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及其在化妆品中的应用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610104319.8

文献号 : CN105748343B

文献日 :

基本信息:

PDF:

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陈松彬易萍倪彦艳刘杰森

申请人 : 广州市科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涉及化妆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及其在化妆品中的应用,所述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制备原料:植物干细胞0.1‑10份、西柚萃取物2‑10份、天门冬提取液1‑10份、银杏萃取物1‑10份、灵芝提取液5‑10份、牛蒡提取液1‑5份。本发明提供的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除具有显著的保湿抗衰老效果外,还具有祛痘,调节油脂分泌和抗炎舒缓的效果,可用于制备保湿抗衰老或祛痘化妆品。

权利要求 :

1.一种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备而成:植物干细胞0.1 10份、西柚萃取物2 10份、天门冬提取液1 10份、银杏萃取物1 10份、灵芝提取液5~ ~ ~ ~ ~

10份、牛蒡提取液1 5份;所述植物干细胞为野山参干细胞、绿茶干细胞、番茄干细胞和兰花~干细胞中的一种或多种。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在制备保湿抗衰老或祛痘化妆品中的用途。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按质量百分比计,包括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18 35%,化妆品常用辅料3 25%和去离子水45 80%。

~ ~ ~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为霜剂、水剂、乳剂、凝胶剂、冻干粉或面膜。

说明书 :

一种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及其在化妆品中的应用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化妆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及其在化妆品中的应用。

背景技术

[0002] 人的皮肤是一个很容易呈现老化的器官。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体细胞特别是皮肤细胞由于自身特性及外部环境的影响而逐渐出现老化,一些皮肤问题如皮肤饱满度和弹性降低、皱纹增多、肌肤松弛老化、色斑、暗哑等肌肤问题接踵而至。皱纹则是皮肤老化表现的一种标志,被称之为“青春的年轮”。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保湿抗衰去皱已成了广大化妆品消费者关注的热门话题。为延缓皮肤衰老过程,应及时补充皮肤细胞代谢生长所需的养分。因此,保湿抗衰产品成为化妆品领域一个重要的细分产品。
[0003] 痤疮的发生主要与皮脂分泌过多、毛囊皮脂腺导管堵塞、细菌感染增殖和炎症反应等因素密切相关。痤疮好发于面部,对面部造成严重影响。痤疮的诱因非常多,饮食、作息规律、工作环境和内分泌等问题都可能导致痤疮的高发,青春期青少年、喜食辛辣、油炸食品、工作压力大、精神焦虑、经常熬夜、接触油烟和油性肤质的人均为痤疮的高危人群。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环境污染、学习、工作压力的增大,越来越多的人有不同程度痤疮的困扰。
目前,很多祛痘产品用到激素、抗生素、维甲酸等成分,刺激性大,容易引起皮肤对细菌的耐药性,安全性不断受到质疑。
[0004] 中国化妆品市场逐渐走向成熟,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化妆品时越来越多地意识到,化妆品的安全性远比美容本身更重要。天然植物提取的活性成分由于致敏率低、安全性高,有广阔的应用前景。用天然植物提取物作为活性成分配比的化妆品,不仅提升了优质化妆品的形象,还坚定了消费者的信心。
[0005] 近两年,植物干细胞美容技术及相关产品受到了美容界专家及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植物干细胞是皮肤干细胞新陈代谢的主要原料和源泉,能快速激活休眠干细胞,促进干细胞自我修复更新,还原表皮干细胞初生活力,使皮肤细胞源源新生,从而达到提升、紧致皮肤、淡化皱纹的抗衰老效果。中国专利CN 102670438B公开了一种抗衰老美容护肤品,含有植物干细胞活性物0.001~3wt%,Dragosine肌肽0.01~3wt%,所述的植物干细胞活性物为PhytocelltecTMMalusDomestica苹果干细胞、PhytocelltecTMSolarVitis葡萄干细胞、PhytocelltecTMAlpRose玫瑰叶干细胞、PhytocelltecTMArgan坚果干细胞、RegenistemRiceAp红米干细胞中的至少一种。该美容护肤品具有改善肤质,提高皮肤弹性的作用。

