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局部无胶补强片成型设备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510918926.3

文献号 : CN105392278B

文献日 :

基本信息:

PDF:

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王中飞

申请人 : 苏州中拓专利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局部无胶补强片成型设备,涉及柔性电路板加工技术领域,其包括:第一工位、第二工位和废料收卷装置;所述第一工位包括孔成型刀、外形成型刀,所述孔成型刀用于在托底膜上冲切出定位孔;所述外形成型刀用于冲切产品外形,其设有A、B两种切割深度,所述A切割深度为冲断胶层和离型层,但不冲断托底膜,所述B切割深度为只冲断胶层;所述第二工位包括定位柱和撕手冲切刀,所述定位柱与所述托底膜定位孔相匹配,所述撕手冲切刀用于冲切出撕手,其为所述B切割深度;所述废料收卷装置用于收卷废料。

权利要求 :

1.一种局部无胶补强片成型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工位、第二工位和废料收卷装置;

所述第一工位包括孔成型刀、外形成型刀,所述孔成型刀用于在托底膜上冲切出定位孔;所述外形成型刀用于冲切产品外形,其设有A、B两种切割深度,所述A切割深度为冲断胶层和离型层,但不冲断托底膜,所述B切割深度为只冲断胶层;

所述第二工位包括定位柱和撕手冲切刀,所述定位柱与所述托底膜定位孔相匹配,所述撕手冲切刀用于冲切出撕手,其为所述B切割深度;所述废料收卷装置用于收卷废料。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局部无胶补强片成型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托底膜为带粘性的PET材料。

说明书 :

一种局部无胶补强片成型设备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柔性电路板加工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局部无胶补强片成型设备。

背景技术

[0002] 目前柔性电路板生产过程中,经常使用到局部无胶补强片。该类补强片的目的是,为了避免胶在生产过程中受到污染影响柔板可靠性,而在胶的表面留一层保护膜,为了方便后续撕取保护膜,胶的覆盖面积要小于保护膜,从而留出撕手。由于该类补强片无法一次成型,以往撕手处的废料多采用人工撕取,生产效率较低,无法满足现在的要求。

发明内容

[0003]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解决现有技术中局部无胶补强片撕手处的废料只能人工撕取,生产效率较低的问题。
[0004]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局部无胶补强片成型设备,包括:第一工位、第二工位和废料收卷装置;所述第一工位包括孔成型刀、外形成型刀,所述孔成型刀用于在托底膜上冲切出定位孔;所述外形成型刀用于冲切产品外形,其设有A、B两种切割深度,所述A切割深度为冲断胶层和离型层,但不冲断托底膜,所述B切割深度为只冲断胶层;所述第二工位包括定位柱和撕手冲切刀,所述定位柱与所述托底膜定位孔相匹配,所述撕手冲切刀用于冲切出撕手,其为所述B切割深度;所述废料收卷装置用于收卷废料。
[0005] 优选的,所述托底膜为带粘性的PET材料。
[0006] 该局部无胶补强片成型设备采用自动化生产方式,相比以往手工撕取撕手废料的方式,生产效率明显提高。

附图说明

[0007] 图1是本发明的局部无胶补强片成型设备的示意图。
[0008] 图2是图1中的局部无胶补强片成型设备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09]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发明,但不用来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0010] 如图1至图2所示的局部无胶补强片成型设备,包括:第一工位、第二工位和废料收卷装置。
[0011] 加工的原料由胶层1、离型层2、托底膜3三种材料相互贴合而成,托底膜3可采用硬度较高的带粘性的PET。
[0012] 第一工位包括孔成型刀4、外形成型刀5,孔成型刀4用于在托底膜3上冲切出定位孔31。外形成型刀5用于冲切产品外形,其设有A、B两种切割深度,A切割深度为冲断胶层1和离型层2,但不冲断托底膜3,B切割深度为只冲断胶层1。
[0013] 第二工位包括定位柱6和撕手冲切刀7,定位柱6与托底膜定位孔31相匹配,撕手冲切刀7用于冲切出撕手8,其为B切割深度;废料收卷装置用于收卷废料。
[0014] 具体的加工步骤为:
[0015] 步骤一、将包含有胶层1、离型层2、托底膜3三层结构的原料铺设在设备上,胶层1朝上;
[0016] 步骤二、原料经过第一工位,孔成型刀4在托底膜3上冲切出定位孔31;外形成型刀5在胶层1冲切出封闭的产品外形,在离型层2则冲切出一端开口的外形9;
[0017] 步骤三、收卷废料;
[0018] 步骤四、材料经第二工位,定位柱6插入托底膜定位孔31进行导正,撕手冲切刀7冲切离型层2,将产品外形开口封闭,形成撕手8;
[0019] 步骤五、收卷废料。
[0020] 该局部无胶补强片成型工艺采用自动化生产方式,相比以往手工撕取撕手废料的方式,生产效率明显提高。
[0021] 以上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并非对本发明的限制,有关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还可以做出各种变化和变型,因此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也属于本发明的范畴,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应由权利要求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