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光器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380042087.2
文献号 : CN104541138B
文献日 : 2017-07-25
发明人 : 柴山胜己 , 能野隆文
申请人 : 浜松光子学株式会社
摘要 :
权利要求 :
1.一种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具备:
封装体,其具有底座、以及设置有光入射部的盖体;
光学单元,其在所述封装体内配置在所述底座上;以及引线接脚,其贯通所述底座,
所述光学单元具有:
分光元件,其设置有对从所述光入射部入射至所述封装体内的光进行分光并且反射的分光部;
光检测元件,其检测由所述分光部分光并且反射的光;
支撑体,其以在所述分光部与所述光检测元件之间形成有空间的方式支撑所述光检测元件;
突出部,其从所述支撑体突出;以及配线,其包含电连接有所述光检测元件的端子的第1端子部、以及配置在所述突出部的第2端子部,所述突出部配置在接触于所述底座的位置,所述引线接脚电连接于所述第2端子部,所述分光元件接触于所述底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引线接脚在嵌入至所述突出部的状态下,电连接于所述第2端子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引线接脚在插通至所述突出部的状态下,电连接于所述第2端子部。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引线接脚在与所述突出部隔开的状态下,通过引线接合电连接于所述第2端子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引线接脚设置有多个,
所述突出部以与所述各引线接脚对应的方式设置有多个,所述各引线接脚以通过相邻的所述突出部之间的方式配置。
6.如权利要求1~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体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7.如权利要求1~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配线设置在所述支撑体。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配线设置在所述支撑体。
9.如权利要求1~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体包含:
基壁部,其以与所述底座相对的方式配置,并固定有所述光检测元件;以及侧壁部,其以从所述分光部的侧方相对于所述底座而直立设置的方式配置,并支撑所述基壁部,所述突出部从所述侧壁部突出至与所述分光部的相反侧。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体包含:
基壁部,其以与所述底座相对的方式配置,并固定有所述光检测元件;以及侧壁部,其以从所述分光部的侧方相对于所述底座而直立设置的方式配置,并支撑所述基壁部,所述突出部从所述侧壁部突出至与所述分光部的相反侧。
11.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体包含:
基壁部,其以与所述底座相对的方式配置,并固定有所述光检测元件;以及侧壁部,其以从所述分光部的侧方相对于所述底座而直立设置的方式配置,并支撑所述基壁部,所述突出部从所述侧壁部突出至与所述分光部的相反侧。
12.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体包含:
基壁部,其以与所述底座相对的方式配置,并固定有所述光检测元件;以及侧壁部,其以从所述分光部的侧方相对于所述底座而直立设置的方式配置,并支撑所述基壁部,所述突出部从所述侧壁部突出至与所述分光部的相反侧。
13.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基壁部,设置有使从所述光入射部入射至所述封装体内的光通过的光通过部。
14.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基壁部,设置有使从所述光入射部入射至所述封装体内的光通过的光通过部。
15.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基壁部,设置有使从所述光入射部入射至所述封装体内的光通过的光通过部。
16.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基壁部,设置有使从所述光入射部入射至所述封装体内的光通过的光通过部。
17.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检测元件相对于所述基壁部而配置在所述底座侧。
18.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检测元件相对于所述基壁部而配置在所述底座侧。
19.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检测元件相对于所述基壁部而配置在所述底座侧。
20.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检测元件相对于所述基壁部而配置在所述底座侧。
21.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检测元件相对于所述基壁部而配置在所述底座侧。
22.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检测元件相对于所述基壁部而配置在所述底座侧。
23.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检测元件相对于所述基壁部而配置在所述底座侧。
24.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检测元件相对于所述基壁部而配置在所述底座侧。
25.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壁部、所述侧壁部和所述突出部一体形成。
26.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壁部、所述侧壁部和所述突出部一体形成。
27.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壁部、所述侧壁部和所述突出部一体形成。
28.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壁部、所述侧壁部和所述突出部一体形成。
29.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壁部、所述侧壁部和所述突出部一体形成。
30.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壁部、所述侧壁部和所述突出部一体形成。
31.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壁部、所述侧壁部和所述突出部一体形成。
32.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壁部、所述侧壁部和所述突出部一体形成。
33.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壁部、所述侧壁部和所述突出部一体形成。
34.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壁部、所述侧壁部和所述突出部一体形成。
35.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壁部、所述侧壁部和所述突出部一体形成。
36.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壁部、所述侧壁部和所述突出部一体形成。
37.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壁部、所述侧壁部和所述突出部一体形成。
38.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壁部、所述侧壁部和所述突出部一体形成。
39.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壁部、所述侧壁部和所述突出部一体形成。
40.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壁部、所述侧壁部和所述突出部一体形成。
41.如权利要求1~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42.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43.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44.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45.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46.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47.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48.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49.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50.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51.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52.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53.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54.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55.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56.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57.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58.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59.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60.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61.如权利要求2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62.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63.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64.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65.如权利要求2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66.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67.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68.如权利要求3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69.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70.如权利要求3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71.如权利要求3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72.如权利要求3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73.如权利要求3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74.如权利要求3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75.如权利要求3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76.如权利要求4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部通过设置在基板上而构成所述分光元件。
77.如权利要求4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78.如权利要求4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79.如权利要求4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80.如权利要求4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81.如权利要求4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82.如权利要求4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83.如权利要求4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84.如权利要求4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85.如权利要求4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86.如权利要求5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87.如权利要求5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88.如权利要求5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89.如权利要求5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90.如权利要求5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91.如权利要求5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92.如权利要求5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93.如权利要求5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94.如权利要求5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95.如权利要求5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96.如权利要求6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97.如权利要求6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98.如权利要求6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99.如权利要求6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100.如权利要求6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101.如权利要求6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102.如权利要求6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103.如权利要求6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104.如权利要求6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105.如权利要求6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106.如权利要求7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107.如权利要求7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108.如权利要求7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109.如权利要求7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110.