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系统及方法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580007307.7

文献号 : CN107077669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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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专利:

发明人 : J·B·S·费尔南德斯A·D·伊巴斯克O·L·乌瓦尔德R·C·萨尔塞多J·A·C·尤洛O·P·奥尼多

申请人 : 电子创新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摘要 :

公开了一种交易系统,包括:交易辅助器,可操作以接收并且处理来自使用者装置的交易请求;交易通道控制器,可操作以将交易通道的状态在第一状态与第二状态间改变;以及,资金提供器,可操作以接收经处理之交易请求以及确定该交易通道是在该第一状态还是在该第二状态;以及相应地确定是提供还是不提供资金。

权利要求 :

1.一种交易系统,包括:

交易辅助器,能够操作以提供交易界面给使用者来创建与交易帐户相关的交易请求;

交易通道控制器,能够操作以接收状态改变请求,以将与该交易请求相关联的交易通道的状态在第一状态与第二状态间改变,以及能够操作以当被查询时输出该交易通道的该状态;及资金提供器,能够操作以接收该与交易帐户相关的交易请求,向该交易通道控制器查询该交易通道的该状态,以及相应地确定是从该交易帐户提供资金还是不提供资金;

其中,将该交易通道在该第一状态与该第二状态间改变的该状态改变请求是在手动模式或自动模式下提供的;以及其中,在该自动模式下,该资金提供器与使用者简档数据库进行数据通信,该使用者简档数据库可操作以从该交易请求取回多个交易参数,以确定该交易通道将在该第一状态或该第二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易系统,其中该第一状态对应于如下状态:其中该交易通道被锁定并且被禁止用于任何交易。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交易系统,其中默认状态为该第一状态。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交易系统,其中在该手动模式下,将与该交易相关联的该至少一个交易通道的状态在该第一状态至该第二状态间改变的指令以及将该至少一个交易通道在该第二状态至该第一状态间改变的指令是由该使用者发起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易系统,其中该使用者简档数据库能够操作以提示使用者输入预定的交易参数的数目,以定制对将该交易通道从该第一状态改变至该第二状态的指令以及将该交易通道从该第二状态改变至该第一状态的指令进行的自动化。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易系统,其中,所述交易参数包括以下参数中的至少一个参数:交易的所在位置、商家信息、交易金额/交易价值、使用者的地理位置、和/或交易使用的货币。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易系统,其中该使用者简档数据库能够操作以确定发送该交易请求的使用者装置的所在位置,以确定该交易通道是应当在该第一状态还是应当在该第二状态。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交易系统,其中该交易通道包含下列之一:销售点终端;互联网交易;自动柜员机。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易系统,其中该交易通道控制器包括电子钱包,该电子钱包能够操作以针对该使用者创建交易媒介,该交易媒介包括该使用者的标识符。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交易系统,其中该交易媒介为信用卡/借记卡。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交易系统,其中该电子钱包包括授权模块,所述授权模块能够操作以核实交易帐户信息的合法性。

12.根据权利要求9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交易系统,其中该电子钱包能够操作以处理并且验证对多个交易帐户进行链接的请求。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交易系统,其中,该使用者简档数据库能够操作以捕获使用样式。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交易系统,其中,该使用者简档数据库还能够操作以捕获以下中的至少一个:位置、最喜欢的商家、交易金额、国家以及货币。

15.一种交易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经由交易辅助器提供交易界面给使用者来供该使用者创建与交易帐户相关的交易请求;

经由交易通道控制器接收状态改变请求,以将与该交易请求相关联的至少一个交易通道的状态在第一状态与第二状态间改变,以及当被查询时输出该交易通道的该状态;

在资金提供器处接收该交易请求并且查询该交易通道的该状态;以及基于所接收的该交易请求以及该交易通道的该状态来确定是提供该交易还是不完成该交易;

其中,将该至少一个交易通道的状态在该第一状态与该第二状态间改变的该状态改变请求是在手动模式或自动模式下提供的;以及其中,在该自动模式下,该资金提供器与使用者简档数据库进行数据通信,该使用者简档数据库可操作以从该交易请求取回多个交易参数,以确定该交易通道将在该第一状态或该第二状态。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交易方法,其中该第一状态对应于如下状态:其中该交易通道被锁定并且被禁止用于任何交易。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交易方法,其中默认状态为该第一状态。

