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611184290.5

文献号 : CN106820505B

文献日 :

基本信息:

PDF:

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陈山

申请人 : 陈山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包括伞柄、设置于伞柄上的骨架及覆盖于骨架上的主伞布,包括固定于主伞布的周沿的副伞布及支撑架,支撑架的一端铰接于骨架的自由端,另一端固定于副伞布中远离主伞布的一端;还包括驱动机构,其驱动所有支撑架旋转至与主伞布贴合或驱动所有支撑架旋转至撑开副伞布;还包括有支撑机构以维持支撑架撑开副伞布的状态;其可以通过驱动机构驱动支撑架的旋转实现伞面的扩大,并且通过机构以保持伞面扩大后状态的保持;还可以通过驱动机构实现伞面的复原,实现伞面的大小转换,以适应不同的需要。

权利要求 :

1.一种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包括伞柄(01)、设置于伞柄(01)上的骨架(03)及覆盖于所述骨架(03)上的主伞布,其特征为:包括固定于所述主伞布的周沿的副伞布及支撑架,所述支撑架的一端铰接于所述骨架(03)的自由端,所述支撑架的与所述副伞布固定;

还包括驱动机构(05),其驱动所有所述支撑架旋转至与所述主伞布之间的角度为0度或180度;

还包括有支撑机构(07)以维持所述支撑架撑开所述副伞布的状态;

所述骨架(03)包括若干根用于撑起所述主伞布的主伞骨(032),所述支撑架包括与所述主伞骨(032)一一对应铰接的延展骨(04),所述延展骨(04)与所述副伞布固定;

所述驱动机构(05)包括与所述延展骨(04)一一对应的副伞骨(052),所述副伞骨(052)沿相应的所述主伞骨(032)的长度方向与所述主伞骨(032)构成滑动配合,每根所述副伞骨(052)的另一端铰接有副撑杆(051),所述伞柄(01)套接有中巢(062),所述中巢(062)沿所述伞柄(01)的轴向往复运动,所述中巢(062)与所有所述副撑杆(051)铰接,所述伞柄(01)自上而下依次设有上巢(063)与下巢(061),所述上巢(063)固定于所述伞柄(01)的顶部,所述下巢(061)套接于所述伞柄(01)上、且可沿所述伞柄(01)的轴向往复运动,所述骨架(03)还包括与所述主伞骨(032)一一对应设置的主撑杆(031),所述主伞骨(032)的一端铰接于所述上巢(063),所述主撑杆(031)的一端铰接于所述下巢(061),所述主撑杆(031)的另一端枢接于所述主伞骨(032)的中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其特征为:所述主伞骨(032)开设有滑槽,所述副伞骨(052)与所述滑槽的形状适配,所述副伞骨(052)内含于所述滑槽且所述副伞骨(052)沿所述滑槽的长度方向往复运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其特征为:所述滑槽的横截面呈梯形设置,所述滑槽的横截面的面积自槽口至槽底逐渐增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其特征为:所述副伞骨(052)设为液压伸缩杆。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其特征为:每根所述主伞骨(032)的外周均固定有若干个套接所述主伞骨(032)与所述副伞骨(052)的套环(064)。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其特征为:所述副伞布与所述主伞布一体化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其特征为:所述支撑机构(07)包括开设于所述伞柄(01)上的盲孔(073)、开设于所述中巢(062)的侧壁上的定位孔(072),所述盲孔(073)的中心轴垂直于所述伞柄(01)的中心轴,所述盲孔(073)的内壁设有与其共轴的弹簧(074),所述弹簧(074)的一端固定于所述盲孔(073)的内壁,另一端固定有定位块(071),所述弹簧(074)伸展推动所述定位块(071)穿过所述定位孔(072)以固定所述中巢(062)。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其特征为:所述伞柄(01)设为伸缩结构。

说明书 :

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伞具,更具体地说,它涉及一种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

