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商家付款码发放系统及方法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811482433.X

文献号 : CN10963638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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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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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丘越崑

申请人 : 深圳市爱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商家付款码发放系统,包括:管理端、收单机构端和商户端;通过管理端审核收单机构,能够保证收单机构的合法性,通过收单机构对商户进行进件和发放付款码,能够对商户的交易金额进行统一管理,进而能够提高消费者的交易安全。

权利要求 :

1.一种商家付款码发放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管理端、收单机构端和商户端;

所述管理端与所述收单机构端连接;所述收单机构端与所述商户端连接;

所述管理端包括:第一管理模块和第二管理模块;

所述第一管理模块,包括:机构信息采集单元、机构审核单元和机构添加单元;

所述机构信息采集单元用于采集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

所述机构审核单元用于审核采集的所述基本信息;

所述机构添加单元用于添加审核通过的收单机构;

所述第二管理模块用于实时查看所述收单机构进件的商户信息;

所述收单机构端包括:商户信息采集模块、商户审核模块、商户添加模块、付款码生成模块和付款码发送模块;

所述商户信息采集模块用于采集商户的商户信息;

所述商户审核模块用于审核采集的商户信息;

所述商户添加模块用于添加审核通过的商户;

所述付款码生成模块用于根据商户的所述商户信息和所述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生成付款码;

所述付款码发放模块用于将生成的付款码发送给相应的商户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管理模块,还包括:机构信息修改单元;

所述机构信息修改单元用于修改添加的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构添加单元用于采用独立添加或者批量添加的方式添加收单机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构审核单元用于审核待审核列表中的收单机构;每一次审核结束后,删除所述待审核列表中相应的待审核收单机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管理模块还用于管理所述收单机构进件的商户的使用权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单机构端还包括:商户信息修改模块;

所述商户信息修改模块用于修改添加的商户的商户信息。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付款码生成模块用于基于EMV标准,根据商户的进件信息和相应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生成付款码。

8.一种商家付款码发放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管理端采集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并审核所述基本信息是否合格,添加审核通过的收单机构;

收单机构端采集商户的商户信息,并审核采集的商户信息是否合格,添加审核通过的商户;根据审核通过的商户的所述商户信息和所述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生成付款码;并将所述付款码发送至商户端。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理端采集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包括:管理端判断收单机构是否已经添加;若否,则采集所述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

若是,则判断所述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若是,则继续判断下一个收单机构是否已经添加;若否,则采集所述收单机构的完整的基本信息。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单机构端采集商户的商户信息,包括:收单机构端判断商户是否被进件过;

若否,则采集相应商户的完整信息;

若是,则判断所述商户的商户信息是否完整;若是,则继续判断下一个商户是否被进件过;若否,则采集完整的商户信息。

说明书 :

一种商家付款码发放系统及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移动支付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商家付款码发放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0002] 现有技术中,消费者基本都是通过支付通道直接与商户进行交易,经常存在恶意交易;并且,交易时商户使用的二维码基本都是通过支付通道生成的二维码,无法对交易过程进行监控,交易安全性较差。

