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层玻璃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1880062130.4

文献号 : CN11113294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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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吉田章吾冈野萌增山义和

申请人 : 积水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摘要 :

本发明提供在外部冲击时能够抑制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破损的夹层玻璃。本发明的夹层玻璃,其具备第1玻璃板、第2玻璃板以及中间膜,其中,所述第1玻璃板与所述第2玻璃板之间配置有所述中间膜,在所述夹层玻璃中,存在所述中间膜的侧面露出的部分,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夹层玻璃在落球试验中的玻璃碎片的重量相对于未进行下述浸渍‑光照射试验的夹层玻璃在落球试验中的玻璃碎片的重量的比为2.5以下。

权利要求 :

1.一种夹层玻璃,其具备第1玻璃板、第2玻璃板以及中间膜,其中,所述第1玻璃板与所述第2玻璃板之间配置有所述中间膜,所述第1玻璃板的厚度与所述第2玻璃板的厚度相同,或者,所述第1玻璃板的厚度比所述第2玻璃板的厚度薄,在所述夹层玻璃中,存在所述中间膜的侧面露出的部分,所述中间膜通过将热固化剂或UV固化剂注入而进行了端部处理,下述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夹层玻璃在下述落球试验中的玻璃碎片的重量相对于未进行下述浸渍‑光照射试验的夹层玻璃在下述落球试验中的玻璃碎片的重量的比为2.5以下,浸渍‑光照射试验:将浸渍‑光照射试验前的夹层玻璃在80℃的纯水中浸渍24小时,从纯水中取出,将水分拭去,在23℃下放置4小时后,对夹层玻璃进行在黑色面板温度83℃、槽内温度53℃、湿度50%RH下照射氙光144小时的工序,将该工序进行15次循环,得到浸渍‑光2

照射试验后的夹层玻璃,照射氙光时,辐射照度为180W/m ,辐射照度测定波长为300~

400nm,内部过滤器为石英且外部过滤器为石英:#275(截止275),落球试验:将未进行浸渍‑光照射试验的夹层玻璃及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夹层玻璃分别在23±2℃、湿度50%RH下保管4小时,对于保管后的各夹层玻璃,在所述中间膜的侧面露出的部分中的所述夹层玻璃的侧面朝向内侧0.5mm的位置上,从所述第1玻璃板侧,将直径

1.5英寸、重量229g的铁球从高度30cm落下,落球在23±2℃、湿度50%RH的氛围下进行,测定从所述中间膜剥离的玻璃碎片的重量,设为落球试验中的玻璃碎片的重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层玻璃,其中,所述中间膜具有1层的结构或2层以上的结构,所述中间膜具备包含热塑性树脂的第1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夹层玻璃,其中,所述中间膜具有2层以上的结构,

所述中间膜具备包含热塑性树脂的第2层,所述第2层配置于所述第1层的第1表面侧。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夹层玻璃,其中,所述中间膜具有3层以上的结构,

所述中间膜具备包含热塑性树脂的第3层,所述第3层配置于所述第1层的与所述第1表面相反的第2表面侧。

5.根据权利要求2 4中任一项所述的夹层玻璃,其中,~

所述第1层中的所述热塑性树脂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离聚物树脂或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树脂,或者,所述第1层中的所述热塑性树脂为热塑性弹性体。

6.根据权利要求1 4中任一项所述的夹层玻璃,其中,~

所述第1玻璃板的厚度为1.9mm以下。

7.根据权利要求1 4中任一项所述的夹层玻璃,其中,~

所述第1玻璃板为强化玻璃板。

8.根据权利要求1 4中任一项所述的夹层玻璃,其中,~

在所述夹层玻璃中的所述中间膜的侧面露出的部分中,所述中间膜的端部与所述第1玻璃板的端部的粘接面上未实施黑色涂装,在所述夹层玻璃中的所述中间膜的侧面露出的部分中,所述中间膜的端部与所述第2玻璃板的端部的粘接面上未实施黑色涂装。

9.根据权利要求1 4中任一项所述的夹层玻璃,其在车辆中用作挡风用玻璃。

~

10.根据权利要求1 4中任一项所述的夹层玻璃,其在车辆中用作侧玻璃、顶玻璃或背~光用玻璃。

说明书 :

夹层玻璃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在一对玻璃板之间夹入有中间膜的夹层玻璃。

背景技术

[0002] 夹层玻璃在受到外部冲击而破坏时,玻璃碎片的飞散量很小,具有优异的安全性。因此,所述夹层玻璃广泛用于汽车、铁路车辆、飞机、船舶以及建筑物等中。所述夹层玻璃可以通过将中间膜夹入一对玻璃板之间来制造。
[0003] 作为所述夹层玻璃的一个示例,下述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具备含有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紫外线吸收剂、增塑剂、粘接力调整剂以及抗氧化剂的中间膜的夹层玻璃。该中间膜中使用的所述紫外线吸收剂是丙二酸酯类化合物及/或草酸苯胺类化合物。
[0004] 下述专利文献2中公开了具备黄变倾向较低、对于UV‑A射线及可见光具有较高的透射率、对于UV‑B射线具有较低的透射率的中间膜的夹层玻璃。该中间膜包含聚乙烯醇缩醛、增塑剂、作为UV吸收剂的草酰苯胺型化合物。
[0005] 现有技术文献
[0006] 专利文献
[0007]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03‑327454号公报
[0008] 专利文献2:US2012/0052310A1

发明内容

[0009] 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
[0010] 例如,在车辆的夹层玻璃的情况下,在行驶时,小石等可能冲击夹层玻璃的端部或端部的附近。在以往的夹层玻璃的情况下,小石等冲击夹层玻璃的端部或端部的附近时存在夹层玻璃的端部破损、玻璃碎片飞散这样的问题。需要说明的是,向车辆的夹层玻璃的冲击,当事故发生时等,不限于来自外部侧,有时会来自内部侧。
[0011] 近年,随着车辆的轻量化,使用了薄的玻璃板。在使用了薄的玻璃板的情况下,当外部冲击时,存在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破损特别容易发生这样的问题。
[0012] 此外,近年,在车辆中,夹层玻璃在该夹层玻璃的端部或端部的附近露出的状态下进行使用的情况正在增加。向露出的夹层玻璃的端部或端部的附近的外部冲击时,存在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破损特别容易发生这样的问题。
[0013]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当外部冲击时,能够抑制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破损的夹层玻璃。
[0014] 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
[0015] 根据本发明的广泛方案,提供一种夹层玻璃,其具备第1玻璃板、第2玻璃板以及中间膜,其中,所述第1玻璃板与所述第2玻璃板之间配置有所述中间膜,所述第1玻璃板的厚度与所述第2玻璃板的厚度相同,或者,所述第1玻璃板的厚度比所述第2玻璃板的厚度薄,在所述夹层玻璃中,存在所述中间膜的侧面露出的部分,下述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夹层玻璃在下述落球试验中的玻璃碎片的重量相对于未进行下述浸渍‑光照射试验的夹层玻璃在下述落球试验中的玻璃碎片的重量的比为2.5以下。
[0016] 浸渍‑光照射试验:将浸渍‑光照射试验前的夹层玻璃在80℃的纯水中浸渍24小时,从纯水中取出,将水分拭去,在23℃下放置4小时后,对夹层玻璃进行在黑色面板温度83℃、槽内温度53℃、湿度50%RH下照射氙光144小时的工序。将该工序进行15次循环,得到浸2
渍‑光照射试验后的夹层玻璃。照射氙光时,辐射照度为180W/m ,辐射照度测定波长为300~400nm,内部过滤器为石英且外部过滤器为石英:#275(截止275)。
[0017] 落球试验:将未进行浸渍‑光照射试验的夹层玻璃及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夹层玻璃分别在23±2℃、湿度50%RH下保管4小时。对于保管后的各夹层玻璃,在所述中间膜的侧面露出的部分中的所述夹层玻璃的侧面朝向内侧0.5mm的位置上,从所述第1玻璃板侧,将直径1.5英寸、重量229g的铁球从高度30cm落下。落球在23±2℃、湿度50%RH的氛围下进行。测定从所述中间膜剥离的玻璃碎片的重量,设为落球试验中的玻璃碎片的重量。
[0018] 根据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的特定方案,其中,所述中间膜具有1层的结构或2层以上的结构,所述中间膜具备包含热塑性树脂的第1层。
[0019] 根据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的特定方案,其中,所述中间膜具有2层以上的结构,所述中间膜具备包含热塑性树脂的第2层,所述第2层配置于所述第1层的第1表面侧。
[0020] 根据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的特定方案,其中,所述中间膜具有3层以上的结构,所述中间膜具备包含热塑性树脂的第3层,所述第3层配置于所述第1层的与所述第1表面相反的第2表面侧。
[0021] 根据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的特定方案,其中,所述第1层中的所述热塑性树脂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离聚物树脂或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树脂,或者,所述第1层中的所述热塑性树脂为热塑性弹性体。
[0022] 根据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的特定方案,其中,所述第1玻璃板的厚度为1.9mm以下。
[0023] 根据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的特定方案,其中,所述第1玻璃板为强化玻璃板。
[0024] 根据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的特定方案,其中,在所述夹层玻璃中的所述中间膜的侧面露出的部分中,所述中间膜的端部与所述第1玻璃板的端部的粘接面上未实施黑色涂装,在所述夹层玻璃中的所述中间膜的侧面露出的部分中,所述中间膜的端部与所述第2玻璃板的端部的粘接面上未实施黑色涂装。
[0025] 根据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的特定方案,所述夹层玻璃在车辆中用作挡风用玻璃。
[0026] 根据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的特定方案,所述夹层玻璃在车辆中用作侧玻璃、顶玻璃或背光用玻璃。
[0027] 发明的效果
[0028] 本发明的夹层玻璃具备第1玻璃板、第2玻璃板以及中间膜。本发明的夹层玻璃中,所述第1玻璃板与所述第2玻璃板之间配置有所述中间膜。本发明的夹层玻璃中,所述第1玻璃板的厚度与所述第2玻璃板的厚度相同,或者,所述第1玻璃板的厚度比所述第2玻璃板的厚度薄。本发明的夹层玻璃中,存在所述中间膜的侧面露出的部分。本发明中,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夹层玻璃在落球试验中的玻璃碎片的重量相对于未进行浸渍‑光照射试验的夹层玻璃在落球试验中的玻璃碎片的重量的比为2.5以下。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由于具备所述构成,因此当外部冲击时能够抑制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破损。