发明内容

[0006]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本发明提供的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除具有显著的保湿抗衰老效果外,还具有祛痘,调节油脂分泌和抗炎舒缓的效果,可有效预防和治疗痤疮。
[0007] 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
[0008] 一种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制备原料:植物干细胞0.1-10份、西柚萃取物2-10份、天门冬提取液1-10份、银杏萃取物1-10份、灵芝提取液5-10份、牛蒡提取液1-5份。
[0009] 优选地,所述植物干细胞为野山参干细胞、绿茶干细胞、番茄干细胞和兰花干细胞中的一种或多种。
[0010] 同时,本发明还提供所述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在制备保湿抗衰老或祛痘化妆品中的用途,所述化妆品按质量百分比计,包括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18-35%,化妆品常用辅料3-25%和去离子水45-80%。
[0011] 优选地,所述化妆品常用辅料为表面活性剂、乳化剂、增稠剂、保湿剂、防腐剂、添加剂和香料中的一种或多种。
[0012] 优选地,所述化妆品为现有技术中各种形式的具有美容护肤功效的产品,如霜剂、水剂、乳剂、凝胶剂、冻干粉或面膜等。
[0013]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0014] (1)本发明提供的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由植物干细胞和植物提取液复配而成,能活化皮肤干细胞和维持皮肤干细胞的功能,加速皮肤自我更生及修复,具有显著的抗衰老、保湿和美白效果,能快速改善肤质、提高皮肤弹性、平缓皱纹等;
[0015] (2)本发明提供的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还具有抑菌,调节油脂分泌和抗炎舒缓的效果,可有效预防和治疗痤疮,祛痘和调节油脂分泌效果显著,同时其不含激素和抗生素,无毒副作用,作用温和,对皮肤无刺激性;
[0016] (3)本发明提供的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对人体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其活性成分易于被皮肤吸收,可用于制备保湿抗衰老或祛痘化妆品。

