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汽车行人警示系统及方法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610864952.7

文献号 : CN10637922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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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专利:

发明人 : 查鸿山张莹郑锋时瑞浩蒋建辉

申请人 :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电动汽车行人警示系统及方法,其中,行人警示系统包括:CAN收发单元,用于通过CAN总线获取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信息、汽车动力模式信息、车速信息、挡位信息、摄像头信息以及雷达信息;控制单元,用于根据所述CAN收发单元获取的信息向警示单元发出控制信号,控制警示单元不发声或发出警示声;警示单元,用于根据控制单元发出的控制信号不发声或发出警示声。本发明中用户可以自由选择行人警示系统的工作模式,且智能模式可以通过行人识别主动控制行人警示系统是否发声,既保证了行人安全,又减少了不必要的环境噪声,提高驾驶舒适性,且给用户增加了更多的选择性。

权利要求 :

1.一种电动汽车行人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CAN收发单元,用于通过CAN总线获取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信息、汽车动力模式信息、车速信息、挡位信息、摄像头信息以及雷达信息,所述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信息包括用户选择的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

控制单元,用于根据所述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信息判断用户选择的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是常开模式、常闭模式、智能模式中的哪一种,并根据判断结果向警示单元发出控制信号,控制警示单元不发声或发出警示声;

警示单元,用于根据控制单元发出的控制信号不发声或发出警示声;

如果所述控制单元判断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为智能模式,则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发动机未启动、车速低于速度阈值以及摄像头和雷达均发出肯定报文、汽车挡位处于前进挡或者倒车挡时,所述控制单元向所述警示单元发出控制信号,控制所述警示单元发出警示声;当上述任一条件不满足时,所述控制单元向所述警示单元发出控制信号,控制所述警示单元不发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汽车行人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如果所述控制单元判断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为常闭模式,则控制所述警示单元一直不发声;如果所述控制单元判断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为常开模式,则控制所述警示单元一直或者间隔发出警示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汽车行人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如果汽车挡位处于前进挡,则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警示单元发出行车警示声,如果汽车挡位处于倒车挡,则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警示单元发出倒车警示声。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汽车行人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发出肯定报文是指判断汽车周围有行人,所述雷达发出肯定报文是指判断行人处于警示范围内。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汽车行人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车速阈值为30公里/小时或40公里/小时,所述雷达警示范围为10米。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汽车行人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如果所述控制单元判断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为常开模式,同时汽车挡位处于前进挡或倒车挡,则控制所述警示单元一直发出警示声,否则控制所述警示单元不发声。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电动汽车行人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单元包括依次相连的音频处理单元、功率放大单元和扬声器。

8.一种电动汽车行人警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步骤S1,通过CAN总线获取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信息、汽车动力模式信息、车速信息、挡位信息、摄像头信息以及雷达信息;

步骤S2,根据获取的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信息判断用户选择的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并根据判断结果控制行人警示系统不发声或发出警示声,如果是智能模式,则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发动机未启动、车速低于速度阈值以及摄像头和雷达均发出肯定报文、汽车挡位处于前进挡或者倒车挡时,控制行人警示系统发出警示声,当上述任一条件不满足时,控制行人警示系统不发声。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汽车行人警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是常闭模式则控制行人警示系统不发声,如果是常开模式则控制行人警示系统一直发出警示声。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汽车行人警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汽车挡位处于前进挡,则控制行人警示系统发出行车警示声,如果汽车挡位处于倒车挡,则控制行人警示系统发出倒车警示声。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汽车行人警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发出肯定报文是指判断汽车周围有行人,所述雷达发出肯定报文是指判断行人处于警示范围内。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动汽车行人警示方法,其特征在于,车速阈值为30公里/小时或40公里/小时,所述雷达警示范围为10米。

13.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动汽车行人警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2具体包括:在常开模式下,根据汽车挡位信息进一步控制,如果汽车挡位处于前进挡或倒车挡,则控制行人警示系统一直发出警示声,否则控制行人警示系统不发声。

说明书 :

一种电动汽车行人警示系统及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新能源汽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动汽车行人警示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0002] 电动汽车在纯电行驶时没有常规车的发动机轰鸣声,道路行人无法通过声音判断是否有车辆靠近,不会主动避让车辆,从而增加事故发生概率,国内外开始陆续规定电动汽车需具备车外行人警示系统,即在乘员舱外布置发声装置提示道路行人,但这种方式不能主动识别行人,在很多时候会产生没有必要的环境噪声,增加城市噪声污染,降低驾驶舒适性,不够人性化。