附图说明

[0029] [图1]图1是示意性地表示本发明的第1实施方式的夹层玻璃的截面图。
[0030] [图2]图2是示意性地表示本发明的第2实施方式的夹层玻璃的截面图。
[0031] [图3]图3(a)、(b)及(c)是用于说明夹层玻璃的侧面的图。
[0032] [图4]图4(a)及(b)是用于说明夹层玻璃的中间膜的图。
[0033] [图5]图5(a)、(b)及(c)是用于说明夹层玻璃的中间膜的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34] 以下,将详细地对本发明进行说明。
[0035] 本发明的夹层玻璃具备第1玻璃板、第2玻璃板以及中间膜。所述中间膜配置于所述第1玻璃板与所述第2玻璃板之间。
[0036] 本发明的夹层玻璃中,所述第1玻璃板的厚度与所述第2玻璃板的厚度相同,或者,所述第1玻璃板的厚度比所述第2玻璃板的厚度薄。在所述夹层玻璃中,存在所述中间膜的侧面露出的部分。
[0037] 本发明中,下述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夹层玻璃在下述落球试验中的玻璃碎片的重量相对于未进行下述浸渍‑光照射试验的夹层玻璃在下述落球试验中的玻璃碎片的重量的比为2.5以下。未进行浸渍‑光照射试验的夹层玻璃在落球试验中的玻璃碎片的重量有时记载为浸渍‑光照射试验前的重量A。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夹层玻璃在落球试验中的玻璃碎片的重量有时记载为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重量B。所述比为比(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重量B)/(浸渍‑光照射试验前的重量A)。
[0038] 浸渍‑光照射试验:将浸渍‑光照射试验前的夹层玻璃在80℃的纯水中浸渍24小时,从纯水中取出,将水分拭去,在23℃下放置4小时后,对夹层玻璃进行在黑色面板温度83℃、槽内温度53℃、湿度50%RH下照射氙光144小时的工序。将该工序进行15次循环,得到浸2
渍‑光照射试验后的夹层玻璃。照射氙光时,辐射照度为180W/m ,辐射照度测定波长为300~400nm,内部过滤器为石英且外部过滤器为石英:#275(截止275)。
[0039] 落球试验:将未进行浸渍‑光照射试验的夹层玻璃及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夹层玻璃分别在23±2℃、湿度50%RH下保管4小时。对于保管后的各夹层玻璃,在所述中间膜的侧面露出的部分中的所述夹层玻璃的侧面朝向内侧0.5mm的位置上,从所述第1玻璃板侧,将直径1.5英寸、重量229g的铁球从高度30cm落下。落球在23±2℃、湿度50%RH的氛围下进行。测定从所述中间膜剥离的玻璃碎片的重量,设为落球试验中的玻璃碎片的重量。
[0040] 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由于具备所述构成,因此当外部冲击时能够抑制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破损。例如,能够抑制从夹层玻璃的侧面至内侧5cm的位置为止的区域中的夹层玻璃的破损。特别是,能够抑制从夹层玻璃的侧面至内侧1cm的位置为止的区域中的夹层玻璃的破损。
[0041] 在车辆的夹层玻璃的情况下,行驶时,小石等可能冲击夹层玻璃的端部。在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的情况下,当小石等冲击夹层玻璃的端部时,夹层玻璃不易破损,能够抑制玻璃的碎片的飞散量。
[0042] 此外,近年,在车辆中,夹层玻璃在该夹层玻璃的端部或端部的附近露出的状态下使用的情况正在增加。当向露出的夹层玻璃的端部或端部的附近的外部冲击时,存在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破损特别容易发生这样的问题。
[0043] 对此,本发明中,由于具备所述构成,因此,即使小石等冲击夹层玻璃的端部,或者对露出的夹层玻璃的端部或端部的附近施加外部冲击,也能够抑制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破损。
[0044] 需要说明的是,玻璃碎片是否从所述中间膜剥离,可以通过在落球试验后,使在23±2℃、湿度50%RH下铁球落下侧的玻璃板朝下,确认玻璃碎片是否落下来进行判定。
[0045] 所述落球试验中,准备2片以上的长8cm×宽7cm的试验用夹层玻璃。这是比通常使用的夹层玻璃更小的尺寸。从1片夹层玻璃切出2片以上的所述试验用夹层玻璃。
[0046] 所述试验用夹层玻璃,以使得在一边侧具有中间膜的侧面露出的部分的方式而切出。在2片以上的试验用夹层玻璃中,将1片以上用于未进行浸渍‑光照射试验的落球试验中,将剩余的1片以上用于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落球试验中。
[0047] 需要说明的是,2个玻璃板(第1玻璃板和第2玻璃板)的厚度不同的情况下,无论夹层玻璃是否弯曲,所述落球试验中,采用较薄的第1玻璃板侧落下铁球时的比,作为比(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重量B)/(浸渍‑光照射试验前的重量A)的值。
[0048] 2个玻璃板(第1玻璃板和第2玻璃板)的厚度相同,并且2个玻璃板的种类相同的情况下,无论夹层玻璃是否弯曲,所述落球试验中,可以采用一者的玻璃板侧落下铁球时的比,作为比(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重量B)/(浸渍‑光照射试验前的重量A)的值。此外,也可以求出在一者的玻璃板侧落下铁球时的比与在另一者的玻璃板侧落下铁球时的比的平均值,采用该平均值作为比(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重量B)/(浸渍‑光照射试验前的重量A)的值。优选求出在一者的玻璃板侧落下铁球时的比与在另一者的玻璃板侧落下铁球时的比的平均值,采用该平均值作为比(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重量B)/(浸渍‑光照射试验前的重量A)的值。
[0049] 2个玻璃板(第1玻璃板和第2玻璃板)的厚度相同,并且2个玻璃板的种类不同的情况下,所述落球试验中,求出在一者的玻璃板侧落下铁球时的比与在另一者的玻璃板侧落下铁球时的比的平均值。采用该平均值作为比(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重量B)/(浸渍‑光照射试验前的重量A)的值。
[0050] 所述比(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重量B)/(浸渍‑光照射试验前的重量A),优选为2.4以下,更优选为2.3以下,进一步优选为2.2以下,更进一步优选为2.1以下,还更优选为2.0以下,特别优选为1.9以下,更特别优选为1.8以下,最优选为1.7以下。所述比为所述上限以下时,外部冲击时,能够进一步抑制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破损。需要说明的是,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重量B,通常,存在比浸渍‑光照射试验前的重量A重的倾向。从进一步提高耐贯通性的观点出发,所述比(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重量B)/(浸渍‑光照射试验前的重量A),可以为0.5以上,可以为0.6以上,可以为0.7以上,可以为0.8以上,可以为0.9以上,可以为1.0以上。
[0051] 作为将所述比(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重量B)/(浸渍‑光照射试验前的重量A)设为所述上限以下的方法,可举出:将热固化剂注入而得到中间膜的方法;及将UV固化剂注入而得到中间膜的方法等。热固化剂或UV固化剂的注入,优选在注入前的中间膜的端部处进行。
[0052] 从当外部冲击时,进一步抑制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破损的观点出发,所述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重量B,优选为50g以下,更优选为30g以下,进一步优选为15g以下。从进一步提高耐贯通性的观点出发,所述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重量B,可以为0.1g以上,可以为0.5g以上,可以为1g以上。
[0053] 需要说明的是,夹层玻璃的侧面是指,所述第1玻璃板和所述第2玻璃板对向的部分的侧面(参照表示了夹层玻璃的图3(a)、(b)及(c)。虚线的位置为夹层玻璃的端部。符号:第1玻璃板51、第2玻璃板52、中间膜53A、53B、53C)。
[0054] 除中间膜主体之外,存在形成有具有与中间膜主体不同的组成的包覆部以包覆中间膜主体的情况。在形成有包覆中间膜主体的包覆部的情况下,该包覆部与所述第1玻璃板和所述第2玻璃板彼此相对的部分对齐或存在于比该部分更内侧的位置的情况下,该包覆部也包含于中间膜中。在具备该包覆部的夹层玻璃中,根据该包覆部(中间膜的一部分)的侧面,可以说“存在中间膜的侧面露出的部分”(参照表示夹层玻璃的图4(a)及(b)。符号:第1玻璃板61第2玻璃板62;中间膜主体63Aa、63Ba(中间膜的一部分);包覆部63Ab、63Bb(中间膜的一部分))。
[0055] 在形成有包覆中间膜的包覆部的情况下,该包覆部具有从所述第1玻璃板和所述第2玻璃板相对的部分侧方突出的部分的情况下,该包覆部不包含于中间膜中。在通过该包覆部(非中间膜的一部分)而包覆中间膜的整个侧面的夹层玻璃的情况下,不能说“存在中间膜的侧面露出的部分”。(参照表示夹层玻璃的图5(a)、(b)及(c)。符号:第1玻璃板71;第2玻璃板72;中间膜主体73A、73B、73Ca(中间膜的一部分);包覆部73Cb(中间膜的一部分);包覆部74A、74B、74C(非中间膜的一部分))。
[0056] 此外,在所述中间膜具有单层(第1层)结构的情况下,与所述玻璃板接触的层为中间膜(第1层)。在所述中间膜具有第1层和第2层的2层结构的情况下,与所述玻璃板接触的层为第1层及第2层,即为:与第1玻璃板接触的第1层、与第2玻璃板接触的第2层。在所述中间膜具有第2层、第1层、第3层的3层结构的情况下,与所述玻璃板接触的层为第2层及第3层,即为:与第1玻璃板接触的第2层、与第2玻璃板接触的第3层。
[0057] 在所述夹层玻璃中,存在所述中间膜的侧面露出的部分。在所述夹层玻璃的端部中,优选存在所述中间膜的侧面露出的部分。需要说明的是,在所述夹层玻璃中,可以存在所述中间膜的侧面未露出的部分。所述夹层玻璃的端部中,也可以存在所述中间膜的侧面露出的部分和未露出的部分。
[0058] 从提高夹层玻璃的透明性的观点出发,所述夹层玻璃的可见光透射率优选为70%以上,更优选为80%以上,进一步优选为90%以上。
[0059] 所述可见光透射率,使用分光光度计(日立高新技术公司制“U‑4100”),基于JIS R3211:1998,在380~780nm的波长下进行测定。
[0060] 以下,将参照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的实施方式进行说明。
[0061] 图1是示意性地表示本发明的第1实施方式的夹层玻璃的截面图。
[0062] 图1中所示的夹层玻璃11具备第1玻璃板21、第2玻璃板22、中间膜1。中间膜1配置并夹入于第1玻璃板21和第2玻璃板22之间。
[0063] 中间膜1的第1表面1a叠层有第1玻璃板21。中间膜1的与第1表面1a相反的第2表面1b叠层有第2玻璃板22。中间膜1的第2层3的外侧的表面3a叠层有第1玻璃板21。中间膜1的第3层4的外侧的表面4a叠层有第2玻璃板22。
[0064] 中间膜1为具有2层以上的结构的多层的中间膜。中间膜1具备第1层2、配置于第1层2的第1表面2a侧的第2层3、配置于第1层2的与第1表面2a相反的第2表面2b侧的第3层4。第2层3叠层于第1层2的第1表面2a上。第3层4叠层于第1层2的第2表面2b上。第1层2为中间层。第2层3及第3层4,例如为保护层,本实施方式中为表面层。第1层2配置并夹入于第2层3和第3层4之间。因此,中间膜1具有按照第2层3、第1层2、第3层4依次排列配置的多层结构。
