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指纹验证方法及电子设备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510965315.4

文献号 : CN10563129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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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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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张博

申请人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指纹认证方法,用于解决指纹认证的安全性较低的技术问题。所述方法包括:获取预设指纹信息;判断所述预设指纹信息是否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认证的信息;若所述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则确定所述预设指纹信息能够用于认证用户输入的指纹信息。本发明还公开了相应的电子设备。

权利要求 :

1.一种指纹认证方法,包括:

获取预设指纹信息;

判断所述预设指纹信息是否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

若所述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则确定所述预设指纹信息能够用于验证用户输入的指纹信息,判断所述预设指纹信息是否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包括:判断采集所述预设指纹信息的时刻是否早于预设时刻;

其中,若采集所述预设指纹信息的时刻早于所述预设时刻,则确定所述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断所述预设指纹信息是否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包括:根据所述预设指纹信息,生成第一编码;其中,所述第一编码用于标识所述预设指纹信息;

判断所述第一编码是否与预设编码相同;其中,所述预设编码用于标识已通过授权的指纹信息;

其中,若所述第一编码与所述预设编码相同,则确定所述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

3.如权利要求1-2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判断所述预设指纹信息是否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之后,还包括:若所述预设指纹信息未被授权,则输出提示信息;其中,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用户重新授权所述预设指纹信息。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确定所述预设指纹信息能够用于验证用户输入的指纹信息之后,还包括:获取第一指纹信息;

将所述第一指纹信息与所述预设指纹信息进行比对;

若所述第一指纹信息与所述预设指纹信息相同,执行与所述预设指纹信息对应的指令。

5.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采集单元,用于获取预设指纹信息;

处理单元,用于判断所述预设指纹信息是否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若所述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则确定所述预设指纹信息能够用于验证用户输入的指纹信息,所述处理单元用于:

判断采集所述预设指纹信息的时刻是否早于预设时刻;其中,若采集所述预设指纹信息的时刻早于所述预设时刻,则确定所述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单元用于:根据所述预设指纹信息,生成第一编码;其中,所述第一编码用于标识所述预设指纹信息;判断所述第一编码是否与预设编码相同;其中,所述预设编码用于标识已通过授权的指纹信息;其中,若所述第一编码与所述预设编码相同,则确定所述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

7.如权利要求5-6任一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单元还用于:在判断所述预设指纹信息是否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之后,若所述预设指纹信息未被授权,则输出提示信息;其中,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用户重新授权所述预设指纹信息。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采集单元还用于:在所述处理单元确定所述预设指纹信息能够用于验证用户输入的指纹信息之后,获取第一指纹信息;

所述处理单元还用于:将所述第一指纹信息与所述预设指纹信息进行比对;若所述第一指纹信息与所述预设指纹信息相同,执行与所述预设指纹信息对应的指令。

9.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预设指纹信息;

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预设指纹信息是否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包括:判断采集预设指纹信息的时刻是否早于预设时刻;其中,若采集预设指纹信息的时刻早于预设时刻,则确定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

确定模块,用于若所述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则确定所述预设指纹信息能够用于验证用户输入的指纹信息。

说明书 :