发明内容

[0003]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发明提供一种商家付款码发放系统及方法,能够对商户的交易金额进行统一管理,进而能够提高消费者的交易安全。
[0004] 第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商家付款码发放系统,包括:管理端、收单机构端和商户端;
[0005] 所述管理端与所述收单机构端连接;所述收单机构端与所述商户端连接;
[0006] 所述管理端包括:第一管理模块和第二管理模块;
[0007] 所述第一管理模块,包括:机构信息采集单元、机构审核单元和机构添加单元;
[0008] 所述机构信息采集单元用于采集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
[0009] 所述机构审核单元用于审核采集的所述基本信息;
[0010] 所述机构添加单元用于添加审核通过的收单机构;
[0011] 所述第二管理模块用于实时查看所述收单机构进件的商户信息;
[0012] 所述收单机构端包括:商户信息采集模块、商户审核模块、商户添加模块、付款码生成模块和付款码发送模块;
[0013] 所述商户信息采集模块用于采集商户的商户信息;
[0014] 所述商户审核模块用于审核采集的商户信息;
[0015] 所述商户添加模块用于添加审核通过的商户;
[0016] 所述付款码生成模块用于根据商户的所述商户信息和所述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生成付款码;
[0017] 所述付款码发放模块用于将生成的付款码发送给相应的商户端。
[0018] 可选的,所述第一管理模块,还包括:机构信息修改单元;
[0019] 所述机构信息修改单元用于修改添加的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
[0020] 可选的,所述机构添加单元用于采用独立添加或者批量添加的方式添加收单机构。
[0021] 可选的,所述机构审核单元用于审核待审核列表中的收单机构;每一次审核结束后,删除所述待审核列表中相应的待审核收单机构。
[0022] 可选的,所述第二管理模块还用于管理所述收单机构进件的商户的使用权限。
[0023] 可选的,所述收单机构端还包括:商户信息修改模块;
[0024] 所述商户信息修改模块用于修改添加的商户的商户信息。
[0025] 可选的,所述付款码生成模块用于基于EMV标准,根据商户的所述进件信息和相应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生成付款码。
[0026] 第二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商家付款码发放方法,包括:
[0027] 管理端采集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并审核所述基本信息是否合格,添加审核通过的收单机构;
[0028] 收单机构端采集商户的商户信息,并审核采集的商户信息是否合格,添加审核通过的商户;根据审核通过的商户的所述商户信息和所述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生成付款码;并将所述付款码发送至商户端。
[0029] 可选的,所述管理端采集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包括:
[0030] 管理端判断收单机构是否已经添加;
[0031] 若否,则采集所述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
[0032] 若是,则判断所述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若是,则继续判断下一个收单机构是否已经添加;若否,则采集所述收单机构的完整的基本信息。
[0033] 可选的,所述收单机构端采集商户的商户信息,包括:
[0034] 收单机构端判断商户是否被进件过;
[0035] 若否,则采集相应商户的完整信息;
[0036] 若是,则判断所述商户的商户信息是否完整;若是,则继续判断下一个商户是否被进件过;若否,则采集完整的商户信息。
[0037] 本发明提供一种商家付款码发放系统,通过管理端审核收单机构,能够保证收单机构的合法性,通过收单机构对商户进行进件和发放付款码,能够对商户的交易金额进行统一管理,进而能够提高消费者的交易安全。
[0038]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商家付款码发放方法,与上述一种商家付款码发放系统出于相同的发明构思,具有相同的有益效果。