背景技术

[0002] 伞,一种常见的生活用品,有直骨伞、折叠伞等,直骨伞的结构通常包括伞中棒、伞骨、伞布和伞把手,所述伞把手设置在伞中棒的下端,所述伞中棒从上到下依次设有上巢、中巢和下巢,所述上巢固定设置在伞中棒的上端,所述中巢和下巢可滑动的套设在伞中棒上,所述伞骨包括长伞骨、短伞骨和支撑杆,所述长伞骨的一端枢接在上巢上,所述短伞骨的一端枢接在中巢上,其另一端枢接在长伞骨上,所述支撑杆的一端枢接在下巢上,其另一端枢接在短伞骨上,所述伞布设置在伞骨上构成伞面,通过推拉下巢滑动来使伞骨撑开或收回,所述伞中棒上设有固定伞状态的定位部件。
[0003] 不管是什么伞,对于伞在生活使用中很多人经常会有一个矛盾的想法,或者说是矛盾的问题,在伞不使用的时候,希望它是比较小的,不会占用太大空间好收纳,便于携带;在使用时,碰到风雨较大或多人共用的时候,希望伞面能够较大,伞面伞面积足够大,不用担心遮挡不住风雨;而在所遇到的风雨较小时,又希望伞面可以小些至刚好遮挡风雨即可,因为伞面过大难以携带;而生活中常见的伞具,不同规格的伞配置不同大小的伞面,伞面大小之后不能再改变,因此生活中常见的伞具结构无法满足人们这种矛盾的需要。
[0004] 故申请号为201520804988.7的专利文件(下文称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一种可变大折叠伞,包括伞布、伞柄、伞柄伞骨和伞布伞骨,所述伞布依靠伞布伞骨展开,伞柄伞骨的一端套在伞柄上可沿伞柄轴向移动,另一端连接伞布伞骨,所述伞布包括一级伞布和二级伞布,伞布伞骨包括一级伞布伞骨和二级伞布伞骨,二级伞布设在一级伞布的周沿,二级伞布伞骨可沿一级伞布伞骨方向折叠,二级伞布边沿连接二级伞布伞骨自由端。
[0005] 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可变大折叠伞兼具了覆盖面积大,携带方便、支撑结构强度高的优点;但是,对比文件1公开的可变大折叠伞

