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不可分离喷嘴的喷枪圆筒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380015699.2

文献号 : CN10430240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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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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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布赖恩·E·邓肯史蒂芬·C·P·约瑟夫

申请人 : 3M创新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与液体喷枪平台一起使用以提供液体喷枪的圆筒,该圆筒包括主体和不可分离的喷嘴。主体包括至少一个中心空气递送通道和至少一个液体处理通道。不可分离的喷嘴限定液体喷射孔,该液体喷射孔与主体的至少一个液体处理通道流体连通,并且限定中心空气孔,该中心空气孔与主体的所述至少一个中心空气递送通道流体连通。

权利要求 :

1.一种与液体喷枪平台一起使用以提供液体喷枪的圆筒,所述圆筒包括:主体,所述主体包括至少一个中心空气递送通道和至少一个液体处理通道;和,不可分离的喷嘴,其中所述喷嘴限定液体喷射孔,所述液体喷射孔与所述主体的所述至少一个液体处理通道流体连通,并且其中所述喷嘴限定中心空气孔,所述中心空气孔与所述主体的所述至少一个中心空气递送通道流体连通,其中所述不可分离的喷嘴包括限定所述液体喷射孔的环形顶端,并且还包括凸缘,所述凸缘的至少一部分从所述环形顶端径向向外分离,以使得所述中心空气孔被限定在所述环形顶端的径向面朝外表面与所述凸缘的径向面朝内表面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圆筒,其中所述不可分离的喷嘴和所述圆筒的主体为整体模制塑料一体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圆筒,还包括气帽,所述气帽附接到所述圆筒并包括至少两个空气角,所述空气角向前突出超过所述圆筒的所述液体喷射孔并且共同包括孔隙,所述孔隙的至少一些位于与液体流动通过所述圆筒的所述液体喷射孔的方向大致对准的轴线的相对侧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圆筒,其中所述圆筒的表面与所述气帽的表面组合以至少部分地限定风机空气室,所述风机空气室被构造用于将风机空气分配到所述至少两个空气角。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圆筒,其中所述气帽的任何表面均不限定所述中心空气孔或所述中心空气递送通道的任何部分,并且进一步地其中当中心空气从所述中心空气递送通道流动到所述中心空气孔时,所述气帽的任何表面均不与所述中心空气接触或起作用以引导所述中心空气。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圆筒,其中所述圆筒的表面与所述气帽的表面组合以至少部分地限定中心空气室,所述中心空气室被构造用于将中心空气分配到所述圆筒的所述中心空气孔。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圆筒,其中所述气帽为整体模制塑料件的一体件,并且其中所述气帽通过所述气帽的附接特征结构附接到所述圆筒,所述附接特征结构与所述气帽为一体的并与所述气帽整体模制。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圆筒,其中所述圆筒能够可释放地附接到所述液体喷枪平台。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圆筒,其中所述圆筒不可释放地附接到所述液体喷枪平台。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圆筒,其中所述圆筒包括与所述液体喷射孔流体连通的伸长的内室,并且还包括中空的、成角度的突出部分,所述突出部分相对于所述伸长的内室成一角度向外突出并包括所述圆筒的液体处理通道入口;并且所述突出部分包括液体入口通道,所述液体入口通道流体地连接到所述圆筒的所述液体处理通道入口并通过液体处理接面流体地连接到所述圆筒的伸长的内室。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圆筒,其中所述凸缘向后延伸以在所述喷嘴内形成限定内部中心空气流动路径的扩口裙边,所述内部中心空气流动路径从所述圆筒的所述至少一个中心空气通道接收空气。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圆筒,其中所述扩口裙边的最后部分在从中心空气递送面上的中心空气出口径向向外的位置处邻接或整体连接到所述圆筒的所述中心空气递送面。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圆筒,其中所述圆筒包括面朝前的环形中心空气递送面和面朝前的环形风机空气递送面。

14.一种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圆筒的液体喷枪,所述圆筒附接到液体喷枪平台。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液体喷枪,其中所述液体喷枪不包括气帽。

16.一种喷涂液体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使用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液体喷枪来喷涂液体。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液体为油漆。

18.一种与液体喷枪平台一起使用以提供液体喷枪的圆筒,所述圆筒包括:主体,所述主体包括至少一个中心空气递送通道和至少一个液体处理通道;和,不可分离的喷嘴,其中所述喷嘴限定液体喷射孔,所述液体喷射孔与所述主体的所述至少一个液体处理通道流体连通,并且其中所述喷嘴限定中心空气孔,所述中心空气孔与所述主体的所述至少一个中心空气递送通道流体连通,所述圆筒还包括气帽,所述气帽附接到所述圆筒并包括至少两个空气角,所述空气角向前突出超过所述圆筒的所述液体喷射孔并且共同包括孔隙,所述孔隙的至少一些位于与液体流动通过所述圆筒的所述液体喷射孔的方向大致对准的轴线的相对侧上;

其中所述圆筒的表面与所述气帽的表面组合以至少部分地限定:

(i)风机空气室,所述风机空气室被构造用于将风机空气分配到所述至少两个空气角;

(ii)中心空气室,所述中心空气室被构造用于将中心空气分配到所述圆筒的所述中心空气孔。

说明书 :

具有不可分离喷嘴的喷枪圆筒

背景技术

[0001] 喷枪在众多不同设施中用于液体喷涂以用于各种各样的用途。例如,在车身修理店中当使用例如底漆、油漆和/或清漆等液体涂层介质喷涂车辆时,喷枪被广泛使用。通常,此类喷枪被构造用于从一个或多个液体喷射孔喷射液体;并从一个或多个中心空气孔喷射所谓的中心空气,所述中心空气可有助于使液体雾化成小液滴喷雾;并从一个或多个风机空气孔喷射所谓的风机风,所述风机风可同时有助于使雾化液滴喷雾成形为所需图案,还可有助于使液体雾化。

