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角度可调的手机支架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611227673.6

文献号 : CN10679085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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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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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李风浪

申请人 : 台州知管通科技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角度可调的手机支架,其包括吸盘底座,吸盘底座上部转动设置有固定套筒,固定套筒上部升降设置有活动套筒,活动套筒上部固定连接有柱状连接件,柱状连接件的轴线与活动套筒的轴线相互垂直,柱状连接件的两个端面分别固定有销轴,销轴上套设有内部转轴,两个内部转轴之间通过转动把手连接;内部转轴外侧套接有转动套筒,转动套筒端部具有挡板,内部转轴和挡板之间连接有弹簧,转动套筒的两个各固定连接有一个支撑杆。本发明能够根据使用需要调节支撑角度,同时还能够根据手机大小进行支撑杆的距离调节,使用方便,能够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

权利要求 :

1.一种角度可调的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吸盘底座(10),吸盘底座(10)上部转动设置有固定套筒(11),固定套筒(11)上部升降设置有活动套筒(12),活动套筒(12)上部固定连接有柱状连接件(14),柱状连接件(14)的轴线与活动套筒(12)的轴线相互垂直,柱状连接件(14)的两个端面分别固定有销轴(141),销轴(141)上套设有内部转轴(17),两个内部转轴(17)之间通过转动把手(151)连接;内部转轴(17)外侧套接有转动套筒(16),转动套筒(16)端部具有挡板(161),内部转轴(17)和挡板(161)之间连接有弹簧(18),转动套筒(16)的两个各固定连接有一个支撑杆(2);挡板(161)的外端设置有定位套(211),定位套(211)与转动套筒(16)固定连接,支撑杆(2)穿过转动套筒(16)和定位套(211),支撑杆(2)包括L型杆状结构,L型杆状结构的竖直部上依次设置有第一支撑套(221)、第二支撑套(222)和第三支撑套(223),第一支撑套(221)、第二支撑套(222)和第三支撑套(223)的直径均大于转动套筒(16)的直径;L型杆状结构的水平部上套设有弹性垫(224),水平部的端部具有垂直凸起(225),垂直凸起(225)的上部具有橡胶套;活动套筒与固定套筒的相对运动能够调节手机支架的支撑高度,便于使用者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调节;掰动转动把手能够调整内部转轴的转动角度,进而调整转动套筒的转动角度,以便于带动支撑杆的转动,随着支撑杆的转动,设置在其上的手机会具有不同的俯仰角度,以便于使用者调整到最佳使用角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角度可调的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第一支撑套(221)、第二支撑套(222)位于转动套筒(16)的上部,第三支撑套(223)位于转动套筒(16)的下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角度可调的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转动把手(151)包括分别设置在内部转轴(17)上的竖直杆以及连接竖直杆的横杆。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角度可调的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固定套筒(11)和活动套筒(12)之间设置有定位件(13),固定套筒(11)上具有第一定位孔,活动套筒(12)上具有第二定位孔,定位件(13)穿过第一定位孔和第二定位孔。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角度可调的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转动套筒(16)上具有条形槽,竖直杆位于条形槽内,条形槽的边缘上具有定位凹陷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角度可调的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定位套(211)通过定位螺栓(212)与转动套筒(16)固定连接,定位螺栓212的端部具有旋转手柄(21)。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角度可调的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第一定位孔为多个,第二定位孔为多个,定位件(13)为螺旋丝杆。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角度可调的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转动套筒(16)上具有穿过支撑杆(2)的大孔(163)和穿过定位螺栓(212)的小孔(162)。

说明书 :

