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推车及其固定附件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510001021.X

文献号 : CN10581884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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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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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吉绍山陈国军齐献山

申请人 : 宝时得机械(张家港)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手推车及其固定附件,手推车包括车架,车架上具有敞开的容腔,固定附件包括翻转件,翻转件包括第一臂和第二臂,第一臂的一端与第二臂的一端相连接,第一臂与第二臂之间形成有可夹持物品的空间,其中第一臂的自由端和第二臂的自由端上分别转动连接有托架连接件,翻转件能相对于两个托架连接件整体翻转,第一臂及第二臂上的托架连接件均能与所述车架相固定,所述托架连接件与所述车架相固定时,所述翻转件可位于所述容腔内或容腔外。翻转件翻转前后,其与手推车的相对位置不同,使翻转件可以用作支撑水桶的托架,也可以用作撑开垃圾袋的袋箍,从而简化了手推车的功能附件,使用方便。

权利要求 :

1.一种手推车,包括车架,所述车架上具有敞开的容腔,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手推车固定附件,其中所述手推车固定附件包括翻转件,所述翻转件包括第一臂和第二臂,所述第一臂的一端与第二臂的一端相连接,所述第一臂与第二臂之间形成有可夹持物品的空间,其中所述第一臂的自由端和所述第二臂的自由端上分别转动连接有托架连接件,所述翻转件能相对于两个所述托架连接件整体翻转,第一臂及第二臂上的托架连接件均能与所述车架相固定,所述托架连接件与所述车架相固定时,所述翻转件可位于所述容腔内或容腔外;所述托架连接件包括主体,主体的自由端设有勾部,主体的同一侧边上间隔设有第一限位和第二限位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主体一端与第一臂或第二臂转动连接,所述车架具有相对的前端和后端,沿车架的前端至后端的前后方向上,所述车架的两侧分别设有两个能与所述勾部卡扣的卡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转件位于所述容腔内部时,所述翻转件承靠于所述第一限位部,所述翻转件位于所述容腔外部时,所述翻转件承靠于所述第二限位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臂与第二臂之间形成45~135度夹角。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转件整体呈V形。

说明书 :

手推车及其固定附件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运输工具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手推车及其固定附件。

背景技术

[0002] 手推车是建筑、生活领域中经常要使用到的一种运输工具。传统的手推车可运送多种类型的货物,如水桶、花盆等桶状物、包装盒、散装物料等。也可以在手推车里固定垃圾袋,用来收集垃圾。
[0003] 传统的手推车,运送水桶时会使用托架定位水桶,而装配垃圾袋时需要使用袋箍来撑开垃圾袋并将垃圾袋固定在手推车上。需要不同的功能附件来实现水桶和垃圾袋的固定,使用不便,附件容易丢失。

