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拆卸式桁架桩腿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610670328.3

文献号 : CN10628426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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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朱正都何鹏程文池

申请人 : 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可拆卸式桁架桩腿,属于海洋平台领域,桩腿包括至少两个桩腿单元,至少两个桩腿单元沿桩腿单元的长度方向依次连接,任意相邻的两个桩腿单元之间通过一连接结构连接,连接结构包括连接板和垂直固定在连接板上的至少三个连接座,一个桩腿单元的弦杆分别可拆卸地套接在对应的连接座的一端,另一个桩腿单元的弦杆分别可拆卸地套接在对应的连接座的另一端。通过将相邻的两个桩腿单元可拆卸地安装在连接结构上,实现了若干桩腿单元间可拆卸的连接,当自升式平台自航、拖航的过程中,将升起的桩腿部分拆卸成若干个桩腿单元,降低了桩腿的高度,从而降低了自升式平台的重心,增加了自航、拖航过程中自升式平台的稳定性。

权利要求 :

1.一种可拆卸式桁架桩腿,其特征在于,所述桁架桩腿包括至少两个桩腿单元,每个所述桩腿单元包括至少三根平行布置且不在同一平面内的弦杆,所述至少两个桩腿单元沿所述桩腿单元的长度方向依次连接,任意相邻的两个所述桩腿单元之间通过一连接结构连接,每个所述连接结构包括连接板和垂直固定在所述连接板上的至少三个连接座,所述至少三个连接座与所述桩腿单元的所述弦杆一一对应设置,相邻的两个所述桩腿单元中的一个所述桩腿单元的所述弦杆的一端分别可拆卸地套接在对应的所述连接座的一端且与所述连接板的一侧面相抵,相邻的两个所述桩腿单元中的另一个所述桩腿单元的所述弦杆的一端分别可拆卸地套接在对应的所述连接座的另一端且与所述连接板的另一侧面相抵,所述弦杆上沿所述弦杆的长度方向设有齿条,且连接在同一个所述连接座上的所述弦杆上的所述齿条对应设置,所述连接板上设有齿条过渡槽,所述齿条过渡槽位于对应设置的所述齿条之间,且所述齿条过渡槽内设有与所述齿条相配合的过渡齿条,所述弦杆的侧壁和所述连接座上对应设有限位槽,所述限位槽沿所述弦杆的长度方向延伸,对应的所述限位槽内插装有限位螺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桁架桩腿,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桩腿单元上分别设有安装板,所述安装板固定连接在所述弦杆上,且所述安装板与所述连接板可拆卸地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桁架桩腿,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和所述连接板上对应设有安装孔,所述安装孔内设有锁紧螺栓,所述安装板通过所述锁紧螺栓可拆卸地安装在所述连接板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桁架桩腿,其特征在于,所述桩腿单元上设有若干支撑杆,所述若干支撑杆连接在所述至少三个弦杆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桁架桩腿,其特征在于,所述桩腿单元上还设有若干辅撑杆,所述若干辅撑杆连接在所述若干支撑杆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桁架桩腿,其特征在于,所述弦杆为4根。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桁架桩腿,其特征在于,在垂直于所述弦杆长度方向的截面上,所述四根弦杆布置在矩形的四个端点上。

说明书 :

一种可拆卸式桁架桩腿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海洋平台升降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可拆卸式桁架桩腿。

背景技术

[0002] 自升式平台需要依靠桩腿支撑才能升离水面并立于海床之上,进行钻井作业,通常,自升式平台的桩腿包括圆柱型桩腿和桁架式桩腿,其中,桁架式桩腿由于其重量较轻,支撑强度高的特点被广泛应用。
[0003] 桁架式桩腿通常由若干弦杆及连接杆组成,若干弦杆相互平行沿竖直方向布置,连接杆连接在若干弦杆之间,通过弦杆来承担自升式平台的轴向力,通过连接杆来承担弦杆上的剪力,桩腿上还设有与自升式平台的齿轮升降机构相配合的齿条,实现桩腿的升降。
[0004] 在实现本发明的过程中,发明人发现现有技术至少存在以下问题:
[0005] 桩腿为弦杆和连接杆焊接而成的整体结构,在平台自航、拖航的过程中,需要将桩腿升起,由于桩腿为整体结构,升起的桩腿位于自升式平台的上方,造成自升式平台的重心升高,稳定性差。