发明内容

[0006]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其可以实现伞面的大小转换。
[0007] 本发明的上述技术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
[0008] 一种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包括伞柄、设置于伞柄上的骨架及覆盖于所述骨架上的主伞布,包括固定于所述主伞布的周沿的副伞布及支撑架,所述支撑架的一端铰接于所述骨架的自由端,所述支撑架的与所述副伞布固定;
[0009] 还包括驱动机构,其驱动所有所述支撑架旋转至与所述主伞布之间的角度为0度或180度;
[0010] 还包括有支撑机构以维持所述支撑架撑开所述副伞布的状态。
[0011]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骨架包括若干根用于撑起所述主伞布的主伞骨,所述支撑架包括与所述主伞骨一一对应铰接的延展骨,所述延展骨与所述副伞布固定。
[0012]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驱动机构包括与所述延展骨一一对应的所述副伞骨,所述副伞骨沿相应的所述主伞骨的长度方向与所述主伞骨构成滑动配合,每根所述副伞骨的另一端铰接有副撑杆,所述伞柄套接有中巢,所述中巢沿所述伞柄的轴向往复运动,所述中巢与所有所述副撑杆铰接。
[0013]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伞柄套接有中巢,所述中巢沿所述伞柄的轴向往复运动,所述中巢与所述副撑杆铰接。
[0014]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主伞骨开设有滑槽,所述副伞骨与所述滑槽的形状适配,所述副伞骨内含于所述滑槽且所述副伞骨沿所述滑槽的长度方向往复运动。
[0015]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滑槽的横截面呈梯形设置,所述滑槽的横截面的面积自槽口至槽底逐渐增大。
[0016]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副伞骨设为液压伸缩杆。
[0017] 进一步设置为:每根所述主伞骨的外周均固定有若干个套接所述主伞骨与所述副伞骨的套环。
[0018]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副伞布与所述主伞布一体化设置。
[0019]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支撑机构包括开设于所述伞柄上的盲孔、开设于所述中巢的侧壁上的定位孔,所述盲孔的中心轴垂直于所述伞柄的中心轴,所述盲孔的内壁设有与其共轴的弹簧,所述弹簧的一端固定于所述盲孔的内壁,另一端固定有定位块,所述弹簧伸展推动所述定位块穿过所述定位孔以限位所述中巢的往复移动。
[0020] 进一步设置为:所述伞柄设为伸缩结构。
[0021]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初始状态,该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的副伞布未撑开,即主伞布已经撑开,此时,支撑架折叠至与主伞布贴合,即副伞布也折叠至与主伞布贴合,此时支撑架位于副伞布与主伞布之间;然后,用户就可以通过驱动机构驱动支撑架沿铰接点旋转,该铰接点为支撑架与主伞骨的铰接处,直至支撑架旋转至副伞布与主伞布构成一个完成的伞面,即通过驱动机构驱动支撑架旋转至撑开副伞布,然后,利用支撑机构对驱动机构进行限位,即保持驱动机构的运动状态,使得副伞布保持撑开状态,就此,就可以扩大该雨伞的伞面,以应对大的风雨及多人使用等情况;接着,当用户需要将伞面扩大后的雨伞进行恢复或者收取该雨伞时,用户只需再次利用驱动装置对支撑架进行反方向的拉力,驱动支撑架沿铰接点反方向旋转,该铰接点为支撑架与主伞骨的铰接处,直至支撑架旋转至副伞布与主伞布贴合,即通过驱动机构驱动支撑架旋转至贴合主伞布,此时,主伞布依旧撑开,而且,就此将该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的伞面减小至初始状态;就此,用户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实现伞面的大小转换,即在伞不使用的时候,利用驱动机构使得副伞布及支撑架均折叠至贴合主伞布,从而减小该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的伞面,此时的该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不会占用太大空间好收纳,便于携带;在使用时,碰到风雨较大或多人共用的时候,利用驱动机构使得支撑架旋转至撑开副伞布,此时,副伞布与主伞布构成的伞面增大了,从而增大了该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的伞面,此时的该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的就可以应对大的风雨;而在所遇到的风雨较小时,又可以利用驱动机构使得副伞布及支撑架均折叠至贴合主伞布,从而减小该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的伞面至初始状态,以留用主伞布来应对较小的风雨。