发明内容

[0002] 在各个方面,本文公开一种用于液体喷枪的圆筒,所述圆筒包括限定中心空气孔的不可分离的喷嘴。在以下具体实施方式中,本发明的这些方面和其他方面将显而易见。然而,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将上述发明内容视为是对可受权利要求书保护的主题的限制,无论此主题是在最初提交的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给出还是在修订的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给出,或者是在申请过程中给出。

附图说明

[0003] 图1为包括示例性不可分离喷嘴的示例性圆筒的透视图。
[0004] 图2为图1所示喷嘴的放大隔离透视图。
[0005] 图3为图1所示喷嘴的放大隔离剖视图。
[0006] 图4为图1所示一般类型的示例性圆筒的剖视图,其中示例性气帽位于圆筒上。
[0007] 图5为图4所示示例性圆筒和气帽的剖视图,其中气帽相对于图4所示视图旋转大约九十度。
[0008] 图6为具有示例性气帽的示例性圆筒的分解透视图。
[0009] 图7为包括另一个示例性不可分离喷嘴的示例性圆筒的剖视图。
[0010] 图8为示例性不可分离喷嘴的隔离透视后视图。
[0011] 图9为安装到示例性液体喷枪平台以形成液体喷枪的示例性圆筒的分解透视图。
[0012] 图10为图9所示液体喷枪在组装好时的透视后视图。
[0013] 在多张图中,类似的参考标号表示类似的元件。一些元件可能以相同或相等的倍数存在;在此类情况下,参考标号可能仅标出一个或多个代表性元件,但应当理解,此类参考标号适用于所有此类相同的元件。除非另外指明,否则本文档中的所有图和附图均未按比例绘制,并且被选择用于示出本发明的不同实施例。具体地讲,除非如此指明,否则仅用示例性术语描述各种部件的尺寸,并且不应从附图推断各种部件的尺寸之间的关系。
[0014] 尽管本发明中可能使用了“顶部”、“底部”、“上部”、“下部”、“下方”、“上方”、“前部”、“背部”、“向外”、“向内”、“向上”和“向下”和“第一”和“第二”等术语,但应当理解,除非另外指明,否则这些术语仅以其相对意义使用。例如前面、面朝前、向前、最前等术语是指朝从中喷射的液体喷枪末端的方向(如,朝图1、图4和图9的左侧),而例如后面、面朝后、向后、最后等术语是指朝着液体喷枪的相对末端的方向(如,朝图1、图4和图9的右侧)。例如内部、向内、面朝内、最内的术语是指朝圆筒或其部件的内部的方向;例如外部、向外、面朝外、最外的术语是指朝圆筒或其部件的外部的方向。例如径向(如径向向外、径向向内等)的术语是相对于伸长的部件的纵向轴线和/或相对于与流体沿着路径流动大致对准的轴线,要注意所述术语不需要相对于此类轴线的严格的九十度关系并且不需要严格的圆形几何形状(如,描述如为“径向面朝外”的表面的几何形状)。