具体实施方式

[0017] 以下通过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描述本发明,但本发明不仅仅限于以下实施例。在本发明的范围内或者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内容、精神和范围内,对本发明进行适当改进、替换功效相同的组分,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它们都被视为包括在本发明的范围之内。
[0018] 本发明实施例中原料均为市售产品或利用现有技术制备得到,如:西柚萃取物购自西安天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货号90045-43-5;绿茶干细胞通过中国专利申请201280052360.5所述制备方法制备得到。
[0019] 本发明实施例中K-100、PC-305、LC-S60、G-plus、A-165、M-68、DC-200、S-305为常规市售的化妆品辅料,部分原料成分如下:
[0020]名称 成分
K-100 苯甲醇、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
PC-305 聚乙二醇壬基酚醚
LC-S60 BAFEORII S60甘油(和)聚氧乙烯甘油醚(和)烷基三甲基氯化铵
M-68 鲸蜡硬脂醇、鲸蜡硬脂基葡糖苷
DC-200 聚二甲基硅氧烷
[0021] 实施例1含本发明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的凝胶
[0022] 本发明实施例1含本发明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的凝胶,按质量百分比计,包括以下制备原料:
[0023]
[0024]
[0025] 制备方法:
[0026] S1:将A相加水分散溶胀,溶胀完全后与B相一起加入乳化锅,85℃加热搅拌完全溶解,保温15min后消泡降温;
[0027] S2:将D相加水溶解,温度降至45℃时将A相和B相的混合液加入D相中,搅拌均匀,得混合液;
[0028] S3:温度降至35℃左右时将C相加入S2中的混合液,搅拌均匀,加入E相,混合均匀后对版合格出料,得含本发明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的凝胶。
[0029] 实施例2含本发明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的面膜
[0030] 本发明实施例2含本发明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的面膜,按质量百分比计,包括以下制备原料:
[0031]
[0032]
[0033] 制备方法:
[0034] S1:将A相放入均质机中,加热至85℃均质4分钟,使其完全溶解;将B相加入A相中搅拌溶解,保温30min后开始降温;
[0035] S2:温度降至至40℃左右时加入C相,搅拌均匀;
[0036] S3:温度降至35℃左右时加入D相,搅拌均匀后对版合格出料,得到含本发明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的面膜液;
[0037] S4:将面膜纸浸泡于S3所述面膜液,制得含本发明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的面膜。
[0038] 实施例3含本发明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的冻干粉
[0039] 本发明实施例3含本发明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的冻干粉,按质量百分比计,包括以下制备原料:
[0040]
[0041]
[0042] 制备方法:
[0043] S1:将聚谷氨酸放入均质机中,80℃均质3min,完全溶解后降温;
[0044] S2:温度降至50℃左右时加入甘露醇和右旋糖酐;
[0045] S3:温度降至35℃左右加入西柚萃取物、天门冬提取液、银杏萃取物、灵芝提取液、牛蒡提取液、绿茶干细胞、野山参干细胞、番茄干细胞、兰花干细胞搅拌均匀,对版合格出料;
[0046] S4:灌装、冻干,得含本发明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的冻干粉。
[0047] 实施例4含本发明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的精华乳
[0048] 本发明实施例4含本发明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的精华乳,按质量百分比计,包括以下制备原料:
[0049]
[0050]
[0051] 制备方法:
[0052] S1:将A相和B相分别加热到85℃,使其完全溶解;
[0053] S2:将B相放入均质机中后,加入A相,85℃均质3min后开始降温;
[0054] S3:温度降至70℃左右时加入C相,均质2min;
[0055] S4:温度降至40℃左右时加入D相搅拌均匀,最后加入E相和预先溶解后的拉丝剂,对版合格出料,得含本发明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的精华乳。
[0056] 对比例1-4
[0057] 对比例1-4精华乳,按质量百分比计,包括以下制备原料:
[0058]
[0059]
[0060] 制备方法与实施例4类似。
[0061] 对比例5-8
[0062] 对比例5-8面膜,按质量百分比计,包括以下制备原料:
[0063]
[0064]
[0065] 制备方法与实施例2类似。
[0066] 试验例一、含本发明天然植物提取物的化妆品的抗衰老研究
[0067] 1、试验样品:本发明实施例4和对比例1-4制备的精华乳。
[0068] 2、试验动物:取健康的昆明小鼠50只,9-11周龄,体重35-45g,雌雄各半。按平行对照的原则随机分成实施例4组、对比例1-4组5组,每组10只。
[0069] 3、试验方法:各组小鼠用0.8%的硫化钠背部脱毛,暴露4cm×4cm的测试区。涂抹精华乳前先用温水洗净皮肤,每日早晚各涂抹一次精华乳,连续涂抹30天,期间及时剃去新长出的鼠毛。末次涂抹12h后,剪取小鼠测试区皮肤组织,制备皮肤组织匀浆液,用试剂盒测定超氧化物歧化酶(SOD)活力及丙二醛(MDA)、羫脯氨酸(HYP)含量。
[0070] 4、试验结果,见表1.
[0071] 表1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对皮肤组织匀浆中MDA、SOD、HYP含量的影响[0072]组别 MDA(nmol/mgprot) SOD(U/mgprot) HYP(ug/mgprot)
实施例4组 2.86±0.22* 165.30±22.70* 1.07±0.12*
对比例1组 3.67±0.55 127.1±16.80 0.73±0.15
对比例2组 3.36±0.38 135.3±18.58 0.81±0.18
对比例3组 3.22±0.42 146.8±20.16 0.88±0.14
对比例4组 3.18±0.28 151.7±18.24 0.93±0.16
[0073] 注:与对比例1相比,*P<0.05.
[0074] 由上述试验结果可知:
[0075] 1)对比例1组精华乳为不含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的化妆品基质精华乳,与对比例1组相比,实施例4组即涂抹含有本发明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的精华乳的小鼠皮肤组织匀浆中的SOD活力上升,HYP的含量明显增加,而MDA的含量则明显降低,说明本发明实施例4的精华乳具有很好的的保湿抗衰老作用。
