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制氧功能的煤矿透水自救器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611008677.5

文献号 : CN106628062B

文献日 :

基本信息:

PDF:

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王甲林

申请人 : 李帅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带制氧功能的煤矿透水自救器,属于煤矿救援设备技术领域,提供了一种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在发生透水事故时,能够进行自救,为求救人员提供氧气,延长逃生时间的带制氧功能的煤矿透水自救器,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基板的一侧设置有背带,另一侧设置有密闭壳体,密闭壳体内设置有过氧化氢溶液腔、二氧化锰催化剂腔、纯净水腔和阀门室,过氧化氢溶液腔通过滴加管与二氧化锰催化剂腔相连通,滴加管上设置有调节阀,调节阀位于阀门室内,二氧化锰催化剂腔的顶部设置有出气管,出气管延伸至至纯净水腔的底部,纯净水腔的顶部设置有输气管,输气管与潜水面罩相连接,潜水面罩放置在置物袋内;本发明广泛用于煤矿透水的自救。

权利要求 :

1.一种带制氧功能的煤矿透水自救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基板,所述基板的一侧设置有背带,另一侧设置有密闭壳体,所述密闭壳体内设置有过氧化氢溶液腔、二氧化锰催化剂腔、纯净水腔和阀门室,所述过氧化氢溶液腔通过滴加管与二氧化锰催化剂腔相连通,滴加管上设置有调节阀,所述调节阀位于阀门室内,所述调节阀上设置有操作手柄,所述二氧化锰催化剂腔的顶部设置有出气管,所述出气管延伸至纯净水腔的底部,所述纯净水腔的顶部设置有输气管,所述输气管与潜水面罩相连接,所述输气管上设置有控制阀,所述潜水面罩放置在置物袋内,所述置物袋固定在基板的顶部,且置物袋上设置有拉链,所述过氧化氢溶液腔上设置有加液管,纯净水腔上设置有注水管,所述二氧化锰催化剂腔上设置有填料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制氧功能的煤矿透水自救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密闭壳体的中心设置有安装孔,所述安装孔内设置有筒状壳体,所述筒状壳体的底部设置有折边,所述折边通过沉头螺栓固定在基板上,所述筒状壳体内设置有隔板,将筒状壳体分成配电腔和气囊腔,所述气囊腔内设置有带有充气模块的第一气囊,所述充气模块固定在隔板上,且隔板上还设置有点火器,所述点火器与充气模块相连接,所述第一气囊折叠存放在气囊腔内,所述气囊腔的顶部盖有保护盖,所述配电腔内设置有用于点火器供电的电源,所述密闭壳体的底部设置有点火控制开关;所述背带的中上部沿背带布置有气囊袋,所述气囊袋内折叠存放有第二气囊,所述第二气囊通过连通管与第一气囊相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带制氧功能的煤矿透水自救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筒状壳体和密闭壳体之间设置有隔热层,所述隔热层包裹整个筒状壳体。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种带制氧功能的煤矿透水自救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筒状壳体的顶部开口为喇叭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制氧功能的煤矿透水自救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上还设置有软垫,所述软垫通过魔术贴设置在有背带的一侧。

说明书 :

一种带制氧功能的煤矿透水自救器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带制氧功能的煤矿透水自救器,属于煤矿救援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 近年来,全国各地煤矿多次发生透水事故,由于井下情况复杂,施救难度大,造成多名井下煤矿工人死亡或被困井下,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发生透水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的原因有:部分煤矿企业安全防范意识不强,重生产、轻安全,明知存在老采空区积水,未采取相关措施治理,急于组织生产,导致事故;部分煤矿企业防治水措施落实不到位,没有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未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采取探放水措施,导致掘进工作面与废弃井或采空区老塘水连通,酿成透水事故;部分煤矿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格,煤矿领导干部未按要求下井带班,透水发生后不能及时组织人员撤离,造成人员伤亡;部分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透水事故发生后造成井下被困煤矿工人死亡极其重要的原因是呼吸困难、力气衰竭、呛水溺亡。