具体实施方式

[0015] 本公开涉及一种圆筒,该圆筒可与液体喷枪平台配合以形成液体喷枪并包括不可分离的喷嘴。在图1中,以透视图显示包括不可分离喷嘴210的示例性圆筒30的一个示例性实施例。所谓不可分离指的是喷嘴210无法从圆筒30的主体移除(即,在不对喷嘴210和/或圆筒30造成无法接受的破坏和毁坏的情况下)。在一些实施例中,喷嘴210和圆筒30的主体可为整体模制塑料件的一体件,此意味着喷嘴210和圆筒30在单个模制操作中被模制成一个件。在其它实施例中,喷嘴210可最先被制造为随后不可分离地附接到圆筒30的单独件。此种不可分离的附接可(如)通过使用足够强效的粘合剂、超声波粘合、溶剂粘合等来进行。
或其可通过机械附接(如,扣合附接、铆接或类似方式)来实现,该机械附接以此类方式进行以使喷嘴210无法在不造成不可接受的破坏或毁坏的情况下从圆筒30移除。
[0016] 不可分离的圆筒30包括中心空气孔。中心空气孔为基本或完全围绕喷枪的液体喷射(喷雾)孔(如,环形孔),使得穿过中心空气孔的中心空气可有利地使从液体喷射孔出射的液体雾化并形成为细小液滴流。应当理解,本领域中的设计通常一直为一般类型的,其中喷枪的中心空气孔由第一部件(如,与枪平台配合并从枪平台接收空气的部件)的表面结合第二部件(如,与第一部件配合的气帽)的表面来限定。相比之下,在本文公开内容中,中心空气孔(以及液体喷射孔)仅由圆筒30的表面(具体地,由不可分离喷嘴210的表面)限定。应当理解,通过不相对于彼此移动的表面来限定中心空气孔(如,在液体喷枪的组装、使用或保养中)可提高中心空气使液体流一致和均匀雾化的能力。
[0017] 圆筒30包括至少一个中心空气通道,该通道直接或间接起作用以将中心空气递送到不可分离喷嘴210的中心空气孔。圆筒30还可包括至少一个风机空气通道,该通道至少部分地起作用以将风机空气递送通过风机空气通道出口(如,递送到如本文稍后所公开的风机空气室中)。例如,如图1和图4到图6的示例性实施例中所绘示,示例性圆筒30可包括至少一个中心空气通道33,通道至少部分地起作用以将中心空气递送到不可分离喷嘴210的中心空气孔72。如图4到图5中的示例性图示中所示,至少一个中心空气通道33可将位于圆筒30的后面42的中心空气通道入口31流体地连接到位于圆筒30的中心空气递送表面36上的
中心空气通道出口34。(应当指出的是,在图4和图5的剖视图中,以附加剖视图(而不是严格垂直剖视图)显示圆筒30的部分,以使得中心空气通道33可最容易被看到。另外,在图4和图
5中,为清楚说明起见,已省略一些背景表面线。)在图1和图4到图6的示例性实施例中,提供多个单独的中心空气通道33,每个通道流体地连接到单独的中心空气通道出口34,其中所述多个中心空气通道33和其出口34被布置成大体围绕径向中心定位的伸长的中空室56/液体处理通道53的弧。然而,可使用室56和中心空气通道33和出口34的任何合适的构型和布置。
[0018] 此外,如图1和图4到图6所示,圆筒30可包括至少一个风机空气通道47,该通道起作用以至少部分地将风机空气递送到风机空气室44,所述风机空气室可如由圆筒30和气帽40共同限定,如稍后详细解释。如图4到图5中的示例性图示中所示,风机空气通道47可将位于圆筒30的后面42的风机空气通道入口47a流体地连接到位于圆筒30的风机递送面37上的风机空气通道出口47b。尽管在示例性设计中,风机空气通道出口47b定位在中心空气通道出口34下方,并且靠近圆筒30的最低的部分(如,在圆筒30的环形面37上的大约六点钟位置处,如图1和图6所示),但出口47b可位于任何合适的位置处。
[0019] 在此类实施例中,可提供圆筒30的环形、面朝前的表面(如,中心空气递送面36和风机空气递送面37),并且所述表面可(如)分别至少部分地限定中心空气室和/或风机空气室,如本文稍后详细论述。在图1和图4到图6的所示实施例中,中心空气递送面36被定位在风机空气递送面37前方。在这样的情况下,至少中心空气通道33的最前部分可至少部分地由圆筒30的径向面朝外表面41来界定。(应该指出的是,在本文讨论中,为便于说明,使用例如环形、环面等术语,但所述术语并不要求任何所述部件必然提供成严格圆形的几何形状。)
[0020] 应当指出的是,在本文所示圆筒30的示例性设计中,中心空气和风机空气由单独的空气处理通道来处理,该通道从枪平台10的单独空气供应管道接收空气。此类设计可能是方便的,但或许也可从公共源获得中心空气和风机空气和/或至少部分地在混合空气通道中共同处理所述空气。还应当指出的是,各种中空部分、切口等如图所示存在于示例性圆筒30中。一般技术人员将会知道,此类特征结构可(如)用来使此类部件的重量和/或原材料成本最小化,同时保持机械强度和其完整性。此类特征结构的存在不应掩盖或减损本文所述的各种元件(液体处理通道、空气处理通道等)。另外,在一些实施例中,圆筒30的部分(如,向后部分)通常可为固体的(除了本文所述通道之外);或圆筒30的一些部分除了可选支承构件(例如肋或撑条)之外可大致为中空的(其中空部分既可形成,也可不形成(如)空气处理通道的一部分),例如图4中所绘示的示例性支承构件43。
[0021] 更详细地,在图2中以隔离透视前视图而在图3中以隔离剖视图显示圆筒30的示例性不可分离喷嘴210(而在这两个图中,为清楚起见省略圆筒30的其它部件)。不可分离喷嘴210可包括限定液体喷射孔71的环形顶端221,该喷射孔流体地连接到圆筒30的液体处理通道53。不可分离喷嘴210还可包括凸缘223,该凸缘的至少一部分从不可分离喷嘴210的顶端
221大致径向向外分离,以使得在其之间限定中心空气孔72。具体地,顶端221的径向面朝外表面60可与凸缘223的边缘224的径向面朝内表面249组合,以在其之间限定中心空气孔72。
凸缘223可(如)由至少一个肋222支承,该肋连接到喷嘴210的其它部分(如,柄部分276),如在图2中最容易见到。肋222因此可占据喷嘴空气通道278的一部分,以此类方式以免无法接受地阻碍中心空气流过其中。
