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工业行业源头-过程-末端全过程协同减排潜力评估方法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2110885371.2
文献号 : CN113627770B
文献日 : 2022-04-29
发明人 : 孙园园 , 白璐 , 乔琦 , 张玥 , 李雪迎 , 许文 , 周潇云
申请人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摘要 :
权利要求 :
1.一种工业行业源头‑过程‑末端全过程协同减排潜力评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基于情景分析的自上而下的减排潜力差值计算S11,确定标杆地区:
根据待评价地区的产业结构,选择与其产业结构近似、但产排污绩效明显优于待评价地区水平的区域作为其标杆地区;
S12,减排行业类别的识别:
根据排放量占比(X%)和排放强度(Z%)两个维度,待评价地区的工业行业进行分类,分为减排行业(Ⅰ)、减排行业(Ⅱ)、减排行业(Ⅲ)和其他;
减排行业类别识别准则为:选取污染物排放量前Z%、污染物排放强度小于地区最大排放强度X%的行业作为减排行业(Ⅰ);选取污染物排放量前Z%、污染物排放强度大于等于地区最大排放强度X%的行业作为减排行业(Ⅲ);选取污染物排放量非前Z%、污染物排放强度大于等于地区最大排放强度X%的行业作为减排行业(Ⅱ);其余行业为其他类;
减排行业类别的识别中,X和Z的选择原则为:X值的选择需使得覆盖的行业排放量占比均较高;Z的选择需使得排放强度较大的行业不被划分到“其他”类中;
S13,减排潜力差值测算:
分行业测算待评价地区与标杆地区对应行业的清洁生产潜力(CPP)、末端减排潜力(EPP)、标杆模式潜力(BMP)和协同减排潜力(CP),从而确定待评价地区中减排潜力较大的工业行业;
CPPi=GVi×ΔIGi×(1‑ηi,0)EPPi=‑PGi×Δηi
BMPi=GVi×ΔIOi
CPi=GVi×IGi,2×(1‑ηi,2)‑POi式中,i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中的小类行业;CPPi为自上而下测算的清洁生产潜力,吨;GVi为行业i的工业总产值,亿元;ΔIGi为行业i减排后与当前的产污强度差值,吨/亿元;
ηi,0为行业i当前的污染物的实际去除率,%;EPPi为自上而下测算的末端减排潜力,吨;PGi为行业i的污染物产生量,吨;Δηi为行业i减排后与当前的实际去除率的差值,%;BMPi为自上而下测算的标杆模式潜力,吨;ΔIOi为行业i减排后与当前的排放强度差值,吨/亿元;CPi为自上而下测算的协同减排潜力,吨;IGi,2为标杆地区行业i的产污强度,吨/亿元;ηi,2为标杆地区行业i的实际去除率,%;POi为行业i的污染物排放量,吨;
S2,排放特征分析
针对S1测算确定的待评价地区中减排潜力较大的工业行业,按照以下公式分行业进行产污工艺识别和末端治理状况识别,其中末端治理状况识别包括计算实际去除率、企业数量占比和排放量占比;
通过以下公式确定某一行业的主要产污工艺:即对行业i中生产工艺的污染物产生量按从大到小排序,取总量的前85%,确定为该行业的主要产物工艺;
式中,PGi,j为行业i第j中生产工艺的污染物产生量,吨;PGi为行业i的污染物产生量,吨;
末端治理状况识别公式如下:
实际去除率
采用第j种末端治理技术的企业数量占比排放量占比
式中,k为行业采取的第k种末端处理技术;ηi,k为行业i的第k种末端处理技术的实际去除率,%;PGi,k为行业i使用第k种末端处理技术的污染物处理量,吨;POi,k为行业i使用第k末端处理技术的污染物排放量,吨;Yi,k为行业i采取第k种末端处理技术的企业数量在行业企业数量中的占比,%;Ei,k为行业i使用第种末端处理技术的企业数量,个;YOi,k为行业i经第k种末端处理技术处理后的污染物排放量占比,%;POi为行业i的排放量,吨;
S3,自下而上的减排潜力评估
基于S2对各行业产污工艺识别和末端治理状况识别结果,分析具体生产工艺的产排污水平与标杆地区对应行业的差距,通过清洁生产改造和末端处理升级,通过包括Python穷举法在内的计算机三元一次方程的方法,分别测算源头、过程和末端的减排潜力,以及源头‑过程‑末端全过程协同减排潜力;
