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扶手调节装置的电动轮椅车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580050363.9

文献号 : CN10679410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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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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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H·伯格曼

申请人 : 佩尔莫比尔公司

摘要 :

本公开涉及一种电动轮椅车,包括:底盘;座椅框架;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其具有布置成提供座椅框架相对于底盘的平移移动的提升构件;以及第一臂(11),其与提升构件协作,布置成使座椅框架相对于底盘倾斜;扶手组件(19),其枢转地联接至座椅框架;以及扶手调节装置(17),该扶手调节装置包括:第一传力装置(21),其具有限定了第一平行四边形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21‑1、21‑4),第一传力装置(21)经由限定了第一平行四边形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一枢转点(21‑1)枢转地联接至第一臂(11),以及经由限定了第一平行四边形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二枢转点枢转地联接至提升构件;以及第二传力装置(23),其具有限定了第二平行四边形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23‑1、23‑2、23‑3、23‑4),第二传力装置(23)经由限定了的第二平行四边形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一枢转点(23‑1)枢转地联接至第一传力装置(21),第二传力装置(23)经由限定了第二平行四边形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二枢转点(23‑2)枢转地联接至座椅框架,并且第二传力装置(23)枢转地联接至扶手组件(19)。

权利要求 :

1.一种电动轮椅车(1),包括:

底盘(3),

座椅框架(5),

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9),所述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具有:基底构件(9a),所述基底构件相对于所述底盘(3)固定地布置;提升构件(9b),所述提升构件布置成被所述基底构件(9a)接收并且布置成相对于所述基底构件(9a)沿着由所述提升构件(9b)的纵向延伸部限定的轴线直线地移动,以提供所述座椅框架(5)相对于所述底盘(3)的平移移动;以及第一臂(11),所述第一臂与所述提升构件(9b)协作并且被布置成使所述座椅框架(5)相对于所述底盘(3)倾斜,扶手组件(19),所述扶手组件枢转地联接至所述座椅框架(5),以及

扶手调节装置(17),所述扶手调节装置包括:

第一传力装置(21),所述第一传力装置具有限定了第一平行四边形(P1)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21-1、21-2、21-3、21-4),所述第一传力装置(21)经由限定了所述第一平行四边形(P1)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一枢转点(21-1)枢转地联接至所述第一臂(11),并且所述第一传力装置经由限定了所述第一平行四边形(P1)的顶点的所述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二枢转点(21-2)枢转地联接至所述提升构件(9b),以及第二传力装置(23),所述第二传力装置具有限定了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23-1、23-2、23-3、23-4),所述第二传力装置(23)经由限定了所述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顶点的所述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一枢转点(23-1)枢转地联接至所述第一传力装置(21),所述第二传力装置(23)经由限定了所述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顶点的所述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二枢转点(23-2)枢转地联接至所述座椅框架(5),并且所述第二传力装置(23)枢转地联接至所述扶手组件(19),其中,所述第二传力装置(23)包括:传力臂(25),所述传力臂限定所述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一个长边;以及构件(27),所述构件限定了限定所述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所述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二枢转点(23-2)和第四枢转点(23-4),其中限定了所述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所述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四枢转点(23-4)能够沿着所述传力臂(25)的纵向延伸部的轴线平移,所述传力臂(25)是能够延伸/能够收缩的传力臂(25)或者是具有狭槽的传力臂(25),所述构件(27)的端部能够在所述狭槽中滑动,以使限定了所述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四个枢转点中的所述第四枢转点(23-4)平移,其中所述扶手组件(19)包括:扶手(19a);枢转装置(19b),所述枢转装置(19b)是所述扶手(19a)的延伸且枢转地联接至所述座椅框架(5);以及臂(31),所述臂枢转地联接至所述枢转装置(19b)和所述构件(27),由此,由所述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9)提供的平移以及旋转运动能够经由所述第一传力装置(21)和所述第二传力装置(23)从所述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9)传递至所述扶手组件(1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轮椅车(1),其中,限定了所述第一平行四边形(P1)的顶点的所述四个枢转点中的所述第一枢转点(21-1)和所述第二枢转点(21-2)是所述第一平行四边形(P1)的第一长边的顶点。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动轮椅车(1),其中,限定了所述第一平行四边形(P1)的顶点的所述四个枢转点中的所述第一枢转点(21-1)和所述第二枢转点(21-2)布置成比限定了所述第一平行四边形(P1)的顶点的所述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三枢转点(21-3)和第四枢转点(21-4)更远离所述底盘(3)。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轮椅车(1),其中,所述第二传力装置(23)包括传力臂(25),所述传力臂限定所述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第一长边,并且其中,所述传力臂(25)枢转地联接至所述第一传力装置(21)。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轮椅车(1),其中,所述传力臂(25)经由限定了所述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顶点的所述四个枢转点中的所述第一枢转点(23-1)枢转地联接至所述第一传力装置(2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轮椅车(1),其中,限定了所述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顶点的所述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三枢转点(23-3)与限定了所述第一平行四边形(P1)的顶点的所述四个枢转点中的所述第一枢转点(21-1)重叠。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轮椅车(1),其中,限定了所述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顶点的所述四个枢转点中的所述第二枢转点(23-2)和第三枢转点(23-3)是所述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第一长边的顶点。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轮椅车(1),其中,所述第一传力装置(21)经由限定了所述第一平行四边形(P1)的顶点的所述四个枢转点中的所述第一枢转点(21-1)枢转地联接至所述第一臂(11)的前端部(11a)。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轮椅车(1),其中,限定了所述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顶点的所述四个枢转点中的所述第一枢转点(23-1)和所述第四枢转点(23-4)是所述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第二长边的顶点。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动轮椅车(1),其中,由所述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第二长边限定的轴线(B)与由所述第一臂(11)限定的轴线(C)交叉。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电动轮椅车(1),其中,限定了所述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顶点的所述四个枢转点中的所述第二枢转点(23-2)和第三枢转点(23-3)布置成比限定了所述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顶点的所述四个枢转点中的所述第一枢转点(23-1)和所述第四枢转点(23-4)更远离所述底盘(3)。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轮椅车(1),其中,所述第一传力装置(21)是第一连杆。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轮椅车(1),其中,所述第二传力装置(23)是第二连杆。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轮椅车(1),其中,所述座椅框架(5)包括靠背部(5b),并且其中,所述扶手组件(19)枢转地联接至所述靠背部(5b)。

