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的鞋垫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880038708.2

文献号 : CN110740655B

文献日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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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福谷智之

申请人 : 株式会社吉贝拉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适合于使姿态以及步行稳定、防止步行疲劳的鞋的鞋垫。鞋的鞋垫1具有从脚后跟侧的后端11经由足弓部12延伸至脚尖侧的前端为止的鞋垫主体部10。鞋垫主体部10由低反弹材料形成为三维立体形状。鞋垫主体部10形成为脚尖部14的内侧的高度比外侧16的高度低,脚尖部14的表面形成为从外侧16朝向内侧15以倾斜角度θ向下倾斜的倾斜面。倾斜角度θ设为5度。

权利要求 :

1.一种鞋的鞋垫,其具有从脚后跟侧的后端经由足弓部延伸至脚尖侧的前端为止的鞋垫主体部,其特征在于,所述鞋垫主体部形成为脚尖部的内侧的高度比外侧的高度低,所述脚尖部的表面形成为从外侧朝向内侧向下倾斜的倾斜面,所述鞋垫主体部的横截面形成为在脚尖部到脚后跟部之间底面向下凸出的弯曲形状且从足弓部到脚后跟部之间表面向下凹陷的弯曲形状,所述鞋垫主体部的表面形成为所述脚后跟侧的后端高且从所述脚后跟侧的后端朝向所述足弓部平缓地向下倾斜的倾斜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的鞋垫,其特征在于,所述脚尖部的倾斜面的倾斜角度为10度以下。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鞋的鞋垫,其特征在于,所述脚尖部的倾斜面的倾斜角度为4.7度以上。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鞋的鞋垫,其特征在于,所述鞋垫为杯状鞋垫类型。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鞋的鞋垫,其特征在于,所述鞋垫主体部形成为三维立体形状。

说明书 :

鞋的鞋垫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鞋的鞋垫,尤其涉及适合于使姿态以及步行稳定、防止步行疲劳的鞋的鞋垫。

背景技术

[0002] 鞋的鞋垫是左右行走时的姿态稳定、行走容易度的重要构件,提供有各种形状的鞋垫。具备这样的鞋垫的鞋具备仅通过穿着行走就能够矫正为良好的姿态、另外能够维持该姿态的功能(专利文献1)。
[0003] 在专利文献1所公开的鞋的鞋垫中,将脚后跟部的高度设定得比脚尖部的高度高,从脚尖到脚后跟的表面形成为成为脚后跟高的倾斜面。具有如下功能:穿着具备该鞋垫的鞋的人的身体自然前倾而成为背肌伸展的姿态,另外成为促进脚部运动的辅助而减少疲劳。
[0004] 现有技术文献
[0005] 专利文献
[0006] 专利文献1:日本实开平7-27307号公报

发明内容

[0007] 发明所要解决的问题
[0008] 人的姿态多种多样,既有适合专利文献1所公开的鞋垫的人,也有不适合的人。因此,希望进一步开发鞋的鞋垫。
[0009] 因此,本发明是着眼于这样的现有技术所具有的未解决的问题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适合于使姿态以及步行稳定、防止步行疲劳的鞋的鞋垫。
[0010] 用于解决问题的手段
[0011] [第一发明]为了实现上述目的,第一发明的鞋的鞋垫是具有从脚后跟侧的后端经由足弓部延伸至脚尖侧的前端为止的鞋垫主体部的鞋的鞋垫,所述鞋垫主体部形成为脚尖部的内侧的高度比外侧的高度低,所述脚尖部的表面形成为从外侧朝向内侧向下倾斜的倾斜面。
[0012] [第二发明]进一步地,第二发明的鞋的鞋垫在第一发明的鞋的鞋垫的基础上,所述脚尖部的倾斜面的倾斜角度为10度以下。
[0013] [第三发明]进一步地,第三发明的鞋的鞋垫在第二发明的鞋的鞋垫的基础上,所述脚尖部的倾斜面的倾斜角度为4.7度以上。
[0014] [第四发明]进一步地,第四发明的鞋的鞋垫在第一发明至第三发明中任一发明的鞋的鞋垫的基础上,所述鞋垫为杯状鞋垫类型。
[0015] [第五发明]进一步地,第五发明的鞋的鞋垫在第一发明至第四发明中任一发明的鞋的鞋垫的基础上,所述鞋垫主体部形成为三维立体形状。
[0016] 发明效果
[0017] 如以上说明的那样,根据第一发明的鞋的鞋垫,能够仅通过穿着具备鞋垫的鞋,就使姿态以及步行稳定,防止步行疲劳。
[0018] 进一步地,根据第二发明的鞋的鞋垫,能够进一步提高姿态以及步行的稳定性。
[0019] 进一步地,根据第三发明的鞋的鞋垫,能够进一步提高姿态以及步行的稳定性。
[0020] 进一步地,根据第四发明的鞋的鞋垫,能够根据使用目的、身体条件等来容易地对喜欢的鞋子更换鞋垫。
[0021] 进一步地,根据第五发明的鞋的鞋垫,能够容易地应用于三维立体形状。

