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及其控制方式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810317419.8

文献号 : CN10895433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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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人 : 卢志强刘义华周宗建马卫华张会明吴勇王云浪水扬钱雪峰张春雷

申请人 : 长兴新城环保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及其控制方式,当炉膛负载到了一定限额时通过控制进入的垃圾,确保炉膛中充分处理完毕后再加入后续的垃圾。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包括炉膛,以及连接到炉膛的送料机构,所述炉膛内设有一氧化碳检测装置,所述送料机构包括上链板和下链板,两个链板分别由单独的驱动电机控制,所述上链板下方设有重量分布传感器,所述上链板末端设有连接到重量分布传感器的反拨料轮。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通过进料控制确保垃圾的输送在炉膛的最高负荷上进行,由此在污染不超标的前提下最大化的进行垃圾处理。

权利要求 :

1.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的工作方法,包括炉膛(1),以及连接到炉膛(1)的送料机构,所述炉膛(1)内设有一氧化碳检测装置(7),所述送料机构包括上链板(2)和下链板(3),两个链板分别由单独的驱动电机控制,所述上链板(2)下方设有重量分布传感器,所述上链板(2)末端设有连接到重量分布传感器的反拨料轮(4),反拨料轮(4)后方设有震动筛(5),所述下链板(3)侧面设有侧风喷嘴(6);所述一氧化碳检测装置(7)上还设有用于控制驱动电机的控制端,控制端用于控制驱动电机带动链板的速率,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方法包括:所述控制端内设有一氧化碳排放标准数据,将一氧化碳检测装置(7)检测到的出风口处的一氧化碳含量和该排放标准数据进行比较,并对应对比结果处理如下:一氧化碳含量少于排放标准的50%时,上链板(2)和下链板(3)在1分钟内提速20%;

一氧化碳含量为排放标准的50%-80%时,上链板(2)和下链板(3)保持匀速;

一氧化碳含量为排放标准的80%以上但没有超过排放标准时,上链板(2)减速到现有速度的40%,下链板(3)减速到现有速度的60%,上链板(2)在减速后的在3秒钟内恢复到减速前的速度,上链板(2)在停机后以下链板(3)相同的恢复速率恢复到减速前的速度;

一氧化碳含量为排放标准的80%以上但没有超过排放标准的30%时,上链板(2)停机,下链板(3)减速到现有速度的70%,下链板(3)在减速后的在5秒钟内恢复到减速前的速度,上链板(2)在停机后以下链板(3)相同的恢复速率恢复到减速前的速度,上链板(2)停机过程中反拨料轮(4)不停止工作;

一氧化碳含量高于排放标准的50%时,上链板(2)停机,下链板(3)减速到现有速度的

70%,此时炉膛(1)口的阻挡栅栏(8)抬起,下链板(3)在减速后的在5秒钟内恢复到减速前的速度,当下链板(3)速度恢复完毕后,阻挡栅栏(8)降下,上链板(2)在停机后以下链板(3)相同的恢复速率恢复到减速前的速度,上链板(2)停机过程中反拨料轮(4)不停止工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的工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链板(2)宽于下链板(3),上链板(2)末端的震动筛(5)覆盖在下链板(3)起始端,其覆盖长度占下链板(3)的总长度1/5。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的工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拨料轮(4)数量为1-3个,均匀分布在上链板(2)末端。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的工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拨料轮(4)表面设有破碎齿。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的工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炉膛(1)进料口上设有阻挡栅栏(8),所述阻挡栅栏(8)为4-6条竖直档条组成,将下链板(3)进料路径平均分割。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的工作方法,其特征在于:炉膛(1)顶部出风口中设有栅格(9),所述一氧化碳检测装置(7)的取样端设置在栅格(9)上。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的工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链板(2)和下链板(3)在减速后的恢复过程中,当一氧化碳检测装置(7)检测到一氧化碳含量依然在提高时,将中断并重置该速度恢复过程。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的工作方法,其特征在于:一氧化碳检测装置(7)检测频率为1秒一次,但是重置频率为2秒一次,当一分钟内出现5次以上非连续性重置,将发出警报通知人工干涉垃圾处理。

9.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的工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检测到一氧化碳含量为排放标准的70%以上时反拨料轮(4)开始转动,其转动速度为上链板(2)的行进速度的1/3。

说明书 :

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及其控制方式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垃圾焚烧炉,具体的说,是涉及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及其控制方式。

