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效燃气式步进炉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510447266.5

文献号 : CN10506331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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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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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叶玉芳叶华健

申请人 : 浙江尚鼎工业炉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高效燃气式步进炉,包括炉壳和炉膛,所述炉壳为长方形箱型体,炉壳上设有物料进口和物料出口,炉膛内设有用于放置工件的储料架,炉壳的左右两侧分别设有与所述炉膛连通的高温烟气进口;所述炉膛内竖向设置有将其左右分成左侧区域和右侧区域的导流板,该导流板与炉壳内部形状相适配,其顶端与炉壳的顶部密闭连接,底端位于所述储料架上方。本发明通过在炉壳的左右两侧设置两个高温烟气进口,并结合将炉膛分隔成左右两个对称区域的导流板,提高加热效率的同时,确保炉膛内烟气流动均匀,炉膛内各处温度一致,提高温场稳定性。

权利要求 :

1.一种高效燃气式步进炉,包括炉壳(1)和炉膛(2),所述炉壳(1)为长方形箱型体,炉壳(1)上设有物料进口和物料出口,炉膛(2)内设有用于放置工件的储料架(3),其特征在于:所述炉壳(1)的左右两侧分别设有与所述炉膛(2)连通的高温烟气进口(11);所述炉膛(2)内竖向设置有将其左右分成左侧区域(21)和右侧区域(22)的导流板(4),该导流板(4)的外形与炉壳(1)内部形状相适配,其顶端与炉壳(1)的顶部密闭连接,底端位于所述储料架(3)上方;所述左侧区域(21)和右侧区域(22)对称设置;所述导流板(4)厚度为1~3mm。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效燃气式步进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炉壳(1)的左右两侧设有的高温烟气进口(11)水平相对排布设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效燃气式步进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炉壳(1)的内部开设有环形烟气通道(12),该烟气通道(12)的左右两侧均与炉膛(2)相通。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高效燃气式步进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气通道(12)的左右两侧与炉膛(2)之间各设有一隔墙(5),该隔墙(5)上开设有若干连通烟气通道(12)与炉膛(2)的烟气出孔(51)。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高效燃气式步进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气出孔(51)均匀排布设置。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高效燃气式步进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储料架(3)与烟气通道(12)相通并置于高温烟气进口(11)的下方,该储料架(3)的两端部分别与炉壳(1)的内壁密闭连接。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高效燃气式步进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炉壳(1)的外部设有与烟气通道(12)连通的竖直烟道(6),该竖直烟道(6)顶部开设有烟气出口(61)。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高效燃气式步进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烟道(6)设置在炉壳(1)的后侧中部,其底部与烟气通道(12)连通。

说明书 :

