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超强力格拉辛原纸及其生产工艺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710693958.7

文献号 : CN10738600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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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专利:

发明人 : 张诚汪龙路崇斌贵仁兵杜文敏

申请人 : 浙江哲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超强力格拉辛原纸及其生产工艺,改生产工艺包括以下步骤:选取山西成材白皮松,临沂3‑5年速生三倍体杨木,合成聚酯短纤维和无碱玻纤为生产原料的选料操作;白皮松、杨木、聚酯短纤维和玻纤的备浆操作;配浆、抄造及最终的成纸操作。本发明所述的超强力格拉辛原纸的生产工艺通过选取制浆方便、得浆率高的国产白皮松、杨木,以及能够大大提升成纸韧性、强度和刚度的聚酯短纤纤维与玻纤作为原料,并通过优化备浆、配浆、抄纸和后处理等工序,显著提升了格拉辛原纸的物理性能,解决了传统原料及方法得到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格拉辛纸易裂易碎的短板,具有优良的成纸性能和市场价值。

权利要求 :

1.一种超强力格拉辛原纸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1)选料:选取山西成材白皮松,临沂3-5年速生三倍体杨木,合成聚酯短纤维和无碱玻纤为生产原料;

(2)备浆:所述白皮松不剥皮直接削片后进行亚硫酸盐法蒸煮制浆,经DQP三段全无氯漂白、洗涤后得到白度达78-86%的电子级浆料,采用荷兰式打浆机在1.5-3%的浆浓下打浆至42-48°SR,白皮松浆料湿重6-9g;

所述杨木经剥皮削片后采用PRC-APMP法制浆,经螯合剂处理采用氧压过氧化氢漂白、洗涤后得到白度达72-77%的电子级浆料,采用两台串联的双盘磨进行打浆,进浆浓度控制为5-8%,打浆度为40-45°SR,杨木浆湿重7-9g;

所述聚酯短纤维和玻纤均采用短切处理方式,其中聚酯短纤维处理至长度2.5-4mm,玻纤控制长度为3-5.5mm;

(3)配浆:将步骤(2)中制得的物料按照绝干质量比白皮松浆料:杨木浆:聚酯短纤维:玻纤=(45-65):(25-35):(5-10):(3-5)的比例在配浆池中进行配浆;

(4)抄造:采用白水冲浆稀释至浓度达0.8-1.0%后在长网纸机上进行抄造得到湿纸幅;

(5)成纸:经压榨部、前烘干部、施胶、后烘干部、压光、卷取、分切制得超强力格拉辛原纸,所述施胶操作中纸幅浸没通过聚乙烯醇与羟乙基淀粉的混合液。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超强力格拉辛原纸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步骤(2)中所述蒸煮后的白皮松浆卡伯值为8-9.5,白度达45-57%。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超强力格拉辛原纸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步骤(2)中所述PRC-APMP法制浆得率达到60-6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超强力格拉辛原纸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步骤(2)中所述氧压过氧化氢漂白过程中氧压达到7.2-8.5MPa。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超强力格拉辛原纸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步骤(2)中所述玻纤为直径为5-10微米的超细玻璃棉。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超强力格拉辛原纸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步骤(3)中所述白皮松浆料:杨木浆:聚酯短纤维:玻纤=60:30:5:5。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超强力格拉辛原纸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步骤(4)中所述抄造过程中的浆网速比(0.95-0.97):1。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超强力格拉辛原纸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步骤(5)中所述聚乙烯醇与羟乙基淀粉的比例为(3-4):(1:1.5)。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所述的一种超强力格拉辛原纸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制2

得的超强力格拉辛原纸的定量为68-90g/m ,抗张指数达110-118N·m/g,撕裂指数达9.7-

10.4mN·m2/g,白度达到82%-85%。

10.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9任一方法生产得到的超强力格拉辛原纸。

说明书 :

一种超强力格拉辛原纸及其生产工艺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造纸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超强力格拉辛原纸及其生产工艺。

