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五自由度轨道船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610793914.7

文献号 : CN10777398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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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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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王鹏勃

申请人 : 江苏金刚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五自由度轨道船,包括船舱、导向夹紧轮组、轨道系统、车架、驱动机构、三自由度摇摆机构、圆形轨道、齿条、旋转减速电机、曲柄摇杆机构、短臂、大臂、上平台、主动齿轮、轮桥和回转支承,船舱的底部设置有三自由度摇摆机构,三自由度摇摆机构的底部设置有车架,车架的底部设置有驱动机构,驱动机构的两侧设置有导向夹紧轮组,导向夹紧轮组的内侧设置有轨道系统,齿条位于两根圆形轨道的中间,三自由度摇摆机构包括旋转减速电机、上平台、曲柄摇杆机构、短臂和大臂,船舱的内部设置有回转支承,车架的底部设置有旋转减速电机,旋转减速电机的一侧设置有主动齿轮,导向夹紧轮组的中间连接有轮桥。

权利要求 :

1.一种五自由度轨道船,包括船舱(1)、导向夹紧轮组(2)、轨道系统(3)、车架(4)、驱动机构(5)、三自由度摇摆机构(6)、圆形轨道(7)、齿条(8)、旋转减速电机(9)、曲柄摇杆机构(10)、短臂(11)、大臂(12)、上平台(13)、主动齿轮(14)、轮桥(15)和回转支承(16),其特征在于,所述船舱(1)的底部设置有所述三自由度摇摆机构(6),所述三自由度摇摆机构(6)的底部设置有所述车架(4),所述车架(4)的底部设置有所述驱动机构(5),所述驱动机构(5)的两侧设置有所述导向夹紧轮组(2),所述导向夹紧轮组(2)的内侧设置有所述轨道系统(3),所述轨道系统(3)包括有所述圆形轨道(7)和所述齿条(8),所述齿条(8)位于两根所述圆形轨道(7)的中间,所述三自由度摇摆机构(6)包括所述旋转减速电机(9)、所述上平台(13)、所述曲柄摇杆机构(10)、所述短臂(11)和所述大臂(12),所述船舱(1)的内部设置有所述回转支承(16),所述车架(4)的底部设置有所述旋转减速电机(9),所述旋转减速电机(9)的一侧设置有所述主动齿轮(14),所述导向夹紧轮组(2)的中间连接有所述轮桥(1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五自由度轨道船,其特征在于,所述船舱(1)采用防水玻璃钢材料制作,每排座椅的前方均设置有安全压杆,船体心部为钢结构骨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五自由度轨道船,其特征在于,所述船舱(1)由四组导向轮夹在所述圆型轨道(7)上,所述导向轮两两相对排列,所述导向轮的上边两个轮子和下面两个轮子夹在所述圆形轨道(7)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五自由度轨道船,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5)由所述旋转减速电机(9)、所述主动齿轮(14)、张紧机构组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五自由度轨道船,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架(4)固定在所述轮桥(15)上,所述三自由度摇摆机构(6)的所述上平台(13)与所述船舱(1)连为一体。

说明书 :

一种五自由度轨道船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动感轨道船,具体涉及一种五自由度轨道船,属于游乐设施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 固定轨道船系统是国内新兴的一种娱乐船系统。现有大部分固定轨道船是船体浮,在水面上,乘客坐在船上,船沿着固定轨道前进,观看两侧的实影或幻影成像,并配合各种小特技和声、光、电等效果,让乘客游览。但是现有的固定轨道船都是坐在船舱内固定只由轮组固定在轨道上移动,船舱本身不能晃动。因此,现有技术还有待于改进和发展,但现有的很难克服上述问题。