发明内容

[0004]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兼具托架和袋箍功能的手推车固定附件。
[0005] 一种手推车固定附件,包括翻转件,所述翻转件包括第一臂和第二臂,所述第一臂的一端与第二臂的一端相连接,所述第一臂与第二臂之间形成有可夹持物品的空间,其中所述第一臂的自由端和所述第二臂的自由端上还分别转动连接有托架连接件,所述翻转件能相对于所述两个托架连接件整体翻转。
[0006]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托架连接件包括主体,主体一端与第一臂或第二臂转动连接,主体的自由端设有勾部。
[0007]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托架连接件包括主体,主体一端与第一臂或第二臂转动连接,主体的同一侧边上间隔设有两个限位部。
[0008]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臂与第二臂之间形成45~135度夹角。
[0009]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翻转件整体呈V形。
[0010] 还提出一种手推车,包括车架,所述车架上具有敞开的容腔,还包括手推车固定附件,其中所述手推车固定附件包括翻转件,所述翻转件包括第一臂和第二臂,所述第一臂的一端与第二臂的一端相连接,所述第一臂与第二臂之间形成有可夹持物品的空间,其中所述第一臂的自由端和所述第二臂的自由端上分别转动连接有托架连接件,所述翻转件能相对于所述两个托架连接件整体翻转,第一臂及第二臂上的托架连接件均能与所述车架相固定,所述托架连接件与所述车架相固定时,所述翻转件可位于所述容腔内或容腔外。
[0011]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托架连接件包括主体,主体一端与第一臂或第二臂转动连接,主体的自由端设有勾部,所述车架具有相对的前端和后端,沿车架的前端至后端的前后方向上,所述车架的两侧分别设有两个能与所述勾部卡扣的卡槽。
[0012]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托架连接件包括主体,主体的同一侧边上间隔设有第一限位和第二限位部,所述翻转件位于所述容腔内部时,所述翻转件承靠于所述第一限位部,所述翻转件位于所述容腔外部时,所述翻转件承靠于所述第二限位部。
[0013]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臂与第二臂之间形成45~135度夹角。
[0014]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翻转件整体呈V形。
[0015] 上述手推车固定附件,包括托架连接件及翻转件,托架连接件与翻转件可转动连接,托架连接件用以固定到手推车上,翻转件翻转前后,其与手推车的相对位置不同,使翻转件可以用作支撑水桶的托架,也可以用作撑开垃圾袋的袋箍,从而简化了手推车的功能附件,使用方便。
[0016] 上述手推车,翻转件翻转前后,可以不同方式组装到手推车上,可以定位水桶或撑开垃圾袋,使用简便。

附图说明

[0017] 图1为手推车固定附件在手推车上处于托架模式时的示意图;
[0018] 图2为图1所示装置的另一角度的示意图;
[0019] 图3为手推车上固定有水桶的示意图;
[0020] 图4至图7为手推车固定附件处于托架模式的不同角度的示意图;
[0021] 图8为手推车固定附件在手推车上处于袋箍模式时的示意图;
[0022] 图9为手推车上固定有垃圾袋的示意图;及
[0023] 图10至图13为手推车固定附件处于袋箍模式的不同角度的示意图。
[0024] 图中的相关元件对应编号如下:
[0025] 100、手推车     110、手推车固定附件  112、翻转件
[0026] 1122、第一臂    1124、第二臂         114、托架连接件
[0027] 1142、主体          1144、勾部       1146、第一限位部
[0028] 1148、第二限位部    120、车架        122、容腔
[0029] 124、卡槽           130、车轮        140、把手
[0030] 200、水桶           300、垃圾袋