一种指纹验证方法及电子设备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指纹验证方法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0002] 目前,指纹识别技术的应用非常广泛,诸如手机、平板电脑(Portable Android Device,PAD)等电子设备均已使用了大量的指纹技术,例如,利用指纹技术解锁电子设备,或利用指纹技术进行移动支付等。
[0003] 现有技术中,在更改设定的指纹时,一般通过电子设备(如手机)中的“设置”功能进行,大部分的电子设备为了指纹的更改更加安全,均在变更指纹时设置一定的其他安全验证,例如数字密码、图像密码等。然而,若其他用户可以破解上述安全验证,则可以随意更改用户设定的指纹信息,并且通过更改后的指纹信息,完成诸如移动支付等功能。由于数字密码或者图像密码等安全验证方式相较于指纹验证安全性更低,不法分子可以通过破解用户设定的其他类型的密码(如图像密码、数字密码等),将指纹信息变更为自己的指纹,从而轻松的破解用户的指纹验证,以获取不法利益。显然,目前的指纹验证过程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0004] 可见,现有技术中存在指纹验证的安全性较低的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0005] 本申请提供一种指纹验证方法及电子设备,用于解决指纹验证的安全性较低的技术问题。
[0006] 第一方面,提供一种指纹验证方法,包括:
[0007] 获取预设指纹信息;
[0008] 判断所述预设指纹信息是否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
[0009] 若所述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则确定所述预设指纹信息能够用于验证用户输入的指纹信息。
[0010] 可选的,判断所述预设指纹信息是否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包括:
[0011] 判断采集所述预设指纹信息的时刻是否早于预设时刻;
[0012] 其中,若采集所述预设指纹信息的时刻早于所述预设时刻,则确定所述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
[0013] 可选的,判断所述预设指纹信息是否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包括:
[0014] 根据所述预设指纹信息,生成第一编码;其中,所述第一编码用于标识所述预设指纹信息;
[0015] 判断所述第一编码是否与预设编码相同;其中,所述预设编码用于标识已通过授权的指纹信息;
[0016] 其中,若所述第一编码与所述预设编码相同,则确定所述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
[0017] 可选的,在判断所述预设指纹信息是否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之后,还包括:
[0018] 若所述预设指纹信息未被授权,则输出提示信息;其中,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用户重新授权所述预设指纹信息。
[0019] 可选的,在确定所述预设指纹信息能够用于验证用户输入的指纹信息之后,还包括:
[0020] 获取第一指纹信息;
[0021] 将所述第一指纹信息与所述预设指纹信息进行比对;
[0022] 若所述第一指纹信息与所述预设指纹信息相同,执行与所述预设指纹信息对应的指令。
[0023] 第二方面,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0024] 采集单元,获取预设指纹信息;
[0025] 处理单元,判断所述预设指纹信息是否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若所述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则确定所述预设指纹信息能够用于验证用户输入的指纹信息。
[0026] 可选的,所述处理单元用于:
[0027] 判断采集所述预设指纹信息的时刻是否早于预设时刻;其中,若采集所述预设指纹信息的时刻早于所述预设时刻,则确定所述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
[0028] 可选的,所述处理单元用于:
[0029] 根据所述预设指纹信息,生成第一编码;其中,所述第一编码用于标识所述预设指纹信息;判断所述第一编码是否与预设编码相同;其中,所述预设编码用于标识已通过授权的指纹信息;其中,若所述第一编码与所述预设编码相同,则确定所述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
[0030] 可选的,所述处理单元还用于:
[0031] 在判断所述预设指纹信息是否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之后,若所述预设指纹信息未被授权,则输出提示信息;其中,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用户重新授权所述预设指纹信息。
[0032] 可选的,
[0033] 所述采集单元,用于在确定所述预设指纹信息能够用于验证用户输入的指纹信息之后,获取第一指纹信息;
[0034] 所述处理单元,用于将所述第一指纹信息与所述预设指纹信息进行比对;若所述第一指纹信息与所述预设指纹信息相同,执行与所述预设指纹信息对应的指令。
[0035] 第三方面,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0036]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预设指纹信息;