在中间膜1中,按照第2层3、第1层2、第3层4依次排列叠层。
[0065] 第2层的与第1层侧相反侧的外侧的表面优选为叠层有玻璃板的表面。第3层的与第1层侧相反侧的外侧的表面优选为叠层有玻璃板的表面。
[0066] 需要说明的是,第1层2和第2层3之间,以及,第1层2和第3层4之间分别可以配置其他层。第1层2和第2层3,以及,第1层2和第3层4分别优选直接叠层。作为其他层,可举出包含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等的热塑性树脂的层和包含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等的层。
[0067] 中间膜1包含热塑性树脂。第1层2包含热塑性树脂。第2层3包含热塑性树脂。第3层4包含热塑性树脂。
[0068] 图2为示意性地表示本发明的第2实施方式的夹层玻璃的截面图。
[0069] 图2中所示的夹层玻璃41具备第1玻璃板21、第2玻璃板22、中间膜31。中间膜31配置并夹入于第1玻璃板21和第2玻璃板22之间。中间膜31的第1表面31a叠层有第1玻璃板21。中间膜31的与第1表面31a相反的第2表面31b叠层有第2玻璃板22。
[0070] 中间膜31为具有1层的结构的单层的中间膜。中间膜31为第1层。中间膜31包含热塑性树脂。
[0071] 所述中间膜具有1层的结构或2层以上的结构。所述中间膜可以具有1层的结构,也可以具有2层以上的结构。所述中间膜可以具有2层的结构,也可以具有3层以上的结构。所述中间膜可以是具有仅具备第1层的1层的结构的中间膜(单层的中间膜),也可以是具有具备第1层和其他层的2层以上的结构的中间膜(多层的中间膜)。
[0072] 以下,将对构成所述中间膜的所述第1层(包含单层的中间膜)、所述第2层及所述第3层的详细内容、以及所述第1层、所述第2层及所述第3层中包含的各成分的详细内容进行说明。
[0073] (热塑性树脂)
[0074] 所述中间膜包含热塑性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热塑性树脂(0))。就所述中间膜而言,作为热塑性树脂(0),优选包含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0))。所述第1层优选包含热塑性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热塑性树脂(1))。就所述第1层而言,作为热塑性树脂(1),优选包含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所述第2层优选包含热塑性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热塑性树脂(2))。就所述第2层而言,作为热塑性树脂(2),优选包含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所述第3层优选包含热塑性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热塑性树脂(3))。就所述第3层而言,作为热塑性树脂(3),优选包含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所述热塑性树脂(1)、所述热塑性树脂(2)以及所述热塑性树脂(3)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从隔音性进一步提高的观点出发,优选所述热塑性树脂(1)与所述热塑性树脂(2)及所述热塑性树脂(3)不同。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从隔音性进一步提高的观点出发,优选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不同。所述热塑性树脂(0)、所述热塑性树脂(1)、所述热塑性树脂(2)以及所述热塑性树脂(3)分别可以仅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0)、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分别可以仅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0075] 作为所述热塑性树脂,可举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树脂、乙烯‑丙烯酸共聚物树脂、聚氨酯树脂、离聚物树脂及聚乙烯醇树脂等。也可以使用这些以外的热塑性树脂。
[0076] 所述例示的热塑性树脂可以通过树脂的分子结构、聚合度等的调整而成为热塑性弹性体。
[0077] 需要说明的是,热塑性树脂是指,加热时软化并且显示出可塑性、冷却至室温(25℃)时固化的树脂。热塑性弹性体是指,热塑性树脂中特别是加热时软化并且显示出可塑性、冷却至室温(25℃)时固化并且显示出橡胶弹性的树脂。
[0078] 从进一步抑制外部冲击时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破损的观点出发,优选所述热塑性树脂是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离聚物树脂或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树脂,或者,所述热塑性树脂是热塑性弹性体。所述第1层中的所述热塑性树脂(1)优选是这些优选的热塑性树脂。所述第2层中的所述热塑性树脂(2)及所述第2层中的所述热塑性树脂(2)分别优选是这些优选的热塑性树脂。在这种情况下,所述热塑性树脂是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离聚物树脂或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树脂,并且,所述热塑性树脂可以是热塑性弹性体。所述热塑性树脂可以是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离聚物树脂或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树脂,所述热塑性树脂可以是热塑性弹性体。
[0079]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例如,能够通过用醛来使聚乙烯醇(PVA)缩醛化而制造。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优选是聚乙烯醇的缩醛化物。所述聚乙烯醇,例如可以通过使聚乙酸乙烯酯皂化而得到。所述聚乙烯醇的皂化度,通常在70~99.9摩尔%的范围内。
[0080] 从进一步抑制外部冲击时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破碎的观点出发,所述中间膜优选包含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或离聚物树脂。从进一步抑制外部冲击时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破碎的观点出发,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优选是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从进一步抑制外部冲击时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破碎的观点出发,所述离聚物树脂优选是聚乙烯醇缩醛离聚物树脂。
[0081]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离聚物树脂是离聚物化的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所述聚乙烯醇缩醛离聚物树脂优选包含导入有酸基的聚乙烯醇缩醛。
[0082]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离聚物树脂在主链上具有例如‑CH2‑CH‑基。所述聚乙烯醇缩醛离聚物树脂具有聚乙烯醇缩醛骨架。所述聚乙烯醇缩醛骨架在主链上具有‑CH2‑CH‑基。‑CH2‑CH‑基中的“‑CH‑”部分的碳原子上键合有1个其他基团。在所述聚乙烯醇缩醛离聚物树脂中,优选在主链中,‑CH2‑CH‑基连续。
[0083] 在得到所述聚乙烯醇缩醛离聚物树脂时的中和中使用了金属。从有效地提高低温下的耐冲击性及自我修复性观点出发,所述金属优选为Na、Li、K、Mg、Zn、Cu、Co、Al、Fe、Ni、Cr或Mn。所述金属特别优选含有Na。
[0084] 作为所述聚乙烯醇缩醛离聚物树脂的制造方法,可举出以下的方法等。将聚乙酸乙烯酯与具有可以成为离子性官能团的基团的单体进行共聚、皂化、用醛而缩醛化后,进行离聚物化的方法。将聚乙烯醇(PVA),用具有可以成为离子性官能团的基团的醛而缩醛化后,进行离聚物化的方法。将聚乙烯醇缩醛,用具有可以成为离子性官能团的基团的醛而缩醛化后,进行离聚物化的方法。
[0085] 作为离聚物化的方法,可举出:在溶液中添加含有金属的化合物的方法,以及,在混炼中添加含有金属的化合物的方法等。所述含有金属的化合物可以以溶液的状态添加。
[0086] 所述离子性官能团优选为羧基、羧基的碱基、磺酸基、磺酸基的碱基、亚磺酸基、亚磺酸基的碱基、次磺酸基、次磺酸基的碱基、磷酸基、磷酸基的碱基、膦酸基、膦酸基的碱基、氨基、或氨基的碱基。在这种情况下,有效地表达离聚物化的效果。
[0087] 从有效地提高低温下的耐冲击性及自我修复性观点出发,所述聚乙烯醇缩醛离聚物树脂的离子性官能团的含有率优选为20摩尔%以下,更优选为10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为5摩尔%以下。
[0088] 所述离子性官能团的含有率是指,可以成为树脂中的离子性官能团的基团以及构成离子性官能团的金属盐的离子性官能团的比例的和。所述离子性官能团的含有率可以使用NMR等进行测定。例如,可以由源自碳NMR中的离子性官能团的峰(在羧基中出现在45ppm附近)、源自出现在30ppm附近的主链的峰的积分值而算出。
[0089] 所述聚乙烯醇(PVA)的平均聚合度优选为200以上,更优选为500以上,进一步优选为1500以上,更进一步优选为1600以上,特别优选为2600以上,最优选为2700以上,并且优选为5000以下,更优选为4000以下,进一步优选为3500以下。当所述平均聚合度为所述下限以上时,夹层玻璃的耐穿透性进一步提高。当所述平均聚合度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中间膜的成形变得容易。
[0090] 所述聚乙烯醇的平均聚合度,通过基于JIS K6726“聚乙烯醇试验方法”的方法而求得。
[0091]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中包含的缩醛基的碳原子数没有特别限定。制造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时使用的醛没有特别限定。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中的缩醛基的碳原子数优选为3~5,更优选为3或4。当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中的缩醛基的碳原子数为3以上时,中间膜的玻璃化转变温度变得足够低。
