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加急控制方法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810008759.2

文献号 : CN11000464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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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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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李芳许升舒海

申请人 : 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属于衣物处理技术领域,旨在解决现有衣物处理设备无法有效地实现加急功能,从而满足用户的加急需求的问题。为此,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加急控制方法,该加急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在执行衣物处理程序的过程中,接收用户的加急需求;根据用户的加急需求,提供多种加急模式供用户选择。并且,当用户需求合理时,向用户提供普通加急模式,当用户需求不合理时,向用户提供强制加急模式、延时加急模式和省时加急模式供用户选择。通过本发明的加急控制方法,可以为用户提供更多种的加急模式,从而满足用户的各种加急需求,提升用户体验。

权利要求 :

1.一种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加急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急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在执行衣物处理程序的过程中,接收用户的加急需求;

根据用户的加急需求,提供多种加急模式供用户选择;

“根据用户的加急需求,提供多种加急模式供用户选择”的步骤具体包括:判断加急需求是否合理;

若加急需求合理,则向用户提供普通加急模式;

“根据用户的加急需求,提供多种加急模式供用户选择”的步骤还包括:若加急需求不合理,则选择性地提供强制加急模式、延时加急模式和省时加急模式供用户选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急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用户的加急需求,提供多种加急模式供用户选择”的步骤还包括:在判断加急需求是否合理之前,获取用户的最大等待时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加急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若用户选择强制加急模式,则所述加急控制方法还包括:根据第一时间值执行后续的衣物处理操作,

其中,所述第一时间值等于所述最大等待时间减去程序调整时间。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加急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若用户选择延时加急模式,则所述加急控制方法还包括:获取延时时间;

根据第二时间值执行后续的衣物处理操作,

其中,所述第二时间值等于所述最大等待时间加上所述延时时间再减去程序调整时间,并且所述延时时间为用户输入的延时时间或者系统设定的延时时间。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加急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若用户选择省时加急模式,则所述加急控制方法还包括:获取省时时间;

根据第三时间值执行后续的衣物处理操作,

其中,所述第三时间值等于所述最大等待时间减去所述省时时间再减去程序调整时间,并且所述省时时间为用户输入的省时时间或者系统设定的省时时间。

6.根据权利要求2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加急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断加急需求是否合理”的步骤包括:获取所述衣物处理设备当前操作的已运行时间、当前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和剩余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

根据所述最大等待时间、所述当前操作的已运行时间、所述当前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和所述剩余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来确定所述加急需求是否合理。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加急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最大等待时间、所述当前操作的已运行时间、所述当前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和所述剩余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来确定所述加急需求是否合理”的步骤进一步包括:将所述当前操作的已运行时间与所述当前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进行比较;

根据比较结果来确定所述加急需求是否合理。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加急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比较结果来确定所述加急需求是否合理”的步骤进一步包括:如果所述当前操作的已运行时间大于或等于所述当前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则进一步判断所述最大等待时间是否大于或等于所述剩余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如果是,则所述加急需求合理,如果否,则所述加急需求不合理;

如果所述当前操作的已运行时间小于所述当前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则进一步判断所述最大等待时间是否大于或等于所述当前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减去所述当前操作的已运行时间并加上所述剩余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如果是,则所述加急需求合理,如果否,则所述加急需求不合理。

说明书 :

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加急控制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属于衣物处理技术领域,具体提供一种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加急控制方法。

背景技术

[0002] 衣物处理设备是能够对衣物进行洗涤、甩干和/或烘干的机器,常见的衣物处理设备包括洗衣机、洗鞋机、干衣机和洗干一体机等,随着生产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用户需求的日益增长,现有的衣物处理设备的功能性逐渐增强,以洗衣机为例,洗衣机的功能包括洗涤、漂洗、排水和脱水等,通过程序的依次进行,可以使衣物被完全清洗干净,用户将衣物取出后只需要简单的晾晒即可再次穿戴衣物。
[0003] 现有技术中,当用户出现紧急情况需要提前完成衣物处理操作时,一般需要通过停止当前程序并关机的方式解决,这就导致衣物没有被完全清洗完,在重新启动衣物处理设备时需要重新选择相应的衣物处理程序,这就可能导致一部分衣物处理程序选择重叠。仍以洗衣机为例,洗衣机如果在洗衣的过程中被中途停止并断电,在重新启动程序时可能会将原来的水和洗涤剂先排出洗衣机再重新注水并进行洗衣操作,这就导致一部分水和洗涤剂被浪费掉。也就是说,现有的衣物处理设备无法有效地实现加急功能,从而满足用户的加急需求。
[0004] 因此,本领域需要一种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加急控制方法来解决上述问题。