具体实施方式

[0031] 为了便于理解本发明,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发明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发明的较佳的实施例。但是,本发明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发明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0032]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相反,当元件被称作“直接在”另一元件“上”时,则不存在中间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
[0033]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发明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发明。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0034]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本发明的手推车及其固定附件的较佳实施方式。
[0035] 请参考图1及图7,本发明提出一种手推车固定附件110及使用这种手推车固定附件110的手推车100,其中手推车固定附件110可安装在手推车100的车架120上。手推车固定附件110兼具托架和袋箍功能,能够根据需要充当托架以定位水桶、花盆等柱状物品,或根据需要当作袋箍使用,以固定垃圾袋。下面详细描述。
[0036] 请参考图1和图2,手推车100包括车架120、车轮130及把手140。车架120顶部具有敞开的容腔122,可用以装载物品。车架120具有前端及后端,其中车轮130安装在车架120底部且靠近车架120的前端的位置,而把手140则安装在车架120的后端。
[0037] 本发明的手推车100具有立推和平推两种模式。图1、图2及图8中,手推车100均处于立推模式。立推模式一方面便于重物的装载,同时,立推状态下的手推车100在前后方向上的长度较小,因此可以更加灵活的转弯,特别是在路况不好时。此外,立推状态减小了手推车100的占地面积,便于存储。平推模式时,手推车100的车架120则大致与地面平行。实际中,经常需要使手推车在立推模式下转运货物,例如运送水桶,利用垃圾袋收集垃圾,以在达到运送目的地后方便地将货物从手推车100上取下。
[0038] 请参考图4至图7,手推车固定附件110包括翻转件112及分别可转动连接在翻转件112两个自由端的两个托架连接件114。保持托架连接件114不动,翻转件112能够相对于两个托架连接件114整体翻转180度。托架连接件114能够与车架120相组配。翻转件112可相对于托架连接件114处于不同位置,则当托架连接件114固定到车架120上之后,翻转件112与车架120的相对位置也不相同。参图1和图2,两个托架连接件114与车架120相配合,翻转件
112位于车架120的容腔122的内部,此时手推车固定附件110处于托架模式,水桶、花盆等柱状物品可以置于容腔122内且承靠于容腔122的内壁,此时承靠于车架120的前端的内侧。请参考图3,手推车固定附件110将一个水桶200定位在容腔122内。
[0039] 请参考图8,两个托架连接件114与车架120相配合,但翻转件112位于车架120的容腔122的外部。此时,参考图9,容腔122内可放置垃圾袋300,然后利用翻转件112将垃圾袋300的袋口撑开。撑开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利用夹子将垃圾袋300的袋口边缘通过夹持固定到翻转件112上;另一种是:将垃圾袋300的袋口边缘包裹在翻转件112上,利用垃圾袋300及袋内的垃圾的重力,将袋口边缘压紧在翻转件112上。由此可知,本发明的手推车固定附件110可以根据使用目的的不同,在托架和袋箍模式之间转换,简化了附件结构,使用方便。
[0040] 请一并参考图4至图7,及图10至图13,翻转件112包括第一臂1122和第二臂1124。第一臂1122的一端与第二臂1124的一端相连接,且第一臂1122与第二臂1124之间形成有可夹持物品的空间。前述的两个托架连接件114则分别可转动连接在第一臂1122的自由端及第二臂1124的自由端。本发明中,翻转件112整体呈V形,而第一臂1122与第二臂1124之间形成45~135度夹角。
[0041] 托架连接件114为板料制成,包括主体1142。主体1142的一端通过铆钉116与第一臂1122或第二臂1124达成可转动连接,主体1142的自由端则设有勾部1144以与车架120上的卡槽124相卡扣。请参考图1和图2,及图8,沿车架120前端至后端的前后方向,车架120的两侧分别设有两个卡槽124,由此在前后方向上形成两组卡槽。其中,第一组卡槽的位置更靠近于车架120的后端,当手推车100处于立推模式时,第一组卡槽在竖直方向上的高度更高。参图4,托架连接件114的主体1142的同一侧边上间隔设置有第一限位部1146和第二限位部1148,以分别在托架和袋箍模式下支撑翻转件112。
[0042] 图4至图7中,翻转件112和托架连接件114折叠在一起,二者重合较多。参图1和图2,两个托架连接件114与第二组卡槽中的两个卡槽124相卡扣配合,而翻转件112则位于容腔122内部。此时,翻转件112在自身重力作用下承靠于第一限位部1146,可协助容腔122的内壁一起定位水桶、花盆等柱状物。
[0043] 请参考图10至图13,与图4至图7不同,翻转件112相对于两个托架连接件114整体翻转了180度。由于托架连接件114不动,而是翻转件112翻转,故托架连接件114上的勾部1144的位置不变,勾部1144可以从第二组卡槽中取下后直接卡入到第一组卡槽中。此时,翻转件112由于翻转了180度,在自身重力作用下承靠于11481124,可将垃圾袋300的袋口边缘固定,进而将垃圾袋撑开。
[0044] 综上,本发明的手推车100中,手推车固定附件110的托架连接件114可与车架120相固定,而翻转件112可相对于托架连接件114整体翻转,翻转件112翻转前后,与手推车100的车架120的相对位置不同,使翻转件112既可以支撑水桶200,也可以用作撑开垃圾袋300,手推车固定附件110兼具托架和袋箍两种功能,从而简化了手推车100的功能附件,使用方便。
[0045]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