[0037] 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预设指纹信息是否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
[0038] 确定模块,用于若所述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则确定所述预设指纹信息能够用于验证用户输入的指纹信息。
[0039] 本申请中的上述一个或多个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一种或多种技术效果和优点:
[0040] 本申请中,即使其他用户通过某些方式更改了预设指纹信息(如前述的通过破解数字密码,更改用户之前采集的预设指纹信息),由于更改后的预设指纹信息并未被授权,则通过判断可以确定更改后的指纹信息不能用于进行指纹验证,因此,有效地提高了整个指纹验证过程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0041]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42]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中指纹验证方法的流程图;
[0043]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中电子设备的示意图;
[0044]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中电子设备的第一种结构框图;
[0045]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中电子设备的第二种结构框图;
[0046]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中电子设备的第三种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47]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发明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任意组合。并且,虽然在流程图中示出了逻辑顺序,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以不同于此处的顺序执行所示出或描述的步骤。
[0048] 可选的,本发明实施例中,电子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Personal Computer,PC)、PAD、手机等等不同的电子设备,本发明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制。
[0049]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优选的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
[0050] 请参见图1,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指纹验证方法,该方法的流程描述如下。
[0051] S101:获取预设指纹信息。
[0052] 预设指纹信息可以是用户预先存储在电子设备中的指纹信息,例如,当用户首次使用电子设备时,可以采集用户的指纹信息,并存储在电子设备的存储装置中,该存储装置一般较为特殊,有别于普通的存储装置(如硬盘),普通的应用(如支付宝应用(一种快捷支付软件))并不能编辑该存储装置中存储的数据。例如,该存储装置可以是ARM(Advanced RISC Machines)处理器中的一块特殊的安全区域,用于存储安全等级较高的信息,例如本发明实施例中的用户的预设指纹信息等。这样,存储在该安全区域中的预设指纹信息将更加安全,不易被其他应用非法获取。
[0053] S102:判断预设指纹信息是否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
[0054] 可选的,授权可以包括用户授权给第三方公司(如安装在用户的电子设备上的应用的开发商等)直接使用预设指纹信息的权利,或者可以包括用户授权给第三方公司使用该电子设备中的指纹验证的服务的权利,如当电子设备确定指纹验证的结果之后,被授权方允许得到该确定结果、及使用该确定结果等。上述仅仅是举例,并不是对发明实施例的限定,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的需求,采用不同的实施方式。
[0055] 此外,判断预设指纹信息是否已被授权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的方式有很多种,以下分别描述。
[0056] 第一种方式:
[0057] 可以判断采集预设指纹信息的时刻是否早于预设时刻,若采集预设指纹信息的时刻早于预设时刻,则确定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否则,确定预设指纹信息未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
[0058] 可选的,预设时刻可以根据用户首次输入预设指纹信息的时刻确定。例如,当用户输入预设指纹信息之后,电子设备可以将用户完成输入时的时刻确定为预设时刻。此时,预设时刻可以是生活中的某个时刻(如15时23分44秒),也可以是系统中计时器的记录的某个时刻,本发明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0059] 可选的,预设时刻也可以是用户自行设定的时刻。例如,当用户首次输入预设指纹信息之后,用户可以参考完成输入该预设指纹信息时的时刻(如18时22分45秒),自行设定一个时刻作为预设时刻(如设定为18时22分50秒)。
