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方法及系统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810582429.4

文献号 : CN11027669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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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王星雅

申请人 :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了一种保险理赔方法及系统,所述保险理赔方法包括:获取存储于所述区块链网络中区块链节点的业务合约和请求理赔数据;通过所述业务合约中的保险理赔款项对所述请求理赔数据中所述金额对应的款项进行对账处理,生成对账数据;根据所述业务合约和所述对账数据生成实际理赔数据;将所述实际理赔数据同步至所述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待所述同步完成,控制所述承保方将所述实际理赔数据指示的金额转移至所述投保方。采用本发明所提供的保险理赔方法及系统解决了现有技术中保险理赔效率不高且安全性和可靠性较差的问题。

权利要求 :

1.一种保险理赔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存储于所述区块链网络中区块链节点的业务合约和请求理赔数据,所述请求理赔数据指示了医疗机构为投保方实际消耗的金额及所述金额对应的款项;

通过所述业务合约中的保险理赔款项对所述请求理赔数据中所述金额对应的款项进行对账处理,生成对账数据;

根据所述业务合约和所述对账数据生成实际理赔数据,所述实际理赔数据指示了承保方实际转移至所述投保方的金额;

将所述实际理赔数据同步至所述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待所述同步完成,控制所述承保方将所述实际理赔数据指示的金额转移至所述投保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存储于所述区块链网络中区块链节点的业务合约和请求理赔数据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通过所述保险理赔款项生成用于执行保险理赔业务的所述业务合约;

根据所述保险理赔业务的参与方所携带私钥对所述业务合约进行签名;

将完成签名的所述业务合约同步至所述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存储于所述区块链网络中区块链节点的业务合约和请求理赔数据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根据所述医疗机构为所述投保方实际消耗的金额及所述金额对应的款项生成所述请求理赔数据;

根据所述投保方、所述医疗机构分别携带的私钥对所述请求理赔数据进行签名;

将完成签名的所述请求理赔数据同步至所述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

4.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待同步对象包括所述实际理赔数据、完成签名的所述业务合约、或者完成签名的所述请求理赔数据;

将所述待同步对象同步至所述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包括:将所述待同步对象存储至一区块链节点,并根据存储的待同步对象在所述区块链网络中向其余区块链节点广播;

接收所述区块链网络中其余区块链节点广播的待同步对象;

根据存储的待同步对象与接收到的待同步对象在所述区块链网络中发起网络共识。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存储的待同步对象与接收到的待同步对象在所述区块链网络中发起网络共识,包括:由存储的待同步对象与接收到的待同步对象构建一对象集合;

遍历所述对象集合中的待同步对象,计算遍历到待同步对象的哈希值;

待完成所述对象集合中待同步对象的遍历,如果所述对象集合中哈希值相同的待同步对象个数超过指定阈值,则确定哈希值相同个数超过指定阈值的待同步对象在区块链网络中达成网络共识。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过所述业务合约中的保险理赔款项对所述请求理赔数据中所述金额对应的款项进行对账处理,生成对账数据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获取为保险理赔业务的参与方配置的公钥,所述公钥与所述参与方携带的私钥是根据加密算法生成的密钥对;

根据所述公钥分别对所述业务合约和所述请求理赔数据进行签名验证;

如果所述业务合约和所述请求理赔数据通过签名验证,则允许进行所述业务合约与所述请求理赔数据之间的对账。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过所述业务合约中的保险理赔款项对所述请求理赔数据中所述金额对应的款项进行对账处理,生成对账数据,包括:从所述业务合约中获取保险理赔款项;

根据所述请求理赔数据中所述金额对应的款项在获取到的保险理赔款项中进行匹配查找;

根据存在相匹配保险理赔款项的款项及所述款项对应的金额生成所述对账数据。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业务合约和所述对账数据生成实际理赔数据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接收所述投保方为进行身份验证所发送的令牌;

根据所述令牌对所述投保方进行身份验证;

如果所述投保方通过身份验证,则允许所述承保方为所述投保方进行金额转移。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业务合约和所述对账数据生成实际理赔数据,包括:遍历所述对账数据中的款项,确定遍历到所述款项所匹配的保险理赔款项;

从所述业务合约中获取所确定保险理赔款项相关联的金额转移条件;

根据所述金额转移条件对遍历到所述款项对应的金额进行允许转移运算;

待完成所述对账数据中款项的遍历,由完成运算的金额生成所述实际理赔数据。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所述承保方将所述实际理赔数据指示的金额转移至所述投保方,包括:从所述业务合约中获取所述承保方的账户和所述投保方的账户;

根据所述实际理赔数据指示的金额和所述投保方的账户向所述承保方发起金额转移请求;

通过所述承保方响应所述金额转移请求,从所述承保方的账户中转移所述实际理赔数据指示的金额至所述投保方的账户。

11.一种保险理赔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数据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存储于所述区块链网络中区块链节点的业务合约和请求理赔数据,所述请求理赔数据指示了医疗机构为投保方实际消耗的金额及所述金额对应的款项;

对账模块,用于通过所述业务合约中的保险理赔款项对所述请求理赔数据中所述金额对应的款项进行对账处理,生成对账数据;

数据生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业务合约和所述对账数据生成实际理赔数据,所述实际理赔数据指示了承保方实际转移至所述投保方的金额;

数值转移模块,用于将所述实际理赔数据同步至所述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待所述同步完成,控制所述承保方将所述实际理赔数据指示的金额转移至所述投保方。

12.一种金额保险理赔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险理赔系统包括构建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所述区块链节点包括:处理器;及

存储器,所述存储器上存储有计算机可读指令,所述计算机可读指令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保险理赔方法。

13.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保险理赔方法。

说明书 :

保险理赔方法及系统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保险理赔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0002]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请求方与转移方之间的数值转移越来越倾向基于互联网展开,例如,保险理赔过程中,投保方作为请求方,向作为转移方的承保方发起的保险理赔。
[0003] 然而,由于互联网中时刻存在着恶意侵入等安全隐患,使得上述保险理赔过程中投保方、承保方的私人信息、理赔金额等转账信息可能被恶意篡改,进而导致保险理赔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安全性和可靠性较差的风险。
[0004] 此外,由于保险理赔过程中还涉及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报销往往需要人工线下审核,大大延长了保险理赔的周期,将存在导致保险理赔效率低下的问题。
[0005] 因此,如何在保险理赔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有效地提高保险理赔效率仍亟待解决。

