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透镜体三维模型的方法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2110538784.3
文献号 : CN113345085B
文献日 : 2022-06-24
发明人 : 连长江 , 王磊 , 颜小锋 , 李建平 , 陈诗艾 , 陈志勇 , 程东海 , 甘建龙
申请人 : 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摘要 :
权利要求 :
1.一种构建透镜体三维模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构建透镜体三维模型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获取所有透镜体岩性段的地质数据;
根据所述透镜体岩性段的地质数据界定不同归属的透镜体;
根据所述透镜体岩性段的地质数据界定所述透镜体的尖灭点的位置;
对所述透镜体岩性段的地质数据以及所述尖灭点的位置进行处理并形成所述透镜体的分界面;
合围所述透镜体的分界面以形成所述透镜体的三维模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构建透镜体三维模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透镜体岩性段的地质数据界定不同归属的透镜体具体包括:若相邻的具有相同岩性的任意所述透镜体岩性段的埋深差距小于或所述相邻的具有相同岩性的所述透镜体岩性段的水平距离,则所述相邻的具有相同岩性的所述透镜体岩性段归属于同一所述透镜体。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构建透镜体三维模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透镜体岩性段的地质数据界定不同归属的透镜体具体还包括:若同时存在多个所述相邻的具有相同岩性的所述透镜体岩性段与所述透镜体岩性段的埋深差距小于水平距离,则选择其中埋深距离最浅的所述透镜体岩性段归属于同一所述透镜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构建透镜体三维模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透镜体岩性段的地质数据界定不同归属的透镜体具体还包括:若不存在相邻的具有相同岩性的透镜体岩性段满足埋深差距小于或等于水平距离,则所述透镜体岩性段单独形成所述透镜体。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构建透镜体三维模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透镜体岩性段的地质数据界定所述透镜体的尖灭点的位置具体包括:界定所述透镜体岩性段的顶点及底点;
所述透镜体的尖灭点的竖向坐标位于所述透镜体岩性段的所述顶点和所述底点连线的中点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构建透镜体三维模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透镜体岩性段的地质数据界定所述透镜体的尖灭点的位置具体还包括:所述透镜体的尖灭点的水平坐标位于相邻的非同一所述透镜体岩性段的水平连线的中点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构建透镜体三维模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所述透镜体岩性段的地质数据和所述尖灭点的位置进行处理并形成所述透镜体的分界面具体包括:根据所述透镜体岩性段的地质数据和所述尖灭点的位置计算所述透镜体外缘上各点的位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构建透镜体三维模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所述透镜体岩性段的地质数据和所述尖灭点的位置进行处理并形成所述透镜体的分界面具体还包括:将所述透镜体外缘上离散的各点位置连接形成连续面并界定为所述透镜体的上分界面和下分界面。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构建透镜体三维模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合围所述透镜体的分界面以形成所述透镜体的三维模型的步骤具体包括:将所述透镜体的所述上分界面和所述下分界面合围形成所述透镜体的三维模型。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构建透镜体三维模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构建所述透镜体的三维模型的步骤还包括:将所述透镜体的三维模型、岩层三维模型、土层三维模型放置于同一个模型框架内,对于所述岩层三维模型、所述土层三维模型以及所述透镜体的三维模型重叠的部分,优先保留所述透镜体的三维模型。
说明书 :
构建透镜体三维模型的方法
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模型的三维显示与地质分析。
人工建模的方法,效率低下。
发明内容
根据透镜体岩性段的地质数据界定透镜体的尖灭点的位置;对透镜体岩性段的地质数据以
及尖灭点的位置进行处理并形成透镜体的分界面;合围透镜体的分界面以形成透镜体的三
维模型。
所述透镜体的分界面,最后合围所述透镜体的分界面构建所述透镜体的三维模型,实现了
在包含透镜体的复杂地质条件下,使用计算机程序执行以上步骤并自动构建地质三维模
型。
邻的具有相同岩性的所述透镜体岩性段的水平距离,则所述相邻的具有相同岩性的所述透
