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拍照处理方法、装置及设备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711037467.3

文献号 : CN107872619B

文献日 :

基本信息:

PDF:

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刘鑫

申请人 :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摘要 :

本申请涉及图像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拍照处理方法、装置及设备,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由于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不对称而影响拍照效果的问题。本申请主要包括:识别拍摄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拍摄对象,分别对满足预设调整条件的拍摄对象呈现在相机上的面部图像中的对称器官进行调整,以使得这些本应对称分布但实际存在不对称问题的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符合对称原理。进而,拍摄得到的照片中的所有拍摄对象的面部图像中的各个面部特征都实现对称,提升拍照效果以及用户体验。

权利要求 :

1.一种拍照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相机开启之后,识别拍摄范围内的至少一个拍摄对象;

检测所述至少一个拍摄对象中是否存在满足预设调整条件的拍摄对象;

若检测结果为存在,则对相机上显示的满足预设调整条件的拍摄对象对应的面部图像中的面部特征进行调整;

其中,检测所述至少一个拍摄对象中是否存在满足预设调整条件的拍摄对象,包括:针对正视相机镜头的拍摄对象,检测是否存在面部特征不满足对称原理的拍摄对象。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检测所述至少一个拍摄对象中是否存在满足预设调整条件的拍摄对象,还包括:针对非正视相机镜头的拍摄对象,检测是否存在面部特征不满足透视原理的拍摄对象。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识别拍摄范围内的至少一个拍摄对象,具体包括:确定拍摄范围内的至少一个拍摄对象的人脸位置;

识别所述拍摄对象的面部特征。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针对正视相机镜头的拍摄对象,检测是否存在面部特征不满足对称原理的拍摄对象,具体包括:针对正视相机镜头的任一拍摄对象,分别对识别到的面部特征中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面部器官进行比对,并在比对结果不一致时确定检测结果为存在;

对相机上显示的满足预设调整条件的拍摄对象对应的面部图像中的面部特征进行调整,具体包括:对相机上显示的比对结果不一致的拍摄对象的面部图像中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进行调整,使得所述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一致。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针对非正视相机镜头的拍摄对象,检测是否存在面部特征不满足透视原理的拍摄对象,具体包括:针对非正视相机镜头的任一拍摄对象,根据识别到的拍摄对象的人脸位置,确定所述拍摄对象对应的消失点;

根据所述消失点与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的边框形成的夹角,确定是否存在不满足透视原理的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

对相机上显示的满足预设调整条件的拍摄对象对应的面部图像中的面部特征进行调整,具体包括:依次对相机上显示的不满足透视原理的拍摄对象的面部图像中的对称器官进行调整,使得所述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满足透视原理。

6.一种拍照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识别单元,用于在相机开启之后,识别拍摄范围内的至少一个拍摄对象;

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所述至少一个拍摄对象中是否存在满足预设调整条件的拍摄对象;

调整单元,用于在检测结果为存在时,对相机上显示的满足预设调整条件的拍摄对象对应的面部图像中的面部特征进行调整;

其中,检测单元,具体用于:针对正视相机镜头的拍摄对象,检测是否存在面部特征不满足对称原理的拍摄对象。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单元,还用于:针对非正视相机镜头的拍摄对象,检测是否存在面部特征不满足透视原理的拍摄对象。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识别单元,具体用于:确定拍摄范围内的至少一个拍摄对象的人脸位置;

识别所述拍摄对象的面部特征。

9.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单元在针对正视相机镜头的拍摄对象,检测是否存在面部特征不满足对称原理的拍摄对象时,具体用于:针对正视相机镜头的任一拍摄对象,分别对识别到的面部特征中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进行比对,并在比对结果不一致时确定检测结果为存在;

所述调整单元,具体用于:

对相机上显示的比对结果不一致的拍摄对象的面部图像中的对称器官进行调整,使得所述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一致。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单元在针对非正视相机镜头的拍摄对象,检测是否存在面部特征不满足透视原理的拍摄对象时,具体用于:针对非正视相机镜头的任一拍摄对象,根据识别到的拍摄对象的人脸位置,确定所述拍摄对象对应的消失点;

