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信息技术展示装置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910525015.2
文献号 : CN110274128A
文献日 : 2019-09-24
发明人 : 孙韩洋
申请人 : 唐山瀚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摘要 :
权利要求 :
1.一种信息技术展示装置,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的底部四角均安装有滚轮(2),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前表面左右两侧均安装有调节把手(3),所述底座(1)的内腔中左右两侧均安装有升降杆(4),所述底座(1)的顶部中间位置通过铰链连接有固定盖板(5),所述底座(1)的前表面安装有扣锁(6),所述固定盖板(5)通过扣锁(6)与底座(1)固定连接,所述升降杆(4)的顶部通过螺栓连接有显示屏(7),所述底座(1)的顶部卡接有笔记本电脑(8),所述调节把手(3)贯穿底座(1)的前侧壁连接有传动齿轮(9),且传动齿轮(9)与相邻一侧所述升降杆(4)啮合连接,所述底座(1)的内腔左右两侧分别安装有限位杆(10),且所述升降杆(4)套接在限位杆(10)上,所述底座(1)的内腔底部设有蓄电池(11),且所述显示屏(7)分别通过导线与笔记本电脑(8)和蓄电池(11)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信息技术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左侧所述升降杆(4)的右侧壁和右侧所述升降杆(4)的左侧壁均开设有凹槽,且凹槽的内腔中开设有与传动齿轮(9)相匹配的齿痕槽,且所述传动齿轮(9)与相邻一侧齿痕槽啮合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信息技术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盖板(5)的左右两侧均粘接有防尘橡胶套,且所述底座(1)的顶部开设有与固定盖板(5)相匹配的凹型卡槽,且凹型卡槽的顶部均匀一体成型有摩擦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信息技术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杆(4)的底部一体成型有限位底座,且所述升降杆(4)的外壁上一体成型有限位套块,且相邻一侧所述限位底座和限位套块均套接在相邻一侧所述限位杆(10)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信息技术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7)的右侧壁上设有VGA数据连接接口或HDMI数据连接接口。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信息技术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盖板(5)的前表面通过螺栓连接有凸块。
说明书 :
一种信息技术展示装置
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且便于携带的展示装置。
发明内容
板,所述底座的前表面安装有扣锁,所述固定盖板通过扣锁与底座固定连接,所述升降杆的顶部通过螺栓连接有显示屏,所述底座的顶部卡接有笔记本电脑,所述调节把手贯穿底座
的前侧壁连接有传动齿轮,且传动齿轮与相邻一侧所述升降杆啮合连接,所述底座的内腔
左右两侧分别安装有限位杆,且所述升降杆套接在限位杆上,所述底座的内腔底部设有蓄
电池,且所述显示屏分别通过导线与笔记本电脑和蓄电池连接。
连接。
附图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手3带动传动齿轮9转动,进而实现升降杆4上的齿痕槽和传动齿轮9之间发生传动,实现对
升降杆4高度的人工调节,所述底座1的顶部中间位置通过铰链连接有固定盖板5,固定盖板
5在运输过程中用于保护内部的笔记本电脑8,在展开后,固定盖板5可用于卡接外接的设
备,适用于自身携带额外电脑时,进行卡接固定,然后固定盖板5左右两侧的空腔,便于固定尺寸不一的电脑,便于操作,所述底座1 的前表面安装有扣锁6,所述固定盖板5通过扣锁6与底座1固定连接,提高防盗效果,所述升降杆4的顶部通过螺栓连接有显示屏7,所述底座1的顶部卡接有笔记本电脑8,所述调节把手3贯穿底座1的前侧壁连接有传动齿轮9,且传动
齿轮9与相邻一侧所述升降杆4啮合连接,所述底座1的内腔左右两侧分别安装有限位杆10,用于对升降杆4的移动位置进行限定,避免出现升降杆4出现晃动导致杆体断裂等问题发
生,且所述升降杆4套接在限位杆10 上,所述底座1的内腔底部设有蓄电池11,蓄电池11用于对显示屏7进行通电工作,且所述显示屏7分别通过导线与笔记本电脑8和蓄电池11连接。
合连接,提高啮合传动效果和减少整体占用空间,所述固定盖板5的左右两侧均粘接有防尘橡胶套,且所述底座1的顶部开设有与固定盖板5相匹配的凹型卡槽,且凹型卡槽的顶部均
匀一体成型有摩擦纹,提高密封防尘效果,所述升降杆4的底部一体成型有限位底座,且所述升降杆4的外壁上一体成型有限位套块,且相邻一侧所述限位底座和限位套块均套接在
相邻一侧所述限位杆10上,通过两个限位装置,有效的实现升降杆4套接在限位杆10上,保证运动方向的稳定性,所述显示屏7的右侧壁上设有VGA数据连接接口或HDMI数据连接接
口,实现数据传输和显示,所述固定盖板5的前表面通过螺栓连接有凸块,便于展开固定盖板5。
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
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
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