[0022] 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从中心空气室35(图4到图5中示出和本文中稍后更详细论述)向中心空气孔72供应中心空气。在此一般类型的实施例中,中心空气可沿着喷嘴210的向后部分(柄)276的径向向外的面277而流动,并且接着可进入喷嘴210的喷嘴空气通道278,所述通道与喷嘴210的中心空气孔72流体连通。其中中心空气沿着通向中心空气孔72的流动路径的至少一部分在喷嘴210的外部流动(如,从中心空气室)的此类型的实施例将被称作“外部”中心空气流。如将看到,在其它实施例中,中心空气可通过包含在喷嘴210主体内的“内部”中心空气流到达中心空气孔72。不论使用外部中心空气流还是内部中心空气流,中心空气孔72(和液体喷射孔71)仅由圆筒30的表面(具体地,由圆筒30的不可分离喷嘴210的表面)限定。
[0023] 圆筒30包括至少一个处理通道53,所述处理通道流体连接圆筒30的液体处理通道入口54和圆筒30的不可分离喷嘴210的液体喷射孔71。如图4到图5中的示例性图示中所示,液体处理通道53可便利地包括伸长的中空室56并且还可包括液体入口通道52,所述液体入口通道通过液体处理通道入口54接收液体并经过液体处理接面57(如在图4中所看到)将液体递送到伸长的中空室56中。中空室56可被构造用于接纳枪平台10的针14(如稍后参照图9所论述),所述针能够在朝向前方向(在图4到图5和图9中向左)推进时关闭液体处理通道53(以使得液体不流动通过液体喷射孔71)并在朝向后方向(在图4到图5和图9中向右)缩回时打开液体处理通道53。
[0024] 伸长的中空室56可包括大致平行于通过液体处理通道53(在此类液体已通过液体处理接面57进入中空室56之后)和通过液体喷射孔71的液体流动方向的纵向轴线。(此液体流动方向可大致平行于流出如图5到图6中所见的液体喷射孔71的液体流的轴线100)。在一些实施例中,圆筒30的中空柄58可向后延伸到或延伸超过圆筒30的后面42,并且可在组装枪1时向后延伸到枪平台10的柄接纳开口19c中(如稍后参照图9所述)。在一些实施例中,圆筒30可包括成角度的突出部分67,所述突出部分为中空的以包括液体入口通道52,如在图4到图5中所见。所述成角度指的是突出部分67的纵向轴线与伸长的中空室56的纵向轴线不一致。尽管在所示实施例中显示突出部分67以大约60度的角度从室56向上并向后延伸,但可选择任何合适的角度和取向。例如,部分67可以大约90度角度突出(即,相对于室56的纵向轴线以直角大致笔直向外);或其可朝向前方向而不是向后方向突出。此外,部分67可向下或向侧面而不是向上突出。一般技术人员将认识到,(如)对于重力进料喷枪,对于虹吸进料喷枪,对于正空气压力进料喷枪等等,各种此类布置可能更方便,所有这一切均在本文公开内容的范围内。
[0025] 在一些实施例中,突出部分67和其液体处理通道入口54可被构造用于与包含要喷涂的液体的单独容器配合。在此类实施例中,突出部分67可包括与此类容器的任何合适的连接;如在具体实施例中,突出部分67可包括闭合构件(如,插塞、密封件、封盖等),所述闭合构件形成可连接到突出部分67并且可包含要喷涂的液体的容器的闭合件。在其它实施例中,突出部分67可包括整合的容器部分,如,具有可向其中灌注液体的开口的整体模制容器部分。
[0026] 圆筒30可由任何合适的材料制成,包括如金属、金属合金、塑料(如,出于任何所需目的任选地包括任何合适的添加剂、加固填料等的可模制热塑性聚合树脂)等等,和其任何组合。在一些实施例中,圆筒30可为单个气帽为整体模制塑料件的一体件(如,由其组成)。在可供选择的实施例中,圆筒30可包括,如附接(如,不可分离地附接)到彼此(如,通过粘合剂附接到彼此、扣合在一起、焊接在一起等)以形成圆筒30的两个或更多个件。如果不是由与圆筒30相同的材料制成(如,如果不是与其整体模制而成),则不可分离的喷嘴210可由任何合适的材料制成,只要此类材料允许喷嘴210不可分离地附接到圆筒30。
[0027] 在一些实施例中,气帽可与圆筒30一起使用(如,附接到圆筒30)。气帽在本文中被广义定义为装置,所述装置将风机空气引导到从圆筒的液体喷射孔(如,71)喷射并且由从圆筒的不可分离的喷嘴的中心空气孔(如,72)喷射的中心空气雾化的液体喷雾上。在图4到图5中以剖视图并且在图6中以分解透视图显示示例性气帽40,所述顶盖可与图1到图3所绘的一般类型的圆筒30一起使用(安装到圆筒30上)。如图6所示,气帽40可包括限定开口49的凸缘144,所述开口的尺寸(如,直径)足够大以便允许不可分离的喷嘴210起上述作用。即,开口49可足够大以免遮挡或掩盖中心空气孔72或液体喷射孔71。在一些实施例中,构造气帽40的凸缘144,以使得其如图4所示邻接、接触、交叠或下伏(如)喷嘴210的裙边223的径向向外的部分可能是有用的。(应当理解,在其中气帽40帮助限定风机空气室和/或中心空气室的下述实施例中,此类邻接等可帮助使空气泄露等最小化。)
[0028] 在一些实施例中,气帽40可与圆筒30组合以限定风机空气室。例如,参照图4到图6的示例性图示,气帽40(如,其各个面朝后的和/或径向面朝内的表面)可与圆筒30(如,其各个面朝前的和/或径向面朝外的表面)组合以限定风机空气室44。(在具体实施例中,圆筒30的此类面朝前表面可包括环形风机空气递送面37,如在图1中所看到)。风机空气室(如,44)为以下情况的室(即,充气室):通过圆筒30的至少一个风机空气通道出口47b从圆筒30的至少一个风机空气通道47接收空气,并且将所接收的风机空气分配到至少两个单独的通路中,使得所分配的风机空气可使雾化液体喷雾成形。风机空气可沿着其分配的此类单独的通路可如由空气角143a和143b提供(在图5中最容易看到,其中气帽40相对于图4旋转90度以使得空气角143a和143b可更容易看到)。空气角143a和143b可向前突出超过喷嘴210的液体喷射孔71,并且每个空气角可以分别限定风机空气可从风机空气室44分配到其中的空气角腔体145a和145b。输送到空气角腔体145a和145b中的风机空气通过空气角143a和143b上的孔隙146a和146b退出所述腔体。角143a和143b上的孔隙146a和146b可如位于雾化液体流动轴100的大致相对侧上,使得由风机空气室44分配的空气相对于从孔71喷射的液体流的大致相对侧流动并且如本文所述由中心空气雾化。由风机空气施加的力可以用来改变液体流的形状,以形成期望的喷雾式样(如,圆形、椭圆形等)。可调节孔隙的尺寸、形状、取向和其它特征结构以实现不同的风机控制特性。在所绘示实施例中,孔隙146a和146b呈圆孔形状。