根据所述消失点与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的边框形成的夹角,确定是否存在不满足透视原理的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

所述调整单元,具体用于:

依次对相机上显示的不满足透视原理的拍摄对象的面部图像中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进行调整,使得所述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满足透视原理。

11.一种拍照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拍照处理方法的步骤。

说明书 :

一种拍照处理方法、装置及设备

技术领域

[0001] 本申请涉及图像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拍照处理方法、装置及设备。

背景技术

[0002] 现有技术中,用户在对他人进行拍照或者自拍时,手机自带的拍照处理装置往往会对肤色、脸型等进行美颜处理,以调整拍摄范围内的拍摄对象的面部整体效果,提升拍摄显示效果。
[0003] 然而,在目前的美颜处理技术中,虽然可以实现较好的肤色、脸型的调整,但是,无法对面部特征中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进行优化调整,比如眼睛大小不同、左右酒窝大小不同、眉毛高低不一致、单双眼皮等,具体参照图1所示的眼睛大小不一,且单双眼皮不一致;这些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不一致的问题影响了拍摄效果,且无法通过现有的相机美颜处理技术进行改善或者解决,因此,亟需寻找一种新的拍照处理方案,以解决用户在拍照或者自拍时的烦恼。

发明内容

[0004]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拍照处理方法、装置及设备,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由于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不一致而影响拍照效果的问题。
[0005]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实施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0006]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拍照处理方法,包括:
[0007] 在相机开启之后,识别拍摄范围内的至少一个拍摄对象;
[0008] 检测所述至少一个拍摄对象中是否存在满足预设调整条件的拍摄对象;
[0009] 若检测结果为存在,则对相机上显示的满足预设调整条件的拍摄对象对应的面部图像中的面部特征进行调整。
[0010] 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拍照处理装置,包括:
[0011] 识别单元,用于在相机开启之后,识别拍摄范围内的至少一个拍摄对象;
[0012] 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所述至少一个拍摄对象中是否存在满足预设调整条件的拍摄对象;
[0013] 调整单元,用于在检测结果为存在时,对相机上显示的满足预设调整条件的拍摄对象对应的面部图像中的面部特征进行调整。
[0014] 第三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拍照设备,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所述的拍照处理方法的步骤。
[0015] 本申请实施例采用的上述至少一个技术方案能够达到以下有益效果:
[0016]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识别拍摄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拍摄对象,分别对满足预设调整条件的拍摄对象呈现在相机上的面部图像中的对称器官进行调整,以使得这些本应对称分布但实际存在不对称问题的器官符合对称原理。进而,拍摄得到的照片中的所有拍摄对象的面部图像中的各个面部特征都实现对称,提升拍照效果以及用户体验。