附图说明

[0022]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23] 图1为本实施例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的结构示意图,也是其未撑开时的状态示意图;
[0024] 图2为图1中A部的放大图;
[0025] 图3为本实施例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的结构示意图(一),也是主伞布撑开而副伞布未撑开时的状态示意图;
[0026] 图4为本实施例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的结构示意图(二),也是主伞布与副伞布均撑开时的状态示意图;
[0027] 图5为图4中B部的放大图。
[0028] 图中:01、伞柄;02、手柄;03、骨架;031、主撑杆;032、主伞骨;04、延展骨;05、驱动机构;051、副撑杆;052、副伞骨;061、下巢;062、中巢;063、上巢;064、套环;07、支撑机构;071、定位块;072、定位孔;073、盲孔;074、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0029]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发明所保护的范围。
[0030] 根据图1至图5所示,一种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具体的,其包括伞柄01、设置于伞柄01上的骨架03及覆盖于骨架03上的主伞布,主伞布的中心固定于伞柄01的顶端。
[0031] 针对伞柄01,其下端固定有手柄02,且其自上而下依次设有上巢063与下巢061,而上巢063固定于伞柄01的顶部,而下巢061套接于伞柄01上,且下巢061可沿伞柄01的轴向往复运动。
[0032] 针对骨架03,其包括若干根主伞骨032及与主伞骨032一一对应设置的主撑杆031,主伞骨032的一端铰接于上巢063,主撑杆031的一端铰接于下巢061,其另一端枢接于主伞骨032的中部,而主伞布覆盖于主伞骨032上以构成伞面。
[0033] 但是,为了实现伞的伞面可以进行大小转换,即在伞不使用的时候,希望它是比较小的,不会占用太大空间好收纳,便于携带;在使用时,碰到风雨较大或多人共用的时候,希望伞面能够较大,伞面伞面积足够大,不用担心遮挡不住风雨;而在所遇到的风雨较小时,又希望伞面可以小些至刚好遮挡风雨即可;故在本实施例中,进行以下设置:
[0034] 该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还包括固定于主伞布的周沿的副伞布及支撑架,副伞布的展开图呈扇形设置,其周长较小的一端的边沿与主伞布的周沿密封固定,借此,可以防止副伞布与主伞布的结合处漏水;此外,支撑架的一端铰接于骨架03的自由端,即在本实施例中,支撑架的一端铰接于主伞骨032中远离上巢063的一端,另一端固定于副伞布中远离主伞布的一端,当然,在本实施例中,还可进一步优化:支撑架与副伞布整个固定在一起。
[0035] 此外,该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还包括驱动机构05,其驱动所有支撑架旋转至与主伞布贴合或驱动所有支撑架旋转至撑开副伞布,这就意味着驱动机构05驱动所有所述支撑架旋转至与所述主伞布之间的角度为0度或180度;
[0036] 还包括有支撑机构07以维持支撑架撑开副伞布的状态。
[0037] 初始状态,该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的副伞布未撑开,即主伞布已经撑开,如图3所示,此时,支撑架折叠至与主伞布贴合,即副伞布也折叠至与主伞布贴合,此时支撑架位于副伞布与主伞布之间;然后,用户就可以通过驱动机构05驱动支撑架沿铰接点旋转,该铰接点为支撑架与主伞骨032的铰接处,直至支撑架旋转至副伞布与主伞布构成一个完成的伞面,如图4所示,即通过驱动机构05驱动支撑架旋转至撑开副伞布,然后,利用支撑机构07对驱动机构05进行限位,即保持驱动机构05的运动状态,使得副伞布保持撑开状态,就此,就可以扩大该雨伞的伞面,以应对大的风雨及多人使用等情况;接着,当用户需要将伞面扩大后的雨伞进行恢复或者收取该雨伞时,用户只需再次利用驱动装置对支撑架进行反方向的拉力,驱动支撑架沿铰接点反方向旋转,该铰接点为支撑架与主伞骨032的铰接处,直至支撑架旋转至副伞布与主伞布贴合,即通过驱动机构05驱动支撑架旋转至贴合主伞布,此时,主伞布依旧撑开,而且,就此将该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的伞面减小至初始状态;就此,用户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实现伞面的大小转换,即在伞不使用的时候,利用驱动机构05使得副伞布及支撑架均折叠至贴合主伞