发明内容

[0006]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金额保险理赔方法及系统。
[0007] 其中,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0008] 一方面,一种保险理赔方法,包括:获取存储于所述区块链网络中区块链节点的业务合约和请求理赔数据,所述请求理赔数据指示了医疗机构为投保方实际消耗的金额及所述金额对应的款项;通过所述业务合约中的保险理赔款项对所述请求理赔数据中所述金额对应的款项进行对账处理,生成对账数据;根据所述业务合约和所述对账数据生成实际理赔数据,所述实际理赔数据指示了承保方实际转移至所述投保方的金额;将所述实际理赔数据同步至所述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待所述同步完成,控制所述承保方将所述实际理赔数据指示的金额转移至所述投保方。
[0009] 另一方面,一种金额保险理赔系统,包括:数据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存储于所述区块链网络中区块链节点的业务合约和请求理赔数据,所述请求理赔数据指示了医疗机构为投保方实际消耗的金额及所述金额对应的款项;对账模块,用于通过所述业务合约中的保险理赔款项对所述请求理赔数据中所述金额对应的款项进行对账处理,生成对账数据;数据生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业务合约和所述对账数据生成实际理赔数据,所述实际理赔数据指示了承保方实际转移至所述投保方的金额;数值转移模块,用于将所述实际理赔数据同步至所述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待所述同步完成,控制所述承保方将所述实际理赔数据指示的金额转移至所述投保方。
[0010] 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系统还包括:合约生成模块,用于通过所述保险理赔款项生成用于执行保险理赔业务的所述业务合约;合约签名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保险理赔业务的参与方所携带私钥对所述业务合约进行签名;合约同步模块,用于将完成签名的所述业务合约同步至所述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
[0011] 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系统还包括:转移数据生成模块,根据所述医疗机构为所述投保方实际消耗的金额及所述金额对应的款项生成所述请求理赔数据;转移数据签名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投保方、所述医疗机构分别携带的私钥对所述请求理赔数据进行签名;转移数据同步模块,用于将完成签名的所述请求理赔数据同步至所述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
[0012] 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待同步对象包括所述实际理赔数据、完成签名的所述业务合约、或者完成签名的所述请求理赔数据;对象同步模块包括:对象存储单元,用于将所述待同步对象存储至一区块链节点,并根据存储的待同步对象在所述区块链网络中向其余区块链节点广播;对象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所述区块链网络中其余区块链节点广播的待同步对象;共识发起单元,用于根据存储的待同步对象与接收到的待同步对象在所述区块链网络中发起网络共识。
[0013] 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共识发起单元包括:对象集合构建子单元,由存储的待同步对象与接收到的待同步对象构建一对象集合;哈希值计算子单元,用于遍历所述对象集合中的待同步对象,计算遍历到待同步对象的哈希值;哈希值比较子单元,用于待完成所述对象集合中待同步对象的遍历,如果所述对象集合中哈希值相同的待同步对象个数超过指定阈值,则确定哈希值相同个数超过指定阈值的待同步对象在区块链网络中达成网络共识。
[0014] 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系统还包括:公钥获取模块,用于获取为保险理赔业务的参与方配置的公钥,所述公钥与所述参与方携带的私钥是根据加密算法生成的密钥对;签名验证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公钥分别对所述业务合约和所述请求理赔数据进行签名验证;允许对账模块,用于如果所述业务合约和所述请求理赔数据通过签名验证,则允许进行所述业务合约与所述请求理赔数据之间的对账。
[0015] 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对账模块包括:款项获取单元,用于从所述业务合约中获取保险理赔款项;款项匹配单元,用于根据所述请求理赔数据中所述金额对应的款项在获取到的保险理赔款项中进行匹配查找;对账数据生成单元,用于根据存在相匹配保险理赔款项的款项及所述款项对应的金额生成所述对账数据。
[0016] 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系统还包括:令牌获取模块,用于接收所述投保方为进行身份验证所发送的令牌;身份验证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令牌对所述投保方进行身份验证;允许转移模块,用于如果所述投保方通过身份验证,则允许所述承保方为所述投保方进行金额转移。
[0017] 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数据生成模块包括:款项遍历单元,用于遍历所述对账数据中的款项,确定遍历到所述款项所匹配的保险理赔款项;款项关联单元,用于从所述业务合约中获取所确定保险理赔款项相关联的金额转移条件;转移运算单元,用于根据所述金额转移条件对遍历到所述款项对应的金额进行允许转移运算;转移数据生成单元,用于待完成所述对账数据中款项的遍历,由完成运算的金额生成所述实际理赔数据。
[0018] 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金额转移模块包括:账户获取单元,用于从所述业务合约中获取所述承保方的账户和所述投保方的账户;请求发起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实际理赔数据指示的金额和所述投保方的账户向所述承保方发起金额转移请求;金额转移单元,用于通过所述承保方响应所述金额转移请求,从所述承保方的账户中转移所述实际理赔数据指示的金额至所述投保方的账户。
[0019] 另一方面,一种金额保险理赔系统,所述金额转移系统包括构建所述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所述区块链节点包括处理器及存储器,所述存储器上存储有计算机可读指令,所述计算机可读指令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所述的金额保险理赔方法。
[0020] 另一方面,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所述的金额保险理赔方法。
[0021]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从区块链网络中区块链节点中获取业务合约和请求理赔数据,以进行业务合约中保险理赔款项与请求理赔数据中金额对应款项之间的对账,并根据业务合约和对账数据生成实际理赔数据,待实际理赔数据在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完成同步,承保方则将实际理赔数据所指示的金额转移至投保方,上述过程中,实际理赔数据是在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完成同步的,即实际理赔数据所指示的金额在区块链网络中达成了网络共识,有效地防止恶意篡改现象,以此充分地保障了保险理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0022] 此外,即使保险理赔过程中涉及了医疗机构,基于业务合约与请求理赔数据之间进行的对账,避免人工实现,有效地提高了保险理赔效率。
[0023] 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并不能限制本发明。