附图说明

[0017]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0018] 图1为现有技术中拍摄得到的照片中拍摄对象眼睛不对称的示意图;
[0019] 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拍照处理方法的步骤示意图;
[0020] 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通过透视原理进行调整的示意图;
[0021] 图4为本申请提供的拍照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22] 图5为本申请提供的拍照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3] 为使本申请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具体实施例及相应的附图对本申请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0024] 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实施例所涉及的拍照处理方案,可以适用于具备拍照功能的各类电子产品中,例如,带摄像头的手机、平板电脑、个人电脑PC等;数码相机等。
[0025] 以下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申请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
[0026] 实施例一
[0027] 如图2所示,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拍照处理方法的步骤示意图,该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0028] 步骤11:在相机开启之后,识别拍摄范围内的至少一个拍摄对象。
[0029] 其实,在本申请中,拍摄模式可以是自拍,也可以是正常拍摄(即拍摄他人);在识别到拍摄范围内的至少一个拍摄对象后,该拍照处理方案可以对拍摄范围内的一个或者多个拍摄对象进行拍照处理的调整。
[0030] 步骤12:检测所述至少一个拍摄对象中是否存在满足预设调整条件的拍摄对象。
[0031] 在本申请中,预设调整条件可以根据用户的需求进行设定添加,也可以默认使用出厂自带的预设调整条件。
[0032] 步骤13:若检测结果为存在,则对相机上显示的满足预设调整条件的拍摄对象对应的面部图像中的面部特征进行调整。
[0033] 若存在符合预设调整条件的拍摄对象,则对该拍摄对象呈现在相机上的面部图像中的面部特征进行调整,此处涉及的面部特征可以理解为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面部器官,例如:眼睛、鼻子、嘴巴、耳朵、眉毛、脸型(左脸、右脸脸型)、酒窝。其实,这些器官本应是对称分布的,但是,考虑到个体差异,以及后天的习惯可能导致这些本应对称分布的器官呈现出不对称的现象;而针对这种现象拍摄得到的图像中的面部特征,可通过本申请的方案进行调整。
[0034] 另外,若不存在符合预设调整条件的拍摄对象,则不需要进行调整操作。
[0035]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识别拍摄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拍摄对象,分别对满足预设调整条件的拍摄对象呈现在相机上的面部图像中的对称器官进行调整,以使得这些本应对称分布但实际存在不对称问题的器官符合对称原理。进而,拍摄得到的照片中的所有拍摄对象的面部图像中的各个面部特征都尽可能完美对称,提升拍照效果以及用户体验。
[0036] 可选地,在本申请中,步骤11可具体执行为:确定拍摄范围内的至少一个拍摄对象的人脸位置;识别所述拍摄对象的面部特征,此处涉及的面部特征可以理解为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面部器官,例如:眼睛、鼻子、嘴巴、耳朵、眉毛、脸型(左脸、右脸脸型)、酒窝。其实,在该步骤11中,确定拍摄范围内的至少一个拍摄对象的人脸位置,还可以理解为确定拍摄对象的面部特征所包含的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的位置,例如,左眼的位置、右眼的位置;左耳的位置以及右耳的位置等。
[0037] 进一步,在本申请中,考虑到拍照时并不是所有的拍摄对象都是正视相机镜头的,因此,为了对每个拍摄对象实现精准调整,可在检测之前对当前拍摄范围内的拍摄对象进行分类,具体实现时:可对各个拍摄对象进行整体轮廓对称识别,若识别到拍摄对象整体轮廓对称,则确定拍摄对象正视相机镜头,否则,确定拍摄对象非正视相机镜头。
[0038] 情况1:
[0039] 针对正视相机镜头的拍摄对象,检测是否存在面部特征不满足对称原理的拍摄对象。
[0040] 具体地,针对正视相机镜头的任一拍摄对象,分别对识别到的面部特征中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进行比对,并在比对结果不一致时确定检测结果为存在。按照该方式,依次检测出不满足对称原理的一个或者多个拍摄对象。其中,确定出的任一拍摄对象,可能有一对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存在不对称问题,也可能有多对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存在不对称问题。例如,检测出正视相机镜头的小明的面部特征不满足对称原理,而且,小明的眼睛:左眼大、右眼小;左眉毛高、右眉毛低。
[0041]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中,所述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指的是本应对称分布,但是实际可能对称分布也可能不对称分布,这样的器官被定义为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例如上述所涉及的五官:眼睛、鼻子、嘴巴、耳朵、眉毛。