Python穷举法包括以下两种计算方式:第一种计算方式源头、过程和末端的减排潜力的计算公式分别为:源头‑过程‑末端全过程协同减排潜力测算的目标函数为:MinΔIGi=IGi,t‑IGi,0MaxΔηi=ηi,k‑ηi,0约束条件为:
0≤α≤100%
0≤β≤100%
0≤γ≤100%
式中:ΔP为减排后与当前排放量的差值,吨;POi为行业i当前的排放量,吨;Qp/m为产品或原辅料的量,吨; 为实施清洁生产后行业i的产污系数; 为行业i当前的产污系数;ηi,k为行业i用第k种末端技术减排后的实际去除率,%;ηi,0为行业i当前的实际去除率,%;ΔPGs为源头减排潜力,吨;ΔPGp为过程减排潜力,吨;ΔPGe为末端减排潜力,吨;α为源头减排潜力系数;β为过程减排潜力系数;γ为末端减排潜力系数;ΔIGi为行业i减排后与当前的污染物产生强度差值,吨/亿元;IGi,t为行业i减排后的产污强度,吨/亿元;IGi,0为行业i当前产污强度,吨/亿元;ΔIGi,jp为行业i的第j种产品‑原料‑工艺过程减排后与当前的产污强度差值,吨/亿元;IGi,j为行业i的第j种产品‑原料‑工艺当前的污染物产生强度,吨/亿元;IGi,js为行业i的第j种产品‑原料‑工艺源头减排后的产污强度,吨/亿元;PGi,t为行业i经过程减排和源头减排后的污染物的产生量,吨;POA为目标地区污染物的允许排放量,吨;
第二种计算方式源头、过程和末端的减排潜力的计算公式分别为:源头‑过程‑末端全过程协同减排潜力测算的目标函数为:MinΔIGi=IGi,t‑IGi,0MaxΔηi=ηi,k‑ηi,0约束条件为:
MinΔIGi,jS=IGi,jS‑IGi,jMinΔIGi,jP=IGi,jP‑IGi,jMaxΔηi=ηi,k‑ηi,0ηi,0≥0
ηi,k≥0
0≤αi+βi≤1
0≤αi+βi+γi<2
0≤αi≤1
0≤βi≤1
0≤γi≤1
式中,ΔP为评估地区的减排潜力,Qp/m为产品或原辅料的量, 为行业i清洁生产后的产污系数, 为行业i当前的产污系数,ηi,k为行业i末端减排后的实际去除率,ηi,0为行业i当前的实际去除率,POi为行业i当前的污染物排放量,POA为评估地区的允许排放量,ΔPOi,S为行业i的源头减排潜力,ΔPOi,P为行业i的过程减排潜力,ΔPOi,E为行业i的末端减排潜力,αi为行业i的源头减排潜力系数,βi为行业i的过程减排潜力系数,γi为行业i的末端减排潜力系数,GVi为行业i的工业总产值,IGi,js为行业i第j种污染物产生工艺的经源头减排后的污染物产生强度,吨/亿元;IGi,j为行业i第j种污染物产生工艺的污染物产生强度,吨/亿元;ΔIGi,jS为行业i第j种污染物产生工艺的经源头减排前后的污染物产生强度差值,吨/亿元;ΔIGi,jp为行业i第j种污染物产生工艺的经过程减排前后的污染物产生强度差值,吨/亿元;IGi,jP为行业i第j种污染物产生工艺的经过程减排后的污染物产生强度,吨/亿元;PGi为行业i的污染物量,吨;Δηi为行业i末端减排前后的实际去除率差值,%。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评估方法,其特征在于,污染物排放量的数据来源于监测法或系数法,其中系数法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公式为:式中,POi为行业i当前的污染物排放量,吨;Qp/m为产品或原辅料的量,吨; 为行业i当前的产污系数;ηi,t为末端减排后治理措施的处理效率,%。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评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染物包括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
说明书 :
一种工业行业源头‑过程‑末端全过程协同减排潜力评估方法
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估,国内外学者开展了大量研究。国内外常用的评估方法和模型有 MARKAL模型、LEAP模型、
AIM/Enduse模型、RAINS模型、CGE模型、 LEAPChina模型、AIM‑EnduseChina模型、ChinaGEM
模型等。上述模型和方法 多以能源或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开展减排策略的制定,鲜见行业