附图说明

[0024] 此处的附图被并入说明书中并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示出了符合本发明的实施例,并于说明书一起用于解释本发明的原理。
[0025] 图1是根据本发明所涉及的实施环境的示意图。
[0026] 图2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服务端的硬件结构框图。
[0027] 图3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保险理赔方法的流程图。
[0028] 图4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保险理赔方法的流程图。
[0029] 图5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保险理赔方法的流程图。
[0030] 图6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保险理赔方法的流程图。
[0031] 图7是图6对应实施例中步骤650在一个实施例的流程图。
[0032] 图8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保险理赔方法的流程图。
[0033] 图9是图3对应实施例中步骤330在一个实施例的流程图。
[0034] 图10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另一种保险理赔方法的流程图。
[0035] 图11是图3对应实施例中步骤350在一个实施例的流程图。
[0036] 图12是图3对应实施例中步骤370在一个实施例的流程图。
[0037] 图13是一应用场景中一种保险理赔方法的具体实现示意图。
[0038] 图14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保险理赔系统的框图。
[0039] 图15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保险理赔系统的框图。
[0040] 图16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保险理赔系统的框图。
[0041] 图17是图14至图16对应实施例中对象同步模块在一个实施例的框图。
[0042] 图18是图17对应实施例中共识发起单元在一个实施例的框图。
[0043] 图19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保险理赔系统的框图。
[0044] 图20是图14对应实施例中对账模块在一个实施例的框图。
[0045] 图21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保险理赔系统的框图。
[0046] 图22是图14对应实施例中数据生成模块在一个实施例的框图。
[0047] 图23是图14对应实施例中数值转移模块在一个实施例的框图。
[0048] 通过上述附图,已示出本发明明确的实施例,后文中将有更详细的描述,这些附图和文字描述并不是为了通过任何方式限制本发明构思的范围,而是通过参考特定实施例为本领域技术人员说明本发明的概念。