18.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交易方法,还包括对将该交易通道从该第一状态改变至该第二状态的指令以及将该交易通道从该第二状态改变至该第一状态的指令进行自动化的步骤。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交易方法,还包括提示使用者输入预定的交易参数的数目以定制对将该交易通道从该第一状态改变至该第二状态的指令以及将该交易通道从该第二状态改变至该第一状态的指令进行的自动化的步骤。

20.根据权利要求15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交易方法,其中,所述交易参数包括下列交易参数中的至少一个:交易的所在位置、商家信息、交易金额/交易价值、使用者的地理位置、和/或交易使用的货币。

21.根据权利要求15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交易方法,还包括确定创建该交易请求的使用者的所在位置以确定该交易通道是应当在该第一状态还是应当在该第二状态的步骤。

22.根据权利要求15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交易方法,其中该交易通道包含下列之一:销售点终端;互联网交易;自动柜员机。

23.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交易方法,还包括针对该使用者创建交易媒介的步骤,该交易媒介包括该使用者的标识符。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交易方法,其中该交易媒介为信用卡/借记卡。

25.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交易方法,还包括核实交易的合法性的步骤。

26.根据权利要求15至25中任一项所述的交易方法,其中,该使用者简档数据库能够操作以捕获使用样式。

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交易方法,其中,该使用者简档数据库还能够操作以捕获以下中的至少一个:位置、最喜欢的商家、交易金额、国家以及货币。

说明书 :

交易系统及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交易系统及方法。该交易系统及方法具体地涉及但不限于辅助安全移动钱包交易,并且将在此种情境中描述。

背景技术

[0002] 于本文引用之各个文件、参考文献、专利申请案或专利案全文系爰引于此并融入本说明书之揭示。为求精简,于本文引用之各个文件、参考文献、专利申请案或专利案于本文中不再重复。
[0003] 后文发明背景之讨论系意图仅为了了解本发明。须了解该讨论并非确认或承认所述材料中之任一者在本发明之优先申请日期时在任何司法管辖权为公开、已知或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之普通常识。
[0004] 在移动装置及相关软件应用程式(后文称作“app”)的开发方面的迅猛进展已经导致电子商务交易的进行的增多,原因在于此种技术进步给使用者提供了“行进中”交易的便利,只要能够对互联网建立任何类型之连接(GSM、GPRS、3G、Wi-Fi等)即可。更具体言之,信用卡使用者或资金来源拥有者今日享有史无前例的电子交易诸如网上购物体验,因为他们今日可从多种交易通道/模式中作选择,而非从传统的销售点(POS)或相关的电子转帐(要求使用通常只位于进行销售的指定地点的专用终端机)中作选择。
[0005] 交易通道/模式可用性的增多意外地导致诈欺/安全漏洞的增多,其中信用卡使用者之信息诸如PAN、CVC2、有效期等因不安全网站或骇客活动而被暴露。尽管金融业内的发卡方及收单方的努力鼓舞了多种财务安全性标准(SSL、EMV芯片及3D安全)等的实施,但此等安全性标准只能保障交易通道和/或交易装置的安全至某种程度,然则并非有效地对图谋、窃盗及内部诈欺进行预防的防呆方式。再者,并非全部电子商家皆强制实施该等安全性承诺/标准,而且不知情的信用卡使用者可能使其自身意外地遭遇/暴露于此等“不安全的”交易通道。
[0006] 例如,信用卡持有人想要预订一机票因而访问一线上预约/订票网站。为了通过信用卡支付完成线上预约,众所周知的标准的处理程序是要提供持卡人信息,例如,卡片名称、PAN(主帐户号码或卡号码)、CVC2及到期日。若此等交易数据未经适当保护,且当信用卡持有人正在完成交易时被未经授权实体所取得或拦截,则该未经授权实体可能将该数据用于其它未经授权之支付交易,或可能甚至制作一卡片并且使用所制作的卡片进行交易恰如同一合法卡片交易般。
[0007] 为了克服安全性之潜在漏洞,业已揭示现有技术交易系统藉由允许一金融帐户卡(诸如信用卡或借记卡)的持有人藉由反复地锁定及解锁该卡片来对该卡片的使用进行禁用以及重新启用,来提供额外的安全性。但此种系统对安全性问题采用“全有或全无”方法,也即,当相关联卡片在锁定状态时无法进行任何交易,并且持有人在从事任何交易之前须对该卡片进行解锁。
[0008] 如于PCT公告案WO2010/147559中描述的系统描述了一系统及方法,其许可一“智能卡”诸如信用卡的使用者或提供者相对于其它交易模式改变交易通道的状态,更具体言之,允许使用者或提供者“锁定”和/或“解锁”某些交易通道/模式,诸如,web购买、销售点(point of sale)购买等。该系统许可使用者或提供者对可用以实施交易之交易通道类型进行“选取”的灵活性。因此例如,为了安全性理由,使用者可决定他/她将其卡片“锁定”以防止该卡片被用于基于web的购买,但将保留卡片对于传统的销售点购买是解锁的。若该使用者的卡片被盗,未经授权的使用者将无法使用该卡片实施任何基于web的购买,借此提供额外安全程度同时保有某种程度的灵活性。
[0009] 该系统进一步被改良,如PCT公告案WO 2013/103323描述的,其中发卡方被给予对特征进行锁定/解锁之选项。
[0010] 虽然前述系统给使用者提供某种程度的灵活性来禁用某些交易通道而非整个帐户,但仍然存在要由使用者面对的限制,特别当使用者期望对线上商家作授权批量支付时尤为如此。更具体言之,批量模式处理涉及商家与使用者交易,其中进行对持卡人交易的预先核准,并且将实际授权推迟历经一预定时间。接着该商家系统执行批量授权支付以减低其于清算及结算时的交换费用成本。但此种景况对使用者(持卡人)并不透明,使得当该持卡人/使用者解锁其帐户以允许通过交易通道诸如互联网购物进行交易时认为该预先核准过程实际上是来自其签发银行的授权。到进行批量授权时,该持卡人帐户状态已经回到“锁定状态”(或回到默认状态)导致在预授权验证阶段的交易被拒绝。
[0011] 本发明寻求改良交易系统及方法,其减少或防止交易诈欺的发生至少至某个程度,同时允许使用者进行交易之更大灵活性及对有选择性的锁定/解锁特征之更大程度的定制。