背景技术

[0002] 造纸工业作为一个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建设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原材料产业,其抄造生产的纸材广泛被用于印刷、包装、建材、日用等各大领域。然而随着国内国际市场文化用纸、包装用纸的逐渐饱和,特种纸作为一个新的增长点愈发凸显。然而,长期以来国内特种纸始终是质量低劣的代名词。“十三五”以来,各级政府对造纸行业,尤其是特种纸领域尤为关注,国内特种纸的细分领域和细分市场也逐渐形成,其中格拉辛纸(glassine)作为一种质地均匀的工业用纸,可用于制作条形码、胶带等。现有技术中的格拉辛原纸多直接以化学木浆为原料抄造,因而囿于天然纤维的自身性能,成纸的柔韧性、强度和刚度不足,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破裂、损毁等情况,使得难以满足着工业化应用,同时由于优质化学木浆的高昂价格,生产成本较高。基于此,本发明通过选取制浆方便、得浆率高的国产白皮松、杨木,以及能够大大提升成纸韧性、强度和刚度的聚酯短纤纤维与玻纤作为原料,显著提升了格拉辛原纸的物理性能,解决了使用过程中格拉辛纸易裂易碎的短板,具有优良的成纸性能和市场价值。

发明内容

[0003]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格拉辛原纸柔韧性、强度和刚度不足,生产成本较高的缺陷,提供一种超强力格拉辛原纸及其生产工艺,其通过选取制浆方便、得浆率高的国产白皮松、杨木,以及能够大大提升成纸韧性、强度和刚度的聚酯短纤纤维与玻纤作为原料,并通过优化备浆、配浆、抄纸和后处理等工序,显著提升了格拉辛原纸的物理性能,解决了传统原料及方法得到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格拉辛纸易裂易碎的短板,具有优良的成纸性能和市场价值。
[0004] 本发明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超强力格拉辛原纸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0005] (1)选料:选取山西成材白皮松,临沂3-5年速生三倍体杨木,合成聚酯短纤维和无碱玻纤为生产原料;
[0006] (2)备浆:所述白皮松不剥皮直接削片后进行亚硫酸盐法蒸煮制浆,经DQP三段全无氯漂白、洗涤后得到白度达78-86%的电子级浆料,采用荷兰式打浆机在1.5-3%的浆浓下打浆至42-48°SR,白皮松浆料湿重6-9g;
[0007] 所述杨木经剥皮削片后采用PRC-APMP法制浆,经螯合剂处理采用氧压过氧化氢漂白、洗涤后得到白度达72-77%的电子级浆料,采用两台串联的双盘磨进行打浆,进浆浓度控制为5-8%,打浆度为40-45°SR,杨木湿重7-9g;
[0008] 所述聚酯短纤维和玻纤均采用短切处理方式,其中聚酯短纤维处理至长度2.5-4mm,玻纤控制长度为3-5.5mm;
[0009] (3)配浆:将步骤(2)中制得的物料按照绝干质量比白皮松浆料:杨木浆:聚酯短纤维:玻纤=(45-65):(25-35):(5-10):(3-5)的比例在配浆池中进行配浆;
[0010] (4)抄造:采用白水冲浆稀释至浓度达0.8-1.0%后在长网纸机上进行抄造得到湿纸幅;
[0011] (5)成纸:经压榨部、前烘干部、施胶、后烘干部、压光、卷取、分切制得超强力格拉辛原纸,所述施胶操作中纸幅浸没通过聚乙烯醇与羟乙基淀粉的混合液。
[0012] 步骤(2)中所述蒸煮后的白皮松浆卡伯值为8-9.5,白度达45-57%。
[0013] 步骤(2)中所述PRC-APMP法制浆得率达到60-65%。
[0014] 步骤(2)中所述氧压过氧化氢漂白过程中氧压达到7.2-8.5MPa。
[0015] 步骤(2)中所述玻纤为直径为5-10微米的超细玻璃棉。
[0016] 步骤(3)中所述白皮松浆料:杨木浆:聚酯短纤维:玻纤=60:30:5:5。
[0017] 步骤(4)中所述抄造过程中的浆网速比(0.95-0.97):1。
[0018] 步骤(5)中所述聚乙烯醇与羟乙基淀粉的比例为(3-4):(1:1.5)。
[0019] 制得的超强力格拉辛原纸的定量为68-90g/m2,抗张指数达110-118N·m/g,撕裂指数达9.7-10.4mN·m2/g,白度达到82%-85%。
[0020]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的优点:本发明所述的超强力格拉辛原纸的生产工艺通过选取制浆方便、得浆率高的国产白皮松、杨木,以及能够大大提升成纸韧性、强度和刚度的聚酯短纤纤维与玻纤作为原料,显著提升了格拉辛原纸的物理性能,解决了使用过程中格拉辛纸易裂易碎的短板,具有优良的成纸性能和市场价值。

