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式遮物帘卷收装置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510135279.9

文献号 : CN10467531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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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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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刘典昌

申请人 : 昆山皇田汽车配件工业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一体式遮物帘卷收装置,包括心铁,用于卷收遮物帘的内管,及容置于内管一端的弹簧珠和扭簧,弹簧珠由公母弹簧珠卡扣而成,且弹簧珠预留有与心铁同轴的中心孔,心铁一端连接外封盖,另一端连接心铁固定块,心铁上还套有压缩弹簧,压缩弹簧收容于弹簧珠预留的中心孔内,本装置的心铁上设有3点卡隼,用于心铁与相关部件的固定,本发明的遮物帘卷收装置减少了部分零件的使用,降低了产品的成本,组装方便,整体稳定性非常好,同时还能有效改善遮物帘与侧围的间隙。

权利要求 :

1.一种一体式遮物帘卷收装置,包括心铁,用于卷收遮物帘的内管,及容置于内管一端的弹簧珠和扭簧,所述弹簧珠预留有与所述心铁同轴的中心孔,所述心铁一端连接外封盖,另一端连接心铁固定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心铁上还套有压缩弹簧,所述压缩弹簧收容于所述弹簧珠预留的中心孔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一体式遮物帘卷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心铁上具有:第一卡隼,所述心铁通过所述第一卡隼固定所述外封盖,防止外封盖旋转;

第二卡隼,所述扭簧一端钩挂于所述弹簧珠上,另一端被所述第二卡隼固定;

第三卡隼,位于所述心铁固定块一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一体式遮物帘卷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珠由公、母弹簧珠卡接而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一体式遮物帘卷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封盖为一端开口的筒状结构,且所述外封盖的底部设有开有轴向槽的圆柱形凸块,所述凸块最大直径小于所述弹簧珠中心孔直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一体式遮物帘卷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心铁固定块上套有羊毛毡,所述内管一端与所述羊毛毡过盈配合。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一体式遮物帘卷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心铁上套有心铁套管,所述心铁套管位于第二卡隼与第三卡隼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一体式遮物帘卷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扭簧外侧套有扭簧套管,所述心铁套管容置于所述扭簧套管内。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一体式遮物帘卷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卷收装置还包括外管,所述外管与所述外封盖滑动配合。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一体式遮物帘卷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缩弹簧两端通过第一固定珠和第二固定珠固定。

说明书 :

一体式遮物帘卷收装置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卷式遮物帘的卷收装置。

背景技术

[0002] 卷式遮物帘广泛应用于汽车、办公等场所,并逐渐成为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产品。
[0003] 现有技术中遮物帘的卷收装置通常由扭簧、心铁、和卷杆组成,扭簧为遮物帘的卷收提供扭力,心铁可以用来支撑扭簧和控制扭簧的偏摆,通常为了安装方便,卷收装置还会另设有压簧,但这种压簧和扭簧是分离式的,由于遮物帘本身的零部件就繁多,再加上另设的压簧等外部安装机构,不仅造成遮物帘的组装不便,提高人工成本,降低生产效率,而且现有技术中的心铁与弹簧的同轴度不高,在收拉与压缩过程中造成整个卷收装置稳定性大大降低,易抖动且噪音较大。

发明内容

[0004]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压缩弹簧与扭簧一体设计,装配方便,整体稳定性好的遮物帘卷收装置。
[0005]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0006] 一种一体式遮物帘卷收装置,包括心铁,用于卷收遮物帘的内管,及容置于内管一端的弹簧珠和扭簧,所述弹簧珠预留有与所述心铁同轴的中心孔,所述心铁一端连接外封盖,另一端连接心铁固定块,所述心铁上还套有压缩弹簧,所述压缩弹簧收容于所述弹簧珠预留的中心孔内。
[0007] 优选的,所述心铁上具有:
[0008] -第一卡隼,所述心铁通过所述第一卡隼固定所述外封盖,防止外封盖旋转;
[0009] -第二卡隼,所述扭簧一端钩挂于所述弹簧珠上,另一端被所述第二卡隼固定;
[0010] -第三卡隼,位于所述心铁固定块一端。
[0011]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弹簧珠由公、母弹簧珠卡接而成。
[0012]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外封盖为一端开口的筒状结构,且所述外封盖的底部设有开有轴向槽的圆柱形凸块,所述凸块最大直径小于所述弹簧珠中心孔直径。
[0013]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所述心铁固定块上套有羊毛毡,所述内管一端与所述羊毛毡过盈配合。
[0014]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所述心铁上套有心铁套管,所述心铁套管位于第二卡隼与第三卡隼之间。
[0015]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扭簧外侧套有扭簧套管,所述心铁套管容置于所述扭簧套管内。
[0016]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卷收装置还包括外管,所述外管与所述外封盖滑动配合。
[0017]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压缩弹簧两端通过第一固定珠和第二固定珠固定。
[0018] 本发明所达到的有益效果:
[0019] 1.本发明的遮物帘卷收装置减少了部分零件的使用,降低了产品的成本,组装方便,整体稳定性非常好,同时还能有效改善遮物帘与侧围的间隙;
[0020] 2. 压簧容置于弹簧珠内,而扭簧又与弹簧珠相连,这样的弹簧组实现了压缩弹簧与扭簧的一体式设计,将两种不同受力方向的弹簧很好地安装结合,两个弹簧的同心与同轴度大大提高,减少了因受力方向不同而产生的偏摆,因而避免了在收拉与压缩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0021] 3.弹簧珠采用公母弹簧珠对扣结合的方式,不仅简单,而且便于与心铁安装,且安装后中心设计预留中心孔,便于压簧的安放;
[0022] 4.心铁上的卡隼有助于心铁的进一步固定,防止心铁抖动而产生噪音,其中,第一卡隼可用于外封盖的固定,及防止外封盖相对于心铁的旋转;第二卡隼不仅对弹簧珠起到一定的限位作用,还可以固定扭簧;
[0023] 5. 本发明中心铁套管、扭簧套管的使用也有助于提高整个装置的稳定性,减少噪音。

