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的无线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610888500.2

文献号 : CN10625484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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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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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徐志勇刘波

申请人 : 徐志勇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建筑施工现场的无线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多功能头盔、视频监视器和远程操作台,所述多功能头盔和视频监视器均设置有无线通讯模块,在施工现场搭建一个信号中转塔,多功能头盔和视频监视器无线通讯模块发出的信号经过信号中转塔的放大和稳定传递至远程操作台上,并由远程操作台边的操作人员进行远程监控和指挥。本发明远程操作台的人员可通过多功能头盔能够查看施工细节,使得施工质量有保障,其次可以远程指挥施工人员的施工,省时省力的同时达到了精细施工的效果;通过视频监视器可整体把握施工现场的状况,根据现场的情况进行施工的改进以及整治;在施工现场发生险情时,还可以进行远程的指挥以及稳定局势。

权利要求 :

1.建筑施工现场的无线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多功能头盔、视频监视器和远程操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功能头盔和视频监视器均设置有无线通讯模块,在施工现场搭建一个信号中转塔,多功能头盔和视频监视器无线通讯模块发出的信号经过信号中转塔的放大和稳定传递至远程操作台上,并由远程操作台边的操作人员进行远程监控和指挥;

所述多功能头盔的帽檐前方安装有微型摄像头,两侧耳边安装有扬声装置,内部设置有传感器组、存储模块和4G通讯模块,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分组,六人一组,并选取一个组长,组长与组员在同一个施工点施工,多功能头盔由组长佩戴,其余组员佩戴普通头盔,所述多功能头盔内的传感器组可探测施工现场的粉尘、气体和温度,扬声装置可接受来自远程操作台的语音指令,保证是施工人员的安全和查看施工进度,微型摄像头记录施工现场的视频资料,并在存储模块中进行暂存,通过4G通讯模块将视频信号传输至信号中转塔;

所述视频监视器包括高清半球摄像头、红外摄像头和报警装置,内部安装有存储模块,并通过Zigbee局域网与信号中转塔进行信号交换,高清半球摄像头以及红外摄像头安装于施工现场重要的出入口以及视野开阔观察范围广的地方,以便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的监控,高清半球摄像头白天开启,红外摄像头夜晚开启,报警装置为扩音器,施工现场发生险情时扩音器可立即大声广播,通知施工人员安全撤离;

所述远程监控操作台包括头盔操作面板和监控器操作面板,远程监控操作台通过信号中转塔与多功能头盔和视频监视器无线连接,头盔操作面板可实时调看微型摄像头的画面,并通过扬声装置对组长进行指挥以及施工细节的查看,监控器操作面板能够从整体布局上全方位的监控施工现场,根据现场的情况进行施工的改进以及整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施工现场的无线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施工现场搭建一个Zigbee局域网,使得视频监控器能够正常工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施工现场的无线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所述多功能头盔和视频监控器与远程操作台均为实时信号传递。

说明书 :

建筑施工现场的无线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视频监控系统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建筑施工现场的无线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背景技术

[0002] 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也可以说是把设计图纸上的各种线条,在指定的地点,变成实物的过程。它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等。施工作业的场所称为“建筑施工现场”或叫“施工现场”,也叫工地。
[0003] 目前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信息传递渠道不畅,对施工现场监控制度不够完善,以及监控不够全面,导致工程质量在某些地方不达标,且施工现场管理工作难以控制,工程施工信息掌握滞后,难以及时有效地对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动态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难以得到保证,为此我们设计出一种建筑施工现场的无线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来解决上述问题。