[0060] 上述仅仅是举例,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实施方式,本发明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0061] 若采集预设指纹信息的时刻早于预设时刻,则电子设备可以确定该预设指纹信息是被授权的,可以将该预设指纹信息用于指纹验证,相应的,若采集预设指纹信息的时刻不早于预设时刻,则电子设备可以认定该预设指纹信息是未被授权的,不能够将该预设指纹信息用于指纹验证。
[0062] 为了更为清楚地描述本发明实施例,列举一例。
[0063] 假设,用户A已经在两天之前设定好了属于A的预设指纹信息A,并设定了预设时刻(如两天之前),用户B想要将用户A输入的预设指纹信息变更为用户B自己的预设指纹信息,并利用变更后的预设指纹信息验证自己输入的指纹信息,以达到窃取用户A的资料的目的,此时用户B可能需要打开电子设备中的“设置”对预设指纹信息A进行变更操作,即重新输入一个属于B的预设指纹信息B。
[0064] 显然,用户B虽然通过电子设备中的“设置”重新录入了一个新的预设指纹信息(预设指纹信息B),但由于输入预设指纹信息B的时刻晚于预设时刻(两天之前的时刻),电子设备认定预设指纹信息B并未得到授权,并不能用于指纹验证。相应的,当用户A自己想要验证指纹时,由于预设指纹信息A的采集时刻早于预设时刻,则电子设备认定该预设指纹信息A允许被用于指纹验证。这样,用户A的信息安全将得到有效地保护。
[0065] 第二种方式:
[0066] 根据预设指纹信息,生成第一编码,判断第一编码是否与预设编码相同,若第一编码与预设编码相同,则可以确定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
[0067] 其中,第一编码可以用于标识预设指纹信息,预设编码可以用于标识已通过授权的指纹信息。
[0068] 可选的,预设编码可以包括用户首次输入预设指纹信息时生成的编码,此外,预设编码还可以是与输入的预设指纹信息唯一对应的编码,即在电子设备中,不同预设指纹信息各自对应的编码都是不同的。
[0069] 可选的,根据用户首次输入的预设指纹信息生成预设编码的方式有很种,以下列举一例:例如,可以采用用户身份证明(User Identification,UID)算法生成预设编码,通过UID算法,可以根据用户输入预设指纹信息时电子设备的芯片中的系统时间以及一些其他参数(如芯片型号等)生成预设编码,这样可以保证每次生成的编码均不相同。
[0070] 可选的,除了可以采用UID算法生成预设编码之外,还可以采用随机获取编码列表中的编码的方式获取预设编码。例如,电子设备自动生成随机编码列表,该随机编码列表中包括的每个编码都是不同的,当用户输入了预设指纹信息之后,系统将从该随机编码列表中随机选择一个编码,并将选择的编码与该次输入的预设指纹信息对应,之后,系统将从该随机编码列表中删除已使用过的编码,以保证之后输入的预设指纹信息所对应的编码与之前输入的预设指纹信息所对应的编码不同。
[0071] 可选的,预设编码还可以由用户自行设定。例如,在用户首次输入预设指纹信息之后,可以自行设置与其对应的编码,如果用户本次设置的编码与之前的设置的编码重复,电子设备可以生成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户重新输入编码,以保证编码的唯一性。
[0072] 上述仅仅是举例,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实施方式,本发明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0073] 若根据预设指纹信息生成的第一编码与预设编码相同,则电子设备可以确定该预设指纹信息是已被授权的,可以将该预设指纹信息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相应的,若根据预设指纹信息生成的第一编码与预设编码并不相同,则电子设备可以确定该预设指纹信息是未被授权的,不能够将该预设指纹信息用于指纹验证。
[0074] 为了更为清楚的描述本发明实施例,列举一例。
[0075] 假设,用户A之前设定好了属于A的预设指纹信息A,电子设备根据UID算法生成了与预设指纹信息A对应的编码,例如该编码为1789654。用户B想要将用户A输入的预设指纹信息变更为用户B自己的预设指纹信息B,并利用预设指纹信息B验证自己输入的指纹信息,以达到窃取用户A的资料的目的,此时用户B可能需要打开电子设备中的“设置”对预设指纹信息A进行变更操作,即重新输入一个属于B的预设指纹信息B,此时,电子设备同样将根据UID算法为预设指纹信息B生成一个编码,例如该编码为4568092。
[0076] 显然,用户B虽然通过电子设备中的“设置”重新录入了一个新的预设指纹信息(预设指纹信息B),但由于预设指纹信息B对应的编码(4568092)与预设编码(1789654)并不相同,电子设备将认定此时预设指纹信息B并未得到授权,并不能用于指纹验证。相应的,当用户A自己想要验证指纹时,由于预设指纹信息A的编码与预设编码是相同的,则电子设备认定该预设指纹信息A允许被用于指纹验证。这样,通过预设编码可以有效地避免预设指纹信息变更导致指纹验证不安全的情况,增加了指纹验证的安全性。
[0077] S103:若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则确定预设指纹信息能够用于验证用户输入的指纹信息。
[0078] 若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电子设备可以认定该预设指纹信息能够用于验证用户的指纹信息,即可以将该预设指纹信息用于指纹验证。
[0079] 可选的,若预设指纹信息未被授权,则可以输出提示信息,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用户重新授权预设指纹信息。