发明内容

[0012] 于本说明书全文中,除非上下文另行要求,否则“包含”一词或其变化诸如“包含”或“包含”须了解暗示包括一所述整数或一组整数,但不排除任何其它整数或其它组整数。
[0013] 再者,于本说明书全文中,除非上下文另行要求,否则“包括”一词或其变化诸如“包括”或“包括”须了解暗示包括一所述整数或一组整数,但不排除任何其它整数或其它组整数。
[0014] 依据本发明之一方面,提出一种交易系统,包括:
[0015] 交易辅助器,可操作以接收及处理来自使用者装置的交易请求;交易通道控制器,可操作以将该交易通道的该状态在第一状态与第二状态间改变;以及资金提供器,可操作以接收经处理之交易请求,以及可操作以确定该交易通道是在该第一状态还是在该第二状态;以及相应地确定是提供资金还是不提供资金。
[0016] 优选地,该第一状态对应于如下状态:其中该交易通道被锁定并且被禁止用于任何交易。
[0017] 优选地,默认状态为该第一状态。
[0018] 优选地,将该交易通道从该第一状态改变至该第二状态的指令以及将该交易通道从该第二状态改变至该第一状态的指令是由该使用者发起的。
[0019] 优选地,该资金提供器包括使用者简档数据库,该使用者简档数据库可操作以对将该交易通道从该第一状态改变至该第二状态的指令以及将该交易通道从该第二状态改变至该第一状态的指令进行自动化。
[0020] 优选地,该使用者简档数据库可操作以从该交易请求取回下列交易参数中的一个或多个,以确定该交易通道是应当在该第一状态还是应当在该第二状态:交易日期时间戳记;商家类别代码;商家名称;商家地址;交易金额;国家代码;或货币代码。
[0021] 优选地,该使用者简档数据库可操作以确定发送该交易请求的使用者装置的所在位置,以确定该交易通道是应当在该第一状态还是应当在该第二状态。
[0022] 优选地,该交易通道包含下列之一:销售点终端;互联网交易;自动柜员机(ATM)。
[0023] 依据本发明之第二方面,提出一种交易方法,包括:
[0024] 接收及处理来自使用者装置的交易请求;
[0025] 自交易通道控制器接收将与交易相关联的至少一个交易通道的状态在第一状态与第二状态间改变的请求;
[0026] 其中经处理之交易请求是成功还是不成功取决于该交易通道是在该第一状态还是在该第二状态。