附图说明

[0022] 图1是表示本发明的鞋子的杯状鞋垫类型(cup insole type)的鞋垫的实施方式的分解立体图,是表示左脚用鞋垫的图。
[0023] 图2是图1所示的杯状鞋垫类型的鞋垫的鞋垫主体部的主视图。
[0024] 图3是图2所示的鞋垫主体部的脚尖部的A-A线剖视图。
[0025] 图4中的(a)是表示从与图2所示的左脚用鞋垫主体部成对的右脚用鞋垫主体部的指尖部至脚后跟部为止的长度方向上的多个部位的左右侧面的高度的图,图4中的(b)是表示横截面形状的图。
[0026] 图5中的(a)是表示图4所示的鞋垫的上部基体部的背面的图,图5中的(b)是沿从图5中的(a)的脚尖到脚后跟的长度方向的侧视图,图5中的(c)是表示从图5中的(a)的脚尖到脚后跟的长度方向上的横截面形状的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7] 以下,基于附图所示的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
[0028] 图1是表示本发明的鞋子的杯状鞋垫类型的鞋垫的实施方式的分解立体图,是表示左脚用鞋垫的图。图2是图1所示的杯状鞋垫类型的鞋垫的鞋垫主体部的主视图。图3是图2所示的鞋垫主体部的脚尖部的A-A线剖视图。图4中的(a)是表示从与图2所示的左脚用鞋垫主体部成对的右脚用鞋垫主体部的指尖部至脚后跟部为止的长度方向上的多个部位的左右侧面的高度的图,图4中的(b)是表示横截面形状的图。图5中的(a)是表示图4所示的鞋垫的上部基体部的背面的图,图5中的(b)是沿从图5中的(a)的脚尖到脚后跟的长度方向的侧视图,图5中的(c)是表示从图5中的(a)的脚尖到脚后跟的长度方向上的横截面形状的图。
[0029] 在图1中,杯状鞋垫类型的鞋垫1是左脚用鞋垫,在鞋垫主体部10上重叠并由粘接剂粘接有上部基体部20。鞋垫1例如如图3所示,在鞋主体2中可拆卸。此外,本发明的鞋垫并不限于杯状鞋垫类型,也可以是相对于鞋主体粘接的类型。鞋垫主体部10由低反弹材料形成为三维立体形状。
[0030] 鞋垫主体部10形成为随着从脚后跟侧的后端11经由足弓部12朝向脚尖侧的前端13而厚度变薄。另外,鞋垫主体部10的表面的后端11较高,表面朝向足弓部12平缓地向下倾斜,从脚尖部14朝向前端13向上倾斜。
[0031] 如图2所示,在左脚用的鞋垫主体部10中,图2的左侧是成为左脚拇指侧的内侧15,图2的右侧是成为左脚小指侧的外侧16。左脚用的鞋垫主体部10在脚尖部14中使内侧15的厚度比外侧16的厚度薄,在宽度方向(左右方向)上使内侧15比外侧16低。
[0032] 如图3所示,形成为三维立体形状的鞋垫主体部10的脚尖部14的表面形成为从外侧16朝向内侧15以倾斜角度θ向下的倾斜面。在本实施方式中,将倾斜角度θ设为5度。此外,倾斜角度θ并不限于5度,只要在脚尖部14的表面形成外侧16高而内侧15低的倾斜面即可。当然,右脚用鞋垫也相同。
[0033] 在鞋垫1中,若脚尖部14的内侧15比外侧16低,则使左右腿的膝盖进入内侧而大腿、腰等收紧。其结果是,站立姿态变好,不会哈腰或腆肚。另外,步幅变大。最能够发挥这样的效果的倾斜角度为5度,在5度至10度的范围内也能得到同样的效果。当然,即使在5度、4.7度以下,只要不是0度即可,总之是若穿着具备鞋垫1的鞋则两膝自然地朝向内侧的倾斜角度θ即可。