发明内容

[0003]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的现有的固定轨道船都是坐在船舱内固定只由轮组固定在轨道上移动,船舱本身不能晃动的问题,提供一种五自由度轨道船。
[0004]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0005]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五自由度轨道船,包括船舱、导向夹紧轮组、轨道系统、车架、驱动机构、三自由度摇摆机构、圆形轨道、齿条、旋转减速电机、曲柄摇杆机构、短臂、大臂、上平台、主动齿轮、轮桥和回转支承,所述船舱的底部设置有所述三自由度摇摆机构,所述三自由度摇摆机构的底部设置有所述车架,所述车架的底部设置有所述驱动机构,所述驱动机构的两侧设置有所述导向夹紧轮组,所述导向夹紧轮组的内侧设置有所述轨道系统,所述轨道系统包括有所述圆形轨道和所述齿条,所述齿条位于两根所述圆形轨道的中间,所述三自由度摇摆机构包括所述旋转减速电机、所述上平台、所述曲柄摇杆机构、所述短臂和所述大臂,所述船舱的内部设置有所述回转支承,所述车架的底部设置有所述旋转减速电机,所述旋转减速电机的一侧设置有所述主动齿轮,所述导向夹紧轮组的中间连接有所述轮桥。
[0006]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船舱采用防水玻璃钢材料制作,每排座椅的前方都设置有安全压杆,船体心部为钢结构骨架。
[0007]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船舱由四组导向轮夹在所述圆型轨道上,四组导向轮两两相对排列,每组导向轮的上边两个轮子和下面两个轮子夹在所述圆形轨道上。
[0008]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驱动机构由所述旋转减速电机、所述主动齿轮、张紧机构等部分组成。
[0009]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车架是固定在所述轮桥上,所述三自由度摇摆机构的所述上平台与所述船舱连为一体。
[0010] 本发明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该装置是一种五自由度轨道船,游客乘坐在特定设计造型的船只上,沿着根据故事情节预设的轨道路线,穿梭在水域内。此轨道船是一艘动感轨道船,可以在水中行走,同时也具备在陆地上行走的功能,轨道船在小河内沿河底预设的轨道上行驶前进。此轨道船具备前后行走,船舱旋转,船舱左右摇摆、前后摇摆、上下沉浮五个自由度的运动,且具备一定的爬坡能力。同时,沿途布置了许多特效电影与实体特技特效,动感轨道船会精确的配合特效电影和实体特技,真实的模拟各种场景下的特技动作。让游客有身临其境的感受,提供了一种五自由度轨道船。

附图说明

[0011]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发明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制。在附图中:
[0012] 图1是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0013] 图2是本发明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0014] 图3是本发明的三自由度摇摆机构结构示意图;
[0015] 图4是本发明的驱动机构结构示意图;
[0016] 图中:1、船舱;2、导向夹紧轮组;3、轨道系统;4、车架;5、驱动机构;6、三自由度摇摆机构;7、圆形轨道;8、齿条;9、旋转减速电机;10、曲柄摇杆机构;11、短臂;12、大臂;13、上平台;14、主动齿轮;15、轮桥;16、回转支承。

具体实施方式

[0017]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0018] 实施例1
[0019] 如图1-4所示,本发明提供一种五自由度轨道船,船舱1、导向夹紧轮组2、轨道系统3、车架4、驱动机构5、三自由度摇摆机构6、圆形轨道7、齿条8、旋转减速电机9、曲柄摇杆机构10、短臂11、大臂12、上平台13、主动齿轮14、轮桥15和回转支承16,船舱1的底部设置有三自由度摇摆机构6,三自由度摇摆机构6的底部设置有车架4,车架4的底部设置有驱动机构
5,驱动机构5的两侧设置有导向夹紧轮组2,导向夹紧轮组2的内侧设置有轨道系统3,轨道系统3包括有圆形轨道7和齿条8,齿条7位于两根圆形轨道8的中间,三自由度摇摆机构6包括旋转减速电机9、上平台13、曲柄摇杆机构10、短臂11和大臂12,船舱1的内部设置有回转支承16,车架4的底部设置有旋转减速电机9,旋转减速电机9的一侧设置有主动齿轮14,导向夹紧轮组2的中间连接有轮桥15。
[0020] 船舱1采用防水玻璃钢材料制作,每排座椅的前方都设置有安全压杆,船体心部为钢结构骨架,让乘客更加安全。
[0021] 船舱1由四组导向轮夹在圆型轨道7上,四组导向轮两两相对排列,每组导向轮的上边两个轮子和下面两个轮子夹在圆形轨道8上,由驱动机构驱动船体前进运动,对船体的左右方向起到固定和夹紧导向作用。
[0022] 驱动机构5由旋转减速电机9、主动齿轮14、张紧机构等部分组成,用齿轮齿条传动的方式进行动力传递,由四个电机通过两组驱动主动齿轮旋转,进而驱动船体前进。
[0023] 车架4是固定在轮桥15上,三自由度摇摆机构6的上平台13与船舱1连为一体,减速电机驱动曲柄摇杆机构的短臂旋转,带动大臂摆动时,摇摆机构的上平台连同船体就会出现摆动。
[0024] 该装置是一种五自由度轨道船,当需要用该装置时,以计算机为控制中心,通过各类光电传感器等采集设备提取轨道船的位置,姿态,运动参数等信息,采集的数据及总控PC发出的指令通过天溃系统及工业以太网或漏波电缆通信技术进行传输,从而实现控制动感轨道船的运动及特技特效与影音灯光系统等。取电方式采用滑触线供电,电缆通过船体尾部与空中的滑触线相联,在滑触线的另一测安装有二维码带,通过二维码读头能实时反馈船体实际所在位置区域,然后反馈到总控PC,结合电传感器采集的信号,计算机各模块控制程序进行相应计算分析,控制中心再通过通信系统发出控制信号到各个装置,各个装置响应控制中心信号,做出相应动作或反应。同时,每台动感轨道船装备都会将自己的位置信息通过通信系统发送到控制中心,控制中心根据这些位置信息进行调度,防止不同的动感轨道船碰撞,以进行正常的体验活动。
[0025]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