具体实施方式

[0021]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22] 一种超强力格拉辛原纸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0023] (1)选料:选取山西成材白皮松,临沂3-5年速生三倍体杨木,合成聚酯短纤维和无碱玻纤为生产原料;
[0024] (2)备浆:所述白皮松不剥皮直接削片后进行亚硫酸盐法蒸煮制浆,经DQP三段全无氯漂白、洗涤后得到白度达78-86%的电子级浆料,采用荷兰式打浆机在1.5-3%的浆浓下打浆至42-48°SR,白皮松浆料湿重6-9g;
[0025] 所述杨木经剥皮削片后采用PRC-APMP法制浆,经螯合剂处理采用氧压过氧化氢漂白、洗涤后得到白度达72-77%的电子级浆料,采用两台串联的双盘磨进行打浆,进浆浓度控制为5-8%,打浆度为40-45°SR,杨木浆湿重7-9g;
[0026] 所述聚酯短纤维和玻纤均采用短切处理方式,其中聚酯短纤维处理至长度2.5-4mm,玻纤控制长度为3-5.5mm;
[0027] (3)配浆:将步骤(2)中制得的物料按照绝干质量比白皮松浆料:杨木浆:聚酯短纤维:玻纤=(45-65):(25-35):(5-10):(3-5)的比例在配浆池中进行配浆;
[0028] (4)抄造:采用白水冲浆稀释至浓度达0.8-1.0%后在长网纸机上进行抄造得到湿纸幅;
[0029] (5)成纸:经压榨部、前烘干部、施胶、后烘干部、压光、卷取、分切制得超强力格拉辛原纸,所述施胶操作中纸幅浸没通过聚乙烯醇与羟乙基淀粉的混合液。
[0030] 步骤(2)中所述蒸煮后的白皮松浆卡伯值为8-9.5,白度达45-57%。
[0031] 步骤(2)中所述PRC-APMP法制浆得率达到60-65%。
[0032] 步骤(2)中所述氧压过氧化氢漂白过程中氧压达到7.2-8.5MPa。
[0033] 步骤(2)中所述玻纤为直径为5-10微米的超细玻璃棉。
[0034] 步骤(3)中所述白皮松浆料:杨木浆:聚酯短纤维:玻纤=60:30:5:5。
[0035] 步骤(4)中所述抄造过程中的浆网速比(0.95-0.97):1。
[0036] 步骤(5)中所述聚乙烯醇与羟乙基淀粉的比例为(3-4):(1:1.5)。
[0037] 制得的超强力格拉辛原纸的定量为68-90g/m2,抗张指数达110-118N·m/g,撕裂指数达9.7-10.4mN·m2/g,白度达到82%-85%。
[0038] 实施例1
[0039] 一种超强力格拉辛原纸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0040] (1)选料:选取山西成材白皮松,临沂5年速生三倍体杨木,合成聚酯短纤维和无碱玻纤为生产原料;
[0041] (2)备浆:所述白皮松不剥皮直接削片后进行亚硫酸盐法蒸煮制浆得卡伯值为9.4,白度达53%的白皮松浆,经DQP三段全无氯漂白、洗涤后得到白度达82%的电子级浆料,采用荷兰式打浆机在1.5%的浆浓下打浆至48°SR,白皮松浆料湿重9g;