发明内容

[0006] 为了解决自升式平台自航、拖航过程中,需要将桩腿升起,升起的桩腿位于自升式平台的上方,造成自升式平台重心升高、稳定性差的问题,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拆卸式桁架桩腿。所述技术方案如下:
[0007]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拆卸式桁架桩腿,所述桁架桩腿包括至少两个桩腿单元,每个所述桩腿单元包括至少三根平行布置且不在同一平面内的弦杆,所述至少两个桩腿单元沿所述桩腿单元的长度方向依次连接,任意相邻的两个所述桩腿单元之间通过一连接结构连接,
[0008] 每个所述连接结构包括连接板和垂直固定在所述连接板上的至少三个连接座,所述至少三个连接座与所述桩腿单元的所述弦杆一一对应设置,相邻的两个所述桩腿单元中的一个所述桩腿单元的所述弦杆的一端分别可拆卸地套接在对应的所述连接座的一端且与所述连接板的一侧面相抵,相邻的两个所述桩腿单元中的另一个所述桩腿单元的所述弦杆的一端分别可拆卸地套接在对应的所述连接座的另一端且与所述连接板的另一侧面相抵,
[0009] 所述弦杆上沿所述弦杆的长度方向设有齿条,且连接在同一个所述连接座上的所述弦杆上的所述齿条对应设置,所述连接板上设有齿条过渡槽,所述齿条过渡槽位于对应设置的所述齿条之间,且所述齿条过渡槽内设有与所述齿条相配合的过渡齿条,所述弦杆的侧壁和所述连接座上对应设有限位槽,所述限位槽沿所述弦杆的长度方向延伸,对应的所述限位槽内插装有限位螺栓。
[0010] 在本发明的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每个所述桩腿单元上分别设有安装板,所述安装板固定连接在所述弦杆上,且所述安装板与所述连接板可拆卸地连接。
[0011] 在本发明的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安装板和所述连接板上对应设有安装孔,所述安装孔内设有锁紧螺栓,所述安装板通过所述锁紧螺栓可拆卸地安装在所述连接板上。
[0012] 在本发明的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桩腿单元上设有若干支撑杆,所述若干支撑杆连接在所述至少三个弦杆之间。
[0013] 在本发明的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桩腿单元上还设有若干辅撑杆,所述若干辅撑杆连接在所述若干支撑杆之间。
[0014] 在本发明的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弦杆为4根。
[0015] 在本发明的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垂直于所述弦杆长度方向的截面上,所述四根弦杆布置在矩形的四个端点上。
[0016]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带来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提供的可拆卸式桁架桩腿包括至少两个桩腿单元,任意相邻的两个桩腿单元之间通过一连接结构相连,连接结构包括水平设置的连接板和插装在连接板上的若干连接座,通过将相邻两个桩腿单元的弦杆分别可拆卸地套接在若干连接座上,实现了若干桩腿单元间可拆卸的连接,当自升式平台自航、拖航的过程中,将升起的位于自升式平台上方的桩腿部分拆卸成若干个桩腿单元,降低了桩腿的高度,从而降低了自升式平台的重心,增加了自航、拖航过程中自升式平台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0017]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18]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可拆卸式桁架桩腿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0019]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相邻两个桩腿单元的连接示意图;
[0020]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连接结构的俯视图;
[0021] 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弦杆与连接结构连接处的结构示意图;
[0022] 图5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桩腿的垂直于弦杆长度方向的截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3]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实施方式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
[0024]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可拆卸式桁架桩腿的整体结构示意图,参见图1,可拆卸式桁架桩腿包括至少两个桩腿单元1,每个桩腿单元1包括至少三根平行布置且不在同一平面内的弦杆101,具体地,弦杆101不在同一平面内指的是所有的弦杆101不同时设在同一平面内,至少两个桩腿单元1沿桩腿单元的长度方向依次连接,任意相邻的两个桩腿单元1之间通过连接结构2连接。
[0025] 在本实施例中,连接结构2包括连接板201和垂直固定在连接板201上的至少三个连接座202,且至少三个连接座202与桩腿单元1的弦杆101一一对应设置,相邻的两个桩腿单元1中的一个桩腿单元1的弦杆101的一端分别可拆卸地套装在对应的连接座202的一端且与连接板201的一侧面相抵,相邻的两个桩腿单元1的另一个桩腿单元1的弦杆101的一端分别可拆卸地套装在对应的连接座202的另一端且与连接板201的另一侧面相抵。