[0034] 上部基体部20形成为与鞋垫主体部10的上表面形状吻合的三维立体形状,例如在低反弹材料的基部21上通过粘接剂而粘接有皮革制或者布制的基体22。上部基体部20是与穿着鞋的人的脚掌直接接触的构件。因此,形成为不阻碍鞋垫主体部10的脚尖部14中的倾斜角度θ并将倾斜角度θ传递给脚掌的三维立体形状。
[0035] 本实施方式的鞋垫1能够应用于球鞋、高跟鞋、高尔夫球鞋等运动用鞋、孕妇用鞋、通勤用鞋等鞋中。另外,也可以是不设置上部基体部20而仅有鞋垫主体部10的结构。
[0036] 以下,示出对鞋垫1的脚尖部14的倾斜角度及其效果的评估。
[0037] 实施例
[0038] 在评估方法中,准备了脚尖部14的倾斜角度θ为0度(平坦)的鞋垫(以下称为“平坦鞋垫”)、倾斜角度为4.7(5)度(以下称为“5度鞋垫”)、以及倾斜角度为10度(以下称为“10度鞋垫”)这三种鞋垫类型的鞋垫。此外,虽然倾斜角度以5度为目标,但是由于测定精度等,倾斜角度为4.7度。
[0039] 接着,将在孕妇用鞋主体中具备平坦鞋垫的孕妇用鞋作为比较例1,将在同样的鞋主体中具备5度鞋垫的鞋作为实施例1,将在同样的鞋主体中具备10度鞋垫的鞋作为实施例2。
[0040] 进一步地,将在高跟鞋部主体中具备平坦鞋垫的高跟鞋作为比较例2,将在同样的高跟鞋主体中具备5度鞋垫的高跟鞋作为实施例3,将在同样的高跟鞋主体中具备10度鞋垫的高跟鞋作为实施例4。
[0041] 另一方面,使两名受试者(受试者1和受试者2)分别穿着所述三种孕妇用鞋和高跟鞋,对(1)静止站立姿态、(2)步行姿态、(3)步行幅度、(4)步行稳定性、(5)静止站立姿态的稳定性、(6)纵轴重心位置的变动进行评估。
[0042] 将关于孕妇用鞋的验证结果表示在表1、表2、表3中。将关于高跟鞋的验证结果表示在表3、表4、表5中。
[0043] 受试者1是孕妇,受试者2是女性公司职员。
[0044] (1)静止站立姿态的评估
[0045] 在穿着鞋时的静止站立姿态的评估中,根据基于图像分析的站立姿态角度来进行数量性的验证。具体而言,从前面和侧面拍摄穿着鞋时的站立姿态,对正确的姿态、前倾姿态、后倾姿态进行数量性的验证。在此,正确的站立姿态是指,以外侧跟骨部为基点引出垂直线,膝部、髂嵴、肩部(肩峰)、耳部(耳孔)位于一条直线上。在本验证中,将从以外踝为基点的垂直线到额部为止的角度为5.0度的姿态作为正确的站立姿态(表1、表4)。
[0046] (2)步行姿态的评估
[0047] 在穿着鞋时的步行姿态的评估中,从横向拍摄将跑步机的速度设定为4.5[km/h]时的步行状态,根据相对于以单脚支承状态的支承脚为基点的垂直线的、额部位置的角度(步行姿态角度)来进行验证。
[0048] (3)步行幅度的评估
[0049] 在步行幅度的评估中,与步行姿态的评估同样地,设定跑步机的速度,根据从步行时双脚触地时的后脚的脚尖到前脚的脚尖为止的步幅来进行数量性的验证。
[0050] (4)步行稳定性的评估
[0051] 根据穿鞋步行时的脚后跟部触地状态来对步行的稳定性进行数量性的验证。在步行时的脚后跟部触地状态的测定中,与(2)的步行姿态的评估同样地设定速度,从后方拍摄穿鞋步行时的脚后跟部触地状态,根据相对于基准线的脚后跟触地状态来进行数量性的验证。
[0052] (5)静止站立姿态的稳定性评估