具体实施方式

[0049] 这里将详细地对示例性实施例执行说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图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图时,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图中的相同数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并不代表与本发明相一致的所有实施方式。相反,它们仅是与如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详述的、本发明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系统和方法的例子。
[0050] 如前所述,现有保险理赔过程中,不仅存在着安全性和可靠性较差的风险,而且由于涉及到医疗机构,导致保险理赔效率低下。
[0051] 具体地,需要医疗机构参与的保险理赔业务,医疗费用是由医疗机构为投保方实际消耗的,此医疗费用首先由投保方垫付,再由投保方向承保方请求理赔。
[0052] 对于承保方而言,由于无法直接与医疗机构交互,导致理赔流程往往以线下人工核对审批的方式执行,大大延长了理赔周期,同时理赔也无法完全做到对投保方实时公开透明。
[0053] 即便承保方与医疗机构通过协议约定的方式实现二者之间的交互,也需要双方投入时间和成本来对自身业务系统进行改造。然而,这必然使得不同业务系统之间的相互耦合,不仅不利于业务系统的扩展,难以将其复用至其他新增加的业务系统之上,而且,业务系统之间的交互仍可能被恶意篡改,依然不可避免地存在安全性和可靠性较差的风险。
[0054] 为此,本发明特提出了一种保险理赔方法,在保险理赔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有效地提高了保险理赔效率,相应地,此种保险理赔方法适用于保险理赔系统,此保险理赔系统包括构建区块链网络中的若干区块链节点,以此实现区块链网络中的保险理赔方法。例如,区块链节点可以是架构冯诺依曼体系结构的服务器,在此并未加以限定。
[0055] 在此说明的是,区块链是一种去中心化的数据共享技术,通过将数据共享存储在区块链网络的各区块链节点中,进而实现了以去中心化的方式由区块链网络中所有区块链节点集体维护此数据共享,以此充分地保障数据共享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0056] 图1为一种保险理赔方法所涉及的实施环境的示意图。该实施环境包括投保方所在终端110、承保方所在终端120、医疗机构所在终端130、以及提供数据共享的区块链网络100中若干区块链节点。
[0057] 其中,无论是投保方、承保方、或者医疗机构,所在终端110、120、或者130,可以是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或者其他任何能够与区块链网络100中的区块链节点实现交互的电子设备,在此不进行限定。
[0058] 对于区块链网络100中各区块链节点而言,其中任意一个区块链节点均能够获取到投保方、承保方、或者医疗机构所提供的数据,例如,数据包括业务合约、请求理赔数据等等,进而通过对此数据的存储,使得此数据由此区块链节点同步至区块链网络100的其余区块链节点中,进而为投保方、承保方、或者医疗机构提供去中心化的数据共享。
[0059] 其中,区块链节点可以是运行区块链应用程序的服务器,相应地,区块链网络100则视为应用区块链的服务器集群。
[0060] 进一步地,区块链节点在获取到区块链网络中所共享的数据之后,例如,数据包括业务合约和请求理赔数据,即可进行业务合约与请求理赔数据之间的对账,以便于控制承保方向投保方转移金额。
[0061] 图2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服务器的硬件结构框图。此服务器可用作部署于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
[0062] 需要说明的是,该服务器只是一个适配于本发明的示例,不能认为是提供了对本发明的使用范围的任何限制。该服务器也不能解释为需要依赖于或者必须具有图2中示出的示例性的服务器中的一个或者多个组件。
[0063] 该服务器200的硬件结构可因配置或者性能的不同而产生较大的差异,如图2所示,服务器200包括:电源210、接口230、至少一存储器250、以及至少一中央处理器(CPU,Central Processing Units)270。
[0064] 其中,电源210用于为服务器200上的各硬件设备提供工作电压。
[0065] 接口230包括至少一有线或无线网络接口231、至少一串并转换接口233、至少一输入输出接口235以及至少一USB接口237等,用于与外部设备通信。
[0066] 存储器250作为资源存储的载体,可以是只读存储器、随机存储器、磁盘或者光盘等,其上所存储的资源包括操作系统251、应用程序253及数据255等,存储方式可以是短暂存储或者永久存储。其中,操作系统251用于管理与控制服务器200上的各硬件设备以及应用程序253,以实现中央处理器270对海量数据255的计算与处理,其可以是Windows ServerTM、Mac OS XTM、UnixTM、LinuxTM、FreeBSDTM等。应用程序253是基于操作系统251之上完成至少一项特定工作的计算机程序,其可以包括至少一模块(图2中未示出),每个模块都可以分别包含有对服务器200的一系列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255可以是存储于磁盘中的照片、图片等。
[0067] 中央处理器270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以上的处理器,并设置为通过总线与存储器250通信,用于运算与处理存储器250中的海量数据255。
[0068] 如上面所详细描述的,适用本发明的服务器200将通过中央处理器270读取存储器250中存储的一系列计算机可读指令的形式来完成区块链网络中的保险理赔方法。
[0069] 此外,通过硬件电路或者硬件电路结合软件也能同样实现本发明,因此,实现本发明并不限于任何特定硬件电路、软件以及两者的组合。
[0070] 请参阅图3,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一种金额保险理赔方法适用于图1所示实施环境的区块链节点,该区块链节点的结构可以如图2所示。
[0071] 该种保险理赔方法可以由区块链节点执行,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0072] 步骤310,获取存储于区块链网络中区块链节点的业务合约和请求理赔数据。
[0073] 首先说明的是,业务合约,用于执行保险理赔业务。此保险理赔业务在投保方与承保方之间转移的金额
[0074] 此业务合约包括但不限于:保险理赔款项及其关联的金额转移条件、承保方的账户、投保方的账户、承保方签名、投保方签名、医疗机构签名等等。
[0075] 其中,保险理赔款项用于指示承保方与投保方之间预先约定的允许进行金额转移的款项,即承保方承诺向投保方理赔的款项,相应地,金额转移条件与保险理赔款项相关联,指的是针对承保方与投保方之间预先约定的允许进行金额转移的款项,所允许转移金额的数量或者比例等,即承保方允许向投保方理赔的金额、比例等。上述签名则用于为保险理赔业务的参与方所提供的待共享数据进行签名验证,以此保证待共享数据的数据完整性。
[0076] 其次,请求理赔数据指示了投保方向承保方请求转移的金额及金额对应的款项,实质上也是医疗机构为投保方实际消耗的金额及金额对应的款项。
[0077] 例如,保险理赔业务中,医疗费用是医疗机构实际为投保方所消耗的,可以理解的是,投保方向承保方请求转移的金额即为医疗机构实际为投保方所消耗的,那么,请求理赔数据对应于医疗费用及其明细。
[0078] 进一步地,业务数据和请求理赔数据均可作为待共享数据,同步至区块链网络中的各区块链节点,以实现此待共享数据在区块链网络中的数据共享。
[0079] 例如,在区块链网络中,承保方将业务合约发送至任意一个区块链节点,例如,任意一个区块链节点可以是与承保方所在终端物理距离最近的区块链节点,或者,可以是连接数最少的区块链节点,又或者,可以是CPU占用率最低的区块链节点,以请求此区块链节点对业务合约进行存储。