[0029] 参照图4到图6的示例性图示,在一些实施例中,气帽40的各个表面(如,气帽40的凸缘144的面朝后表面147、和/或其环形侧壁142的径向面朝内表面149,均如图5所示)可与圆筒30的各个表面(如,面朝前表面36、和/或径向面朝外表面277,均如图4所示)组合以至少部分地限定中心空气室35。(在具体实施例中,圆筒30的此类面朝前表面可包括环形中心空气递送面36,如在图1中所看到。)中心空气室(如,35)为以下情况的室(即,充气室):通过至少一个圆筒30的中心空气通道出口34从圆筒30的至少一个中心空气通道33接收中心空气,并且将所接收的中心空气分配到不可分离的喷嘴210的至少一个中心空气孔中,使得从所述孔喷射的中心空气可有助于使从喷嘴210的液体喷射孔71出现的液体雾化。因此,应当理解,在图1到图6所示的一般类型的实施例中,在本文称为外部中心空气流的布置中,中心空气可行进通过圆筒30的中心空气通道(如,34),可通过出口34退出通道33而进入中心空气室35,并可从那里沿着喷嘴210的外部行进以进入喷嘴空气通道278。然而,应当理解,如本文先前所述,在此类布置中,气帽40的部分不限定中心空气孔72的任何部分。另外,应当理解,尽管例如撑条222(如图2和图3所示)等特征结构在图4到图5的特定视图中不可见,但此一般类型的某一特征结构可便利地用于支承如本文此前所述的凸缘223。
[0030] 其它布置可涉及所谓内部中心空气流。在此一般类型的实施例中,中心空气可流动通过圆筒30(如,通过其中心空气通道)进入不可分离的喷嘴210的内部中,以到达中心空气孔72而不在喷嘴210的外部流动(即,流动通过从所述喷嘴径向向外的空间)。图7和图8显示了一种此类型的示例性布置,图7绘示了具有不可分离的喷嘴210的示例性圆筒30,图8为图8所示喷嘴的隔离透视后视图,其中圆筒30(以及气帽40)被从图8省略,以使得喷嘴的特征结构可更容易看到。在此类设计中,喷嘴210的凸缘223可向后延伸以形成其最后环形部分(如,部分280)在从中心空气递送出口34径向向外的位置处邻接圆筒30的中心空气递送面36的扩口裙边279。在这样一种设计中,退出出口34的中心空气捕获于内部中心空气流动通道281内,所述通道被限定在喷嘴210的内并且流体连接至中心空气孔72。具体地,这样一种内部中心空气流通道281可为限定在凸缘223的扩口裙边279的径向面朝内表面283和内部管道282(液体可以类似于本文先前所述的方式流动通过所述管道的内部以到达液体喷
射孔71)的径向面朝外表面284之间的空间。
[0031] 使扩口裙边279的最后部分280邻接抵靠在中心空气递送面36上可通过任何合适的方法来实现。例如,如果喷嘴210为不可分离地附接到圆筒30的单独制成件,则部分280可为扩口裙边279的最后面,所述最后面压贴圆筒30的面36,以使得其在将喷嘴210不可分离地附接到圆筒30时保持紧紧抵靠在圆筒上。或在其中喷嘴210连同圆筒30一起整体模制的实施例中,裙边279(包括部分280和凸缘223的其它部分)可为圆筒30的整体延长部分。扩口裙边部分279可以任何便利的方式(如,通过类似于先前所述肋222的肋)连接到喷嘴210的其它部分(如,内部管道282和/或其柄部分276)(如,由所述其它部分支承)。
[0032] 任何合适设计的气帽均可用于此类型的实施例中。例如,气帽40可包括如先前所述的凸缘144和侧壁142,但应当理解,在涉及通过喷嘴210的内部中心空气流的实施例中,凸缘144和/或侧壁142可能不会起到引导中心空气流动的作用。即,应当理解,在涉及内部中心空气流的实施例中,气帽40的任何表面均不限定中心空气孔72或中心空气通道33的任何部分,而且还应当认识到,当中心空气从中心空气通道33流动到中心空气孔72时,气帽40的部分表面不与中心空气接触或起作用以引导中心空气。因此,在此类实施例中,中心空气室不由气帽40限定(甚至部分地限定)。因此,在此类实施例中,气帽可仅用来递送风机空气(和/或可能起到某些保护或装饰作用)。在一些不需要风机空气的应用中,气帽可完全省略。
[0033] 根据上述讨论,应当理解,在此类型的实施例中,不需要如此存在中心空气室(充气室)。即,圆筒30的中心空气通道33可能没有必要以图1和图8的一般方式端接(如,在圆筒30的中心空气面中),以使得从通道33的出口34喷射的中心空气进入中心空气室中,接着中心空气从所述中心空气室分配到喷嘴210的内部中心空气流通道281中。相反,例如一个或多个中心空气通道可(如)从圆筒30的后面42连续延伸到中心空气孔72,以使得靠近中心空气孔72的中心空气通道的一部分可固然充当喷嘴210的内部流动通道(如,281)。在这种情况下,流动的中心空气可能未必通过任何类型的分配室或充气室。可具有而且本文公开内容涵盖许多此类布置。还应意识到,可能具有而且本文公开内容涵盖的内部空气流和外部空气流的组合。(在任何此类实施例中,用于将液体沿着圆筒30的液体处理通道53输送到不可分离的喷嘴210的液体喷射孔71的部件和布置可类似于本文所述的那些部件和布置)。
[0034] 在其中存在气帽40的实施例中,所述顶盖可附接到圆筒30和/或附接到喷枪平台(如,10)(的某一部分)。在一些实施例中,气帽可附接到圆筒30但不附接到枪平台。在一些实施例中,气帽可在不使用任何附加附接机构或辅助性附接机构(例如(如)一个或多个锁定环、锁定帽、螺母、螺栓、夹片、销、机械紧固件、胶带、粘合剂、胶等)的情况下仅通过与气帽为一体的并与气帽成一整体(如,与气帽模制在一起)的附接特征结构(如,结合与圆筒为一体的并与圆筒成一整体的圆筒的附接特征结构)附接到圆筒30。在其他实施例中,可使用附加附接机构或辅助性附接机构。
