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爬塔吊井操作架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410715181.6

文献号 : CN10445319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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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王洪涛周洋吴豪李幼安廖万希阳强李其斌张飞廖飞惠文军

申请人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内爬塔吊井操作架,包括架体主龙骨、架体次龙骨、操作平板、斜向拉结防护钢管、水平拉结防护钢管和连墙杆;架体主龙骨包括竖向主龙骨、连墙支架主龙骨、水平连接主龙骨和斜撑连接主龙骨,连墙支架主龙骨通过水平连接主龙骨和斜撑连接主龙骨与竖向主龙骨的下端连接;竖向主龙骨的数量为至少2根,竖向主龙骨并排分布,竖向主龙骨之间采用架体次龙骨连接;操作平板位于架体次龙骨的一侧,斜向拉结防护钢管用于连接操作平板和竖向主龙骨;连墙支架主龙骨上开有连墙杆加强孔,用于连接连墙杆。本发明通过提供一种可提前加工预制的操作架,在内爬塔吊井内一次快递安装的操作架,可随作业层提升使用,形式如同内爬式操作架。

权利要求 :

1.一种内爬塔吊井操作架,其特征在于,包括架体主龙骨、架体次龙骨(1)、操作平板(2)、斜向拉结防护钢管(3)、水平拉结防护钢管(4)和连墙杆(5);所述架体主龙骨包括竖向主龙骨(6)、连墙支架主龙骨(7)、水平连接主龙骨(8)和斜撑连接主龙骨(9),所述连墙支架主龙骨(7)通过水平连接主龙骨(8)和斜撑连接主龙骨(9)与竖向主龙骨(6)的下端连接;所述竖向主龙骨(6)的数量为至少2根,所述竖向主龙骨(6)并排分布,所述竖向主龙骨(6)之间采用架体次龙骨(1)连接;所述操作平板(2)位于架体次龙骨(1)的一侧,所述斜向拉结防护钢管(3)用于连接操作平板(2)和竖向主龙骨(6);所述连墙支架主龙骨(7)上开有连墙杆加强孔,用于连接连墙杆(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爬塔吊井操作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架体主龙骨采用16#矩形方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爬塔吊井操作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竖向主龙骨(6)的数量为3根,所述连墙支架主龙骨(7)的数量为3根,所述水平连接主龙骨(8)的数量为6根,所述斜撑连接主龙骨(9)的数量为3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爬塔吊井操作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平板(2)远离竖向主龙骨(6)的两侧边分别通过斜向拉结防护钢管(3)和两端的竖向主龙骨(6)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爬塔吊井操作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平板(2)包括钢板踏板(10)和操作平板龙骨(11),所述钢板踏板(10)采用3mm厚花纹钢板,所述操作平板龙骨(11)采用14#槽钢,所述钢板踏板(10)和操作平板龙骨(11)采用焊接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或5任一所述的内爬塔吊井操作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平板(2)的数目至少为3块。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爬塔吊井操作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平板(2)的宽度为

350m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爬塔吊井操作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墙杆(5)的数目为6根,所述连墙杆(5)的直径为40m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爬塔吊井操作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竖向主龙骨(6)之间还采用水平拉结防护钢管(4)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爬塔吊井操作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墙支架主龙骨(7)上分别开有2个连墙杆加强孔,用于连接2根连墙杆(5),所述连墙杆(5)的另一端与内爬塔吊井的剪力墙连接。

说明书 :

内爬塔吊井操作架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建筑施工领域,具体是一种内爬塔吊井操作架。

背景技术

[0002] 目前,在传统的内爬塔吊井结构施工中,大部分直接采用悬挑工字钢搭设钢管架,搭设速度慢,当内爬塔吊井爬升时,需要拆除内爬塔吊井周边的架体,之后随楼层施工需要,又需重复搭设,如此一来,反复搭设及拆除钢管架将耗费大量的劳动力,严重影响了施工的进度。

