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510164940.9

文献号 : CN10470565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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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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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刘玲

申请人 : 四川健之源科技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属于保健食品领域,组分组成及其重量百分比为:(A)生物碳酸钙45%~50%;(B)碳酸镁20%~25%;(C)骨胶原蛋白18%~23%;(D)酪蛋白磷酸肽3%~8%;(E)维生素D30.0001%~0.0005%;(F)维生素K20.001%~0.006%;(G)辅料1%~5%。本发明相对现有技术,该保健食品通过多种途径,多层次实现增加骨密度的作用,有效增加骨密度。

权利要求 :

1.一种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其特征在于组分组成及其重量百分比为:(A)生物碳酸钙    45%~50%;

(B)碳酸镁    20%~25%;

(C)骨胶原蛋白    18%~23%;

(D)酪蛋白磷酸肽  3%~8%;

(E)维生素D3      0.0001%~0.0005%;

(F)维生素K2     0.001%~0.006%;

(G)辅料     1%~5%。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辅料包括填充剂、粘合剂、崩解剂、润滑剂中的一种或多种的附加物质。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其特征在于组分组成及其重量百分比为:(A)生物碳酸钙    45.5%~49.5%;

(B)碳酸镁      20%~24%;

(C)骨胶原蛋白    18.5%~22.5%;

(D)酪蛋白磷酸肽  3.5%~7.5%;

(E)维生素D3      0.0001%~0.0004%;

(F)维生素K2     0.002%~0.006%;

(G)辅料       1.5%~4.5%。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其特征在于组分组成及其重量百分比为:(A)生物碳酸钙    46%~49%;

(B)碳酸镁      20.5%~23.5%;

(C)骨胶原蛋白    19%~22%;

(D)酪蛋白磷酸肽  4%~7%;

(E)维生素D3      0.00015%~0.00035%;

(F)维生素K2     0.003%~0.0055%;

(G)辅料      2%~4%。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其特征在于组分组成及其重量百分比为:(A)生物碳酸钙    47%~49%;

(B)碳酸镁      21%~23%;

(C)骨胶原蛋白    20%~21.5%;

(D)酪蛋白磷酸肽  5%~6%;

(E)维生素D3      0.0002%~0.0003%;

(F)维生素K2     0.004%~0.005%;

(G)辅料      2.5%~3.5%。

说明书 :

一种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属于保健食品领域,更明确的说,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

背景技术

[0002]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骨质疏松是全球性健康问题,2008年以后,全球骨质疏松症患者已超过2亿人,位居中老年人五大疾病患病率之首。患病后果是疼痛、失去活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突发时也会引致死亡。WHO统计表明,目前世界范围内骨质疏松症(osteoporosis,OP)患者总数超过2亿人,每年花在治疗和住院上的费用高达250亿美元,骨质疏松症被公认为仅次于心血管疾病的第二大健康杀手。
[0003] 骨质疏松性骨折是致残、致死的主要因素,严重影响了老年人的健康和生存质量,也给国家医疗保障投入和广大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在未来的50年内全球骨质疏松性骨折的患者人群及其对社会造成的经济负担都会显著增加。
[0004] 中老年(45岁以后),随着年龄的增长,体内大量的钙营养被消耗,需从骨骼中将钙调入血液,造成骨密度下降,导致骨质疏松症。骨质疏松是引起骨痛、骨骼变形、骨折的主要原因之一,其病理特点是骨矿含量钙和骨基质成分等比例的减少,骨皮质变薄,骨小梁减少、变细甚至断裂。
[0005] 目前市场增加骨密度保健品品种来看,大体分为三类:一类是产品添加钙制剂,通过直接补充钙质而达到增加骨密度目的;另一类是不含钙或者不以补钙为目的,而是通过调整内分泌而促进钙的吸收从而达到增加骨密度的目的;第三类,少数的几个产品也通过添加氨基葡萄糖和硫酸软骨素,来达到改善关节来达到增加骨密度的目的。
[0006] 现有的各种增加骨密度的技术都是将已知有利于改善骨密度的各种组分进行配伍,而且趋势是将各种组分形成大杂烩,意欲形成大而全的效果,但事实上由于缺乏科学配伍,实际效果却远远难以达到想象中的水平:比如,中国专利申请“高活性牦牛骨髓生物钙复方胶囊”申请号:200910174678.0公开了一种以耗牛骨髓钙,氨基酸钙、柠檬酸钙、维生素D3、维生素K2、镁、锌、锰、铜、硼等原料制成的硬胶囊。该专利公开其效果为:该产品含有耗牛骨髓钙,氨基酸钙,柠檬酸钙,维生素D3、维生素K2、镁、锌、锰、铜、硼等原料,具有补钙、促进生长发育、增强骨密度,防治骨质疏松及骨折等功效。