如权利要求7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111.如权利要求7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112.如权利要求7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光元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113.如权利要求4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14.如权利要求4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15.如权利要求4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16.如权利要求4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17.如权利要求4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18.如权利要求4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19.如权利要求4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20.如权利要求4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21.如权利要求4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22.如权利要求5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23.如权利要求5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24.如权利要求5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25.如权利要求5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26.如权利要求5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27.如权利要求5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28.如权利要求5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29.如权利要求5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30.如权利要求5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31.如权利要求5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32.如权利要求6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33.如权利要求6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34.如权利要求6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35.如权利要求6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36.如权利要求6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37.如权利要求6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38.如权利要求6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39.如权利要求6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40.如权利要求6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41.如权利要求6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42.如权利要求7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43.如权利要求7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44.如权利要求7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45.如权利要求7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46.如权利要求7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47.如权利要求7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48.如权利要求7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49.如权利要求7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50.如权利要求7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51.如权利要求7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52.如权利要求8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53.如权利要求8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54.如权利要求8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55.如权利要求8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56.如权利要求8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57.如权利要求8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58.如权利要求8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59.如权利要求8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60.如权利要求8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61.如权利要求8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62.如权利要求9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63.如权利要求9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64.如权利要求9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65.如权利要求9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66.如权利要求9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67.如权利要求9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68.如权利要求9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69.如权利要求9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70.如权利要求9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71.如权利要求9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72.如权利要求10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73.如权利要求10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74.如权利要求10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75.如权利要求10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76.如权利要求10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77.如权利要求10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78.如权利要求10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79.如权利要求10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80.如权利要求10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81.如权利要求10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82.如权利要求11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83.如权利要求11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84.如权利要求11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体,形成有嵌入有所述分光元件的一部分的切口部。
185.如权利要求1~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186.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187.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188.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189.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190.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191.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192.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193.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194.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195.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196.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197.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198.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199.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00.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01.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02.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03.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04.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05.如权利要求2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06.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07.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08.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09.如权利要求2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10.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11.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12.如权利要求3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13.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14.如权利要求3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15.如权利要求3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16.如权利要求3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17.如权利要求3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18.如权利要求3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19.如权利要求3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20.如权利要求4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21.如权利要求4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22.如权利要求4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23.如权利要求4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24.如权利要求4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25.如权利要求4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26.如权利要求4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27.如权利要求4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28.如权利要求4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29.如权利要求4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30.如权利要求5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31.如权利要求5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32.如权利要求5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33.如权利要求5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34.如权利要求5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35.如权利要求5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36.如权利要求5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37.如权利要求5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38.如权利要求5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39.如权利要求5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40.如权利要求6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41.如权利要求6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42.如权利要求6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43.