基于生产工艺的 潜力评估方法,在行业减排时措施的精准性和针对性不足。此外目前的减
排潜力 评估,也缺少将生产端(清洁生产潜力)和治理端(末端治理潜力)系统性考虑, 清
洁生产与末端治理之间的协同减排效应也缺少研究。
发明内容
头‑过程‑末端全过程协同减排潜力评估方法。
Model,SPECM),如图1所示,包括减排行业筛选模块、产业排放特征分析模 块和减排潜力评
估模块。
的工业行业;
吨/亿元;ηi,0为行业i当前的污染物的实际去除率,%;EPPi为自上而下测算的末端减排潜
力,吨;PGi为行业i的污染物产生量,吨;Δηi为 行业i减排后与当前的实际去除率的差
值,%;BMPi为自上而下测算的标杆模式 潜力,吨;ΔIOi为行业i减排后与当前的排放强度
差值,吨/亿元;CPi为自上而 下测算的协同减排潜力,吨;IGi,2为标杆地区行业i的产污强
度,吨/亿元;ηi,2为标杆地区行业i的实际去除率,%;POi为行业i的污染物排放量,吨;
企业数量占比和排放量占比;
使用第k末端处理技术的污染物排放量,吨;Yi,k为 行业i采取第k种末端处理技术的企业数
量在行业企业数量中的占比,%;Ei,k为 行业i使用第种末端处理技术的企业数量,个;YOi,k
为行业i经第k种末端处理 技术处理后的污染物排放量占比,%;POi为行业i的排放量,吨;
Python穷举法在内的计算机三元一次方程的方法,分别测算源头、 过程和末端的减排潜
力,以及源头‑过程‑末端全过程协同减排潜力。
类中。
平、污染控制技术水平和管理技术水平和效率等直接相关,在制 定减排技术途径时,需兼
顾二者。自上而下结和自下而上结合建模可以统筹兼顾 宏观的整体调控目标与微观的技
术明确性。本发明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 的方式建模,其中,自上而下指从宏观角
度测算行业整体的减排潜力,通过与行 业先进技术水平地区的整体比较分析得出;自下而
上指从行业生产产品、工艺和 原材料出发,从生产过程的微观角度测算减排潜力;
Model,SPECM),在充分考虑减排目标和不同生产工艺对污染物产 排影响的前提下,以区域
污染物目标减排量为主要约束,通过对工业污染源数据 的进一步挖掘,利用各行业污染源
的活动水平和产排污量信息,通过分析行业不 同产品、原料、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的应用
及产排污现状,采用潜力差值测算的 方式逐一识别原材料替代、工艺升级、治理技术升级
等方面存在的减排空间,筛 选污染减排最具潜力和可行的生产工艺路线,建立了一种工业
行业源头‑过程‑末 端全过程协同减排潜力评估方法,为地区行业污染减排和转型升级提
供精准对策, 更具针对性。
附图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和其他。
(3831)、金属家具制造业(2130)、涂料制造(2641)、其他未 列明金属制品制造业(3399)和
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业(3854),VOCs排放总 量超过顺德区VOCs排放总量的70.0%。减排行
业(Ⅱ)的VOCs排放强度均较 高,清洁生产水平较差,源头减排潜力较大,是顺德区未来进
行VOCs减排需关 注的行业。减排行业(Ⅲ)为泡沫塑料制造业(2924)。
的工业行业;
吨/亿元;ηi,0为行业i当前的污染物的实际去除率,%;EPPi为自上而下测算的末端减排潜
力,吨;PGi为行业i的污染物产生量,吨;Δηi为 行业i减排后与当前的实际去除率的差
值,%;BMPi为自上而下测算的标杆模式 潜力,吨;ΔIOi为行业i减排后与当前的排放强度
差值,吨/亿元;CPi为自上而 下测算的协同减排潜力,吨;IGi,2为标杆地区行业i的产污强
度,吨/亿元;ηi,2为标杆地区行业i的实际去除率,%;POi为行业i的污染物排放量,吨;
理状况识别包括计算实际去除率、企业数量占比和排放量占 比;
产生量占整个行业产生总量的28.88%;喷漆+涂料(溶剂型) 工艺的VOCs产生量占整个行
业产生总量的66.51%。通过控制这两种生产工艺, 可控制木质家具制造行业90%以上的
VOCs产生量;
使用第k末端处理技术的污染物排放量,吨;Yi,k为 行业i采取第k种末端处理技术的企业数