附图说明

[0027] 现在将参考附图说明本发明,仅用于举例说明,附图中:
[0028] 图1显示依据本发明之一实施例,使用者请求通过交易状态控制器(锁定/解锁控制器)将他的资金来源的状态在一锁定状态及一解锁状态间改变;
[0029] 图2例示使用者使用该交易状态控制器及资金来源系统执行交易;
[0030] 图3例示当该资金来源系统系在该锁定状态时一未经授权使用者通过该互联网执行一未经授权交易;
[0031] 图4例示当该资金来源系统系在该锁定状态时一未经授权使用者通过一销售点终端机执行一未经授权交易;
[0032] 图5显示具有不同交易通道和/或装置的交易系统;
[0033] 图6显示该交易系统其中该交易状态控制器包含电子钱包可操作以接收及处理注册请求;
[0034] 图7例示图6的系统用于自我注册用以将该电子钱包个性化(personalize)及产生一个性化交易媒介,诸如信用卡/借记卡;及
[0035] 图8例示图6的系统用于对多个资金来源进行的链接。
[0036] 本发明之其它配置系属可能,并且因此,不应将附图理解为替代本发明的说明之通用性。

具体实施方式

[0037] 依据本发明之一实施例,提出一种交易系统10,其包括使用者装置12,使用者装置12可操作以通过交易通道16发送交易请求14。该交易通道16可从对该使用者在特定时间段为可用的多个交易通道16中选取。每个交易通道16都可被利用来访问属于该使用者的一个或多个交易帐户。
[0038] 该系统包括交易辅助器18,其可操作以接收及处理来自该使用者装置12的交易请求14。该交易辅助器18可包括web门户、互联网服务器、服务器组合(无论是分布式还是以其它方式),从而辅助以至少一个通信协议对交易请求进行处理。通信协议的示例包括短信服务(SMS)、移动app API,等等。
[0039] 此外,该系统10包括交易通道控制器20,其可操作以将该交易通道16和/或该交易装置12的交易状态在第一状态与第二状态间改变。须了解,对于该交易装置12之交易状态的改变,从该第一状态(锁定)到该第二状态(解锁)的状态改变须在该实际交易授权之前进行。当接收到改变该交易装置12的状态的请求时,该交易通道控制器20可操作以在任何交易之前预先授权该状态给该交易装置12。否则,若在任何交易之前该交易装置12不是解锁的,则任何交易将被拒绝。锁定/解锁状态之改变并不规定要与该实际交易请求同步,以免逾时情况发生。
[0040] 该系统10也包括资金提供器或资金来源22,其可操作以接收已处理之交易请求,及确定该交易通道是在第一状态还是在第二状态;及相应地通知该使用者装置12。
[0041] 参考图1,该使用者装置12发送状态改变请求给交易通道控制器20(锁定/解锁控制器)以将该交易通道16自第一状态(锁定)改变到第二状态(解锁),及反之亦然。须了解“第一”及“第二”等词系用以例示该等示例,且可互换。
[0042] 该使用者装置12可为一个人电脑、智能手机或能够显示且与可包括一支付门户之交易门户18互动之任何装置。用以显示且与该支付门户互动的使用者界面典型地是呈商家的支付网关的网站的形式。该网站由使用者通过个人电脑12之web浏览器可访问,该个人电脑12可操作以通过包含多个交易通道16的通信网络与该交易系统10之其它组件进行数据通信。用以显示且与该交易门户18互动的使用者界面也可呈通称为“app”的一专用软件应用程式形式。该等多个交易通道16包括(但非仅限于)3G/4G、连接至互联网之Wi-Fi连接;直接LAN连接至互联网;销售点(POS)终端;或自动柜员机(ATM)。须了解在该等多个交易通道16中,至少一个交易通道16可能相对于另一个交易通道16较不安全。进一步须了解各个交易通道可个别地锁定/解锁而交易帐户未被锁定/解锁。
[0043] 该商家提供供销售的货品及服务,其可由一顾客访问该网站而电子式(“线上”)购买。
[0044] 使用软件应用程式及支付门户的互联网、电脑及服务器之使用及操作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众所周知而无需描述任何进一步细节除非系与本发明有关。