[0042] 之后,对相机上显示的比对结果不一致的拍摄对象的面部图像中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进行调整,使得该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一致且真实对称。具体调整时,可采用以下方案,需要说明的是,以下调整方案均在呈现在相机上的面部图像中进行调整处理:
[0043] 调整方案1:
[0044] 首先,确定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图像)中的一个作为标准器官(图像);然后,复制该标准器官(图像),按照对称原理粘贴至与标准器官(图像)镜像的位置;最好,删除与所述标准器官(图像)对称的另一个。
[0045] 调整方案2:
[0046] 首先,确定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图像)中的一个作为标准器官(图像);然后,根据所述标准器官的轮廓尺寸、位置,对另一个进行镜像放大或缩小、位置的移动。
[0047] 情况2:
[0048] 针对非正视相机镜头的拍摄对象,检测是否存在面部特征不满足透视原理的拍摄对象。
[0049] 具体地,针对非正视相机镜头的任一拍摄对象,根据识别到的拍摄对象的人脸位置,确定该拍摄对象对应的消失点;根据所述消失点与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的边框形成的夹角,确定是否存在不满足透视原理的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
[0050] 对于非正视相机镜头的拍摄对象,若不满足透视原理,则不可单纯按照对称原理调整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这样只会造成拍照效果的突兀,更加不符合真实的拍照效果。
[0051] 参照图3所示,假设该拍摄对象非正式相机镜头,那么,根据识别到的该拍摄对象的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的位置,确定该拍摄对象的消失点。以左右耳朵的上边界连线L1,然后以左右眼的上边界连线L2,两条线的焦点即为该拍摄对象的消失点。在确定消失点之后,可根据该消失点对该拍摄对象的任一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进行透视检测,以检测左右眼为例:以左眼的两个边界分别连线至消失点,形成第一夹角,以右眼的两个边界分别连线至消失点,形成第二夹角;若第一夹角与第二夹角相等,则确定该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满足透视原理,若第一夹角与第二夹角不相等,则确定该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不满足透视原理。
[0052] 之后,依次对相机上显示的不满足透视原理的拍摄对象的面部图像中的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进行调整,使得该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满足透视原理。具体调整方式为:
[0053] 首先,确定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图像)中的一个作为标准器官(图像);然后,以标准器官(图像)对应的夹角所辖另一个器官,将另一个器官调整至夹角所辖边界,使得调整后的器官的边界连线至消失点形成的夹角与标准器官的夹角相同。
[0054] 其实,一种较佳的调整方式为:
[0055] 首先,确定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图像)中的一个作为标准器官(图像);然后,复制所述标准器官(图像),按照对称原理粘贴至与标准器官(图像)镜像的位置;最后,删除与所述标准器官(图像)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另一个,并将粘贴的器官调整至标准器官的夹角所辖边界,使得调整后的器官的边界连线至消失点形成的夹角与标准器官的夹角相同。
[0056] 与上述拍照处理方法属于同一发明构思,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拍照好处理装置。
[0057] 实施例二
[0058] 如图4所示,为本申请提供的拍照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该装置主要包括:
[0059] 识别单元21,用于在相机开启之后,识别拍摄范围内的至少一个拍摄对象;
[0060] 检测单元22,用于检测所述至少一个拍摄对象中是否存在满足预设调整条件的拍摄对象;
[0061] 调整单元23,用于在检测结果为存在时,对相机上显示的满足预设调整条件的拍摄对象对应的面部图像中的面部特征进行调整。
[0062] 可选地,所述检测单元22,具体用于针对正视相机镜头的拍摄对象,检测是否存在面部特征不满足对称原理的拍摄对象;针对非正视相机镜头的拍摄对象,检测是否存在面部特征不满足透视原理的拍摄对象。
[0063] 可选地,所述识别单元21,具体用于确定拍摄范围内的至少一个拍摄对象的人脸位置;识别所述拍摄对象的面部特征,所述面部特征至少包括:五官特征、脸型特征、酒窝特征。
[0064] 可选地,所述检测单元22在针对正视相机镜头的拍摄对象,检测是否存在面部特征不满足对称原理的拍摄对象时,具体用于针对正视相机镜头的任一拍摄对象,分别对识别到的面部特征中的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进行比对,并在比对结果不一致时确定检测结果为存在;
[0065] 所述调整单元23,具体用于对相机上显示的比对结果不一致的拍摄对象的面部图像中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进行调整,使得该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一致。