[0035] 在更广泛的实施例中,可使用将气帽附接到圆筒的任何合适方法。此类方法可包括在气帽和/或圆筒上和/或在与其一起使用的任何附加附接机构或辅助性附接机构上使用(如)螺纹连接。合适的方法还可包括(如)卡口式安装座、鲁尔锁连接件、扣合组件、摩擦配合连接件等。参照图4到图6所示的具体示例性构造,在一些实施例中,气帽40可以这样一种方式附接到圆筒30:允许气帽40(如)至少部分地围绕与流动通过不可分离的喷嘴210的液体喷射孔71的液体的轴线大致对准的轴线(如,图5的轴线100)旋转(如通过比较图4和图
5所示)。这样一种设计可允许调节气帽40的取向,以使从喷枪1喷射的雾化液体喷雾成形或或换句话讲调节从喷枪1喷射的雾化液体喷雾的图案的取向。一种其中可以这种方式将气帽40附接到圆筒30以允许气帽40至少部分地旋转的示例性方式是通过使用从气帽40的凸
缘141的至少部分径向向内突出的环形隆起148,结合隆起148可配合到其中的圆筒30的径向面朝外的环形凹槽38。
[0036] 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使用将气帽40附接到圆筒30的方法,其中气帽40至少部分地相对于圆筒30旋转(如,围绕与流动通过液体喷射孔71的液体的轴线大致对准的轴线)用来将气帽附接到圆筒。例如,可在气帽40和圆筒30上设置接合特征结构(如,由于2011年7月28日提交的美国专利申请61/512,678的参考标号37,47和47a所指出的类型),以使得气帽40相对于圆筒30的旋转用来将所述特征结构接合在一起并将气帽40附接到圆筒30。
[0037] 气帽可由任何合适的材料制成,包括如金属、金属合金、塑料(如,出于任何所需目的任选地包括任何合适的添加剂、加固填料等的可模压热塑性聚合树脂)等,以及其组合。在一些实施例中,气帽可由单个整体模制塑料件的一体件制成(如,由其组成),包括如空气角、凸缘以及可用于将气帽附接到圆筒的任何附接机构或特征结构。在其它实施例中,气帽可由至少彼此连接的至少两个件构成(如,包括如空气角的第一个件和包括如环(如具有螺纹连接的锁定环)的第二个件,所述第二个件以可旋转方式连接到所述第一部分并且可用于将气帽附接到如圆筒)。可向使用者提供已附接到圆筒的气帽;或气帽可由使用者附接到圆筒。在一些实施例中,气帽可从喷枪移除。在其它实施例中,气帽为一次性的。
[0038] 圆筒30可与液体喷枪平台(如,10)联合使用(如,附接到液体喷枪平台),以形成如图9到图10的示例性图示中所示的液体喷枪(如,1)。在图9到图10所示的一般类型的实施例中,圆筒30的后面42可与液体喷枪平台10的喷枪平台界面11和由任何便利的机构附接到平台10的圆筒30配合。
[0039] 圆筒30与枪平台10的附接可为可释放的或不可释放的。在其中此种附接为可释放的具体实施例中,圆筒30可为可移除的或可替换的(如,以可与所移除的圆筒相同或不同的圆筒进行替换,如针对给定应用根据要喷涂的液体的特定特性而选择)。在其中此种附接为不可释放的具体实施例中,圆筒可包括不可释放地附接到枪平台的单独制成件;或其可整合入枪平台(如,整合入枪平台10的框架9)。鉴于上述讨论,应当理解,可附接圆筒的概念大体上涵盖其中向使用者提供圆筒作为可由使用者附接到枪平台的部件的构造以及其中向使用者提供的圆筒已附接到枪平台,或实际上整合入枪平台的构造。
[0040] 将圆筒30以可释放方式或不可释放方式附接到喷枪平台10可通过任何合适的机构来实现。例如,参照图1和图9到图10的示例性实施例,圆筒30的附连结构39(如,插片)可与平台10的开口11a和11b合作(如,机械互锁)以将圆筒30保持就位在其上。如果期望所述附接为可释放的,使得本领域的使用者可从平台10释放圆筒30,则附接结构39可为如可手动向内偏转的,如通过对长铁楔139施加向内压力,以使得其可从开口11a和11b向内释放。
应当认识到,可使用圆筒30和平台10上的许多其它可释放或不可释放附接技术和/或结构来代替本文所述的那些技术和/或结构,如,有利于通过简单的推压或推压拧转动作迅速连接/断开圆筒30的卡口式连接、夹板、螺纹连接件等。然而,在一些具体实施例中,圆筒30和平台10之间的附接不是通过两者之间的螺纹连接。
[0041] 在其中圆筒30可从液体喷枪平台10释放(移除)的实施例中,圆筒30可根据使用者要求来加以清洁和再利用。在特定实施方案中,圆筒30为一次性的。如本文所用,术语“一次性的”表示在喷枪的普通操作中(如,在从一种油漆到另一种油漆的转换期间)通常在选定的使用周期之后移除并废弃的部件,如即使所述部件依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此部件应不同于通常在喷枪的普通操作中保留下来并且重复再利用的喷枪部件(即使或许可能如在其被破坏的情况下将其移除)。尽管任何图中均未示出,但如果需要,则可如在圆筒30的后面42的某些部分和枪平台10的界面11之间提供弹性接面。此类弹性接面可用来减少从如平台10的中心空气供应管道出口19b的接面和圆筒30的中心空气通道入口31和/或平台10的风机空气供应管道出口19a与圆筒30的风机空气通道入口47a的接面的空气渗漏。此类弹性接面可如由可如紧固到圆筒30和/或枪平台10的一个或多个弹性体垫圈等提供。如果需要,则可在圆筒30的后面42的周边的一些或全部周围提供弹性体垫圈,以减少从喷枪1的整体空气渗漏。此类弹性体垫圈或多个弹性体垫圈可便利地如通过在圆筒30上方重叠注塑弹性体热塑性材料来提供。此类重叠注塑件还可具有用于其它目的的部分。例如,如果圆筒30包括图1所示的一般类型的狭缝(其可用来允许圆筒30的部分向内偏转,以使得(如)附接插片
39可与平台10的狭槽11a和11b径向向内脱离),则重叠注塑的弹性体遮盖件或内衬部分可邻接所述狭缝以减少通过其的空气泄漏,同时仍容许附接插片39充分偏转。