发明内容

[0003] 为解决现有技术存在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在发生透水事故时,能够进行自救,为求救人员提供氧气,延长逃生时间的带制氧功能的煤矿透水自救器。
[0004]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带制氧功能的煤矿透水自救器,包括基板,所述基板的一侧设置有背带,另一侧设置有密闭壳体,所述密闭壳体内设置有过氧化氢溶液腔、二氧化锰催化剂腔、纯净水腔和阀门室,所述过氧化氢溶液腔通过滴加管与二氧化锰催化剂腔相连通,滴加管上设置有调节阀,所述调节阀位于阀门室内,所述调节阀上设置有操作手柄,所述二氧化锰催化剂腔的顶部设置有出气管,所述出气管延伸至至纯净水腔的底部,所述纯净水腔的顶部设置有输气管,所述输气管与潜水面罩相连接,所述输气管上设置有控制阀,所述潜水面罩放置在置物袋内,所述置物袋固定在基板的顶部,且置物袋上设置有拉链,所述过氧化氢溶液腔上设置有加液管,纯净水腔上设置有注水管,所述二氧化锰催化剂腔上设置有填料口。
[0005] 优选的,所述密闭壳体的中心设置有安装孔,所述安装孔内设置有筒状壳体,所述筒状壳体的底部设置有折边,所述折边通过沉头螺栓固定在基板上,所述筒状壳体内设置有隔板,将筒状壳体分成配电腔和气囊腔,所述气囊腔内设置有带有充气模块的第一气囊,所述充气模块固定在隔板上,且隔板上还设置有点火器,所述点火器与充气模块相连接,所述第一气囊折叠存放在气囊腔内,所述气囊腔的顶部盖有保护盖,所述配电腔内设置有用于点火器供电的电源,所述密闭壳体的底部设置有点火控制开关;所述背带的中上部沿背带布置有气囊袋,所述气囊袋内折叠存放有第二气囊,所述第二气囊通过连通管与第一气囊相连通。
[0006] 优选的,所述筒状壳体和密闭壳体之间设置有隔热层,所述隔热层包裹整个筒状壳体。
[0007] 优选的,所述筒状壳体的顶部开口为喇叭状。
[0008] 优选的,所述基板上还设置有软垫,所述软垫通过魔术贴设置在有背带的一侧。
[0009]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技术效果:本发明采用背包式设计,占用空间小,矿井求救人员可以随身携带,也可以存放在易拿到的地方,在发生透水事故时,矿井求救人员可以迅速背上自救包,带上潜水面罩,进行供氧,同时点爆气囊,使矿井求救人员漂浮在水中,让矿井求救人员有足够的时间躲避到避难硐室或进行逃生,这样能够大大减少透水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并且本发明小巧、轻便,便于携带。

附图说明

[0010]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0011] 图2为本发明中密闭壳体的结构示意图。
[0012] 图3为本发明中气囊打开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3] 为了使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0014] 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带制氧功能的煤矿透水自救器,包括基板1,基板1的一侧设置有背带2,另一侧设置有密闭壳体3,密闭壳体3内设置有过氧化氢溶液腔4、二氧化锰催化剂腔5、纯净水腔6和阀门室7,过氧化氢溶液腔4通过滴加管8与二氧化锰催化剂5腔相连通,滴加管8上设置有调节阀9,调节阀9位于阀门室7内,调节阀9上设置有操作手柄10,二氧化锰催化剂腔5的顶部设置有出气管11,出气管11延伸至至纯净水腔6的底部,纯净水腔6的顶部设置有输气管12,输气管12与潜水面罩13相连接,输气管12上设置有控制阀14,潜水面罩13放置在置物袋15内,置物袋15固定在基板1的顶部,且置物袋15上设置有拉链,过氧化氢溶液腔4上设置有加液管16,纯净水腔6上设置有注水管17,二氧化锰催化剂腔5上设置有填料口18。
[0015] 其中,密闭壳体3的中心设置有安装孔,安装孔内设置有筒状壳体19,筒状壳体19的底部设置有折边20,折边20通过沉头螺栓21固定在基板1上,筒状壳体19内设置有隔板22,将筒状壳体19分成配电腔23和气囊腔24,气囊腔24内设置有带有充气模块25的第一气囊26,充气模块25固定在隔板22上,且隔板22上还设置有点火器27,点火器27与充气模块25相连接,第一气囊26折叠存放在气囊腔24内,气囊腔24的顶部盖有保护盖28,配电腔23内设置有用于点火器供电的电源29,密闭壳体3的底部设置有点火控制开关30;背带2的中上部沿背带布置有气囊袋31,气囊袋31内折叠存放有第二气囊32,第二气囊32通过连通管33与第一气囊26相连通。
[0016] 本发明采用背包式设计,小巧、轻便,便于携带。在发生透水事故时,矿井求救人员背上自救器,穿戴好潜水面罩,旋动操作手柄,调节阀打开,过氧化氢溶液通过滴加管加入二氧化锰内,过氧化氢溶液才二氧化锰催化剂的作用下,产生氧气,氧气通过出气管进入纯净水腔,经纯净水腔过滤加湿后,通过输气管进入潜水面罩,为求救人员提高氧气;二氧化锰催化剂腔带有排水管,使发应产生的水及时排出。同时当水位涨势较快时,启动点火控制开关,点火控制开关启动充气模块,其中充气模块与汽车安全气囊的充气原理相同,充气模块对第一气囊进行快速充气,同时通过连通管对第二气囊进行充气,这样在求救人员的前后形成两个气包,这样能够防止求救人员发生溺水风险,是求救人员有足够的时间躲避到避难硐室或进行逃生,大大减少透水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0017] 本发明中筒状壳体19和密闭壳体3之间设置有隔热层34,隔热层34包裹整个筒状壳体19。隔热层主要是为了进行隔热,防止充气过程中产生的热量对氧气造成危险。筒状壳体的顶部开口采用喇叭状设计,使气囊弹出更加顺利,迅速。
[0018] 此外,基板1上还设置有软垫35,软垫35通过魔术贴设置在有背带2的一侧。软垫能够提高穿戴人员的舒适性。
[0019]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在本发明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