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非致命武器的联合作战方法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611255304.8

文献号 : CN10683988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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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专利:

发明人 : 黄涛罗静玲李海波阳章雄常明志韩韬程鑫

申请人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七研究所武汉华中天勤防务技术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非致命武器的联合作战方法,步骤为:在警告范围内,启用激光眩目器、强光照射器或定向声波器对目标进行喊话警告,在阻止范围内,启用激光眩目器、强光照射器或定向声波器对目标进行阻止,在驱赶范围内,启用激光眩目器、强光照射器或定向声波器发射持续的强噪音进行定向的驱散攻击,在射击范围内,选择防暴弹发射器发射爆震弹或催泪弹,对目标进行单点或多点的局部打击或较大范围的威慑;相比于单种非致命武器,本发明中的联合作战模式具有多种威慑压制手段,灵活性强;相比于多种非致命武器的独立作战,本发明降低了非致命武器系统的操控难度,可提高多非致命武器的综合作战效能和作战效率,并形成功能分明的多层级防护圈。

权利要求 :

1.一种基于非致命武器的联合作战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估算或测量目标的距离;

2)若目标在警告范围内,启用激光眩目器发射较大发散角的绿激光或使用强光照射器发射小发散角频闪灯光对目标进行照射警示,或启动定向声波器发射声波对较大范围目标进行喊话警告,示意对方离开或配合检查,若目标离开,结束此次任务并保持戒备;若目标未离开,重新判断目标所在范围,仍在警告范围内则重复本步骤,否则进入下一步骤;

3)若目标在阻止范围内,启用激光眩目器发射小发散角聚焦照射或启用强光照射器发射小发散角频闪灯光,或启动定向声波器发射音量较大的声波对威胁目标进行阻止,降低其行动速度和攻击能力,若目标离开,结束此次任务并保持戒备;若目标未离开,重新判断目标所在范围,仍在阻止范围内则重复本步骤,否则进入下一步骤;

4)若目标在驱赶范围内,启用激光眩目器发射小发散角炫目/频闪灯光或启用强光照射器发射小发散角频闪灯光,通过持续的强光或激光进行局部的聚焦照射,或启动定向声波器发射持续的强噪音进行定向的驱散攻击,从而达到驱离驱散、攻击伤害的效果,若目标离开,则结束此次任务并保持戒备;若目标未离开,加强武器威力并重新判断目标所在范围,仍在驱赶范围内则重复本步骤,否则进入下一步骤;

5)若目标在射击范围内,选择防暴弹发射器发射爆震弹或催泪弹,对目标进行单点或多点的局部打击或较大范围的威慑,若目标离开,则结束此次任务并保持戒备,若目标未离开,加强武器威力并重新判断目标所在范围,仍在射击范围内则重复本步骤,否则启用致命性武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非致命武器的联合作战方法,其特征在于,若目标在射击范围内,同时开启激光眩目器/强光照射器进行大发散角炫目/频闪灯光,或通过定向声波器释放强噪声配合防暴弹发射器作战。

说明书 :

一种基于非致命武器的联合作战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火控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非致命武器的联合作战方法。

背景技术

[0002] 非致命武器是指依法安全使用时能使人员暂时失去抵抗力而不剥夺其生命或者使装备、设施失去功能的专门武器。常用致命武器主要是通过爆炸、穿透和破片来消灭目标,而非致命武器主要是采用物理毁灭之外的手段阻止目标发挥功能。致命性武器作为硬杀伤力量可确保防卫拒敌的力度,而非致命性武器亦可有效的对敌方进行威慑压制,而不造成对方永久性伤害,可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和纠纷。参考一般性事件的处理规程,可先行警告,然后按照事件性质及目标行为具体情况确定是使用非致命性武器(当制止无效再选择致命性武器)还是直接采用致命性武器,从而尽量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相比于大多数致命性武器,非致命性武器的研制成本与发射成本都低很多,也容易维护,适合海警、公安等部门常规性的维权执法、反恐拒敌、防御护卫、救援巡逻等任务。
[0003] 单兵、防暴车和舰艇中的非致命武器已开展应用,可目前非致命武器的应用尚存在以下不足:
[0004] (1)目前车载、舰载、船载等平台的非致命武器皆为不同厂商独立设计,应用方式大为不同,尚未形成一种综合的非致命武器体系,不便于集中操控管理,工作效率和联合压制效果无法充分发挥。
[0005] (2)单一的非致命武器效果有限,无法应对复杂环境和有防备的恐怖分子,而多种非致命武器分开使用容易造成功能的重复和混淆,不利于体系化建设,会造成作战效能和效率的偏低。