如权利要求6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44.如权利要求6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45.如权利要求6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46.如权利要求6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47.如权利要求6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48.如权利要求6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49.如权利要求6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50.如权利要求7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51.如权利要求7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52.如权利要求7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53.如权利要求7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54.如权利要求7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55.如权利要求7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56.如权利要求7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57.如权利要求7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58.如权利要求7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59.如权利要求7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60.如权利要求8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61.如权利要求8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62.如权利要求8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63.如权利要求8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64.如权利要求8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65.如权利要求8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66.如权利要求8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67.如权利要求8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68.如权利要求8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69.如权利要求8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70.如权利要求9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71.如权利要求9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72.如权利要求9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73.如权利要求9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74.如权利要求9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75.如权利要求9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76.如权利要求9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77.如权利要求9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78.如权利要求9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79.如权利要求9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80.如权利要求10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81.如权利要求10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82.如权利要求10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83.如权利要求10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84.如权利要求10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85.如权利要求10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86.如权利要求10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87.如权利要求10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88.如权利要求10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89.如权利要求10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90.如权利要求11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91.如权利要求11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92.如权利要求11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93.如权利要求11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94.如权利要求11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95.如权利要求11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96.如权利要求11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97.如权利要求11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98.如权利要求11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299.如权利要求11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00.如权利要求12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01.如权利要求12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02.如权利要求12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03.如权利要求12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04.如权利要求12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05.如权利要求12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06.如权利要求12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07.如权利要求12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08.如权利要求12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09.如权利要求12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10.如权利要求13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11.如权利要求13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12.如权利要求13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13.如权利要求13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14.如权利要求13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15.如权利要求13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16.如权利要求13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17.如权利要求13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18.如权利要求13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19.如权利要求13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20.如权利要求14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21.如权利要求14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22.如权利要求14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23.如权利要求14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24.如权利要求14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25.如权利要求14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26.如权利要求14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27.如权利要求14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28.如权利要求14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29.如权利要求14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30.如权利要求15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31.如权利要求15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32.如权利要求15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33.如权利要求15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34.如权利要求15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35.如权利要求15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36.如权利要求15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37.如权利要求15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38.如权利要求15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39.如权利要求15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40.如权利要求16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41.如权利要求16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42.如权利要求16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43.如权利要求16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44.如权利要求16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45.如权利要求16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46.如权利要求16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47.如权利要求16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48.如权利要求16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49.如权利要求16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50.如权利要求17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51.如权利要求17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52.如权利要求17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53.如权利要求17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54.如权利要求17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55.如权利要求175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56.如权利要求176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57.如权利要求177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58.如权利要求178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59.如权利要求179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60.如权利要求180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61.如权利要求181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62.如权利要求182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63.如权利要求183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364.如权利要求184所述的分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单元在与所述底座的相反侧,还具有与所述突出部相对的相对部。
说明书 :
分光器
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发明内容
附图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11c而未电连接于配线12者。
通过以上所述而制造分光器1A。
11d,将第2端子部12b配置在突出部11的表面11a,并使各第2端子部12b在支撑体40的外侧且封装体2的内侧的空间中露出。然后,将嵌入至各切口部11d的引线接脚3的端部与对应于各切口部11d的第2端子部12b通过导电性树脂或焊料等电连接。通过这样的结构,也可以切实且简单地实现引线接脚3与第2端子部12b的电连接、以及光学单元10A相对于封装体2的定位。而且,由于不需要将多个引线接脚3插通至多个贯通孔11c,因此能够容易地将光学单元10A安装至底座4上。此外,由于不需要特殊的安装装置,并避免引线接脚3弯曲等的异常,因此分光器1A的制造良率也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