[0053] 在静止站立姿态的稳定的评估中,从(i)根据脚底压力分布图得出的左右脚的载荷差、(ii)纵轴重心位置来数量性地验证是否确保了正确的姿态(表2、表5)。具体而言,使用FPS(脚底压力测定装置:一个画面),根据静止站立时的脚底压力分布图,从(i)左右脚的载荷差来验证是否确保了以整个脚掌站立的站立姿态(表2、表5)。此外,将脚底压力分布图的压力值的范围设定为44[gf/cm2]至400[gf/cm2]。(ii)纵轴重心位置是根据从脚后跟(0%)到脚尖(100%)的纵轴重心位置来对站立时的稳定进行数量性的评估的依据,将最稳定区域设为48%~53%(表2、表5)。
[0054] (6)步行时的重心位置的变动的评估
[0055] 就步行时的重心位置的变动而言,从脚底压力分布图计算重心位置,对从脚后跟的触地到前脚部的踢出为止的重心位置的变动进行数量性分析验证。此外,将压力的测定范围设定为52[gf/cm2]至640[gf/cm2]。
[0056] A.穿着孕妇用鞋时的评估结果(参照表1、表2、表3)
[0057] (A1)静止站立姿态的评估结果
[0058] 如表1所示,比较例1的站立姿态角度(平均)为5.9度,实施例1的站立姿态角度(平均)为5.2度,实施例2的站立姿态角度(平均)为4.3度。因此,穿着实施例1的鞋的情况最接近基准值(5.0度),能够判断为确保了更稳定的站立姿态,评估为“优”。实施例2为4.3度,是大致直立的姿态,但是由于没有过度前倾,因此评估为“合格”。将比较例1判断为过度前倾,评估为“不合格”。
[0059] [表1]
[0060]
[0061] (A2)步行姿态的评估结果
[0062] 如表1所示,比较例1的站立姿态角度(平均)为7.1度,实施例1的站立姿态角度(平均)为6.4度,实施例2的站立姿态角度(平均)为6.7度。因此,判断为实施例1的鞋确保了最稳定的步行姿态,评估为“优”。实施例2虽然比实施例1稍微前倾,但是由于没有大幅前倾,因此评估为“合格”。但是,比较例1大幅前倾,因此评估为“不合格”。
[0063] (A3)步行幅度的评估结果
[0064] 在保持了接近直立的姿态的情况下,膝关节也伸展而能够确保大的步行幅度。与之相比,在前倾姿态幅度较大的情况下,由于身体整体成为“く形姿态”,因此膝关节也不伸展,步行幅度也变小。
[0065] 如表1所示,在穿着鞋时的步行幅度中,步行时单脚支承姿态角度最小的实施例1的步幅最大且为65[cm],其次,实施例2的步幅为62[cm],比较例1的步幅为61[cm]。作为步幅的评估结果,实施例1为“优”,实施例2与比较例1为“合格”。由此,可知确保正确的姿态关系到较宽的步幅。
[0066] (A4)步行的稳定性的评估结果
[0067] 就步行的稳定性而言,以两脚并拢站立时的中央线为基准,将步行时的脚后跟触地位置与基准线接触的情况验证为稳定,将从基准线向左右偏离的情况验证为不稳定。
[0068] 检验结果是,在受试者1的情况下,穿着比较例1的鞋时的偏移为两处,穿着实施例1的鞋时为无偏移,穿着实施例2的鞋时为四处。
[0069] 另一方面,在受试者2的情况下,穿着比较例1的鞋时的偏移为四处,穿着实施例1的鞋时为两处,穿着实施例2的鞋时为五处。
[0070] 因此,作为评估结果,由于实施例1最稳定而为“优”,其次是比较例1,最向左右偏离的是实施例2,从而比较例1和实施例2为“不合格”。
[0071] (A5)静止站立时的稳定性的评估
[0072] 根据脚底压力分布图来分析的静止站立时的稳定为左右脚的载荷差较小,根据纵轴重心位置的数值来分析的静止站立时的稳定为位于48%至53%的最稳定区域,由此对静止站立时的稳定性进行评估。