发明内容

[0007]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增加骨密度的保健食品,相对现有技术,该保健食品通过多种途径,多层次实现增加骨密度的作用,有效提高骨密度。
[0008] 本发明目的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实现:
[0009] 一种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组分组成及其重量百分比为:
[0010] (A)生物碳酸钙   45%~50%;
[0011] (B)碳酸镁    20%~25%;
[0012] (C)骨胶原蛋白   18%~23%;
[0013] (D)酪蛋白磷酸肽  3%~8%;
[0014] (E)维生素D3   0.0001%~0.0005%;
[0015] (F)维生素K2   0.001%~0.006%;
[0016] (G)辅料   1%~5%。
[0017] 作为选择,所述辅料包括填充剂、粘合剂、崩解剂、润滑剂中的一种或多种的附加物质。
[0018] 所述生物碳酸钙是指:由牡蛎、珊瑚、贝壳、珍珠层等未经烧结的等生物原料中提取出的天然钙源。所述生物碳酸钙,可市售购得,且公知具有多种提取方法,各种提取方法所得生物碳酸钙均可应用于本专利,可自行提取。
[0019] 所述填充剂是指:用来填充片剂的重量或体积的物质,从而便于压片。所述的填充剂选自淀粉、糊精、乳糖、可压性淀粉、微晶纤维素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
[0020] 所述粘合剂是指:某些药物粉末本身不具有黏性或黏性较小,需要加入淀粉浆等黏性物质,才能使其粘合起来,这时所加入的黏性物质就称为粘合剂。所述的粘合剂选自羟丙基甲基纤维素、淀粉浆、交联聚维酮、羧甲基纤维素钠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
[0021] 所述崩解剂是指,除了缓(控)释片以及某些特殊作用的片剂以外,一般的片剂中都应加入崩解剂。所述的崩解剂选自干淀粉、羧甲基淀粉钠、交联聚乙烯吡咯烷酮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
[0022] 所述润滑剂是指:助流剂、抗粘剂和(狭义)润滑剂的总称。所述的润滑剂选自滑石粉、硬脂酸镁、微粉硅胶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
[0023] 依据本发明的用途背景下,本发明的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是以片剂等形式存在的口服制剂,服用剂量范围是2~2.5g/d。
[0024] 作为选择,保健食品组分组成及其重量百分比为:
[0025] (A)生物碳酸钙  45.5%~49.5%;
[0026] (B)碳酸镁   20%~24%;
[0027] (C)骨胶原蛋白    18.5%~22.5%;
[0028] (D)酪蛋白磷酸肽  3.5%~7.5%;
[0029] (E)维生素D3   0.0001%~0.0004%;
[0030] (F)维生素K2  0.002%~0.006%;
[0031] (G)辅料   1.5%~4.5%。
[0032] 作为选择,保健食品组分组成及其重量百分比为:
[0033] (A)生物碳酸钙   46%~49%;
[0034] (B)碳酸镁   20.5%~23.5%;
[0035] (C)骨胶原蛋白   19%~22%;
[0036] (D)酪蛋白磷酸肽  4%~7%;
[0037] (E)维生素D3  0.00015%~0.00035%;
[0038] (F)维生素K2   0.003%~0.0055%;
[0039] (G)辅料   2%~4%。
[0040] 作为选择,保健食品组分组成及其重量百分比为:
[0041] (A)生物碳酸钙   47%~49%;
[0042] (B)碳酸镁   21%~23%;
[0043] (C)骨胶原蛋白   20%~21.5%;
[0044] (D)酪蛋白磷酸肽  5%~6%;
[0045] (E)维生素D3   0.0002%~0.0003%;
[0046] (F)维生素K2   0.004%~0.005%;
[0047] (G)辅料   2.5%~3.5%。
[0048]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0049] 基础营养:通过天然的生物钙源,易吸收;以及钙镁同补,优化离子平衡,进一步促进吸收,有效摄取营养物质。
[0050] 成骨增效:本发明人通过研究发现,维生素D3+维生素K2以及骨胶原蛋白、酪蛋白磷酸肽在特定的配比条件下,基于前述基础营养,具有显著协同增效成骨作用,能够多种途径,多层次达到增加骨密度的作用,而前述缺一或非特定配比条件下都无法实现显著协同增效作用。