[0092] 所述醛没有特别限定。通常优选使用碳原子数为1~10的醛。作为所述碳原子数为1~10的醛,例如可举出:甲醛、乙醛、丙醛、正丁醛、异丁醛、正戊醛、2‑乙基丁醛、正己醛、正辛醛、正壬醛、正癸醛以及苯甲醛等。所述醛优选为丙醛、正丁醛、异丁醛、正己醛或正戊醛,更优选为丙醛、正丁醛或异丁醛,进一步优选为正丁醛。所述醛可以仅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0093]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0)的羟基的含有率(羟基量)优选为15摩尔%以上,更优选为18摩尔%以上,并且优选为40摩尔%以下,更优选为35摩尔%以下。当所述羟基的含有率为所述下限以上时,中间膜的粘接力进一步提高。此外,当所述羟基的含有率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中间膜的柔软性提高,中间膜的处理变得容易。
[0094]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的含有率(羟基量)优选为17摩尔%以上,更优选为20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为22摩尔%以上,并且优选为28摩尔%以下,更优选为27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为25摩尔%以下,特别优选为24摩尔%以下。当所述羟基的含有率为所述下限以上时,中间膜的机械强度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的含有率为20摩尔%以上时,反应效率较高且生产性较优异,此外,当为28摩尔%以下时,夹层玻璃的隔音性进一步提高。此外,当所述羟基的含有率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中间膜的柔软性提高,中间膜的处理变得容易。
[0095]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和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各自的羟基的含有率优选为25摩尔%以上,更优选为28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为30摩尔%以上,更进一步优选为31.5摩尔%以上,再进一步优选为32摩尔%以上,特别优选为33摩尔%以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和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各自的羟基的含有率优选为38摩尔%以下,更优选为37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为36.5摩尔%以下,特别优选为36摩尔%以下。当所述羟基的含有率为所述下限以上时,中间膜的粘接力进一步提高。此外,当所述羟基的含有率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中间膜的柔软性提高,中间膜的处理变得容易。
[0096] 从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观点出发,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的含有率优选比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的羟基的含有率低。从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观点出发,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的含有率优选比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羟基的含有率低。从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观点出发,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的含有率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的羟基的含有率的差的绝对值优选为1摩尔%以上,更优选为5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为9摩尔%以上,特别优选为10摩尔%以上,最优选为12摩尔%以上。从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观点出发,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的含有率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羟基的含有率的差的绝对值优选为1摩尔%以上,更优选为5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为9摩尔%以上,特别优选为10摩尔%以上,最优选为12摩尔%以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的含有率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的羟基的含有率的差的绝对值,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的含有率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羟基的含有率的差的绝对值,优选为20摩尔%以下。
[0097]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羟基的含有率是将键合有羟基的亚乙基量除以主链中的亚乙基总量而获得的以百分比表示的摩尔分数的值。所述键合有羟基的亚乙基量,例如可以基于JIS K6728“聚乙烯醇缩丁醛试验方法”进行测定。
[0098]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0)的乙酰化度(乙酰基量)优选为0.1摩尔%以上,更优选为0.3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为0.5摩尔%以上,并且优选为30摩尔%以下,更优选为25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为20摩尔%以下。当所述乙酰化度为所述下限以上时,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与增塑剂之间的相容性提高。当所述乙酰化度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中间膜及夹层玻璃的耐湿性提高。
[0099]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乙酰化度(乙酰基量)优选为0.01摩尔%以上,更优选为0.1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为7摩尔%以上,更进一步优选为9摩尔%以上,并且优选为30摩尔%以下,更优选为25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为24摩尔%以下,特别优选为20摩尔%以下。当所述乙酰化度为所述下限以上时,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与增塑剂之间的相容性提高。当所述乙酰化度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中间膜和夹层玻璃的耐湿性提高。特别是当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乙酰化度为0.1摩尔%以上且25摩尔%以下时,耐穿透性较优异。
[0100]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和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各自的乙酰化度优选为0.01摩尔%以上,更优选为0.5摩尔%以上,并且优选为10摩尔%以下,更优选为2摩尔%以下。当所述乙酰化度为所述下限以上时,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与增塑剂之间的相容性提高。当所述乙酰化度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中间膜和夹层玻璃的耐湿性提高。
[0101] 所述乙酰化度是将键合有乙酰基的亚乙基量除以主链中的亚乙基总量而获得的以百分比表示的摩尔分数的值。所述键合有乙酰基的亚乙基量,例如,可以基于JIS K6728“聚乙烯醇缩丁醛试验方法”进行测定。
[0102]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0)的缩醛化度(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的情况下为缩丁醛化度)优选为60摩尔%以上,更优选为63摩尔%以上,并且优选为85摩尔%以下,更优选为75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为70摩尔%以下。当所述缩醛化度为所述下限以上时,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与增塑剂之间的相容性提高。当所述缩醛化度为所述上限以下时,用于制造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所需的反应时间变短。
[0103]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缩醛化度(在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的情况下为缩丁醛化度)优选为47摩尔%以上,更优选为60摩尔%以上,并且优选为85摩尔%以下,更优选为80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为75摩尔%以下。当所述缩醛化度为所述下限以上时,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与增塑剂之间的相容性提高。当所述缩醛化度为所述上限以下时,用于制造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所需的反应时间变短。
[0104]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和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各自的缩醛化度(在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的情况下为缩丁醛化度)优选为55摩尔%以上,更优选60摩尔%以上,并且优选为75摩尔%以下,更优选为71摩尔%以下。当所述缩醛化度在上述下限以上时,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与增塑剂之间的相容性提高。当所述缩醛化度在上述上限以下时,用于制造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所需的反应时间变短。
[0105] 所述缩醛化度通过下述方式获得,首先,求出从主链中的亚乙基总量中减去键合有羟基的亚乙基量和键合有乙酰基的亚乙基量而获得的值。将得到的值除以主链中的亚乙基总量而获得摩尔分数。该摩尔分数以百分比表示的值为缩醛化度。
[0106] 需要说明的是,所述羟基的含有率(羟基量)、缩醛化度(缩丁醛化度)以及乙酰化度,优选由基于JIS K6728“聚乙烯醇缩丁醛试验方法”的方法测定得到的结果而算出。但是,也可以使用基于ASTM D1396‑92的测定。在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是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的情况下,所述羟基的含有率(羟基量)、所述缩醛化度(缩丁醛化度)以及所述乙酰化度,由基于JIS K6728“聚乙烯醇缩丁醛试验方法”的方法测定得到的结果而算出。