发明内容

[0003]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内爬塔吊井操作架,突破了传统的悬挑钢管架搭设操作架的方法,通过提供一种可提前加工预制的操作架,在内爬塔吊井内一次快递安装的操作架,可随作业层提升使用,形式如同内爬式操作架。
[0004]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0005] 一种内爬塔吊井操作架,包括架体主龙骨、架体次龙骨、操作平板、斜向拉结防护钢管、水平拉结防护钢管和连墙杆;所述架体主龙骨包括竖向主龙骨、连墙支架主龙骨、水平连接主龙骨和斜撑连接主龙骨,所述连墙支架主龙骨通过水平连接主龙骨和斜撑连接主龙骨与竖向主龙骨的下端连接;所述竖向主龙骨的数量为至少2根,所述竖向主龙骨并排分布,所述竖向主龙骨之间采用架体次龙骨连接;所述操作平板位于架体次龙骨的一侧,所述斜向拉结防护钢管用于连接操作平板和竖向主龙骨;所述连墙支架主龙骨上开有连墙杆加强孔,用于连接连墙杆。
[0006]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架体主龙骨采用16#矩形方钢。
[0007]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竖向主龙骨的数量为3根,所述连墙支架主龙骨的数量为3根,所述水平连接主龙骨的数量为6根,所述斜撑连接主龙骨的数量为3根。
[0008]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操作平板远离竖向主龙骨的两侧边分别通过斜向拉结防护钢管和两端的竖向主龙骨连接。
[0009]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操作平板包括钢板踏板和操作平板龙骨,所述钢板踏板采用3mm厚花纹钢板,所述操作平板龙骨采用14#槽钢,所述钢板踏板和操作平板龙骨采用焊接连接。
[0010]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操作平板的数目至少为3块。
[0011]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操作平板的宽度为350mm。
[0012]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连墙杆的数目为6根,所述连墙杆的直径为40mm。
[0013]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竖向主龙骨之间还采用水平拉结防护钢管连接。
[0014]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连墙支架主龙骨上分别开有2个连墙杆加强孔,用于连接2根连墙杆,所述连墙杆的另一端与内爬塔吊井的剪力墙连接。
[0015]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0016] 本发明突破了传统的悬挑钢管架搭设操作架的方法,通过提供一种可提前加工预制的操作架,在内爬塔吊井内一次快递安装的操作架,可随作业层提升使用,形式如同内爬式操作架,具体分为两个特点:
[0017] (1)可以在加工厂或现场预制好内爬塔吊井操作架,在现场快速安装至内爬塔吊井作业层以下,作为作业层的操作架;随着楼层的向上施工,逐步提升操作架。
[0018] (2)操作架随作业层逐步提升,只需提升安装固定即可,无需像悬挑工字钢搭设钢管架那样重复搭设,节省了大量人工,并且对内爬塔吊的爬升无任何影响。

附图说明

[0019] 图1是内爬塔吊井操作架的结构示意图;
[0020] 图2是内爬塔吊井操作架的安装示意图;
[0021] 图中:1-架体次龙骨、2-操作平板、3-斜向拉结防护钢管、4-水平拉结防护钢管、5-连墙杆、6-竖向主龙骨、7-连墙支架主龙骨、8-水平连接主龙骨、9-斜撑连接主龙骨、10-钢板踏板、11-操作平板龙骨。

具体实施方式

[0022]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23] 请参阅图1-2,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内爬塔吊井操作架,包括架体主龙骨、架体次龙骨1、操作平板2、斜向拉结防护钢管3、水平拉结防护钢管4和连墙杆5;架体主龙骨包括竖向主龙骨6、连墙支架主龙骨7、水平连接主龙骨8和斜撑连接主龙骨9,连墙支架主龙骨7通过水平连接主龙骨8和斜撑连接主龙骨9与竖向主龙骨6的下端连接;竖向主龙骨6的数量为至少2根,竖向主龙骨6并排分布,竖向主龙骨6之间采用架体次龙骨1连接;操作平板2位于架体次龙骨1的一侧,斜向拉结防护钢管3用于连接操作平板2和竖向主龙骨6;连墙支架主龙骨7上分别开有2个连墙杆加强孔,用于连接连墙杆5,连墙杆5的另一端与内爬塔吊井的剪力墙连接。
[0024] 架体主龙骨采用16#矩形方钢。竖向主龙骨6的数量为3根,连墙支架主龙骨7的数量为3根,水平连接主龙骨8的数量为6根,斜撑连接主龙骨9的数量为3根。操作平板2远离竖向主龙骨6的两侧边分别通过斜向拉结防护钢管3和两端的竖向主龙骨6连接。操作平板2包括钢板踏板10和操作平板龙骨11,钢板踏板10采用3mm厚花纹钢板,操作平板龙骨11采用14#槽钢,钢板踏板10和操作平板龙骨11采用焊接连接。操作平板2的数目至少为3块。操作平板2的宽度为350mm。连墙杆5的数目为6根,连墙杆5的直径为40mm。竖向主龙骨6之间还采用水平拉结防护钢管4连接。
[0025] 本发明在作业层施工完成后,只需要拆除连墙杆5,向上提升一层,再安装连墙杆5,即可造次使用,节省了大量人力和时间,加快了施工进度。
[0026] 本发明的宽度、高度均可根据实际使用需要而做出调整。
[0027] 本发明突破了传统的悬挑钢管架搭设操作架的方法,通过提供一种可提前加工预制的操作架,在内爬塔吊井内一次快递安装的操作架,可随作业层提升使用,形式如同内爬式操作架,具体分为两个特点:
[0028] (1)可以在加工厂或现场预制好内爬塔吊井操作架,在现场快速安装至内爬塔吊井作业层以下,作为作业层的操作架;随着楼层的向上施工,逐步提升操作架。
[0029] (2)操作架随作业层逐步提升,只需提升安装固定即可,无需像悬挑工字钢搭设钢管架那样重复搭设,节省了大量人工,并且对内爬塔吊的爬升无任何影响。
[0030]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
[0031]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