发明内容

[0003]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电动汽车行人警示系统及方法,以减少不必要的环境噪声。
[0004]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电动汽车行人警示系统,包括:
[0005] CAN收发单元,用于通过CAN总线获取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信息、汽车动力模式信息、车速信息、挡位信息、摄像头信息以及雷达信息;
[0006] 控制单元,用于根据所述CAN收发单元获取的信息向警示单元发出控制信号,控制警示单元不发声或发出警示声;
[0007] 警示单元,用于根据控制单元发出的控制信号不发声或发出警示声。
[0008] 其中,所述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信息包括用户选择的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所述控制单元用于根据所述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信息判断用户选择的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是常开模式、常闭模式、智能模式中的哪一种。
[0009] 其中,如果所述控制单元判断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为常闭模式,则控制所述警示单元一直不发声;如果所述控制单元判断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为常开模式,则控制所述警示单元一直发出警示声。
[0010] 其中,如果所述控制单元判断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为智能模式,则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发动机未启动、车速低于速度阈值以及摄像头和雷达均发出肯定报文、汽车挡位处于前进挡或者倒车挡时,所述控制单元向所述警示单元发出控制信号,控制所述警示单元发出警示声,当上述任一条件不满足时,所述控制单元向所述警示单元发出控制信号,控制所述警示单元不发声。
[0011] 其中,如果汽车挡位处于前进挡,则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警示单元发出行车警示声,如果汽车挡位处于倒车挡,则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警示单元发出倒车警示声。
[0012] 其中,所述摄像头发出肯定报文是指判断汽车周围有行人,所述雷达发出肯定报文是指判断行人处于警示范围内。
[0013] 其中,所述车速阈值为30公里/小时或40公里/小时,所述雷达警示范围为10米。
[0014] 其中,如果所述控制单元判断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为常开模式,同时汽车挡位处于前进挡或倒车挡,则控制所述警示单元一直发出警示声,否则控制所述警示单元不发声。
[0015] 其中,所述警示单元包括依次相连的音频处理单元、功率放大单元和扬声器。
[0016]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电动汽车行人警示方法,包括:
[0017] 步骤S1,通过CAN总线获取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信息、汽车动力模式信息、车速信息、挡位信息、摄像头信息以及雷达信息;
[0018] 步骤S2,根据获取的所述信息控制行人警示系统不发声或发出警示声。
[0019] 其中,所述步骤S2具体包括:根据获取的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信息判断用户选择的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如果是常闭模式则控制行人警示系统不发声,如果是常开模式则控制行人警示系统一直发出警示声。
[0020] 其中,所述步骤S2具体包括:根据获取的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信息判断用户选择的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如果是智能模式,则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发动机未启动、车速低于速度阈值以及摄像头和雷达均发出肯定报文、汽车挡位处于前进挡或者倒车挡时,控制行人警示系统发出警示声,当上述任一条件不满足时,控制行人警示系统不发声。
[0021] 其中,如果汽车挡位处于前进挡,则控制行人警示系统发出行车警示声,如果汽车挡位处于倒车挡,则控制行人警示系统发出倒车警示声。
[0022] 其中,所述摄像头发出肯定报文是指判断汽车周围有行人,所述雷达发出肯定报文是指判断行人处于警示范围内。
[0023] 其中,所述车速阈值为30公里/小时或40公里/小时,所述雷达警示范围为10米。
[0024] 其中,所述步骤S2具体包括:在常开模式下,根据汽车挡位信息进一步控制,如果汽车挡位处于前进挡或倒车挡,则控制行人警示系统一直发出警示声,否则控制行人警示系统不发声。
[0025] 本发明实施例的有益效果在于:用户可以自由选择行人警示系统的工作模式,且智能模式可以通过行人识别主动控制行人警示系统是否发声,既保证了行人安全,又减少了不必要的环境噪声,提高驾驶舒适性,且给用户增加了更多的选择性。