附图说明

[0039]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在所有附图中,类似的元件或部分一般由类似的附图标记标识。附图中,各元件或部分并不一定按照实际的比例绘制。
[0040]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商家付款码发放系统的示意图;
[0041]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商家付款码发放方法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42]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实施例进行详细的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因此只是作为示例,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0043] 需要注意的是,除非另有说明,本申请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发明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所理解的通常意义。
[0044]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商家付款码发放系统及方法。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进行说明。
[0045] 请参考图1,图1为本发明具体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商家付款码发放系统的示意图,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商家付款码发放系统,包括:管理端、收单机构端和商户端;所述管理端与所述收单机构端连接;所述收单机构端与所述商户端连接;所述管理端包括:第一管理模块和第二管理模块;所述第一管理模块,包括:机构信息采集单元、机构审核单元和机构添加单元;所述机构信息采集单元用于采集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所述机构审核单元用于审核采集的所述基本信息;所述机构添加单元用于添加审核通过的收单机构;所述第二管理模块用于实时查看所述收单机构进件的商户信息;所述收单机构端包括:商户信息采集模块、商户审核模块、商户添加模块、付款码生成模块和付款码发送模块;所述商户信息采集模块用于采集商户的商户信息;所述商户审核模块用于审核采集的商户信息;所述商户添加模块用于添加审核通过的商户;所述付款码生成模块用于根据商户的所述商户信息和所述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生成付款码;所述付款码发放模块用于将生成的付款码发送给相应的商户端。
[0046] 本系统的使用场景为:用户在商户购物时,通过商家付款码向收单机构下单,通过支付平台将交易金额支付给收单机构,收单机构在规定时间与商户进行交易金额的清算。管理端可以实时对收单机构的收单行为进行监控,同时,还可以实时监控收单机构进件的商户的交易行为。其中,商户付款码需要由收单机构发放,管理端需要确保收单机构的可靠性和合法性。
[0047] 其中,管理端可以是央行端。例如,印尼央行的客户端。
[0048] 其中,付款码可以是二维码、条形码等中的一种。
[0049] 通过管理端审核收单机构,能够保证收单机构的合法性,通过收单机构对商户进行进件和发放付款码,能够对商户的交易金额进行统一管理,进而能够提高消费者的交易安全。
[0050] 在本发明中,可以限制管理端的使用环境,例如,管理端为央行端,只能在央行办公环境下才可以使用本系统。优选的,可以采用限制IP的方案限制使用环境。
[0051] 在本发明中,收单机构端没有注册入口,需从管理端添加创建收单机构。每个收单机构可以设置有至少一个管理员和至少一个操作员。商户端也没有商户的注册入口,需从收单机构端添加商户。
[0052] 管理员或者操作员可以在管理端添加收单机构,当管理员或操作员添加完一个收单机构后,系统会向收单机构的邮箱发送激活邮件,收单机构需要在48小时内登录邮箱激活账号,并设置自己的登录密码。若未在48小时内激活账号,则只能通过重置密码流程重新设置登录密码。
[0053] 在本发明中,管理端包括:第一管理模块和第二管理模块;第一管理模块,包括:机构信息采集单元、机构审核单元和机构添加单元;机构信息采集单元用于采集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机构审核单元用于审核采集的所述基本信息;机构添加单元用于添加审核通过的收单机构。
[0054] 机构信息采集单元采集收单机构基本信息的步骤包括:第一,在收单机构列表搜索相关收单机构,搜索条件可以包括:收单机构名称(模糊匹配),Tax ID(即NPWP),地址,状态等中的一种或多种。其中,收单机构列表按收单机构创建时间,倒叙排列。第二,判断该收单机构是否已经添加,若已经添加,则判断该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是否需要修改,若基本信息完整,无需修改,则继续采集新的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若需要修改,信息不完整,则采集收单机构的完整信息;若没有添加,则采集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
[0055] 信息采集完整后,管理人员需要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审核,若审核成功,则在央行端添加相应的收单机构;若审核不通过,则重新采集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
[0056] 添加收单机构后,需要收单机构进行确认。系统会自动向收单机构的邮箱发送注册邮件,收单机构的工作人员,点击邮箱中的链接完成注册流程。邮箱中的链接有效期为72小时,若超过72小时,需要再次通过触发系统发送新邮件。若系统发过新邮件,及时不到72小时,旧邮件也将失效。
[0057] 在本发明中,在添加收单机构时,可以采用独立添加或者批量添加的方式添加收单机构。
[0058] 在独立添加时,管理员导入单个收单机构的文件,审核添加过程如上所述。在批量添加时,管理员批量导入多个收单机构的文件,审核添加过程如上所述。