[0107] (增塑剂)
[0108] 从进一步提高中间膜的粘接力的观点出发,所述中间膜优选包含增塑剂(以下,有时记载为增塑剂(0))。所述第1层优选包含增塑剂(以下,有时记载为增塑剂(1))。所述第2层优选包含增塑剂(以下,有时记载为增塑剂(2))。所述第3层优选包含增塑剂(以下,有时记载为增塑剂(3))。在中间膜中包含的热塑性树脂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情况下,中间膜(各层)特别优选包含增塑剂。包含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层优选包含增塑剂。
[0109] 所述增塑剂没有特别限定。作为所述增塑剂,可以使用以往公知的增塑剂。所述增塑剂可以仅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0110] 作为所述增塑剂,可举出:一元有机酸酯和多元有机酸酯等的有机酯增塑剂,以及有机磷酸增塑剂和有机亚磷酸增塑剂等的有机磷酸增塑剂等。优选为有机酯增塑剂。所述增塑剂优选为液体增塑剂。
[0111] 作为所述一元有机酸酯,可举出通过二醇和一元有机酸反应而得到的二醇酯等。作为所述二醇,可举出:三乙二醇、四乙二醇以及三丙二醇等。作为所述一元有机酸,可举出:丁酸、异丁酸、己酸、2‑乙基丁酸、庚酸、正辛酸、2‑乙基己酸、正壬酸及癸酸等。
[0112] 作为所述多元有机酸酯,可举出:多元有机酸与具有碳原子数为4~8的直链或分岐结构的醇形成的酯化合物等。作为所述多元有机酸,可举出:己二酸、癸二酸以及壬二酸等。
[0113] 作为所述有机酯增塑剂,可举出:三乙二醇二‑2‑乙基丙酸酯、三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三乙二醇二辛酸酯、三乙二醇二正辛酸酯、三乙二醇二正庚酸酯、四乙二醇二正庚酸酯、癸二酸二丁酯、壬二酸二辛酯、二丁基卡必醇己二酸酯、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1,3‑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1,4‑丁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二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二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二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三乙二醇二‑2‑乙基戊酸酯、四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二乙二醇二辛酸酯、己二酸二己酯、己二酸二辛酯、己二酸己基环己酯、己二酸庚酯与己二酸壬酯形成的混合物、己二酸二异壬酯、己二酸二异癸酯、己二酸庚基壬基酯、癸二酸二丁酯、油改性癸二酸醇酸脂、磷酸酯与己二酸酯形成的混合物等。可以使用除这些以外的有机酯增塑剂。可以使用除所述己二酸酯以外的其他己二酸酯。
[0114] 作为所述有机磷酸增塑剂,可举出:磷酸三丁氧基乙酯、磷酸异癸基苯酯以及磷酸三异丙酯等。
[0115] 所述增塑剂优选为由下述式(1)表示的二酯增塑剂。
[0116] [化学式1]
[0117]
[0118] 在所述式(1)中,R1和R2各自表示碳原子为5~10的有机基团,R3表示亚乙基、亚异丙基或亚正丙基,p表示3~10的整数。上述式(1)中的R1和R2各自优选为碳原子为6~10的有机基团。
[0119] 所述增塑剂优选包含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3GO)或三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3GH),更优选包含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
[0120] 将相对于所述中间膜中的所述热塑性树脂(0)100重量份的所述增塑剂(0)的含量设为含量(0)。所述含量(0)优选为5重量份以上,更优选为25重量份以上,进一步优选为30重量份以上,并且优选为100重量份以下,更优选为60重量份以下,进一步优选为50重量份以下。当所述含量(0)为所述下限以上时,夹层玻璃的耐穿透性进一步提高。当所述含量(0)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中间膜的透明性进一步提高。
[0121] 所述第1层中,将相对于所述热塑性树脂(1)100重量份的所述增塑剂(1)的含量设为含量(1)。所述含量(1)优选为50重量份以上,更优选为55重量份以上,进一步优选为60重量份以上,并且优选为100重量份以下,更优选为90重量份以下,进一步优选为85重量份以下,特别优选为80重量份以下。当所述含量(1)为所述下限以上时,中间膜的柔软性提高,中间膜的处理变得容易。当所述含量(1)为所述上限以下时,夹层玻璃的耐穿透性进一步提高。
[0122] 所述第2层中,将相对于所述热塑性树脂(2)100重量份的所述增塑剂(2)的含量设为含量(2)。所述第3层中,将相对于所述热塑性树脂(3)100重量份的所述增塑剂(3)的含量设为含量(3)。所述含量(2)及所述含量(3)分别优选为5重量份以上,更优选为10重量份以上,进一步优选为15重量份以上,更进一步优选为20重量份以上,特别优选为24重量份以上,最优选为25重量份以上。所述含量(2)及所述含量(3)分别优选为45重量份以下,更优选为40重量份以下,进一步优选为35重量份以下,特别优选为32重量份以下,最优选为30重量份以下。当所述含量(2)及所述含量(3)为所述下限以上时,中间膜的柔软性提高,中间膜的处理变得容易。当所述含量(2)及所述含量(3)为所述上限以下时,夹层玻璃的耐穿透性进一步提高。
[0123] 为了提高夹层玻璃的隔音性,优选所述含量(1)大于所述含量(2),优选所述含量(1)大于所述含量(3)。
[0124] 从进一步提高夹层玻璃的隔音性的观点出发,所述含量(2)与所述含量(1)的差的绝对值,以及所述含量(3)与所述含量(1)的差的绝对值分别优选为10重量份以上,更优选为15重量份以上,进一步优选为20重量份以上。所述含量(2)与所述含量(1)的差的绝对值,以及所述含量(3)与所述含量(1)的差的绝对值分别优选为80重量份以下,更优选为75重量份以下,进一步优选为70重量份以下。
[0125] (隔热性物质)
[0126] 所述中间膜优选包含隔热性物质(隔热性化合物)。所述第1层优选包含隔热性物质。所述第2层优选包含隔热性物质。所述第3层优选包含隔热性物质。所述隔热性物质可以仅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0127] 所述隔热性物质优选包含酞菁化合物、萘酞菁化合物以及蒽酞菁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种的成分X,或优选包含隔热粒子。在这种情况下,所述隔热性物质可以同时包含所述成分X和所述隔热粒子两者。
[0128] 成分X:
[0129] 所述中间膜优选包含酞菁化合物、萘酞菁化合物以及蒽酞菁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种的成分X。所述第1层优选包含所述成分X。所述第2层优选包含所述成分X。所述第3层优选包含所述成分X。所述成分X为隔热性物质。所述成分X可以仅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0130] 所述成分X没有特别限定。作为成分X,可以使用以往公知的酞菁化合物、萘酞菁化合物以及蒽酞菁化合物。
[0131] 作为所述成分X,可举出:酞菁、酞菁衍生物、萘酞菁、萘酞菁衍生物、蒽酞菁以及蒽酞菁衍生物等。所述酞菁化合物和所述酞菁衍生物各自优选具有酞菁骨架。所述萘酞菁化合物和所述萘酞菁衍生物各自优选具有萘酞菁骨架。所述蒽酞菁化合物和所述蒽酞菁衍生物各自优选具有蒽酞菁骨架。
[0132] 从进一步提高中间膜和夹层玻璃的隔热性的观点出发,所述成分X优选为选自酞菁、酞菁衍生物、萘酞菁以及萘酞菁衍生物中的至少一种。更优选为酞菁和酞菁衍生物中的至少一种。
[0133] 从有效地提高隔热性,并且长时间将可见光透射率保持在更高水平的观点出发,所述成分X优选含有钒原子或铜原子。所述成分X优选含有钒原子,也优选含有铜原子。所述成分X,更优选为含有钒原子或铜原子的酞菁和含有钒原子或铜原子的酞菁衍生物中的至少一种。从进一步提高中间膜和夹层玻璃的隔热性的观点出发,所述成分X优选具有在钒原子上键合有氧原子的结构单元。
[0134] 在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包含所述成分X的层(第1层、第2层或第3层)100重量%中,所述成分X的含量优选为0.001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005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0.01重量%以上,特别优选为0.02重量%以上。在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包含所述成分X的层(第1层、第2层或第3层)100重量%中,所述成分X的含量优选为0.2重量%以下,更优选为0.1重量%以下,进一步优选为0.05重量%以下,特别优选为0.04重量%以下。当所述成分X的含量在上述下限以上且在上述上限以下时,隔热性变得足够高,并且可见光透射率变得足够高。例如,可见光透射率可以为70%以上。
[0135] 隔热粒子:
[0136] 所述中间膜优选包含隔热粒子。所述第1层优选包含所述隔热粒子。所述第2层优选包含所述隔热粒子。所述第3层优选包含所述隔热粒子。所述隔热粒子为隔热性物质。通过使用隔热粒子,能够有效地阻挡红外线(热线)。所述隔热粒子可以仅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0137] 从进一步提高夹层玻璃的隔热性的观点出发,所述隔热粒子,更优选为金属氧化物粒子。所述隔热粒子优选为由金属的氧化物形成的粒子(金属氧化物粒子)。
[0138] 波长比可见光长的、780nm以上的红外线,与紫外线相比,能量更小。然而,红外线的热效应较大,当红外线被物质吸收时作为热量而释放出来。因此,红外线一般被称为热线。通过使用所述隔热粒子,能够有效地阻挡红外线(热线)。需要说明的是,隔热粒子是指可以吸收红外线的粒子。
[0139] 作为所述隔热粒子的具体实例,可举出:铝掺杂氧化锡粒子、铟掺杂氧化锡粒子、锑掺杂氧化锡粒子(ATO粒子)、镓掺杂氧化锌粒子(GZO粒子)、铟掺杂氧化锌粒子(IZO粒子)、铝掺杂氧化锌粒子(AZO粒子)、铌掺杂氧化钛粒子、钠掺杂氧化钨粒子、铯掺杂氧化钨粒子、铊掺杂氧化钨粒子、铷掺杂氧化钨粒子、锡掺杂氧化铟粒子(ITO粒子)、锡掺杂氧化锌粒子、硅掺杂氧化锌粒子等的金属氧化物粒子、六硼化镧(LaB6)粒子等。也可以使用除这些以外的隔热粒子。因为具有较高的热线的屏蔽功能,因此优选金属氧化物粒子,更优选ATO粒子、GZO粒子、IZO粒子、ITO粒子或氧化钨粒子,特别优选ITO粒子或氧化钨粒子。特别是,由于热线的屏蔽功能较高并且容易取得,因此优选锡掺杂氧化铟粒子(ITO粒子),也优选氧化钨粒子。
[0140] 从进一步提高中间膜和夹层玻璃的隔热性的观点出发,氧化钨粒子优选为金属掺杂氧化钨粒子。所述“氧化钨粒子”中包含金属掺杂氧化钨粒子。作为所述金属掺杂氧化钨粒子,具体而言,可举出:钠掺杂氧化钨粒子、铯掺杂氧化钨粒子、铊掺杂氧化钨粒子以及铷掺杂氧化钨粒子等。
[0141] 从进一步提高中间膜和夹层玻璃的隔热性的观点出发,特别优选铯掺杂氧化钨粒子。从进一步提高中间膜和夹层玻璃的隔热性的观点出发,该铯掺杂氧化钨粒子优选为式:Cs0.33WO3所表示的氧化钨粒子。
[0142] 所述隔热粒子的平均粒径优选为0.01μm以上,更优选为0.02μm以上,并且优选为0.1μm以下,更优选为0.05μm以下。当所述平均粒径在上述下限以上时,热线的屏蔽性变得足够高。当所述平均粒径在上述上限以下时,隔热粒子的分散性提高。
