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音式遮阳帘动力机构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510633207.7

文献号 : CN10523991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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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陆建龙

申请人 : 昆山隆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静音式遮阳帘动力机构,包括扭簧、固定制头、转动制头和布帘装配管,所述扭簧置于布帘装配管内,所述固定制头和转动制头分别位于布帘装配管的两端,扭簧的两端分别对应卡设在所述固定制头和转动制头的螺纹卡头上,所述转动制头和布帘装配管固定;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制头和转动制头之间固定有扭簧支管,扭簧套设于该扭簧支管上,并且所述扭簧与布帘装配管内壁之间垫设有消音材料。本发明在使用及移动或受外力晃动过程中几乎没有噪音,能够给予用户优良的产品使用体验。

权利要求 :

1.一种静音式遮阳帘动力机构,包括扭簧(1)、固定制头(2)、转动制头(3)和布帘装配管(4),所述扭簧(1)置于布帘装配管(4)内,所述固定制头(2)和转动制头(3)分别位于布帘装配管(4)的两端,扭簧(1)的两端分别对应卡设在所述固定制头(2)和转动制头(3)的螺纹卡头(a)上,所述转动制头(3)和布帘装配管(4)固定;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制头(2)和转动制头(3)之间固定有扭簧支管(5),扭簧(1)套设于该扭簧支管(5)上,并且所述扭簧(1)与布帘装配管(4)内壁之间垫设有消音材料,所述扭簧支管(5)对扭簧(1)起定型作用,用于防止扭簧(1)在布帘装配管(4)中较大程度的扭曲变形和摆动,以避免扭簧(1)的内部以及与管内壁间碰撞产生噪音;所述固定制头(2)和转动制头(3)上均成型有凸柱(b),并且所述固定制头(2)和转动制头(3)的凸柱(b)上均包覆消音垫(7)后再分别卡入扭簧支管(5)两端的孔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静音式遮阳帘动力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扭簧支管(5)上套设有消音套(6),所述扭簧(1)与该消音套(6)接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静音式遮阳帘动力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音套(6)为消音棉套,或消音绒布套,或消音泡沫套。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静音式遮阳帘动力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音垫(7)为消音棉垫,或消音绒布垫,或消音泡沫垫。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静音式遮阳帘动力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音材料是指缠绕在扭簧(1)上,或呈套环状套置于扭簧(1)上,或呈块状垫入扭簧(1)和布帘装配管(4)内壁间的消音棉、消音绒布(8)和消音泡沫中的一种。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静音式遮阳帘动力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音材料分段式布置,各段消音材料之间沿扭簧支管(5)间隔均匀。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静音式遮阳帘动力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制头(2)上还设有可相对转动的轴套(9),该轴套(9)与布帘装配管(4)固定。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静音式遮阳帘动力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制头(3)一侧的布帘装配管(4)外端还固定有枢转接头(10)。

说明书 :

静音式遮阳帘动力机构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属于遮阳帘的机械结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静音式遮阳帘动力机构。

背景技术

[0002] 目前市面上车载或居所用遮阳帘的动力机构(收卷用)多采用扭簧回弹机构,这类机构的构成主要包括扭簧、固定制头、转动制头、布帘装配管(俗称内管,因其通常置于外侧的罩体内)以及轴套。扭簧置于布帘装配管内,固定制头和转动制头分别位于布帘装配管的两端,扭簧的两端分别卡设在固定制头和转动制头相应的螺纹卡头上。所述转动制头和布帘装配管两者固定,而固定制头上套设有可相对转动的轴套,该轴套与布帘装配管固定。使用时,人手拉动固定在布帘装配管上的布帘,布帘带动布帘装配管、转动制头和扭簧相对于固定制头转动,积累势能。人手松开后,扭簧回弹,带动转动制头和布帘装配管回转,使布帘收卷。
[0003] 然而上述遮阳帘动力机构在实际使用中存在下述问题:
[0004] 1)扭簧在扭转和复原过程中内部及与布帘装配管内壁间摩擦产生较大的噪音,尖锐的噪音经管腔传出给用户带来较差使用体验。
[0005] 2)当机构在移动过程中,扭簧在布帘装配管中易产生晃动或扭曲,并与管内壁碰撞也易产生噪音。