[0080] 对于区块链网络中区别于此区块链节点的其余区块链节点来说,则通过与此区块链节点之间的交互,使得存储于此区块链节点中的业务合约由此区块链节点同步至其余区块链节点,进而通过存储实现业务合约在区块链网络中各区块链节点的同步,从而完成业务合约在区块链网络中的数据共享。
[0081] 其中,区块链网络中的各区块链节点之间预先建立了无线或者有线网络连接,以通过所建立的网络连接实现各区块链节点之间的交互。
[0082] 待同步完成,对于区块链节点而言,即可获取到存储于区块链网络中区块链节点的数据,此数据包括业务合约和请求理赔数据。
[0083] 其中,获取可以是实时进行的,也可以是定时进行的,即按照指定时间周期进行,在此并不进行限定。此指定时间周期还可以根据实际应用场景进行灵活地调整,在此也并未加以限定。
[0084] 应当说明的是,本实施例所涉及的存储,是针对同步而言的,也可以理解为,此区块链节点所获取到的业务合约和请求理赔数据在区块链网络中均已达成了网络共识,以此有效地防止恶意篡改现象,进而充分地保障后续保险理赔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0085] 在此补充说明的是,区块链网络中所共享的数据均是以计算机可读指令的形式存在的,简言之,待共享数据所面向对象的不同使得待共享数据所存在的形式有所区别。对于保险理赔业务的参与方而言,例如投保方,业务合约是以文本形式存在的,然而,对于存储业务合约的区块链节点来说,业务合约则被视为一条条计算机可读指令。
[0086] 步骤330,通过业务合约中的保险理赔款项对请求理赔数据中金额对应的款项进行对账处理,生成对账数据。
[0087] 如前所述,保险理赔款项指示了承保方与投保方之间预先约定的允许进行金额转移的款项,而请求理赔数据指示的则是医疗机构为投保方所实际消耗的金额及金额对应的款项。
[0088] 应当理解,医疗机构为投保方所实际消耗金额所对应的款项不一定完全匹配于承保方与投保方之间预先约定的允许进行金额转移的款项,即可能不属于业务合约中的保险理赔款项。
[0089] 为此,对账处理,即是在业务合约与请求理赔数据之间进行对账。
[0090] 具体地,进行保险理赔款项与请求理赔数据中金额对应款项之间的匹配,如果存在相匹配的保险理赔款项,则请求理赔数据中金额对应款项被视为允许进行金额转移的款项,反之,如果不存在相匹配的保险理赔款项,则不允许为请求理赔数据中金额对应的此款项进行金额转移。
[0091] 那么,对账数据,实质上反映了请求理赔数据中允许进行金额转移的款项及此款项对应的金额。
[0092] 步骤350,根据业务合约和对账数据生成实际理赔数据。
[0093] 如前所述,业务合约不仅记载了承保方与投保方之间预先约定的允许进行金额转移的款项,即保险理赔款项,还同时记载了针对此款项所允许转移金额的数量或者比例等,即保险理赔款项相关联的金额转移条件。
[0094] 也就是说,对于承保方而言,保险理赔业务是基于业务合约执行的,针对对账数据中的金额,只有业务合约所允许转移的数量或者比例的金额才会由承保方转移至投保方。
[0095] 因此,实际理赔数据用于指示承保方实际转移至投保方的金额。
[0096] 举例来说,业务合约中记载了关于保险理赔款项A,其相关联的金额转移条件为允许转移金额80%。
[0097] 那么,如果对账数据中包含款项A,假设款项A对应的金额为100,则按照业务合约,实际理赔数据为金额80,即由承保方转移至投保方的金额为对账数据中款项A对应金额的80%。
[0098] 步骤370,将实际理赔数据同步至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待同步完成,控制承保方将实际理赔数据指示的金额转移至投保方。
[0099] 对于某一区块链节点而言,在生成实际理赔数据之后,需要将此实际理赔数据在区块链网络中扩散,即使得此实际理赔数据由此区块链节点同步至其余区款连节点,以此实现实际理赔数据在区块链网络中达到网络共识。
[0100] 待同步完成,即实际理赔数据在区块链网络中达到网络共识,实际理赔数据所指示的金额即可由承保方转移至投保方。
[0101] 通过如上所述的过程,实现了去中心化的金额转移,即保险理赔得以通过区块链网络实现,在区块链网络的任一区块链节点都进行着保险理赔业务相关数据的存储,避免集中式恶意攻击、单点故障以及数据被恶意篡改等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而有效地增强了数据转移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0102] 此外,即使医疗机构参与了保险理赔业务,也能够避免人工实现,简单快捷,有效提提高了保险理赔效率,并且有效地保证了保险理赔过程的实时透明化。
[0103] 请参阅图4,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步骤310之前,如上所述的方法还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0104] 步骤410,通过保险理赔款项生成用于执行保险理赔业务的业务合约。
[0105] 如前所述,保险理赔业务是在投保方与承保方之间进行金额转移,而保险理赔款项指示了承保方与投保方之间预先约定的允许进行金额转移的款项。
[0106] 为此,业务合约,实质上记载了承保方与投保方之间预先约定的允许进行金额转移的款项,以便于后续承保方按照所记载的款项向投保方转移金额。
[0107] 步骤430,根据保险理赔业务的参与方所携带私钥对业务合约进行签名。
[0108] 为了保证区块链中数据共享的安全性,在进行数据共享之前,将对待共享数据进行签名,进而将完成签名的待共享数据同步至区块链网络中的任意一个区块链节点,以实现此待共享数据在区块链网络中的数据共享。
[0109] 其中,对待共享数据所进行的签名是基于加密算法实现的,即根据加密算法生成密钥,通过此密钥对待共享数据进行签名。
[0110] 进一步地,加密算法可以是对称加密算法,例如,对称加密算法包括但不限于:DES算法,3DES算法,TDEA算法,Blowfish算法,RC5算法,IDEA算法等等,以根据对称加密算法生成对称密钥对。也就是说,用于签名待共享数据的密钥(视为私钥)和用于验证此签名的密钥(视为公钥)是一致的。
[0111] 加密算法可以是非对称加密算法,例如,非对称加密算法包括但不限于:RSA算法、Elgamal算法、背包算法、Rabin算法、D-H算法、ECC(椭圆曲线加密)算法等等,以根据非对称加密算法生成非对称密钥对。也就是说,用于签名待共享数据的密钥(即私钥)和用于验证此签名的密钥(即公钥)有所不同。
[0112] 本实施例中,待共享数据为业务合约,用于对业务合约进行签名的是保险理赔业务的参与方所携带的私钥。那么,在后续验证此签名时,所使用的即为配置于参与方的公钥,此公钥与私钥则是按照非对称加密算法生成的非对称密钥对。
[0113] 应当理解,保险理赔中,参与方包括承保方、投保方以及医疗机构。
[0114] 相应地,对业务合约进行签名所使用的私钥是针对实际参与保险理赔业务的参与方而言。即,保险理赔中,对业务合约进行签名的私钥是投保方、承保方、医疗机构分别携带的。
[0115] 步骤450,将完成签名的业务合约同步至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
[0116] 相应地,区块链节点中除了存储业务合约,还存储了请求理赔数据。下面对请求理赔数据在区块链网络中的同步过程加以说明。
[0117] 请参阅图5,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步骤310之前,如上所述的方法还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0118] 步骤510,根据医疗机构为投保方实际消耗的金额及金额对应的款项生成请求理赔数据。
[0119] 步骤530,根据投保方、医疗机构分别携带的私钥对请求理赔数据进行签名。
[0120] 步骤550,将完成签名的请求理赔数据同步至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
[0121] 本实施例中,待共享数据为请求理赔数据,用于对请求理赔数据进行签名的是保险理赔业务的参与方所携带的私钥。
[0122] 应当说明的是,由于请求理赔数据用于指示医疗机构为投保方实际消耗的金额及金额对应的款项,因此,保险理赔业务的参与方在本实施例中指的是投保方和医疗机构。