发明内容

[0006]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根据现有技术的不足,设计一种基于多非致命武器(激光眩目器、强光灯、定向声波武器、爆震弹、催泪弹等)的联合作战方法,系统性提出警告、阻止、驱赶、射击四大功能体系,规范统一了典型非致命武器系统的作战模式和工作流程,提高多非致命武器的综合效能和作战效率,为己方构建功能分明的多层次、多手段防护圈。
[0007]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基于非致命武器的联合作战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0008] 1)估算或测量目标的距离;
[0009] 2)若目标在警告范围内,启用激光眩目器发射较大发散角的绿激光或使用强光照射器发射小发散角频闪灯光对目标进行照射警示,或启动定向声波器发射声波对较大范围目标进行喊话警告,示意对方离开或配合检查,若目标离开,结束此次任务并保持戒备;若目标未离开,重新判断目标所在范围,仍在警告范围内则重复本步骤,否则进入下一步骤;
[0010] 3)若目标在阻止范围内,启用激光眩目器发射小发散角聚焦照射或启用强光照射器发射小发散角频闪灯光,或启动定向声波器发射音量较大的声波对威胁目标进行阻止,降低其行动速度和攻击能力,若目标离开,结束此次任务并保持戒备;若目标未离开,重新判断目标所在范围,仍在阻止范围内则重复本步骤,否则进入下一步骤;
[0011] 4)若目标在驱赶范围内,启用激光眩目器发射小发散角炫目/频闪灯光或启用强光照射器发射小发散角频闪灯光,通过持续的强光或激光进行局部的聚焦照射,或启动定向声波器发射持续的强噪音进行定向的驱散攻击,从而达到驱离驱散、攻击伤害的效果,若目标离开,则结束此次任务并保持戒备;若目标未离开,加强武器威力并重新判断目标所在范围,仍在驱赶范围内则重复本步骤,否则进入下一步骤;
[0012] 5)若目标在射击范围内,选择防暴弹发射器发射爆震弹或催泪弹,对目标进行单点或多点的局部打击或较大范围的威慑,若目标离开,则结束此次任务并保持戒备,若目标未离开,加强武器威力并重新判断目标所在范围,仍在射击范围内则重复本步骤,否则启用致命性武器。
[0013] 进一步,若目标在射击范围内,同时开启激光眩目器/强光照射器进行大发散角炫目/频闪灯光,或通过定向声波器释放强噪声配合防暴弹发射器作战。
[0014]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0015] 本发明的方法明确规范了多种非致命武器的联合使用规程和应用方式,依据一般性事件的处理规程,可先警告阻止,后驱离射击,如遇特殊情况,也可直接动用平台上装载的致命性武器。警告、阻止、驱离、射击四大功能,既逐次递进、层次分明,又相互交织、相互补充,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配,降低了非致命武器系统的操控难度,提高多非致命武器的综合作战效能和作战效率。
[0016] 本发明的方法提供了激光眩目器、强光灯、定向声波武器、爆震弹、催泪弹五种非致命武器的协同工作模式,采用声、光、电、化等技术对不同距离的威胁目标进行多感官、多层面、多手段的威慑打击,系统性提出了警告、阻止、驱赶、射击四大功能以及针对不同距离目标的操控方法,为己方构建功能分明的多层次、多手段防护圈,并在操控面板和软件界面上进行集中操控和显示。