说明书 :

具有扶手调节装置的电动轮椅车

技术领域

[0001] 本公开大致涉及一种轮椅车,尤其涉及布置成能够使轮椅车座椅倾斜的电动轮椅车。

背景技术

[0002] 电动轮椅车通常装配有倾斜机构,其允许调节包括座椅部和靠背部的座椅框架的方位。电动轮椅车还能够设置有提升机构,其允许调节轮椅车座椅的高度。这两个机构的组合能够提供座椅框架调节,诸如前倾,即向前倾斜,后倾,即向后倾斜,和/或升高座椅框架。座椅乘员或者看管者从而根据乘员的期望或者当前需要来设定座椅位置。
[0003] 当通过倾斜机构和/或提升机构更改座椅位置时,期望能够同时控制轮椅车的扶手的位置以在倾斜/提升操作期间以及在最终座椅位置中向轮椅车乘员提供优化支撑。例如,这是当座椅框架设定至前倾位置时的情形。在该整个运动期间有利的是能够维持扶手平行于地面。轮椅车乘员然后能够在倾斜操作期间感觉安全,这是由于当扶手平行于地面时乘员能够自信地倚靠扶手。另一方面,当座椅框架向后倾斜时,如果扶手垂直于靠背并且不平行于地面,通常感知到更舒适以及安全。
[0004] 在现有电动轮椅车设计中,倾斜机构和提升机构典型地分离。控制扶手的位置的连杆然后能够联接至提升机构上的固定点,扶手调节涉及该固定点。以这种方式,扶手在倾斜操作期间保持平行于地面。
[0005] 现在,关于提升/倾斜功能具有不同设计的电动轮椅车正在进入市场。这些轮椅车具有用于提供倾斜/提升的共同机构。在单独的倾斜机构和提升机构设计中采用的连杆类型不能够提供扶手调节功能,例如,其在倾斜操作期间平行于地面。