[0026] 在本实施例中,连接座202为连接筒,且连接筒为圆筒,连接筒的外径与弦杆101的内径对应设置,但本发明实施例并不以此为限,连接座202也可以为柱状的连接座,且连接座的截面也可以是圆形或其他形状。
[0027]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相邻两个桩腿单元的连接示意图,下面以图2为例,说明本实施例中相邻两桩腿单元的连接方式:
[0028] 如图2所示,第一桩腿单元1a和第二桩腿单元1b为若干个桩腿单元1中的任意相邻的两个桩腿单元,且第一桩腿单元1a位于第二桩腿单元1b上端,连接结构2包括水平设置的连接板201和垂直固定在连接板201上的若干连接座202,第一桩腿单元1a的弦杆101的下端分别可拆卸地套接在连接座202的上端,第二桩腿单元1b的弦杆101的上端分别可拆卸地套接在连接座202的下端。
[0029] 本发明提供的可拆卸式桁架桩腿包括至少两个桩腿单元1,任意相邻的两个桩腿单元1之间通过一连接结构2相连,连接结构2包括水平设置的连接板201和插装在连接板201上的若干连接座202,通过将相邻两个桩腿单元1的弦杆101分别可拆卸地套接在若干连接座202上,实现了若干桩腿单元1间可拆卸的连接,当自升式平台自航、拖航的过程中,将升起的位于自升式平台上方的桩腿部分拆卸成若干个桩腿单元,降低了桩腿的高度,从而降低了自升式平台的重心,增加了自航、拖航过程中自升式平台的稳定性。
[0030] 在本实施例中,桩腿的升降系统可以采用的是齿轮齿条式升降系统,每个桩腿单元1的弦杆101上分别设有齿条102,且齿条102沿弦杆101的长度方向设置,且连接在同一个连接座202上的相邻两个桩腿单元1上的对应的弦杆101上的齿条102对应设置,具体地,相邻两个桩腿单元1上对应的弦杆101上的齿条102设置在同一直线上。在本实施例中,每个弦杆101上可以设有两列齿条102,任意相邻两个桩腿单元1的对应的弦杆101上的两列齿条102对应设置,在本发明的其他实施例中,弦杆101上也可以只设置一列齿条102,本发明不以此为限。
[0031] 在本发明的其他实施例中,桩腿的升降系统也可以采用液压插销式升降系统,在弦杆101上沿弦杆101的长度方向间隔设置若干插销孔来与插销升降机构配合来实现桩腿的升降,且连接在同一个连接座202上的弦杆101上对应插销孔设置在同一直线上。连接板201上也可以设置对应的插销孔。当然,在设计插销孔的位置时也可以避开连接板201的位置,仅在弦杆101上设置插销孔。
[0032]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连接结构的俯视图,在本实施例中,连接板201上位于相邻两个桩腿单元1安装在同一个连接座202上的弦杆101上对应设置的齿条之间设有齿条过渡槽201a,齿条过渡槽201a内设有过渡齿条201b,且过渡齿条201b的两端分别与相邻两个桩腿单元的弦杆上的齿条102相配合,弦杆101上的齿条102与连接板201上的过渡齿条201b共同构成了可拆卸式桁架桩腿的升降齿条,升降齿条与自升式平台的升降系统中的爬升齿轮配合,实现桩腿的升降。
[0033] 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弦杆与连接结构连接处的结构示意图,弦杆101的侧壁和连接座202上对应的位置设有限位槽101a,限位槽101a沿弦杆101的长度方向延伸,且限位槽内插装有限位螺栓3,在本实施例中,限位槽101a设置在弦杆101的侧壁上,当然,在本发明的其他实施例中,限位槽101a也可以设置在连接座202上,当限位槽101a与限位螺栓3相配合时,弦杆101上的齿条102均在同一直线上,从而通过限位槽101a实现了桩腿单元1上的齿条102的对齿。需要说明的是,每个对应的弦杆101和连接座202上可以设置1个或多个限位槽,本发明实施例不以此为限。
[0034] 再次参见图2,在本实施例中,每个桩腿单元1上可以分别设有安装板103,安装板103固定连接在弦杆101上,且弦杆101通过安装板103和连接板201可拆卸地连接。
[0035] 如图3所示,安装板103和连接板上设有对应的安装孔201c,安装孔201c内设有锁紧螺栓,安装板103通过锁紧螺栓可拆卸地安装在连接板201上。
[0036]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设有多个安装板103,每两个相邻的弦杆101之间分别设有一个安装板103,每个安装板103的两端分别对称设有8个安装孔,8个安装孔分两列设置,当然,本发明实施例中安装孔的数量和分布也可以根据安装板103的实际尺寸来设置,本发明不以此为限。另外,在本发明的其他实施例中,每个安装板103也可以只固定连接在一个弦杆101上,当然,也可以只设置一个安装板103,桩腿单元上的所有弦杆101均连接在一个安装板103上。
[0037] 在本实施例中,桩腿单元1上可以设有若干支撑杆104,若干支撑杆104连接在至少三个弦杆101之间。若干支撑杆104对弦杆101进行加固,使弦杆101之间的位置保持相对的稳定
[0038] 在本实施例中,桩腿单元1上还可以设有若干辅撑杆105,若干辅撑杆105连接在若干支撑杆104之间,通过若干辅撑杆105对若干支撑杆104进行加固保证了桩腿单元1的稳定。
[0039] 具体地,在本实施例中,弦杆的数量可以为4根,但是本发明实施例并不以此为限,也可以为其他数量,例如3根、5根等。
[0040] 图5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桩腿的垂直于弦杆长度方向的截面示意图,参见图5,当弦杆101的数量为四根时,在垂直于弦杆101长度方向的截面上四根弦杆101布置在矩形的4个端点上,在本实施例中,若干支撑杆104连接在四根弦杆101的两根弦杆101上,且在垂直于弦杆长度方向的截面上,若干支撑杆104围成一个以四根弦杆101为顶点的矩形,若干辅撑杆105的两端分别连接在位于矩形的相邻两条边的支撑杆104的中点上。
[0041]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