镜体岩性段归属于同一所述透镜体。
镜体岩性段的埋深差距小于水平距离,则选择其中埋深距离最浅的所述透镜体岩性段归属
于同一所述透镜体。
水平距离,则所述透镜体岩性段单独形成所述透镜体。
向坐标位于所述透镜体岩性段的所述顶点和所述底点连线的中点处。
与所述透镜体岩性段的水平连线的中点处。
尖灭点的位置计算所述透镜体外缘上各点的位置;
接形成连续面并界定为所述透镜体的上分界面和下分界面。
体的三维模型。
维模型、所述覆土层三维模型以及所述透镜体的三维模型重叠的部分,保留所述透镜体的
三维模型。
附图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请。但是本申请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
违背本申请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申请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
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申请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
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
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
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申请中的具体含义。
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
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
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
的”、“上”、“下”、“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
方式。
址时需要尽可能避开透镜体地质层。目前尚无成熟的针对透镜体的建模技术,能够由计算
机编程实现无人工干预情况下创建合理的地质透镜体三维模型,通过计算机表达地质情
况。因此,为了实现复杂地质下的透镜体的三维显示与地质分析,在已知的钻孔揭露的地质
条件的基础上,考虑工程建设最不利的可能情况推演地质实际结构,从而提供一种能够由
计算机自动执行的标准化构建透镜体的三维模型的方法。
段(111\112)的地质数据;根据透镜体岩性段(111\112)的地质数据界定不同归属的透镜体
(110\120\130);根据透镜体岩性段(111\112)的地质数据界定透镜体110的尖灭点1113的
位置;对透镜体岩性段(111\112)的地质数据以及尖灭点1113的位置进行处理并形成透镜
体110的分界面;合围透镜体110的分界面以形成透镜体110的三维模型。通过以上步骤,能
够实现在包含透镜体100的复杂地质条件下,使用计算机程序执行以上步骤并自动构建地
质三维模型。
的地质数据能够确认各钻孔(200/210/220)中透镜体岩性段(111\112)的类型、深度坐标以
及水平坐标。同一钻孔210可能重复揭露相同岩性的透镜体110、透镜体120以及透镜体130。
或等于两者之间的水平距离,则相邻的两个透镜体岩性段(111\112)属于同一透镜体。具体
到本实施例中,透镜体岩性段111和透镜体岩性段112之间的埋深差距小于透镜体岩性段
111和透镜体岩性段112之间的水平距离,因此能够将透镜体岩性段111和透镜体岩性段112
归属于同一透镜体110。
同一透镜体。具体到本实施例中,透镜体岩性段111、透镜体岩性段112以及透镜体岩性段
130均属于同一岩性的透镜体岩性段,且透镜体岩性段112和透镜体岩性段130均满足与透
镜体岩性段111的埋深差距小于或等于水平距离,由于透镜体岩性段112的埋深距离相较于
透镜体岩性段130的埋深距离更浅,因此将透镜体岩性段111和透镜体岩性段112归属为同
一透镜体。
岩性段120相邻的钻孔中不存在相同岩性的透镜体岩性段,因此透镜体岩性段120单独形成
透镜体120。
透镜体岩性段111埋深最浅位置。具体到本实施例中,对钻孔200由深至浅依次检索所揭露
的岩土体信息,并记录其中透镜体岩性段110的位置。若同一钻孔200中存在多段透镜体岩
性段110,则分别记录透镜体岩性段110。透镜体岩性段110中埋深最浅的位置被界定为顶点
1111,其埋深最深的位置被界定为底点1112。
段,透镜体尖灭点1113的竖向坐标位于线段的中点处。
段的中点处,作水平的直线线段连接于相邻的非同一透镜体的岩性段,透镜体尖灭点1113
的水平坐标位于直线线段的中点处。
为边际条件,使用空间插值法计算离散的顶点1111、底点1112以及尖灭点1113之间分界面
上各点的坐标。
点1113之间的离散各点的坐标连接形成透镜体100的上分界面1114,将底点1112、尖灭点
1113以及位于底点1112和尖灭点1113之间的离散各点的坐标连接形成透镜体100的下分界
面1115。
叠的部分,保留透镜体100的三维模型。具体地,透镜体结合岩层的三维模型和土层的三维
模型,将透镜体100、岩层、土层的三维模型共同拼装于模型框架。基于不利原则的考量,即
到对工程建设不利的地质层,以透镜体在三维空间占据更多空间为原则进行建模,在模型
重叠的部分优先保留透镜体100的三维模型。
面,最后合围透镜体的分界面构建透镜体的三维模型,实现了在包含透镜体的复杂地质条
件下,使用计算机程序执行以上步骤并自动构建地质三维模型。
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说,在不脱离本申请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申请的保护
范围。因此,本申请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