背景技术

[0002] 流化床垃圾焚烧炉是现有技术中常见的一种垃圾焚烧炉,在起到处理垃圾的作用的同时也会产生一定的污染,尤其是一氧化碳的污染。因此现有技术中均在设想通过设备改良来减少流化床垃圾焚烧炉的污染。例如现有技术中申请号为201710952036.3的发明专利《一种抑制一氧化碳生成的炉膛布风结构》中就公开了一种抑制一氧化碳生成的炉膛布风结构,包括炉膛和向炉膛内进风的二次风装置,所述二次风装置数量至少四组,分设于所述炉膛的四周,所述二次风装置包括进风管,所述进风管连通于所述炉膛,所述进风管的吹风方向沿同一圆周方向倾斜于所述炉膛的炉墙,使所述炉膛内形成环状二次风气流。本发明二次风装置环形布置,使二次风切向进入炉膛,多层接力旋转,有效减少和抑制炉膛内正压和微正压的产生,抑制烟气碰壁形成的风幕,大幅降低一氧化碳的产生,满足环保排放要求。
[0003] 由此可见,现有技术中对一氧化碳的抑制大多是通过炉膛的升级改良来实现的。但是由于单个炉膛处理能力是有其上限的,而进入炉膛的垃圾属性并不单一且进入并不均匀。这样一旦炉膛内出现难以处理,需要一定时间来处理的的垃圾时,后续垃圾继续进入就超出了炉膛的上限,因为处理不充分而导致废气大量产生。而如果不能全额利用炉膛的容量,则会导致垃圾处理的效率低下,满足不了现有的处理要求。

发明内容

[0004]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及其控制方式,当炉膛负载到了一定限额时通过控制进入的垃圾,确保炉膛中充分处理完毕后再加入后续的垃圾,只要污染物不超过限额,炉膛一直以满负荷进行工作,提高了垃圾清理的效率。
[0005]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包括炉膛,以及连接到炉膛的送料机构,所述炉膛内设有一氧化碳检测装置,所述送料机构包括上链板和下链板,两个链板分别由单独的驱动电机控制,所述上链板下方设有重量分布传感器,所述上链板末端设有连接到重量分布传感器的反拨料轮,反拨料轮后方设有震动筛,所述下链板侧面设有侧风喷嘴;所述一氧化碳检测装置上还设有用于控制驱动电机的控制端,用于控制驱动电机带动链板的速率。通过这样的结构不仅调整链板的输送速度,而且还通过反拨料轮以及震动筛的配合,来调整待处理的垃圾在链板上的分布。
[0006] 优选的,所述上链板宽于下链板,上链板末端的震动筛覆盖在下链板起始端,其覆盖长度占下链板的总长度1/5。
[0007] 优选的,所述反拨料轮数量为1-3个,均匀分布在上链板末端。这样反拨料轮不仅能对大型的垃圾进行击碎打破,而且根据其转动的速度也能控制输送到下链板上的垃圾量,起到一个微调的作用。
[0008] 优选的,所述反拨料轮表面设有破碎齿。破碎齿能轻易打碎一些较为脆质的垃圾,并且更容易反推一些不易碎裂的,难以处理的垃圾。由于启动反拨料轮已经是针对控制垃圾进料的时机,因此将不易碎裂的垃圾延后处理有利于炉膛先行消化容易处理的垃圾,减缓炉膛的负担。
[0009] 优选的,所述炉膛进料口上设有阻挡栅栏,所述阻挡栅栏为4-6条竖直档条组成,将下链板进料路径平均分割。这样可以进一步控制炉膛的进料量。
[0010] 优选的,炉膛顶部出风口中设有栅格,所述一氧化碳检测装置的取样端设置在栅格上。这样的结构组要用于方便一氧化碳检测装置的取样端设置在较为居中位置,确保检测结果准确。
[0011] 进一步的,本发明还包括一种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的工作方法,所述控制端内设有一氧化碳排放标准数据,将一氧化碳检测装置检测到的出风口处的一氧化碳含量和该排放标准数据进行比较,并对应对比结果处理如下:
[0012] 一氧化碳含量少于排放标准的50%时,上链板和下链板在1分钟内提速20%;
[0013] 一氧化碳含量为排放标准的50%-80%时,上链板和下链板保持匀速;
[0014] 一氧化碳含量为标准的80%以上但没有超标时,上链板减速到现有速度的40%,下链板减速到现有速度的60%,上链板在减速后的在3秒钟内恢复到减速前的速度,上链板在停机后以下链板相同的恢复速率恢复到减速前的速度;
[0015] 一氧化碳含量为标准的80%以上但没有超标30%时,上链板停机,下链板减速到现有速度的70%,下链板在减速后的在5秒钟内恢复到减速前的速度,上链板在停机后以下链板相同的恢复速率恢复到减速前的速度,上链板停机过程中反拨料轮不停止工作;
[0016] 一氧化碳含量高于排放标准的50%时,上链板停机,下链板减速到现有速度的70%,此时炉膛口的阻挡栅栏抬起,下链板在减速后的在5秒钟内恢复到减速前的速度,当下链板速度恢复完毕后,阻挡栅栏降下,上链板在停机后以下链板相同的恢复速率恢复到减速前的速度,上链板停机过程中反拨料轮不停止工作。通过对于不同状况下做出不同的处理反应,确保整个系统能应对各种情况。
[0017] 优选的,所述上链板和下链板在减速后的恢复过程中,当一氧化碳检测装置检测到一氧化碳含量依然在提高时,将中断并重置该速度恢复过程。
[0018] 优选的,一氧化碳检测装置检测频率为1秒一次,但是重置频率为2秒一次,当一分钟内出现5次以上非连续性重置,将发出警报通知人工干涉垃圾处理。这样通常是出现了连续大型的难以处理的垃圾,需要人工参与调配。
[0019] 优选的,检测到一氧化碳含量为排放标准的70%以上时反拨料轮开始转动,其转动速度为上链板的行进速度的1/3。反拨料轮用于微调垃圾的输送速度和品质。
[0020]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是:通过进料控制确保垃圾的输送在炉膛的最高负荷上进行,一旦出现大型垃圾导致污染增加时通过控制垃圾的进入速度和密度,提高了垃圾在炉膛中和氧气的接触空间,确保充分燃烧,降低了灰浓度,控制废气排放不会超过标准值。由此在污染不超标的前提下最大化的进行垃圾处理。

