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吊装式便携救生云梯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610609986.1

文献号 : CN10601417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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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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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汪金旺

申请人 : 苏州高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可吊装式便携救生云梯,包括若干个竖向支撑杆、横向吊杆,所述竖向支撑杆的顶部通过连接条与所述横向吊杆固定连接,相邻所述竖向支撑杆之间设置有若干个攀爬杆件,相邻所述竖向支撑杆通过所述攀爬杆件固定连接,所述横向吊杆上设置有吊装支架,所述横向吊杆与所述吊装支架的底部固定连接。本发明通过吊装支架与横向吊杆的配合,实现了可靠吊装,通过连接铁链上的卡紧区的配合,实现了竖向支撑杆之间的可拆卸式的紧固连接与固定,防止竖向支撑杆与地面相对打滑,具有结构简单、可靠性好、使用方便的优点。

权利要求 :

1.一种可吊装式便携救生云梯,其特征在于,包括若干个竖向支撑杆(1)、横向吊杆(2),所述竖向支撑杆(1)的顶部通过连接条(5)与所述横向吊杆(2)固定连接,相邻所述竖向支撑杆(1)之间设置有若干个攀爬杆件(3),相邻所述竖向支撑杆(1)通过所述攀爬杆件(3)固定连接,所述横向吊杆(2)上设置有吊装支架(4),所述横向吊杆(2)与所述吊装支架(4)的底部固定连接;所述吊装支架(4)的底部设置有连接吊环(6),所述连接吊环(6)环绕设置于所述横向吊杆(2)的外周;所述攀爬杆件(3)与所述竖向支撑杆(1)的连接处设置有连接铁链(7);所述连接铁链(7)的外端设置有连接用的锁紧环(8);所述连接铁链(7)上靠近所述锁紧环(8)的位置还设置有卡紧区(9);所述卡紧区(9)设置有若干个等间隔分布的卡槽,相邻所述卡槽之间设置有与所述卡槽相配合的卡条。

说明书 :

一种可吊装式便携救生云梯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可吊装式便携救生云梯,属于救生装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 我国每年因为深坑和报废的机井以及火灾吞噬的生命很多,消防官兵到达营救需要一定的时间,但营救中没有可便携式的救生设备,造成营救不及时出现的伤亡很多,因此有必要提出一种可吊装的便携式逃生云梯。

发明内容

[0003]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出一种可吊装式便携救生云梯。
[0004] 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可吊装式便携救生云梯,其特征在于,包括若干个竖向支撑杆、横向吊杆,所述竖向支撑杆的顶部通过连接条与所述横向吊杆固定连接,相邻所述竖向支撑杆之间设置有若干个攀爬杆件,相邻所述竖向支撑杆通过所述攀爬杆件固定连接,所述横向吊杆上设置有吊装支架,所述横向吊杆与所述吊装支架的底部固定连接。
[0005] 优选地,吊装支架的底部设置有连接吊环,连接吊环环绕设置于横向吊杆的外周。
[0006] 优选地,攀爬杆件与竖向支撑杆的连接处设置有连接铁链。
[0007] 优选地,连接铁链的外端设置有连接用的锁紧环。
[0008] 优选地,连接铁链上靠近锁紧环的位置还设置有卡紧区。
[0009] 优选地,卡紧区设置有若干个等间隔分布的卡槽,相邻卡槽之间设置有与卡槽相配合的卡条。
[0010] 本发明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本发明通过吊装支架与横向吊杆的配合,实现了可靠吊装,通过连接铁链上的卡紧区的配合,实现了竖向支撑杆之间的可拆卸式的紧固连接与固定,防止竖向支撑杆与地面相对打滑,具有结构简单、可靠性好、使用方便的优点。

附图说明

[0011]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0012] 图中标记的含义:1-竖向支撑杆,2-横向吊杆,3-攀爬杆件,4-吊装支架,5-连接条,6-连接吊环,7-连接铁链,8-锁紧环,9-卡紧区。

具体实施方式

[0013]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0014]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一种可吊装式便携救生云梯,其特征在于,包括若干个竖向支撑杆1、横向吊杆2,竖向支撑杆1的顶部通过连接条5与横向吊杆2固定连接,相邻竖向支撑杆1之间设置有若干个攀爬杆件3,相邻竖向支撑杆1通过攀爬杆件3固定连接,横向吊杆2上设置有吊装支架4,横向吊杆2与吊装支架4的底部固定连接。
[0015] 作为一种较佳的实施例,吊装支架4的底部设置有连接吊环6,连接吊环6环绕设置于横向吊杆2的外周。
[0016] 作为一种较佳的实施例,攀爬杆件3与竖向支撑杆1的连接处设置有连接铁链7。连接铁链7的外端设置有连接用的锁紧环8。
[0017] 作为一种较佳的实施例,连接铁链7上靠近锁紧环8的位置还设置有卡紧区9。卡紧区9设置有若干个等间隔分布的卡槽,相邻卡槽之间设置有与卡槽相配合的卡条。
[0018]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形,这些改进和变形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