[0076] 2)与实施例4组的精华乳相比,对比例2组精华乳不含植物干细胞,对比例3组精华乳不含西柚萃取物、天门冬提取液、银杏萃取物、灵芝提取液、牛蒡提取液,对比例4组用具有美白抗衰老效果的红景天提取液替换本发明天然植物提取物中的银杏萃取物,试验结果显示,对比例2-4组的抗衰老效果均不如实施例4组,说明本发明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各组分之间具有协同增效促进作用,具有显著的抗衰老效果。
[0077] 试验例二、皮肤角质层水分含量的测定
[0078] 选择无化妆品过敏史的志愿者180名,其中男86名,女94名,年龄在25-50岁,按平行对照的原则随机分为6组,每组30人,分别为实施例2组、对比例5-8组和阳性对照组。试验前清洁面部,且每人洁面时间相同,实施例2组和对比例5-8组分别敷贴本发明实施例2、对比例5-8制备的面膜,阳性对照组敷贴玻尿酸多效保湿蚕丝面膜(广州透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敷贴时间均为20min。选择面颊部6cmx6cm皮肤作为测试区域,敷贴面膜前、敷贴面膜后1h、2h、4h和6h,分别测定志愿者面颊部皮肤含水量,测定三次取平均值。试验结果见表2。
[0079] 表2皮肤水分含量测定
[0080]
[0081]
[0082] 注:与对比例5组相比,*P<0.05,**P<0.01;与阳性对照组相比,##P<0.01.[0083] 由上述试验结果可知:
[0084] 1)对比例5组面膜为不含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的化妆品基质面膜,与对比5组相比,实施例2组面膜具有更好的保湿性能,在使用1h后保湿效果最显著。在使用6h后,实施例2组面膜保湿效果依然显著,其保湿效果和持久保湿能力均显著优于阳性对照组,说明本发明实施例2的面膜具有显著的保湿能力。
[0085] 2)与实施例2组的面膜相比,对比例6组面膜不含植物干细胞,对比例7组面膜不含西柚萃取物、天门冬提取液、银杏萃取物、灵芝提取液、牛蒡提取液,对比例8组用具有抑菌保湿效果的芦荟提取液替换本发明天然植物提取物中的银杏萃取物,试验结果显示,对比例5-8组的保湿效果均不如实施例2组,说明本发明天然植物提取物各组分之间具有协同增效促进作用,具有显著的保湿效果。
[0086] 试验例三、祛痘效果试验
[0087] 1、试验方法:选取无化妆品过敏史、诊断为轻度和较轻中度痤疮(参考Pill Sburv及国际改良痤疮分级法,赵辨所著《临床皮肤学》,第二版,江苏科技出版社)的志愿者共210名,其中男97名,女113名,年龄18-35岁,病程6周-5年。将所以志愿者按平行对照的原则随机分为6组,每组35人,分别分别为实施例2组、对比例5-8组和阳性对照组。试验前清洁面部,且每人洁面时间相同,实施例2组和对比例5-8组分别敷贴本发明实施例2、对比例5-8制备的面膜,阳性对照组敷贴李医生祛痘精华面膜(珠海市西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敷贴时间均为20min,志愿者每天敷贴面膜一次,连续使用4周。
[0088] 2、效果评定
[0089] (1)综合疗效评价参考《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药新药治疗寻常痤疮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以皮损程度、皮损分布、体征的总积分计算疗效分4级判定。计算公式(尼莫地平法)为:(治疗前积分-治疗后积分)/治疗前积分×100%。
[0090] 痊愈:皮损消退,或仅遗留少许色素沉着,症状消失,积分值减少≥95%。
[0091] 显效:皮损大部分消退,症状明显减轻,积分值减少≥70%。
[0092] 有效:皮损部分消退,症状改善,积分值减少≥50%。
[0093] 无效:皮损消退不明显,症状未改善,积分值减少不足50%。
[0094] 试验结果见表3。
[0095] (2)志愿者于试验第7天和停用产品第14天后用油脂测量仪检测皮肤表面油脂含量,计算皮肤表面的油脂抑制率,取平均值。试验结果见表4。
[0096] (3)测试第21天,测试者自我评估痘痘消除效果、毛孔收缩情况、皮肤油光减少和抗炎舒缓效果等使用感受,根据使用感受在0-10分之间打分,取平均值。试验结果见表5。
[0097] 3、试验结果
[0098] 表3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祛痘效果
[0099]组别 治愈 显效 有效 无效 总有效率
实施例2组 18(51.43%) 10 5 2 94.29%
阳性对照组 12(34.29%) 7 9 7 80%
对比例5组 1(2.86%) 2 1 31 11.43%
对比例6组 6(17.14%) 6 12 11 68.57%
对比例7组 7(20%) 7 9 12 65.71%
对比例8组 13(37.14%) 7 9 6 82.86%
[0100] 表4皮肤表面油脂抑制率
[0101]组别 实施例1组 阳性对照组 对比例5组 对比例6组 对比例7组 对比例8组油脂抑制率 82% 67% 8% 52% 59% 64%
[0102] 表5使用感受评分
[0103]组别 实施例1组 阳性对照组 对比例5组 对比例6组 对比例7组 对比例8组清爽吸收感觉 8.8 8.2 3.1 7.7 7.2 7.8
抗炎舒缓效果 8.2 7.8 2.5 7.2 6.6 7.2
皮肤油光减少 8.5 8.1 1.8 6.9 6.8 7.1
痘痘消除效果 8.0 7.4 1.4 6.1 6.2 7.3
毛孔收缩效果 8.7 7.2 2.6 6.3 7.4 7.6
痘印消除效果 8.3 7.0 2.0 6.5 7.1 7.8
[0104] 由上述试验结果可知:
[0105] 1)对比例5组面膜为不含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的化妆品基质面膜,与对比例5组相比,对比例5组面膜祛痘效果仅为11.43%,而实施例2组面膜祛痘效果达94.29%,效果优于阳性对照组和对比例6-8组。同时,皮肤表面油脂测试和志愿者使用感受评分结果显示,添加本发明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的面膜调节油脂分泌能力优于阳性对照组和对比例5-8组,而其抗炎舒缓、收缩毛孔和淡化痘印等效果,志愿者使用感受评分也均高于阳性对照组和对比例5-8组,说明添加本发明天然植物提取物组合物的本发明实施例2制备的面膜具有显著的祛痘和调节油脂分泌的效果,更易于被消费者所接受。
[0106] 2)与实施例2组的面膜相比,对比例6组面膜不含植物干细胞,对比例7组面膜不含西柚萃取物、天门冬提取液、银杏萃取物、灵芝提取液、牛蒡提取液,对比例8组用具有抑菌保湿效果的芦荟提取液替换本发明天然植物提取物中的银杏萃取物,试验结果显示,对比例5-8组的祛痘和调节油脂分泌效果均不如实施例2组,说明本发明天然植物提取物各组分之间具有协同增效促进作用,具有显著的祛痘和调节油脂分泌效果。
[0107]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发明。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发明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发明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发明的权利要求所涵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