附图说明

[0021]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0022] 图1为本发明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的侧面视图。
[0023] 图2为本发明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的俯视图。
[0024] 图3为本发明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的炉膛正面示意图。
[0025] 图4为本发明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的反拨料轮侧面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6] 如图1、图2、图3以及图4所示,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包括炉膛1,以及连接到炉膛1的送料机构,所述炉膛1内设有一氧化碳检测装置7,所述送料机构包括上链板2和下链板3,两个链板分别由单独的驱动电机控制,所述上链板2下方设有重量分布传感器,所述上链板2末端设有连接到重量分布传感器的反拨料轮4,反拨料轮4后方设有震动筛5,所述下链板3侧面设有侧风喷嘴6;所述一氧化碳检测装置7上还设有用于控制驱动电机的控制端,控制端用于控制驱动电机带动链板的速率。所述上链板2宽于下链板3,上链板2末端的震动筛5覆盖在下链板3起始端,其覆盖长度占下链板3的总长度1/5。所述反拨料轮4数量为1-3个,均匀分布在上链板2末端。所述反拨料轮4表面设有破碎齿。
[0027] 所述炉膛1进料口上设有阻挡栅栏8,所述阻挡栅栏8为4-6条竖直档条组成,将下链板3进料路径平均分割。炉膛1顶部出风口中设有栅格9,所述一氧化碳检测装置7的取样端设置在栅格9上。
[0028] 工作时所述控制端内设有一氧化碳排放标准数据,将一氧化碳检测装置7检测到的出风口处的一氧化碳含量和该排放标准数据进行比较,并对应对比结果处理如下:
[0029] 一氧化碳含量少于排放标准的50%时,上链板2和下链板3在1分钟内提速20%;
[0030] 一氧化碳含量为排放标准的50%-80%时,上链板2和下链板3保持匀速;
[0031] 一氧化碳含量为标准的80%以上但没有超标时,上链板2减速到现有速度的40%,下链板3减速到现有速度的60%,上链板2在减速后的在3秒钟内恢复到减速前的速度,上链板2在停机后以下链板3相同的恢复速率恢复到减速前的速度;
[0032] 一氧化碳含量为标准的80%以上但没有超标30%时,上链板2停机,下链板3减速到现有速度的70%,下链板3在减速后的在5秒钟内恢复到减速前的速度,上链板2在停机后以下链板3相同的恢复速率恢复到减速前的速度,上链板2停机过程中反拨料轮4不停止工作;
[0033] 一氧化碳含量高于排放标准的50%时,上链板2停机,下链板3减速到现有速度的70%,此时炉膛1口的阻挡栅栏8抬起,下链板3在减速后的在5秒钟内恢复到减速前的速度,当下链板3速度恢复完毕后,阻挡栅栏8降下,上链板2在停机后以下链板3相同的恢复速率恢复到减速前的速度,上链板2停机过程中反拨料轮4不停止工作。所述上链板2和下链板3在减速后的恢复过程中,当一氧化碳检测装置7检测到一氧化碳含量依然在提高时,将中断并重置该速度恢复过程。一氧化碳检测装置7检测频率为1秒一次,但是重置频率为2秒一次,当一分钟内出现5次以上非连续性重置,将发出警报通知人工干涉垃圾处理。
[0034] 通过这样的方式,本发明可以在最接近排放标准限额的条件下进行满负荷的垃圾焚烧处理。
[0035] 本发明虽然仅仅写了一氧化碳排放标准数据为参考,但是还是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选用其他污染物质的参数作为参考标准数据。由于不同时间段的排放标准数据可以有所波动,因此使用更为灵活。在实际应用中和现有技术中的其他垃圾处理炉进行横向对比。通过本发明的设计采用现有技术中设计处理量300吨/日的处理炉可以处理400吨/日的垃圾且产生的废气不超过标准。在链板上通过对垃圾位置的调整提高了垃圾在炉膛1中和空气的接触空间,确保了垃圾的充分燃烧,降低了灰浓度,强化了炉膛1的处理能力。
[0036] 检测到一氧化碳含量为排放标准的70%以上时反拨料轮4开始转动,其转动速度为上链板2的行进速度的1/3。此时反拨料轮4不受重量分布传感器的控制。
[0037]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但本发明的结构特征并不局限于此,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领域内,所作的变化或修饰皆涵盖在本发明的专利范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