附图说明

[0024]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中一体式遮物帘卷收装置的爆炸图;
[0025] 图2是图1中一体式遮物帘卷收装置的轴向剖视图;
[0026] 图3是图1中心铁的放大图;
[0027] 图4是图3中第二卡隼的放大图;
[0028] 图5是图1中弹簧珠的放大图;
[0029] 图6是图1中外封盖的放大图;
[0030] 其中,心铁1,内管2,弹簧珠3,公弹簧珠31,母弹簧珠32,扭簧4,外封盖5, 凸块51,心铁固定块6,压缩弹簧7,第一固定珠71,第二固定珠72,羊毛毡8,外管9,扭簧套管21,心铁套管22,第一卡隼11,第二卡隼12,第三卡隼13,中心孔33,压片35,凸爪341,凹洞342。

具体实施方式

[0031]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0032]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发明的一种一体式遮物帘卷收装置,包括心铁1,用于卷收遮物帘的内管2,及容置于内管2一端的弹簧珠3和扭簧4,参见图5,弹簧珠3预留有与心铁1同轴的中心孔33,心铁1一端连接外封盖5,另一端连接心铁固定块6,心铁上还套有压缩弹簧7,压缩弹簧7两端通过第一固定珠71和第二固定珠72固定,压缩弹簧7收容于弹簧珠3预留的中心孔33内。
[0033] 如图3所示,心铁1上具有:第一卡隼11,心铁1通过第一卡隼11固定外封盖5,防止外封盖5旋转;第二卡隼12,扭簧4一端钩挂于弹簧珠3上,另一端被第二卡隼12固定;第三卡隼13位于心铁固定块6一端。
[0034] 其中,第一卡隼、第二卡隼及第三卡隼中的卡隼包括沿心铁轴线对称设置的至少两个凸起,具体如图4所示,作为本发明的最佳实施例,第一卡隼、第二卡隼及第三卡隼结构相同,每一个卡隼均由开设于心铁1上的凹槽和位于凹槽上的凸起组成,第一卡隼、第二卡隼及第三卡隼包括沿心铁轴线对称设置的至少两个卡隼,本实施例中为成蝴蝶形的两个。
[0035] 如图5所示,弹簧珠3由公弹簧珠31和母弹簧珠32卡接而成,公(母)弹簧珠上设有压片35和凸爪341,而母(公)弹簧珠上设有与凸爪341相应的凹洞342,按住压片35,将凸爪341卡入凹洞342中,然后松开压片35,就完成了公弹簧珠31和母弹簧珠32的卡接,同时弹簧珠3上还设有用于扭簧4钩挂的突出部。
[0036] 如图6所示,外封盖5为一端开口的筒状结构,且外封盖5的底部设有开有轴向槽的圆柱形凸块51,凸块51最大直径小于弹簧珠中心孔33的直径。
[0037] 心铁固定块6上套有羊毛毡8,内管2一端与羊毛毡8过盈配合。
[0038] 心铁1上还套有心铁套管22,心铁套管22位于第二卡隼12与第三卡隼13之间。扭簧4外侧套有扭簧套管21,心铁套管22容置于扭簧套管21内。
[0039] 该一体式遮物帘卷收装置还包括外管9,外管9与外封盖5滑动配合。
[0040] 以上各零部件的安装顺序为:
[0041] 首先,将心铁套管22穿于心铁1上,进而将公、母弹簧珠对口卡于心铁1的第一卡隼11和第二卡隼12之间;然后将扭簧4的一端钩挂于弹簧珠3上,扭簧4另一端通过第二卡隼12固定,扭簧套管21穿于扭簧4外,再将心铁1的一端用心铁固定块6固定,羊毛毡8套于心铁固定块6上;此时,将第一固定珠71和第二固定珠72分别固定与压缩弹簧7的两端,,从心铁1的另一端穿过并安放于弹簧固定珠3预留的中心孔33中;然后,安装内管2,内管2的一端将弹簧珠3容置在内,另一端与羊毛毡8过盈配合;接着,再将心铁1穿于外封盖5的配合处,即凸块51中的轴向槽内;然后,将布帘与内管2贴合,旋转心铁1,使扭簧4产生扭力,最后安装外管9,从而实现一体式遮物帘的收拉与压缩。
[0042]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形,这些改进和变形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