发明内容

[0006] 鉴于上述内容,本公开的一般目的是提供一种电动轮椅车,其解决了或者至少减轻了现有技术的问题。
[0007] 电动轮椅车包括:底盘;座椅框架;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其具有提升构件,提升构件布置成提供座椅框架相对于底盘的平移移动;以及第一臂,其与提升构件协作,布置成使座椅框架相对于底盘倾斜;扶手组件,其枢转地联接至座椅框架;以及扶手调节装置,其包括第一传力装置,具有限定了第一平行四边形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第一传力装置经由限定了第一平行四边形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一枢转点枢转地联接至第一臂,以及经由限定了第一平行四边形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二枢转点枢转地联接至提升构件;以及第二传力装置,其具有限定了第二平行四边形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第二传力装置经由限定了第二平行四边形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一枢转点枢转地联接至第一传力装置,第二传力装置经由限定了第二平行四边形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二枢转点枢转地联接至座椅框架,并且第二传力装置枢转地联接至扶手组件。
[0008] 从而能够获得的效果是,由于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第一传力装置以及第二传力装置之间的相互作用,当座椅框架由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致动时能够控制扶手位置。依靠第一传力装置,尤其通过由第一平行四边形形成的枢转点,一枢转点形成为,当操作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时第二传力装置和第二平行四边形能够绕枢转点枢转。因此在将座椅框架设定在前倾位置的操作期间以及当座椅被升高时,扶手将保持为平行于地面。此外,在座椅框架的后倾操作期间扶手保持为垂直于靠背部。当靠背部与座椅部分离地向后倾斜时,扶手保持问垂直于靠背部。因而,总之,能够提供灵活扶手位置调节,这在倾斜及提升操作期间向轮椅车乘员确保舒适以及安全。
[0009] 根据一个实施例,限定第一平行四边形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一枢转点和第二枢转点是第一平行四边形的第一长边的顶点。
[0010] 根据一个实施例,限定第一平行四边形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一枢转点和第二枢转点布置成比限定第一平行四边形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三枢转点和第四枢转点更远离底盘。
[0011] 根据一个实施例,第二传力装置包括限定第二平行四边形的第一长边的传力臂,并且其中,传力臂枢转地联接至第一传力装置。
[0012] 根据一个实施例,传力臂经由限定第二平行四边形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一枢转点枢转地联接至第一传力装置。
[0013] 根据一个实施例,限定第二平行四边形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三枢转点与限定第一平行四边形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一枢转点重叠。
[0014] 根据一个实施例,限定第二平行四边形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二枢转点和第三枢转点是第二平行四边形的第一长边的顶点。
[0015] 根据一个实施例,第一传力装置经由限定第一平行四边形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一枢转点枢转地联接至第一臂的前端部。
[0016] 根据一个实施例,限定第二平行四边形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四枢转点是可平移的。
[0017] 根据一个实施例,限定第二平行四边形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一枢转点和第四枢转点是第二平行四边形的第二长边的顶点。
[0018] 根据一个实施例,由第二平行四边形的第二长边限定的轴线与由第一臂限定的轴线交叉。
[0019] 根据一个实施例,限定第二平行四边形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二枢转点和第三枢转点布置成比限定第二平行四边形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一枢转点和第四枢转点更远离底盘。
[0020] 根据一个实施例,第一传力装置是第一连杆。
[0021] 根据一个实施例,第二传力装置是第二连杆。
[0022] 根据一个实施例,座椅框架包括靠背部,并且其中,扶手组件枢转地联接至靠背部。
[0023] 通常,将根据在技术领域中它们的普通含义解释权利要求中使用的所有术语,除非此处以其他方式明确地限定。对一个/一/这个元件、装置、部件、器件等的所有参考将开放式地解释为涉及至少一个元件、装置、部件、器件等的情形,除非以其他方式明确地陈述。

附图说明

[0024] 现在将参考附图依靠例子描述创造性构思的具体实施例,其中:
[0025] 图1是具有倾斜及提升功能的电动轮椅车的例子的示意侧视图;
[0026] 图2是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的例子的示意侧视图;
[0027] 图3是扶手调节装置的例子的立体图;
[0028] 图4a是扶手调节装置的立体图;
[0029] 图4b是图4a中扶手调节装置的截面图;以及
[0030] 图5a至图5e示出了处于各种倾斜/提升位置的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扶手装置以及座椅框架。