具体实施方式

[0051] 下列非限制性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发明。
[0052] 实施例1
[0053] 本发明实施例1提供的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由下述重量配比的活性组分制备而成:
[0054] (A)生物碳酸钙   50%;
[0055] (B)碳酸镁   20%;
[0056] (C)骨胶原蛋白   18%;
[0057] (D)酪蛋白磷酸肽  8%;
[0058] (E)维生素D3   0.0005%;
[0059] (F)维生素K2  0.006%;
[0060] (G)辅料    3.9935%;
[0061] 所述生物碳酸钙是指由牡蛎、珊瑚、贝壳、珍珠层等未经烧结的生物原料精制提取出的优质钙源。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采用的为牡蛎提取的生物碳酸钙,通过市售购得,比如郑州瑞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生物碳酸钙,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瑞达路96号。
[0062] 所述辅料包括填充剂、粘合剂、崩解剂、润滑剂中的一种或多种。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其具体组分及其含量为交联聚维酮2.5%、硬脂酸镁1.4935%。
[0063] 称取原料,混合,干燥,压片,即得本发明所述的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片剂。
[0064]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按卫生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评价方法,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结果如下:
[0065] (1)、急性毒理试验结果:样品对雌雄小白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的最大耐受量为20g/kg;
[0066] (2)、三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Ames试验、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0067] (3)、30天喂养试验结果:试验动物生长情况良好,血液学检查,生化学检查,主要脏体比及组织学检查结果与对照组相比,均无显著差异。
[0068] 安全性毒理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安全无毒。
[0069]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依据《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的评价方法,进行动物功能试验:
[0070] 大鼠适应性喂养7d后,按体重随机分为5组,每组10只,分别为低钙对照组(等体积的去离子水代替受试溶液);碳酸钙对照组(500mg/kg);按5、10、30倍人体推荐量确定大鼠的低、中、高剂量组(175mg/kg,350mg/kg,1050mg/kg);每日经口灌胃,连续给予3个月后测试增加骨密度功能的各项指标。
[0071] 表1对实验大鼠体重的影响
[0072]
[0073]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074] 由表1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在相同时期,各组动物体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0075] 表2对各组动物股骨重量、骨钙含量、中点骨密度、远心端骨密度的影响[0076]
[0077]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P<0.01。
[0078] 由表2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各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重量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高剂量组股骨重量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079]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钙含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钙含量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080]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中点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081]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中、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远心端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P<0.01);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082] 动物试验结果,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高剂量组能显著提高大鼠的骨钙含量、股骨中点骨密度,且高剂量组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中高剂量组能显著提高大鼠的股骨远心端骨密度,且高剂量组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说明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
[0083] 实施例2
[0084]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
[0085] (A)生物碳酸钙   45%;
[0086] (B)碳酸镁   25%;
[0087] (C)骨胶原蛋白  23%;
[0088] (D)酪蛋白磷酸肽  3%;
[0089] (E)维生素D3   0.0001%;
[0090] (F)维生素K2   0.001%;
[0091] (G)辅料    3.9989%;
[0092] 所述生物碳酸钙是指由牡蛎、珊瑚、贝壳、珍珠层等未经烧结的生物原料精制提取出的优质钙源。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采用的为牡蛎提取的生物碳酸钙。
[0093] 所述辅料包括填充剂、粘合剂、崩解剂、润滑剂中的一种或多种。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其具体组分及其含量为羟丙基甲基纤维素2%、滑石粉1.9989%。
[0094] 称取原料,混合,干燥,压片,即得本发明所述的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片剂。
[0095]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按卫生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评价方法,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结果如下:
[0096] (1)、急性毒理试验结果:样品对雌雄小白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的最大耐受量为21g/kg;
[0097] (2)、三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Ames试验、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0098] (3)、30天喂养试验结果:试验动物生长情况良好,血液学检查,生化学检查,主要脏体比及组织学检查结果与对照组相比,均无显著差异。
[0099] 安全性毒理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安全无毒。
[0100]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依据《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的评价方法,进行动物功能试验:
[0101] 大鼠适应性喂养7d后,按体重随机分为5组,每组10只,分别为低钙对照组(等体积的去离子水代替受试溶液);碳酸钙对照组(500mg/kg);按5、10、30倍人体推荐量确定大鼠的低、中、高剂量组(175mg/kg,350mg/kg,1050mg/kg);每日经口灌胃,连续给予3个月后测试增加骨密度功能的各项指标。
[0102] 表1对实验大鼠体重的影响
[0103]
[0104]
[0105]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106] 由表1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在相同时期,各组动物体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0107] 表2对各组动物股骨重量、骨钙含量、中点骨密度、远心端骨密度的影响[0108]
[0109]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P<0.01。
[0110] 由表2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各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重量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高剂量组股骨重量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111]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钙含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钙含量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112]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中点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113]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中、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远心端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P<0.01);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114] 动物试验结果,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高剂量组能显著提高大鼠的骨钙含量、股骨中点骨密度,且高剂量组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中高剂量组能显著提高大鼠的股骨远心端骨密度,且高剂量组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说明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
[0115] 实施例3
[0116]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2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
[0117] (A)生物碳酸钙   48%;
[0118] (B)碳酸镁   21%;
[0119] (C)骨胶原蛋白   19%;
[0120] (D)酪蛋白磷酸肽  7%;
[0121] (E)维生素D3   0.0004%;
[0122] (F)维生素K2   0.0056%;
[0123] (G)辅料   4.994%;
[0124] 所述生物碳酸钙是指由牡蛎、珊瑚、贝壳、珍珠层等未经烧结的生物原料精制提取出的优质钙源。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采用的为牡蛎提取的生物碳酸钙。
[0125] 所述辅料包括填充剂、粘合剂、崩解剂、润滑剂中的一种或多种。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其具体组分及其含量为羧甲基纤维素钠3%、二氧化硅1.994%。
[0126] 称取原料,混合,干燥,压片,即得本发明所述的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片剂。
[0127]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按卫生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评价方法,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结果如下:
[0128] (1)、急性毒理试验结果:样品对雌雄小白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的最大耐受量为22.5g/kg;
[0129] (2)、三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Ames试验、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0130] (3)、30天喂养试验结果:试验动物生长情况良好,血液学检查,生化学检查,主要脏体比及组织学检查结果与对照组相比,均无显著差异。
[0131] 安全性毒理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安全无毒。
[0132]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依据《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的评价方法,进行动物功能试验:
[0133] 大鼠适应性喂养7d后,按体重随机分为5组,每组10只,分别为低钙对照组(等体积的去离子水代替受试溶液);碳酸钙对照组(500mg/kg);按5、10、30倍人体推荐量确定大鼠的低、中、高剂量组(175mg/kg,350mg/kg,1050mg/kg);每日经口灌胃,连续给予3个月后测试增加骨密度功能的各项指标。
[0134] 表1对实验大鼠体重的影响
[0135]
[0136]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137] 由表1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在相同时期,各组动物体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0138] 表2对各组动物股骨重量、骨钙含量、中点骨密度、远心端骨密度的影响[0139]
[0140]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P<0.01。