附图说明

[0017] 图1为本发明联合作战方法的工作示意图;
[0018] 图2为典型非致命武器系统的工作流程图;
[0019] 图3为典型战术使用方式的原理示意图;
[0020] 图4为本发明的人机界面显示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1]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0022] 本发明系统性提出了警告、阻止、驱赶、射击四大功能体系,规范统一了典型非致命武器系统的综合作战模式和应用方式,可用于同类型非致命武器系统工作模式及工作流程的设计,可提高多非致命武器的综合作战水平和拒止效能,并为己方构建功能分明的多层次、多手段防护圈。
[0023] 首先对激光眩目器、强光灯、定向声波武器、爆震弹、催泪弹五种主流的非致命武器的功能和作用方式进行分析。
[0024] l 强光灯
[0025] 强光灯的发散角可调,可实现较大范围的警示照射,也可实现聚焦照射或频闪,能够达到警示、阻止的效果。
[0026] l 激光眩目器
[0027] 在安全距离内,激光眩目器主要是对单人目标或集中的群目标实施阻止(较远距离)或眩目(较近距离),达到阻止、驱赶的效果,并且不同的发散角对应不同的安全距离。
[0028] l 定向声波武器
[0029] 在安全距离内,定向声波武器主要是发射定向的高分贝声波,实现远距离的清晰喊话和近距离的噪声驱散,通过调节音量,可达到较大范围的警告、阻止和驱赶的效果。
[0030] l 爆震弹
[0031] 通过发射爆震弹,在爆炸点释放瞬时的强声强光,给予对方以突如其来的瞬态打击,依据目标与爆炸点的相对位置,可起到警示、阻止或驱赶的作用,甚至直接导致对方的暂时性失能,以达到制服的目的。
[0032] l 催泪弹
[0033] 通过发射催泪弹,在爆炸点释放随机的化学刺激剂场,依据目标与爆炸点的相对位置,可起到阻止、驱赶或制服的作用。
[0034] 根据以上各种非致命武器的特性和作用方式,分析总结多非致命武器的共性功能,本发明主要为典型非致命武器系统系统性设计了警告、阻止、驱赶、射击四大功能体系,为多非致命武器的联合作战提供理论依据,为多非致命武器的集中操控制定规范,并降低同类型非致命武器系统的操控难度。
[0035] l 警告
[0036] 非致命武器系统发射光波(强光灯、激光眩目器)进行较大范围的照射警示,或发射声波进行喊话警告。
[0037] l 阻止
[0038] 非致命武器系统发射强光(强光灯、激光眩目器)进行小范围的聚焦照射或者频闪照射,发射音量较大的声波,起到阻止的作用。
[0039] l 驱赶
[0040] 非致命武器系统发射强噪音进行定向的驱散攻击,发射强激光进行局部的聚焦照射,起到驱赶的作用。
[0041] l 射击
[0042] 非致命武器系统发射爆震弹和催泪弹进行单点或多点的局部打击和震慑。
[0043] 根据典型非致命武器系统的以上四大功能体系,进而对其作战模式和工作流程进行规范统一设计,可实现多种非致命武器的功能有机整合和体系化作战。典型非致命武器系统主要是通过红外热像仪、电视传感器、激光测距仪等光电传感器获取的目标信息,由操控人员综合分析目标的距离、种类及实际作战环境等实际情况,灵活采用合适的非致命武器,以应对不同的威胁目标。
[0044]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非致命武器的联合作战方法,具有警告、阻止、驱赶、射击四大功能体系,具有多层次、多手段的防护圈,适用于同类型非致命武器系统,不同于人工瞄准的方式,本方法利用光电传感器,采用自动跟踪、自动解算、手动发射的方式,可实现多种非致命武器对目标的威慑打击,参照图1,包括如下步骤
[0045] 1)估算或测量目标的距离;
[0046] 2)若目标在警告范围内,启用激光眩目器发射较大发散角的绿激光或使用强光照射器发射小发散角频闪灯光对目标进行照射警示,或启动定向声波器发射声波对较大范围目标进行喊话警告,示意对方离开或配合检查,若目标离开,结束此次任务并保持戒备;若目标未离开,重新判断目标所在范围,仍在警告范围内则重复本步骤,否则进入下一步骤;
[0047] 3)若目标在阻止范围内,启用激光眩目器发射小发散角聚焦照射或启用强光照射器发射小发散角频闪灯光,或启动定向声波器发射音量较大的声波对威胁目标进行阻止,降低其行动速度和攻击能力,若目标离开,结束此次任务并保持戒备;若目标未离开,重新判断目标所在范围,仍在阻止范围内则重复本步骤,否则进入下一步骤;
[0048] 4)若目标在驱赶范围内,启用激光眩目器发射小发散角炫目/频闪灯光或启用强光照射器发射小发散角频闪灯光,通过持续的强光或激光进行局部的聚焦照射,或启动定向声波器发射持续的强噪音进行定向的驱散攻击,从而达到驱离驱散、攻击伤害的效果,若目标离开,则结束此次任务并保持戒备;若目标未离开,加强武器威力并重新判断目标所在范围,仍在驱赶范围内则重复本步骤,否则进入下一步骤;