[0080] 若判断出预设指纹信息未被授权,即该预设指纹信息不能够用于指纹验证,此时,电子设备可以输出提示信息。可选的,可以通过语音、文字、或发射不同颜色的光线等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或几种方式输出提示信息,本发明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0081] 可选的,电子设备还可以直接进入重新授权该预设指纹信息的流程。例如,若确定预设指纹信息未被授权,则进入重新授权过程。其中,重新授权的方式较多,在此列举一例:比如电子设备(例如手机)可以向服务器(例如银行的服务器)发送重新授权的请求信息,服务器在接到请求信息之后向电子设备发送用于指示电子设备输入初次授权时的识别信息(例如包括初次授权时存储在服务器中的由用户自己设定的验证码)的指示,当服务器获取用户输入的识别信息之后,比对输入的识别信息是否与用户初次授权时存储在服务器中的识别信息一致,若比对结果一致,服务器将本次输入的预设指纹信息标记为已授权,相应的,若比对结果不一致,服务器可以执行冻结账户等指令,以保证用户的账户安全。
[0082] 可选的,在确定预设指纹信息能够用于验证用户输入的指纹信息之后,可以获取第一指纹信息,将第一指纹信息与预设指纹信息进行比对,若第一指纹信息与预设指纹信息相同,则执行与预设指纹信息对应的指令。
[0083] 在确定预设指纹信息能够用于验证用户输入的指纹信息之后,电子设备即可使用该预设指纹信息进行指纹验证。例如,用户想要通过指纹验证进行移动支付。用户将输入自己的指纹信息(即第一指纹信息),并将第一指纹信息与预设指纹信息进行对比,若第一指纹信息与预设指纹信息相同,则电子设备将允许用户进行移动支付的操作,相应的,若第一指纹信息与预设指纹信息不同,则电子设备将不允许用户进行移动支付的操作,以保护用户的支付安全。
[0084] 可选的,对比第一指纹信息与预设指纹信息的实施方式有很多种,例如,第一指纹信息以及预设指纹信息以图像形式保存,则可以通过图像识别技术比对第一指纹信息与预设指纹信息之间的相似度,当相似度达到一个较高的阈值(如99.99%)时,则确认第一指纹信息与预设指纹信息相同。之后将执行与预设指纹信息对应的指令,如移动支付等指令。上述仅仅是举例,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实施方式,本发明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0085] 请参见图2,基于同一发明构思,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0086] 采集单元201,获取预设指纹信息;
[0087] 处理单元202,判断预设指纹信息是否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若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则确定预设指纹信息能够用于验证用户输入的指纹信息。
[0088] 可选的,处理单元202用于:
[0089] 判断采集预设指纹信息的时刻是否早于预设时刻;其中,若采集预设指纹信息的时刻早于预设时刻,则确定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
[0090] 可选的,处理单元202用于:
[0091] 根据预设指纹信息,生成第一编码;其中,第一编码用于标识预设指纹信息;判断第一编码是否与预设编码相同;其中,预设编码用于标识已通过授权的指纹信息;其中,若第一编码与预设编码相同,则确定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
[0092] 可选的,处理单元202还用于:
[0093] 在判断预设指纹信息是否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之后,若预设指纹信息未被授权,则输出提示信息;其中,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用户重新授权预设指纹信息。
[0094] 可选的,
[0095] 采集单元201,用于在确定预设指纹信息能够用于验证用户输入的指纹信息之后,获取第一指纹信息;
[0096] 处理单元202,用于将第一指纹信息与预设指纹信息进行比对;若第一指纹信息与预设指纹信息相同,执行与预设指纹信息对应的指令。
[0097] 请参见图3,基于同一发明构思,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另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0098] 获取模块301,用于获取预设指纹信息;
[0099] 判断模块302,用于判断预设指纹信息是否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
[0100] 确定模块303,用于若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则确定预设指纹信息能够用于验证用户输入的指纹信息。
[0101] 可选的,判断模块302,包括:
[0102] 判断采集预设指纹信息的时刻是否早于预设时刻;其中,若采集预设指纹信息的时刻早于预设时刻,则确定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
[0103] 可选的,判断模块302,包括:
[0104] 根据预设指纹信息,生成第一编码;其中,第一编码用于标识预设指纹信息;
[0105] 判断第一编码是否与预设编码相同;其中,预设编码用于标识已通过授权的指纹信息;
[0106] 其中,若第一编码与预设编码相同,则确定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
[0107] 可选的,请参见图4,该电子设备还包括:提示模块304,其中