[0123] 在上述实施例的作用下,利用签名保证了同步至区域块链网络的区块链节点中数据的完整性,避免数据被恶意篡改,进一步有效地提高了数据转移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0124] 前述实施例中涉及了实际理赔数据、完成签名的业务合约、以及完成签名的请求理赔数据在区块链网络中的同步过程,应当理解,此区块链网络中的同步过程都是为了使得上述待共享数据在区块链网络中达成网络共识,进而实现上述待共享数据在区块链网络中的数据共享,区别仅在于输入对象不同而已。
[0125] 为此,对上述待共享数据进行如下定义,待同步对象包括实际理赔数据、完成签名的业务合约、或者完成签名的请求理赔数据,以便于对待同步对象在区块链网络中的同步过程加以详细描述。
[0126] 请参阅图6,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步骤将待同步对象同步至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0127] 步骤610,将待同步对象存储至一区块链节点,并根据存储的待同步对象在区块链网络中向其余区块链节点广播。
[0128] 广播,即是将此区块链节点所存储的待同步对象在区块链网络中进行扩散,以使区块链网络中的其余区块链节点能够接收到此区块链节点所存储的待同步对象。
[0129] 步骤630,接收区块链网络中其余区块链节点广播的待同步对象。
[0130] 对于存储待同步对象的此区块链节点而言,通过其余区块链节点关于待同步对象在区块链网络中的扩散,也将接收到由其余区块链节点所存储的待同步对象。
[0131] 步骤650,根据存储的待同步对象与接收到的待同步对象在区块链网络中发起网络共识。
[0132] 在此说明的是,对于区块链节点而言,实际提供存储的是部署于此区块链节点中的若干区块,不同区块所存储的待同步对象有所区别,为此,每一个区块及其所存储的待同步对象将通过对象标识进行唯一地表示。
[0133] 那么,在区块链节点中存储的待同步对象,即可由相应的对象标识唯一地获得,以便于与接收到的待同步对象一起在区块链网络中发起网络共识。其中,此对象标识是在待同步对象存储至区块链节点的某个区块过程中生成的。
[0134] 如果在区块链网络中发起网络共识成功,则完成待同步对象在区块链网络中区块链节点的同步。
[0135] 反之,如果在区块链网络中发起网络共识失败,则返回步骤610,等待新一轮的网络共识发起,直至区块链节点中的待同步对象在区块链网络中实现同步,即达成网络共识。
[0136] 在一实施例的具体实现中,如图7所示,步骤650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0137] 步骤651,由存储的待同步对象与接收到的待同步对象构建一对象集合。
[0138] 步骤653,遍历对象集合中的待同步对象,计算遍历到待同步对象的哈希值。
[0139] 步骤655,待完成对象集合中待同步对象的遍历,如果对象集合中哈希值相同的待同步对象个数超过指定阈值,则确定哈希值相同个数超过指定阈值的待同步对象在区块链网络中达成网络共识。
[0140] 举例来说,以时间戳为单位,将存储的待同步对象与指定时间周期内接收到的待同步对象构建一对象集合。其中,指定时间周期可以根据实际应用场景灵活地设定,在此不加以限定。
[0141] 应当理解,通过区块链网络中进行的扩散,每个区块链节点将接收到至少一个对象集合。其中,不同对象集合所对应的保险理赔业务的参与方不同,每一个对象集合中包含了若干个待同步对象,此若干个待同步对象所对应的保险理赔业务的参与方相同。
[0142] 针对同一区块链节点,对每一个对象集合中的待同步对象进行哈希值计算,得到如下序列:
[0143] 对象集合1:[hash11,hash12,hash13,hash14,…,hash1N],
[0144] 对象集合2:[hash21,hash22,hash23,hash24,…,hash2N],
[0145] 对象集合3:[hash31,hash32,hash33,hash34,…,hash3N],
[0146] 对象集合4:[hash14,hash42,hash43,hash44,…,hash4N],
[0147] …。
[0148] 将每一个对象集合中的待同步对象的哈希值进行比较,如果对象集合中哈希值相同的待同步对象个数占比大于50%,则视为哈希值相同个数占比大于50%的待同步对象达成网络共识。
[0149] 当然,指定阈值50%可以根据实际的应用场景灵活地调整,本实施例中并非以此为限。
[0150] 通过上述循环迭代过程,实现待同步对象在区块链网络中的同步,即待同步对象在区块链网络中达成网络共识。
[0151] 请参阅图8,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步骤330之前,如上所述的方法还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0152] 步骤710,获取为保险理赔业务的参与方配置的公钥,公钥与参与方携带的私钥是根据加密算法生成的密钥对。
[0153] 步骤730,根据公钥分别对业务合约和请求理赔数据进行签名验证。
[0154] 步骤750,如果业务合约和请求理赔数据通过签名验证,则允许进行业务合约与请求理赔数据之间的对账。
[0155] 应当理解,数据共享过程中也可能因遭受非法入侵而出现安全漏洞,造成待共享数据的完整性遭到破坏。
[0156] 因此,本实施例中,将根据为保险理赔业务的参与方配置的公钥对待共享数据进行签名验证,以此来保证待共享数据的完整性。
[0157] 下面对待共享数据的签名验证过程加以描述,此待共享数据包括业务合约和请求理赔数据。
[0158] 首先,为执行保险理赔业务,将根据非对称加密算法为参与方所提供待共享数据进行签名验证,生成一非对称密钥对,此非对称密钥对包括一私钥和一公钥,其中,公钥存储于区块链节点,而私钥则由参与方所携带。
[0159] 然后,根据参与方所携带的私钥对待共享数据进行签名,并将完成签名的待共享数据同步至区块链网络中的各区块链节点。其中,签名是对待共享数据所对应的数据摘要进行加密生成的。
[0160] 那么,对于区块链节点而言,即可根据所存储的公钥对此签名进行解密,得到待共享数据所对应的数据摘要,假设所得到的数据摘要与所存储的待共享数据所对应的数据摘要一致,则表示待共享数据在同步过程中未被恶意篡改,即待共享数据通过签名验证,跳转执行步骤330。
[0161] 反之,如果解密失败,或者所得到的数据摘要与所存储的待共享数据所对应的数据摘要不一致,则表示待共享数据在同步过程中被恶意篡改,此时,即待共享数据未通过签名验证,不进行业务合约与请求理赔数据之间的对账。
[0162] 通过上述过程,实现了待共享数据的签名验证,避免因信息共享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漏洞而导致待共享数据被恶意篡改,从而进一步地保证了金额转移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0163] 请参阅图9,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步骤330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0164] 步骤331,从业务合约中获取保险理赔款项。
[0165] 步骤333,根据请求理赔数据中金额对应的款项在获取到的保险理赔款项中进行匹配查找。
[0166] 步骤335,根据存在相匹配保险理赔款项的款项及款项对应的金额生成对账数据。
[0167] 举例来说,假设业务合约中包含的保险理赔款项为A、B、C、D,请求理赔数据中金额对应的款项为A、B、D、E、F。
[0168] 通过在业务合约中保险理赔款项中进行的匹配查找,则请求理赔数据中金额对应的款项A、B、D视为存在相匹配的保险理赔款项,即款项A、B、D是业务合约所允许进行金额转移的款项,而款项E、F则视为不存在相匹配的保险理赔款项,即款项E、F是业务合约所不允许进行金额转移的款项。
[0169] 由此,对账数据实质上仅包含了请求理赔数据中款项A、B、D及其对应的金额。
[0170] 请参阅图10,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步骤350之前,如上所述的方法还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0171] 步骤810,接收投保方为进行身份验证所发送的令牌。