发明内容

[0004]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建筑施工现场的无线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0005]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0006] 建筑施工现场的无线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多功能头盔、视频监视器和远程操作台,所述多功能头盔和视频监视器均设置有无线通讯模块,在施工现场搭建一个信号中转塔,多功能头盔和视频监视器无线通讯模块发出的信号经过信号中转塔的放大和稳定传递至远程操作台上,并由远程操作台边的操作人员进行远程监控和指挥;
[0007] 所述多功能头盔的帽檐前方安装有微型摄像头,两侧耳边安装有扬声装置,内部设置有传感器组、存储模块和4G通讯模块,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分组,六人一组,并选取一个组长,组长与组员在同一个施工点施工,多功能头盔由组长佩戴,其余组员佩戴普通头盔,所述多功能头盔内的传感器组可探测施工现场的粉尘、气体和温度,扬声装置可接受来自远程操作台的语音指令,保证是施工人员的安全和查看施工进度,微型摄像头记录施工现场的视频资料,并在存储模块中进行暂存,通过4G通讯模块将视频信号传输至信号中转塔;
[0008] 所述视频监视器包括高清半球摄像头、红外摄像头和报警装置,内部安装有存储模块,并通过Zigbee局域网与信号中转塔进行信号交换,高清半球摄像头以及红外摄像头安装于施工现场重要的出入口以及视野开阔观察范围广的地方,以便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的监控,高清半球摄像头白天开启,红外摄像头夜晚开启,报警装置为扩音器,施工现场发生险情时扩音器可立即大声广播,通知施工人员安全撤离;
[0009] 所述远程监控操作台包括头盔操作面板和监控器操作面板,远程监控操作台通过信号中转塔与多功能头盔和视频监视器无线连接,头盔操作面板可实时调看微型摄像头的画面,并通过扬声装置对组长进行指挥以及施工细节的查看,监控器操作面板能够从整体布局上全方位的监控施工现场,根据现场的情况进行施工的改进以及整治。
[0010] 优选的,在施工现场搭建一个Zigbee局域网,使得视频监控器能够正常工作。
[0011] 优选的,所述多功能头盔和视频监控器与远程操作台均为实时信号传递。
[0012]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多功能头盔能够查看施工细节,使得施工质量有保障,其次可以远程指挥施工人员的施工,省时省力的同时达到了精细施工的效果;视频监视器可整体把握施工现场的状况,根据现场的情况进行施工的改进以及整治;多功能头盔和视频监视器配合使用使得施工现场的监控基本达到无死角,能够监控的更加全面;远程操作台的人员可通过多功能头盔和视频监视器来观察施工的进展和情况,并通过实时传输的画面进行语音指挥,在施工现场发生险情时,还可以进行远程的指挥以及稳定局势。

附图说明

[0013] 图1为本发明提出的建筑施工现场的无线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逻辑关系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4]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0015] 参照图1,建筑施工现场的无线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多功能头盔、视频监视器和远程操作台,所述多功能头盔和视频监视器均设置有无线通讯模块,在施工现场搭建一个信号中转塔,多功能头盔和视频监视器无线通讯模块发出的信号经过信号中转塔的放大和稳定传递至远程操作台上,并由远程操作台边的操作人员进行远程监控和指挥,所述多功能头盔和视频监控器与远程操作台均为实时信号传递;
[0016] 所述多功能头盔的帽檐前方安装有微型摄像头,两侧耳边安装有扬声装置,内部设置有传感器组、存储模块和4G通讯模块,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分组,六人一组,并选取一个组长,组长与组员在同一个施工点施工,多功能头盔由组长佩戴,其余组员佩戴普通头盔,所述多功能头盔内的传感器组可探测施工现场的粉尘、气体和温度,扬声装置可接受来自远程操作台的语音指令,保证是施工人员的安全和查看施工进度,微型摄像头记录施工现场的视频资料,并在存储模块中进行暂存,通过4G通讯模块将视频信号传输至信号中转塔;
[0017] 所述视频监视器包括高清半球摄像头、红外摄像头和报警装置,内部安装有存储模块,在施工现场搭建一个Zigbee局域网,使得视频监控器能够正常工作,并通过Zigbee局域网与信号中转塔进行信号交换,高清半球摄像头以及红外摄像头安装于施工现场重要的出入口以及视野开阔观察范围广的地方,以便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的监控,高清半球摄像头白天开启,红外摄像头夜晚开启,报警装置为扩音器,施工现场发生险情时扩音器可立即大声广播,通知施工人员安全撤离;
[0018] 所述远程监控操作台包括头盔操作面板和监控器操作面板,远程监控操作台通过信号中转塔与多功能头盔和视频监视器无线连接,头盔操作面板可实时调看微型摄像头的画面,并通过扬声装置对组长进行指挥以及施工细节的查看,监控器操作面板能够从整体布局上全方位的监控施工现场,根据现场的情况进行施工的改进以及整治。
[0019] 本发明在使用时多功能头盔能够查看施工细节,使得施工质量有保障,其次可以远程指挥施工人员的施工,省时省力的同时达到了精细施工的效果;视频监视器可整体把握施工现场的状况,根据现场的情况进行施工的改进以及整治;多功能头盔和视频监视器配合使用使得施工现场的监控基本达到无死角,能够监控的更加全面;远程操作台的人员可通过多功能头盔和视频监视器来观察施工的进展和情况,并通过实时传输的画面进行语音指挥,在使用现场发生险情时,报警装置进行报警的同时,远程人员还可以进行远程的指挥以及稳定局势。
[0020]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