布,从而减小该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的伞面,此时的该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不会占用太大空间好收纳,便于携带;在使用时,碰到风雨较大或多人共用的时候,利用驱动机构05使得支撑架旋转至撑开副伞布,此时,副伞布与主伞布构成的伞面增大了,从而增大了该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的伞面,此时的该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的就可以应对大的风雨;而在所遇到的风雨较小时,又可以利用驱动机构05使得副伞布及支撑架均折叠至贴合主伞布,从而减小该可以改变大小的雨伞的伞面至初始状态,以留用主伞布来应对较小的风雨。
[0038] 针对支撑架,其包括与主伞骨032一一对应铰接的延展骨04,延展骨04远离主伞骨032的一端固定于副伞布,优化的,所述延展骨04与所述副伞布固定;即利用延展骨04撑开副伞布,结构简单,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及降低生产成本。
[0039] 此外,针对驱动机构05,其包括与所述延展骨04一一对应的所述副伞骨052,而且,副伞骨052的另一端铰接有副撑杆051,所述副伞骨052沿相应的所述主伞骨032的长度方向与所述主伞骨032构成滑动配合,即该副撑杆051滑动连接于伞柄01且副撑杆051沿伞柄01的轴向往复运动,具体的,副撑杆051远离延展骨04的一端套在伞柄01上;此外,针对副伞骨052,其与主伞骨032构成滑动连接且副伞骨052沿主伞骨032的长度方向往复运动(图1至图
4中所示的副伞骨052与主伞骨032之间的间距很大,只是为了可以更加清楚的凸显副伞骨
052与主伞骨032),借此,可以对副伞骨052的移动方向进行限位,避免副伞骨052异位。
[0040] 具体在使用过程中,用户朝向上巢063移动副撑杆051,因为副撑杆051的另一端与副伞骨052铰接,而副伞骨052有滑移于主伞骨032,故在副撑杆051上移过程中,副撑杆051的运动可以分解为:沿伞柄01的轴向方向并朝向上巢063方向直线上移,同时,副撑杆051还绕其与副伞骨052之间的铰接点旋转;此时,副伞骨052受到来自副撑杆051的推力,故副伞骨052沿主伞骨032的长度方向滑移至驱动延展骨04旋转,直至延展骨04旋转至撑开副伞布;在需要收起副伞布时,用户只需将沿伞柄01的轴向方向并远离上巢063方向直线下移,同时,副撑杆051还绕其与副伞骨052之间的铰接点逆方向旋转;此时,副伞骨052受到来自副撑杆051的推力,故副伞骨052沿主伞骨032的长度方向滑移至驱动延展骨04逆方向旋转,直至延展骨04及副伞布旋转至贴合主伞布,实现副伞布的收起。
[0041] 当然,在本实施例中,还可进行以下优化:即所述副伞骨052设为液压伸缩杆;具体的,该液压液压杆属于小型号并适配本实施例的实用要求,利用液压伸缩杆就可以驱动延展骨04旋转至主伞骨构成0度或180度,十分的方便,也可在上述的技术方案进行进一步优化,更加方便的完成副伞布的撑起与收起动作。
[0042] 此外,伞柄01套接有中巢062,中巢062沿伞柄01的轴向往复运动,中巢062与所有的副撑杆051铰接,故只需沿伞柄01的轴向推动中巢062就可以实现所有副伞骨052的旋转,从而实现副伞布的撑开与收取,十分方便快捷。
[0043] 针对主伞骨032与副伞骨052之间的配合,在本实施例中,主伞骨032开设有滑槽,副伞骨052与滑槽的形状适配,副伞骨052内含于滑槽且副伞骨052沿滑槽的长度方向往复运动。借助滑槽,就可以实现副伞骨052与主伞骨032之间的滑动连接,而且,也可以很好的对副伞骨052的移动方向进行限定。
[0044] 针对滑槽,其横截面呈梯形设置,滑槽的横截面的面积自槽口至槽底逐渐增大,即滑槽为锥形槽,相应的,副伞骨052的形状也设为锥形;这样,当副伞骨052插设于该滑槽内时,可以有效的避免副伞骨052自滑槽中脱落,而且,也使得副伞骨052的移动方向有着更加准确的限定。
[0045] 为了避免副伞骨052自主伞骨032脱落,故在本实施例中,每根主伞骨032的外周均固定有若干个套接主伞骨032与副伞骨052的套环064。
[0046] 而且,副伞布与主伞布一体化设置,可以有效的提高二者的连接强度。
[0047] 此外,针对支撑机构07,其包括开设于伞柄01上的盲孔073、开设于中巢062的侧壁上的定位孔072,盲孔073的中心轴垂直于伞柄01的中心轴,盲孔073的内壁设有与其共轴的弹簧074,弹簧074的一端固定于盲孔073的内壁,另一端固定有定位块071,弹簧074伸展推动定位块071穿过定位孔072以固定中巢062。
[0048] 而且,本实施例中伞柄01可以设为伸缩结构;即在本实施例中,该雨伞可以为长柄伞,也可以为两折雨伞或三折雨伞。
[0049] 以上,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