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实用模具顶针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410353477.8
文献号 : CN104085060B
文献日 : 2016-07-06
发明人 : 马振元
申请人 : 常熟市金马模具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揭示了一种实用模具顶针,所述模具顶针设置于底部的底座上,所述模具顶针包括内部的模具顶针支架以及设置于模具顶针支架上的金属片,所述金属片呈螺旋形结构分布的模具顶针支架上,所述金属片设置有多个,并且所述多个金属片拼接而成包裹在模具顶针支架上,所述金属片上均匀分布有金属凸块,所述金属凸块呈半圆形结构与金属片呈一体结构。通过在模具顶针支架上设置有由多个拼接而成的螺旋形金属片,该金属片方便拆卸,并且在拆卸时容易去除表面的粘接物质,避免外力暴力去除,一定程度上保护模具支架,延长了模具支架的使用寿命。
权利要求 :
1.一种实用模具顶针,所述模具顶针设置于底部的底座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具顶针包括内部的模具顶针支架以及设置于模具顶针支架上的金属片,所述金属片呈螺旋形结构分布的模具顶针支架上,所述金属片设置有多个,并且所述多个金属片拼接而成包裹在模具顶针支架上,所述金属片上均匀分布有金属凸块,所述金属凸块呈半圆形结构与金属片呈一体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实用模具顶针,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片及金属凸块由不锈钢制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实用模具顶针,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金属片在模具顶针支架顶端为一体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实用模具顶针,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片设置有3个。
说明书 :
一种实用模具顶针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模具,具体涉及一种实用模具顶针。
背景技术
[0002] 当前企业所使用的模具顶针大多都是由单根金属管直接制成,在进行加工生产时,由于长时间的工作,模具顶针表面会产生各种粘结物质,使得模具顶针的使用效果大大降低,而工作人员通常都采用暴力手段将模具顶针表面的粘接物质去除,保证模具顶针的使用效果。但是此类方法容易损坏模具顶针,导致模具顶针表面产生损坏,降低模具顶针的使用寿命。
发明内容
[0003]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方便拆卸、易去除粘结物质、保护模具支架、延长使用寿命的实用模具顶针。
[0004]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实用模具顶针,所述模具顶针设置于底部的底座上,所述模具顶针包括内部的模具顶针支架以及设置于模具顶针支架上的金属片,所述金属片呈螺旋形结构分布的模具顶针支架上,所述金属片设置有多个,并且所述多个金属片拼接而成包裹在模具顶针支架上,所述金属片上均匀分布有金属凸块,所述金属凸块呈半圆形结构与金属片呈一体结构。
[0005] 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金属片及金属凸块由不锈钢制成。
[0006] 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多个金属片在模具顶针支架顶端为一体结构。
[0007] 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金属片设置有3个。
[0008] 本发明所述为一种实用模具顶针,通过在模具顶针支架上设置有由多个拼接而成的螺旋形金属片,该金属片方便拆卸,并且在拆卸时容易去除表面的粘接物质,避免外力暴力去除,一定程度上保护模具支架,延长了模具支架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0009] 图1为本发明实用模具顶针一较佳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
[0010] 附图中各标记如下:1、底座,2、模具顶针支架,3、金属片,4、金属凸块。
具体实施方式
[0011] 下面对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0012] 本发明所述为一种实用模具顶针,参见图1所示,所述模具顶针设置于底部的底座1上,所述模具顶针包括内部的模具顶针支架2以及设置于模具顶针支架2上的金属片3,所述金属片3呈螺旋形结构分布的模具顶针支架2上,所述金属片3设置有多个,并且所述多个金属片3拼接而成包裹在模具顶针支架2上,所述金属片3上均匀分布有金属凸块4,所述金属凸块4呈半圆形结构与金属片3呈一体结构。
[0013] 进一步地,所述金属片3及金属凸块4由不锈钢制成。
[0014] 进一步地,所述多个金属片3在模具顶针支架2顶端为一体结构。
[0015] 进一步地,所述金属片3设置有3个。
[0016] 该模具顶针主要是为了方便模具顶针的清洗,在工作人员使用完模具后,只需将模具顶针拆下,及只需将金属片分开拉开后从模具顶针支架上取下,将在金属片表面的粘结物质去除,通过将金属片分开拉拽,能够方便的将金属片表面的粘结物质去除,而无需通过外力进行敲打。
[0017] 本发明所述为一种实用模具顶针,通过在模具顶针支架上设置有由多个拼接而成的螺旋形金属片,该金属片方便拆卸,并且在拆卸时容易去除表面的粘接物质,避免外力暴力去除,一定程度上保护模具支架,延长了模具支架的使用寿命。
[0018]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所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