[0042] 所述杨木经剥皮削片后采用PRC-APMP法制浆,制浆得率达到65%,经螯合剂处理采用氧压8.5MPa过氧化氢漂白、洗涤后得到白度达77%的电子级浆料,采用两台串联的双盘磨进行打浆,进浆浓度控制为6%,打浆度为45°SR,杨木浆湿重9g;
[0043] 所述聚酯短纤维和玻纤均采用短切处理方式,其中聚酯短纤维处理至长度3mm,玻纤控制长度为4.5mm,直径为8.5微米的超细玻璃棉;
[0044] (3)配浆:将步骤(2)中制得的物料按照绝干质量比白皮松浆料:杨木浆:聚酯短纤维:玻纤=60:30:5:5的比例在配浆池中进行配浆;
[0045] (4)抄造:采用白水冲浆稀释至浓度达0.8%后在长网纸机上以浆网速比0.95:1进行抄造得到湿纸幅;
[0046] (5)成纸:经压榨部、前烘干部、施胶、后烘干部、压光、卷取、分切制得超强力格拉辛原纸,所述施胶操作中纸幅浸没通过聚乙烯醇与羟乙基淀粉按照3:1质量比复配的混合液。
[0047] 制得的超强力格拉辛原纸的定量为80g/m2,抗张指数达116.5N·m/g,撕裂指数达10.2mN·m2/g,白度达到85%。
[0048] 实施例2
[0049] 一种超强力格拉辛原纸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0050] (1)选料:选取山西成材白皮松,临沂3年速生三倍体杨木,合成聚酯短纤维和无碱玻纤为生产原料;
[0051] (2)备浆:所述白皮松不剥皮直接削片后进行亚硫酸盐法蒸煮制浆得卡伯值为9.2,白度达50%的白皮松浆,经DQP三段全无氯漂白、洗涤后得到白度达80%的电子级浆料,采用荷兰式打浆机在1.8%的浆浓下打浆至44°SR,白皮松浆料湿重8g;
[0052] 所述杨木经剥皮削片后采用PRC-APMP法制浆,制浆得率达到63%,经螯合剂处理采用氧压8.2MPa过氧化氢漂白、洗涤后得到白度达75%的电子级浆料,采用两台串联的双盘磨进行打浆,进浆浓度控制为8%,打浆度为40°SR,杨木浆湿重7g;
[0053] 所述聚酯短纤维和玻纤均采用短切处理方式,其中聚酯短纤维处理至长度4.2mm,玻纤控制长度为4.8mm,直径为7.8微米的超细玻璃棉;
[0054] (3)配浆:将步骤(2)中制得的物料按照绝干质量比白皮松浆料:杨木浆:聚酯短纤维:玻纤=60:30:5:5的比例在配浆池中进行配浆;
[0055] (4)抄造:采用白水冲浆稀释至浓度达0.9%后在长网纸机上以浆网速比0.97:1进行抄造得到湿纸幅;
[0056] (5)成纸:经压榨部、前烘干部、施胶、后烘干部、压光、卷取、分切制得超强力格拉辛原纸,所述施胶操作中纸幅浸没通过聚乙烯醇与羟乙基淀粉按照4:1.5质量比复配的混合液。
[0057] 制得的超强力格拉辛原纸的定量为78g/m2,抗张指数达112.8N·m/g,撕裂指数达9.8mN·m2/g,白度达到84%。
[0058] 上述实施方式仅为本发明较佳的技术方案,其他的任何未背离本发明的精神实质与作用原理下所作的改变、修饰、替代、组合、简化,均应为等效的替换方式,都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