[0049] 5)若目标在射击范围内,选择防暴弹发射器发射爆震弹或催泪弹,对目标进行单点或多点的局部打击或较大范围的威慑,若目标离开,则结束此次任务并保持戒备,若目标未离开,加强武器威力并重新判断目标所在范围,仍在射击范围内则重复本步骤,否则启用致命性武器。
[0050] 本发明根据各种非致命武器的特性,提出多非致命武器的共性功能,为多非致命武器的联合作战提供依据,为多非致命武器的集中操控制定规范,简化非致命武器系统的操控难度,为己方构建功能分明的多层级防护圈。
[0051] 相比于单种非致命武器,本发明中的联合作战模式具有多感官刺激手段,灵活性强,可应对有防备的目标人员;相比于独立分散的多种非致命武器,本发明设计了激光眩目器、强光灯、定向声波武器、爆震弹、催泪弹五种非致命武器的协同工作方式,系统性提出警告、阻止、驱赶、射击四大功能体系,统一规范了多非致命武器的综合工作模式和工作流程,降低了非致命武器系统的操控难度,可提高多非致命武器的综合作战效能和作战效率,并形成了功能分明的多层次、多手段防护圈,有利于非致命武器系统的体系化建设和综合管理。
[0052] 针对同类型非致命武器系统的实际作战,基于多非致命武器的联合作战方法主要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53] 1.通过分析各非致命武器的作用效能和应用方式,系统性提出多非致命武器的联合战术使用方式,相比于单一非致命武器和独立分散的各种非致命武器,本发明系统性设计了警告、阻止、驱赶、射击四大功能体系,可由远及近构建多层次、多手段防护圈,极大提高多非致命武器的综合拒止效能;
[0054] 2.面对多种非致命武器不同的作用方式和使用方法,本发明统一规范了多非致命武器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流程,降低了操控人员对多武器的操控难度,可极大提高综合作战效率;
[0055] 3.通过对声/光/化多功能打击武器进行有机整合,本发明设计了激光眩目器、强光灯、定向声波武器、爆震弹、催泪弹五种非致命武器的协同工作方式,相比于独立分散的各种非致命武器,更有利于非致命武器系统的体系化建设和综合管理;
[0056] 4.多种非致命武器联合作战,相比于单一非致命武器,可从人体的视觉、听觉、嗅觉等多感官进行刺激,可有效应对有防备的恐怖分子,从而提高其综合作战效能。
[0057] 相比于单种非致命武器,本发明中的联合作战模式具有多种威慑压制手段,灵活性强;相比于多种非致命武器的独立作战,本发明明确规范了多种非致命武器的联合使用规程和应用方式,降低了非致命武器系统的操控难度;本发明提供的联合作战模式可提高多非致命武器的综合作战效能,提高多非致命武器的作战效率,并形成功能分明的多层级防护圈。
[0058] 图2所示为典型非致命武器系统的设备工作流程图,其设备的工作流程主要为:先对设备自检初始化,准备就绪后,选择工作模式:手动工作模式或自动工作模式;当发现目标,手动或自动跟踪目标,同时开启人眼安全激光测距(或近距离时直接目测);根据获取到的目标信息并分析实际环境,根据本发明的联合作战方法选择开启各种非致命武器,对目标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手段的威慑打击,以灵活应对各种复杂情况。
[0059] 图3所示为一种典型的战术使用方式,本发明系统性提出警告、阻止、驱赶、射击四大功能体系,为非致命武器系统构建了警告区、阻止区、驱赶区、射击区多层防护圈,在不同的区域采用不同的威慑打击手段,可应对的目标主要为海上、河道上的威胁船只、渔船小艇,陆上的恐怖分子、游行示威群众、误入人群车辆,空中的小型直升机等各类载人目标。
[0060] 参照图4,人机界面上对以上典型作战模式及工作状态进行显示,为操控手提供简洁明了的软件界面。当开启强光灯,高亮界面的强光;当开启定向声波武器,高亮界面的声波;当开启激光眩目器,高亮界面的眩目;当选择了爆震弹,高亮界面的爆震;当选择了催泪弹,高亮界面的催泪。
[0061] 当目标进入警告范围内,且开启了强光灯、定向声波武器、激光眩目器其中的一种,高亮界面的警告;当目标进入阻止范围内,且开启了强光灯、定向声波武器、激光眩目器其中的一种,高亮界面的阻止;当目标进入驱赶范围内,且开启了强光灯、定向声波武器、激光眩目器其中的一种,高亮界面的驱赶;当目标进入射击范围内,且开启了爆震弹或催泪弹,高亮界面的射击。
[0062]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及其功效,以及部分运用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创造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