具体实施方式

[0031] 现在将在下文中参考附图更充分描述创造性构思,附图示出了示范实施例。但是,创造性构思能够以许多不同形式实施,不应视为对此处陈述的实施例的限制;依靠例子提供这些实施例,使得该公开将彻底、完整并且将完全向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传达创造性构思的范围。在整个说明书中相似数字指代类似元件。
[0032] 图1图示出电动轮椅车1的例子的示意侧视图。电动轮椅车1包括:底盘3;座椅框架5,其包括座椅部5a和靠背部5b;轮7a和7b;以及安装有座椅框架5的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9。
[0033] 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9具有结合的提升/倾斜机构。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9能够依靠电动机操作,并且取决于特定实施方式能够提供前倾(诸如完全保持倾斜)、后倾以及提升中的一种,或者前倾/后倾及提升的组合。在图1中,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9处于非升高以及非倾斜状态。
[0034] 图2示出了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9的一个例子。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9包括基底构件9a和提升构件9b。基底构件9a能够安装至底盘3并且其相对于底盘3固定地布置。
[0035] 提升构件9b布置成相对于基底构件9a沿着由提升构件9a的纵向延伸部限定的轴线直线地移动。例如,基底构件9a能够布置成接收提升构件9b,使得提升构件9b能够在基底构件9a中行进。
[0036] 提升构件9b布置成在降低位置和升高或者提升位置之间直线移动,在降低位置中提升构件9b相对于基底构件9a收缩,在升高或者提升位置中提升构件9b相对于基底构件9a延伸。例如,能够依靠电动轮椅车1的电动机执行提升构件9b的致动。
[0037] 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9进一步包括第一臂11、第二臂13以及倾斜框架15。倾斜框架15布置成支撑座椅框架5。第一臂11枢转地联接至提升构件9b的一个端部并且可滑动地连接至第二臂13。此外第一臂11枢转地联接至倾斜框架15,从而形成倾斜接头。
[0038] 根据图2示出的例子,第二臂13固定地布置至基底构件9a。尤其,第二臂13具有近侧端部13a和远侧端部13b,其中,近侧端部13a固定地附接至基底构件9a,背离基底构件9a的远侧端部13b能够形成自由端部。
[0039] 根据图2中的例子,第二臂13具有在近侧端部13a和远侧端部13b之间延伸的狭槽13c。狭槽13c垂直或者基本垂直于基底构件9a,因而垂直或者基本垂直于轴线A。第一臂11具有可滑动地布置在狭槽13c中的狭槽交互作用构件11a,使得第一臂11能够在狭槽13c的两个端部之间滑动。狭槽13c的长度被确定尺寸为使得当提升构件9b最大程度收缩以及处于降低状态时,狭槽交互作用构件11a相对于基底构件9a位于远侧狭槽端部,当提升构件最大程度延伸以及处于升高或者提升位置时,狭槽交互作用构件11a相对于基底构件9a位于近侧狭槽端部。因此,狭槽交互作用构件11a相对于第二臂13提供了第一臂11的可平移枢转点。
[0040] 由于其仅提供了用于此处公开的扶手调节装置的设定,因此此处将不更详细地阐明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9。能够想到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的多个实施方式,例如公开于由相同申请人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EP13176357中的这些实施方式。
[0041] 图3示出了扶手调节装置17以及扶手组件19的例子的立体图,扶手组件19包括扶手19a,其能够利用电动轮椅车1组装。扶手调节装置17和扶手组件19布置成机械地互相作用,使得例如当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9将座椅框架5致动至前倾位置时,扶手19a能够在整个运动期间保持为平行于地面。
[0042] 扶手调节装置17包括第一传力装置21和第二传力装置23。第一传力装置21枢转地联接至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9并且枢转地联接至至第二传力装置23。第二传力装置23枢转地联接至扶手组件19。由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9提供的平移以及旋转运动从而能够经由第一传力装置21和第二传力装置23从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9传递至扶手组件19。
[0043] 第一传力装置21包括多个构件,它们布置成机械地协作,以便将移动从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9传递至第二传力装置23。第一传力装置21具有四个枢转点。四个枢转点中的每个是相应的轴线上的点,第一传力装置21的相应构件能够绕其枢转。如图4b所示,这四个枢转点21-1至21-4限定第一平行四边形P1的顶点。