发明内容

[0005]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上述问题,即为了解决现有衣物处理设备无法有效地实现加急功能,从而满足用户的加急需求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加急控制方法,该加急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在执行衣物处理程序的过程中,接收用户的加急需求;根据用户的加急需求,提供多种加急模式供用户选择。
[0006] 在上述加急控制方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根据用户的加急需求,提供多种加急模式供用户选择”的步骤具体包括:判断加急需求是否合理;若加急需求合理,则向用户提供普通加急模式。
[0007] 在上述加急控制方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根据用户的加急需求,提供多种加急模式供用户选择”的步骤还包括:若加急需求不合理,则选择性地提供强制加急模式、延时加急模式和省时加急模式供用户选择。
[0008] 在上述加急控制方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根据用户的加急需求,提供多种加急模式供用户选择”的步骤还包括:在判断加急需求是否合理之前,获取用户的最大等待时间。
[0009] 在上述加急控制方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若用户选择强制加急模式,则加急控制方法还包括:根据第一时间值执行后续的衣物处理操作,其中,第一时间值等于最大等待时间减去程序调整时间。
[0010] 在上述加急控制方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若用户选择延时加急模式,则加急控制方法还包括:获取延时时间;根据第二时间值执行后续的衣物处理操作,其中,第二时间值等于最大等待时间加上延时时间再减去程序调整时间,并且延时时间为用户输入的延时时间或者系统设定的延时时间。
[0011] 在上述加急控制方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若用户选择省时加急模式,则加急控制方法还包括:获取省时时间;根据第三时间值执行后续的衣物处理操作,其中,第三时间值等于最大等待时间减去省时时间再减去程序调整时间,并且省时时间为用户输入的省时时间或者系统设定的省时时间。
[0012] 在上述加急控制方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判断加急需求是否合理”的步骤包括:获取衣物处理设备当前操作的已运行时间、当前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和剩余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根据最大等待时间、当前操作的已运行时间、当前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和剩余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来确定加急需求是否合理。
[0013] 在上述加急控制方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根据最大等待时间、当前操作的已运行时间、当前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和剩余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来确定加急需求是否合理”的步骤进一步包括:将当前操作的已运行时间与当前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进行比较;根据比较结果来确定加急需求是否合理。
[0014] 在上述加急控制方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根据比较结果来确定加急需求是否合理”的步骤进一步包括:如果当前操作的已运行时间大于或等于当前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则进一步判断最大等待时间是否大于或等于剩余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如果是,则加急需求合理,如果否,则加急需求不合理;如果当前操作的已运行时间小于当前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则进一步判断最大等待时间是否大于或等于当前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减去当前操作的已运行时间并加上剩余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如果是,则加急需求合理,如果否,则加急需求不合理。
[0015] 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理解的是,在本发明的优选技术方案中,当用户有加急需求时,衣物处理设备能够向用户提供多种加急模式供用户选择,具体而言,当加急需求合理时,用户可以直接选择普通加急模式对衣物进行处理,当加急需求不合理时,衣物处理设备可以向用户提供三种加急模式供用户选择,其一为强制加急模式,通过强制加急模式可以强制衣物处理设备按照用户需求对衣物进行处理;其二为延时加急模式,即用户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再对衣物处理进行适当延时,从而保证对衣物的处理操作更加彻底;其三为省时加急模式,即用户想要更快地结束对衣物的处理操作,从而便于用户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处理其他事情。通过上述的加急控制方法,可以为用户提供更多种的加急模式,从而满足用户的各种加急需求,提升用户体验。