[0042] 进一步参照图9,示例性喷枪平台10可包括框架9,平台10的其它部件可设置在所述框架上。如上所述,枪平台10可包括至少大致面朝前的界面11,所述界面被构造用于与如上所述的圆筒30的后面42配合。枪平台10的界面11可包括开口19c,所述开口可被构造用于至少接纳圆筒30的柄58的至少最后区段。枪平台10可包括杆部分13a,所述杆部分还可包括可选柄部13b,所述柄部配合在枪平台10的杆部分13a上方。在一些实施例中,柄部13b可根据操作者的偏好定制设计,包括通过热固性树脂的定制配合。框架9和/或喷枪平台10的其它部件可由可模制、浇铸等以形成本文所述特征结构的任何合适材料构造而成。一些可能合适材料的例子可以包括例如金属、金属合金、聚合物(例如聚氨酯、聚烯烃(例如聚丙烯)、聚酰胺(例如耐纶,包括无定形耐纶)、聚酯、氟聚合物和聚碳酸酯),和其它材料,包括其任何组合。对用于枪平台10的材料的选择可至少部分地基于所选材料与要喷涂的液体的相容性(如,溶剂抗性以及类似特性)。
[0043] 喷枪平台10可包括针14,所述针可用于控制通过喷枪1的液体流动。参见图9,在所绘示的示例性实施例中,对流动通过液体喷枪的空气流和液体两者的控制可由触发器15提供,所述触发器通过保持销16a和夹片16b枢转地接合到喷枪平台10(但可以使用其它任何合适的连接机构)。触发器15可操作地连接到针14,所述针可延伸通过圆筒30中的室56,使得从液体处理接面57进入室56的液体随后可通过液体处理通道53的此部分沿循与针14的纵向轴线大致对准并且通向不可分离喷嘴210的液体喷射孔71的路径。可便利地将针14偏置(如,通过偏置触发器15)到其中针14的锥形前端14a使圆筒30的液体处理通道53闭合的位置(如,通过与液体处理通道53的面朝内表面74接触的针14的锥形前端14a)。克服偏置力(如,通过对触发器15施加压力)导致针14缩回并且允许液体流动通过液体处理通道53并流出液体喷射孔71。
[0044] 喷枪平台(如,10)可限定单独地和/或组合地向圆筒30供应空气的多种管道。参照图9的示例性实施例,喷枪平台10可包括如配件12,使得喷枪平台10中的空气供应管道可连接到空气源(未示出),所述空气源在大于大气压力下向喷枪平台10供应空气。可便利地构造喷枪平台10,以使得当针14处于向外偏置的位置时,空气供应阀17处于关闭状态而触发器15可操作地连接到空气供应阀17,以使得克服偏置力以允许液体如上所述流动,也会导致空气流动通过枪平台10的空气供应管道并且从那里进入圆筒30的空气处理通道中。这样一种偏置力可以如由卷簧(其被定位于作为中心空气控制组件18b的一部分的空气供应阀17之间)提供,但是也可以使用其它偏置机构,并且这些偏置机构可以位于其它位置中(例如在触发器15和柄部13b之间)。在图示实施例中,当按压触发器15时,针14缩回到其中锥形前端14a允许液体向前流动通过圆筒30的液体处理通道53的位置。同时,打开空气供应阀17以从喷枪平台10中的空气供应管道向圆筒30的空气处理通道供应空气。此类空气流可便利地呈风机空气流或中心空气流形式,该空气流可如沿着单独的未连接通道通过平台10供应和/或通过圆筒30递送。风机空气流可如由风机空气控制组件18a控制,该组件控制供应至枪平台界面11的风机空气供应管道出口19a的空气。中心空气流可如由中心空气控制组件
18b控制,该组件控制供应至枪平台界面11的中心空气供应管道出口19b的空气。具体地,控制组件18b可控制中心空气流(其如从不可分离喷嘴210的中心空气孔72流出并且用于帮助使从液体喷射孔71喷射的液体雾化),而控制组件18a可控制风机空气流(其如从气帽40中的风机空气孔隙流出并可用于调节喷雾式样的几何形状)。
[0045] 在图1和图9的图示实施例中,平台10的中心空气出口19b可与圆筒30的至少一个中心空气通道33的至少一个入口31配合,以使得中心空气可由此递送(如,通过中心空气通道33的出口34)到中心空气室35,所述中心空气室可用来将中心空气分配成一个或多个中心空气流,所述空气流被布置成如接近喷嘴210的液体喷射孔71径向向外以促进使从其喷射的液体雾化成细小喷雾。相似地,平台10的风机空气管道出口19a可与圆筒30的至少一个风机空气通道47的至少一个入口47a配合,以使得风机空气可由此递送到在那里其可帮助调节喷雾式样的几何形状的风机空气室44中(并且,如,从此进入空气角腔体145a和/或
145b)。
[0046] 应当理解,呈现枪平台10的空气递送系统和部件的上述布置,并特别是关于枪平台10的空气供应管道如何可与圆筒30的空气处理通道配合的细节仅用于示出示例性实施例的目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了解,可具有许多可能的部件和布置,并且所述部件和布置可用于本文公开内容的范围内。此外,应当理解,在更一般的意义上,呈现本文参照图9到图10所述的枪平台10的所有部件和布置仅用于示出示例性实施例的目的。枪平台和其部件的任何合适的设计(如,其中某些部件与框架为一体的并与框架整体制成的那些设计、其中某些部件为附接到框架的单独制成件的那些设计、其中各个部件为金属的、金属合金的或塑料的那些设计等等)可用于本文所述公开内容的范围内。
[0047] 示例性实施例的列表
[0048] 实施例1:一种与液体喷枪平台一起使用以提供液体喷枪的圆筒,所述圆筒包括:主体,所述主体包括至少一个中心空气递送通道和至少一个液体处理通道;和不可分离的喷嘴,其中所述喷嘴限定液体喷射孔,所述液体喷射孔与所述主体的所述至少一个液体处理通道流体连通,并且其中所述喷嘴限定中心空气孔,所述中心空气孔与所述主体的所述至少一个中心空气递送通道流体连通。
[0049] 实施例2:根据实施例1所述的圆筒,其中所述圆筒的所述主体和所述不可分离喷嘴为整体模制塑料件的一体件。
[0050] 实施例3:根据实施例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圆筒,所述圆筒还包括气帽,所述气帽附接到所述圆筒并包括至少两个空气角,所述空气角向前突出超过所述圆筒的所述液体喷射孔,并且共同包括孔隙,所述孔隙的至少一些位于与液体流动通过所述圆筒的所述液体喷射孔的方向大致对准的轴线的相对侧上。
[0051] 实施例4:根据实施例3所述的圆筒,其中所述圆筒的表面与所述气帽的表面组合以至少部分地限定风机空气室,所述风机空气室被构造用于将风机空气分配到所述至少两个空气角。