附图说明

[0026]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27]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一一种电动汽车行人警示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0028]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二一种电动汽车行人警示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0029]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二一种电动汽车行人警示方法的具体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30] 以下各实施例的说明是参考附图,用以示例本发明可以用以实施的特定实施例。
[0031] 请参照图1所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一种电动汽车行人警示系统,包括:
[0032] CAN收发单元,用于通过CAN总线获取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信息、汽车动力模式信息、车速信息、挡位信息、摄像头信息以及雷达信息;
[0033] 控制单元,用于根据所述CAN收发单元获取的信息向警示单元发出控制信号,控制警示单元不发声或发出警示声;
[0034] 警示单元,用于根据控制单元发出的控制信号不发声或发出警示声。
[0035] 具体地,本实施例中,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包括常开模式、常闭模式、智能模式三种,其中,常闭模式下,警示单元一直不发声;常开模式下,警示单元一直或间隔发出警示声;而智能模式下,则由控制单元根据CAN收发单元获取的信息进一步判断并发出控制信号。因此,CAN收发单元通过CAN总线获取的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信息包括常开模式、常闭模式、智能模式中的任一种。需要说明的是,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信息反映了用户对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的选择。也就是说,用户可以自由选择行人警示系统的工作模式,且智能模式可以通过行人识别主动控制行人警示系统是否发出警示声。
[0036] 此外,常开模式下,如果汽车并不处于行驶状态(前进或倒车),发生碰撞行人的风险极小,为减小不必要噪声,也可以结合一定条件控制警示单元不发声。具体地,在常开模式下,控制单元根据汽车挡位信息进一步控制,如果汽车挡位处于前进挡或倒车挡,则控制警示单元一直或间隔发出警示声,否则控制警示单元不发声。
[0037] 汽车动力模式信息用于供控制单元判断发动机是否启动;汽车行驶车速信息用于供控制单元判断汽车行驶车速;摄像头在本实施例中包括红外摄像头和360˚全景摄像头,用于判断周围是否有行人,有行人则发出肯定报文,否则发出否定报文;雷达信息用于判断行人是否处于警示范围内,处于警示范围内则发出肯定报文,否则发出否定报文;挡位信息用于供控制单元判断汽车的当前挡位。
[0038] 控制单元根据CAN收发单元获取的上述信息进行判断,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发动机未启动、车速低于速度阈值以及摄像头和雷达均发出肯定报文、汽车挡位处于前进挡或者倒车挡,则向警示单元发出控制信号以使警示单元发出警示声,如果任一条件不满足,控制单元向警示单元发出控制信号以使警示单元不发声。进一步地,如果汽车挡位处于前进挡,则警示单元发出行车警示声,如果汽车挡位处于倒车挡,则警示单元发出倒车警示声。所述警示单元包括依次相连的音频处理单元、功率放大单元和扬声器。警示声经过音频处理和功率放大后,由扬声器向外发出。
[0039] 本实施例中,车速阈值为30公里/小时或40公里/小时,雷达警示范围为10米。
[0040] 基于本发明实施例一,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一种电动汽车行人警示方法,包括:
[0041] 步骤S1,通过CAN总线获取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信息、汽车动力模式信息、车速信息、挡位信息、摄像头信息以及雷达信息;
[0042] 步骤S2,根据获取的所述信息控制行人警示系统不发声或发出警示声。
[0043] 具体地,结合图3所示,本实施例中,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信息提供用户对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的选择,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包括常开模式、常闭模式、智能模式三种,其中,常闭模式下,警示单元一直不发声;常开模式下,警示单元一直或者间隔发出警示声;而智能模式下,则根据获取的信息进一步判断并发出控制信号。因此,步骤S2具体包括:根据获取的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信息判断用户选择的行人警示系统工作模式,如果是常闭模式则控制行人警示系统不发声,如果是常开模式则控制行人警示系统一直或者间隔发出警示声。
[0044] 如果是智能模式则根据获取的汽车动力模式信息、车速信息、挡位信息、摄像头信息以及雷达信息进一步判断。汽车动力模式信息用于供控制单元判断发动机是否启动;汽车行驶车速信息用于供控制单元判断汽车行驶车速;摄像头在本实施例中包括红外摄像头和360˚全景摄像头,用于判断周围是否有行人,有行人则发出肯定报文,否则发出否定报文;雷达信息用于判断行人是否处于警示范围内,处于警示范围内则发出肯定报文,否则发出否定报文;挡位信息用于供控制单元判断汽车的当前挡位。
[0045] 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发动机未启动、车速低于速度阈值以及摄像头和雷达发出的均是肯定报文、汽车挡位处于前进挡或者倒车挡,则控制行人警示系统发出警示声,如果任一条件不满足,则控制行人警示系统不发声。进一步地,如果汽车挡位处于前进挡,则控制行人警示系统发出行车警示声,如果汽车挡位处于倒车挡,则控制行人警示系统发出倒车警示声。
[0046] 此外,常开模式下,如果汽车并不处于行驶状态(前进或倒车),发生碰撞行人的风险极小,为减小不必要噪声,也可以结合汽车挡位信息控制行人警示系统不发声,即汽车挡位处于空挡或驻车挡时,控制行人警示系统不发声。由此,步骤S2具体包括:在常开模式下,根据汽车挡位信息进一步控制,如果汽车挡位处于前进挡或倒车挡,则控制行人警示系统一直发出警示声,否则控制行人警示系统不发声。
[0047] 本实施例中,车速阈值为30公里/小时或40公里/小时,雷达警示范围为10米。
[0048] 本发明可适用于纯电、混动或增程式电动汽车。
[0049] 通过上述说明可知,实施本发明带来的有益效果在于:
[0050] 用户可以自由选择行人警示系统的工作模式,且智能模式可以通过行人识别主动控制行人警示系统是否发声,既保证了行人安全,又减少了不必要的环境噪声,提高驾驶舒适性,且给用户增加了更多的选择性。
[0051] 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发明较佳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发明之权利范围,因此依本发明权利要求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本发明所涵盖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