[0141] 由表2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各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重量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高剂量组股骨重量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142]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钙含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钙含量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143]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中点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144]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中、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远心端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P<0.01);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145] 动物试验结果,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高剂量组能显著提高大鼠的骨钙含量、股骨中点骨密度,且高剂量组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中高剂量组能显著提高大鼠的股骨远心端骨密度,且高剂量组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说明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
[0146] 实施例4
[0147]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3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
[0148] (A)生物碳酸钙  46%;
[0149] (B)碳酸镁   23%;
[0150] (C)骨胶原蛋白  21%;
[0151] (D)酪蛋白磷酸肽  6%;
[0152] (E)维生素D3   0.0003%;
[0153] (F)维生素K2   0.0037%;
[0154] (G)辅料    3.996%;
[0155] 所述生物碳酸钙是指由牡蛎、珊瑚、贝壳、珍珠层等未经烧结的生物原料精制提取出的优质钙源。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采用的为牡蛎提取的生物碳酸钙。
[0156] 所述辅料包括填充剂、粘合剂、崩解剂、润滑剂中的一种或多种。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其具体组分及其含量为硬脂酸镁2.5%、阿拉伯胶1.496%。
[0157] 称取原料,混合,干燥,压片,即得本发明所述的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片剂。
[0158]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按卫生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评价方法,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结果如下:
[0159] (1)、急性毒理试验结果:样品对雌雄小白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的最大耐受量为24g/kg;
[0160] (2)、三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Ames试验、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0161] (3)、30天喂养试验结果:试验动物生长情况良好,血液学检查,生化学检查,主要脏体比及组织学检查结果与对照组相比,均无显著差异。
[0162] 安全性毒理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安全无毒。
[0163]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依据《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的评价方法,进行动物功能试验:
[0164] 大鼠适应性喂养7d后,按体重随机分为5组,每组10只,分别为低钙对照组(等体积的去离子水代替受试溶液);碳酸钙对照组(500mg/kg);按5、10、30倍人体推荐量确定大鼠的低、中、高剂量组(175mg/kg,350mg/kg,1050mg/kg);每日经口灌胃,连续给予3个月后测试增加骨密度功能的各项指标。
[0165] 表1对实验大鼠体重的影响
[0166]
[0167]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168] 由表1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在相同时期,各组动物体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0169] 表2对各组动物股骨重量、骨钙含量、中点骨密度、远心端骨密度的影响[0170]
[0171]
[0172]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P<0.01。
[0173] 由表2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各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重量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高剂量组股骨重量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174]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钙含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钙含量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175]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中点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176]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中、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远心端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P<0.01);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177] 动物试验结果,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高剂量组能显著提高大鼠的骨钙含量、股骨中点骨密度,且高剂量组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中高剂量组能显著提高大鼠的股骨远心端骨密度,且高剂量组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说明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
[0178] 实施例5
[0179]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4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
[0180] (A)生物碳酸钙  47%;
[0181] (B)碳酸镁  22%;
[0182] (C)骨胶原蛋白 23%;
[0183] (D)酪蛋白磷酸肽  5%;
[0184] (E)维生素D3   0.0002%;
[0185] (F)维生素K2   0.0058%;
[0186] (G)辅料   2.994%;
[0187] 所述生物碳酸钙是指由牡蛎、珊瑚、贝壳、珍珠层等未经烧结的生物原料精制提取出的优质钙源。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采用的为牡蛎提取的生物碳酸钙。
[0188] 所述辅料包括填充剂、粘合剂、崩解剂、润滑剂中的一种或多种。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其具体组分及其含量为羟丙基甲基纤维素1.5%、硬脂酸镁1.494%。
[0189] 称取原料,混合,干燥,压片,即得本发明所述的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片剂。
[0190]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按卫生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评价方法,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结果如下:
[0191] (1)、急性毒理试验结果:样品对雌雄小白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的最大耐受量为22g/kg;
[0192] (2)、三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Ames试验、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0193] (3)、30天喂养试验结果:试验动物生长情况良好,血液学检查,生化学检查,主要脏体比及组织学检查结果与对照组相比,均无显著差异。
[0194] 安全性毒理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安全无毒。
[0195]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依据《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的评价方法,进行动物功能试验:
[0196] 大鼠适应性喂养7d后,按体重随机分为5组,每组10只,分别为低钙对照组(等体积的去离子水代替受试溶液);碳酸钙对照组(500mg/kg);按5、10、30倍人体推荐量确定大鼠的低、中、高剂量组(175mg/kg,350mg/kg,1050mg/kg);每日经口灌胃,连续给予3个月后测试增加骨密度功能的各项指标。
[0197] 表1对实验大鼠体重的影响
[0198]
[0199]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200] 由表1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在相同时期,各组动物体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0201] 表2对各组动物股骨重量、骨钙含量、中点骨密度、远心端骨密度的影响[0202]
[0203]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P<0.01。
[0204] 由表2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各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重量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高剂量组股骨重量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205]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钙含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钙含量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206]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中点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207]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中、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远心端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P<0.01);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208] 动物试验结果,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高剂量组能显著提高大鼠的骨钙含量、股骨中点骨密度,且高剂量组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中高剂量组能显著提高大鼠的股骨远心端骨密度,且高剂量组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说明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
[0209] 实施例6
[0210]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5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
[0211] (A)生物碳酸钙   48%;
[0212] (B)碳酸镁   23%;
[0213] (C)骨胶原蛋白  22%;
[0214] (D)酪蛋白磷酸肽  4%;
[0215] (E)维生素D3   0.0004%;
[0216] (F)维生素K2   0.002%;
[0217] (G)辅料    2.9976%;
[0218] 所述生物碳酸钙是指由牡蛎、珊瑚、贝壳、珍珠层等未经烧结的生物原料精制提取出的优质钙源。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采用的为牡蛎提取的生物碳酸钙。
[0219] 所述辅料包括填充剂、粘合剂、崩解剂、润滑剂中的一种或多种。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其具体组分及其含量为交联聚维酮1%、微晶纤维素1%、硬脂酸镁0.9976%。
[0220] 称取原料,混合,干燥,压片,即得本发明所述的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片剂。
[0221]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按卫生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评价方法,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结果如下:
[0222] (1)、急性毒理试验结果:样品对雌雄小白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的最大耐受量为24g/kg;
[0223] (2)、三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Ames试验、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0224] (3)、30天喂养试验结果:试验动物生长情况良好,血液学检查,生化学检查,主要脏体比及组织学检查结果与对照组相比,均无显著差异。