[0045] 于参考图1及图2描述的实施例中,交易装置12的使用者是该资金来源拥有者,希望预订一或多张机票以及对之进行支付。在做任何预订之前,他访问该交易模式/通道控制器20(通过一认证程序)以启用(解锁)该特定交易通道16,于本例为互联网交易通道,以便访问其来源资金22。该认证程序例如系呈(但不限于)一PIN认证。
[0046] 图5例示使用者在执行任何交易之前可以如何启用交易通道或模式。该使用者可通过电信网关、API网关和/或web门户访问或登入至锁定/解锁控制器20。一旦登入,然后该使用者将选择要启用的一或多个交易通道供随后交易之用。须了解此等交易通道默认处于“禁用”模式。于任何交易过程中,交易请求也将被发送给锁定/解锁控制器20用以核实该特定交易通道是否已经针对欲进行的交易被“启用”或“解锁”。
[0047] 于一实施例中,由该使用者启用的交易通道16为“互联网”。
[0048] 一旦,互联网交易通道被启用,则该使用者12可以访问该航空公司预订网站/门户以执行他需要的预订。一旦预订已经进行,则藉选择该使用者的交易支付偏好而提示该使用者进行支付。若他选择线上电子支付模式,则他将被提示键入其偏好信号卡号及细节,诸如,卡片名称、主帐号或卡号(PAN)、CVC2及到期日。
[0049] 当键入交易细节时,该航空公司预订网站将访问资金来源系统22,诸如信用卡或银行帐户,例如,该使用者有帐户的万事达TM全球公司。
[0050] 因该交易通道“互联网交易”早些时候已被启用,故一旦该信用卡号及细节经核实为正确,支付将成功地从该资金来源22借记。成功支付通知将发送给交易通道控制器20。然后该交易通道控制器20将以电子数据诸如短信服务(SMS)或电子邮件(email)的形式发送一电子交易收据通知该交易装置12的使用者交易成功。当成功支付通知时,则该交易被视为完成。
[0051] 若“互联网交易”先前未曾启用,则该资金来源22拒绝该支付请求,即便所提供的信号卡细节可能为有效亦复如此。然后,一“不成功”通知将发送给交易通道控制器20。该交易通道控制器20将发送一短信或电子邮件给该交易装置12通知该使用者该交易不成功。
[0052] 图3例示下述景况,其中一未经授权人120截得该交易装置12的使用者的信用卡信息,及企图使用该信用卡信息作未经授权之机票预订。因作为交易模式以访问该资金来源22的“互联网交易”先前未曾由该使用者启用,故该资金来源将发送给该资金来源的任何支付请求拒绝,无论所提供的信用卡细节的有效性为何。
[0053] 图4例示下述景况于该处一未经授权人120截得该交易装置12的使用者的信用卡信息,及基于该截得的信用卡信息制作一伪造信用卡。然后该未经授权人120企图使用该信用卡信息在一实体商店,使用一销售点终端机16与一商家进行未经授权之购买。若作为交易模式以访问该资金来源22的“POS交易”先前未曾由该使用者启用,则该资金来源将发送给该资金来源的任何支付请求拒绝,无论所提供的信用卡细节的有效性为何。
[0054] 于另一个实施例中,该资金来源22与一或多个使用者简档数据库相耦合。该使用者简档数据库可包括基于所在位置之服务,及用以捕获:使用样式(usage patterns)、位置、最喜欢的商家、交易金额、进行大多数交易之国家、交易货币等。所收集的使用者简档数据可用以将交易状态在“锁定”与“解锁”间的改变自动化,而无需使用者手动输入,倘若该使用者选取执行此种称作为“加强式锁定-解锁”之特征。须了解,该加强式锁定-解锁特征可结合手动锁定/解锁使用,或用作为替代方案。于后述情况下,当锁定/解锁该资金来源的手动与自动指令间有冲突时,该手动指令占优势,并且该自动锁定/解锁指令被凌驾。
[0055] 参考图1,该加强式锁定-解锁特征可通过该请求中之一发送,以“启动”该自动锁定-解锁特征。该加强式锁定-解锁特征系藉将使用者/资金来源拥有者的“风险嗜好”纳入考虑而针对该使用者/资金来源拥有者而定制的。该定制过程容后详述。
[0056] 在激活该加强式锁定-解锁特征之前,使用者将被该资金来源系统22提示输入该使用者期望用以定制该“锁定-解锁”特征的交易参数的数目。该使用者之风险嗜好愈低,则用于定制的交易参数愈多。为了核实,可提示该使用者输入一密码,诸如移动个人识别号码(mPIN)用以递交给该资金来源22。该mPIN也可在该使用者登入该交易门户18之前被请求。