[0066] 可选地,所述检测单元22在针对非正视相机镜头的拍摄对象,检测是否存在面部特征不满足透视原理的拍摄对象时,具体用于针对非正视相机镜头的任一拍摄对象,根据识别到的拍摄对象的人脸位置,确定该拍摄对象对应的消失点;根据所述消失点与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的边框形成的夹角,确定是否存在不满足透视原理的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
[0067] 所述调整单元23,具体用于依次对相机上显示的不满足透视原理的拍摄对象的面部图像中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进行调整,使得该具有对称关联关系的器官满足透视原理。
[0068] 此外,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拍照设备,具体可以为移动终端,参照图5所示的移动终端的硬件结构示意图,
[0069] 该移动终端300包括但不限于:射频单元301、网络模块302、音频输出单元303、输入单元304、传感器305、显示单元306、用户输入单元307、接口单元308、存储器309、处理器310、以及电源311等部件。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5中示出的移动终端结构并不构成对移动终端的限定,移动终端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布置。在本发明实施例中,移动终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车载终端、可穿戴设备、以及计步器等。
[0070] 其中,处理器310,用于在相机开启之后,识别拍摄范围内的至少一个拍摄对象;检测所述至少一个拍摄对象中是否存在满足预设调整条件的拍摄对象;若检测结果为存在,则对相机上显示的满足预设调整条件的拍摄对象对应的面部图像中的面部特征进行调整,其中,所述面部特征至少包含对称器官;
[0071] 应理解的是,本发明实施例中,射频单元301可用于收发信息或通话过程中,信号的接收和发送,具体的,将来自基站的下行数据接收后,给处理器310处理;另外,将上行的数据发送给基站。通常,射频单元301包括但不限于天线、至少一个放大器、收发信机、耦合器、低噪声放大器、双工器等。此外,射频单元301还可以通过无线通信系统与网络和其他设备通信。
[0072] 移动终端通过网络模块302为用户提供了无线的宽带互联网访问,如帮助用户收发电子邮件、浏览网页和访问流式媒体等。
[0073] 音频输出单元303可以将射频单元301或网络模块302接收的或者在存储器309中存储的音频数据转换成音频信号并且输出为声音。而且,音频输出单元303还可以提供与移动终端300执行的特定功能相关的音频输出(例如,呼叫信号接收声音、消息接收声音等等)。音频输出单元303包括扬声器、蜂鸣器以及受话器等。
[0074] 输入单元304用于接收音频或视频信号。输入单元304可以包括图形处理器(Graphics Processing Unit,GPU)3041和麦克风3042,图形处理器3041对在视频捕获模式或图像捕获模式中由图像捕获装置(如摄像头)获得的静态图片或视频的图像数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图像帧可以显示在显示单元306上。经图形处理器3041处理后的图像帧可以存储在存储器309(或其它存储介质)中或者经由射频单元301或网络模块302进行发送。麦克风3042可以接收声音,并且能够将这样的声音处理为音频数据。处理后的音频数据可以在电话通话模式的情况下转换为可经由射频单元301发送到移动通信基站的格式输出。
[0075] 移动终端300还包括至少一种传感器305,比如光传感器、运动传感器以及其他传感器。具体地,光传感器包括环境光传感器及接近传感器,其中,环境光传感器可根据环境光线的明暗来调节显示面板3061的亮度,接近传感器可在移动终端300移动到耳边时,关闭显示面板3061和/或背光。作为运动传感器的一种,加速计传感器可检测各个方向上(一般为三轴)加速度的大小,静止时可检测出重力的大小及方向,可用于识别移动终端姿态(比如横竖屏切换、相关游戏、磁力计姿态校准)、振动识别相关功能(比如计步器、敲击)等;传感器305还可以包括指纹传感器、压力传感器、虹膜传感器、分子传感器、陀螺仪、气压计、湿度计、温度计、红外线传感器等,在此不再赘述。
[0076] 显示单元306用于显示由用户输入的信息或提供给用户的信息。显示单元306可包括显示面板3061,可以采用液晶显示器(Liquid Crystal Display,LCD)、有机发光二极管(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OLED)等形式来配置显示面板3061。
[0077] 用户输入单元307可用于接收输入的数字或字符信息,以及产生与移动终端的用户设置以及功能控制有关的键信号输入。具体地,用户输入单元307包括触控面板3071以及其他输入设备3072。触控面板3071,也称为触摸屏,可收集用户在其上或附近的触摸操作(比如用户使用手指、触笔等任何适合的物体或附件在触控面板3071上或在触控面板3071附近的操作)。触控面板3071可包括触摸检测装置和触摸控制器两个部分。其中,触摸检测装置检测用户的触摸方位,并检测触摸操作带来的信号,将信号传送给触摸控制器;触摸控制器从触摸检测装置上接收触摸信息,并将它转换成触点坐标,再送给处理器310,接收处理器310发来的命令并加以执行。此外,可以采用电阻式、电容式、红外线以及表面声波等多种类型实现触控面板3071。除了触控面板3071,用户输入单元307还可以包括其他输入设备3072。具体地,其他输入设备3072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物理键盘、功能键(比如音量控制按键、开关按键等)、轨迹球、鼠标、操作杆,在此不再赘述。