[0225] 安全性毒理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安全无毒。
[0226]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依据《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的评价方法,进行动物功能试验:
[0227] 大鼠适应性喂养7d后,按体重随机分为5组,每组10只,分别为低钙对照组(等体积的去离子水代替受试溶液);碳酸钙对照组(500mg/kg);按5、10、30倍人体推荐量确定大鼠的低、中、高剂量组(175mg/kg,350mg/kg,1050mg/kg);每日经口灌胃,连续给予3个月后测试增加骨密度功能的各项指标。
[0228] 表1对实验大鼠体重的影响
[0229]
[0230]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231] 由表1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在相同时期,各组动物体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0232] 表2对各组动物股骨重量、骨钙含量、中点骨密度、远心端骨密度的影响[0233]
[0234]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P<0.01。
[0235] 由表2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各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重量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高剂量组股骨重量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236]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钙含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钙含量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237]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中点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238]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中、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远心端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P<0.01);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239] 动物试验结果,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高剂量组能显著提高大鼠的骨钙含量、股骨中点骨密度,且高剂量组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中高剂量组能显著提高大鼠的股骨远心端骨密度,且高剂量组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说明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
[0240] 对比例:
[0241] A、现有技术对比:
[0242] 本对比例采用中国专利申请“高活性牦牛骨髓生物钙复方胶囊”申请号:200910174678.0公开配方。
[0243] (A)牦牛骨髓钙  40千克(59.7%);
[0244] (B)氨基酸钙  15千克(22.4%);
[0245] (C)柠檬酸钙 12千克(17.9%);
[0246] (D)维生素D3   1毫克(0.0000015%);
[0247] (E)维生素K2  10毫克(0.000015%);
[0248] (F)镁   10克(0.015%);
[0249] (G)锌   0.6克(0.0009%);
[0250] (H)锰   0.2克(0.0003%);
[0251] (I)铜   50毫克(0.00007%);
[0252] (J)硼   10毫克(0.000015%)。
[0253] 称取原料,混合,搅拌,填充胶囊,即得本发明所述的高活性牦牛骨髓生物钙复方胶囊。
[0254] 取本发明所述的高活性牦牛骨髓生物钙复方胶囊,按卫生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评价方法,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结果如下:
[0255] (1)、急性毒理试验结果:样品对雌雄小白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的最大耐受量为28g/kg;
[0256] (2)、三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Ames试验、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0257] (3)、30天喂养试验结果:试验动物生长情况良好,血液学检查,生化学检查,主要脏体比及组织学检查结果与对照组相比,均无显著差异。
[0258] 安全性毒理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发明所述的高活性牦牛骨髓生物钙复方胶囊安全无毒。
[0259] 取本发明所述的高活性牦牛骨髓生物钙复方胶囊,依据《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的评价方法,进行动物功能试验:
[0260] 大鼠适应性喂养7d后,按体重随机分为5组,每组10只,分别为低钙对照组(等体积的去离子水代替受试溶液);碳酸钙对照组(500mg/kg);按5、10、30倍人体推荐量确定大鼠的低、中、高剂量组(175mg/kg,350mg/kg,1050mg/kg);每日经口灌胃,连续给予3个月后测试增加骨密度功能的各项指标。
[0261] 表1对实验大鼠体重的影响
[0262]
[0263]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264] 由表1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在相同时期,各组动物体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0265] 表2对各组动物股骨重量、骨钙含量、中点骨密度、远心端骨密度的影响[0266]
[0267]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268] 由表2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各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重量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高剂量组股骨重量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269]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钙含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钙含量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270]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中点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271]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远心端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272] 动物试验结果,本发明所述的高活性牦牛骨髓生物钙复方胶囊,高剂量组能提高大鼠的骨钙含量、股骨中点骨密度,且高剂量组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说明本发明所述的高活性牦牛骨髓生物钙复方胶囊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但成骨效果不高。
[0273] 本对比例采用中国专利申请“高活性牦牛骨髓生物钙复方胶囊”申请号:200910174678.0公开配方,与本专利相比,该对比例配方中VD3+VK2含量较低,且配方中没有添加酪蛋白磷酸肽和骨胶原蛋白,增加骨密度作用机制单一,成骨效果不理想。
[0274] B、配方组成对比:
[0275] 对比例B-1:
[0276] 本对比例与实施例1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
[0277] (A)生物碳酸钙  50%;
[0278] (B)碳酸镁   25%;
[0279] (C)辅料   25%;
[0280] 所述生物碳酸钙是指由牡蛎、珊瑚、贝壳、珍珠层等未经烧结的生物原料精制提取出的优质钙源。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采用的为牡蛎提取的生物碳酸钙。
[0281] 所述辅料包括填充剂、粘合剂、崩解剂、润滑剂中的一种或多种。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其具体组分及其含量为交联聚维酮10%、硬脂酸镁10%、二氧化硅5%。
[0282] 称取原料,混合,干燥,压片,即得本发明所述的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片剂。
[0283]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按卫生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评价方法,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结果如下:
[0284] (1)、急性毒理试验结果:样品对雌雄小白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的最大耐受量为26g/kg;
[0285] (2)、三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Ames试验、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0286] (3)、30天喂养试验结果:试验动物生长情况良好,血液学检查,生化学检查,主要脏体比及组织学检查结果与对照组相比,均无显著差异。
[0287] 安全性毒理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安全无毒。
[0288]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依据《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的评价方法,进行动物功能试验:
[0289] 大鼠适应性喂养7d后,按体重随机分为5组,每组10只,分别为低钙对照组(等体积的去离子水代替受试溶液);碳酸钙对照组(500mg/kg);按5、10、30倍人体推荐量确定大鼠的低、中、高剂量组(175mg/kg,350mg/kg,1050mg/kg);每日经口灌胃,连续给予3个月后测试增加骨密度功能的各项指标。
[0290] 表1对实验大鼠体重的影响
[0291]
[0292]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293] 由表1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在相同时期,各组动物体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0294] 表2对各组动物股骨重量、骨钙含量、中点骨密度、远心端骨密度的影响[0295]
[0296]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297] 由表2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各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重量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高剂量组股骨重量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298]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钙含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钙含量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299]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中点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300]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远心端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301] 动物试验结果,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高剂量组能提高大鼠的骨钙含量、股骨中点骨密度,且高剂量组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说明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
[0302] 本对比例与实施例1相比,缺少VD3+VK2+CPP+骨胶原蛋白活性成分,其增加骨密度效果相对实施例1效果差距显著。
[0303] 对比例B-2:
[0304] 本对比例与实施例2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
[0305] (A)生物碳酸钙  45%;
[0306] (B)碳酸镁  25%;
[0307] (C)骨胶原蛋白  20%;
[0308] (D)酪蛋白磷酸肽  6%;
[0309] (E)辅料    4%;
[0310] 所述生物碳酸钙是指由牡蛎、珊瑚、贝壳、珍珠层等未经烧结的生物原料精制提取出的优质钙源。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采用的为牡蛎提取的生物碳酸钙。
[0311] 所述辅料包括填充剂、粘合剂、崩解剂、润滑剂中的一种或多种。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其具体组分及其含量为交联聚维酮2%、二氧化硅2%。
[0312] 称取原料,混合,干燥,压片,即得本发明所述的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片剂。
[0313]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按卫生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评价方法,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结果如下:
[0314] (1)、急性毒理试验结果:样品对雌雄小白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的最大耐受量为24g/kg;
[0315] (2)、三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Ames试验、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0316] (3)、30天喂养试验结果:试验动物生长情况良好,血液学检查,生化学检查,主要脏体比及组织学检查结果与对照组相比,均无显著差异。