[0057] 使用一实施例,若与交易请求相关联的值/参数中之一个或多个有匹配,则使用者可被呈示交易参数列表作为自动锁定的基础。参数包括与交易日期、时间及所在位置相关的信息及数据、商家信息、交易金额/交易价值、使用者的地理位置、交易使用货币等。交易参数将被与规则库和逻辑的集合(a set of rule-base and logic)进行比较,用以确定交易通道是应当被锁定还是应当被解锁。规则及逻辑之实施例包括:
[0058] i.交易日期时间戳记-用于若交易在某个日期及时间发生时禁止交易(举例言之,当该使用者在海外时/或在该使用者进行购买的几率低的数小时期间);
[0059] ii.商家类别代码-用于禁止与属于该使用者进行购买的几率低的某些类别的商家交易;
[0060] iii.商家名称-用于禁止与黑名单商家交易;
[0061] iv.商家地址-用于禁止与黑名单商家交易;
[0062] v.交易金额-用于禁止高于某个上限的交易;
[0063] vi.国家代码-用于禁止于某些国家交易;
[0064] vii.货币代码-用于禁止以某些货币交易。
[0065] 除了该经定义之交易参数之外,基于所在位置之服务(LBS)可用以启用该风险警示管理用于该自动锁定特征。使用LBS用以启用该风险警示管理之一实施例为,当使用者在所在位置A(例如新加坡)进行ATM提款,及在短时间内(例如数秒之后)在所在位置B(例如纽约)在另一ATM自相同帐户进行提款。此点乃同一个人同一时间出现在两地的实体限制,在该系统中纳入的风险警示管理的基于规则的特征可被操作以触发该受影响帐户的自动锁定,及通知该帐户持有人交易被拒绝。
[0066] 前述基于LBS之风险警示管理规则激活可应用于面对面型交易(其中要求实体出席),例如用于ATM及POS交易。此外,如前述的对帐户持有人的通知特征是更受该终端使用者赞赏的该系统之独特能力,原因在于某些寻常情况下,拒绝交易并不伴有此种通知。此种拒绝交易可能给不了解为何交易被拒绝或不了解是否侦测得诈欺的该终端使用者造成问题。
[0067] 比较目前的自动锁定设施——其系基于微小区间的通用系统设定值及触发解锁时间戳记,该“锁定-解锁”特征之定制提供了取决于使用者的偏好且不受一预定时间周期所限的“微调”调整,如揭示于PCT公告案WO2010/147559。
[0068] 该所描述实施例给第三方商家提供批量支付(诸如线上商家授权)的灵活性,例如,若该商家名称及地址不在黑名单上。
[0069] 为了解决由商家批量模式处理相关联的限制,称作加强式锁定-解锁系统之此种系统引进基于所描述规则及逻辑之粒度选项给卡片持有人,以指定及启用具有额外特征之某些交易通道16,例如线上网络、POS、ATM等以启用交易通道16的白名单选项,诸如商家名称、商家类别代码、商家所在位置等之组合。借此方式,该持卡人将只许可由该白名单商家(若经启用)及非落在黑名单的等商家(经常性地经启用但取决于该指定名单)执行任何出乎意外的批量授权支付。
[0070] 由信用卡公司诸如万事达TM全球公司辅助的交易之使用及操作乃本领域技术人员众所周知而无需描述任何进一步细节,除非系与本发明有关。实现“锁定”及“解锁”要求的机构及元件,诸如特定处理器、优尼卡(Unicard)网关、收单器/签发器系统可参考PCT公告案WO2010/147559,及其细节爰引于此并融入本说明书之揭示。
[0071] 于另一个实施例中,该系统可结合进一步特征,其中发卡方被给予锁定/解锁之选项,如PCT公告案WO 2013/103323之描述。如所揭示的特征可组合或结合该加强式锁定/解锁特征使用。
[0072] 依据本发明之另一实施例及参考图6,其中相似元件符号表示相似部件,该锁定-解锁控制器20系经临时准备以包括一代理钱包200服务。该代理钱包200适合签发实体交易卡(例如,信用卡或借记卡)其能够用于销售点、近场通信(NFC)及射频通信(RFC)装置供面对面(F2F)交易用。一通信网络诸如电信网络之使用者12可通过任何交易通道16诸如,web门户、移动app、USSD、ATM交易等发起注册而登记代理钱包200服务,如图7中例示。