[0108] 提示模块304,用于在判断预设指纹信息是否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之后,若预设指纹信息未被授权,则输出提示信息;其中,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用户重新授权预设指纹信息。
[0109] 可选的,请参见图5,该电子设备还包括:执行模块305,其中
[0110] 获取模块301,用于在确定预设指纹信息能够用于验证用户输入的指纹信息之后,获取第一指纹信息;
[0111] 判断模块302,用于将第一指纹信息与预设指纹信息进行比对;
[0112] 执行模块305,用于若第一指纹信息与预设指纹信息相同,执行与预设指纹信息对应的指令。
[0113]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中,图5-图2所述的电子设备与图1所述的一种指纹验证方法对应,实施方式可相互参考,因此在描述指纹验证方法时对于重复的内容部分不多赘述。
[0114] 本发明实施例中的上述一个或多个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一种或多种技术效果和优点:
[0115] 本发明实施例中,即使其他用户通过某些方式更改了预设指纹信息(如前述的通过破解数字密码,更改用户之前采集的预设指纹信息),由于更改后的预设指纹信息并未被授权,则通过判断可以确定更改后的指纹信息不能用于进行指纹验证,因此,有效地提高了整个指纹验证过程的安全性。
[0116]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完成,即将装置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上述描述的系统,装置和单元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0117] 在本发明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系统,装置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模块或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0118]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0119] 另外,在本发明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0120] 所述集成的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或处理器(processor)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0121] 具体来讲,本发明实施例中的一种指纹验证方法对应的计算机程序指令可以被存储在光盘,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上,当存储介质中的与一种指纹验证方法对应的计算机程序指令被一电子设备读取或被执行时,包括如下步骤:
[0122] 获取预设指纹信息;
[0123] 判断所述预设指纹信息是否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
[0124] 若所述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则确定所述预设指纹信息能够用于验证用户输入的指纹信息。
[0125] 可选的,所述存储介质中存储的与步骤:判断所述预设指纹信息是否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对应的计算机指令在被执行过程中,包括如下步骤:
[0126] 判断采集所述预设指纹信息的时刻是否早于预设时刻;
[0127] 其中,若采集所述预设指纹信息的时刻早于所述预设时刻,则确定所述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
[0128] 可选的,所述存储介质中存储的与步骤:判断所述预设指纹信息是否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对应的计算机指令在被执行过程中,包括如下步骤:
[0129] 根据所述预设指纹信息,生成第一编码;其中,所述第一编码用于标识所述预设指纹信息;
[0130] 判断所述第一编码是否与预设编码相同;其中,所述预设编码用于标识已通过授权的指纹信息;
[0131] 其中,若所述第一编码与所述预设编码相同,则确定所述预设指纹信息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
[0132] 可选的,所述存储介质中存储的与步骤:判断所述预设指纹信息是否已被授权为用于进行指纹验证的信息,对应的计算机指令在被执行过程之后,包括如下步骤:
[0133] 若所述预设指纹信息未被授权,则输出提示信息;其中,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用户重新授权所述预设指纹信息。
[0134] 可选的,所述存储介质中存储的与步骤:确定所述预设指纹信息能够用于验证用户输入的指纹信息,对应的计算机指令在被执行过程之后,包括如下步骤:
[0135] 获取第一指纹信息;
[0136] 将所述第一指纹信息与所述预设指纹信息进行比对;
[0137] 若所述第一指纹信息与所述预设指纹信息相同,执行与所述预设指纹信息对应的指令。
[0138] 尽管已描述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发明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0139]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