附图说明

[0016] 下面参照附图并结合洗衣机来描述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附图中:
[0017] 图1是本发明的加急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0018] 图2是本发明的加急控制方法实施例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9] 首先,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的是,这些实施方式仅仅用于解释本发明的技术原理,并非旨在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例如,虽然下述的实施方式是结合洗衣机来解释说明的,但是,这并不是限制性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同样适用于其他衣物处理设备,例如洗鞋机、甩干机和洗干一体机等,这种应用对象的改变并不偏离本发明的原理和范围。
[0020]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的描述中,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0021] 基于背景技术指出的现有洗衣机无法有效地实现加急功能,从而满足用户的加急需求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洗衣机的加急控制方法,旨在为用户提供多种加急模式,从而满足用户的各种加急需求,提升用户体验。
[0022] 具体地,如图1所示,本发明的加急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在执行衣物处理程序的过程中,接收用户的加急需求;根据用户的加急需求,提供多种加急模式供用户选择。其中,洗衣机接收用户加急需求的方式可以为用户操作洗衣机控制面板上的按钮,或者为用户触摸洗衣机控制面板上的显示屏,再或者为用户通过移动终端(如手机、平板电脑)向洗衣机的控制系统直接发送加急指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实际应用中灵活地设置接收用户的加急需求的具体方式,只要能够使洗衣机接收用户的加急需求即可。
[0023] 优选地,如图2所示,在洗衣机接收到用户的加急需求时,首先要判断该加急需求是否合理,如果该加急需求合理,则直接执行普通的加急模式;如果该加急需求不合理,则可以向用户提供以下三种加急模式供用户选择,具体包括强制加急模式、延时加急模式和省时加急模式供用户选择。其中,强制加急模式指的是洗衣机会严格按照用户的需求进行加急处理,例如在判断加急需求是否合理之前,用户设定最大等待时间为T,洗衣机进行相关程序调整的时间为A,则洗衣机会按照第一时间值T‑A来执行剩余操作;延时加急模式是指洗衣机会在用户的加急需求基础上,让用户再延时时间N来保证衣物处理的效果,则洗衣机会按照第二时间值T+N‑A来执行剩余操作,从而保证衣物洗涤效果能够得到最大程度上的兼顾,例如在一种情形中,选择延时加急模式可以使衣物不会出现滴水现象;省时加急模式是指洗衣机会在用户的加急需求基础上,满足用户的进一步加急需求,例如用户有急事出门或者需要处理其他事情,设定省时时间M,则洗衣机会按照第三时间值T‑M‑A来执行剩余操作,从而使用户能够有更充裕的时间。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的程序调整时间A指的是当用户提出加急需求时洗衣机进行程序调整所必须的时间。
[0024]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的延时时间和省时时间可以是用户输入的时间,也可以是系统设定的时间。
[0025] 优选地,“判断加急需求是否合理”的步骤包括:获取洗衣机当前操作的已运行时间、当前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和剩余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根据最大等待时间、当前操作的已运行时间、当前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和剩余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来确定加急需求是否合理。在实际应用中,可以通过将当前操作的已运行时间与当前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进行比较的方式,来确定加急需求是否合理。
[0026] 上述判断过程的具体步骤包括如果当前操作的已运行时间大于或等于当前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则进一步判断最大等待时间是否大于或等于剩余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如果是,则加急需求合理,如果否,则加急需求不合理;如果当前操作的已运行时间小于当前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则进一步判断最大等待时间是否大于或等于当前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减去当前操作的已运行时间并加上剩余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如果是,则加急需求合理,如果否,则加急需求不合理。
[0027]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中的极限运行时间指的是洗衣机在该操作下的最小行程时间,例如漂洗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为洗衣机对衣物进行漂洗操作的最小行程时间,脱水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为洗衣机对衣物进行脱水操作的最小行程时间。
[0028] 下面结合具体示例来详细地说明上述判断过程。
[0029] 在一种可能的情形中,洗衣机正处于漂洗操作,并且漂洗操作的已运行时间为4min,漂洗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为3min,脱水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为3min(假设以上时间包含了进排水时间),此时漂洗操作的已运行时间大于漂洗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则判断用户的最大等待时间是否大于或等于脱水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如果用户的最大等待时间为
3min或3min以上,则可以说明加急需求合理,如果用户的最大等待时间为3min以下,则可以说明加急需求不合理。
[0030] 在另一种可能的情形中,洗衣机正处于漂洗操作,并且漂洗操作的已运行时间为1min,漂洗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为3min,脱水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为3min(假设以上时间包含了进排水时间),此时漂洗操作的已运行时间小于漂洗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则判断用户的最大等待时间是否大于或等于漂洗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减去漂洗操作的已运行时间并加上脱水操作的极限运行时间,由上述计算可得,判断用户的最大等待时间是否大于或等于3min+3min‑1min=5min,如果用户的最大等待时间为5min或5min以上,则可以说明加急需求合理,如果用户的最大等待时间为5min以下,则可以说明加急需求不合理。
[0031] 至此,已经结合附图所示的优选实施方式描述了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理解的是,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显然不局限于这些具体实施方式。在不偏离本发明的原理的前提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相关技术特征作出等同的更改或替换,这些更改或替换之后的技术方案都将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