[0052] 实施例5:根据实施例3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圆筒,其中所述气帽的任何表面均不限定所述中心空气孔或所述中心空气递送通道的任何部分,并且进一步地其中当中心空气从所述中心空气递送通道流动到所述中心空气孔时,所述气帽的任何表面均不与所述中心空气接触或起作用以引导所述中心空气。
[0053] 实施例6:根据实施例3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圆筒,其中所述圆筒的表面与所述气帽的表面组合以至少部分地限定中心空气室,所述中心空气室被构造用于将中心空气分配到所述圆筒的所述中心空气孔。
[0054] 实施例7:根据实施例2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圆筒,其中所述气帽为整体模制塑料件的一体件,并且其中所述气帽通过所述气帽的附接特征结构附接到所述圆筒,所述附接特征结构与所述气帽为一体的并与所述气帽整体模制。
[0055] 实施例8:根据实施例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圆筒,其中所述圆筒能够可释放地附接到所述液体喷枪平台。
[0056] 实施例9:根据实施例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圆筒,其中所述圆筒不可释放地附接到所述液体喷枪平台。
[0057] 实施例10:根据实施例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圆筒,其中所述圆筒包括与所述液体喷射孔流体连通的伸长的内室,并且还包括中空的、成角度的突出部分,所述突出部分相对于所述伸长的内室成一角度向外突出并包括所述圆筒的液体处理通道入口;并且所述突出部分包括液体入口通道,所述液体入口通道流体地连接到所述圆筒的所述液体处理通道入口,并且通过液体处理接面流体地连接到所述圆筒的所述伸长的内室。
[0058] 实施例11:根据实施例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圆筒,其中所述不可分离的喷嘴包括限定所述液体喷射孔的环形顶端,并且还包括凸缘,所述凸缘的至少一部分与所述环形顶端径向朝外分离,以使得中心空气孔被限定在环形顶端的径向面朝外表面与凸缘的径向面朝内表面之间。
[0059] 实施例12:根据实施例11所述的圆筒,其中所述凸缘向后延伸以在所述喷嘴内形成限定内部中心空气流动路径的扩口裙边,所述内部中心空气流动路径从所述圆筒的所述至少一个中心空气通道接收空气。
[0060] 实施例13:根据实施例12所述的圆筒,其中所述扩口裙边的最后部分在从所述中心空气递送面上的中心空气出口径向向外的位置处邻接或整体连接到所述圆筒的中心空气递送面。
[0061] 实施例14:根据实施例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圆筒,其中所述圆筒包括面朝前的环形中心空气递送面和面朝前的环形风机空气递送面。
[0062] 实施例15:一种包括根据实施例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圆筒的液体喷枪,所述圆筒附接到液体喷枪平台。
[0063] 实施例16:根据实施例15所述的液体喷枪,所述喷枪包括根据实施例1至2和实施例8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圆筒,其中所述液体喷枪不包括气帽。
[0064] 实施例17:一种喷涂液体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使用根据实施例15至16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喷枪来喷涂液体。
[0065] 实施例18:根据实施例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液体为油漆。
[0066] 已论述圆筒、其不可分离的喷嘴和气帽和可与其一起使用的液体喷枪平台的示例性实施例,并且已参考可能的变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将显而易见,本文所公开的具体示例性结构、特征结构、细节、配置等在许多实施例中可修改和/或组合。本发明人预期所有此类变型和组合均在所构思发明的范围内,而不仅仅被选择用作示例性图示的那些代表性的设计。因此,本发明的范围不应限于本文所述的特定说明性结构,而应至少扩展至由权利要求的语言所描述的结构以及这些结构的等同形式。本文中使用的术语“液体”指所有可使用喷枪或其它喷涂设备(不论其是否旨在为表面上色)涂敷于表面的可流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油漆、底漆、底漆腻子、真漆、清漆和类似油漆料一样的材料以及其它材料,如(举例来说)粘合剂、密封剂、填料、油灰、粉末涂料、喷砂粉末、研磨料浆、农用液体/溶剂(例如肥料、除草剂、杀虫剂等)、脱模剂,铸造敷料等,在一些实施例中,其可以根据属性和/或材料的预期应用而以雾化方式涂敷。术语“液体”须据此理解。术语“空气”为了方便起见而使用并且广义地涵盖使用任何合适的气体组合物或混合物(如,氮、惰性气体等)。术语“雾化”同样为了方便起见而使用以指代将液体转化为细小的喷雾而不需要将所述液体转化为单独的分子或原子。此处所用的用于描述性能或属性的修饰语的术语“大致”意指普通技术人员可容易理解的性能或属性,但不需要绝对精确或完全匹配(如,在可量化性能的+/-20%内);术语“基本上”意指高近似度(如,在可量化性能的+/-5%内),但同样不需要绝对精确或完全匹配。如果在所写的本说明书和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的任何文件中的公开内容之间存在冲突或矛盾之处,则以所写的本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