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无人机联动的园林火灾监控装置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910494374.6

文献号 : CN110276924A

文献日 :

基本信息:

PDF:

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不公告发明人

申请人 : 长沙曙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多无人机联动的园林火灾监控装置,由无人机主机、无人机附机以及设置于无人机主机内部的内置逻辑板组成,所述无人机主机设置有摄像监控器,所述内置逻辑板焊接有依次电连接的主控单元、执行单元、反馈单元,所述主控单元包括供电单元、主控芯片,所述执行单元包括分机电路单元、合机电路单元,所述反馈单元包括监控单元、主机监控单元、导航单元、报警单元以及附机烟雾感应单元。本发明通过内部监控系统高效联动多无人机进行园林火灾监控,提高园林火灾监控范围,可以实时监控,具有体积小巧、控制灵活的优点。

权利要求 :

1.一种多无人机联动的园林火灾监控装置,由无人机主机(1)、无人机附机(3)以及设置于无人机主机(1)内部的内置逻辑板(2)组成,其特征在于:所无人机主机(1)设置有摄像监控器(4)、侧翼A(5)、侧翼D(8)、主翼B(10),所述侧翼A(5)安装于无人机主机(1)左前部,所述侧翼D(8)安装于无人机主机(1)右前部,所述主翼B(10)安装于无人机主机(1)后部,所述无人机附机(3)设置有侧翼B(6)、侧翼C(7)以及主翼A(9),所述侧翼B(6)安装于无人机附机(3)左后部,所述侧翼C(7)安装于无人机附机(3)右后部,所述主翼A(9)安装于无人机附机(3)前部;所述内置逻辑板(2)焊接有依次电连接的主控单元、执行单元、反馈单元,所述主控单元包括供电单元(21)、主控芯片(22),所述执行单元包括分机电路单元(23)、合机电路单元(24),所述反馈单元包括监控单元(25)、主机监控单元(26)、导航单元(27)、报警单元(28)以及附机烟雾感应单元(2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多无人机联动的园林火灾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监控器(4)安装于无人机主机(1)前端,且摄像监控器(4)为全方位转动式监控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多无人机联动的园林火灾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侧翼A(5)、侧翼B(6)、侧翼C(7)、侧翼D(8)为相同型号,且均设置有支撑腿。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多无人机联动的园林火灾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翼A(9)、主翼B(10)为相同型号。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多无人机联动的园林火灾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供电单元(21)的输入端通过导线与外部的电源开关相接,供电单元(21)的输出端通过导线与内部的主控芯片(22)相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多无人机联动的园林火灾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芯片(22)输出端与执行单元的分机电路单元(23)、合机电路单元(24)依次电性连接,主控芯片(22)输入端与反馈单元包括监控单元(25)、主机监控单元(26)、附机烟雾感应单元(29)依次电性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多无人机联动的园林火灾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芯片(22)为51单片机。

说明书 :

一种多无人机联动的园林火灾监控装置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无人机火灾监控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多无人机联动的园林火灾监控装置。

背景技术

[0002] 智能化火灾监控技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和二十一世纪信息技术的腾飞已迈入了一个全新的领域,智能化火灾监控技术。通过改进园林火灾的监控范围,提高园林火灾的监控效率,可以预警火灾发生,避免财产损失。因此提供一种多无人机联动的园林火灾监控装置。

发明内容

[0003]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无人机联动的园林火灾监控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0004]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多无人机联动的园林火灾监控装置,由无人机主机、无人机附机以及设置于无人机主机内部的内置逻辑板组成,所无人机主机设置有摄像监控器、侧翼A、侧翼D、主翼B,所述侧翼A安装于无人机主机左前部,所述侧翼D安装于无人机主机右前部,所述主翼B安装于无人机主机后部,所述无人机附机设置有侧翼B、侧翼C以及主翼A,所述侧翼B安装于无人机附机左后部,所述侧翼C安装于无人机附机右后部,所述主翼A安装于无人机附机前部;所述内置逻辑板焊接有依次电连接的主控单元、执行单元、反馈单元,所述主控单元包括供电单元、主控芯片,所述执行单元包括分机电路单元、合机电路单元,所述反馈单元包括监控单元、主机监控单元、导航单元、报警单元以及附机烟雾感应单元。
[0005] 进一步的,所述摄像监控器安装于无人机主机前端,且摄像监控器为全方位转动式监控器。
[0006] 进一步的,所述侧翼A、侧翼B、侧翼C、侧翼D为相同型号,且均设置有支撑腿。
[0007] 进一步的,所述主翼A、主翼B为相同型号。
[0008] 进一步采取的措施是,所述供电单元的输入端通过导线与外部的电源开关相接,供电单元的输出端通过导线与内部的主控芯片相接。
[0009] 进一步采取的措施是,所述主控芯片输出端与执行单元的分机电路单元、合机电路单元依次电性连接,主控芯片输入端与反馈单元包括监控单元、主机监控单元、附机烟雾感应单元依次电性连接。
[0010] 进一步的是,所述主控芯片为51单片机所述控制芯片为51单片机,51单片机是对所有兼容Intel 8031指令系统的单片机的统称。
[0011]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种多无人机联动的园林火灾监控装置利用组合无人机联动监控园林火灾,通过内部监控系统将监控与预警高效结合,提高园林火灾监控范围,具有体积小巧、可以实时监控,控制灵活等优点。