[0172] 步骤830,根据令牌对投保方进行身份验证。
[0173] 步骤850,如果投保方通过身份验证,则允许承保方为投保方进行金额转移。
[0174] 应当理解,如果投保方是非法的,则不能够接收承保方所进行的金额转移,然而,数据共享过程中也可能因遭受非法入侵而出现安全漏洞,导致非法的投保方的私人信息得以篡改,而被误认为是合法的投保方。
[0175] 因此,本实施例中,通过令牌对投保方进行身份验证,以此来保证参与金额转义过程的投保方的合法性。
[0176] 下面对投保方的身份验证过程加以描述。
[0177] 首先,承保方将为投保方在区块链节点中进行的身份验证生成一非对称密钥对,此非对称密钥对包括一私钥和一公钥,其中,公钥将发送至区块链节点。
[0178] 需要说明的是,此非对称密钥对与用于签名验证过程中的非对称密钥对可以相同,也可以有所区别,即此非对称密钥对仅用于投保方的身份验证。
[0179] 然后,承保方根据私钥加密生成一令牌,并将此令牌发送至投保方。
[0180] 由此,投保方便可通过此令牌请求区块链节点对其进行身份验证,以便于区块链节点在投保方通过身份验证时,控制承保方向投保方进行金额转移。
[0181] 那么,对于区块链节点而言,将根据承保方发送的公钥对此令牌进行解密,如果解密成功,则表示投保方是承保方允许进行金额转移的,即跳转执行步骤350。
[0182] 反之,如果解密失败,则表示解密令牌的公钥与加密生成令牌的私钥并不属于同一密钥对,以此证明投保方未得到承保方的授权,即承保方不允许为此投保方进行金额转移。
[0183] 可以理解,投保方可能仅在某段时间内得到承保方的授权,而被允许进行金额转移,但也可能在其余时间内不被允许进行金额转移。换而言之,承保方对投保方的授权具有时效性。
[0184] 因此,进一步地,用于投保方身份验证的令牌具有时效性,即令牌在指定时间周期内有效,进而使得区块链节点以此执行的投保方身份验证也相应地具有时效性。
[0185] 当令牌有效时,区块链节点可以根据公钥成功解密此令牌,此时,投保方通过身份验证,得以参与保险理赔业务。
[0186] 一旦令牌失效,则投保方无法通过身份验证,需要重新被授予在指定时间周期内有效的令牌,以使区块链节点能够成功解密投保方重新被授予的令牌。
[0187] 通过上述实施例的配合,实现了投保方的身份验证,避免因数据共享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漏洞而导致非法的投保方被误认为合法,从而进一步地保证了金额转移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0188] 此外,通过设置令牌的时效性保证了投保方身份验证的时效性,降低投保方的私人信息被恶意篡改的概率,以此进一步地提高了金额转移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0189] 请参阅图11,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步骤350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0190] 步骤351,遍历对账数据中的款项,确定遍历到款项所匹配的保险理赔款项。
[0191] 步骤353,从业务合约中获取所确定保险理赔款项相关联的金额转移条件。
[0192] 步骤355,根据金额转移条件对遍历到款项对应的金额进行允许转移运算。
[0193] 步骤357,待完成对账数据中款项的遍历,由完成运算的金额生成实际理赔数据。
[0194] 仍以前述例子进行说明,业务合约中记载了关于保险理赔款项A,其相关联的金额转移条件为允许转移金额80%。
[0195] 那么,如果对账数据中包含款项A,则确定此款项A所匹配的保险理赔款项为A,进而获得与保险理赔款项A相关联的金额转移条件为允许转移金额80%。
[0196] 假设款项A对应的金额为100,则根据允许转移金额80%的金额转移条件所进行的允许转移运算为100×80%=80,即实际理赔数据为金额80。
[0197] 请参阅图12,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步骤370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0198] 步骤371,从业务合约中获取承保方的账户和投保方的账户。
[0199] 步骤373,根据实际理赔数据指示的金额和投保方的账户向承保方发起金额转移请求。
[0200] 步骤375,通过承保方响应金额转移请求,从承保方的账户中转移实际理赔数据指示的金额至投保方的账户。
[0201] 通过上述过程,即完成了基于区块链网络的自动保险理赔过程,简单快捷,且有效地保障了保险理赔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0202]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保险理赔过程中,涉及了业务合约和请求理赔数据的获取流程、业务合约与请求理赔数据之间的对账流程、实际理赔数据的计算流程,对于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而言,可以是每一个区块链节点均执行了上述保险理赔过程,还可以是不同区块链节点分别对应保险理赔过程中的一个流程,在此不加以限定。
[0203] 针对不同区块链节点分别对应保险理赔过程中的一个流程,在构建区块链网络时,对于不同区块链节点将分别按照保险理赔过程中的执行流程进行部署,同时,不同区块链节点之间如何流转也将预先部署于区块链网络中。也就是说,对于执行获取流程的区块链节点,在执行完获取流程之后,即可流转至执行对账流程的区块链节点,以便于后续的保险理赔过程继续执行。其中,区块链节点的部署方式可以是静态配置,还可以是动态配置,在此不进行限定。
[0204] 图13是一应用场景中一种保险理赔方法的具体实现示意图。该应用场景为保险理赔场景,此保险理赔场景中,参与保险理赔业务的参与方包括承保方、投保方、医疗机构。相应地,业务合约尤指医保合约,请求理赔数据为医疗费用及其明细,实际理赔数据为当前赔付详情。
[0205] 通过执行步骤901至步骤903,由投保方与承保方共同约定的医保合约同步至区块链网络中各区块链节点,以及通过执行步骤904至步骤905,由医疗机构为投保方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及其明细也同步至区块链网络中各区块链节点。
[0206] 至此,医保合约、医疗费用及其明细均已在区块链网络中达成共识,那么,对于区块链网络中任意一个区块链节点而言,便可从自身所部署的区块中获取到已存储的数据,即医保合约、医疗费用及其明细,进而执行后续的保险理赔业务。
[0207] 具体而言,在获取到医保合约、医疗费用及其明细之后,通过执行步骤906至步骤907,便可进行医保合约与医疗费用及其明细之间的对账,以便于计算当前赔付详情,并在区块链网络中为当前赔付详情发起网络共识,进而在当前赔付详情在区块链网络中达成网络共识时实现承保方转账至投保方。
[0208] 在本应用场景中,相较于现有技术中医保合约存储于承保方所部署的服务器,导致无法保证医保合约不被恶意篡改,以及医疗费用的报销理赔所存在的核保复杂、效率低下、赔付周期长等问题,基于区块链网络中的保险理赔方案,不仅使得存储于区块链节点的医保合约安全可靠,不会丢失不会被恶意篡改,具有可追溯性,而且核保避免人工干预,效率高,赔付周期短,简单便捷,且对于投保方而言具有实时地透明性。
[0209] 下述为本发明系统实施例,可以用于执行本发明所涉及的保险理赔方法。对于本发明系统实施例中未披露的细节,请参照本发明所涉及的保险理赔方法的方法实施例。
[0210] 请参阅图14,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一种保险理赔系统1100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获取模块1110、对账模块1130、数据生成模块1150和数值转移模块1170。
[0211] 其中,数据获取模块1110用于获取存储于区块链网络中区块链节点的业务合约和请求理赔数据,请求理赔数据指示了医疗机构为投保方实际消耗的金额及金额对应的款项。
[0212] 对账模块1130用于通过业务合约中的保险理赔款项对请求理赔数据中金额对应的款项进行对账处理,生成对账数据。