[0143] 所述“平均粒径”表示体积平均粒径。平均粒径,可以使用粒度分布测定装置(NIKKISO公司制“UPA‑EX150”)等进行测定。
[0144] 在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包含所述隔热粒子的层(第1层、第2层或第3层)100重量%中,所述隔热粒子的含量优选为0.01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1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1重量%以上,特别优选为1.5重量%以上。在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包含所述隔热粒子的层(第1层、第2层或第3层)100重量%中,所述隔热粒子的含量优选为6重量%以下,更优选为5.5重量%以下,进一步优选为4重量%以下,特别优选为3.5重量%以下,最优选为3重量%以下。当所述隔热粒子的含量在上述下限以上且在上述上限以下时,隔热性变得足够高,并且可见光透射率变得足够高。
[0145] (金属盐)
[0146] 所述中间膜优选包含碱金属盐、碱土金属盐以及镁盐中的至少一种的金属盐(以下,有时记载为金属盐M)。所述第1层优选包含所述金属盐M。所述第2层优选包含所述金属盐M。所述第3层优选包含所述金属盐M。通过使用所述金属盐M,可以更容易地控制中间膜与玻璃板之间的粘接性或中间膜中的各层间的粘接性。所述金属盐M可以仅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0147] 所述金属盐M优选包含选自Li、Na、K、Rb、Cs、Mg、Ca、Sr以及Ba中的至少一种的金属。中间膜中包含的金属盐优选包含K和Mg中的至少一种的金属。
[0148] 此外,所述金属盐M优选是碳原子数为2~16的有机酸的碱金属盐、碳原子数为2~16的有机酸的碱土金属盐或碳原子数为2~16的有机酸的镁盐,更优选是碳原子数为2~16的羧酸镁盐或碳原子数为2~16的羧酸钾盐。
[0149] 作为所述碳原子数为2~16的羧酸镁盐或所述碳原子数为2~16的羧酸钾盐,可举出:乙酸镁、乙酸钾、丙酸镁、丙酸钾、2‑乙基丁酸镁、2‑乙基丁酸钾、2‑乙基己酸镁以及2‑乙基己酸钾等。
[0150] 包含所述金属盐M的中间膜或包含所述金属盐M的层(第1层、第2层或第3层)中的Mg和K的含量的合计优选为5ppm以上,更优选为10ppm以上,进一步优选为20ppm以上,并且优选为300ppm以下,更优选为250ppm以下,进一步优选为200ppm以下。当Mg和K的总量的合计在上述下限以上且在上述上限以下时,能够更好地控制中间膜与玻璃板之间的粘接性或中间膜中的各层间的粘接性。
[0151] (紫外线屏蔽剂)
[0152] 所述中间膜优选包含紫外线屏蔽剂。所述第1层优选包含紫外线屏蔽剂。所述第2层优选包含紫外线屏蔽剂。所述第3层优选包含紫外线屏蔽剂。通过紫外线屏蔽剂的使用,即使长时间使用中间膜和夹层玻璃,可见光透射率也不易进一步降低。所述紫外线屏蔽剂可以仅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0153] 所述紫外线屏蔽剂中包含紫外线吸收剂。所述紫外线屏蔽剂优选为紫外线吸收剂。
[0154] 作为所述紫外线屏蔽剂,例如可举出:包含金属原子的紫外线屏蔽剂、包含金属氧化物的紫外线屏蔽剂、具有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苯并三唑化合物)、具有二苯甲酮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二苯甲酮化合物)、具有三嗪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三嗪化合物)、具有丙二酸酯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丙二酸酯化合物)、具有草酰苯胺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草酰苯胺化合物)以及具有苯甲酸酯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苯甲酸酯化合物)等。
[0155] 作为包含所述金属原子的紫外线屏蔽剂,例如可举出:铂粒子、铂粒子的表面包覆有二氧化硅的粒子、钯粒子以及钯粒子的表面包覆有二氧化硅的粒子等。紫外线屏蔽剂优选不是隔热粒子。
[0156] 所述紫外线屏蔽剂优选为具有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具有二苯甲酮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具有三嗪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或具有苯甲酸酯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所述紫外线屏蔽剂,更优选为具有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或具有二苯甲酮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进一步优选为具有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
[0157] 作为包含所述金属氧化物的紫外线屏蔽剂,例如可举出:氧化锌、氧化钛以及氧化铈等。此外,关于包含所述金属氧化物的紫外线屏蔽剂,其表面可以被包覆。作为包含所述金属氧化物的紫外线屏蔽剂的表面的包覆材料,可举出:绝缘性金属氧化物、水解性有机硅化合物以及聚硅氧烷化合物等。
[0158] 作为所述绝缘性金属氧化物,例如可举出:二氧化硅、氧化铝以及氧化锆等。所述绝缘性金属氧化物,例如具有5.0eV以上的带隙能量。
[0159] 作为所述具有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例如可举出:2‑(2'‑羟基‑5'‑甲基苯基)苯并三唑(BASF公司制“TINUVIN P”)、2‑(2'‑羟基‑3',5'‑二叔丁基苯基)苯并三唑(BASF公司制“TINUVIN 320”)、2‑(2'‑羟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BASF公司制“TINUVIN 326”)以及2‑(2'‑羟基‑3',5'‑二戊基苯基)苯并三唑(BASF公司制“TINUVIN 328”)等。从屏蔽紫外线的性能优异的观点出发,所述紫外线屏蔽剂优选为包含卤素原子并且具有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更优选为包含氯原子并且具有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
[0160] 作为所述具有二苯甲酮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例如可举出:2‑羟基‑4‑正辛氧基二苯甲酮(Octabenzone)(BASF公司制“CHIMASSORB 81”)。
[0161] 作为所述具有三嗪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例如可举出:ADEKA公司制“LA‑F70”、2‑(4,6‑二苯基‑1,3,5‑三嗪‑2‑基)‑5‑[(己基)氧基]‑酚(BASF公司制“TINUVIN 1577FF”)以及2‑[4,6‑双(2,4‑二甲基苯基)‑1,3,5‑三嗪‑2‑基]‑5‑(辛氧基)酚(SUN‑CHEMICAL公司制“UV‑1164”)等。
[0162] 作为所述具有丙二酸酯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例如可举出:2‑(对甲氧基苄叉基)丙二酸二甲酯、四乙基‑2,2‑(1,4‑亚苯基二甲叉基)双丙二酸酯、2‑(对甲氧基苄叉基)‑双(1,2,2,6,6‑五甲基‑4‑哌啶基)丙二酸酯等。
[0163] 作为所述具有丙二酸酯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的市售品,例如可举出:HOSTAVIN B‑CAP、HOSTAVIN PR‑25、HOSTAVIN PR‑31(均由CLARIANT公司制造)。
[0164] 作为所述具有草酰苯胺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例如可举出:N‑(2‑乙基苯基)‑N'‑(2‑乙氧基‑5‑叔丁基苯基)草酸二酰胺、N‑(2‑乙基苯基)‑N'‑(2‑乙氧基‑苯基)草酸二酰胺、2‑乙基‑2'‑乙氧基‑氧基苯胺(CLARIANT公司制“SANDUVOR VSU”)等具有取代在氮原子上的芳基的草酸二酰胺类。
[0165] 作为所述具有苯甲酸酯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例如可举出:2,4‑二叔丁基苯基‑3,5‑二叔丁基‑4‑羟基苯甲酸酯(BASF公司制“TINUVIN 120”)等。
[0166] 在包含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层(第1层、第2层或第3层)100重量%中,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含量优选为0.1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2%以上,进一步优选为0.3重量%以上,特别优选为0.5重量%以上。在包含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层(第1层、第2层或第3层)100重量%中,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含量优选为2.5重量%以下,更优选为2%以下,进一步优选为1重量%以下,特别优选为0.8重量%以下。当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含量在上述下限以上且在上述上限以下时,进一步抑制经过一段时间后的可见光透射率的降低。特别是在包含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层100重量%中,通过使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含量为0.2重量%以上,能够显著地抑制中间膜和夹层玻璃的经过一段时间后的可见光透射率的降低。
[0167] (抗氧化剂)
[0168] 所述中间膜优选包含抗氧化剂。所述第1层优选包含抗氧化剂。所述第2层优选包含抗氧化剂。所述第3层优选包含抗氧化剂。所述抗氧化剂可以仅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0169] 作为所述抗氧化剂,例如可举出:酚类抗氧化剂、硫类抗氧化剂以及磷类抗氧化剂等。所述酚类抗氧化剂为具有酚骨架的抗氧化剂。所述硫类抗氧化剂为含有硫原子的抗氧化剂。所述磷类抗氧化剂为含有磷原子的抗氧化剂。
[0170] 所述抗氧化剂优选为酚类抗氧化剂或磷类抗氧化剂。
[0171] 作为所述酚类抗氧化剂,例如可举出:2,6‑二叔丁基对甲酚(BHT)、丁基羟基苯甲醚(BHA)、2,6‑二叔丁基‑4‑乙基苯酚、硬脂基‑β‑(3,5‑二叔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酯、2,2'‑亚甲基双‑(4‑甲基‑6‑丁基苯酚)、2,2'‑亚甲基双‑(4‑乙基‑6‑叔丁基苯酚)、4,4'‑亚丁基‑双‑(3‑甲基‑6‑叔丁基苯酚)、1,1,3‑三‑(2‑甲基‑羟基‑5‑叔丁基苯基)丁烷、四[亚甲基‑3‑(3',5'‑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酯]甲烷、1,3,3‑三‑(2‑甲基‑4‑羟基‑5‑叔丁基苯酚)丁烷、1,3,5‑三甲基‑2,4,6‑三(3,5‑二叔丁基‑4‑羟基苄基)苯、双(3,3'‑叔丁基苯酚)丁酸乙二醇酯以及双(3‑叔丁基‑4‑羟基‑5‑甲基苯丙酸)亚乙基双(氧乙烯)等。优选使用这些抗氧化剂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