[0059] 管理员在上传完收单机构的文件后,系统会将该文件中信息添加到待审核列表中,审核员对审核列表中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每一个收单机构审核结束后,系统自动删除待审核列表中相应的待审核收单机构。无论审核通过,还是不通过,该待审核单都将在待审核列表消失,且系统会自动发送审核结果给提交人。
[0060] 其中,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可以包括:时间(收单机构创建时间);名称(收单机构名称);国家(收单机构所属国家);城市(收单机构所在城市);地址(收单机构地址);登录名称(收单机构的登录名称)等。
[0061] 在本发明中,管理员还可以实时查看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以及状态(分为正常,不可用,审核失败,待审核,四种状态)等信息。
[0062] 在本发明中,第二管理模块用于实时查看收单机构进件的商户信息。
[0063] 其中,商户信息可以包括:时间:商户的创建时间;商户名称;所属收单机构:进件了该商户的全部收单机构,展示不下的隐藏显示;商户类别;城市:商户所在城市;商户状态:有正常,禁用,审核被拒,待审核,正常-待审核,禁用-待审核6种状态。
[0064] 操作栏:正常,正常-待审核状态的有查看详情和禁用按钮;审核被拒和待审核状态的有查看详情按钮;禁用,禁用-待审核有查看详情和启用按钮。
[0065] 其中,商户排列顺序按照商户创建时间,倒叙排列。
[0066] 当管理员发现商户交易异常时,可以使收单机构禁用该商户,进而避免恶意商户与消费者交易。
[0067] 收单机构端包括:商户信息采集模块、商户审核模块、商户添加模块、付款码生成模块和付款码发送模块;商户信息采集模块用于采集商户的商户信息;商户审核模块用于审核采集的商户信息;商户添加模块用于添加审核通过的商户;付款码生成模块用于根据商户的所述商户信息和所述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生成付款码;付款码发放模块用于将生成的付款码发送给相应的商户端。
[0068] 收单机构端用来进件商户,并为商户生成付款码。
[0069] 收单机构在进件商户时,可以添加独立商户或者连锁商户。
[0070] 商户添加的具体过程为:
[0071] 首先,通过NPWP/KTP/KITAS查询商户是否已经被系统进件过;若否,则采集相应商户的完整信息;若是,则判断所述商户的商户信息是否完整;若是,则继续判断下一个商户是否被进件过;若否,则采集完整的商户信息。
[0072] 然后,审核采集的商户信息,若审核通过,则添加审核通过的商户;若审核不通过,则重新采集商户的商户信息。
[0073] 最后,根据提示,填写商户信息,完成进件。
[0074] 独立商户和连锁商户都可以通过独立添加或批量添加的方式进行添加。在批量添加时,通过批量导入文件实现。
[0075] 连锁店铺需要的信息包括:品牌:品牌名称;店铺名称;收银员数量;地址:店铺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
[0076] 在本发明中,收单机构端还可以修改添加的商户的商户信息,及时更新商户信息。
[0077] 在本发明中,付款码生成模块可以基于EMV标准,根据商户的所述进件信息和相应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生成付款码。例如,根据商户的收单机构的唯一标识、商户在央行的ID、商户在收单机构的ID、商户类型等来生成付款码。
[0078] 以上,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商家付款码发放系统。
[0079] 基于与上述第一实施例相同的发明构思,与之相对应的,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商家付款码发放方法,如图2所示。由于系统实施例基本相似与方法实施例,所以描述得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系统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
[0080]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商家付款码发放方法,包括:
[0081] 步骤S101:管理端采集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并审核所述基本信息是否合格,添加审核通过的收单机构;
[0082] 步骤S102:收单机构端采集商户的商户信息,并审核采集的商户信息是否合格,添加审核通过的商户;根据审核通过的商户的所述商户信息和所述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生成付款码;并将所述付款码发送至商户端。
[0083] 在本发明提供的一个具体实施例中,所述管理端采集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包括:
[0084] 管理端判断收单机构是否已经添加;
[0085] 若否,则采集所述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
[0086] 若是,则判断所述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若是,则继续判断下一个收单机构是否已经添加;若否,则采集所述收单机构的完整的基本信息。
[0087] 在本发明提供的一个具体实施例中,所述收单机构端采集商户的商户信息,包括:
[0088] 收单机构端判断商户是否被进件过;
[0089] 若否,则采集相应商户的完整信息;
[0090] 若是,则判断所述商户的商户信息是否完整;若是,则继续判断下一个商户是否被进件过;若否,则采集完整的商户信息。
[0091] 在本发明提供的一个具体实施例中,还包括:所述收单机构修改商户信息。
[0092] 在本发明提供的一个具体实施例中,还包括:所述管理端修改收单机构的基本信息。
[0093] 以上,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商家付款码发放方法。
[0094] 本发明的说明书中,说明了大量具体细节。然而,能够理解,本发明的实施例可以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情况下实践。在一些实例中,并未详细示出公知的方法、结构和技术,以便不模糊对本说明书的理解。
[0095]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0096]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范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