量在行业企业数量中的占比,%;Ei,k为 行业i使用第种末端处理技术的企业数量,个;YOi,k
为行业i经第k种末端处理 技术处理后的污染物排放量占比,%;POi为行业i的排放量,吨;
式活性炭吸附)的平均去除率较低,而平均去除率较高的外部集 气罩‑低温等离子体和其
他(活性炭吸附)的使用率很低。而深圳市采取的VOCs 治理技术的平均去除率较高,其中其
他(活性炭纤维或沸石吸附/脱附/催化氧化) 的平均去除率分别为19.41%。木质家具制造
行业通过提高高效的末端治理技术 的应用率或引进深圳市的其他(活性炭纤维或沸石吸
附/脱附/催化氧化)技术, 具有客观的末端减排潜力。
Python穷举法测算源头、过程和末端的减排潜力,以及源头‑过程‑末端 全过程协同减排潜
力;
为行业i当前的产污系数;ηi,k为行业i用第k种末端技 术减排后的实际去除
率,%;ηi,0为行业i当前的实际去除率,%;ΔPGs为源头 减排潜力,吨;ΔPGp为过程减排潜
力,吨;ΔPGe为末端减排潜力,吨;α为 源头减排潜力系数;β为过程减排潜力系数;γ为末
端减排潜力系数;ΔIGi为行 业i减排后与当前的污染物产生强度差值,吨/亿元;IGi,t为行
业i减排后的产 污强度,吨/亿元;IGi,0为行业i当前产污强度,吨/亿元;ΔIGi,jp为行业i的
第 j种产品‑原料‑工艺过程减排后与当前的产污强度差值,吨/亿元;IGi,j为行业i 的第j
种产品‑原料‑工艺当前的污染物产生强度,吨/亿元;IGi,js为行业i的第j 种产品‑原料‑工
艺源头减排后的产污强度,吨/亿元;PGi,t为行业i经过程减排 和源头减排后的污染物的产
生量,吨;POA为目标地区污染物的允许排放量,吨。
艺的产污强度为10.58吨/亿元,技术升级系数为100%时, 减排潜力高达18.47%。
20%时,源头减排潜力达到3.78%,当原料替代系数达到 100%时,减排潜力高达18.88%。
60.8%,行业去除率最高的末端处理技术为低温等离子体 +其他(活性炭吸附),去除率为
24.00%,末端减排潜力系数达到100%时,末端 减排潜力为1.86%。而泡沫塑料制造行业,
VOCs直排率为1.58%,行业去除率 最高的末端处理技术为低温等离子体+其他(活性炭吸
附),去除率为24.00%, 末端减排潜力系数达到100%时,末端减排潜力仅为0.01%。
过程‑末端全过程协同减排潜力见图6(4),当源头、过程和末端减 排潜力系数α、β和γ均为
20%时,协同减排潜力达到12.94%,达到顺德区减排 7%的要求。当源头、过程和末端减排
潜力系数均为5%或10%时,协同减排潜力 分别为3.25%和6.49%,无法满足顺德区的减
排要求,此时,提高源头、过程或 末端的减排程度,仍然能够满足顺德区7%的VOCs减排需
求。
程‑末端协同减排潜力系数的非劣解集见图7。图7所示的协同 减排潜力系数的取值范围仅
为减排目标为7~8%时减排潜力系数的最低边界,当 协同减排潜力系数的取值大于最低
边界时,将产生更大的减排潜力。
和其他。
度大于最大排放强度2%的行业,减排行业(Ⅲ)为排 放量占比在前99%、同时排放强度大
于最大排放强度2%的行业。
的工业行业;
吨/亿元;ηi,0为行业i当前的污染物的实际去除率,%;EPPi为自上而下测算的末端减排潜
力,吨;PGi为行业i的污染物产生量,吨;Δηi为 行业i减排后与当前的实际去除率的差
值,%;BMPi为自上而下测算的标杆模式 潜力,吨;ΔIOi为行业i减排后与当前的排放强度
差值,吨/亿元;CPi为自上而 下测算的协同减排潜力,吨;IGi,2为标杆地区行业i的产污强
度,吨/亿元;ηi,2为标杆地区行业i的实际去除率,%;POi为行业i的污染物排放量,吨;
理状况识别包括计算实际去除率、企业数量占比和排放量占 比;
使用第k末端处理技术的污染物排放量,吨;Yi,k为 行业i采取第k种末端处理技术的企业数
量在行业企业数量中的占比,%;Ei,k为 行业i使用第种末端处理技术的企业数量,个;YOi,k
为行业i经第k种末端处理 技术处理后的污染物排放量占比,%;POi为行业i的排放量,吨;
与设备运行水平的乘积。治理设施实际运行率K值的大小直接 影响到某治理设施对污染物
的实际去除率。兰州市K值在0.8以上的企业占比仅 为58.30%,实施末端治理的企业较少,
且末端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较差(见图 10),整个甘肃省的末端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也不