一种角度可调的手机支架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电子产品支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角度可调的手机支架。背景技术:
[0002] 当下的人们手中每人一部手机,手机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手机进行购物、交流、浏览网页、观看视频,长时间的用手拿着手机并保持一个姿势,就会对使用者的臂部、手部、颈椎和腰部产生较大的损害。而手机支架能够实现方便的放置手机,使得使用者可以摆脱用手拿着手机。但目前市场上现有的手机支架都是没有角度调节功能的简易支架,当手机在这种支架上面时,不能根据用户的需求来调节角度,因此难以满足人们在使用手机时更进一步的舒适性要求。发明内容:
[0003]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角度可调的手机支架。
[0004]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措施如下:
[0005] 一种角度可调的手机支架,其包括吸盘底座,吸盘底座上部转动设置有固定套筒,固定套筒上部升降设置有活动套筒,活动套筒上部固定连接有柱状连接件,柱状连接件的轴线与活动套筒的轴线相互垂直,柱状连接件的两个端面分别固定有销轴,销轴上套设有内部转轴,两个内部转轴之间通过转动把手连接;内部转轴外侧套接有转动套筒,转动套筒端部具有挡板,内部转轴和挡板之间连接有弹簧,转动套筒的两个各固定连接有一个支撑杆;挡板的外端设置有定位套,定位套与转动套筒固定连接,支撑杆穿过转动套筒和定位套,支撑杆包括L型杆状结构,L型杆状结构的竖直部上依次设置有第一支撑套、第二支撑套和第三支撑套,第一支撑套、第二支撑套和第三支撑套的直径均大于转动套筒的直径;L型杆状结构的水平部上套设有弹性垫,水平部的端部具有垂直突起,垂直凸起的上部具有橡胶套。
[0006] 第一支撑套、第二支撑套位于转动套筒的上部,第三支撑套位于转动套筒的下部。
[0007] 转动把手包括分别设置在内部转轴上的竖直杆以及连接竖直杆的横杆。
[0008] 转动套筒上具有条形槽,竖直杆位于条形槽内,条形槽的边缘上具有定位凹陷部。
[0009] 定位套通过定位螺栓与转动套筒固定连接,定位螺栓的端部具有旋转手柄。
[0010] 固定套筒和活动套筒之间设置有定位件,固定套筒上具有第一定位孔,活动套筒上具有第二定位孔,定位件穿过第一定位孔和第二定位孔。
[0011] 第一定位孔为多个,第二定位孔为多个,定位件为螺旋丝杆。
[0012] 转动套筒上具有穿过支撑杆的大孔和穿过定位螺栓的小孔。
[0013]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发明能够根据使用需要调节支撑角度,同时还能够根据手机大小进行支撑杆的距离调节,使用方便,能够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附图说明:
[0014]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0015] 图2为本发明的侧视图;
[0016] 图3为本发明的剖视图。具体实施方式:
[0017] 为了使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做出详细的说明。
[0018] 如图1-3所示,一种角度可调的手机支架,其包括吸盘底座10,吸盘底座10上部转动设置有固定套筒11,固定套筒11上部升降设置有活动套筒12,活动套筒12上部固定连接有柱状连接件14,柱状连接件14的轴线与活动套筒12的轴线相互垂直,柱状连接件14的两个端面分别固定有销轴141,销轴141上套设有内部转轴17,两个内部转轴17之间通过转动把手151连接;内部转轴17外侧套接有转动套筒16,转动套筒16端部具有挡板161,内部转轴17和挡板161之间连接有弹簧18,转动套筒16的两个各固定连接有一个支撑杆2;挡板161的外端设置有定位套211,定位套211与转动套筒16固定连接,支撑杆2穿过转动套筒16和定位套211,支撑杆2包括L型杆状结构,L型杆状结构的竖直部上依次设置有第一支撑套221、第二支撑套222和第三支撑套223,第一支撑套221、第二支撑套222和第三支撑套223的直径均大于转动套筒16的直径;L型杆状结构的水平部上套设有弹性垫224,水平部的端部具有垂直突起225,垂直凸起225的上部具有橡胶套。
[0019] 第一支撑套221、第二支撑套222位于转动套筒16的上部,第三支撑套223位于转动套筒16的下部。
[0020] 转动把手151包括分别设置在内部转轴17上的竖直杆以及连接竖直杆的横杆。
[0021] 转动套筒16上具有条形槽,竖直杆位于条形槽内,条形槽的边缘上具有定位凹陷部。
[0022] 定位套211通过定位螺栓212与转动套筒16固定连接,定位螺栓212的端部具有旋转手柄21。
[0023] 固定套筒11和活动套筒12之间设置有定位件13,固定套筒11上具有第一定位孔,活动套筒12上具有第二定位孔,定位件13穿过第一定位孔和第二定位孔。
[0024] 第一定位孔为多个,第二定位孔为多个,定位件13为螺旋丝杆。
[0025] 转动套筒16上具有穿过支撑杆2的大孔163和穿过定位螺栓212的小孔162。
[0026] 工作原理:手机支架下部为吸盘底座,利用吸盘底座能够将支架固定设置在桌面上,活动套筒12与固定套筒11的相对运动能够调节手机支架的支撑高度,便于使用者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调节;掰动转动把手151能够调整内部转轴17的转动角度,进而调整转动套筒16的转动角度,以便于带动支撑杆2的转动,随着支撑杆2的转动,设置在其上的手机会具有不同的俯仰角度,以便于使用者调整到最佳使用角度;同时,由于转动套筒16上具有条形槽,竖直杆位于条形槽内,条形槽的边缘上具有定位凹陷部,竖直杆和定位凹陷部能够相互配合进行定位,从而增大转动套筒16上的支撑杆2之间的距离,从而实现对不同尺寸的手机进行支撑。
[0027] 所述实施例用以例示性说明本发明,而非用于限制本发明。任何本领域技术人员均可在不违背本发明的精神及范畴下,对所述实施例进行修改,因此本发明的权利保护范围,应如本发明的权利要求所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