[0073] 如表2所示,作为评估结果,在比较例1的情况下左右载荷差为6.3%,在实施例1的情况下为2.4%,在实施例2的情况下为1.1%。
[0074] 关于纵轴重心位置,在比较例1的情况下为55%,在实施例1的情况下为50%,在实施例2的情况下为52.7%。
[0075] 因此,判断为实施例1和实施例2是最稳定的站立,均评估为“优”。但是,比较例1由于左右脚的载荷差较大,因此评估为“不合格”。
[0076] [表2]
[0077]
[0078] (A6)纵轴心位置的变动的评估
[0079] 在从脚后跟触地期到单脚支承转变期、踢出转变期(参照表3中的符号1~8)中,根据从脚后跟触地期到单脚支承转变期、踢出转变期的重心位置变动来评估步行时的纵轴重心位置变动。
[0080] 如表3所示,直到单脚支承期为止,在比较例1、实施例1、实施例2的重心位置变动中没有确认到彼此的差异,但是若观察从踢出转变期到踢出为止的变动,则与比较例1和实施例2相比,实施例1被观察到流畅的重心位置的变动,另外,由于踢出也是以鞋尖所进行的踢出(84.0%),因此评估为“优”。由于实施例2也是以脚尖所进行的踢出(79.2%),因此评估为“合格”。但是,由于比较例1中以脚尖所进行的踢出较弱(76.6%),因此评估为“不合格”。
[0081] [表3]
[0082]   1 2 3 4 5 6 7 8 评估比较例1 18.4% 32.6% 45.6% 55.9% 57% 63.8% 70.5% 76.6% 不合格
实施例1 11.9% 24.8% 45.9% 59.2% 71.9% 76% 80.4% 84% 优
实施例2 18.3% 29.1% 42.5% 52.7% 65.9% 70.5% 75.5% 79.2% 合格
平均 16.2% 28.8% 44.7% 55.9% 64.9% 70.1% 75.5% 79.9% -
[0083] B.穿着高跟鞋时的评估结果(参照表4、表5、表6)
[0084] 与穿着孕妇用鞋时的评估(A1)~(A6)同样地,进行穿着高跟鞋时的(B1)静止站立姿态的评估、(B2)步行姿态的评估、(B3)步行幅度的评估、(B4)步行的稳定性的评估、(B5)静止站立时的稳定性的评估、(B6)纵轴重心位置的变动的评估。
[0085] (B1)静止站立姿态的评估结果
[0086] 将静止站立姿态的评估结果示于表4。
[0087] 比较例2的站立姿态角度为6.2度,实施例3为5.1度,实施例4为5.5度。因此,判断为当穿着实施例3的鞋时最接近基准值且确保了更稳定的站立姿态,评估结果为“优”。
[0088] [表4]
[0089]
[0090] (B2)步行姿态的评估结果
[0091] 如表4所示,穿着比较例2的鞋时的站立姿态角度为6.1度,穿着实施例3的鞋时的站立姿态角度为6.1度,穿着实施例4的鞋时的站立姿态角度为6.2度。因此,判断为当穿着实施例3的鞋时最接近基准值且确保了更稳定的步行姿态,评估为“优”。实施例4也接近于基准值,因此评估为“合格”。但是,比较例2由于远离基准值,因此评估为“不合格”。
[0092] (B3)步行幅度的评估结果
[0093] 在步行幅度的评估中,在保持了接近直立的姿态的情况下,膝关节也伸展,能够确保较大的步行幅度,步行效率也高。与之相比,在前倾姿态幅度较大的情况下,由于身体整体为“く形姿态”,因此膝关节也不伸展,步行幅度也变小,基于上述情况来进行判断。