[0172] 作为所述磷类抗氧化剂,例如可举出:亚磷酸十三烷基酯、亚磷酸三(十三烷基)酯、亚磷酸三苯酯、亚磷酸三壬基苯酯、双(十三烷基)季戊四醇二亚磷酸酯、双(癸基)季戊四醇二亚磷酸酯、三(2,4‑二叔丁基苯基)亚磷酸酯、双(2,4‑二叔丁基‑6‑甲基苯基)乙酯亚磷酸以及2,2'‑亚甲基双(4,6‑二叔丁基‑1‑苯氧基)(2‑乙基己氧基)磷等。优选使用这些抗氧化剂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
[0173] 作为所述抗氧化剂的市售品,例如可举出:BASF公司制“IRGANOX245”、BASF公司制“IRGAFOS 168”、BASF公司制“IRGAFOS 38”、SUMITOMO CHEMICAL公司制“SUMILIZER BHT”、SAKAI CHEMICAL INDUSTRY公司制“H‑BHT”、BASF公司制“IRGANOX 1010”以及ADEKA公司制“ADK STAB AO‑40”等。
[0174] 为了长时间保持中间膜和夹层玻璃的较高的可见光透射率,在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包含抗氧化剂的层(第1层、第2层或第3层)100重量%中,所述抗氧化剂的含量优选为0.03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1重量%以上。此外,由于抗氧化剂的添加效果饱和,因此在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包含所述抗氧化剂的层100重量%中,所述抗氧化剂的含量优选为2重量%以下。
[0175] (光稳定剂)
[0176] 所述中间膜优选包含光稳定剂。所述第1层优选包含光稳定剂。所述第2层优选包含光稳定剂。所述第3层优选包含光稳定剂。通过光稳定剂的使用,即使长时间使用中间膜、暴露于太阳光中,也进一步抑制变色,进一步使得可见光透射率不易降低。所述光稳定剂可以仅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0177] 从进一步抑制变色的观点出发,所述光稳定剂优选为受阻胺光稳定剂。
[0178] 作为所述受阻胺光稳定剂,可举出在哌啶结构的氮原子上键合有烷基、烷氧基或氢原子的受阻胺光稳定剂等。从进一步抑制变色的观点出发,优选为在哌啶结构的氮原子上键合有烷基或烷氧基的受阻胺光稳定剂。所述受阻胺光稳定剂优选为在哌啶结构的氮原子上键合有烷基的受阻胺光稳定剂,也优选为在哌啶结构的氮原子上键合有烷氧基的受阻胺光稳定剂。
[0179] 作为所述在哌啶结构的氮原子上键合有烷基的受阻胺光稳定剂,可举出:BASF公司制“TINUVIN765”和“TINUVIN622SF”、ADEKA公司制“ADK STAB LA‑52”等。
[0180] 作为所述在哌啶结构的氮原子上键合有烷氧基的受阻胺光稳定剂,可举出:BASF公司制“TINUVINXT‑850FF”和“TINUVINXT‑855FF”、ADEKA公司制“ADK STAB LA‑81”等。
[0181] 作为所述在哌啶结构的氮原子上键合有氢原子的受阻胺光稳定剂,可举出:BASF公司制“TINUVIN770DF”和CLARIANT公司制“HOSTAVIN N24”等。
[0182] 从进一步抑制变色的观点出发,所述光稳定剂的分子量优选为2000以下,更优选为1000以下,进一步优选为700以下。
[0183] 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包含光稳定剂的层(第1层、第2层或第3层)100重量%中,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优选为0.0025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025重量%以上,并且优选为0.5重量%以下,更优选为0.3重量%以下。当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为所述下限以上且所述上限以下时,有效地抑制变色。
[0184] (其他成分)
[0185] 所述中间膜、所述第1层、所述第2层以及所述第3层分别根据需要可以包含偶联剂、分散剂、表面活性剂、阻燃剂、抗静电剂、颜料、染料、金属盐以外的粘接力调整剂、耐湿剂、荧光增白剂以及红外线吸收剂等的添加剂。这些添加剂可以仅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0186] (中间膜的其他详细内容)
[0187] 所述中间膜的一端与另一端之间的距离优选为0.5m以上,更优选为0.8m以上,特别优选为1m以上,并且优选为3m以下,更优选为2m以下,特别优选为1.5m以下。在中间膜具有长度方向和宽度方向的情况下,一端与另一端之间的距离为中间膜的长度方向的距离。在中间膜具有正方形的平面形状的情况下,一端与另一端之间的距离为彼此相对的一端与另一端之间的距离。
[0188] 在作为具有2层以上的结构或3层以上的结构的中间膜的情况下,从使夹层玻璃的隔音性能更良好的观点出发,所述第1层的玻璃化转变温度优选为30℃以下,更优选为20℃以下,进一步优选为10℃以下。所述第1层的玻璃化转变温度优选为‑15℃以上。
[0189] 所述中间膜的厚度没有特别限定。从实用面的观点和充分提高隔热性的观点出发,中间膜的厚度优选为0.1mm以上,更优选为0.25mm以上,并且优选为3mm以下,更优选为1.5mm以下。当中间膜的厚度为所述下限以上时,夹层玻璃的耐穿透性提高。当中间膜的厚度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中间膜的透明性变得更良好。
[0190] 将中间膜的厚度设为T。在多层中间膜的情况下,从进一步抑制外部冲击时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破碎的观点出发,所述第1层的厚度优选为0.0625T以上,更优选为0.1T以上,并且优选为0.375T以下,更优选为0.25T以下。
[0191] 从进一步抑制外部冲击时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破碎的观点出发,所述第2层及所述第3层的各厚度优选为0.625T以上,更优选为0.75T以上,并且优选为0.9375T以下,更优选为0.9T以下。此外,在所述第2层及所述第3层的各厚度为所述下限以上及所述上限以下时,能够抑制增塑剂的渗出。
[0192] 从进一步抑制外部冲击时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破碎的观点出发,在中间膜具备所述第2层和所述第3层的情况下,所述第2层和所述第3层的总厚度优选为0.625T以上,更优选为0.75T以上,并且优选为0.9375T以下,更优选为0.9T以下。此外,在所述第2层和所述第3层的总厚度为所述下限以上且所述上限以下时,能够抑制增塑剂的渗出。
[0193] 所述中间膜可以是厚度均匀的中间膜,也可以是厚度发生了变化的中间膜。所述中间膜的截面形状可以是矩形,也可以是楔形。
[0194] 所述中间膜的制造方法没有特别限定。作为所述中间膜的制造方法,在单层中间膜的情况下,可举出使用挤出机挤出树脂组合物的方法。作为所述中间膜的制造方法,在多层中间膜的情况下,例如可举出:使用用于形成各层的各树脂组合物,分别形成各层,然后将所得到的各层进行叠层的方法;和通过使用挤出机共挤出用于形成各层的各树脂组合物,来叠层各层的方法。由于适合连续生产,因此优选挤出成形的制造方法。
[0195] 从中间膜的制造效率优异的观点出发,优选所述第2层和所述第3层中包含相同的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从中间膜的制造效率优异的观点出发,在所述第2层和所述第3层中,更优选包含相同的聚乙烯醇缩醛树脂和相同的增塑剂。从中间膜的制造效率优异的观点出发,所述第2层和所述第3层更优选由相同的树脂组合物形成。
[0196] 所述中间膜优选在两侧的至少一个表面上具有凹凸形状。所述中间膜更优选在两侧的两个表面上具有凹凸形状。作为形成所述凹凸形状的方法,没有特别限定,例如可举出:唇压花法、压花辊法、压延辊法以及型材挤出法等。从能够定量地形成特定的凹凸图案即多个凹凸形状的压花的观点出发,优选压花辊法。
[0197] (夹层玻璃的其他详细内容)
[0198] 作为所述玻璃板,可举出:无机玻璃和有机玻璃。作为所述无机玻璃,可举出:浮法玻璃板、热线吸收玻璃板、热线反射玻璃板、抛光玻璃板、模玻璃板以及含线玻璃板等。所述有机玻璃为替代无机玻璃的合成树脂玻璃。作为所述有机玻璃,可举出:聚碳酸酯板和聚(甲基)丙烯酸类树脂板等。作为所述聚(甲基)丙烯酸类树脂板,可举出: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板等。所述玻璃板可以是强化玻璃板。通过使用强化玻璃板,可以进一步抑制外部冲击时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破碎。
[0199] 所述第1玻璃板及所述第2玻璃板的厚度分别优选为1.0mm以上,并且优选为5.0mm以下,更优选为3.0mm以下,进一步优选为2.3mm以下,更进一步优选为2.1mm以下,还更优选为2.0mm以下,特别优选为1.9mm以下。在所述第1玻璃板及所述第2玻璃板的厚度比1.9mm薄的情况下,所述第1玻璃板及所述第2玻璃板的厚度分别优选为1.8mm以下,更优选为1.6mm以下,进一步优选为1.4mm以下。即使所述第1玻璃板的厚度较薄,在具备本发明的构成的夹层玻璃中,当外部冲击时,也能够抑制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破损。
[0200] 所述夹层玻璃的厚度,优选为2mm以上,更优选为10mm以下,进一步优选为6mm以下,进一步优选为5mm以下,还更优选为4mm以下,特别优选为3mm以下。即使所述夹层玻璃的厚度为3mm以下,在具备本申请的结构的夹层玻璃中,当外部冲击时,也能够抑制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破损。
[0201] 所述夹层玻璃的制造方法没有特别限定。首先,将中间膜夹在所述第1玻璃板和所述第2玻璃板之间,得到叠层体。接下来,例如使得到的叠层体通过压辊或将得到的叠层体放入橡胶袋中而减压抽吸,由此将所述第1玻璃板、所述第2玻璃板以及中间膜之间残留的空气除去。接下来,在约70~110℃下进行预压合以得到预压合而成的叠层体。接下来,将预压合而成的叠层体放入高压釜中或进行压制,在约120~150℃和1~1.5MPa的压力下进行压合。由此,能够得到夹层玻璃。
[0202] 所述中间膜和所述夹层玻璃能够用于汽车、铁路车辆、飞机、船舶以及建筑物等中。所述中间膜和所述夹层玻璃还能够用于除了这些用途以外的用途中。所述中间膜和所述夹层玻璃优选为车辆用或建筑用的中间膜和夹层玻璃,更优选为车辆用的中间膜和夹层玻璃。所述中间膜和所述夹层玻璃能够用于汽车的挡风玻璃、侧玻璃、后玻璃、顶玻璃、背光用玻璃等中。所述中间膜和所述夹层玻璃优选用于汽车。所述中间膜用于得到汽车的夹层玻璃。
[0203] 在本发明中,由于能够抑制外部冲击时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破损,在车辆中,所述夹层玻璃优选作为侧玻璃、顶玻璃或背光用玻璃使用。侧玻璃容易通过肉眼确认。顶玻璃容易因太阳光等而变质。背光用玻璃容易通过背光源而通过肉眼确认外观缺点。将本发明的夹层玻璃作为侧玻璃、顶玻璃或背光用玻璃使用,从而使得夹层玻璃中不易发生破损,因此能够保持良好的外观。在车辆中,优选所述夹层玻璃作为挡风用玻璃使用。
[0204] 在所述夹层玻璃中的所述中间膜的侧面露出的部分中,优选所述中间膜的端部与车外侧的玻璃板的端部的粘接面上未实施黑色涂装。在所述夹层玻璃中的所述中间膜的侧面露出的部分中,优选所述中间膜的端部与所述第1玻璃板的端部的粘接面上未实施黑色涂装。在所述夹层玻璃中的所述中间膜的侧面露出的部分中,优选所述中间膜的端部与所述第2玻璃板的端部的粘接面上未实施黑色涂装。优选从中间膜的侧面到内侧0.5mm的位置的区域中,在所述粘接面上未实施黑色涂装。更优选从中间膜的侧面到内侧1cm的位置的区域中,在所述粘接面上未实施黑色涂装。进一步优选从中间膜的侧面到内侧5cm的位置的区域中,在所述粘接面上未实施黑色涂装。