附图说明

[0012] 图1是本发明一种多无人机联动的园林火灾监控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发明一种多无人机联动的园林火灾监控装置的系统框图;
图3是本发明一种多无人机联动的园林火灾监控装置的摄像监控器结构示意图。
[0013] 附图标记中:1-无人机主机;2-内置逻辑板;21-供电单元;22-主控芯片;23-分机电路单元;24-合机电路单元;25-监控单元;26-主机监控单元;27-导航单元;28-报警单元;29-附机烟雾感应单元;3-无人机附机;4-摄像监控器;5-侧翼A;6-侧翼B;7-侧翼C;8-侧翼D;9-主翼A;10-主翼B。

具体实施方式

[0014]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15] 请参阅图1-3,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多无人机联动的园林火灾监控装置,由无人机主机1、无人机附机3以及设置于无人机主机1内部的内置逻辑板2组成,其特征在于:所无人机主机1设置有摄像监控器4、侧翼A5、侧翼D8、主翼B10,所述侧翼A5安装于无人机主机1左前部,所述侧翼D8安装于无人机主机1右前部,所述主翼B10安装于无人机主机1后部,所述无人机附机3设置有侧翼B6、侧翼C7以及主翼A9,所述侧翼B6安装于无人机附机
3左后部,所述侧翼C7安装于无人机附机3右后部,所述主翼A9安装于无人机附机3前部;所述内置逻辑板2焊接有依次电连接的主控单元、执行单元、反馈单元,通过主控单元、执行单元、反馈单元的配合使用实现多无人机联动的园林火灾监控,所述主控单元包括供电单元
21、主控芯片22,所述执行单元包括分机电路单元23、合机电路单元24,所述反馈单元包括监控单元25、主机监控单元26、导航单元27、报警单元28以及附机烟雾感应单元29。
[0016] 进一步的,所述摄像监控器4安装于无人机主机1前端,且摄像监控器4为全方位转动式监控器,可以进行360°无死角的监控园林火灾,具有摄像高清自动聚焦等优点。
[0017] 进一步的,所述侧翼A5、侧翼B6、侧翼C7、侧翼D8为相同型号,且均设置有支撑腿,可用于落地减震。
[0018] 进一步的,所述主翼A9、主翼B10为相同型号,当无人机主机1、无人机附机3组合飞行时,主翼A9、主翼B10可以收起。
[0019] 进一步采取的措施是,所述供电单元21的输入端通过导线与外部的电源开关相接,供电单元21的输出端通过导线与内部的主控芯片22相接。
[0020] 进一步采取的措施是,所述主控芯片22输出端与执行单元的分机电路单元23、合机电路单元24依次电性连接,主控芯片22输入端与反馈单元包括监控单元25、主机监控单元26、附机烟雾感应单元29依次电性连接。
[0021] 进一步的是,所述主控芯片22为51单片机,51单片机是对所有兼容Intel 8031指令系统的单片机的统称。
[0022] 工作原理:首先,启动多无人机联动的园林火灾监控装置,通过主控芯片22控制分机电路单元23,分成无人机主机1、无人机附机3在导航单元27指导下进行飞行,通过将分机电路单元23信息传输至主机监控单元26,进而控制无人机主机1启动摄像监控器4进行园林火灾监控,通过将分机电路单元23信息传输至附机烟雾感应单元29,控制无人机附机3进行烟雾感应检测,当园林一切正常时,由主控芯片22控制合机电路单元24,无人机主机1、无人机附机3组合返程,并通过监控单元25持续监控;如果有火灾发生,则通过报警单元28反馈至主控芯片22预警。本发明利用组合无人机联动监控园林火灾,通过内部监控系统将监控与预警高效结合,提高园林火灾监控范围,具有体积小巧、可以实时监控,控制灵活等优点。
[0023]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