[0044] 限定第一平行四边形P1的顶点的枢转点中的第一枢转点21-1由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9的第一传力装置21和第一臂11之间的枢转联接限定。
[0045] 根据一个变型,传力装置21是第一连杆。在该变型中,第一连杆的枢转点限定形成第一平行四边形P1的四个枢转点。
[0046] 第二传力装置23包括多个构件,它们布置成机械地协作,以便将移动从第一传力装置21传递至扶手组件19。第二传力装置23具有四个枢转点。四个枢转点中的每个是相应的轴线上的点,第二传力装置23的相应构件能够绕其枢转。如图5的实线示出的,这四个枢转点23-1至23-4限定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顶点。
[0047] 根据一个变型,第二传力装置23是第二连杆。在该变型中,第二连杆的枢转点限定四个枢转点,这四个枢转点形成第二平行四边形P2。
[0048] 总之,应该注意的是,延伸通过限定了第一平行四边形P1和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顶点的枢转点21-1至21-4和23-1至23-4的每个轴线平行于车轮轴线。
[0049] 根据图3示出的例子,第二传力装置23包括传力臂25。传力臂25限定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一个长边,并且经由限定了第二平行四边形P1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一枢转点23-1枢转地联接至第一传力装置21。第二传力装置23能够进一步包括构件27,在下文中称为弯曲构件27,弯曲构件27限定了限定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二枢转点23-2和第四枢转点23-4。应该注意的是,构件27不是必须弯曲。构件27经由第二枢转点23-2枢转地联接至座椅框架5,例如靠背部5b,并且经由第四枢转点23-4枢转地联接至传力臂
25。根据一个变型,第二枢转点23-2位于弯曲构件27的一个端部,第四枢转点23-4位于弯曲构件27的另一端部。
[0050] 限定第一平行四边形P1的顶点的枢转点中的第一枢转点21-1与限定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顶点的枢转点中的第三枢转点23-3重叠。
[0051] 根据一个变型,限定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四枢转点23-4可平行于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长边延伸所沿的方向平移,尤其上第二平行四边形P2靠近底盘3的那边。限定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四枢转点23-4因而可沿着传力臂25的纵向延伸部的轴线平移。例如,这能够通过可延伸/可收缩的传力臂25实现,或者在传力臂不可延伸的情形下依靠具有狭槽的传力臂25实现,弯曲构件27的端部能够在该狭槽中滑动。实现传力臂25的延伸/收缩能力的一种方式是使传力臂25包括具有不同内径的两个同心管,使得一个管能够移动以及在另一个管内滑动。通过将这种可替换方式与内部弹簧结合,能够以平滑及有效的方式控制延伸性。通过能够以直线方式平移限定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四枢转点23-4,能够脱开扶手调节装置17以避免在后倾期间致动扶手组件19。应该注意的是,如图5B所示,当执行后倾时,由于该平移,第二平行四边形P2变得弯曲。能够使用机械止挡件确保扶手调节装置17被脱开,一旦后倾被激活,机械止挡件防止构件27的枢转移动。这确保当执行后倾时,扶手维持在基本垂直于靠背的位置,而扶手调节装置17不影响该位置。此外,对于一些底盘设计来说,如果不能够提供该平移能力,那么碰撞会发生在底盘和第二传力装置之间。因而,依靠第四枢转点23-4的平移能力,能够确保在倾斜操作期间能够避免座椅框架5与底盘3碰撞。因而能够在底盘设计中提供更大灵活性。
[0052] 扶手组件19包括扶手19a和枢转装置19b,枢转装置19b是扶手19a的延伸。枢转装置19c枢转地联接至座椅框架5,尤其联接至靠背部5b。例如枢转装置19能够包括延伸到靠背部5b的相应开口中的轴瓦或者枢转件,或者其能够包括开口,轴瓦或者枢转件从靠背部5b延伸到该开口中。从而可获得扶手19a的枢转功能。枢转装置19能够进一步包括枢转臂
29,每个枢转臂29形成相应的扶手19a的部分。
[0053] 扶手组件19进一步包括装置19c,其在一个端部处枢转地联接至枢转装置19b以及在另一端部枢转地联接至第二传力装置23。例如装置19c能够依靠一个或多个臂31实现,一个或多个臂31枢转地联接至第二传力装置23,例如联接至弯曲的构件27以及联接至相应的枢转臂29。臂31和弯曲构件27之间的枢转联接30相对于限定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二枢转点23-2移位,以能够使臂31绕第二枢转点23-2枢转。