[0205] 在下文中,将举出实施例和比较例对本发明进行更详细的说明。本发明不限于这些实施例。
[0206] 使用了下述热塑性树脂。
[0207] 关于以下的实施例和比较例中使用的聚乙烯醇缩丁醛(PVB)树脂,缩丁醛化度(缩醛化度)、乙酰化度以及羟基的含有率通过基于JIS K6728“聚乙烯醇缩丁醛试验方法”的方法而测定。需要说明的是,通过ASTM D1396‑92而测定的情况下,显示出与基于JIS K6728“聚乙烯醇缩丁醛试验方法”的方法相同的数值。
[0208] (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A))
[0209] 平均聚合度3000、缩丁醛化度65摩尔%、乙酰化度12摩尔%、羟基的含有率23摩尔%的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
[0210] (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A))(也作为用于形成第3层的热塑性树脂而使用)
[0211] 平均聚合度1700、缩丁醛化度69摩尔%、乙酰化度1摩尔%、羟基的含有率30摩尔%的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
[0212] (离聚物树脂)
[0213] 离聚物树脂(11)(DU PONT‑MITSUI公司制“HIMILAN PV8727”)
[0214] (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树脂)
[0215] 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树脂(21)(大日本印刷公司制“CVF450”)
[0216] (实施例1)
[0217] 用于形成第1层的组合物的制备:
[0218] 将以下的成分混合,通过混合辊充分混炼,得到用于形成第1层的组合物。
[0219] 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A)100重量份
[0220] 作为增塑剂的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3GO)60重量份
[0221] 在得到的第1层中成为0.2重量%的量的紫外线遮蔽剂(2‑(2’‑羟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
[0222] 在得到的第1层中成为0.1重量%的量的抗氧化剂(6,6’‑二叔丁基‑4,4’‑亚丁基二间甲酚)
[0223] 用于形成第2层及第3层的组合物的制备:
[0224] 将以下的成分混合,通过混合辊充分混炼,得到用于形成第2层及第3层的组合物。
[0225] 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A)100重量份
[0226] 作为增塑剂的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3GO)40重量份
[0227] 在得到的第2层及第3层中成为0.2重量%的量的紫外线遮蔽剂(2‑(2‑羟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
[0228] 在得到的第2层及第3层中成为0.1重量%的量的抗氧化剂(6,6’‑二叔丁基‑4,4’‑亚丁基二间甲酚)
[0229] 在得到的第2层及第3层中金属元素浓度(Mg浓度)成为70ppm的量的Mg混合物(2‑乙基丁酸镁和乙酸镁形成的50:50(重量比)混合物)
[0230] 中间膜(1)的制备:
[0231] 将用于形成第1层的组合物和用于形成第2层及第3层的组合物使用挤出机挤出,从而制备3层结构的中间膜(1)(厚度760μm,第2层/第1层/第3层的结构)。第1层的厚度为100μm,第2层及第3层的厚度分别为330μm。
[0232] 叠层体的制备:
[0233] 将得到的中间膜切成长8cm×宽8cm。接下来,在下述表1所示的第1玻璃板及第2玻璃板(长8cm×宽7cm)之间将中间膜(1)夹入,通过真空层压机在90℃保持30分钟,真空压制,得到叠层体。
[0234] 具备中间膜(2)的夹层玻璃(试验用夹层玻璃)的制备:
[0235] 在叠层体的端部中,将热固化剂(NIPPON SYOKUBAI公司制“HALSHYBRID UV‑G301”注入(叠层体的端部的处理方法)。从叠层体的端部朝向内侧3mm的位置为止,注入热固化剂。然后在100℃加热而使热固化剂固化。形成中间膜(1)部分固化而成的中间膜(2)。
[0236] 然后,将从玻璃板溢出的部分切落,得到夹层玻璃(试验用夹层玻璃)。将该夹层玻璃制备合计10片。得到的夹层玻璃中,在第1、第2玻璃板之间,存在热固化剂未注入的第1区域和该第1区域的周围通过热固化剂而固化的第2区域。通过热固化剂而固化的第2区域,在比所述第1玻璃板和所述第2玻璃板对向的部分更侧方处没有溢出。
[0237] (实施例2)
[0238] 叠层体的端部的处理方法中,叠层体的端部中,插入多个微胶囊O‑442(直径0.25μm,中京油脂公司制“SEROZOL MC O‑442”,通过该插入物包覆中间膜(1)的端部的中间膜部分,形成中间膜(2),除此之外,以与实施例1相同的方式,得到夹层玻璃。得到的夹层玻璃中,第1、第2玻璃板之间,存在微胶囊不存在的第1区域和该第1区域的周围微胶囊存在的第2区域。微胶囊存在的第2区域,在比所述第1玻璃板和所述第2玻璃板对向的部分更侧方处没有溢出。
[0239] (实施例3)
[0240] 叠层体的端部的处理方法中,叠层体的端部中,将UV固化剂(CEMEDINE公司制“SX‑UV200”注入,然后照射紫外线而使UV固化剂固化,形成中间膜(2),除此之外,以与实施例1相同的方式,得到夹层玻璃。得到的夹层玻璃中,第1、第2玻璃板之间,存在UV固化剂未注入的第1区域和该第1区域的周围通过UV固化剂而固化的第2区域。通过UV固化剂而固化的第2区域,在比所述第1玻璃板和所述第2玻璃板的对向的部分更侧方处没有溢出。
[0241] (实施例4~9)
[0242] 除了使用了下述表1、2所示的第1玻璃板及第2玻璃板以外,以与实施例1相同的方式,得到夹层玻璃。
[0243] (比较例1)
[0244] 除了未实施叠层体的端部的处理方法以外,以与实施例1相同的方式,得到夹层玻璃。
[0245] (实施例10)
[0246] 用于形成中间膜(1)的组合物的制备:
[0247] 将以下的成分混合,通过混合辊充分混炼,得到用于形成中间膜(1)的组合物。
[0248] 离聚物树脂(11)100重量份
[0249] 在得到的中间膜中成为0.2重量%的量的紫外线遮蔽剂(2‑(2’‑羟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
[0250] 在得到的中间膜中成为0.1重量%的量的抗氧化剂(6,6’‑二叔丁基‑4,4’‑亚丁基二间甲酚)
[0251] 在得到的中间膜中金属元素浓度(Mg浓度)成为70ppm的量的Mg混合物(2‑乙基丁酸镁和乙酸镁的50:50(重量比)混合物)
[0252] 中间膜的制备:
[0253] 将用于形成中间膜的组合物使用挤出机挤出,从而制备单层的中间膜(厚度760μm)。
[0254] 夹层玻璃的制备:
[0255] 除了使用了得到的中间膜(1)以外,以与实施例1相同的方式,得到叠层体。除了使用了得到的叠层体以外,以与实施例1相同的方式,得到夹层玻璃。
[0256] (实施例11)
[0257] 除了将离聚物树脂(11)变更为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树脂(21)以外,以与实施例10相同的方式,得到夹层玻璃。
[0258] (评价)
[0259] (1)外部冲击时的玻璃的碎片的重量的评价
[0260] 浸渍‑光照射试验:
[0261] 制备的10片夹层玻璃中,对于5片,进行浸渍‑光照射试验。将浸渍‑光照射试验前的5片夹层玻璃,于80℃的纯水浸渍24小时,从纯水取出,将水分拭去,在23℃放置4小时后,对夹层玻璃进行在黑色面板温度83℃、槽内温度53℃、湿度50%RH下照射氙光144小时的工序,将该工序进行15次循环,得到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夹层玻璃。照射氙光时,辐射照度为2
180W/m ,辐射照度测定波长为300~400nm,内部过滤器为石英且外部过滤器为石英:#275(截止275nm)。
[0262] 落球试验:
[0263] 将制备的10片夹层玻璃中的5片用作未进行浸渍‑光照射试验的夹层玻璃。制备由上述方式得到的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5片夹层玻璃。
[0264] 分别对于浸渍‑光照射试验前的5片夹层玻璃及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5片夹层玻璃,在所述中间膜的侧面露出的部分中,从所述夹层玻璃的侧面至内侧0.5mm的位置处,将直径1.5英寸及重量229g的铁球从高度30cm落下。在2个玻璃板的厚度不同的情况下,在较薄的玻璃板侧落下铁球。在2个玻璃板的厚度相同,并且2个玻璃板的种类相同的情况下,在一者的玻璃板侧落下铁球。测定从所述中间膜剥离的玻璃碎片的重量,设为落球试验中的玻璃碎片的重量。分别对于未进行浸渍‑光照射试验的5片夹层玻璃,进行各1回、合计5回的落球试验,采用5回的平均值作为落球试验中的玻璃碎片的重量。分别对于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5片夹层玻璃,进行各1回、合计5回的落球试验,采用5回的平均值作为落球试验中的玻璃碎片的重量。
[0265] 求得未进行浸渍‑光照射试验的夹层玻璃在落球试验中的玻璃碎片的重量A。求得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夹层玻璃在下述落球试验中的玻璃碎片的重量B。
[0266] (2)外部冲击时的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破损
[0267] 根据落球试验中的玻璃碎片的重量,将外部冲击时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破损通过以下的基准进行判定。
[0268] [外部冲击时的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破损]的判定基准
[0269] ○:比(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重量B)/(浸渍‑光照射试验前的重量A)为1.7以下,大幅抑制了破损
[0270] △:比(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重量B)/(浸渍‑光照射试验前的重量A)超过1.7并且为2.5以下,抑制了破损
[0271] ×:比(浸渍‑光照射试验后的重量B)/(浸渍‑光照射试验前的重量A)超过2.5,未充分抑制破损。
[0272] 详细内容及结果如下述表1~3所示。
[0273]
[0274]
[0275]
[0276] 表1~3中,省略了热塑性树脂以外的混合成分的记载。
[0277] 使用实施例1~11中使用的各中间膜(2)和挡风玻璃、侧玻璃、顶玻璃及背光用的尺寸及形状的一对玻璃板,作为夹层玻璃而制备挡风玻璃、侧玻璃、顶玻璃及背光玻璃。将这些夹层玻璃(挡风玻璃、侧玻璃、顶玻璃及背光玻璃)实际安装在车上。行驶实际安装有夹层玻璃的车的结果,任一车均具有优异的外部冲击性。
[0278] 符号说明
[0279] 1…中间膜
[0280] 1a…第1表面
[0281] 1b…第2表面
[0282] 2…第1层
[0283] 2a…第1表面
[0284] 2b…第2表面
[0285] 3…第2层
[0286] 3a…外侧的表面
[0287] 4…第3层
[0288] 4a…外侧的表面
[0289] 11…夹层玻璃
[0290] 21…第1玻璃板
[0291] 22…第2玻璃板
[0292] 31…中间膜
[0293] 31a…第1表面
[0294] 31b…第2表面
[0295] 41…夹层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