[0073] 如图7显示,该代理钱包200包含一中央核心模块,其适用以立即激活实体交易卡,诸如智能芯片卡,以便执行某些类型之交易(例如线上电子购物)。个性化卡之批次创建系基于卡片供应商的用于制造及分销的规格。使用者12可使用任何既有通信通道,通过电信网络网关、API网关、或web门户发起自行登录或钱包注册。该电信网关被配置为接收以USSD或SMS形式的到来的使用者登录请求。该API网关被配置为从移动app或其它应用程式通道(例如电子邮件)接收到来的使用者登录请求,及该web门户被配置为提供对于该代理钱包服务之自我登录或注册为必要的使用者界面。一旦完成登录且经核实,具有智能能力的该实体卡诸如信用卡或借记卡将被发送给该使用者12。
[0074] 该注册及登录能力许可使用者对所生成的该代理钱包卡进行个性化以及定义安全性PIN认证。其也许可使用者依从“了解你的客户(KYC)机制”以及依从法规要求(诸如反洗钱法(AMLA)要求某种程度的申报及透明度)来登记基本信息。
[0075] 于另一个实施例中,若该卡片使用者拥有多个资金来源,则他可将其各种资金来源如图8中之例示进行链接。在注册(sign-up)和/或链接过程期间资金来源之多重链接(通过身份核实协议,诸如若可用时,授权OAuth协议核实程序之开放标准)和/或链接程序包括白标卡(white-label card),其具有至财务套件系统诸如电子钱包财务套件(eFS)产业生态系统的可用的商业整合。该代理钱包拥有者可选择该默认/阶层资金来源(default/hierarchy fund source)用于授权程序。如图8中之例示,链接请求可通过电信网关、API网关和/或web门户发送。该链接请求包含与该资金来源、名称、有效期或使用任何既有通道之时间相关联的信息。
[0076] 当接收到来自该使用者12的链接请求时,该代理钱包及锁定/解锁控制器20通过银行模块21向签发银行网络(若可用时)发送授权请求以核实该资金来源信息之合法性。作为替代或作为补充,授权请求也可发送给一收单网络以核实该资金来源信息之合法性。当接收到授权请求时,该银行模块21或收单/签发网络将发送核实/校验该授权请求之相关信息,及确定该信用额度或可用余额。
[0077] 除了资金来源之多重链接之外,该使用者12可通过多重ID链接特征来将其用在不同资金来源之全部他的ID进行链接。此种多重链接特征链接了用于即时预先认证及用于支付授权过程之收单的持卡人(作为代理钱包拥有者)之不同的或相关联的ID链接。所使用的不同ID可包括移动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帐户、社群媒体帐户、政府ID、车牌号码、询答器ID、生物计量扫描数据、NFC装置ID/贴纸,包括可与用于特定商家或会计帐户相关联的该等ID。
[0078] 举例言之,若该代理钱包200拥有者为特定线上购物设施诸如AMAZONTM网上购物的常规客户,则他/她可登记其登入帐户,使得当结帐时选择系统收单服务以便支付,该系TM统将自动地检测相对应的代理钱包200卡,原因在于来自AMAZON 的登入凭证已经登记作为钱包拥有者的ID中之一。
[0079] 下列安全性特征中之任一者或两者可用于访问该代理钱包200及与其交易。
[0080] 单一PIN认证-此项能力特征提供单一PIN认证,不仅用于线上交易,同时也用于要求安全PIN加载的卡片存在(card presence)交易装置。
[0081] 渗透度交易安全性-此项特征藉由评估使用者定义的安全性配置,提供额外安全性层给代理钱包卡,以允许或限制财务交易之特定通道或交易景况。此项特征使用如下各项的组合:帐户锁定-解锁状态、交易请求之可用参数(例如PAN、商家代码、商家名称、货币代码、国家代码、阈值金额、日期时间等)、指定的/默认的资金来源(用于收费)及持卡人的ID,其全部皆系链接至代理钱包卡和/或与代理钱包卡相关联。
[0082] 除了如所述之经核实的功能之外,持卡人管理模块也是一种能力特征,其给使用者提供自我管理使用者界面,以允许下列:
[0083] 资金来源管理,诸如链接、解除链接、每次交易金额限制、聚集交易限制、帐户锁定-解锁状态,包括用于资金来源管理之其它显而易见的特征;
[0084] ID管理,诸如链接、解除链接、每次交易金额限制、聚集交易限制、帐户锁定-解锁状态,包括用于资金来源管理之其它显而易见的特征;
[0085] 快速交易搜索,用于核实及验证经授权交易之细节;
[0086] 线上交易明细表,原因取回及观看与智能钱包代理卡片相关联的或相链接的每个资金来源之帐户历史之明细表;
[0087] 历史交易摘要,以提供使用线图样式(usage graphs patterns)的报告;
[0088] 安全性PIN管理,诸如更改PIN及PIN复置。
[0089] 该银行模块可包括一能力特征以提供标准API(通过SMS、App、电子邮件等来预先激活与激活、检查锁定-解锁状态、交易通知)用以容易与参与签发银行伙伴整合的网关,其更舒适可供直接整合,而非寻常收单通道。该银行模块可部署为代理钱包锁定-解锁控制之部分或与银行卡片管理系统(正如同万事达TM之MIP)协同定位,以提供闭环的并且可靠的网络整合。
[0090] 前述各个实施例涉及某种程度的整合过程,诸如交易通道之重新路由至该锁定-解锁控制器模块、卡片管理系统之规则修改;及该使用者装置12通过交易通道之激活/链接,交易通道诸如SMS、STK、移动应用、及web门户。前述实施例藉由具有硬件与软件之组合而进一步改良:
[0091] 管理、监控及维持不同资金来源帐户;诸如记住各个资金来源之不同PIN安全性;
[0092] 管理及维持不同ID信息,其为在预先认证过程期间所需,例如登入凭证,其也可用于预先授权。
[0093] 此外,前述实施例可藉与签发方银行或资金来源系统有更简单及“无缝”整合选项而予进一步改良。
[0094] 该代理钱包200服务之优点在于其提供了一实体卡作为基于伪PAN(Pseudo PAN)的生成的代理钱包,用于对不同资金来源进行链接。该代理钱包200也提供了单一PIN用于预先授权安全性处理。如此将解决了管理及维持不同资金来源帐户的困难及记住各个资金来源之不同PIN安全性的困难。
[0095] 代理钱包200可用于持卡人(代理钱包拥有者)身份(ID)之多重链接,以解决在预先认证过程期间要求的管理及维持不同识别信息之困难,识别信息诸如移动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帐户、社群媒体帐户、政府ID、车牌号码、询答器ID、生物计量扫描数据、NFC装置ID/贴纸,包括可与用于线上支付或购物交易的特定商家或会计帐户相关联的该等ID。
[0096] 本发明使用银行模块提供了对于直接整合签发银行伙伴的替代整合。
[0097] 本发明也解决了贝宝公司(Paypal)代理虚拟帐户无法应用于POS、NFC及RCF面对面(F2F)交易及只限用于安全线上购物等限制。
[0098] 也须了解前述实施例只藉本发明之举例说明提供,本领域技术人员显然易知进一步修改及改良,因而被视为落入于所描述之本发明之广义范围及范畴内,更具体言之:
[0099] 除了交易通道之外,锁定/解锁访问该资金来源之能力可扩延至该交易装置12。
[0100] 针对各个使用者之帐户状态可储存于与该锁定/解锁控制器20进行数据通信且可由该锁定/解锁控制器20访问的一帐户数据库。
[0101] 除了将交易不成功通知给锁定/解锁控制器20之外,该通知也发送给交易辅助器/门户,诸如机票订票预约web门户。
[0102] 发送给客户的通知可包括,但不限于:新注册;注销;藉移动更新来进行锁定;可疑交易警示;由资金来源要求的其它提示;移动个人识别号码(mPIN)认证。
[0103] 替代于将交易参数配置为用于在该资金来源处自动锁定或解锁的目的,该配置可在锁定/解锁控制器20处执行。
[0104] 本领域技术人员进一步将了解前述特征之变化及组合,并非替代或取代,可经组合以形成落入于本发明之预期范围内之又其它实施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