[0317] 安全性毒理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安全无毒。
[0318]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依据《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的评价方法,进行动物功能试验:
[0319] 大鼠适应性喂养7d后,按体重随机分为5组,每组10只,分别为低钙对照组(等体积的去离子水代替受试溶液);碳酸钙对照组(500mg/kg);按5、10、30倍人体推荐量确定大鼠的低、中、高剂量组(175mg/kg,350mg/kg,1050mg/kg);每日经口灌胃,连续给予3个月后测试增加骨密度功能的各项指标。
[0320] 表1对实验大鼠体重的影响
[0321]
[0322]
[0323]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324] 由表1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在相同时期,各组动物体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0325] 表2对各组动物股骨重量、骨钙含量、中点骨密度、远心端骨密度的影响[0326]
[0327]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328] 由表2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各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重量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高剂量组股骨重量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329]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钙含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钙含量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330]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中点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331]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远心端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332] 动物试验结果,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高剂量组能提高大鼠的骨钙含量、股骨中点骨密度,且高剂量组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说明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
[0333] 本对比例与实施例2相比,缺少VD3+VK2活性成分,其增加骨密度效果相对对比例B-1有所提升,但提升不显著,且其增加骨密度效果相对实施例2效果差距显著。
[0334] 对比例B-3:
[0335] 本对比例与实施例3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
[0336] (A)生物碳酸钙   48%;
[0337] (B)碳酸镁   25%;
[0338] (C)骨胶原蛋白   23%;
[0339] (D)维生素D3   0.0003%;
[0340] (E)维生素K2   0.005%;
[0341] (F)辅料   3.9947%;
[0342] 所述生物碳酸钙是指由牡蛎、珊瑚、贝壳、珍珠层等未经烧结的生物原料精制提取出的优质钙源。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采用的为牡蛎提取的生物碳酸钙。
[0343] 所述辅料包括填充剂、粘合剂、崩解剂、润滑剂中的一种或多种。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其具体组分及其含量为硬脂酸镁2%、羟丙基甲基纤维素1.9947%。
[0344] 称取原料,混合,干燥,压片,即得本发明所述的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片剂。
[0345]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按卫生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评价方法,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结果如下:
[0346] (1)、急性毒理试验结果:样品对雌雄小白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的最大耐受量为23g/kg;
[0347] (2)、三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Ames试验、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0348] (3)、30天喂养试验结果:试验动物生长情况良好,血液学检查,生化学检查,主要脏体比及组织学检查结果与对照组相比,均无显著差异。
[0349] 安全性毒理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安全无毒。
[0350]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依据《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的评价方法,进行动物功能试验:
[0351] 大鼠适应性喂养7d后,按体重随机分为5组,每组10只,分别为低钙对照组(等体积的去离子水代替受试溶液);碳酸钙对照组(500mg/kg);按5、10、30倍人体推荐量确定大鼠的低、中、高剂量组(175mg/kg,350mg/kg,1050mg/kg);每日经口灌胃,连续给予3个月后测试增加骨密度功能的各项指标。
[0352] 表1对实验大鼠体重的影响
[0353]
[0354]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355] 由表1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在相同时期,各组动物体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0356] 表2对各组动物股骨重量、骨钙含量、中点骨密度、远心端骨密度的影响[0357]
[0358]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359] 由表2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各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重量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高剂量组股骨重量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360]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钙含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钙含量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361]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中点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362]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远心端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363] 动物试验结果,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高剂量组能提高大鼠的骨钙含量、股骨中点骨密度,且高剂量组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说明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
[0364] 本对比例与实施例3相比,缺少CPP活性成分,其增加骨密度效果相对对比例B-1有所提升,但提升不显著,且其增加骨密度效果相对实施例3效果差距显著。
[0365] 对比例B-4:
[0366] 本对比例与实施例4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
[0367] (A)生物碳酸钙   50%;
[0368] (B)碳酸镁   25%;
[0369] (C)酪蛋白磷酸肽  8%;
[0370] (D)维生素D3   0.0005%;
[0371] (E)维生素K2   0.006%;
[0372] (F)辅料    16.9935%;
[0373] 所述生物碳酸钙是指由牡蛎、珊瑚、贝壳、珍珠层等未经烧结的生物原料精制提取出的优质钙源。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采用的为牡蛎提取的生物碳酸钙。
[0374] 所述辅料包括填充剂、粘合剂、崩解剂、润滑剂中的一种或多种。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其具体组分及其含量为羟丙基甲基纤维素10%、滑石粉5%、阿拉伯胶1.9935%。
[0375] 称取原料,混合,干燥,压片,即得本发明所述的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片剂。
[0376]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按卫生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评价方法,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结果如下:
[0377] (1)、急性毒理试验结果:样品对雌雄小白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的最大耐受量为25g/kg;
[0378] (2)、三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Ames试验、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0379] (3)、30天喂养试验结果:试验动物生长情况良好,血液学检查,生化学检查,主要脏体比及组织学检查结果与对照组相比,均无显著差异。
[0380] 安全性毒理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安全无毒。
[0381]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依据《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的评价方法,进行动物功能试验:
[0382] 大鼠适应性喂养7d后,按体重随机分为5组,每组10只,分别为低钙对照组(等体积的去离子水代替受试溶液);碳酸钙对照组(500mg/kg);按5、10、30倍人体推荐量确定大鼠的低、中、高剂量组(175mg/kg,350mg/kg,1050mg/kg);每日经口灌胃,连续给予3个月后测试增加骨密度功能的各项指标。
[0383] 表1对实验大鼠体重的影响
[0384]
[0385]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386] 由表1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在相同时期,各组动物体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0387] 表2对各组动物股骨重量、骨钙含量、中点骨密度、远心端骨密度的影响[0388]
[0389]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390] 由表2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各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重量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高剂量组股骨重量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391]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钙含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钙含量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392]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中点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393]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远心端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394] 动物试验结果,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高剂量组能提高大鼠的骨钙含量、股骨中点骨密度,且高剂量组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说明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
[0395] 本对比例与实施例4相比,缺少骨胶原蛋白活性成分,其增加骨密度效果相对对比例B-1有所提升,但提升不显著,且其增加骨密度效果相对实施例4效果差距显著。
[0396] C、配方含量对比:
[0397] 对比例C-1:
[0398] 本对比例与实施例5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
[0399] (A)生物碳酸钙  49%;
[0400] (B)碳酸镁   24%;
[0401] (C)骨胶原蛋白   22%;
[0402] (D)酪蛋白磷酸肽  1%;
[0403] (E)维生素D3   0.0004%;
[0404] (F)维生素K2   0.0056%;
[0405] (G)辅料   3.994%;
[0406] 所述生物碳酸钙是指由牡蛎、珊瑚、贝壳、珍珠层等未经烧结的生物原料精制提取出的优质钙源。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采用的为牡蛎提取的生物碳酸钙。
[0407] 所述辅料包括填充剂、粘合剂、崩解剂、润滑剂中的一种或多种。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其具体组分及其含量为羟丙基甲基纤维素3%、二氧化硅0.994%。
[0408] 称取原料,混合,干燥,压片,即得本发明所述的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片剂。
[0409]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按卫生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评价方法,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结果如下:
[0410] (1)、急性毒理试验结果:样品对雌雄小白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的最大耐受量为24g/kg;
[0411] (2)、三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Ames试验、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0412] (3)、30天喂养试验结果:试验动物生长情况良好,血液学检查,生化学检查,主要脏体比及组织学检查结果与对照组相比,均无显著差异。
[0413] 安全性毒理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安全无毒。
[0414]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依据《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的评价方法,进行动物功能试验:
[0415] 大鼠适应性喂养7d后,按体重随机分为5组,每组10只,分别为低钙对照组(等体积的去离子水代替受试溶液);碳酸钙对照组(500mg/kg);按5、10、30倍人体推荐量确定大鼠的低、中、高剂量组(175mg/kg,350mg/kg,1050mg/kg);每日经口灌胃,连续给予3个月后测试增加骨密度功能的各项指标。
[0416] 表1对实验大鼠体重的影响
[0417]
[0418]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419] 由表1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在相同时期,各组动物体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0420] 表2对各组动物股骨重量、骨钙含量、中点骨密度、远心端骨密度的影响[0421]
[0422]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423] 由表2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各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重量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高剂量组股骨重量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424]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钙含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钙含量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425]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中点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426]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远心端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427] 动物试验结果,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高剂量组能提高大鼠的骨钙含量、股骨中点骨密度,且高剂量组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说明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
[0428] 本对比例与实施例5相比,CPP含量低于本发明请求范围,其增加骨密度效果相对实施例5效果差距显著。
[0429] 对比例C-1#:
[0430] 本对比例与实施例6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
[0431] (A)生物碳酸钙   45%;
[0432] (B)碳酸镁   20%;
[0433] (C)骨胶原蛋白   18%;
[0434] (D)酪蛋白磷酸肽  10%;
[0435] (E)维生素D3   0.0003%;
[0436] (F)维生素K2   0.0047%;
[0437] (G)辅料   6.995%;
[0438] 所述生物碳酸钙是指由牡蛎、珊瑚、贝壳、珍珠层等未经烧结的生物原料精制提取出的优质钙源。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采用的为牡蛎提取的生物碳酸钙。
[0439] 所述辅料包括填充剂、粘合剂、崩解剂、润滑剂中的一种或多种。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其具体组分及其含量为微晶纤维素5%、二氧化硅1.995%。
[0440] 称取原料,混合,干燥,压片,即得本发明所述的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片剂。
[0441]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按卫生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评价方法,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结果如下:
[0442] (1)、急性毒理试验结果:样品对雌雄小白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的最大耐受量为26g/kg;
[0443] (2)、三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Ames试验、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0444] (3)、30天喂养试验结果:试验动物生长情况良好,血液学检查,生化学检查,主要脏体比及组织学检查结果与对照组相比,均无显著差异。
[0445] 安全性毒理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安全无毒。
[0446]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依据《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的评价方法,进行动物功能试验:
[0447] 大鼠适应性喂养7d后,按体重随机分为5组,每组10只,分别为低钙对照组(等体积的去离子水代替受试溶液);碳酸钙对照组(500mg/kg);按5、10、30倍人体推荐量确定大鼠的低、中、高剂量组(175mg/kg,350mg/kg,1050mg/kg);每日经口灌胃,连续给予3个月后测试增加骨密度功能的各项指标。
[0448] 表1对实验大鼠体重的影响
[0449]
[0450]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451] 由表1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在相同时期,各组动物体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0452] 表2对各组动物股骨重量、骨钙含量、中点骨密度、远心端骨密度的影响[0453]
[0454]
[0455]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456] 由表2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各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重量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高剂量组股骨重量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457]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钙含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钙含量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458]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中点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459]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远心端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460] 动物试验结果,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高剂量组能提高大鼠的骨钙含量、股骨中点骨密度,且高剂量组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说明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
[0461] 本对比例与实施例6相比,CPP含量高于本发明请求范围,其增加骨密度效果相对实施例6效果差距显著。
[0462] 对比例C-2:
[0463] 本对比例与实施例4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
[0464] (A)生物碳酸钙   48%;
[0465] (B)碳酸镁  22%;
[0466] (C)骨胶原蛋白  20%;
[0467] (D)酪蛋白磷酸肽  6%;
[0468] (E)维生素D3   0.00005%;
[0469] (F)维生素K2   0.0005%;
[0470] (G)辅料   3.99945%;
[0471] 所述生物碳酸钙是指由牡蛎、珊瑚、贝壳、珍珠层等未经烧结的生物原料精制提取出的优质钙源。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采用的为牡蛎提取的生物碳酸钙。
[0472] 所述辅料包括填充剂、粘合剂、崩解剂、润滑剂中的一种或多种。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其具体组分及其含量为交联聚维酮2.5%、阿拉伯胶1.49945%。
[0473] 称取原料,混合,干燥,压片,即得本发明所述的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片剂。
[0474]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按卫生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评价方法,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结果如下:
[0475] (1)、急性毒理试验结果:样品对雌雄小白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的最大耐受量为22g/kg;
[0476] (2)、三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Ames试验、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0477] (3)、30天喂养试验结果:试验动物生长情况良好,血液学检查,生化学检查,主要脏体比及组织学检查结果与对照组相比,均无显著差异。
[0478] 安全性毒理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安全无毒。
[0479]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依据《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的评价方法,进行动物功能试验:
[0480] 大鼠适应性喂养7d后,按体重随机分为5组,每组10只,分别为低钙对照组(等体积的去离子水代替受试溶液);碳酸钙对照组(500mg/kg);按5、10、30倍人体推荐量确定大鼠的低、中、高剂量组(175mg/kg,350mg/kg,1050mg/kg);每日经口灌胃,连续给予3个月后测试增加骨密度功能的各项指标。
[0481] 表1对实验大鼠体重的影响
[0482]
[0483]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484] 由表1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在相同时期,各组动物体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0485] 表2对各组动物股骨重量、骨钙含量、中点骨密度、远心端骨密度的影响[0486]
[0487]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488] 由表2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各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重量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高剂量组股骨重量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489]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钙含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钙含量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490]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中点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491]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远心端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492] 动物试验结果,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高剂量组能提高大鼠的骨钙含量、股骨中点骨密度,且高剂量组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说明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
[0493] 本对比例与实施例4相比,VD3+VK2含量低于本发明请求范围,其增加骨密度效果相对实施例4效果差距显著。
[0494] 对比例C-2#:
[0495] 本对比例与实施例2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
[0496] (A)生物碳酸钙 45%;
[0497] (B)碳酸镁   23%;
[0498] (C)骨胶原蛋白  22%;
[0499] (D)酪蛋白磷酸肽  6%;
[0500] (E)维生素D3   0.001%;
[0501] (F)维生素K2   0.01%;
[0502] (G)辅料   3.989%;
[0503] 所述生物碳酸钙是指由牡蛎、珊瑚、贝壳、珍珠层等未经烧结的生物原料精制提取出的优质钙源。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采用的为牡蛎提取的生物碳酸钙。
[0504] 所述辅料包括填充剂、粘合剂、崩解剂、润滑剂中的一种或多种。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其具体组分及其含量为羟丙基甲基纤维素2.5%、二氧化硅1.489%。
[0505] 称取原料,混合,干燥,压片,即得本发明所述的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片剂。