[0078] 进一步的,触控面板3071可覆盖在显示面板3061上,当触控面板3071检测到在其上或附近的触摸操作后,传送给处理器310以确定触摸事件的类型,随后处理器3510根据触摸事件的类型在显示面板3061上提供相应的视觉输出。虽然在图5中,触控面板3071与显示面板3061是作为两个独立的部件来实现移动终端的输入和输出功能,但是在某些实施例中,可以将触控面板3071与显示面板3061集成而实现移动终端的输入和输出功能,具体此处不做限定。
[0079] 接口单元308为外部装置与移动终端300连接的接口。例如,外部装置可以包括有线或无线头戴式耳机端口、外部电源(或电池充电器)端口、有线或无线数据端口、存储卡端口、用于连接具有识别模块的装置的端口、音频输入/输出(I/O)端口、视频I/O端口、耳机端口等等。接口单元308可以用于接收来自外部装置的输入(例如,数据信息、电力等等)并且将接收到的输入传输到移动终端300内的一个或多个元件或者可以用于在移动终端300和外部装置之间传输数据。
[0080] 存储器309可用于存储软件程序以及各种数据。存储器309可主要包括存储程序区和存储数据区,其中,存储程序区可存储操作系统、至少一个功能所需的应用程序(比如声音播放功能、图像播放功能等)等;存储数据区可存储根据手机的使用所创建的数据(比如音频数据、电话本等)等。此外,存储器309可以包括高速随机存取存储器,还可以包括非易失性存储器,例如至少一个磁盘存储器件、闪存器件、或其他易失性固态存储器件。
[0081] 处理器310是移动终端的控制中心,利用各种接口和线路连接整个移动终端的各个部分,通过运行或执行存储在存储器309内的软件程序和/或模块,以及调用存储在存储器309内的数据,执行移动终端的各种功能和处理数据,从而对移动终端进行整体监控。处理器310可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单元;优选的,处理器310可集成应用处理器和调制解调处理器,其中,应用处理器主要处理操作系统、用户界面和应用程序等,调制解调处理器主要处理无线通信。可以理解的是,上述调制解调处理器也可以不集成到处理器310中。
[0082] 移动终端300还可以包括给各个部件供电的电源311(比如电池),优选的,电源311可以通过电源管理系统与处理器310逻辑相连,从而通过电源管理系统实现管理充电、放电、以及功耗管理等功能。
[0083] 另外,移动终端300包括一些未示出的功能模块,在此不再赘述。
[0084] 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拍照处理方法实施例的各个过程,且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其中,所述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如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简称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简称RAM)、磁碟或者光盘等。
[0085] 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发明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发明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发明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0086] 本发明是参照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0087]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0088]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0089] 在一个典型的配置中,计算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CPU)、输入/输出接口、网络接口和内存。
[0090] 内存可能包括计算机可读介质中的非永久性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或非易失性内存等形式,如只读存储器(ROM)或闪存(flash RAM)。内存是计算机可读介质的示例。
[0091] 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可移动和非可移动媒体可以由任何方法或技术来实现信息存储。信息可以是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的模块或其他数据。计算机的存储介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相变内存(P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其他类型的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快闪记忆体或其他内存技术、只读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数字多功能光盘(DVD)或其他光学存储、磁盒式磁带,磁带磁磁盘存储或其他磁性存储设备或任何其他非传输介质,可用于存储可以被计算设备访问的信息。按照本文中的界定,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暂存电脑可读媒体(transitory media),如调制的数据信号和载波。
[0092] 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0093] 以上所述仅为本申请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申请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理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