发明内容

[0006] 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静音式遮阳帘动力机构,其在使用及移动或受外力晃动过程中几乎没有噪音,能够给予用户优良的产品使用体验。
[0007]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静音式遮阳帘动力机构,包括扭簧、固定制头、转动制头和布帘装配管,所述扭簧置于布帘装配管内,所述固定制头和转动制头分别位于布帘装配管的两端,扭簧的两端分别对应卡设在所述固定制头和转动制头的螺纹卡头上,所述转动制头和布帘装配管固定;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制头和转动制头之间固定有扭簧支管,扭簧套设于该扭簧支管上,并且所述扭簧与布帘装配管内壁之间垫设有消音材料。
[0008] 进一步的,本发明中所述扭簧支管上套设有消音套,所述扭簧与该消音套接触。
[0009] 更进一步的,本发明中所述消音套为消音棉套,或消音绒布套,或消音泡沫套。
[0010] 进一步的,本发明中所述固定制头和转动制头上均成型有凸柱,分别卡入所述扭簧支管两端的孔内。实际实施时,固定制头和转动制头上的凸柱均成型于各自螺纹卡头的端部。
[0011] 更进一步的,本发明中所述固定制头和转动制头的凸柱上均包覆消音垫后再分别卡入扭簧支管两端的孔内。
[0012] 具体的,本发明中所述消音垫为消音棉垫,或消音绒布垫,或消音泡沫垫。
[0013] 进一步的,本发明中所述消音材料是指缠绕在扭簧上,或呈套环状套置于扭簧上,或呈块状垫入扭簧和布帘装配管内壁间的消音棉、消音绒布和消音泡沫中的一种。
[0014] 更进一步的,本发明中所述消音材料分段式布置,各段消音材料之间沿扭簧支管间隔均匀。分段布置消音材料不仅能取得较好的消音效果,且还能节省材料,节约生产成本。
[0015] 进一步的,本发明中所述固定制头上还设有可相对转动的轴套,该轴套与布帘装配管固定。同常规技术一样,具体实施时,轴套套于固定制头上的螺纹卡头根部,并通过插销与布帘装配管固定,轴套便于布帘装配管相对固定制头的枢转。
[0016] 进一步的,本发明中所述转动制头一侧的布帘装配管外端还固定有枢转接头。实际实施时,枢转接头与布帘装配管通过卡合结构连接固定。
[0017] 本案中的固定制头在实际装配时与汽车内厢壁或建筑物墙体上的固定座配合卡接,而所述枢转接头则与汽车内厢壁或建筑物墙体上的枢转座配合。
[0018] 需要说明,同现有技术一样,本案中转动制头和布帘装配管间可以通过紧固件如定位钉、定位销等固定,也可以通过卡合结构相结合固定,其固定方式不作具体限定。
[0019] 本发明的优点是:
[0020] 1.本发明中,因其在扭簧与布帘装配管内壁之间垫设了消音材料,故扭簧在扭转和复原过程中内部及与布帘装配管内壁间摩擦产生的噪音能够被消音材料吸收,从而避免发出尖锐的噪音,能够给予用户优良的使用体验。
[0021] 2)本发明中,扭簧套设在扭簧支管上,当整个机构在移动或受外力晃动过程中,因扭簧支管的定型作用,能够有效防止扭簧在布帘装配管中较大程度的扭曲变形和摆动,从而避免扭簧的内部以及与管内壁间碰撞产生噪音,给予用户优良的使用体验。
[0022] 3)本发明中,扭簧支管上进一步套设有消音套,其能够避免扭簧与扭簧支管直接接触摩擦产生噪音,从而进一步提高本机构的消音效果。
[0023] 4)本发明中,固定制头和转动制头的凸柱上均包覆有消音垫,能够避免凸柱与扭簧支管间直接接触摩擦产生噪音,从而进一步提高本机构的消音效果。

附图说明

[0024]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描述:
[0025] 图1为本发明的外部结构示意图;
[0026] 图2为图1拆除外侧布帘装配管后的结构示意图(同时去除枢转接头和轴套);
[0027] 图3为图1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0028] 其中:1、扭簧;2、固定制头;3、转动制头;a、螺纹卡头;b、凸柱;4、布帘装配管;5、扭簧支管;6、消音套;7、消音垫;8、消音绒布;9、轴套;10、枢转接头;11、插销;12、定位销。

具体实施方式

[0029] 实施例:结合图1 3所示为本发明静音式遮阳帘动力机构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其~同常规技术一样具有扭簧1、固定制头2、转动制头3和布帘装配管4,所述扭簧1置于布帘装配管4内,所述固定制头2和转动制头3分别位于布帘装配管4的两端,扭簧1的两端分别对应卡设在所述固定制头2和转动制头3的螺纹卡头a上。本案中所述转动制头3和布帘装配管4通过两个定位销12固定,确保两者能一同转动。所述固定制头2上还设有可相对转动的轴套
9,该轴套9套于固定制头2上的螺纹卡头a根部,并通过插销11与布帘装配管4固定,轴套9便于布帘装配管4相对固定制头2的枢转。本实施例中所述转动制头3一侧的布帘装配管4外端还通过卡合结构固定有枢转接头10。
[0030] 本案的实际改进在于:所述固定制头2和转动制头3之间固定有扭簧支管5,扭簧1套设于该扭簧支管5上,并且所述扭簧1与布帘装配管4内壁之间垫设有消音材料。本实施例中的所述消音材料是指缠绕在扭簧1上且沿扭簧支管5均匀间隔布置的三块消音绒布8。
[0031] 并且本实施例中所述扭簧支管5上套设有消音套6,所述扭簧1与该消音套6接触。所述消音套6具体为消音绒布套。
[0032] 并且本实施例中所述固定制头2和转动制头3的螺纹卡头a端部均成型有凸柱b,凸柱b上包覆消音垫7后再分别卡入所述扭簧支管5两端的孔内。所述消音垫7为消音绒布垫。
[0033] 当然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能够了解本发明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发明主要技术方案的精神实质所做的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