[0213] 数据生成模块1150用于根据业务合约和对账数据生成实际理赔数据,实际理赔数据指示了承保方实际转移至投保方的金额。
[0214] 数值转移模块1170用于将实际理赔数据同步至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待同步完成,控制承保方将实际理赔数据指示的金额转移至投保方。
[0215] 请参阅图15,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如上所述的系统1100还包括但不限于:合约生成模块1210、合约签名模块1230和合约同步模块1250。
[0216] 其中,合约生成模块1210用于通过保险理赔款项生成用于执行保险理赔业务的业务合约。
[0217] 合约签名模块1230用于根据保险理赔业务的参与方所携带私钥对业务合约进行签名。
[0218] 合约同步模块1250用于将完成签名的业务合约同步至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
[0219] 请参阅图16,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如上所述的系统1100还包括但不限于:转移数据生成模块1310、转移数据签名模块1330和转移数据同步模块1350。
[0220] 其中,转移数据生成模块1310用于根据医疗机构为投保方实际消耗的金额及金额对应的款项生成请求理赔数据。
[0221] 转移数据签名模块1330用于根据投保方、医疗机构分别携带的私钥对请求理赔数据进行签名。
[0222] 转移数据同步模块1350用于将完成签名的请求理赔数据同步至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
[0223] 请参阅图17,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待同步对象包括实际理赔数据、完成签名的业务合约、或者完成签名的请求理赔数据。
[0224] 对象同步模块包括但不限于:对象存储单元1410、对象接收单元1430和共识发起单元1450。
[0225] 其中,对象存储单元1410用于将待同步对象存储至一区块链节点,并根据存储的待同步对象在区块链网络中向其余区块链节点广播。
[0226] 对象接收单元1430用于接收区块链网络中其余区块链节点广播的待同步对象。
[0227] 共识发起单元1450用于根据存储的待同步对象与接收到的待同步对象在区块链网络中发起网络共识。
[0228] 请参阅图18,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共识发起单元1450包括但不限于:对象集合构建子单元1451、哈希值计算子单元1453和哈希值比较子单元1455。
[0229] 其中,对象集合构建子单元1451由存储的待同步对象与接收到的待同步对象构建一对象集合。
[0230] 哈希值计算子单元1453用于遍历对象集合中的待同步对象,计算遍历到待同步对象的哈希值。
[0231] 哈希值比较子单元1455用于待完成对象集合中待同步对象的遍历,如果对象集合中哈希值相同的待同步对象个数超过指定阈值,则确定哈希值相同个数超过指定阈值的待同步对象在区块链网络中达成网络共识。
[0232] 请参阅图19,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如上所述的系统1100还包括但不限于:公钥获取模块1510、签名验证模块1530和允许对账模块1550。
[0233] 其中,公钥获取模块1510用于获取为保险理赔业务的参与方配置的公钥,公钥与参与方携带的私钥是根据加密算法生成的密钥对。
[0234] 签名验证模块1530用于根据公钥分别对业务合约和请求理赔数据进行签名验证。
[0235] 允许对账模块1550用于如果业务合约和请求理赔数据通过签名验证,则允许进行业务合约与请求理赔数据之间的对账。
[0236] 请参阅图20,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对账模块1130包括但不限于:款项获取单元1131、款项匹配单元1133和对账数据生成单元1135。
[0237] 其中,款项获取单元1131用于从业务合约中获取保险理赔款项。
[0238] 款项匹配单元1133用于根据请求理赔数据中金额对应的款项在获取到的保险理赔款项中进行匹配查找。
[0239] 对账数据生成单元1135用于根据存在相匹配保险理赔款项的款项及款项对应的金额生成对账数据。
[0240] 请参阅图21,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如上所述的系统1100还包括但不限于:令牌获取模块1610、身份验证模块1630和允许转移模块1650。
[0241] 其中,令牌获取模块1610用于接收投保方为进行身份验证所发送的令牌。
[0242] 身份验证模块1630用于根据令牌对投保方进行身份验证。
[0243] 允许转移模块1650用于如果投保方通过身份验证,则允许承保方为投保方进行金额转移。
[0244] 请参阅图22,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数据生成模块1150包括但不限于:款项遍历单元1151、款项关联单元1153、转移运算单元1155和转移数据生成单元1157。
[0245] 其中,款项遍历单元1151用于遍历对账数据中的款项,确定遍历到款项所匹配的保险理赔款项。
[0246] 款项关联单元1153用于从业务合约中获取所确定保险理赔款项相关联的金额转移条件。
[0247] 转移运算单元1155用于根据金额转移条件对遍历到款项对应的金额进行允许转移运算。
[0248] 转移数据生成单元1157用于待完成对账数据中款项的遍历,由完成运算的金额生成实际理赔数据。
[0249] 请参阅图23,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金额转移模块1170包括但不限于:账户获取单元1171、请求发起单元1173和金额转移单元1175。
[0250] 其中,账户获取单元1171用于从业务合约中获取承保方的账户和投保方的账户。
[0251] 请求发起单元1173用于根据实际理赔数据指示的金额和投保方的账户向承保方发起金额转移请求。
[0252] 金额转移单元1175用于通过承保方响应金额转移请求,从承保方的账户中转移实际理赔数据指示的金额至投保方的账户。
[0253] 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一种保险理赔系统,所述保险理赔系统包括构建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所述区块链节点包括处理器及存储器。
[0254] 其中,存储器上存储有计算机可读指令,该计算机可读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各实施例中的保险理赔方法。
[0255] 在一示例性实施例中,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各实施例中的保险理赔方法。
[0256]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实施例所提供的保险理赔系统在进行保险理赔处理时,仅以上述各功能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模块完成,即保险理赔系统的内部结构将划分为不同的功能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
[0257] 另外,上述实施例所提供的保险理赔系统与保险理赔方法的实施例属于同一构思,其中各个模块执行操作的具体方式已经在方法实施例中进行了详细描述,此处不再赘述。
[0258] 上述内容,仅为本发明的较佳示例性实施例,并非用于限制本发明的实施方案,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根据本发明的主要构思和精神,可以十分方便地进行相应的变通或修改,故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书所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