[0054] 根据一个变型,扶手组件19能够进一步包括横向延伸的杆32,其用于能够调节两个扶手19a。杆32平行于车轮轴线从电动轮椅车1的一个横向侧延伸至另一横向侧。杆32具有远侧端部和近侧端部。近侧端部联接至弯曲构件27,使得限定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二枢转点23-2是杆32的中央轴线上的点。杆32布置成同时绕其中央轴线旋转,结果,第二传力装置23绕相同轴线枢转。远侧端部能够设置有相对于杆32固定地布置的枢转构件28。臂31枢转地联接至枢转构件28。此外,该臂31能够以与另一臂31类似的方式联接至枢转装置19b,以能够相对于扶手调节装置17致动位于电动轮椅车1的远侧横向侧的扶手19a。
[0055] 从而第二传力装置23的运动能够传递至枢转装置19b,用于控制扶手19a的位置。
[0056] 图4A和图4B示出了利用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9组装的第一传力装置21的额外视图。在这些附图示出的例子中,第一传力装置21是第一连杆,其经由形成第一平行四边形P1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二枢转点21-2枢转地联接至提升构件9a的顶部。此外第一传力装置21经由形成第一平行四边形P1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一枢转点21-1枢转地联接至第一臂11的前端部11a。
[0057] 根据图4A和图4B的例子,第一传力装置21的连杆臂连接限定了第一平行四边形P1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21-1至21-4。
[0058] 图5a至图5e示出了座椅框架5能够获得的不同位置的例子,尤其完全降低的非倾斜位置、后倾位置、升高位置,以及前倾或者静止倾斜位置的变型。
[0059] 图5a示出了电动轮椅车1的所选择的部分的示意侧视图,电动轮椅车1具有:座椅框架5,其安装至座椅框架倾斜及提升系统9;扶手组件19,其安装至座椅框架5;以及扶手调节装置17。座椅框架5处于非升高非倾斜状态,在该状态中提升构件9b处于完全收缩状态。在图5a至图5e示出的例子中,示出了具有狭槽的第二传力装置23,用于能够使限定第二平行四边形P2和传力臂25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四枢转点23-4平进行移运动。
[0060] 图5a至图5e中用虚线示出的限定第一平行四边形P1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一枢转点21-1和第二枢转点21-2布置成比限定第一平行四边形P1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三枢转点21-3和第四枢转点21-4更远离底盘3。限定第一平行四边形P1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一枢转点21-1和第二枢转点21-2是第一平行四边形P1的第一长边的顶点。
[0061] 限定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二枢转点23-2和第三枢转点23-3布置成比限定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一枢转点23-1和第四枢转点23-4更远离底盘3。限定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顶点的四个枢转点中的第二枢转点23-2和第三枢转点23-3是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第一长边的顶点。
[0062] 由第二平行四边形P2的第二长边限定的轴线B与限定为第一臂11的轴线C交叉。这对于第一臂11以及第二平行四边形P2能够相对于彼此呈现的所有位置而言都是如此。
[0063] 图5b示出了在后倾位置的图5a的布置。
[0064] 第四枢转点23-4的平移图示于图5b。传力臂25具有狭槽33,狭槽33能够使弯曲构件27相对于传力臂25滑动。相比于图5a示出的情形,可滑动地布置在狭槽33中并且限定第四枢转点23-4的弯曲构件27的端部已经从远侧狭槽端部相对于底盘3移动至近侧狭槽端部。正如先前注意到的,除了通过狭槽,还能够以其他方式实现相同效果。例如能够通过两个具有不同内径的同心管实现该效果,一个管可在另一个管内移动。此外,能够使用单独的机械止挡件防止构件27的枢转移动,因而当致动了后倾时,脱开扶手调节装置17。
[0065] 图5c示出了处于升高状态的图5的布置,图5d和图5e示出了分别处于不同的前倾位置、低静止倾斜位置和静止倾斜位置的布置。依靠扶手调节装置17,在整个运动期间在图示于图5a和图5d至图5e状态之间,扶手19能够维持其与地面的平行位置,能够使得当在这些状态之间操作电动轮椅车时,轮椅车乘员自信地、安全地倚靠扶手19。
[0066] 虽然例证的电动轮椅车1具有前车轮驱动类型,但是,应该注意的是,轮椅车能够是任何车轮驱动类型,诸如中轮驱动类型、后轮驱动类型、四轮驱动类型或者六轮驱动类型。
[0067] 上文参考若干例子主要描述了创造性构思。但是,正如易于被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理解的,除了上文公开的实施例,其他实施例也能够同样落入由附随的权利要求限定的创造性构思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