一种高效燃气式步进炉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热处理用炉具技术领域,更具体的说是涉及一种高效燃气式步进炉。背景技术:
[0002] 日前,对于工件的热处理一般采用电阻炉加热,但由于加热时间长,能耗大,特别是对大型工件和特殊材料的高温热处理,电阻炉的热效率和耐高温的稳定性不能满足实际生产的需要。燃气热处理炉主要采用天然气、甲烷等可燃气体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作为热源,由于天然气、甲烷等可燃气体为清洁能源,其储存量大,节能环保且加热速度快等特点,近年来在行业内已经得到广泛使用。
[0003] 现有的燃气式热处理炉,通过在炉体1′上设有一个与烧嘴连接的高温烟气进口2′为热处理提供热源,众所周知,由于燃气加热速度快,导致炉体内部温差大,特别是对于大尺寸的台车炉或普通箱式炉,仅采用一个热源,其加热效率慢,给炉体内部的温度均匀性带来很大问题,加热时间长,影响热处理效果。发明内容:
[0004]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高效燃气式步进炉,通过在炉壳的左右两侧设置两个高温烟气进口,并结合将炉膛分隔成左右两个对称区域的导流板,提高加热效率的同时,确保炉膛内烟气流动均匀,炉膛内各处温度一致,提高温场稳定性。
[0005] 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措施如下:
[0006] 一种高效燃气式步进炉,包括炉壳和炉膛,所述炉壳为长方形箱型体,炉壳上设有物料进口和物料出口,炉膛内设有用于放置工件的储料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炉壳的左右两侧分别设有与所述炉膛连通的高温烟气进口;所述炉膛内竖向设置有将其左右分成左侧区域和右侧区域的导流板,该导流板的外形与炉壳内部形状相适配,其顶端与炉壳的顶部密闭连接,底端位于所述储料架上方。
[0007] 作为改进,所述左侧区域和右侧区域对称设置,使得左侧区域和右侧区域内的烟气流动均匀,保证炉压稳定,使得炉膛内各处的温度均匀,提高热处理效果。
[0008] 作为改进,所述炉壳的左右两侧设有的高温烟气进口水平相对排布设置。
[0009] 作为改进,所述导流板厚度为1~3mm,避免因导流板的阻隔,降低炉膛中部的加热效果,保证左侧区域和右侧区域交叉处的加热温度。
[0010] 作为改进,所述炉壳的内部开设有环形烟气通道,该烟气通道的左右两侧均与炉膛相通。
[0011] 作为改进,所述烟气通道的左右两侧与炉膛之间各设有一隔墙,该隔墙上开设有若干连通烟气通道与炉膛的烟气出孔。
[0012] 作为改进,所述烟气出孔均匀排布设置,使得经换热后的经隔墙上均匀的烟气出孔进入烟气通道内,保证烟气流通压力均匀,利于进一步保证炉膛内炉压的稳定性。
[0013] 作为改进,所述储料架与烟气通道相通并置于高温烟气进口的下方,该储料架的两端部分别与炉壳的内壁密闭连接。
[0014] 作为改进,所述炉壳的外部设有与烟气通道连通的竖直烟道,该竖直烟道顶部开设有烟气出口。
[0015] 作为改进,所述竖直烟道设置在炉壳的后侧中部,其底部与烟气通道连通,使得进入烟气通道左右两侧内的烟气流动均匀,左右两侧压力始终保持一致,利于进一步保证炉膛内炉压的稳定性。
[0016]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0017] 本发明在炉壳的左右两侧设置两个高温烟气进口,炉膛通过竖向设置的导流板左右分成对称的两个区域,在提高加热效率的同时,利用导流板,有效将由两个高温烟气进口引入的高温烟气隔开,以改变高温烟气的流通轨迹,防止两个区域内的高温烟气发生对冲,保证炉膛内烟气流动均匀,使得炉膛内各处温度均匀,提高温场稳定性,利于工件热处理,提高热处理效果。附图说明:
[0018]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说明:
[0019]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之一;
[0020] 图2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之二。具体实施方式:
[0021] 以下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非对本发明的范围进行限定。
[0022] 实施例
[0023] 如图1所示,本发明提供一种高效燃气式步进炉,包括炉壳1和炉膛2,炉壳1为长方形箱型体,采用型钢及钢板焊接制成的,具有炉体正常工作所需的刚度及强度,炉壳1的进料端设有物料进口,在出料端设有物料出口,根据产品热处理工艺要求,炉膛2尺寸设计为4500mm×2650mm×600mm,炉膛2内设有用于放置工件的储料架3,按加热容积在炉壳1的左右两侧上部分别开有与烧嘴喷射口连接的高温烟气进口11,该高温烟气进口11均与炉膛2连通,提高加热效率,利于热处理快速进行。
[0024] 炉膛2内竖向设置有将其左右分成左侧区域21和右侧区域22的导流板3,该导流板3与炉壳1内部形状相适配,其顶端与炉壳1的顶部密闭连接,底端位于所述储料架3上方,导流板3的设置一方面改变炉膛2两侧引入的高温烟气的流通轨迹,防止两个区域内的高温烟气发生对冲,提高温场稳定性,另一方面,将炉壳1上设置的两个高温烟气进口11隔开,防止与高温烟气进口11连通的烧嘴相互对烧,影响其使用寿命。
[0025] 其中,炉壳1的左右两侧设有的高温烟气进口11水平相对排布设置,导流板3将炉膛2内部分成左右两个对称区域,使得左侧区域21和右侧区域22内的烟气流动压力保持一致,进一步确保整个炉膛2内炉压的稳定性,使得炉膛2内各处的温度均匀,提高热处理效率,热处理效果好。
[0026] 为了避免因导流板3的阻隔,降低炉膛2中部的加热效果,导流板3厚度为1~3mm,保证左侧区域21和右侧区域22交叉处的加热温度。
[0027] 如图2所示,为了简化炉壳1外部的管道设置和炉体内部的烟道设计,在炉壳1的内部开设有环形烟气通道12,该烟气通道12的左右两侧均与炉膛2相通,炉壳1的外部设有与烟气通道12连通的竖直烟道6,该竖直烟道6顶部开设有烟气出口61。烟气通道12的左右两侧与炉膛2之间各设有一隔墙5,该隔墙5上均匀开设有若干连通烟气通道12与炉膛2的烟气出孔51,使得换热后的烟气均由隔墙5上开设的若干烟气出孔51进入烟气通道12流通,汇聚至竖直烟道6内引出,在保证炉体底部各处烟气流通压力均匀的同时,使炉膛2内始终保持一定的炉压,减少热量损失,利于进行热处理。其中,竖直烟道6设置在炉壳1的后侧中部,其底部与烟气通道12连通,使得进入烟气通道12左右两侧内的烟气流动均匀,左右两侧压力始终保持一致,利于进一步保证炉膛2内炉压的稳定性。
[0028] 本实施例中,储料架3设置在炉壳1底部且置于高温烟气进口11的下方,避免了烧嘴喷射的火焰直接对工件加热,有效防止了工件过热过烧的风险,同时,储料架3与烟气通道12相通,其两端部分别与炉壳1的内壁密闭连接,该储料架3用于承载工件同时,又起到连通烟气通道12的作用,使得高温烟气在储料架3内流通形成稳定的热源,工件与高温烟气的接触时间相对延长从而实现充分换热,提高工件受热均匀性,热处理效果好。
[0029]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