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照明防刺伤雨伞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810970417.9

文献号 : CN11085656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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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人 : 陈昌燕

申请人 : 陈昌燕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可照明防刺伤雨伞,属于日常生活用品领域。本装置包括伞布(2)、伞骨(1)和珠尾(4),所述伞骨(1)包括内侧伞骨(11)和外侧伞骨(12),所述外侧伞骨12)和珠尾(4)均为橡胶材质,内侧伞骨(11)为合金材质,且伞布(2)上侧设置有荧光剂。本装置通过将伞骨(1)设置成一段合金材质的内侧伞骨(11),用于与中杆(3)连接并支撑伞布(2),将另一设置成橡胶材质的外侧伞骨(12),外侧伞骨(12)的外端设置同样为橡胶的珠尾(4),可有效缓冲珠尾(4)的撞击力,防止刺伤人们。同时在伞布(2)外侧设置荧光剂,可提供照明和进行标示。

权利要求 :

1.可照明防刺伤雨伞,包括伞布(2)、伞骨(1)和珠尾(4),所述伞骨(1)包括内侧伞骨(11)和外侧伞骨(12),其特征在于:所述外侧伞骨12)和珠尾(4)均为橡胶材质,内侧伞骨(11)为合金材质,且伞布(2)上侧设置有荧光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照明防刺伤雨伞,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杆(3)底部设置有带LED灯的握柄。

说明书 :

可照明防刺伤雨伞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可照明防刺伤雨伞,属于日常生活用品领域。

背景技术

[0002] 现有雨伞主要由中杆、伞骨、伞面和珠尾等构成,而伞骨一端与中杆连接,另一端与珠尾连接,并支撑伞布。现有雨伞的伞骨往往采用金属件加工形成,具有一定的强度,但同时支伞骨具有一定的强度,容易造成刺碰扎伤等危险事情发生。虽然现在支伞骨外端套有珠尾,而现有的珠尾设计小而尖,不安全,支伞骨端部插入珠尾内,造成伞骨端部易从珠尾中滑出,二者连接不紧固。同时现有的雨伞并未设置照明设施,需单独携带照明设备才能安全在夜间使用,使得人们在夜间使用并不方便。

发明内容

[0003]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有效防刺伤和提供照明装的可照明防刺伤雨伞。
[0004]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可照明防刺伤雨伞,包括伞布、伞骨和珠尾,所述伞骨包括内侧伞骨和外侧伞骨,所述外侧伞骨和珠尾均为橡胶材质,内侧伞骨为合金材质,且伞布上侧设置有荧光剂。其中,上述装置中所述中杆底部设置有带LED灯的握柄。
[0005]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结构简单,造价低廉。本装置通过将伞骨1设置成一段合金材质的内侧伞骨,用于与中杆连接并支撑伞布,将另一设置成橡胶材质的外侧伞骨,外侧伞骨的外端设置同样为橡胶的珠尾,可有效缓冲珠尾的撞击力,防止刺伤人们。同时在伞布外侧设置荧光剂,可提供照明和进行标示。

附图说明

[0006] 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0007] 图中标记为:1是伞骨,11是内侧伞骨,12是外侧伞骨,2是伞面,3是中杆,4是珠尾。

具体实施方式

[0008]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0009] 如图1所示,本发明的可照明防刺伤雨伞,包括伞布2、伞骨1和珠尾4,所述伞骨1包括内侧伞骨11和外侧伞骨12,所述外侧伞骨12和珠尾4均为橡胶材质,内侧伞骨11为合金材质,且伞布2上侧设置有荧光剂。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理解的是,本装置优选将伞骨1设置成一段合金材质的内侧伞骨11,用于与中杆3连接并支撑伞布2,将另一设置成橡胶材质的外侧伞骨12,并在外侧伞骨12的外端设置同样为橡胶的珠尾4,通过橡胶制成的外侧伞骨和珠尾可有效缓冲珠尾4的撞击力,防止刺伤人们。同时在伞布2外侧设置荧光剂,可提供照明和进行标示。其中,上述装置中所述中杆3底部设置有带LED灯的握柄。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理解的是,为使得照明效果更好,本装置进一步优选在中杆3底部的握柄上还设置有LED灯,方便实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