[0506]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按卫生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评价方法,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结果如下:
[0507] (1)、急性毒理试验结果:样品对雌雄小白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的最大耐受量为24g/kg;
[0508] (2)、三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Ames试验、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0509] (3)、30天喂养试验结果:试验动物生长情况良好,血液学检查,生化学检查,主要脏体比及组织学检查结果与对照组相比,均无显著差异。
[0510] 安全性毒理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安全无毒。
[0511]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依据《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的评价方法,进行动物功能试验:
[0512] 大鼠适应性喂养7d后,按体重随机分为5组,每组10只,分别为低钙对照组(等体积的去离子水代替受试溶液);碳酸钙对照组(500mg/kg);按5、10、30倍人体推荐量确定大鼠的低、中、高剂量组(175mg/kg,350mg/kg,1050mg/kg);每日经口灌胃,连续给予3个月后测试增加骨密度功能的各项指标。
[0513] 表1对实验大鼠体重的影响
[0514]
[0515]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516] 由表1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在相同时期,各组动物体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0517] 表2对各组动物股骨重量、骨钙含量、中点骨密度、远心端骨密度的影响[0518]
[0519]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520] 由表2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各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重量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高剂量组股骨重量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521]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钙含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钙含量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522]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中点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523]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远心端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524] 动物试验结果,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高剂量组能提高大鼠的骨钙含量、股骨中点骨密度,且高剂量组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说明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
[0525] 本对比例与实施例2相比,VD3+VK2含量高于本发明请求范围,其增加骨密度效果相对实施例2效果差距显著。
[0526] 对比例C-3:
[0527] 本对比例与实施例1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
[0528] (A)生物碳酸钙   48%;
[0529] (B)碳酸镁   23%;
[0530] (C)骨胶原蛋白   15%;
[0531] (D)酪蛋白磷酸肽  7%;
[0532] (E)维生素D3   0.0003%;
[0533] (F)维生素K2   0.0047%;
[0534] (G)辅料   6.995%;
[0535] 所述生物碳酸钙是指由牡蛎、珊瑚、贝壳、珍珠层等未经烧结的生物原料精制提取出的优质钙源。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采用的为牡蛎提取的生物碳酸钙。
[0536] 所述辅料包括填充剂、粘合剂、崩解剂、润滑剂中的一种或多种。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其具体组分及其含量为羟丙基甲基纤维素3.5%、二氧化硅2%、滑石粉1.495%。
[0537] 称取原料,混合,干燥,压片,即得本发明所述的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片剂。
[0538]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按卫生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评价方法,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结果如下:
[0539] (1)、急性毒理试验结果:样品对雌雄小白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的最大耐受量为25g/kg;
[0540] (2)、三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Ames试验、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0541] (3)、30天喂养试验结果:试验动物生长情况良好,血液学检查,生化学检查,主要脏体比及组织学检查结果与对照组相比,均无显著差异。
[0542] 安全性毒理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安全无毒。
[0543]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依据《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的评价方法,进行动物功能试验:
[0544] 大鼠适应性喂养7d后,按体重随机分为5组,每组10只,分别为低钙对照组(等体积的去离子水代替受试溶液);碳酸钙对照组(500mg/kg);按5、10、30倍人体推荐量确定大鼠的低、中、高剂量组(175mg/kg,350mg/kg,1050mg/kg);每日经口灌胃,连续给予3个月后测试增加骨密度功能的各项指标。
[0545] 表1对实验大鼠体重的影响
[0546]
[0547]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548] 由表1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在相同时期,各组动物体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0549] 表2对各组动物股骨重量、骨钙含量、中点骨密度、远心端骨密度的影响[0550]
[0551]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552] 由表2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各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重量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高剂量组股骨重量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553]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钙含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钙含量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554]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中点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555]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远心端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556] 动物试验结果,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高剂量组能提高大鼠的骨钙含量、股骨中点骨密度,且高剂量组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说明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
[0557] 本对比例与实施例1相比,骨胶原蛋白含量低于本发明请求范围,其增加骨密度效果相对实施例1效果差距显著。
[0558] 对比例C-3#:
[0559] 本对比例与实施例6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
[0560] (A)生物碳酸钙   45%;
[0561] (B)碳酸镁   20%;
[0562] (C)骨胶原蛋白  28%;
[0563] (D)酪蛋白磷酸肽  3%;
[0564] (E)维生素D3   0.0002%;
[0565] (F)维生素K2   0.0038%;
[0566] (G)辅料    3.996%;
[0567] 所述生物碳酸钙是指由牡蛎、珊瑚、贝壳、珍珠层等未经烧结的生物原料精制提取出的优质钙源。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采用的为牡蛎提取的生物碳酸钙。
[0568] 所述辅料包括填充剂、粘合剂、崩解剂、润滑剂中的一种或多种。在本实施例中作为示例,其具体组分及其含量为二氧化硅2.5%、阿拉伯胶1.496%。
[0569] 称取原料,混合,干燥,压片,即得本发明所述的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的保健食品片剂。
[0570]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按卫生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评价方法,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结果如下:
[0571] (1)、急性毒理试验结果:样品对雌雄小白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的最大耐受量为23g/kg;
[0572] (2)、三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Ames试验、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0573] (3)、30天喂养试验结果:试验动物生长情况良好,血液学检查,生化学检查,主要脏体比及组织学检查结果与对照组相比,均无显著差异。
[0574] 安全性毒理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安全无毒。
[0575] 取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依据《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的评价方法,进行动物功能试验:
[0576] 大鼠适应性喂养7d后,按体重随机分为5组,每组10只,分别为低钙对照组(等体积的去离子水代替受试溶液);碳酸钙对照组(500mg/kg);按5、10、30倍人体推荐量确定大鼠的低、中、高剂量组(175mg/kg,350mg/kg,1050mg/kg);每日经口灌胃,连续给予3个月后测试增加骨密度功能的各项指标。
[0577] 表1对实验大鼠体重的影响
[0578]
[0579]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580] 由表1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在相同时期,各组动物体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0581] 表2对各组动物股骨重量、骨钙含量、中点骨密度、远心端骨密度的影响[0582]
[0583] 注:与低钙对照组相比,*P<0.05。
[0584] 由表2可见,与低钙对照组相比,各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重量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高剂量组股骨重量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0585]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钙含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钙含量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586]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中点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587] 与低钙对照组相比,高剂量组和碳酸钙对照组股骨远心端骨密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剂量组股骨中点骨密度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0588] 动物试验结果,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高剂量组能提高大鼠的骨钙含量、股骨中点骨密度,且高剂量组与碳酸钙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说明本发明所述的保健食品片剂具有增加骨密度功能。
[0589] 本对比例与实施例6相比,骨胶原蛋白含量高于本发明请求范围,其增加骨密度效果相对实施例6效果差距显著。
[0590] 对比总结:
[0591] 通过上述严格、充分的对比例可知,现有技术专利对比例A的配比虽然复杂丰富,各成分也均是成骨的重要元素,同时也包括VD3和VK2的联合应用,但仅仅是个大杂烩,实际最终效果远不及本专利。
[0592] 而且对于本发明配方而言,缺少本发明VD3+VK2、CPP、骨胶原蛋白三组中任一都会导致效果显著下降,同时非完整前述三组成分配方虽然效果有所提升,但仍然不显著(参见对比例B),由此可知前述三组成分间具有协同增效作用。同时,由前述实施例/对比例又可得知(参见对比例C):必须是特定配比的前述三组作用成分,才能使得效果有了显著提升,而在本发明请求范围外的各种组分含量组合都远达不到本发明的效果,本发明的特定配方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效果。
[0593]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