容乐观,而清洁生产水平较高 的深圳的末端治理设施的运行效率较高,且采用的末端治理
技术的去除率较高。
技术的去除率较低,直排率极高。
市该工艺的1.01倍和近12倍,若兰州市该工艺的产污强度达到 深圳市的水平,将减少
409.76t VOCs产生量。虽然,兰州市通过水性凹版油墨 进行印制的VOCs产生量占比较低,
但其产污强度是深圳市该工艺的869倍,若 能达到深圳市的产污水平,将减少11.40t VOCs
产生量。若该行业用水性油墨进 行替代,推行更清洁的水性凹版油墨,达到深圳市的产污
水平,将减少447.76t VOCs产生量。2319行业的直排率较高,采用去除效率较高全部密闭‑
吸附/催化 燃烧法的企业占比较小,直排率较高,将直排和采用去除率较低的技术处理的
VOCs通过全部密闭‑吸附/催化燃烧法进行处理,将减少305.62t VOCs排放量; 将直排和采
用去除率较低的技术处理的VOCs通过深圳市采用的其他(UV光解) 进行处理,将减少
372.68t VOCs排放量。行业2319既具有源头减排潜力,同时 又具有过程和末端减排潜力。
用去除率较高的蓄热式热力燃烧法进行处理,将减少3645.92t VOCs排放量。行业2651暂时
仅有末端减排潜力。
污强度达到深圳市的水平,将减少295.71t VOCs产生量。该 行业的直排率较高,末端治理
技术的去除效率较低,甘肃省和深圳市分别采用去 除效率更高的其他(活性炭吸附)
(18.9%)和蓄热式热力燃烧法(68%)进行处 理。若全部采用其他(活性炭吸附)处理,将减
少1.31t VOCs排放量;若全部 采用蓄热式热力燃烧法处理,将减少13.49t VOCs排放量。行
业2926同时具有 过程和末端减排潜力。
量。该行业的直排率较高,采用的末端治理技术的去除率也较 低,行业VOCs减排应注重提
高收集率、提高末端处理效率。行业3352暂时仅 具有过程减排潜力。
排潜力,有些行业既有源头减排潜力,同时又有过程和末 端减排潜力。因此,本实施例将减
排行业(Ⅰ)和(Ⅲ)分为五类(见图12), 分别为目前暂无减排潜力、仅有末端减排潜力、仅有
过程减排潜力、有过程‑末 端协同潜力和具有源头‑过程‑末端协同减排潜力。
3521仅有末端减排潜力,减排总量达到兰州市当前 工业源排放量的11.40%。与甘肃省和
深圳市相比,行业3640、2925和3110暂 时无减排潜力。减排行业(Ⅰ)和(Ⅲ)中的其他行业具
有协同减排潜力。
的产品品类不同造成的。并且,目前聚乙烯的生产工艺已经十分 成熟,进一步清洁生产的
潜力很小。因此,根据深圳市生产聚乙烯的工艺的产污 强度对兰州市该工艺进行清洁生产
减排是十分不合适的。2651行业的另一个产 污量较大的时丙烯腈的生产工艺,但该工艺产
污强度与甘肃省相当且在深圳无对 应工艺。因此,2651行业仅测算末端减排潜力,暂时不
考虑清洁生产减排。 S3,自下而上的减排潜力评估
运算程序对具有过程‑末端协同减排潜力和具有源头‑过程‑末端协 同减排潜力的行业的
协同减排系数进行测算。
实际去除率,ηi,0为行业i当前的实际去除率,POi为行业i当 前的污染物排放量,POA为评估
地区的允许排放量,ΔPOi,S为行业i的源头减 排潜力,ΔPOi,P为行业i的过程减排潜力,Δ
POi,E为行业i的末端减排潜力,αi为行业i的源头减排潜力系数,βi为行业i的过程减排潜力
系数,γi为行业i的 末端减排潜力系数,GVi为行业i的工业总产值,IGi,js为行业i第j种污
染物产 生工艺的经源头减排后的污染物产生强度,吨/亿元;IGi,j为行业i第j种污染物 产
生工艺的污染物产生强度,吨/亿元;ΔIGi,jS为行业i第j种污染物产生工艺的 经源头减排
前后的污染物产生强度差值,吨/亿元;ΔIGi,jp为行业i第j种污染 物产生工艺的经过程减
排前后的污染物产生强度差值,吨/亿元;IGi,jP为行业i 第j种污染物产生工艺的经过程减
排后的污染物产生强度,吨/亿元;PGi为行业 i的污染物量,吨;Δηi为行业i末端减排前后
的实际去除率差值,%。
例1是在源头和过程减排的前提下测算末端减排潜力,实施例2 是只看末端(不进行源头和
过程减排时)的减排潜力。
方案(比如各种公式的运用、步骤的先后顺序等)进行修改或者等 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
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