池32)、混凝沉淀单元4、缺氧生化处理单元5和好氧生化处理单元6。二级沉淀池的池底与一级吸附池可以是连通的。并且,一级沉淀池的池底与一级吸附池也可以是连通的。
[0070] 处理碎煤加压气化废水的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0071] 1)调节处理:将碎煤加压气化废水通入调节单元,在调节单元内可以使废水的水质均匀,并调节其水量,并将调节后废水通入一级吸附池。
[0072] 2)一级吸附处理:使用吸附剂对所述调节后废水进行吸附处理,废水与吸附剂的重量比为30:1,吸附时间为5h,所得的一级吸附处理废水通入一级沉淀池。此步骤中所使用的吸附剂来源于一级沉淀池和二级沉淀池所排出的包含活性焦的沉淀物。该吸附剂中,二级沉淀池的沉淀物与一级沉淀池的沉淀物之间的重量比为1:0.5。
[0073] 3)一级沉淀处理:所述一级吸附处理废水中的沉淀物沉积于所述一级沉淀池的池底,沉积时间为4h,所得的一级沉淀处理废水通入二级吸附池。一级沉淀池所排出的沉淀物回流至一级吸附池可以再次利用。
[0074] 4)二级吸附处理:使用活性焦对所述一级沉淀处理废水进行吸附处理,所得的二级吸附处理废水通入二级沉淀池。其中,废水与所使用活性焦的重量比为40:1,吸附时间为5h。
[0075] 5)二级沉淀处理:所述二级吸附处理废水中的活性焦沉积于所述二级沉淀池的池底并排出,沉积时间为2h,所得的二级沉淀处理废水通入混凝沉淀单元。二级沉淀池所排出的活性焦回流至一级吸附池可以再次利用。
[0076] 6)混凝沉淀处理:向所述二级沉淀处理废水中加入生物絮凝剂,使悬浮物发生絮凝作用并沉淀,然后将所得的混凝沉淀废水通入缺氧生化处理单元。
[0077] 7)缺氧生化处理:所述混凝沉淀废水在缺氧生化处理单元中处理10h后,通入好氧生化处理单元。
[0078] 8)好氧生化处理:步骤7)所得的废水在好氧生化处理单元中处理30h,即在缺氧和好氧生化处理单元的停留总时间为40h,然后排出。排出水的一部分回流至缺氧生化处理单元,使该回流水与从混凝沉淀单元向缺氧生化处理单元所通入的废水之间的重量比为1:1。
[0079] 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对最终排出水进行检测。排出水的CODCr为50mg/L,氨氮含量为10mg/L,达到了回用要求。
[0080] 对比例4
[0081] 本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发明的碎煤加压气化废水处理系统及其处理方法。
[0082] 本实施例中的碎煤加压气化废水处理系统与实施例3相同,可以参见图2。
[0083] 但本实施例的操作方法和条件与实施例3的区别在于:
[0084] 步骤3)中,废水与所使用吸附剂的重量比为70:1。
[0085] 步骤4)中,废水与所使用活性焦的重量比为80:1。
[0086] 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对最终排出水进行检测。排出水的CODCr为80mg/L,氨氮含量为15mg/L。由此可见,虽然步骤3)中所使用的吸附剂和步骤4)中所使用的活性焦均比实施例3中的少,但处理效果良好,达到了回用要求,且活性焦使用量比实施例3节省了50%。
[0087] 尽管本发明已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描述,明显地,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条件下,可进行各个条件的适当变化。可以理解,本发明不限于所述实施方案,而归于权利要求的范围,其包括所述每个因素的等同替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