[0094] 作为步幅的评估结果,穿着步行时单腿支承姿态角度最小的实施例3的鞋时,步幅为62.5[cm]且为最大,其次是穿着实施例4的鞋时的步幅为61[cm],穿着比较例2的鞋时的步幅为58.5[cm]。因此,将实施例3评估为“优”,将实施例4和比较例2评估为“合格”。由此可知,确保正确的姿态关系到较宽的步幅。
[0095] (B4)步行的稳定性的评估结果
[0096] 作为步行的稳定性的评估结果,在受试者1的情况下,穿着比较例2的鞋时的偏移为一处,穿着实施例3的鞋时为一处,穿着实施例4的鞋时为三处。在受试者2的情况下,穿着比较例2的鞋时的偏移为五处,穿着实施例3的鞋时的偏移为四处,穿着实施例4的鞋时的偏移为五处。由此,穿着实施例3的鞋时最稳定,因此评估为“优”,将比较例2和实施例4评估为“不合格”。
[0097] (B5)静止站立时的稳定性的评估
[0098] 如表5所示,在静止站立时的稳定性的评估结果中,在穿着比较例2的鞋的情况下的左右载荷差为8.7%,穿着实施例3的鞋时为1.1%,穿着实施例4的鞋时为1.8%。关于纵轴重心位置,穿着比较例2的鞋时为63.8%,穿着实施例3的鞋时为62.6%,穿着实施例4的鞋时为65.3%。虽然比较例2、实施例3和实施例4在纵轴重心位置方面没有大的差异,但是比较例2的左右负荷差比实施例3和4大,因此评估为“不合格”,将实施例3、4评估为“优”。
[0099] [表5]
[0100]
[0101] (B6)纵轴重心位置的变动的评估
[0102] 如表6所示,在纵轴重心位置的变动的评估结果中,尽管到单脚支承期为止,在穿着比较例2、实施例3、实施例4的鞋时的各重心位置变动中没有观察到彼此的差异,但是若观察从踢出转变期到踢出为止的变动,则与穿着比较例2和实施例4的鞋时相比,穿着实施例3的鞋时能够观察到流畅的重心位置的变动,另外,踢出也是以鞋尖(编号8)进行的踢出(83.1%),因此将实施例3评估为“优”。实施例4的脚尖的踢出较大(78.1%),因此评估为“合格”,比较例2的踢出较弱(76.8%),因此评估为“不合格”。
[0103] 若综合判断以上评估结果,则平坦鞋垫虽然也有判断为“合格”的项目但是被评估为“不合格”,5度鞋垫被评估为“优”,10度鞋垫被评估为“合格”。
[0104] [表6]
[0105]   1 2 3 4 5 6 7 8 评估比较例2 46.8% 52.9% 58% 61.3% 65.4% 71% 72.9% 76.8% 不合格
实施例3 43.3% 54.3% 58.8% 64.5% 69.9% 72.7% 77.4% 83.1% 优
实施例4 43.7% 55.1% 58.4% 61% 67.1% 70.4% 73.5% 78.1% 合格
平均 44.6% 54.1% 58.4% 62.3% 67.5% 71.4% 74.6% 79.3% -
[0106] 根据上述实施例,能够得到姿态以及步行稳定的结果、矫正骨盆的效果、矫正O形腿的效果、强化大腿内侧的效果(=减肥效果)以及对于孕妇防止早产的效果。
[0107] 符号说明
[0108] 1:鞋垫;2:鞋主体;10:鞋垫主体部;11:后端;12:足弓部;13:前端;14:脚尖部;15:内侧;16:外侧;θ:倾斜角度;20:上部基体部;21:基部;22: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